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业商会成立暨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刘力[1](2020)在《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民营经济有如雨后春笋、春起之苗般迅速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特点鲜明,有与公有制经济互补、配置资源效率高、创新应用能力强等特点,已逐步发展成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的重要主体、解决公民就业和国家税收的重要渠道。与机遇共存的是挑战,除了通过“动能转换”等途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外,民营经济还需要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改善营商环境等,来解决民营经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质的商会和群团组织,工商联在政府和民营企业间架起了沟通、互促的桥梁。在我国民营经济突飞猛进的现实情况下,如何更加有效地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建立良性双向关系,发挥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毫无疑问地是工商联进一步发挥作用、提高影响力的工作方向。本文将工商联定位为既代表国家利益又受社会和民营企业委托的的非政府组织,在“双重代理”的视角下,以公共治理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作为研究理论基础,从研究工商联作用定位和优势入手,研究济南市工商联作为“双重NGO”,在发挥协调性功能、有效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发挥推动性功能、有效提供政策资金法律等服务,发挥补充性功能、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发挥自治性功能、强化组织基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深入归纳济南市工商联存在的,作为社会资源载体社会联系弱化、作为政府助手发挥作用方式单一、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人才不足等问题,从法定职能界限模糊、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机制不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不够科学规范等方面分析制约因素,从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思想引导、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靶向施策。
卢杰敏[2](2019)在《基于公共治理理论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经济领域重要的社会组织,在协同社会治理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和独特的作用。本论文以广东省为例对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关系进行研究,梳理了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历程及其与政府关系的演进,并总结了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当前主要模式。目前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仍然不足,其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是其与政府的关系仍然存在着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及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不相适应、不相衔接的问题。在前述梳理的基础上,本文以公共治理理论作为分析的理论视角,运用实证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深入研究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的定位不准确、管理不适度和沟通合作不足三个方面主要问题,并从政府、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方面三个维度剖析其原因,同时借鉴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经验,提出在准确定位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角色的基础上,重构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关系,构建平等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共治、适度监管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
王建[3](2018)在《近代贵州商会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近代贵州商会为题,对近代贵州商会的缘起、空间分布、商会内部结构、商会运行机制、商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等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商会对近代贵州的作用。第一章分析西方工业化国家入侵与近代贵州商会产生之间关系。工业革命后,西方各国工商业者建立商会,以组织的力量游说本国向中国开战策、划谈判内容、收集经济情报、制定行规和为洋行提供国际市场信息等方式侵略晚清政府和中国工商业者。为此,晚清政府采取发展工商业和制定颁行商会政策来回击西方各国和商人经济侵略。晚清商会政策在贵州的贯彻执行,近代贵州商会产生。第二章,梳理和分析近代贵州商会建制层级结构、地区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关系。在晚清北洋政府时期,贵州商会建制层级结构为总商会、分会、分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总商会被取缔,商会按照属地原则转变成地区商会,商会建制层级结构为商会、分所;以时空为维度,梳理地区商会时空分布。在时段分布上,晚清最少,北洋政府期间最多,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较少。空间分布上,黔北、黔东北、黔西北等地区商会分布较多,黔中、黔东南、黔西南等地区商会分布较少;分析商会空间分布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认为商会分布不均加剧了区域之间、区域内部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第三章,阐述和分析近代贵州商会的会员和执掌商会领导权的人员构成。在晚清时期,商会的会员是行会和商号。北洋政府时期,商会会员是行会和企业。在国民党统一中国到全面抗战之前,贵州商会的会员是同业公会、企业和商店;全面抗战开始后,商会会员转为同业公会和企业;分析商会会员演变的政治经济原因;执掌近代贵州商会领导权的人员有绅商、工商业者和国民党党员,分析不同人员执掌商会领导权与工商业者自身及其与国家的关系。第四章,阐述和分析近代贵州商会组织机构变化原因。在晚清北洋政府时期,贵州商会只有决策机构及负责处理商会日常工作事务的执行岗位。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贵州后,商会建立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察机构,形成了“三权分立机构”;分析近代贵州商会机构演变的内外在原因。第五章,梳理和分析近代贵州商会运行机制。晚清北洋政府时期,近代贵州商会在运行机制上继承了行会的公推制、商议制和经费捐助制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会建构了选举制、任期制、集体决策制和经费收支审计制度;分析贵州工商业的发展和国家对近代贵州商会运行机制变迁的作用。第六章,梳理和分析近代贵州商会参与的经济、文化、社会、政治活动及作用。分析认为商会广泛参与到融资,工业品市场开拓、创办发电厂、参加博览会、发行“商票”、贸易护送、稳定物价、调解会员间纠纷、提供市场信息、辅助农作物种植、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等农工商经济活动的诸多方面,推动了近代贵州地区经济的发展进步;商会参与兴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报刊,推动了地区文化教育事业进步;商会参与修建铁路、桥梁、码头,组建消防、主导“真空期政务”,使得贵州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增加,地区交通条件改善,稳定了“真空期”政治秩序;商会参与救济灾民、难民以及困难弱势群体,补充了政府救济不足,推动地区慈善事业发展;商会参与抵制日货、发展国货、认购公债、分摊捐款、贯彻战时工商业政策以及慰问抗战将士和家属,减轻国民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增强了抗战的人力物力。
曾忠轩[4](2017)在《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吉安县商会档案内容丰富,对深化商会史、抗战史以及区域社会史均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本文在整理吉安县商会档案的基础上,考察抗日战争前后吉安县商会的发展与演变,探讨战前商会改组及其内部建设,战时商会改选纠纷与职能变化以及战后商会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在揭示吉安县商会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点,及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政治、经济变迁的同时,试图从“短时段”中对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作进一步分析。国民党统一全国后,开始对各地商会进行整顿。然而,受内战影响,对吉安县商会的整顿工作一直滞后。1935年6月底红军撤离后,在吉安县党部的组织下,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整委会”)宣告成立,吉安县商会进入了长达4个月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围绕对前商会账目的清算,“整委会”与商人(商户)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导致了商人们的不满。不过,“整委会”很快被新商会取代,吉安县商会进入了“萧宗川时代”。在萧宗川的主导下,吉安县商会得到了不小的发展,不仅组织系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还组建了诸如商业夜校、救火总会、商人自卫队等附属机构。在此过程中,萧宗川的权力不断集中,从而导致了萧宗川两届期满后,新任商会理事长接钤视事时的尴尬局面。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作为战时江西中心城市的吉安先是因战而兴,大量人口、商号、工厂的南迁,给吉安商业带来了短暂的繁荣,后又因“浙赣会战”的失利迅速衰落。在战局变动下的吉安商会,不仅一度形成了本籍与外籍商人在改选中激烈纷争局面,且主要职能亦发生了变化,除维持商业秩序、规范商业活动外,以不同形式支援抗战成为其重要的时代职责。抗战胜利后,吉安县商会进入了一个过渡时期。作为特殊时期商会的变体,“商整会”为吉安县社会秩序的重建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它既举办商业登记、整顿同业公会、筹备商会改选等一系列措施,让商业秩序重回正轨,引导吉安各业走向复苏,又整理义渡、整顿消防,在便民利商的同时,也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在此期间,围绕税费摊派、参议员名额以及余粮配购等事,“商整会”与吉安县政府进行了多次博弈,从而使二者的关系呈现出复杂而动态的面相。1946年后,吉安县商会重新改组。在1947—1949年这三年的时间中,面对政局动荡、商业失序和军人扰市,吉安县商会却有心无力,几乎毫无作为,从而使其在各同业公会中的威信不断下降。伴随着各同业公会对商会的不信任,商会的存在之基不断受到削弱,并最终导致其在吉安解放后走向终结。这一点,也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会与政府关系密切相关的一种写照。
