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新发展——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评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若邻[1](2019)在《域名抢注中的“恶意”认定标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互联网环境下,域名是市场主体重要的商业标识和无形财产,从法律上看是一种具有商业标识性的民事财产权益。域名抢注行为是伴随域名商业化使用出现的一种新型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背后既有经济原因又有制度原因,急需法律介入加以规制,以保障域名持有人、商标等传统商标标识权利人、消费者等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进而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域名抢注纠纷中的“恶意”认定问题是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并在立法和司法上均引发了争议和分歧。产生这种分歧和争论的主观原因是“恶意”深藏于行为人头脑之中,通常不易为他人探知;客观原因是我国法学研究对“恶意”认识不够深入,“恶意”的内涵和外延迄今未有定论。“恶意”是域名抢注纠纷中的核心关键概念,是界定域名抢注行为是否成立的核心要件。域名抢注纠纷中的恶意有“明知故犯”和“不正当目的”两个层面的意思,与“故意”和“善意”均不相同。从对立法的体系化考察和规范考察可以得出结论,恶意要件有必要继续存在。并且鉴于域名权益的不确定性,需要由同样不确定的恶意概念去规制,以保证损害填补和行为自由的平衡。在解决“恶意”存在的必要性问题后,需要解决的下一个问题是如何使恶意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这需要对现有制度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制度做梳理和比较分析。通过梳理我国现行制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可以发现现行立法存在分散且不协调、概念不明、附属于商标法等问题。通过查阅我国历年域名抢注纠纷判决书,可以发现立法上的问题已经影响了司法裁判,存在以客观结果作为推定依据、裁判尺度不一和过分倾向保护在先商业标识权利人等问题。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给我国恶意认定标准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我国在保护对象、行为类型设置以及立法模式方面可以借鉴和学习。最后本文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给出了完善建议。在宏观立法层面应当以《域名纠纷司法解释》为主体整合现有立法资源以实现域名纠纷两种解决机制之间的协调,还应当重视制定案例汇编和审理指南,以总结审理经验、细化认定标准。在微观立法层面,应当采取“列举+排除”的立法模式,修改现行规范,增加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恶意的行为类型,增加排除恶意条款。在司法层面,可以以“主客观相统一”为原则尝试总结恶意认定的一般审理思路,并且总结出一定的因素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恶意时的考量因素。
陈长杰[2](2018)在《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诞生至今已经将近半个世纪。一般而言,1969年9月2日被视为“互联网诞生日”。“互联网诞生日”就是为了纪念“数据交换测试”的成功,这一测试的初衷就是实现美国主要科学研究机构之间的互通和互联。这一想法最终由美国的高级计划研究署(ARPA)研发的“阿帕网”在美国西海岸的着名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获得成功。在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互联网同样以实际行动宣示着它的地位,其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便是域名。“川普集团购买的域名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与特朗普名字相关的负面域名,比如DonaldTrumpSucks.com;一类是特朗普为竞选提前注册的宣传域名,比如Trump2016.com;其余是川普公司名下相关的产品名称域名。”1国内的实例则是一时间占据了各大新闻头条的雄安新区。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设立国家级新区雄安,据环球网报道,“与雄安有某种关联的域名已经面临着抢注的风险,并且有的已经开始明码标价予以销售。有的域名甚至售价不菲,比如“xiongan.com”域名的要价就高达176.4万,成功占据了与雄安有关的域名榜首的位置。,,2此外,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域名的商业化进程始终紧跟电子商务的脚步。作为互联网IP地址对应物的域名表现的本来仅仅是其“技术性”的一面。然而,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域名的“标识性”功能得到了巨大的开发。这也造成了作为互联网地址指示器的域名与传统世界的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此外,域名发生变化的表现不止是功能方面的,更有形式方面的。域名形式方面的变化主要是,域名从最开始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s),到现在拥有了“新通用顶级域名”(newgTLDs)。域名与传统商业标识之间矛盾的加剧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域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是给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面临着这种冲击,我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该何去何从是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面前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文章第一章内容是“域名本体概述:概念、分类、结构与管理”。域名是一种标识,这种标识可以用来定位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位置所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于2017年8月24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对域名给出了明确的的定义。根据该办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第(一)项规定,“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必须要首先予以承认的是,同任何其他事物的分类一样,采用不同的标准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域名也不例外。目前,比较流行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三种,而且法律专家或者说研究域名保护的专家与域名投资人士往往采用不一样的方式。域名的层次构成是多重的,根据其性质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缀、中心域名和后缀。互联网数字分配局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机构是目前世界上重要的域名注册和管理机构。第二章是“域名的价值再造:特征及功能扩张”。研究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自然避不开对“域名的法律特征”和“域名价值”的深入分析。关于域名的法律属性构成之一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无形性;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时间性以及可复制性等。关于域名的功能,其除了具有传统的技术性和标识性功能之外,还具有了商业价值。第三章是“域名的法律地位:不同观点及其必要性分析”。关于域名的法律性质,理论界学者的观点不一。本章拟从分析域名性质确定的必要性入手,分析域名法律属性的不同观点,进而得出域名可以成为知识产权新客体的认识。第四章是“域名与民事权益的冲突:冲突分类与案例分析”。现实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域名纠纷,概括起来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四种:“域名与商标之间的纠纷”、“域名与域名之间的纠纷”、“域名与民法所保护的民事利益之间的纠纷”以及“域名注册申请人在域名注册过程中与域名注册机构之间产生的纠纷”。