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 答: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包括内容: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
5、配偶正滚、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情况。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
7、履行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适用对象: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中以上的干部(含干部,下同)。
(二)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未列入桥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举消余地(市、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问: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写什么内容
- 答:1、事前报告事项
(1)本人和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新建腔枯旅、翻(扩)建、买卖、出租、调剂、装修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伍凳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含拟定时间、宴请规模、费用情况);
(3)配偶、子女开办经济实体,及投资参股情况(不含通过证券市场买卖 情况);受聘于园区内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4)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5)本人参与基层、本单位、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境)活动,或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含事由、路线、费用来源和支出情况);
(6)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学习的情况。
2、事后报告事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2)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汽车、船舶的情况(含购车船型号(吨位)、价格、供应商、资金来源);
(败困3)本人及家庭成员大额度借款情况(金额1万元以上,借款期限1个月以上的),或借用贵重物品的情况(含借款(物)时间、用途、约定的归还期限);
(4)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常经济收入以外的重大收入(如继承遗产、接受赠予等)方面的情况;
(5)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含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无法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处理情况);
(6)家庭成员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8)本人外出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
(9)上级组织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怎么样的?
- 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下: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2、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3、重大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宽让如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5、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滑大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慎启安排及完成情况。
6、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