一、强化检验检疫服务职能 促进甘肃对外经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柴青宇[1](2021)在《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领域先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免除农业税等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使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是,我国依然面对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业资源环境持续恶化、农民收益与农业经济增长不同步等问题。为此,2015至2019年中央连续五年下发一号文件部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在国家层面陆续推出18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支持政策,从人才、资金、土地、税收等多维度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和新业态的多元化,使农民从产业链中分享更多收益。进一步提升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途径和手段。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续10年稳居全国第一,年产量已突破750亿公斤,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但黑龙江省却一直未能成为农业强省。农产品加工增值率偏低、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难题一直困扰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研究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典型性。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路径和历程可为我国其它地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有力的借鉴,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着重研究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路径选择问题,探析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的理论支撑、融合模式、融合水平、障碍因素、发展路径、制度供给等一系列命题。首先,通过对产业融合核心概念的界定与辨析,以及对产业融合的基础、驱动力等相关理论的综析,构建出本文研究所需的理论参照系,并在理论层面上确定产业融合路径选择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其次,本文从定性及定量两个视角对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进行测度与评价。根据对全省13个地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践调查的结果,通过实际案例分析,研究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存模式及主要问题。定量研究方面,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方法,在明确农村产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上,选取了 20个反映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度量指标,构建出农村产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对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再次,本文结合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及水平,运用障碍分析模型测量出制约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并厘清导致障碍出现的主要矛盾。然后明确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思路、原则、目标,从理论层面锁定黑龙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为使路径的可操作性更强,本文结合黑龙江省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实际,从实际层面对路径进行具体的现实选择。最后,本文从农村产业融合的实现主体之一——政府的角度出发,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领域、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素、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农村产业融合政府服务职能等宏观层面提出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王亮[2](2021)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结构深入调整、人口结构深度变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质量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服务设施不足,设施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保障不足;服务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项目存在覆盖盲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相对完善的日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研究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架构及相关主体的作用发挥等内容,并通过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分析,见微知着,深入探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效果,以期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助益。本文分析认为,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供给不断转变,历经官制型体系、融合型体系后,最终形成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共治体系下,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主体作用,市场则作为纽带推动着官民协同共治的进程,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对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可或缺;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其既可以单独承担社会事务,同时也可以与政府或其他民间事业者合作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共同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考察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子系统的运行,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针对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效率效果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从结构上包括6部分共9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归纳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即第2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及其体系的内涵探讨,总结和分析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般形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及其特征,即第3章。从历史演绎的角度,对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归纳与逻辑梳理,总结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第四部分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结构及主体作用分析,包括第4、5、6、7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以前文分析内容为基础,采取“总—分”形式对日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行解构。从总体上,以官民协同治理为角度,分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构成形式、体系形成的动因以及官民协同治理的机制,分析表明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显着的主体作用,而市场是两者之间协同合作的载体。其后,分别从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出发,分析三者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各自作用的发挥,以更好地解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期为我国提供切实借鉴。第五部分是案例分析,即第8章。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际,选取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体系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见微知着,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效果进行验证。最后,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即第9章。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