第五章是“比较考察:域名法律保护经验的域外借鉴”。域名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域名法律保护制度是一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普遍存在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对域名进行制度构建,进而解决因域名产生于的与其他民事权益之间的冲突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制度各有其特点,分析其优点和缺点,可以为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某种程度的借鉴。第六章是“现状与问题: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困境”。在目前这个阶段,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程度有限。主要体现在:《商标法》不适合域名;《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有限。第二,《域名司法解释》条文不够精细。第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文件位阶较低。第四,域名管理和裁决机制不合理。虽然行政程序在解决域名纠纷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但是域名行政管理缺乏效率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我国现行域名规范对于域名争端的解决程序规定操作性欠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地位不明确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争端解决中责任过轻等。第五,域名纠纷诉讼裁决缺乏效力等。主要是:判决在国外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局限性;诉讼对域名进行确权的局限性等。第七章是“路径选择: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对策”。域名法律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一制度的良好运行。因此,必须努力寻找合适出路以应对这些困境。可以考虑采取如下针对性的措施:第一,制定域名专门法律。要想对域名有更加完善的保护,就必须对“域名”进行特别的照顾,即对域名进行全方位仔细考量制定适于域名进行保护的专门立法。第二,完善域名注册的一些列程序。主要包括“构建域名注册防御体系”、“完善域名异议制度”、“设立专门纠纷处理机关”“充分发挥域名注册协议的作用”以及“采用域名注册续展制”等。第三,修订域名相关法律文件。对域名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的考量因素既有商标,当然也包括域名。具体措施是“修订《商标法》,吸收商标淡化理论”和“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对域名抢注的规定”。第四,规范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的职责。第五,完善域名司法解释,以及第六,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在解决域名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温蕴知[3](2017)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域名的经济价值也日益凸显,各企业和公司对域名也愈发重视。在此背景下,域名争议研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域名研究主要集中在域名与商标之间关系问题上,对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本身的研究有所欠缺。为填补相应的研究不足,本文将研究重心放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本身上。为取得更好的研究效果,本文参考了国外学者的研究方法,采用了定量分析方法。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域名及域名争议进行分析,阐述并介绍了相关的概念。第二部分对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简介,并对其运行机制做了介绍。讨论了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下的中仲裁管辖权来源,并简要介绍了主要提供商。第三部分对域名统一争议机制进行评价,对机制的成功之处和争议之处都做了分析。第四部分对影响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公平性的因素进行研究。本部分通过数据收集,采用定量分析法对影响机制胜诉率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找出这些因素对公平性的影响方向和程度。最后,本文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做出相应的结论,并针对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建议。
刘欣[4](2016)在《域名抢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网络经济以惊人的成长速度在不断地向前发展。正当我们享受着信息高速路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诸多网络问题随之喷涌而出,特别是域名抢注问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势头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域名抢注行为的频频发生,是由内外因综合作用所致,我们只有找到病因才能药到病除。域名的身价日益上升,价值较高的域名数量有限,这是造成域名抢注的外在因素。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造成域名抢注的内在因素。域名抢注行为之所以会屡禁不止,关键在于我们规制域名的法律体系和行政体系中都存在着一些漏洞。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对域名抢注行为的明确规范条款和严厉惩罚机制,让抢注者敢于逆流而早;另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域名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域名注册门槛较低,相关机构采取形式审查机制,给抢注者以可乘之机。本文针对域名恶意抢注行为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大体分为三部分,分别从域名抢注的基本理论、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法律现状和完善我国域名抢注法律调整机制三个角度进行阐释。第一部分阐述了域名及域名抢注的基本理论。该部分从域名的概念、基本特征入手,重点是对域名抢注行为进行定性,并阐述了该行为的构成要件、出现原因及表现形式,为后文分析如何规制域名抢注行为做了铺垫。第二部分是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立法及解决机制现状。该部分重点阐述了我国《商标法》、《反正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域名抢注的规定,并从法律机制和行政机制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域名抢注解决机制中存在的局限性。第三部分是完善我国域名抢注调整机制的具体建议。一方面是制定专门的域名保护法,完善现有法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形成以专门的域名保护法为主,以其他法律为补充的域名保护体系;另一方面是借鉴相关国际组织的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规制域名抢注行为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议,主要包括提高域名准入门槛,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完善域名注册后的管理工作,取消域名注册终身制,增加关于闲置域名注销的规定等方面。