陈永华(Chan Wing Wah)[5](2017)在《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文中指出中国人移民外地的历史悠久而且漂洋过海无处不到,所谓“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华人移民异地先侨居,後发展为落地生根,与当地非华族主体共存共荣,渐次融入主流社会。他们把中国文化习惯、物质文明带到异地,经历多年累积构建而成当地多元化民族和多元文化的一分子。同时华侨散布各国,进一步把中国文化发展为世界性的中华文化。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历史研究可追朔100年前之清末民初。但由於华侨华人事务、活动繁多,分布的地域国家也非常广泛。於是有着众多可供历史研究的选材下,多数学者的着作是华侨在某国家、某地区生活状况的国别史,或是专科领域的教育、媒体、经济、宗教和社团等,或是专题专案的关於成功企业家、革命家(对中国近代政治而言)、某类物质文明或个别乡族文化。对於海外中华商会或某国家中华商会的专门研究是稀少。发掘海外中华商会的重要性,是近年的事。中国在开放改革後,市场经济重新成为中国经济的另一半。商业活动、商人和商会又在国内蓬勃起来,连带推动对近现代中国商业活动和商人组织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中国的商业、商人、商人组织的活动和历史展开研究,除了在中国近现代史有学术价值外,实际重要意义是帮助中国寻找一条合适自已的经济发展之路。在20世纪末的90年代,着名历史学家章开沅领导团队对中国商会历史作出大规模系统性的研究,继而引发连串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商会研究热潮。进入21世纪,全球急速一体化使中国对世界经济开放的政策加大力度。政府修改了 20世纪90年代的“引进来、走出去”的被动战略转变为21世纪的主动方式“走出去、引进来”。在上世纪末,中国“崛起”的现象已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未来10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力再度攀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个影响中国和印尼的关系而又与印尼中华商会相关的是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中、印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与世界华商网络接轨。同时段中国商会学者也发现中国的商会组织随华侨移民海外,并且已经自然发展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中华商会网路。他们在中国商会的档案中也发现中国的商会与各地海外中华商会曾经有着长期紧密的关系和通讯。因而在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内着名华侨历史研究大学的支持下对海外中华商会(南洋区)的专门研究。南洋区是中国人最早移民也是最多华侨的地域,其中以印尼为最突出。估计印尼华人人口在1000万以上,是中国以外最大华人族群的居住国,当地华商更是印尼经济的主力。可是至今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是稀少。在众多印尼国别史上,学者往往侧重於教育、经济、宗教等明显社会议题的论述。即使在社团的研究论着中,有关印尼中华商会的内容也是稍有涉及,通常是放在业缘社团中的一栏目,给予小篇讨论。从而忽视了中华商会对中国、印尼关系和印尼华人近今100多年历史的重要贡献。论文是采用“总体式”专题研究的方法。印尼中华商会定义为:由印尼华侨华人在印尼成立的商会,组织成员为华商,商会主要服务对象为华侨华人,并承传着中华文化。总体史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把握和审视是宏觐的,切入是微观的,描述是全方位的,观察包括了“时段性”和“统合长时段”性两种。在研究分析时也可用历史学、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的说,论文是对印尼中华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进行研究。透过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看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联系,看印尼中华商会与上述三个政社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论文选择了“中、印关系”作为宏观环境的切入角度,以在过去115年内中、印关系和中华商会的重要事件作为分时段的指标。经过四章的“时段”性分析,清楚显示了印尼中华商会在不同的时段,都对中国近现代史里的中、印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时段,她的角色扮演和功能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中、印关系中的三大政社群体,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人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最後,综合各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出一个动态式的观察来,它成为评论印尼中华商会对中、印关系的总体作用的基础。在中国、印尼近今115年的历史里,两国的内、外政局急剧变化带动着中、印关系的起伏。生存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印尼华侨华人固然是两地关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20世纪前,印尼华侨可以说是中、印关系的始祖。到了清末之後,中国和印尼两地政府才成为中、印关系的主导者。由清末至1958年,当时代表着华侨的总机构-印尼中华总商会承担着重大的时代任命,带领着印尼华族在异国生存,维繋着与中国、印尼两国政府和华侨民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後进行社会主义建国,政府没有使用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里发挥功能。不幸地,在1965年印尼军事强人苏哈托施行邀进的同化华人政策,取缔了所有华人社团包括中华商会在内。从此时计算,印尼中华商会消失了 36年,到苏哈托被推翻下台三年後的2001年才得以复办。在进入21世纪初的15年,印尼中华商会再度在中、印尼关系中发挥她专长的经济功能,成就不少中、印经济贸易合作的成绩,使印尼渡过国家经济重大危机及帮助中、印两国修补过去的历史伤痕,为两国建立全面的战略性夥伴关系出了一分力。总的来说,印尼中华商会在历史的激流里,仍能保持她在中、印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是靠着他们儒商智慧和坚毅的精神。她使用“三赢”的方程式使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同得益处,其中以经济益处为最基本;并适时地调和这三方面的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加强政治互信,为华侨和中华商会寻求最大的生存空间。在21世纪未来的中、印关系,相信印尼中华商会也会采用这个曾经被长期使用并证实为有效的“三赢”方程式去做出贡献。而且在2015年中、印两国刚宣布了两国的长期经济大战略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经济”,明显展示了双方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有非常强的互补性。以中、印关系现时的良好走势看,印尼中华商会在调谐印尼华人与中、印政府的关系是较为容易。但印尼中华商会的三赢方案并不是必胜的。从四个歴史时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华商会的作用和“三赢方案”成效与当时“印尼华人国家认同”的争议情度有密切的关系。印尼中华商会的功能作用基本上是经济性质。但在不同时段的中、印内外政治环境形成不同的中、印关系状态时,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会赋予它额外的政治、外交、社会文教等其他重要任务,调教着它在不同时段的角色。印尼中华商会未来的挑战仍然是在“印尼华人的国家认同”争议。2015年7月一批“反华人”的人士组成了“原住民党”,并故意在8月17日印尼国庆日宣布,制造声势。现今世代,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国家有责任对国民作出一生的教育、照顾和保护,换取的是国民必须向国家效忠。是一种法理上的承诺。入了外国籍的华人对国家效忠必定是他们的国籍国,是法理上必须要做。如果他们的行为有损国籍国的利益时,必被定为叛国罪行。但在法理以外的感情归属,则各地民族和各人也有不同。人类的情感归属效忠对象可能是出.生国、或是居住国、或是祖籍国,甚至是宗教信仰。但不竟华人问题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敏感问题。中、印关系的三大主角,中、印两国政府和代表印尼华人的重要社圑,必须要合作,共同面对,主动地去解决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笔者以印尼中华商会为历史研究个案,在论文开始写作之前,并未感到使用“总体史”研究范式的特点和好处。但使用後,意识到它是研究专题个案的很好方法。采用了“总体史式”的方法,能把印尼中华商会的特性和历史角色看得明白,也能总结出印尼中华商会“成功”、“失败”的因素和导致她在近今115年的中、印关系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因。继而本着“监古知今”学习历史的态度,推论印尼中华总商会在21世纪中、印关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相信此论文不单是一篇对印尼中华商会多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印经济史、社会史和外交史的一篇辅助参考。
