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扫黄”“打非”部分重大典型案例回眸(论文文献综述)
谢春涛[1](2021)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1978-2012)》文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探索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最新成果。李长春曾经指出,关于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最重要就是回答了文化发展朝什么目标迈进和走什么路这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决定着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路径,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文化理念,也形塑着当代中国文化的样态。本文将1978年至2012年中国共产党文化相关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轨迹为考察对象,以文化的发展目标和文化发展中最重要的三对关系作为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基本命题,旨在分析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的理解和定位,解答中国共产党对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文化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这三对关系的认识变迁。关于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成就,相关研究较为充分,本文试图从文化发展道路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着手,历史性地梳理重要文献,对比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面对不同的时代挑战时思想与理论的变迁。在思想变迁的历史脉络之中,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更加清晰,这也更加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探索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在复杂的历史互动中不断开拓与调试而形成的。本文第一章主要探讨文化发展目标与任务,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的定位。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目标的设定不断地进行调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出的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初衷是恢复党风与社会风气,十二大报告还以共产主义为核心提出了“四有”的目标。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精神文明逐渐褪去了共产主义色彩。鉴于精神文明偏重思想道德建设,中共中央又在1990年代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更加聚焦文化艺术和思想道德两个方面,并且更强调文化的中国特色。新世纪以后,胡锦涛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建设目标。同时,中国共产党看待文化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义的视角不断拔高,对于文化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改革开放初期更多是从以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抵制腐朽思想的角度出发,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文化对于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性,则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与综合国力概念的形成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第二章主要探讨文化的民族性和现代性问题,实质是中国共产党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出现了全面否定传统文化、全盘拥抱西方文化的虚无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为应对文化领域的思想斗争,彻底转变了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但中国共产党由于长期受到列宁“两种文化”理论的影响,试图对传统文化进行精华与糟粕二元对立划分,直到进入新时代才突破这种二元划分方法。在应对西方文化的问题上,尽管中国共产党始终警惕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但整个社会在向西方文化学习借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导致对于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倾向,如,将西方文化等同于现代文化。直到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强调文化自信,中国气派,中国的文艺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才逐步开始摆脱对西方的盲从。第三章围绕文化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问题,主要探讨文化与政府、市场和人民三者的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文化市场的形成,文化受众被赋予更多选择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扩大。而当时文化是政府包办的“事业”和“工作”,在“以文补文”等小修小补无法解决文化市场供需矛盾后,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尊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文化生产的重要性。在理顺“两种属性”与“两种效益”的关系之后,中共中央对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和公益化的文化事业进行了区分,重新定义了文化领域中政府主导文化事业、市场主导文化产业和人民作为文化发展主体的关系。第四章是坚持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文化多样化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底线思维,对触及底线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文化进行批判和抵制,并且落实二为方针增强文化活力。但在变革时代,老经验不灵、新经验不足,中国共产党在应对社会思潮过程中收获了一些教训。进入1990年代以后,中共中央在以立为本的基调下,提出了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工作方针,放弃了以往对意识形态进行刚性约束的办法,为如何处理主导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进入新世纪,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新的挑战,胡锦涛提出要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引领力,在不断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的过程中,通过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更为主动地引领社会发展、推动共识形成。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理论建构新,本文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角度探讨文化的民族性与现代性,从文化体制改革探讨如何摆正政府、市场与人民的关系来解放文化生产力,从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探讨意识形态主导权与文化繁荣发展的辩证统一,能够更好地涵盖文化自身发展以及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更加全面论述文化发展道路的同时,更加突出理论重点。二是材料相对较新,得益于报刊电子化和材料的公开,文章大量利用了当时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其他报刊材料,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当时党内外的观点。三是研究视角新,本文吸收传播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从文化受众的角度分析文化背景,能够更充分地展现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在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以进一步理解文化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战略意义。总的来说,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用更加全面、更具民族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代替了偏重于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文化建设战略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同时,中国共产党更加全面地认识了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对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两种效益”以及“两种属性”有了更加辩证统一的认识。在意识形态主导权与文化发展的关系层面,中国共产党也探索出了一元主导与多样化并存的基本思路,更加关注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