王春[3](2021)在《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近几年我国对外开放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使得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各项业务规模和数量都在持续扩大和增长,直接给我国各个层级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提出了高要求。随着世界贸易形势的发展和检验检疫工作背景的不断变化,我国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其公共管理开展方面也显现出一定的问题和亟待完善之处,例如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政策规定相对滞后于市场发展、内外检验检疫检不统一、技术法规标准要求落实不到位等,亟待通过相应的研究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加以解决。据此,本文以Y市海关作为研究的对象案例,对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机构和部门的发展现状、管理职能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首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以Y市海关为例,分析了我国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现状;其次,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剖析了我国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上所存在的问题,并运用访谈法和鱼骨分析法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基于已有分析,本文提出了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改善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在其三大基本职能以及衍生职能的履行方面存在相应的问题。其中商品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商品检验检疫重出口轻进口、跨境电商类商品检验检疫相对不足等;动植物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行政执法管理缺乏依据、动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效率较低、多头管理等;卫生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基层海关的检疫关口职责意识有待提升、卫生检验检疫技术标准和制度有待补充完善等;衍生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职能作用存在质疑、检验检疫管理的规范性存在不足、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窗口效率不足、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专业度不足等。通过归因分析,本文将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纳为管理体制类原因、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类原因以及管理服务类原因三个方面。据此,本文研究提出应从顶层设计、职能重点转变、加强国门防疫安全监管、服务管理强化等四个方面改进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从而更好地履行相应的职能和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作用的实现。
刘驰[4](2020)在《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影响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总量持续增加,我国在世界贸易中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互联网+外贸”的深入发展,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外贸模式发展迅猛。跨境电子商务拓宽了外贸新领域,培育了外贸发展新动能,逐渐构建起我国在外贸竞争中的新优势。跨境电子商务颠覆了传统的外贸进出口模式,新型贸易形态的新特点给基于传统国际贸易下的政府职能带来了挑战,传统贸易监管方式下的政府职能无法适应新国际贸易模式的发展,这种不协调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降低了跨境贸易的比较成本优势。新的贸易模式也倒逼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升级,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从而降低跨境贸易交易成本,提高跨境贸易交易效率。我国现行的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制度和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批量大、交易额高、商品种类较为单一的货物,而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贸易方式具有交易金额小、交易频率高、品类杂、时效要求高等特征,在现有的监管思维和监管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体系不匹配、制度建设不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贸易自由便利化水平低,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需要政府创新治理方式,以新的治理思维进行新业态的引导。国际贸易形态和方式演进与变革的背后,是数字化浪潮席卷着全球。在这一浪潮的冲击下,政府经济治理思维和方式也将发生改变。传统常用的粗犷式做法是政府给予企业经营性奖励、税收和贷款优惠、对企业房租减免或补贴等。另一种做法是政府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供给能力。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固然重要,但政府监管服务职能的转变对经济治理思维和方式的影响更为持久和深远。本文着重分析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作用机制,找寻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科学途径,并进而为探究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的方向开拓新的视野。在信息技术变革的驱动下,我国涌现出一系列如跨境电子商务等的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经济意义重大,从而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传统的监管服务与新经济市场发展需求的不匹配,导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受到原有监管规则的束缚,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作用机制,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发展是政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攻方向。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本质是降低跨境贸易的交易成本,放大比较优势,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量。由于政府传统的治理方式与国际贸易新形式发展需要的自由便利化环境相矛盾,创新政府监管,提供服务能力成为政府和学术界的共识,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政府监管服务职能的转变提供了思路。政府依靠改革和监管服务职能的转变可以有效地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释放跨境电子商务比较优势。跨境电子商务为全球更多消费者、更多企业、更多经济体带来红利,是构建和深化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发展需要新方式、新思维、新政策,以使其自由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需要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机制,这一认识有助于政府决策者根据新业态发展的特征,适时地进行政策和监管的创新,积极转变政府监管方式,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降低跨境贸易交易成本,提高跨境交易的比较竞争优势。因此,本文先从定性方面探索分析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影响作用机制是什么,并揭示贸易自由化以及贸易便利化的本质,然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指数,最后再结合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等的数据统计从定量角度实证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且通过计量模型证明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是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之上,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政府通过转变监管服务职能,降低跨境贸易交易成本,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寻找理论支撑。也期待我国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政策上,把实际困难和问题考虑得更加充分、全面,让科学的监管政策和高效的监管机制运作衔接更加顺畅,从而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刘晓琴[5](2020)在《中欧班列运营中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成都国际货运班列为例》文中指出中欧班列是我国连接欧亚大陆的铁路国际货运枢纽的国家战略工程。从2011年第一辆中欧班列从重庆开行发展到现在的全国共56个城市开行中欧班列,铁路网络通达17个欧洲国家。除此之外,国家也积极联合东南亚国家,参与规划、投资和建设通往东南亚的铁路网络。这个运行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集装箱国际货运铁路列车,是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和陆地“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铁路是国家运输的命脉,政府角色和职能在铁路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国家政府机构铁道部,肩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2013年铁道部被撤销,我国在铁路运营上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角色和职能在铁路运输中也随之发生改变。中欧班列从无到有,是在铁路改革进程中新兴的国际铁路产品,政府角色和职能随着中国铁路改革也在快速适应和转型。从开始的“既掌舵又划桨”、到“掌舵”、再到“服务”,中欧班列的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试图从新公共服务理论出发,研究分析中欧班列在其发展中政府角色和职能的相关问题。本文通过对中欧班列整体发展现状、各地方中欧班列发展现状、其他国家国际铁路货运发展的历史等,以成都国际货运班列为例,论述中欧班列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面临如下困境:沿路国家铁路运营协调时间长,解决问题慢;国家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政府信息传达交流不及时;服务时效性弱和人员结构调整频繁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得出政府职能在中欧班列中的困境原因主要有:沿线国家的影响和合作不深入;国家宏观政策不细化;地方政府角色和职能不清晰;政府推动国企改革步伐缓慢和政府公共服务人才储备不足等。基于登哈特夫妇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本文从国家与国家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和国际货运班列之间建立信任合作关系,政府职能积极从“掌舵”转变为“服务”,政府积极推动各地国际货运班列公司向市场化转换,公务员提高公共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持续发展,真正成为带动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成为促进各国经济和资源有效分配的百年陆海新通道。