张淑生[6](2016)在《政治漩涡中的北京总商会研究(1916-1938)》文中研究指明自1916年开始的军阀时代的到来,战争、革命、反日运动等不断在北京这一政治中心轮番上演。处在政治漩涡中的北京总商会,为保证商人的利益,不得不设法应对,与各方势力虚以委蛇。战争给近代中国带来的苦难无疑是深重的,商业凋敝、交通梗阻、金融恐慌,令商人胆战心惊。商会为在战争中求生存,动用各方力量,在战前呼吁和平,在战中维持地方秩序,消弭金融风潮,意在使商业不致因战争而萧条,但终无法改变残酷现实的一次次打击。在政权交替的真空期,商会往往是士绅拉拢合作的对象,成立治安会等临时治安组织是通行的做法,在真空期能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也会受到后来者的称许。战胜一方发行的纸币流通尤赖商会从中维持,而其给商人带来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为此,商会一般要与政府设法交涉,以使货币稳定,1926年直鲁联军发行的军用票是危害最大,流通时间相对较长的一次。革命在民国建立之后,演变为各方奋力疾呼和标榜的口号。冯玉祥发动首都革命,商会为维持社会秩序也侧身其间。冯玉祥控制下的北京,反日反张作霖的运动在党派的组织下搞得如火如茶,而总商会对此似乎热情不高,多消极应付。1928年北伐革命军到达北京时,总商会积极筹集支应军队的款项,而在北伐成功后,却因征收五个月铺捐,与新成立的商民协会怒目相视。五四运动、福州事件、五卅惨案、九一八事变等,既是日本对中国侵略不断加深的过程,也是中国民众不断觉醒,掀起一次次反日高潮的过程。几乎每一次反日高潮都伴随着抵制日货的呼声。北京总商会在商人利益与国仇家恨之间,一次次经历痛苦的抉择,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由此引发反日民众与总商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当七七事变发生之后,北平商会积极筹款支援前线,救济难民,办理平粜。当政府军撤离后,又参加地方维持会,协助维持地方秩序,安定人心,维持民食。在伪政权建立后,则滑向亲日,沦为日伪政权的侵略工具。军阀或政府为筹集军费或政费,向商人征收苛捐杂税是通常采用的做法。商会既是政府征收捐税的主要合作者,也是苛捐杂税的反对者。商会为繁荣商业,对苛捐杂税,尤其是新增捐税往往会据理力争。如警捐、房捐、奢侈税等法外之税,一般会动用各种力量与政府交涉,直到取消为止。崇文门税关这一前清京师主要征税机构,在民国时期不仅依然存在,而且税率有增无减。1928年迁都之后,崇文门税关收入转归南京国民政府所有,使北平商人甚为不满,商会不断向政府交涉取消税关,经过艰苦的交涉过程,终于成功废除。北京总商会在政治的漩涡中,几经沉浮,本着商人的本色,与政府始终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为商人利益据理力争而又不逾越于轨外。
刘杰[7](2015)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王红梅[8](2010)在《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互动关联机制,并从中总结出可供我国依法治国借鉴的现代价值。逻辑结构框架沿着法制近代化对商会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商会对法制近代化的作用展开,最后得出结论。第一章商会与中国近代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本章首先梳理中国古代商人团体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关系,以此作为商会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近代转型的比较基础。中国古代商人结社缺乏国家法的规范,并对古代商人结社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商人团体组织发展不成熟;商人结社多以“联乡谊、祀神祗、办善举”为宗旨,出现了商人团体“在商不言商”的结社宗旨的异化;也由于法律的缺失,商人团体的权益保障更多的依赖融洽官商关系而得到保护。1901年伴随着清政府新政的开始,始于商事法律制度变革的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也拉开了序幕,并为商人结社制度的近代转型提供了契机。清末《商会简明章程》的颁布实现了商人结社制度的近代转型,促进了商人团体组织发展的成熟化和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并为中国近代商人法律地位的确立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正是商人结社制度的近代转型,为商会参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提供了组织基础。当然,中国近代商会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留有很深的时代烙印,’近代商会制度的建立具有很强的功利色彩,商会法的制定和修改也体现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冲突和利益协调。与近代中国其他法律制度的建立一样,中国近代商会法律制度也具有明显的移植性。第二章商会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本章首先介绍宪政思想的勃兴对商人的影响,以此作为商会参与近代宪政运动的历史背景材料。然后以商会参与清末国会请愿活动、民初商会“争复公权”的努力以及商界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的两次民治实践为素材,论证商会参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的过程,并对此作出评价。清末新政以后,随着立宪思潮的勃兴,商人渐受影响,不仅权利意识增强,商人的身影也出现在立宪政治团体中,商人也成为一些地区自治运动的主力。1910年绅学两界发起国会请愿邀请商会加入以壮声势时,多地商会纷纷响应,以“社会中坚”的姿态开始走上了全国的政治舞台。民国初建,商人即为争夺选举权而努力,并以不纳税捐作为向北京临时参议院施压的筹码。似乎商人对议会政治有着积极的追求,对民主政治表现出很高的政治热情,实际上无论是清末的国会请愿与民初的争复公权,商界对民主的追求,更多的是局限于商界利益之下,他们显示出的政治关怀,多从商界利益出发,往往产生一种利益驱动下的民主和专制选择。这种利益驱动机制,左右了商界在民初的政治选择,使他们在武昌起义时可以成为革命的支持力量,也使他们在二次革命以后成为支持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帮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商教联席会议倡议召开国是会议,上海总商会发起成立民治委员会。两次民治运动希望籍以人民的力量解决时局问题,但是都归于失败。在当时南北对持、军阀拥军自重、不同职业和阶层的社团纷纷出现的复杂政治格局下,民治运动的领导权问题成为商界无法解开的魔咒。即使商界倡导的民治运动能够实现,他们也改变不了中国当时的武人政治,抗拒不了外国的干涉。商界不能认识中国民主革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他们设想的民主运动必将遇到无数难以解开的魔咒而终归于失败。第三章商会与中国近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设本章选取了商会与清末民间商法编撰活动、商会与清末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商会对民初商事立法的推动三方面的史实作为描述商会参与中国近代民商法律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并以商会在此过程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商会对中国近代民商法律制度建设的依据。研究表明,1907年至1909年清末民间商法编撰活动,并不如学界已有的评价那样认为是“资产阶级争取立法权、商人独立拟定商法的首次尝试”,而是由预备立宪公会发起,由上海商务总会、商学公会共同参与的一个团体合作的过程,预备立宪公会以其人才优势负责商法编撰,商会以其群体优势,发起全国性的商法讨论大会,为编撰商法活动“造势”,并成功的将区域性民间商法编撰活动实现了向全国性商法编撰活动的转化。商会在此次商法编撰活动中,除了“造势”、提供经费支持外,对商法草案文本的编撰活动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其结果《商法调查案理由书》由预备立宪公会五位编撰者负责,也是他们商法学术水平的体现。讨论商事习惯作为召开商法讨论大会的主要动机,在第一次商法大会上只字未提,也没有布置各商会调查商事习惯,因此,各地商会并没有专门开展为此次民间商法编撰活动而进行的商事习惯调查活动。但是《商法调查案理由书》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立法价值,编撰法律草案附注理由书的形式,尤可为当今立法所借鉴。清末民初商事法律颁行以后,商会常以不合习惯为籍口表示出对立法的不满,但有确切的资料表明,民初民商事习惯调查,商会参与得极少。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过程中,商会的参与程度如何,没有确切的史料可以证明,但从其取得的商事习惯调查的成果看,商事习惯调查应当有商会的协助。商会对民初商事立法的积极推动,主要归功于1912年成立的全国商会联合会,其召开的全国性代表大会成为与会代表集中讨论商法修订问题的场所,《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会报》成为宣传商法知识的媒介,尤其会报宣传多以大白话形式,适合文化水平不高的商人群体,发行范围又广,覆盖城乡,对基层商会和商人普及商法知识意义尤显重大。第四章商会与中国近代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本章主要立足于清末民初商会理处商事纠纷理案权的变化,描述中国近代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与发展。研究过程中首先阐述了商会成立以前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并以此作为清末商会理案权的比较基础,分析清末商会理案与传统民间调解相比显示的规范化特点,与官府断案相比也有众多优势。接着将清末商会依据《商会简明章程》获得的理案权与民初依据《商事公断处章程》获得商事案件仲裁权置于近代司法变革的大背景之下,探讨清末民初商会理案权的不同性质以及民初商会与司法部关于商事裁判权争议的实质。清末商会理案与民国商事公断处的性质不同,清末商会是经过授权获得商事纠纷理案权的审判机构,民国商事公断处成为附设于商会的商事仲裁机关。民初商会与司法部形成商事裁判权争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司法部在民初司法变革的背景之下拘泥于司法独立理念,片面的追求西方化的法制形式和司法体系所致。由于司法部拒绝采纳商会提出的扩大商事公断权的若干有价值的建议,与当时社会的司法需求相脱节,也使司法部所构想的民主化、社会化的商事公断制度,在一些地区未能得到商人的认可,反而成为官商司法理念冲突的根源。最后分析了民初商事公断处的运作情况,并以苏州、上海、京师、云南商事公断处的理案概况作为实证分析材料,探究商事公断处在民初解决商事纠纷的作用。结论显示,这四个同为商务繁富之地的商事公断处受理案件多寡不等,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欲对民初商事公断处作出客观评价,应当在研究方法上采取审慎的态度,以往研究商事公断处时采用的上海、苏州等地商事公断处为视点的“选精法”不能推导出商事公断在“民初解决商事纠纷发挥巨大作用”的一般性结论。本文最后一部分为结论。通过上述四章的描述,至少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动关联机制,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制近代化是实现商人结社制度近代转型的关键因素;第二,商会参与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第三,商会虽然参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但总体来说,缺乏主体认知意义上的主动追求,商会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对法制近代化的进程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却改变不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艰难历程。透过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这种互动关联机制,可以获得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一些更普遍意义上的新认识:国家对社会力量的扶植和培育可以为法治近代化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社会力量的异化会导致法制近代化进程的徘徊和停滞。