李梦瑶[5](2014)在《网络环境下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文中认为1925年《巴黎公约》第三次修订时,首次在国际层面纳入了驰名商标的保护条款,自此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已有近九十年历史。在此期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乌拉圭回合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巴黎公约作出的简单的原则性规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然而自1991年万维网出现以来,互联网在全球范围的普及给人类社会各个方面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尤其网络的无中心性、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征与商标的独占性、地域性等属性发生剧烈冲撞,矛盾好比针尖麦芒,难以调和。传统的驰名商标保护规则在面对域名、关键词和超链接等新型网络侵权形式时束手无策,因此面对网络环境带来的巨大挑战,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制度也必须做适度的调整,或修改或创新,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网络世界。本文第一部分从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发展脉络和沿革历史入手,并分析网络时代针对驰名商标的新型侵权行为,从而得出在网络环境下适用传统国际规则对驰名商标进行国际保护已然不合理的结论;接着分析了网络环境下传统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规则适用的困境,从而得出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向互联网延展的必然性结论;第二部分重点介绍现今国内外关于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主要原则、立法与实践;首先介绍主要的保护原则——绝对保护原则和合理保护原则;其次,在各国立法方面着重介绍美国的反商标淡化法和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介绍并评述了最新签署通过的国际条约《反假冒贸易协定》;最后对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WIPO启动新通用顶级域和商标保护的国际合作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评价。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网络环境下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影响,首先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现状作了介绍,其次对网络环境下的执法、司法新形势提纲挈领地作简要介绍,最后对我国企业在国际上如何保护驰名商标提出了一点启示。第四部分结合上述内容提出了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规则和建立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体系的构想;首先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国际法律体系,接着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具体规则,如完善域名注册管理制度、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以及完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认定。本文拟针对网络与商标权这一知识产权天然的矛盾与冲突,立足现存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传统国际规则,结合1991年万维网诞生以来国内外相关的主要理论、立法与实践,进而解决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对驰名商标进行国际保护这一问题。
陈晓璇[6](2014)在《域名争议解决制度的比较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互联网向商业开放后,域名这个本仅具有技术意义的符号开始获得了商业价值,随后域名争议开始出现并不断增多。直至今天,仅通用顶级域名一年就有数千起争议提交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这些争议中绝大多数是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冲突所引发的。我国作为域名大国,本国顶级域名的争议也不在少数,但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体系并不够完善,存在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各法律之间难以衔接等问题,导致部分域名与商标等权利之间的冲突难以得到妥善解决。笔者通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的域名相关法律体系及ICANN创设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寻找对改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介绍了域名的体系结构及域名争议的由来,并概述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三种域名争议解决方式:行政性程序、司法途径、仲裁方式。行政性程序是目前最受欢迎的域名争议解决方式,原因在于其高效低廉并且兼顾公平,但缺点在于裁决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司法途径虽然耗时耗力,但更为公平且具有最终效力。所以,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有着其实际意义。第二章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的域名相关法律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中,对美国制度的研究占了主要篇幅,原因在于美国是最早创立了民间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并对域名争议进行专门立法的国家。从无到有从简单到成熟,美国的制度探索是一个完整且连贯的过程,该过程对全世界包括我国在内的国家建立域名解决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英国和澳大利亚虽然是普通法系国家,对域名争议解决没有成文的立法,但它们以禁止假冒的法律原则对域名争议进行裁判的司法经验对我国设计相关实体法律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日本的域名争议基本依靠事前预防和行政性程序加以解决,虽然在法律设计上对我国的启示不多,但其颇有成效的事前预防制度值得我国参考。第三章对目前最受欢迎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研究。该机制因其程序高效便捷且能兼顾公平而深受各国企业的欢迎,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所规定的认定标准甚至逐渐成为国际惯例,为大多数国家解决域名争议时所借鉴。本章主要对该实体规范进行研究讨论,指出该标准由于存在重要概念内涵不清等缺陷导致裁决结果缺乏稳定性,我国在参考该标准制定法律时应以此为戒。第四章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的问题主要在于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而相关司法解释效力低且与现行法律有所脱节,导致部分域名争议案件无法进入法律规制的视野或者即使进入也无法获得良好的解决。于是,结合上文的比较研究,笔者提出了为规范域名争议进行专门立法的建议,并对相关法条设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希望能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修改或建立有所助益。