冯晓月[6](2020)在《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海关机构改革研究 ——以中山海关为例》文中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我国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显着成效。但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的目标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和条件的制约,使改革后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中国海关是我国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作为我国的进出口大门,始终与我国机构改革步伐同步。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我国开始了第八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本次改革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导向,侧重党政军群等机构的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方案提出将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构建全国开放新格局。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海关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在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成效显着,但现成改革仍然带有阶段性和过渡性的特点,所以,合理地探索并测定改革成效的大小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结合政府效能和海关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采用内容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以中山海关为例,对2018年海关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研究,在改革目标与改革成效、改革前与改革后,及与国外发达国家海关改革情况的分析对比中,得出本次海关机构改革的成效、意义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对策。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思路、方法及框架等;第二部分机构改革相关理论基础,阐述核心概念界定和理论研究基础等;第三部分以中山海关为案例,以2018年海关改革的落实情况为实证,对海关机构改革现状及成效分析;第四部分改革存在的限度、原因分析;第五部分分析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海关部分改革与发展经验,第六部分总结经验,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最后进行总结与展望。
贾若[7](2020)在《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探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各部门也在加快完善服务体系。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以通关便利化、简政放权为指导思想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方向。但海关机构作为检验检疫执法机关,强制性属性有时会与便利化产生冲突,造成检验检疫执法困境。在本文研究过程中,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对我国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及其内涵做了基本描述,同时以哈尔滨海关作为典型代表,通过分析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借鉴发达国家和其他直属海关的相关经验,对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提出优化对策。
杨欣[8](2020)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文中研究指明贸易自由化的长期发展取得丰硕成果,全球关税降低,非关税壁垒得到有效控制,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力式微。全球市场最终形成,全球价值链不断整合升级的时代使得货物的跨境流动更加频繁。在此情形下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事项对货物流通造成的阻滞逐渐引起关注。贸易便利化旨在为国际贸易活动创造简便、协调和透明的环境,从而形成贸易程序简化、文件简单化和信息透明化的新型贸易关系。推行贸易便利化、减少进出口和过境的时间成本和规费将带来全球红利几乎成为世界共识。此前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推行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存在局限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针对此问题的条款又过于简略。全球贸易环境的改变和现有国际法框架的局限呼唤一部约束力更为广泛的、更有针对性的条约,《贸易便利化协定》应运而生。经过世界贸易组织艰苦谈判与多方角逐,《贸易便利化协定》于2013年通过并最终于2017年2月正式生效。作为多哈回合目前仅有的实质性成果,其拥有不同于此前世界贸易组织其他协定的显着特征,专注于国际贸易中的“非效率性”问题,旨在克服国际贸易中的程序性障碍。《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理论基础和条款内容值得深入研究,而针对其履行的研究则更具现实意义。本文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从条约冲突与协调的角度探究其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其顺利履行。全文分为五章,首先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继而探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缘由、特征,再而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其协调路径,最终从中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关联出发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全文按照此逻辑结构,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展开论证。本文第一章探讨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础理论,界定贸易便利化的概念,根据各国际组织对贸易便利化的定义及其侧重点归纳贸易便利化概念及其特征。厘清其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贸易便利化脱胎于贸易自由化,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在具体内容和国际实践上有与其有诸多不同之处,分析两者区别与联系有利于探讨贸易便利化独有特征并进一步探析《贸易便利化协定》独特之处。同时对贸易便利化的相关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及其与贸易便利化的内在联系进行阐述。此外,第一章还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进行了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贸易便利化理论的新发展,其内容体现出贸易便利化理论体系的内容。第二章从条约冲突与协调视角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理论基础。通过条约冲突及协调理论的基础研究,提出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其他条约冲突的一般方式。同时,从宏观和具体两个角度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从宏观来讲,主要是由于国际法的碎片化导致的。从具体原因来讲,进出口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与贸易安全价值目标之间对立引发的。过境环节《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目标与非贸易目标的分歧导致的。在此基础上,指出《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即冲突表现的多样性、冲突原因的复杂性以及协调方式的差异性。第三、四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通过理论阐述以及比较分析,集中研究《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表现及对应协调路径,根据国际贸易程序的主要环节,主要包含:《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以及《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环节的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其中,进出口程序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主要是由于《贸易便利化协定》所标榜的贸易便利的价值目标与其他条约中蕴含的贸易安全价值目标的冲突而引发。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体系中的《SAFE框架》以及与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中《SPS协议》《TBT协议》之间的冲突。针对前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通过国际组织进行协调,而对于后者,主要通过冲突条款优先原则、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同时发挥条约解释的作用。在过境环节,主要表现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过境自由规定与《海洋法公约》第十部分过境自由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对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之间的冲突。对于前者,应当运用后法优于先法原则以及比例原则进行协调,针对后者主要运用比例原则以及条约解释进行协调。本文第五章是中国对策研究部分,论述的是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中国的应对策略。中国作为协定的缔约国,负有履行协定的义务,中国面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问题,在国内层面,应当促进国内立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协调,在国际层面,应当提高在相关条约修改上的话语权,促使相关条约的修改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相衔接。