法制近代化过程中表现出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当代依法治国的推进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现代价值内涵: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要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黄建[9](2010)在《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文中研究说明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随着总体性向分散性社会形态的演变以及治道模式由统治向治理的变革,所带来最为显着的成果便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组织功能的重塑。各种各样民间组织的大量涌现是我国社会结构重新分化组合的产物,也是社会整体进步的典型表现,从而共同推进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双重需求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工商联)作为一种民间商会组织日益走上了公共管理的“前台”,依托其特有的治理优势,发挥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多项重要功能,成为了推动各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本文以社会转型为基本的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作为基本的分析框架,选取我国B市工商业联合会为研究对象,聚焦于治道变革与工商联治理功能交互关系的生发规律之上,全景式地展现工商联在地方治理系统中的角色特征和功能履行状况,并通过对其公共管理绩效的测量和评估,归纳得出现时态中B市工商联总体上存在着“治理失灵”的客观状况,即其在地方公共事务管理中所发挥的实然功能与预期功能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作者认为,除去B市社会发展水平和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实力等客观因素制约外,工商联功能履行受滞的根本原因源于其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结构构成之缺陷。具体而言,一是工商联既是党委所属人民团体又是地方民间商会的二元复合“身份”之特殊定位,要求它既要凸显人民团体强的政治统战性,又要突出商会组织强的经济服务性;既要当好官方的代理人,又要成为民营企业的代言人。双重的角色结构使工商联的工作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并在职能运行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着严重身份冲突和角色紧张。基于地方行政主导管理模式的制约,使得工商联在工作价值的目标选择上必然偏向党政部门,其工作重心自然主要落在执行和完成党政部门交予的政治任务之上,而作为地方商会的各项功能便无暇顾及,往往造成民间管理功能缺乏,经济服务功能缺失,无法切实成为会员企业利益的“代言人”,从而难以为之提供优质、高效的“俱乐部”产品。二是工商联对党政部门高度的依附性又直接制约着其自律发展和自主治理能力的提升,使其在治理体系中因“无位”而“无权”;因“无权”而“无为”,造成的恶果是对外难以与相关地方治理主体形成共享权力、合作博弈的结构关系,而对内则无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完善、顺畅的运行机制,最终共同阻滞着其公共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令其难以真正扮演好地方治理主体之角色。基于此,作者认为提升工商联管理能力的核心在于“调结构”,即改变工商联、民间商会双重复合结构,对其治理角色进行科学分离。在地方治理体系中重塑二者之地位与功能,使工商联与民间商会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行发展,从而实现“保功能”、“促发展”之目标。结合B市现时的行政环境和公共管理之特征,改革后的工商联应专职作为党委下设的政治团体,统战性是其根本属性,并明确赋予其民间商会的主管部门之地位。其功能在于宏观管理、科学指导和推进民间商会的建设,通过政治统战、思想教育、政策引导等功能的履行,当好民间商会和地方党政部门之间的“连通器”和“协调阀”;利用自身治理角色之优势,为民间商会争取发展资源、排除运行障碍,协助其顺利地“嵌入”地方党政治理的框架之中;打造和谐的政会关系,着力推进民间商会与相关治理主体良性合作、共同发展局面之形成,使民间商会驶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而体制分离后的民间商会则专职作为地区的总商会,紧紧依托其民间性和经济性“做文章”,“在商言商”,切实当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企业的“娘家人”,在商务服务、行业自律、会员维权、自主治理等方面苦练“内功”,并遵循工商联的引导与协调,致力于塑造科学的外部角色关系和健全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增强其民间管理和经济服务的能力,进而有力地彰显其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独特功能。全文共分为五章。导论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的主题和研究过程的概括性说明。主要包括选题的缘由、现有的文献综述、研究基本设计以及研究价值等基本问题。作者以行政环境的变迁和治道变革为背景,说明以中国工商业联合会联为代表的民间组织的兴起是我国社会结构关系深刻调整的典型表现,其对于推进和影响我国公共治理之进程作用关键。而对于现行研究弊端的分析,则形成了作者研究的基本切入点。同时,在此基础上作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设计,明确了研究的主旨和基本的研究对象,阐释了研究方法的选择和理论工具、分析工具的选用的理由和依据,并归纳了本文的研究创新点与研究意义所在。第一章主要勾勒和剖析了公共治理与中国工商联之间的交互关系特征及其演进之规律。首先,作者阐释了公共治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并以此说明公共治理是行政生态环境变迁的产物,正是在单一统治向多元治理过渡的进程中,工商联等民间组织才日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主体。其次,作者对本文研究对象——工商联进行了介绍并归纳了其角色特征,突出说明工商联的公共管理功能是在治道演变的进程中持续发展和完善这一基本观点。最后,结合文章研究的主旨,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论述了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的应然功能,为其后评估B市工商联管理功能履行的优劣确立了参照标准。第二章主要阐释我国B市工商联的生成、发展的变迁规律。第一,从历时态和共时态的角度考察和揭示了我国B市工商联的形成轨迹和发展现状,其重点在于描绘工商联生发过程中职能内容的变化。第二,依据其发展历程探索出B市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管理特征和发展规律,并分析得出国家政策、非公经济、政会关系、企业需求是B市工商联功能演进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三章主要对我国B市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功能实际履行状况进行了展示和评估。作者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和个案描述的方式,通过实地观察和无结构访谈,横纵相结合、全景展示了B市工商联的职能运行状况。其中依据工商联职能定位和结构构成特征,分类列举和描述了工商联(总商会)、工商联直属商会、工商联下级组织各自的职能内容。同时,以工商联职能履行为焦点问题,分别与B市工商联的领导班子成员、工商联下属商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了专门访谈,全面收集了工商联功能发挥受滞的各类信息,并对材料信度、效度进行了对照和鉴别。在此基础上,作者针对不同主体的职能内容和履行现状逐一进行了测评,其具体的评估结果为:作为地区总商会的工商联,其政治统战功能的履行状况远优于经济服务之功能,民间商务管理能力偏差,尚无法成为会员真正的“代理人”和“娘家”;工商联的直属商会组织因其自主治理和自律管理能力有限,因此导致其经济服务的职能种类偏少、服务的层次与水平偏低,难以作为“俱乐部”组织切实为其会员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集体产品;而工商联下级组织由于受制于管理体制和资源供给之约束,商务服务范围更加狭窄,民间服务能力更加低下。总体而言,B市工商联商会服务功能的发展已严重滞后于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其距离名副其实的公共治理主体尚存在着相当的差距。第四章采用结构——功能的分析方法探索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现状产生的原因。首先,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原理进行了诠释,并对该方法应用于工商联治理功能研究的适宜性进行了论证。作者认为,只有将工商联置于地方公共治理的体系之中,并紧密依托现行党政治理的架构和其结构构成特征,方能寻找到其功能履行状况之成因。事实证明,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和结构安排直接决定了其功能的运行状况,正是工商联治理角色结构的非合理设置严重制约了其功能的实际发挥。其次,剖析了B市工商联的结构特征对功能的现实影响。作者认为除去B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等客观因素,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基本定位和二元复合的角色构成是阻却其功能正常发展的根本原因。工商联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独立地位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其治理能力低下,而双重代理的身份和对党政部门高度的附属又极大地造成了其角色紧张,令其只能成为党政部门的“附庸”,而难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言人”。在此根本原因的规制下,工商联在治理体系中由角色的缺陷又导致了一系列关系结构的失衡。对外工商联无力与相关治理主体进行正常的博弈和平等的合作,对内工商联缺乏科学的治理结构和顺畅的运行机制,从而共同造成了工商联现实治理的失灵状态。第五章主要聚焦于工商联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为了破解工商联治理的难题,文章认为必须对工商联进行体制的改革和结构的创新。作者首先提出了工商联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其改革确立了根本方向与评判准则。其次,阐释了工商联改革理论工具选用的依据。作为民间社会组织,工商联的改革无法脱离国家——社会关系的基本理论框架。依据我国现实的社会结构特征和政会关系的特殊性,本文弥合并超越了法团主义与自由主义界限,综合多种理论工具分析的优势,选择镶嵌式自主性理论作为工商联体制创新的指导理论,将工商联改革的聚焦点放置在体制的分离和职能的重塑之上。研究认为,工商联和民间商会只有进行角色的分离,做到各自归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方能避免现行双重代理体制下产生的身份冲突和角色紧张,形成共赢的发展局面。改革后工商联角色应定位为党委下设的群团组织,专职管理民间商会,以政策引导、思想教育、协调协助等为主要方式促使民间商会获得党政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破除民间商会发展的各种障碍,使其有效地“嵌入”地方党政治理的体系之中。而民间商会则单独组建,严格定位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自治性组织,在工商联的协调和地方政府的支援下,致力于增强其自主治理能力,积极为会员提供各项“俱乐部”产品,发挥行业自律、利益维护、经济服务等功能,持续扩大其在地方治理中的影响力。再次,在工商联、民间商会角色重构的基础上,还应科学构建二者在治理体系中的各类关系结构,在新的体制框架下重新审视和理顺以工商联、民间商会为中心的各种互动关系,营造出有利于其治理功能发挥的外围环境,设置出其内部科学健全治理结构,从而持续提升工商联、民间商会的公共治理绩效,最终满足B市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求。结语主要从中国的社会转型、公共行政改革和工商联为代表的民间组织的交互关系角度梳理了全文的研究脉络,归纳了研究的中心思想。着重说明工商联与民间商会的结构改革和职能的重塑将是一个持续发展和不断演进的过程,其根本依据在于生态环境和公共治理的发展程度,而在此基础上工商联管理功能的拓展也必将深化和验证着公共治理理论,从而有力推进着善治目标的实现。