邓志文[7](2014)在《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文中认为域名,英文名称是Domain Name,本来就是一个网络上的技术专用语,目的是准确的把在不同位置的计算机在国际互联网中的IP地址辨别和定位出来。随着国际互联网伸入世界的每个角落,电子商务也随之快速发展起来。而互联网中的域名不仅可以被用来辨别不同的网站,还可以被用来代表不同商家的不同商品或服务。使得域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大。一个知名的域名,它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和社会财富都是巨大的。正因如此,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多,成为了一个令人所关注的问题。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阐述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与分类。本文中所指的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为:经营者以争夺市场竞争优势或者牟利为目的,通过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而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正当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四个要件是构成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必须的:第一,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是其主体;第二,客体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影响正常的网络竞争秩序;第三,主观恶意是其主观方面所必须具有的;第四,利用网络域名进行不正当竞争是其客观方面。恶意抢注域名行为、域名盗用行为和域名仿冒行为则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种类。第二部分是对域外经验的评介。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普及而普及到许多国家,为了能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许多国家以及相关的国际组织都做了许多的工作,也制定了许多与之相关的政策与法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WIPO最终报告》和ICANN发布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美国和日本也制定了用来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通过借鉴域外的经验可以完善我国立法上的缺陷。第三部分是梳理我国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现状并剖析其存在的缺陷。在我国,由于人们对互联网和网络域名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使得关于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立法活动难于取得大的突破。被人们奉为“市场经济大宪章”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讲,都应该能够使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有效的规制,是用来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力武器。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对此并无相关具体规定,目前法院审理案件只能适用其中的原则性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仍有许多不足,如适用主体和适用范围狭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有限等等。要想使我国的网络市场经济和维护我国网络市场经济秩序得以健康发展,就必须有效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相应立法的对策措施,包括:扩大经营者的范围,增加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增加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条款,完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恶意认定的完善,承认对驰名商标的淡化保护,增加域名注册异议期间,取消域名注册终身制。
胡舒[8](2012)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引发了其与商标权的激烈冲突。1999年开始实施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政策》”或UDRP)正是为了解决因恶意域名抢注等问题引起的法律争议。《政策》所规定的强制性行政程序是一种快速低廉地解决此类域名争议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本文首先分析了域名的含义、法律性质、及其与商标的冲突,然后介绍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中的主要组织。本文重点通过解读UDRP争议解决机构所公布的案件裁决,总结了《政策》实施十余年来UDRP专家在实体问题认定上所达成的共识,并分析了尚存争议领域的两派观点。随后,本文简要分析了美国国内域名争议解决的专门立法体系,以及我国以商标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的域名争议解决体系,说明了《政策》的实体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国内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产生的指导和影响。特别地,我国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应借鉴《政策》成功的司法实践经验,采用专门立法的方式对域名争议的实体问题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创造性地设计书面审理程序,以快速解决事实清楚的大量域名抢注案件,从而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行政程序和法院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机制各自的优势结合以来,完善我国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最后,通过分析有关国际组织关于国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发展趋势的会议记录以及有关报告,说明新通用顶级域名的投入使用必将给现有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带来巨大挑战。在这一大环境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作为现有的最为成功的域名争议解决国际机制,将成为应对域名争议新问题的法律基础,迎接域名系统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
宋丽丽[9](2012)在《域名与商标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域名作为一种商业标记的价值越来越被人关注,域名本身是从一个与因特网连接的简单的计算机的识别标识发展到现在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的载体。同时,域名的效用不可避免地催生了网络之间的虚拟世界的域名现实社会中的商标之间的冲突,给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是对有限的、现有的商业价值争夺的结果。如何高效地解决大量出现的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己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对域名的抢注、恶意注册与商标权冲突问题进行理论探究,从制度体系、立法规定上进行深层次分析,并通过对域名的概念和基本属性、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和成因为出发点,在前人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观点探寻其冲突解决的法律途径。充实和完善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内容,为中国互联网相关领域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信息。本文主要分四大部分:首先,阐述了域名的概念、特征、权利属性和商标权及其取得,对域名与商标权进行一系列的比较,归纳了二者冲突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并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国际组织、相关发达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解决域名和商标权冲突的相关立法,并指出其值得借鉴的可取之处;再次,分析了我国现行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立法,指出我国现行相关立法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黄慧[10](2011)在《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今天,域名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之间的争议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有关的纠纷可谓接二连三。