程佩[9](2019)在《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优化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海关是负责进出关境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职能是指海关因其基本属性所决定的、固有的、内在的、可以对社会经济发生影响和作用的功能。中国海关主要履行《海关法》规定的监管、征税、缉私和统计四大传统职能,但是目前也根据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开始履行维护贸易安全与便利、实施贸易救济和贸易保障等现代职能任务。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党和国家深化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并入海关。两家口岸进出境监管机构一旦整合,其职能自然也要合并,至此,中国海关又新增了“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出入境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的职能。职能的转变意味着监管模式的变革,本文以“流程再造”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调研分析等方法,以上海海关为例对机构改革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优化做了分析阐述。本文分以下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选题背景和目的,确立了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部分为相关的概念和理论基础,阐述了海关职能的相关概念,阐述了海关传统职能和非传统职能的关系,阐述了相关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描述了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亟需优化的国际国内背景,描述了融合前上海海关的监管现状,提出了海关和原检疫在监管作业方面的异同;第四部分职能转变后上海海关监管实施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收集并分析了进出口企业对海关机构改革关检业务融合相关意见建议,结合调研学习结果对融合后上海海关监管模式优化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使上海海关能充分把握机构改革之契机,在融合中提高监管效能,更好地为上海经济发展提供便利服务。
马冉[10](2019)在《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营商环境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四个大类。其中,政务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企业达到其最高生产率的政府服务能力及水平的总和。2019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因此将其列入2019年政府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商关系规范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地区经济发展质量,以及增强国家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还能通过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立起安全、高效益、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源体系,有力支撑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从企业需求的角度如何定义、分析、评价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首先,从营商环境、政务营商环境问题的由来、发展及概念内涵外延的辨析入手,厘清了政务营商环境的内涵和特征,并通过文献的评述和理论的回顾与运用奠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基于现阶段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研究存在着整体水平不佳、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本文运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数据进行了理论抽样,在达成理论饱和的基础上,通过三级编码形成了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分析框架。之后,运用有监督的机器学习方法,从“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全体留言数据中筛选出政务营商环境相关留言,并运用构建的分析框架对文本数据进行了分类和分析,最终对我国企业在政务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需求偏好形成了整体的认识。再次,基于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改进政府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所具有的价值导向和评价工具的意义,本文尝试着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赋权,并收集了国内地级以上城市的数据,据此来计算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并分析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和我国地方政府在构建政务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问题。最后,在综合前述分析的基础上,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指导,提出了优化我国政务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改进和优化政务营商环境提供理论支撑和工具选择。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诉求包括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足的现金流与完善的产权保护、有效的政策落实、完备的基础设施与优质的生产要素、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等。但是,政府服务理念转变滞后、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制度不健全、服务流程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企业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满足。要想建立起需求识别有效、服务职能合理、服务能力良好、服务供给优质的政务营商环境,政府需要从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供给、评价标准、激励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并运用合理科学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估和指导政务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本文运用经济学的视角与方法研究了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并将这个问题置于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背景和逻辑中,即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具有跨学科和综合性特点。此外,本文以政务营商环境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企业对政务营商环境的需求偏好,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了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提出了优化政务营商环境的有效路径,这既有助于该领域理论研究的扩展和深化,也希望能够对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工作提供政策工具和理论指导。
二、强化检验检疫服务职能 促进甘肃对外经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强化检验检疫服务职能 促进甘肃对外经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农村产业融合的起源与发展 |
1.2.2 农村产业融合的驱动机制研究 |
1.2.3 农村产业融合的类型模式研究 |
1.2.4 农村产业融合的测度方法研究 |
1.2.5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研究 |
1.2.6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农村产业融合相关概念辨析 |
2.1.1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现代化 |
2.1.2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产业化 |
2.1.3 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产业融合 |
2.2 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与特征 |
2.2.1 农村产业融合 |
2.2.2 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
2.2.3 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
2.2.4 农村产业融合水平 |
2.3 农村产业融合相关理论分析 |
2.3.1 分工理论 |
2.3.2 产业集群理论 |
2.3.3 交易成本理论 |
2.3.4 创新理论 |
2.3.5 农业多功能性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分析 |
3.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支撑条件 |
3.1.1 自然资源条件 |
3.1.2 社会环境条件 |
3.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基础概况 |
3.2.1 整体发展概况 |
3.2.2 第一产业发展概况 |
3.2.3 第二产业发展概况 |
3.2.4 第三产业发展概况 |
3.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
3.3.1 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模式 |
3.3.2 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模式 |
3.3.3 产业集聚型融合模式 |
3.3.4 科技渗透型融合模式 |
3.3.5 产业循环型融合模式 |
3.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发展现状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测度 |
4.1 测度方法的选取与原则 |
4.1.1 测度方法的研判和选取 |
4.1.2 测度指标设置原则 |
4.2 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测度指标的选择 |
4.2.2 测度指标的解释 |
4.2.3 测度模型的建立 |
4.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证分析与评价 |
4.3.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2 数据来源 |
4.3.3 测度结果及评价 |
4.4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耦合协调度分析 |
4.4.1 耦合关系模型 |
4.4.2 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与战略选择 |
5.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障碍分析 |
5.1.1 障碍分析模型 |
5.1.2 障碍度分析 |
5.1.3 障碍因子分析 |
5.1.4 障碍因素现状分析 |
5.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矛盾 |