郗大光,杨延相,刘昌文,张平,金中国,金捷[10](2008)在《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发展报告》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换的推动下,我国行业商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商会作用日益突出,地位不断增强。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于2002年10月正式成立,是中国目前唯一的全国性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行业的民间组织。一诞生历程1997年10月,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牵头,组织北京、上海、西安等
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业商会成立暨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业商会成立暨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 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工商联概念及其职能与特征 |
2.1.2 民营经济及其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第三部门理论 |
第3章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
3.1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 |
3.1.1 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整体情况 |
3.1.2 济南市工商联整体情况 |
3.2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现状 |
3.2.1 发挥协调性功能——搭建“信息引导桥” |
3.2.2 发挥推动性功能——搭建“经济服务桥” |
3.2.3 发挥补充性功能——搭建“思想引领桥” |
3.2.4 发挥自治性功能——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 |
3.3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效 |
3.3.1 对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明显 |
3.3.2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效果明显 |
3.3.3 促进商协会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 |
第4章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4.1 济南市工商联在作用发挥中面临的困境 |
4.1.1 作为社会资源载体社会联系弱化 |
4.1.2 作为助手发挥作用方式单一 |
4.1.3 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人才不足 |
4.2 制约济南市工商联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定职能界限模糊 |
4.2.2 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 |
4.2.3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不健全 |
4.2.4 工作运行机制不够科学规范 |
第5章 济南市工商联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推进体制改革 |
5.1.1 争取党政部门更多工作支持 |
5.1.2 保障工商联组织独立性 |
5.1.3 赋予工商联相应的法定服务管理职责 |
5.2 加强思想引导 |
5.2.1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
5.2.2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
5.2.3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5.3 搭建工作平台 |
5.3.1 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
5.3.2 搭建政企对话、直通平台 |
5.3.3 搭建经济服务平台 |
5.3.4 搭建政策服务平台 |
5.3.5 搭建对外联络平台 |
5.4 强化组织管理 |
5.4.1 科学设置机关内设机构和岗位 |
5.4.2 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本领 |
5.5 夯实工作基础 |
5.5.1 加大会员发展力度 |
5.5.2 加快商协会组建步伐 |
5.5.3 加强商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基于公共治理理论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3.1 基本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和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内涵 |
2.1.1 定义和特点 |
2.1.2 职能和定位 |
2.1.3 主要类型 |
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1 公共治理理论的内涵 |
2.2.2 以公共治理理论研究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可行性 |
3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分析 |
3.1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历程及其与政府关系的演进 |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3.1.3 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历程及关系演进 |
3.2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现状 |
3.2.1 数量持续增长,行业覆盖面不断增大 |
3.2.2 内部治理结构相对完善,运作日趋规范 |
3.2.3 外部竞争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 |
3.2.4 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作用日益彰显 |
3.3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现状 |
3.4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定位不准确 |
3.4.2 管理不适度 |
3.4.3 沟通合作不足 |
3.5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1 政府方面的原因 |
3.5.2 行业协会商会方面的原因 |
3.5.3 其他方面的原因:工商联作用未有效发挥 |
4 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4.1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4.1.1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主要模式 |
4.1.2 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4.2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经验借鉴 |
4.2.1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主要模式 |
4.2.2 国内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5 广东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重构的思路及对策 |
5.1 总体思路 |
5.2 对策措施 |
5.2.1 明确定位,夯实良性关系基础 |
5.2.2 加强法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
5.2.3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现适度有效监管 |
5.2.4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高效协同共治 |
5.2.5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提升协同共治能力水平 |
5.2.6 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近代贵州商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学术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史料运用特点 |
四、拟突破的重要问题 |
第一章 近代贵州商会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商人组织对中国的渗透 |
一、西方商会对中国的侵略与扩张 |
二、晚清中央政府对西方工商经济及商人组织的模仿 |
三、中国地方工商业者对晚清商会政策的反应 |
第二节 贵州工商业者群体对晚清政府商会政策的响应 |
一、晚清贵州工商业与工商业群体 |
二、晚清贵州商会的建立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贵州商会的空间分布与区域经济 |
第一节 总商会的兴建、发展及空间特色 |
一、总商会的兴建与演变 |
二、总商会的空间特色 |
三、从空间分布看总商会与分会的基本关系 |
第二节 贵州地区商会分布的区域特色 |
一、地区商会建立时间上呈现阶段性特征 |
二、地区商会空间分布特点 |
第三节 地区商会空间分布与区域经济 |
一、黔中地区 |
二、黔北地区 |
三、黔东北地区 |
四、黔东南地区 |
五、黔西南地区 |
六、黔西北地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近代贵州商会组织结构变化与近代化发展 |
第一节 商会会员变化看新经济因素的进入 |
一、商会团体会员由行会转为同业公会 |
二、商会个体会员“多层次”性 |
三、从会员变化看近代新经济因素对商会的影响 |
第二节 商会领导层人员构成的变化及特点 |
一、绅商执掌商会领导权体现了商会与传统社会割不断的联系 |
二、工商业者执掌商会领导权反应了工商业者自主意识不断提升 |
三、国民党党员执掌商会领导权体现出国家对工商业渗透的加强 |