域名的总量确实是有限的,是一种稀缺和有限的资源。同时,商标持有者对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把商标做大做强,以区别于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但是,这并不能构成倾向于商标持有者的理由,为了平衡商标持有者和域名注册者的利益,有必要对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的冲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此背景下,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对两者冲突的表现形式和原因的分析,结合国内和国外相关立法现状,试图探讨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机制,以促进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本文具有较重大的现实意义,肯定了域名这一新生技术的重要性,而且通过研究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的冲突,比较我国及国外的相关规定,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实际,试图解决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提出进行域名特别立法,建立域名防御登记体系,增设域名注册的严格程序,规范将域名注册为商标的行为,建立平衡机制、禁止反向域名侵夺以及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延伸到互联网领域等建议。
二、规范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新发展——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评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规范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新发展——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1)域名抢注中的“恶意”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域名抢注概述 |
第一节 域名抢注的概念 |
一、域名与域名抢注 |
二、域名抢注与域名恶意抢注辨析 |
第二节 域名抢注出现的原因 |
一、域名与商标等商业标识的相似与交叉 |
二、域名商业价值巨大 |
三、域名注册制度的缺陷 |
第三节 域名抢注规制的法律途径 |
一、域名抢注纠纷的解决机制 |
二、各国域名抢注纠纷适用的法律 |
第二章 域名抢注中的“恶意”解析 |
第一节 “恶意”内涵及相关概念辨析 |
一、“恶意”的内涵 |
二、“恶意”与相关概念辨析 |
三、“恶意”在域名抢注认定中的地位 |
第二节 “恶意”概念的体系化考察 |
一、采用“恶意”概念的立法目的考察 |
二、“恶意”作为域名抢注行为构成要件的必要性 |
第三章 我国域名抢注行为中“恶意”认定标准的困境 |
第一节 立法困境 |
一、分散而低层级的立法现状 |
二、附属于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尴尬地位 |
三、法律规定的混乱与模糊 |
第二节 司法困境 |
一、被架空的“恶意”要件 |
二、对关键概念理解不统一 |
三、过分倾向保护在先商业标识权利人 |
第四章 “恶意”认定标准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ICANN下《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UDRP关于“恶意”的规定 |
二、相关案例评述 |
三、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美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中关于“恶意”的规定 |
二、ACPA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英国与澳大利亚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仿冒之诉概述 |
二、英国与澳大利亚的司法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台湾地区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的恶意认定条款 |
二、“台湾地区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恶意认定条款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域名抢注行为中“恶意”认定标准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制定集中统一立法 |
一、整合分散立法 |
二、出台案例汇编与审理指南 |
第二节 采用“列举+排除”的恶意认定立法模式 |
一、修改现有恶意认定行为类型 |
二、增加新的恶意认定行为类型 |
三、增加“恶意”抗辩事由 |
第三节 构建恶意认定的一般思路与考量因素 |
一、恶意判定一般思路的初步构想 |
二、提炼恶意认定中的考量因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选题由来与意义 |
第二节 主题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域名本体概述:概念、分类、结构与管理 |
第一节 域名的渊源与概念 |
一、域名的渊源与发展 |
二、中国域名的渊源与发展 |
第二节 域名的概念、分类和结构 |
一、域名的概念 |
二、域名的分类 |
三、域名的结构 |
四、域名系统 |
第三节 域名管理与注册 |
一、互联网数字分配局(IANA) |
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 |
三、网络方案公司(NSI) |
四、互联网名称分配公司(ICANN) |
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域名价值再造:特征及功能扩张 |
第一节 域名的特征 |
一、域名的标示性 |
二、域名的唯一性 |
三、域名的排他性 |
四、域名的时间性 |
五、域名的稀缺性 |
六、域名的价值性 |
第二节 域名功能的扩张 |
一、技术性与识别性:域名功能的本质 |
二、商业性:域名功能的新维度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域名的法律地位:不同观点及其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域名性质确定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域名法律性质不同观点述评 |
一、关于域名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 |
二、域名性质的不同观点评析 |
第三节 域名法律性质的再认识 |
一、域名具有财产属性 |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开放性 |
三、域名是新型知识产权客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域名与民事权益冲突:冲突分类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域名与商业标识的冲突 |
一、域名恶意抢注 |
二、域名善意抢注 |
第二节 域名与域名之间的冲突 |
第三节 域名与姓名权益的冲突 |
一、域名与利益之间的纠纷 |
二、域名与姓名权的纠纷 |
第四节 域名注册中的冲突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比较考察:域名法律保护的域外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联邦商标反淡化法》 |
二、《反网络侵占消费者保护法》 |
第二节 欧洲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英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二、德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第三节 日本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日本域名管理机构 |
二、日本域名注册和纠纷解决方法 |
三、日本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我国台湾地区与域名争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
二、我国台湾地区域名争议处理机构 |
三、域名争议司法实践 |
第五节 国际组织对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 |