5.2.1 产业布局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2 土地利用模式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3 融资渠道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2.4 农村公共服务与农村产业融合之间的矛盾 |
5.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的战略选择 |
5.3.1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原则与目标 |
5.3.2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宏观路径选择 |
5.3.3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
6.1 农林牧渔业布局调整的路径选择 |
6.1.1 特色种植业产业带调整 |
6.1.2 畜牧养殖业布局调整 |
6.1.3 渔业产业布局调整 |
6.1.4 山特产品产业布局调整 |
6.2 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路径选择 |
6.2.1 玉米精深加工 |
6.2.2 水稻精深加工 |
6.2.3 大豆精深加工 |
6.2.4 乳业精深加工 |
6.2.5 蔬菜精深加工 |
6.2.6 渔业精深加工 |
6.3 农林牧渔服务业的路径选择 |
6.3.1 培育多元化主体 |
6.3.2 加强生产主体市场信息服务 |
6.3.3 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 |
6.3.4 构建农业生产技术综合服务体系 |
6.3.5 推进农业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 |
6.3.6 拓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 |
6.4 休闲农业布局调整的路径选择 |
6.4.1 打造自然生态康养观光产业带 |
6.4.2 构建冰雪特色旅游产业体系 |
6.4.3 传承关东民俗和弘扬四大精神游 |
6.4.4 发挥沿边优势开展边境风情游 |
6.5 以信息技术渗透产业融合的路径选择 |
6.5.1 完善智慧农业信息监管系统 |
6.5.2 精准管理农业全产业链 |
6.5.3 创新农业金融保险服务 |
6.5.4 保护产业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 |
6.5.5 构建完整农业产业体系 |
6.6 以国家级试验区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的路径选择 |
6.6.1 以农产品加工贸易带动产业融合 |
6.6.2 扩大农业产业负面清单外贸易 |
6.6.3 创新涉农金融国际化服务产业 |
6.6.4 发展开放试验区农业总部经济 |
6.7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7.1 继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领域 |
7.1.1 探索设立农业自由贸易试验区 |
7.1.2 构建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贸易通道 |
7.1.3 引导国际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贸易 |
7.2 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资源要素 |
7.2.1 确保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 |
7.2.2 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
7.2.3 完善金融保险政策支持 |
7.2.4 强化科技与人才政策支持 |
7.3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
7.3.1 优化改造农田基础设施 |
7.3.2 搭建公共交通和信息网络 |
7.3.3 配套产业融合基本设施 |
7.3.4 综合改造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
7.4 强化农村产业融合政府服务职能 |
7.4.1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顶层设计 |
7.4.2 推动产业融合政策有效落实 |
7.4.3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 |
7.4.4 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2)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 |
2.1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供给 |
2.1.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
2.2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般形式 |
2.2.1 单一主体体系 |
2.2.2 多元主体体系 |
2.2.3 多中心供给体系 |
2.2.4 合作性供给体系 |
2.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 |
2.3.1 交易成本约束 |
2.3.2 公共属性约束 |
2.3.3 制度主义约束 |
2.3.4 网络嵌入约束 |
2.3.5 区域竞合约束 |
2.4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4.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 |
3.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演进 |
3.1.1 官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45-1993 年) |
3.1.2 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93-2006 年) |
3.1.3 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06 年至今) |
3.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的特征 |
3.2.1 法规先行,完善制度建设 |
3.2.2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资本 |
3.2.3 竞争嵌入,发挥市场作用 |
3.2.4 目标明确,服务规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治理解析 |
4.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协同治理的构成形式 |
4.1.1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 |
4.1.2 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
4.1.3 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 |
4.1.4 公民诉求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出发点与归宿 |
4.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官民协同治理的动因 |
4.2.1 响应理论演变冲击,因应国际环境变化 |
4.2.2 缓解国家财政困境,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
4.2.3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4.2.4 引入多元参与主体,满足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
4.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运行机制 |
4.3.1 政府间协同机制 |
4.3.2 政府与民间事业者协同机制 |
4.3.3 民间事业者间协同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作用研究 |
5.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由中央政府构建 |
5.1.1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公共服务组织架构 |
5.1.3 承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
5.2 日本公共服务职能多由地方自治体承担 |
5.2.1 地方自治体承担公共服务的类型 |
5.2.2 地方自治体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 |
5.2.3 地方自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源构成 |
5.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于央地分权改革实践 |
5.3.1 地方分权改革动因 |
5.3.2 地方分权改革进程 |
5.3.3 地方分权改革成效 |
5.4 中央地方协调是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方向 |
5.4.1 制度协调 |
5.4.2 组织协调 |
5.4.3 事务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市场作用研究 |
6.1 “市场增进论”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1.1 市场增进论 |
6.1.2 市场增进论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实现途径 |
6.2.1 公企民营化 |
6.2.2 官民竞争与合作 |
6.2.3 民间竞争与合作 |
6.3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制度构成 |
6.3.1 民间委托制度 |
6.3.2 PFI制度 |
6.3.3 指定管理者制度 |
6.3.4 市场检验制度 |
6.3.5 PFS制度 |
6.4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效果 |
6.4.1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成效 |
6.4.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的非营利组织作用研究 |
7.1 日本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 |
7.1.1 非营利组织内涵 |
7.1.2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脉络 |
7.1.3 非营利组织类型 |
7.1.4 非营利组织的结构 |
7.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
7.2.1 政府培育支持非营利性组织 |
7.2.2 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委托公共事务 |
7.2.3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协同合作 |
7.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机制 |
7.3.1 公益活动的自发性 |
7.3.2 市场竞争的参与性 |
7.3.3 公共事务的受托性 |
7.3.4 市民社会的主体性 |
7.4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困境与解决 |
7.4.1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主要困境 |
7.4.2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困境的解决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案例分析: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运行 |