四、从执掌商会领导权的人员变化看工商业者自身、及其与国家关系的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近代贵州商会机构的发展演变 |
第一节 商会决策机构及职能的初建 |
一、会董会议为决策机构的初建 |
二、会董会议职能的初步确定 |
三、会董会议制下商会的运转 |
第二节 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机构的建立与机构职能的配置 |
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机构的健全 |
二、决策机构职能完善与执行、监督机构的职能建设 |
三、“三权”机构下商会的运转 |
第三节 商会机构及机构职能建设特点分析 |
一、近代贵州商会机构及职能建设受到政权变动的影响 |
二、近代贵州商会机构及职能建设受到工商业发展程度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近代贵州商会的运行机制演变 |
第一节 近代贵州商会内部运行机制的演变 |
一、商会对行会公推制、商议制、经费多源的继承(1905—1931) |
二、工商业发展对“公推”、“商议”、经费捐助制的破坏 |
三、商会建设选举与任期、集体决策、监管和经费收支管理等制度 |
第二节 近代贵州商会的外部运行机制 |
一、维护工商业群体的共同利益成为商会间互动的基础 |
二、抵制经济勒索、联合打假、传递市场信息、通报组织构成外部运行方式 |
三、商会间外部运行促进商会网络职能的发挥与地区经济发展 |
第三节 贵州商会内部运行机制变化分析 |
一、工商业者的思想认识制约着贵州商会运行机制的演变 |
二、政权变更推动着近代贵州商会运行机制的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近代贵州商会与地方社会互动 |
第一节 近代贵州商会与贵州经济 |
一、发展近代工商业 |
二、辅助农业发展 |
三、整顿市场秩序 |
第二节 近代贵州商会与贵州文化 |
一、兴办中小学 |
二、发展同业教育 |
三、创办报纸 |
第三节 近代贵州商会与贵州社会 |
一、参与交通建设 |
二、发展消防事业 |
三、主导政权“真空期”政务,维护公共安全 |
四、参与慈善事业 |
第四节 近代贵州商会与贵州政治 |
一、抵制日货与发展国货 |
二、认购公债与分摊捐款 |
三、贯彻战时工商业政策 |
四、开展劳军活动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主要资料与基本框架 |
上编 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 |
凡例 |
一、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全年实录 |
1、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度全年实录书目 |
2、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度工作报告书序 |
3、商业夜班学校 |
4、吉安市救火总会 |
5、吉安市商人自卫队 |
6、吉安商会执监委员、职员名册 |
7、吉安县商会组织系统表 |
8、吉安县商会会议录 |
9、吉安县各同业公会会员名册 |
10、吉安县各业同业公会执监委员名册 |
二、1940 年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实录 |
1、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实录次序 |
2、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宣言 |
3、吉安县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姓名名单 |
4、吉安县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职员姓名 |
5、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场规则 |
6、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议事日程表 |
7、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各业公会会员代表姓名 |
8、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代表大会非公会会员代表姓名表 |
9、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开幕词 |
10、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主席闭幕词 |
11、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纪录 |
12、调解案件 |
13、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一日执委第一次会议 |
三、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工作报告(1945-1946 年) |
1、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工作报告目录 |
2、工作报告弁言 |
3、举办商业登记 |
4、调查事务经费 |
5、健全公会组织 |
6、选举职团参议 |
7、办理税务事项 |
8、办理收购余粮 |
9、公益救济事项 |
10、公用公安事项 |
11、向县建议事项 |
12、劳资纠纷事项 |
13、建筑本会新厦 |
14、整理消防事项 |
15、整理义渡事项 |
16、捐派种类金额 |
17、处理调解案件 |
18、筹备改选经过 |
19、垫用经费概数 |
20、摊派余粮差价 |
21、吉安商会整理委员会整理期间历次会议记录 |
22、1946 年吉安县会员代表大会口号、标语 |
四、吉安县商会、同业公会等章程、约规 |
1、江西省吉安县商会章程(1940 年) |
2、吉安县商会章程(1943 年) |
3、吉安县竹木行商业同业公会章程准则(1947 年7月 11 日) |
4、吉安县茶点、面馆商业食□业同业公、工会联合议协约规 |
5、江西省吉安县行纪商业同业公会章程 |
6、吉安县商会特种委员会简章 |
7、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吉安市救火总会社会商业服务队服务规则 |
8、创办商业补习学校募捐□ |
9、非常时期商会及商业同业公会职员办理目的事业奖惩办法 |
五、吉安县商会往来公函(1941-1949 年) |
1、江西全省商会联合会代电函件 |
2、与各地商会往来函件 |
3、商号入会、退会相关函件与会员证书 |
4、吉安市救火总会相关名册、公函 |
5、1942 年前后与食盐配购情事相关函件 |
6、徐建中、朱志懋任职期间相关函件(1943-1945 年) |
7、邓玉麟任职期间相关函件(1945-1949 年) |
六、吉安县商会同业公会委员(理监事、职员)会员名册 |
1、1940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委员名册 |
2、1943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理监事、会员名册 |
3、1946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职员(理监事)、会员名册 |
4、其它时段吉安县商会与各同业公会职员(理监事)、会员名册 |
下编 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研究 |
第一章 清末民初吉安县商业发展以及商会创建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交通网络 |
一、行政沿革 |
二、交通网络 |
第二节 商业发展与商会创建 |
一、持续发展的吉安县商业 |
二、从保商局到商会 |
第二章 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的组建与终结 |
第一节 吉安县党部与商会整理委员会的组建 |
一、国家政策与商业环境 |
二、“整委会”的成立及其运作 |
第二节 清算委员会的困境与新商会的成立 |
一、清算委员会的成立 |
二、清算工作面临的困境 |
三、困境根源及其结局 |
四、新商会的成立 |
第三章 1935-1937 年吉安县商会的“救市”与萧宗川的“集权” |
第一节 商业衰败与商会救市 |
一、商业衰败的表现 |
二、商业衰败的原因 |
三、商会的救市举措 |
第二节 萧宗川与吉安县商会的组织建设 |
一、执监委员的构成 |
二、各个科室的设置 |
三、商会组织系统的完善 |
第三节 派生机构的组建 |
一、开设商业夜班学校 |
二、成立吉安救火总会 |
三、组建商人自卫队 |
第四章 战局变动与吉安县商会的权力之争(1937-1945 年) |
第一节 先兴后衰:战局变动下的吉安商业 |
一、“赣北沦陷”与吉安商业的繁荣 |
二、“浙赣会战”与吉安商业的衰落 |
第二节 权力争夺:新势力的进入与商会改选纠纷 |
一、1940 年商会改选的顺利进行 |
二、1943 年商会改选之争 |
三、1944 年徐建中被迫辞职 |
第三节 变与不变:抗战时期吉安县商会的主要职能 |
一、维护工商 |
二、积极抗战 |
第五章 战后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1945-1949 年) |
第一节 商业凋敝与“商整会”的成立 |
一、商业凋敝的表现 |
三、“整委会”的成立及其人员构成 |
第二节“商整会”重建地方社会秩序的努力 |
一、重建吉安县商业秩序 |
二、资助地方公共事务 |
第三节“商整会”与吉安县地方政府 |
一、税费摊派案 |
二、参议员名额案 |
三、配购余粮案 |
第四节 劳资纠纷、军人扰市与吉安县商会的终结 |
一、劳资纠纷不断 |
二、军人扰乱市场 |
三、“志业商店”会员纠纷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硕士期间相关科研情况 |
致谢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绿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海外华侨华人研究 |
(二) 中国商会研究。 |
(三) 海外中华商会研究 |
(四) 研究状况的结论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尼)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两地的内、外政治环境(1900-1945) |
一、中国的内政、外交 |
二、荷兰及其印尼殖民政府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荷政府)关系(1900-1945) |
一、中国的印尼政策 |
二、印荷政府对华人政策的改变 |
三、中国、印荷政府在印华事务上的角力 |
四、中国、印荷政府关系的改善 |
五、印尼华侨社会状况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与诞生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成立 |
第四节 中国、印荷政府合作下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管理 |
二、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 |
第五节 印尼中华商会二战前的发展及其功能作用 |
一、中国政府在印尼的华侨事务机构 |
二、印尼华侨的“市民社会”管治核心 |
三、印荷政府的辅助管治工具 |
四、华侨”认同中国”的重要推动者 |
第六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抗日运动与在日治时期所受的迫害 |
第七节 对抗的中、印(荷政府)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後中、印(尼)关系及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45-1965)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独立战争和“指导民主”时代 |