一、WIPO的《最终报告》 |
二、ICANN的全球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现状与问题: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域名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 |
二、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三、域名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适用 |
第二节 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问题 |
一、《商标法》等法律不能提供有效保护 |
二、《域名司法解释》规则不精细 |
三、《解决办法》等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
四、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不合理 |
五、域名纠纷诉讼缺乏效率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路径选择: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对策 |
第一节 制定域名专门法律 |
第二节 完善域名注册程序 |
一、构建域名注册防御体系 |
二、完善域名异议制度 |
三、设立专门纠纷处理机关 |
四、充分发挥域名注册协议的作用 |
五、采用域名注册续展制 |
六、规定域名预留制度 |
第三节 修订域名相关法律文件 |
一、吸收商标淡化理论 |
二、增加对域名抢注的规定 |
三、细化《域名司法解释》 |
第四节 规范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 |
一、明确CNNIC的性质 |
二、明确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责任 |
第五节 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 |
一、司法裁判与域名争议裁决的关系 |
二、域名争议仲裁是一种特殊的仲裁措施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A: 部分法律文件对照表 |
附录B: 机构组织名称 |
致谢 |
(3)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域名和域名争议的基本概述 |
1.1 域名的基本概述 |
1.1.1 域名的定义 |
1.1.2 域名的管理 |
1.1.3 域名的法律属性 |
1.2 域名争议的特点 |
1.3 域名争议的可仲裁性 |
第2章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2.1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简介 |
2.2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提供商 |
2.3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管辖权分析 |
第3章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评价 |
3.1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之处 |
3.1.1 降低解决争议成本 |
3.1.2 提高域名解决效率 |
3.1.3 保证域名争议透明度 |
3.1.4 确保裁决执行力 |
3.2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争议之处 |
3.3 小结及启示 |
第4章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解决机制实证分析 |
4.1 数据来源 |
4.1.1 案例选取 |
4.1.2 样本容量确定 |
4.1.3 变量选取 |
4.1.4 抽样方法的选择 |
4.2 数据的统计分析 |
4.2.1 相关变量的卡方检验 |
4.2.2 基于Logistic选择模型的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和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域名抢注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域名及域名抢注行为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域名的概念及法律属性 |
一、域名的概念 |
二、域名的基本特征及其法律属性 |
第二节 域名抢注行为的法律分析 |
一、域名抢注的定性及构成要件 |
二、域名抢注出现的原因 |
第二章 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立法及解决机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立法现状 |
一、《商标法》与域名抢注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域名抢注 |
三、与域名抢注相关的司法解释 |
第二节 我国域名抢注解决机制的局限性 |
一、司法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二、相应行政配套机制中存在的漏洞 |
第三章 完善我国域名抢注法律调整机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规制域名抢注法律体系的相关建议 |
一、制定专门的域名保护法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建议 |
三、修改《商标法》,实现域名和商标保护的平等对待 |
第二节 完善规制域名抢注配套机制的相关建议 |
一、相关国际组织对域名的法律保护 |
二、完善我国域名保护配套机制的具体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网络环境下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制度和在网络领域的新问题 |
第一节 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的沿革 |
一、巴黎公约中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 |
二、TRIPs 协定中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 |
三、WIPO 联合建议中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 |
第二节 网络对传统驰名商标保护规则的冲击 |
一、网络对商标权的改变 |
二、网络环境下侵犯驰名商标的具体行为 |
三、网络环境下传统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规则适用的困境 |
第二章 现阶段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主要原则 |
一、绝对保护原则 |
二、相对保护原则 |
第二节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主要立法 |
一、国内立法 |
二、国际条约 |
第三节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实践 |
一、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 |
二、ICANN 启动新通用顶级域 |
三、商标保护的国际合作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影响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
第二节 网络环境下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新形势 |
第三节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
第四章 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规则的完善思路 |
第一节 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法律体系 |
一、国际条约 |
二、国际惯例 |
三、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
四、国内相关立法 |
第二节 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具体规则 |
一、完善域名注册管理制度 |
二、完善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 |
三、完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认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域名争议解决制度的比较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概述 |