8.1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及其体系 |
8.1.1 日本公共危机管理 |
8.1.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 |
8.1.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
8.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 |
8.2.1 法律因应机制 |
8.2.2 监测预警机制 |
8.2.3 决策处置机制 |
8.2.4 信息沟通机制 |
8.2.5 市民救助机制 |
8.2.6 应急保障机制 |
8.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应对新冠疫情的效果 |
8.3.1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举措 |
8.3.2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成效 |
8.3.3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
9.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经验 |
9.1.1 立法先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
9.1.2 政策引导,挖掘非营利组织作用 |
9.1.3 路径明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9.1.4 协同治理,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9.2 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 |
9.2.2 强化市场作用发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9.2.3 着力扶持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9.2.4 夯实公民参与基础,拓展参与公共决策途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及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路径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2.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及履行现状 |
3.1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发展概况及管理职能 |
3.2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组织结构现状 |
3.3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现状 |
第4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分析 |
4.1.1 商品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2 动植物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3 卫生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4 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衍生职能履行不足 |
4.2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管理体制建设存在缺陷 |
4.2.2 法律和执法体系建设不健全 |
4.2.3 管理服务存在欠缺 |
第5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改善的对策建议 |
5.1 将职能履行重点从微观检验向宏观管理转变 |
5.1.1 强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宏观管理职能 |
5.1.2 加大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 |
5.2 强化国门防疫安全的监管职能 |
5.2.1 设置国门安全重点领域严防疫情 |
5.2.2 加强疫情预警评估降低国门安全风险 |
5.2.3 建立多部门协作共同保障国门安全 |
5.3 持续强化检验检疫的服务管理职能 |
5.3.1 服务外贸优进优出 |
5.3.2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参考文献 |
附件1 Y市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4)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一、本文研究的背景 |
二、本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研究的内容 |
二、本文研究的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本文不足之处与后继研究需要深化的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对新经济业态治理的研究 |
三、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测度的研究 |
四、关于国际贸易便利化的研究 |
五、关于影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关因素的研究 |
第二节 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理论 |
三、交易成本理论 |
第三章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的关系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 |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历程和特征 |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
二、作为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要求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型升级 |
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政府监管职能 |
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政府服务职能 |
三、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降低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 |
第四章 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 |
第一节 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
一、政府推行创新型监管与治理模式 |
二、政府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
三、政府创新治理方式推动跨境贸易规范化发展 |
第二节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影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分析 |
一、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降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交易成本机制分析 |
二、跨境电子商务比较成本降低的机理分析 |
三、自由化、便利化与规范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生态链分析 |
第三节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与规范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路径 |
一、基础设施条件 |
二、边境通关环境 |
三、政府规制环境 |
四、信息化技术 |
第五章 基于逐步回归法的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作用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关键指标的测度 |
一、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的衡量 |
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衡量 |
第二节 实证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
一、实证计量模型方程 |
二、模型变量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的实证分析 |
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中介效应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一、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的方向是扮演好政策和监管的掌舵者 |
二、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可以有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
三、政府创新监管方式和强化服务可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创新监管,打造共同而又区别的监管模式 |
二、强化服务,做优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产业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中欧班列运营中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成都国际货运班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二章 中欧班列运营中的政府职能现状 |
第一节 中欧班列的总体发展概述 |
一、中欧班列雏形的形成(2005年-2010年) |
二、中欧班列的初步探索和发展(2011年-2016年) |
三、中欧班列的深入探索和发展(2017年-至今) |
第二节 中欧班列的政府职能发展现状 |
一、跨境铁路“全能型政府”表现(2005年-2012年) |
二、跨境铁路“掌舵型政府”表现(2013年-2017年) |
三、跨境铁路“服务型政府”日渐成型(2018年-至今) |
第三章 成都国际货运班列运营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第一节 成都国际货运班列的发展 |
第二节 成都国际货运班列“服务型政府”取得的初步成果 |
第三节 中欧国际货运班列运营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 |
一、沿路国家铁路运营协调时间长,解决问题慢 |
二、国家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 |
三、班列公司信息上传下达交流不及时 |
四、中欧班列公共服务意识薄弱 |
五、中欧班列人员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 |
第四章 中欧班列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原因 |
第一节 政府与沿线国家的影响和合作不深入 |
一、中欧班列各沿线国家铁路发展不均衡 |
二、中欧班列与各沿线国家在法律、安全等方面合作不深入 |
第二节 国家层面对中欧班列发展政策不细化 |
一、政府支持中欧班列的配套政策不完善 |
二、政府和市场分工不清晰 |
三、地方政府无序竞争 |
四、国家大数据平台需要更进一步发展 |
五、政府危机管理意识弱 |