四、印尼的外在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後的中、印(尼)关系(1945至1965)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 |
二、新中国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1949-1965) |
三、印尼开国政府的对华政策 |
四、印尼华侨社会的急剧变化 |
第三节、二战结束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取代印尼中华会馆的印尼中华总会 |
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与新办的中华总会的关系 |
三、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宗旨、组织、活动、人事布局 |
四、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关键人物分析 |
第四节、印尼各地区中华商会重光後的复办 |
第五节、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与分裂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分裂 |
第六节、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与历史中断 |
一、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历史中断 |
第七节、复杂多变的中、印关系中的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角度 |
二、印尼华侨社会的角度 |
三、印尼政府、印荷政府、印尼民众的角度 |
四、新中国政府的角度 |
五、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的整体作用 |
第三章 世纪之交的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再次复办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92-2004)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国内政治环境 |
四、印尼的国外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中、印(尼)关系(1992-2004) |
一、中国的印尼外交 |
二、印尼的中国外交及华人政策 |
三、印尼华人社会的正向转变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土壤和经过 |
一、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政治土壤 |
二、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经过 |
第四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早期活动与初步成绩 |
第五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重要领导人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总主席陈大江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执行主席杨克林 |
三、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常务副总主席张锦雄 |
第六节 风雨同舟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四章 21世纪初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总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在政治政环境(2004-2015) |
一、中国的大国兴起和新的对外经济策略 |
二、印尼的快速经济增长与打造海洋大国经济 |
第二节 21世纪初中、印关系(2004-2015) |
一、战略夥伴关系 |
二、全面战略夥伴关系 |
第三节 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中、印关系 |
一、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成立 |
二、世界华商大会与中国经济发展 |
三、世界华商对印尼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革新扩展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变革更新 |
二、领导印尼中华总商会改革的重要人物 |
第五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接轨 |
第六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政、商、社关系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活动分析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与其他华人社团的关系 |
第七节 战略性伙伴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总商会 |
一、21世纪初中、印经贸成绩 |
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大国经济建设” |
三、世界华商大会扩展对中、印关系的帮助 |
四、印尼中华总商会在中、印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 |
附录 |
论文後记 |
(6)政治漩涡中的北京总商会研究(1916-193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史料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北京总商会的发展演变 |
第一节 北京经济从繁荣到萧条 |
一、北京繁荣的商业经济 |
二、迁都之争与经济凋敝 |
第二节 北京总商会的发展演变 |
一、扩充会员及发展困境 |
二、商会会长及王文典改革 |
三、商会选举及风波 |
小结 |
第二章 战争与动荡中的北京总商会 |
第一节 商会的和平运动 |
一、1918年的和平运动 |
二、直皖战争时商会的和平运动 |
三、第一次直奉战争时商会对和平的呼吁 |
第二节 战争的危害 |
一、商业萧条 |
二、交通梗阻 |
三、金融恐慌 |
四、民众畸形心理的形成 |
五、勒款与兵劫 |
第三节 战争中商会的应对 |
一、调节民食 |
二、维持金融,筹集军费 |
三、禁止军队入城与武装自卫 |
第四节 战争善后 |
一、慰劳军队 |
二、救济难民 |
三、国民裁兵运动 |
第五节 动荡政局与铜元票危机 |
一、军警索饷与政治逼宫 |
二、铜元票危机 |
小结 |
第三章 革命与反革命对垒中的北京总商会 |
第一节 首都革命 |
一、政变之初的北京总商会 |
二、反军阀与反帝运动的高涨 |
第二节 奉系执掌北京 |
一、治安会维持政局 |
二、军用票问题 |
第三节 奉系败退与国民党入主北京 |
一、总商会参加治安维持会及维持金融 |
二、鲍毓麟离京 |
三、欢迎革命军 |
四、总商会向国民政府靠拢 |
五、商民协会与总商会的合作与冲突 |
小结 |
第四章 从反日滑向亲日的北京总商会 |
第一节 五四运动与福州事件 |
一、五四时期的反日运动 |
二、福州事件 |
第二节 五卅运动中的北京总商会 |
一、援助沪案运动的兴起 |
二、沪案后总商会的应对 |
第三节 九一八事变后商会的反日运动 |
一、商会与抗日救国会的冲突 |
二、商会与抗日救国会的合作 |
三、商会募款支持抗战 |
第四节 七七事变后的商会 |
一、慰劳前方将士 |
二、稳粮价,办平粜 |
三、救济难民 |
四、参加地方维持会后的活动 |
五、刺刀下商会的沉沦 |
小结 |
第五章 纳税与抗捐 |
第一节 警饷问题 |
一、反对警捐 |
二、反对四项加一捐 |
第二节 奢侈税问题 |
一、奢侈税的初步交涉 |
二、总商会拒绝缴纳奢侈税 |
三、筹集乐捐 |
四、乐捐缴款方式之争 |
五、奢侈税的废除 |
第三节 废除崇文门税关运动 |
一、崇文门税关对商业的危害 |
二、废崇运动的兴起 |
三、废崇成功 |
小结 |
结语 |
一、北京商人与“商战” |
二、北京总商会对利益的追求 |
三、民族主义下北京总商会的艰难抉择 |
四、捐税:商会与政府关系的另一种透视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读博期间学术成果 |
(7)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三、本文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近代公债知识的引介、传播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公债”新知的引介与传播 |
(一) 近代以前“公债”涵义及其存在形态 |
(二) 清末西学中“公债”概念的输入与对接 |
二、清末民国政商界对公债与金融关系的认知与实践 |
(一) 早期洋务派倡导“国际金融市场举债观” |
(二) 盛宣怀等谋划建立国内公债经理机构 |
(三) 民国时期新式银行家公债经营理念 |
三、晚清国内公债的肇始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 晚清政府外债与外资银行业在华的发展 |
(二) 清末民初华资银行的建立与公债经营的初步展开 |
第二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政府公债的实践 |
一、近代银行经营政府公债的环境 |
(一) 国家公债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环境 |
(二) 近代公债市场的发展及交易网络的构建 |
二、民国前期政府公债发行及银行业承购(1912-1937) |
(一) 北京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三、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对国家财政、金融的影响 |
(一) 扩大了国家财政募债方式及其募债范围 |
(二) 促进近代国家财政信用的构建与演进 |
(三) 推进华商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制度演进 |
第三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与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发展效应的计量实证分析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数量与资力概况 |
(二) 基于公债与银行关系的回归分析及历史解释 |
二、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复合型博弈: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分析 |
(一) 丰富银行业务范围与扩大获利渠道 |
(二) 行业利益与政治的互动与博弈:以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运行为中心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银行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 公债与近代银行发钞、领券制度 |
(二)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抵押放款制度 |
(三)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储蓄、公债贴现制度 |
第四章 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经营及其影响 |
一、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与政府公债的关系 |