第一节 域名概述 |
一、 域名的定义 |
二、 域名的分配管理体系 |
第二节 域名争议 |
一、 域名争议的成因 |
二、 域名争议类型 |
第三节 域名争议的解决 |
一、 域名争议的法律性质 |
二、 域名争议的解决方式 |
第四节 研究目的 |
第二章 世界范围内几种主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美国 |
一、 NSI 规则 |
二、 《联邦商标反淡化法》 |
三、 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
第二节 英国和澳大利亚 |
第三节 日本 |
第四节 各国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 美国 |
二、 英国和澳大利亚 |
三、 日本 |
第三章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
一、 强制管辖权 |
二、 程序公正透明 |
三、 高效便捷 |
四、 裁决不具有最终效力 |
第二节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实体性规则 |
一、 商标的认定 |
二、 “恶意”的判定标准 |
三、 域名持有人是否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判定 |
第三节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章 中国的域名争议解决制度及完善意见 |
第一节 中国域名争议解决制度概述 |
一、 行政程序 |
二、 司法途径 |
第二节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 |
一、 《商标法》规制域名争议的局限性 |
二、 《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衔接不足 |
三、 司法解释与实体法律的衔接问题 |
四、 其他权益之间冲突的情况难以解决 |
五、 与行政性程序规则标准不一致 |
六、 域名持有人以虚假信息注册时无法起诉 |
第三节 完善建议 |
一、 专门立法 |
二、 具体法律设计 |
三、 可行性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
一、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
(一) 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
(二) 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
1、行为主体的特殊性 |
2、利用媒介的特殊性 |
二、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
(一) 主体: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 |
(二) 客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网络竞争秩序 |
(三) 主观方面:主观恶意 |
(四) 客观方面:利用网络域名进行不正当竞争 |
三、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 |
(一) 恶意抢注域名行为 |
(二) 域名盗用行为 |
1、域名盗用从事同业竞争行为 |
2、域名盗用诋毁在先权利人 |
(三) 域名仿冒行为 |
第二章 国外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WIPO最终报告》及《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的规定 |
(一) 《WIPO最终报告》 |
1、签订域名注册合同 |
2、域名注册前检索 |
3、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认定 |
4、驰名商标排他性保护制度 |
(二) 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 |
1、《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的强制适用性 |
2、注册申请人陈述与保证 |
3、恶意和恶意除外的认定 |
二、美国调整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 |
(一) 《联邦商标反淡化法》 |
(二) 《反域名侵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1、恶意认定标准 |
2、司法赔偿 |
三、日本调整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 |
(一) 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措施 |
1、单一域名原则 |
2、申请域名注册的审查与注册 |
3、域名的临时注册 |
4、域名注册申请人的诚实告知义务 |
(二) 恶意的认定标准 |
(三) 域名持有人拥有该域名合法权利的认定 |
第三章 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与缺陷 |
一、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 |
二、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 |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足以规范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 |
1、经营者的范围狭窄 |
2、该法规定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仅适用于传统经济领域 |
3、责任条款不足以规制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 |
4、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难以实施 |
(二) 对于恶意的规定存有缺陷 |
(三) 不承认对驰名商标的淡化保护 |
(四) 缺乏对域名注册异议期间的规定 |
(五) 域名注册终身制存在缺陷 |
第四章 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
(一) 扩大经营者的范围 |
(二) 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
(三) 增加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条款 |
(四) 完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
二、恶意认定的完善 |
三、承认对驰名商标的淡化保护 |
四、增加域名注册异议期间 |
五、取消域名注册终身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谢辞 |
个人简历和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8)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域名的法律问题 |
(一) 域名的含义 |
(二) 域名的法律性质 |
(三) 域名与商标之冲突 |
1.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根源 |
2.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形式 |
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中的主要组织 |
(一)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
(二) 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 |
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
2.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 |
3. 其他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 |
三、《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中实体问题的认定 |
(一) 域名与投诉人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
1. 投诉人商标权利的认定 |
2. 域名与商标相混淆的认定 |
(二) 被投诉人对域名不享任何有权利或合法利益 |
1. 举证责任问题 |
2. 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 |
3. 因域名而广为人知 |
4. 合法非商业性的或者是正当的使用 |
(三) 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域名具有恶意 |
1. 恶意“注册”与“使用”的关系 |
2. 注册的含义 |
3. 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的表现形式 |