第三节 中欧班列发展中政府角色和职能不清晰 |
一、政府在市场运作中角色不清晰 |
二、政府推动国企改革步伐缓慢 |
三、政府公共服务人才储备不足 |
第五章 中欧班列中服务型政府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中央对外继续加强与沿线国家铁路的深入合作 |
一、中央政府加强与各国之间的联系 |
二、中央政府加强与各国的深入合作 |
第二节 国家继续完善细化中欧班列运营宏观政策 |
一、完善中欧班列相关政策 |
二、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三、各地方政府促进各班列公司有序健康竞争 |
四、建立国家层面统一大数据平台 |
五、建立国家层面中欧班列重大事件应急方案 |
第三节 各地方政府积极提高公共服务职能意识 |
一、明确政府的“公共服务”角色和职责 |
二、政府加快推动班列公司积极向市场化转换 |
三、建立公共服务人员人才库和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海关机构改革研究 ——以中山海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对机构改革的研究 |
1.2.2 对海关改革的研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框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行政体制改革 |
2.1.2 海关与海关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政府效能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关机构改革现状分析——以中山海关为例 |
3.1 2018年中国海关机构改革概况 |
3.1.1 中国海关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
3.1.2 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 |
3.1.3 改革的战略目标和关键工作 |
3.2 2018年中山海关推进改革现状 |
3.2.1 中山海关机构设置改革情况 |
3.2.2 中山海关改革的目标任务 |
3.3 中山海关机构改革现状分析 |
3.3.1 加快行政运行效率 |
3.3.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
3.3.3 提升业务协调效率 |
3.3.4 提高贸易通关速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山海关机构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中山海关机构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内设机构与职能优化整合匹配度不够 |
4.1.2 改革统一性与自主性还需优化 |
4.1.3 改革过程中制度保障不够完善 |
4.1.4 改革成效判断过于侧重量化表现 |
4.2 中山海关机构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原有机构设置存在固有窠臼 |
4.2.2 机构组织文化存在较大差异 |
4.2.3 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善 |
4.2.4 改革推进的内在角色制约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国外海关部门改革与发展经验借鉴 |
5.1 国外海关部门改革与发展情况 |
5.1.1 欧盟海关改革与发展情况 |
5.1.2 美国海关改革与发展情况 |
5.2 对中国海关改革与发展的启示 |
5.2.1 以服务于“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根本宗旨 |
5.2.2 以对世情、国情和关情的研判为基本前提 |
5.2.3 以协同共治为战略实施路径 |
5.2.4 要打造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机制 |
5.3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海关机构改革对策与建议 |
6.1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新时代海关工作方向 |
6.1.1 增强政治意识,落实战略部署 |
6.1.2 树立科学理念,遵循客观规律 |
6.1.3 开展全员培训,凝聚思想共识 |
6.2 探索特色改革,发挥基层首创精神 |
6.2.1 在执行政策上注重“特码”对策 |
6.2.2 在业务类别上注重功能区分 |
6.2.3 在改革经验上注重反馈效果 |
6.3 规范统一执法,确保强化监管不漏空 |
6.3.1 在制度上加强保障 |
6.3.2 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 |
6.4 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智慧海关建设 |
6.4.1 探索智慧海关监管模式 |
6.4.2 主动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6.4.3 为智能化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保障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政府职能优化的内涵及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政府职能及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的基本内涵 |
一、政府职能优化的基本内涵 |
二、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海关检验检疫职能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一、海关检验检疫职能的一般性 |
二、海关检验检疫职能的特殊性 |
第三节 海关检验检疫职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一、海关检验检疫职能面临的机遇 |
二、海关检验检疫职能面临的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存在的问题 |
一、职能定位存在越位 |
二、部分职能履行存在错位 |
三、服务职能尚有缺位 |
第二节 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职能转变与优化不到位 |
二、政策制度仍有待完善 |
三、人才匮乏导致服务能力弱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优化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的对策 |
第一节 合理确定政企事职能界限推动职能转化与优化 |
一、明确海关检验检疫职能定位 |
二、探索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 |
第二节 健全海关检验检疫制度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 |
一、推进建章立制 |
二、加强制度创新 |
第三节 完善海关检验检疫服务体系促进贸易便利化 |
一、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
二、促进贸易便利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理论基础及新发展 |
第一节 贸易便利化基础理论探究 |
一、贸易便利化的基本涵义解析 |
二、贸易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辨识 |
三、全球价值链理论与贸易便利化内在联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理论的运用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贸易自由化理论的运用 |
二、全球价值链下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缘由与特征 |
第一节 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一、条约冲突的界定 |
二、条约冲突协调途径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类型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缘由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产生的宏观原因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具体原因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特征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表现的多样性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原因的复杂性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协调方式的差异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关系辨析 |
一、贸易安全 |
二、贸易安全与便利的对立统一关系 |
三、贸易安全与便利是否存在优先问题 |
四、妥善处理两者关系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的条款与世界海关组织条约的冲突 |
一、世界海关组织在《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参与 |
二、《SAFE框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产生冲突的原因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与《SAFE框架》的冲突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检验检疫协定的冲突 |
一、“异化”的TBT、SPS措施与《贸易便利化协定》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TBT协议》《SPS协议》具体条款之间的冲突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进出口环节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海关组织安全规则之间的冲突协调 |
二、协调《贸易便利化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安全监管规则冲突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贸易便利化协定》关于过境环节的便利化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国际法中过境自由制度阐释 |
一、过境自由国际习惯法属性分析 |
二、过境自由属性辨析 |
三、过境自由争议的实证研究 |
四、《贸易便利化协定》与过境自由国际条约的承接 |
五、过境自由国际法保障的发展趋势评析 |
第二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的冲突 |
一、《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安排及其评析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对《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制度继承 |
三、《海洋法公约》与《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自由制度差异及对其桎梏 |
第三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冲突 |
一、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相关国际条约沿革 |
二、《反假冒贸易协定》知识产权边境措施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阻碍 |
第四节 《贸易便利化协定》过境程序规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协调路径 |