二、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的经营 |
(一) 中央银行获得授权经理政府公债 |
(二) 中央银行参与买卖政府公债 |
(三) 中央银行参与公债的保管、调换以及还本付息 |
三、近代中央银行经营公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近代银行业对公债风险的规避与内控制度初步构建 |
一、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认识 |
(一)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风险的计量分析 |
(二) 对公债风险认识与研究的不断深入 |
二、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规避 |
(一) 调整投资方向,分散公债风险 |
(二) 反对借新债还旧债,协商公债承销 |
(三) 谋求政府信用承诺与保证,筹划公债基金的建立及稳固 |
三、多层组织网络的搭建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 |
(一) 银行同业协同经营公债,组织规避风险的联合 |
(二) 搭建银政共管公债基金管理制度 |
第六章 近代银行业与政府公债整理及制度演进 |
一、近代政府三次公债整理与银行业的互动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与北京政府公债整理 |
(二) 银行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公债整理 |
二、近代银行业同业组织与政府公债整理: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中心 |
(一) 积极谋划、参与三次公债整理 |
(二) 多方谋求整理公债基金稳固 |
(三) 搭建各界与行业公债整理互信渠道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制度的演进 |
(一)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法制建设 |
(二)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基金管理制度的演进 |
(三) 近代国家与民间债权共同体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变迁的历史性审视 |
二、国家信用、债信秩序与制度变迁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文献评论 |
四、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会与中国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商人团体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 |
一、唐宋的行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 |
二、明清时期的会馆、公所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 |
三、古代商人结社法律制度对商人结社的影响 |
第二节 商会与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 |
一、商会成立的历史背景 |
二、商会简明章程: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近代转型 |
三、近代商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变迁 |
四、近代商会法律制度对近代商人结社的影响 |
第三节 近代商会法律制度的历史评价 |
一、功利的立法 |
二、国家与社会间的冲突和利益平衡 |
三、明显的移植性 |
小结 |
第二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宪政运动 |
第一节 清末宪政思潮的勃兴对商人的影响 |
一、宪政思想的启蒙 |
二、立宪思潮的兴起 |
三、近代宪政思想的传播对商人的影响 |
第二节 商会与清末国会请愿 |
一、国会请愿风潮与商会的参与 |
二、商会参与国会请愿的评价 |
第三节 民国初年商会"争复公权"的努力 |
一、民国初年商会"争复公权"的行动 |
二、利益驱动下的专制与民主选择 |
第四节 两次民治实践的失败——商界无法解开的魔咒 |
一、八团体国是会议的草草收场 |
二、上海总商会民治委员会的昙花一现 |
三、民治运动领导权的纠葛 |
小结 |
第三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商会与清末民间商法编撰活动 |
一、预备立宪公会发起编撰商法典并联络商会参与的原因分析 |
二、商会的作用分析 |
三、《商法调查案理由书》的评价 |
第二节 商会与清末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 |
一、商会与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 |
二、商会与民初民商事习惯调查 |
第三节 商会对民初商事立法的推动 |
一、商会民国元年工商会议上的微弱呼声 |
二、全国商会联合会对民初商事立法的积极推动 |
小结 |
第四章 商会与中国近代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清末商会理处案件的规范化 |
一、清朝商事纠纷处理机制概述 |
二、清末商会理案的规范化——与传统民间调解相比 |
三、清末商会理案的优势——与官府断案相比 |
第二节 司法体制变革下商会理案性质及权限争议的考察 |
一、商会理案性质的分析 |
二、商会与司法部关于商事裁判权争议的考察 |
第三节 民国时期商事公断处的运作 |
一、各地商事公断处的成立 |
二、民初商事公断处与清末商会理案的比较 |
三、从商事公断处公断书分析民初商事公断的运作 |
第四节 部分地区商事公断处办理案件概况分析 |
一、苏州总商会商事公断处办理案件概况 |
二、上海总商会商事公断处办理案件概况 |
三、京师总商会商事公断处办理案件概况 |
四、云南总商会商事公断处办理案件概况 |
小结 |
结论 |
一、国家对社会力量的扶植和培育可以为法治近代化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 |
二、社会力量的异化会导致法制近代化进程的徘徊和停滞 |
三、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要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
附录一:北京临时参议院名单表 |
征引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及本研究的说明 |
三、研究的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公共治理与中国工商业联合会 |
第一节 公共治理的一般理论 |
一、公共治理的概念阐释 |
二、公共治理的特征与标志 |
第二节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基本概况 |
一、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性质定位 |
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联的形成历史与角色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在公共治理中的功能 |
一、工商联的政治功能 |
二、工商联的经济功能 |
三、工商联的社会功能 |
第二章 我国B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生成与功能变迁 |
第一节 B市工商业联合会之变迁轨迹 |
一、B市工商联的历史沿革 |
二、B市工商联的现状描述 |
第二节 B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功能发展之特征 |
一、B市工商联功能变迁的规律诠释 |
二、B市工商联功能演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地方治理之功能测评 |
第一节 研究的基本说明 |
一、研究的总体描述 |
二、研究方法的选择 |
第二节 B市工商联功能测评的模型与内容 |
一、B市工商联功能测量的模型设计 |
二、B市工商联功能内容的一般性描述 |
三、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的访谈内容 |
第三节 B市工商联地方治理中的功能评价 |
一、B市工商联(总商会)功能履行状况评估 |
二、B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功能履行状况评估 |
三、B市工商联下级组织的功能履行状况评价评估 |
第四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功能履行状况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分析工具的选择和应用 |
一、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 |
二、分析工具选用的理由阐释 |
第二节 B市工商联功能履行阻滞的因素分析 |
一、角色结构——工商联功能履行阻滞的根源 |
二、关系结构——工商联功能履行失衡的关键 |
第五章 B市工商业联合会公共管理功能提升的对策探讨 |
第一节 B市工商联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工商联改革的主导思想 |
二、工商联改革的理论工具 |
三、工商联改革的聚焦点——结构角色的重构与治理功能的重置 |
第二节 工商联外部治理关系的和谐塑造 |
一、工商联与党政部门的关系 |
二、工商联所属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工商联所属民间商会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
第三节 工商联内部治理关系的科学建构 |
一、工商联内部治理结构体系的完善 |
二、工商联系统内部治理机制的健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摩托车)配件业商会成立暨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D]. 刘力. 山东大学, 2020(05)
- [2]基于公共治理理论的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卢杰敏.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3]近代贵州商会研究[D]. 王建. 云南大学, 2018(04)
- [4]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D]. 曾忠轩. 江西师范大学, 2017(03)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D]. 陈永华(Chan Wing Wah).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6]政治漩涡中的北京总商会研究(1916-1938)[D]. 张淑生.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4)
- [7]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8]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D]. 王红梅.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8)
- [9]治理视阈下中国地方工商业联合会之功能研究 ——以我国B市为考察对象[D]. 黄建. 武汉大学, 2010(05)
- [10]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发展报告[A]. 郗大光,杨延相,刘昌文,张平,金中国,金捷. 中国商会发展报告 No.2,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