四、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对国内域名争议解决的影响 |
(一) UDRP程序与国内法院诉讼的关系 |
(二) 《政策》对国内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发展的影响 |
1. 美国 |
2. 中国 |
五、域名争议解决的国际新发展 |
(一) ICANN新通用顶级域名计划的介绍 |
(二) 新通用顶级域名计划的评价 |
(三) 新通用顶级域名计划的法律应对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域名与商标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域名与商标权概述 |
2.1 域名及其权利属性 |
2.1.1 域名的概念 |
2.1.2 域名基本特征及功能 |
2.1.3 域名的权利属性 |
2.2 商标与商标权 |
2.2.1 商标及其价值 |
2.2.2 商标权及其取得 |
2.3 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
2.3.1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 |
2.3.2 域名与商标的区别 |
2.4 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 |
2.4.1 冲突的表现形式 |
2.4.2 产生冲突的原因 |
第三章 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 |
3.1 国际组织的相关立法 |
3.1.1 网络解决方案公司 |
3.1.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3.1.3 国际互联网名称及地址分配公司 |
3.2 主要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 |
3.2.1 美国的相关法律 |
3.2.2 德国的相关法律 |
3.2.3 日本的互联网信息中心 |
3.3 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 |
第四章 我国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相关立法及其存在的问题 |
4.1 国内解决机制分析 |
4.1.1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相关规制 |
4.1.2 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行政解决途径 |
4.1.3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司法途径 |
4.2 我国相关立法所存在的问题 |
4.2.1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 |
4.2.2 现行立法缺乏对域名权的规定 |
4.2.3 《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注册终身制不利于有效利用域名 |
4.2.4 《域名争端解决办法》第15 条的管辖规定与现行立法相矛盾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域名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 |
5.1.1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原则 |
5.1.2 域名与商标权不能随意扩展各自外延原则 |
5.1.3 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原则 |
5.2 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具体建议 |
5.2.1 完善《商标法》 |
5.2.2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
5.2.3 在《民法通则》或《民通意见》中增加域名权的相关规定 |
5.2.4 对《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注册终身制进行限定 |
5.2.5 完善《域名争端解决办法》第15 条的管辖规定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10)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概述 |
第一节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概念 |
一、网络域名的概念 |
二、商标权的概念 |
第二节 网络域名的属性 |
第三节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价值 |
一、网络域名的价值 |
二、商标权的价值 |
第三章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及原因 |
第一节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表现 |
一、域名抢注 |
二、在先注册的域名所有人对在后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 |
三、反向域名侵夺 |
第二节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原因 |
一、域名的商业价值逐渐凸显 |
二、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的多元性之间存在矛盾 |
三、域名与商标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核准注册和管理 |
四、现行域名系统识别部分的局限性 |
五、域名与商标的注册管理制度存在差异 |
六、现行的域名管理机制和注册审查制度的不健全 |
七、域名与商标命名标准不统一 |
八、域名系统及网络通信技术的复杂性 |
第四章 网络域名的国内外立法现状 |
第一节 网络域名的国内立法现状 |
一、《民法通则》的规定 |
二、《商标法》的规定 |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
四、《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
五、相关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 |
第二节 网络域名的国外立法现状 |
一、ICANN 及UDR |
二、美国法律的规定 |
三、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 |
四、借鉴意义 |
第五章 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机制 |
第一节 完善和制定域名的法律法规 |
一、商标法的完善 |
二、专门的域名保护法 |
第二节 规制反向域名侵夺 |
第三节 引入优先保护原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四、规范域名抢注的国际立法新发展——ICANN《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评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域名抢注中的“恶意”认定标准研究[D]. 王若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11)
- [2]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D]. 陈长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3]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研究[D]. 温蕴知. 南昌大学, 2017(02)
- [4]域名抢注法律问题研究[D]. 刘欣. 中央民族大学, 2016(12)
- [5]网络环境下的驰名商标国际保护[D]. 李梦瑶.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6]域名争议解决制度的比较法研究[D]. 陈晓璇.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7]我国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D]. 邓志文. 福州大学, 2014(09)
- [8]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探析[D]. 胡舒. 外交学院, 2012(02)
- [9]域名与商标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D]. 宋丽丽. 沈阳工业大学, 2012(07)
- [10]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D]. 黄慧. 华南理工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