一、《贸易便利化协定》与《海洋法公约》过境自由规则的冲突协调 |
二、《贸易便利化协定》与《反假冒贸易协定》过境货物知识产权执法规定的冲突协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策略 |
第一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必要性 |
一、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中国履约必由之路 |
二、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是发挥大国作用必要举措 |
第二节 中国应对《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冲突的路径 |
一、促进中国国内法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衔接 |
二、增加中国在相关国际条约修订工作的话语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优化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课题研究的创新之处及存在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海关职能核心概念 |
2.1.1 海关传统职能 |
2.1.2 海关非传统职能的提出 |
2.1.3 新时代海关职能的发展 |
2.2 相关理论阐述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流程再造理论 |
第3章 我国海关职能的转变背景及实施现状 |
3.1 海关职能转变的背景 |
3.1.1 经济全球迅猛发展 |
3.1.2 偷逃关税手段复杂多变 |
3.1.3 国际恐怖主义突出 |
3.1.4 政府管理职能转变 |
3.2 职能转变前上海海关监管实施现状 |
3.2.1 融合前海关的监管作业流程 |
3.2.2 原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流程 |
3.2.3 海关、原检验检疫在监管作业方面的异同点 |
第4章 职能转变后上海海关监管实施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面临的问题 |
4.1.1 法律法规层面 |
4.1.2 监管模式层面 |
4.1.3 科技化层面 |
4.1.4 内外部协调层面 |
4.2 问题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执法依据不足 |
4.2.2 监管模式相对落后,无法适应日益快速的监管需求 |
4.2.3 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 |
4.2.4 人员执法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
第5章 融合后上海海关监管模式优化的对策建议 |
5.1 再造策划——新监管模式下基本架构设想 |
5.2 流程重设——新监管模式下作业流程再造 |
5.2.1 整合优化通关监管流程 |
5.2.2 着力化解通关疑难问题 |
5.2.3 有效运用信用评估体系 |
5.3 流程规范——新监管模式下的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
5.3.1 修订《海关法》,梳理和规制执法职权 |
5.3.2 完善通关流程操作办法 |
5.3.3 统一执法主体和执法标准 |
5.4 再造实施——全面提升海关监管创新水平 |
5.4.1 机制创新——由控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
5.4.2 技术创新——建设电子海关 |
5.4.3 方法创新——从“被动”到“主动”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缘起 |
1.1.1 体现改革政策的价值取向 |
1.1.2 实现国家利益的战略选择 |
1.1.3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 |
1.1.4 规范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 |
1.1.5 保障财政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可能的贡献和研究的难点 |
1.3.1 可能的贡献 |
1.3.2 研究的难点 |
第2章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政务营商环境及其内涵 |
2.1.1 营商环境的由来、发展与界定 |
2.1.2 政务营商环境的概念及重要性 |
2.1.3 政务营商环境的特征 |
2.2 相关概念辨析 |
2.2.1 政务营商环境与政务环境、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 |
2.2.2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质量、政府质量、政府效能 |
2.2.3 政务营商环境与制度性交易成本 |
2.3 国内外营商环境研究现状综述 |
2.3.1 源起:比较成本分析 |
2.3.2 营商环境、税收政策与经济发展 |
2.3.3 各种营商环境指标排名的大规模涌现与反思 |
2.3.4 营商环境研究的总结与发展趋势 |
2.3.5 国内营商环境相关研究 |
2.4 政务营商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逻辑起点 |
2.4.2 制度与经济增长:实现路径 |
2.4.3 服务型政府:理论指导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分析框架建构 |
3.1 问题的提出 |
3.2 研究方法 |
3.2.1 数据来源 |
3.2.2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3.3 范畴提炼和模型建构 |
3.3.1 开放性编码 |
3.3.2 主轴编码: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
3.3.3 选择性编码:良好政务营商环境的构成要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政务营商环境的企业需求分析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研究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4.3 结果分析 |
4.3.1 企业诉求的议题分布 |
4.3.2 企业诉求的时间分布 |
4.3.3 企业诉求的空间分布 |
4.4.4 企业诉求的文本长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1 构建政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意义 |
5.1.1 厘清政府角色 |
5.1.2 推动职能转变 |
5.1.3 提升政府效能 |
5.2 既有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比较 |
5.3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原则 |
5.3.1 一般性原则 |
5.3.2 特殊性原则 |
5.4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主要内容 |
5.4.1 企业需求的识别 |
5.4.2 服务职能的履行 |
5.4.3 服务供给的能力 |
5.4.4 服务供给的结果 |
5.5 政务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1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体系赋权 |
6.1.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
6.1.2 构造判断矩阵 |
6.1.3 指标权重计算 |
6.1.4 一致性检验 |
6.1.5 权重计算过程示例 |
6.1.6 政务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确定 |
6.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测算 |
6.2.1 数据来源及数据处理 |
6.2.2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水平测算 |
6.3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的主要特点 |
6.3.1 整体水平相对偏低 |
6.3.2 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
6.3.3 区域内部差距明显 |
6.3.4 地区差距逐渐缩小 |
6.4 地方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
6.4.1 服务理念转变滞后 |
6.4.2 服务内容不清晰 |
6.4.3 服务能力不足 |
6.4.4 服务制度不健全 |
6.4.5 服务流程不合理 |
6.4.6 服务供给不佳 |
6.4.7 评价标准不一 |
6.4.8 激励机制不完善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务营商环境优化的路径思考 |
7.1 更新服务理念 |
7.2 明确服务内容 |
7.3 完善服务设施 |
7.4 创新服务制度 |
7.5 再造服务流程 |
7.6 优化服务供给 |
7.7 改进评价标准 |
7.8 完善激励机制 |
7.9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本文研究不足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2.1 研究内容的局限性 |
8.2.2 研究数据的局限性 |
8.2.3 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指标体系权重的计算过程数据 |
附录B 中国城市政务营商环境指数的计算过程数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强化检验检疫服务职能 促进甘肃对外经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黑龙江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及其路径选择研究[D]. 柴青宇.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2]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D]. 王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3]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春. 扬州大学, 2021(05)
- [4]政府监管服务职能转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影响研究[D]. 刘驰.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4)
- [5]中欧班列运营中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成都国际货运班列为例[D]. 刘晓琴.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6]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海关机构改革研究 ——以中山海关为例[D]. 冯晓月.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哈尔滨海关检验检疫职能优化探究[D]. 贾若.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8]《贸易便利化协定》与相关条约的冲突与协调[D]. 杨欣.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9]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优化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D]. 程佩.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3)
- [10]政务营商环境研究 ——基于企业需求的视角[D]. 马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