刘奇[2](2020)在《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研究》文中认为网络直播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娱乐社交方式,还带动了互联网经济的繁荣。但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也带来了诸多负面效益,作为网络直播载体的网络直播平台更是一度成为了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滋生的重灾区,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恶劣影响。2016年下半年,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各部门纷纷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整顿。短时间之内,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就呈现出高压态势。但随着时间推移,相关立法文件持续增多,专项治理行动频繁进行,网络直播平台的负面事件仍是不断发生,这表明现阶段政府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存在不完善之处。因此,在国家监管体制转型期,研究当前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对于提升监管有效性,引导网络直播行业良性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全文主要为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主要交代本文的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明确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等基本信息。在第二部分,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和监管模式的概念和论述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回应性监管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方法,进一步分析其适用性。在第三部分,首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然后从监管模式的分类明确当前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为政府单一监管模式,再从相关法律依据、监管机构设置、主要监管措施等三个方面对当前的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在第四个部分,则通过对网络直播平台监管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当前网络直播平台政府单一监管模式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政府监管手段单一、政府常态化监管缺失与重复监管、缺乏平台责任认定与追究、网络直播平台责任意识不足以及行业协会监管缺位等;并深入分析缺陷的形成原因,包括监管理念陈旧、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平台与政府权责不对等以及行业协会发展滞后等。在最后一部分,笔者结合回应性监管理论,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合作型监管模式,旨在实现政府与网络直播平台、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和媒体等监管主体之间的充分合作,并从转变监管理念、加强政府建设、塑造主体意识和建立协同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现阶段监管模式的优化建议,从而逐步实现网络直播平台政府单一监管模式向合作型监管模式的转型。
王丽娜[3](2020)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其负面问题不断显现,由此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随之推动互联网监管部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在诸多互联网的治理方式中,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凭借其治理的快速和有效成为相关管理部门的一种重要治理选择,同时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本文梳理不同时期的全局性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案例,纵向勾勒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历程;界定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厘清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分析其治理主体的构成,对其治理客体进行分类,并分析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此外,本文探讨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和过渡性,对治理的效果评价和价值评价等理论问题进行细致探讨,提出以下观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具有过渡性特点,体现在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并存,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反复重叠,治理中运动性治理和常规化治理相冲突等方面;就其治理的效果评价来说,最初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显现出治理速度快、治理效果好的优势,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问题的增多,其治理成本高、治理效率低、治理违规现象多及治理内卷化等弊端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对它的评价从最初的肯定其治理有效性转向对其弊端的多方诟病;鉴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存在的底层逻辑和规定性,本文认为对其应进行客观的再评价: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行动催生的规则在不断导正其治理行为偏差;要看到其治理行动中输送的制度对互联网秩序的维护作用;要看到其法治化转型对互联网治理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在增加;要看到其制度供给背后的法治追求和治理理念的转型努力;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维护治理对象的相关权利的客观结果。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进行否定之否定不是不顾其弊端而默守陈规,恰是为了正视其所面临的困境。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面临着的法律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主体经常不能协调好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诸多法律价值的平衡,导致治理中多元法律价值的失衡和错位;另外,治理中所依据的法律文本缺失和模糊导致治理的法律规制中出现较多困难。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主体的同质化困境、复合性困境和权威性困境亟待解决;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客体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框架内,受到治理主体所采取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技术的治理手段的影响,导致互联网优势的发挥、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治理主客体间的协调发展都受到极大限制。上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所面临的多种困境使得其合理转型变得非常迫切。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方向而言,法治中国建设、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和公共治理理念引入等背景和因素都指向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这一解决之道。具体而言,要转变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观念,走出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其治理中的法制输送机制,包括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文本输送机制和法律制度输送机制,从而推动互联网法的完备化、制度化、体系化和均衡化发展,并有力推动互联网法的良好执行、适用、遵守和互联网法的监督体系建设;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的治理学习机制和技术再塑机制,共同推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王璐[4](2020)在《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完善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与日俱增,在国际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敌对势力忌惮之心更甚,欲在意识形态领域动摇我国根基。意识形态安全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重要,想要抢占意识形态高地,出版物市场不得不被提及。现在恰逢中央新一轮机构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如何在特殊时期,进一步完善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篇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简要介绍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等核心概念进行阐释,对国内外研究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最后对论文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予以介绍。第二部分以针对大连市出版物市场部分业户、市民进行的问卷调查,针对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的电话访谈为切入点,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调查研究法等方法,全面展示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工作的现状。第三部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依据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剖析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笔者在研究中发现,出版产业发展速度与出版法治建设不相适应,使得我国出版法律体系存在顶层设计缺陷;机构改革后仍存在监管机关间关系不明的问题,各部门在工作中协调不畅;监管机关对出版物市场重视程度不够,使得监管投入不足,保障不力;群众、行业协会参与监管的能力有限,社会治理创新不足,出版领域社会治理水平始终不高。第四部分是经验借鉴,在国内,主要借鉴了广州市成立网络反侵权盗版小组和建立出版物监管数据库系统的做法,以及上海市依靠群众和网格化执法的做法;在国外,主要借鉴了德国出版物管理立法体系和日本出版行业协会在出版物监管中的主要做法。第五部分是本文研究成果的集中呈现。在借鉴中外出版物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监管人员在访谈中提及的改进措施,提出符合大连市出版物监管实际的对策,得出最终结论。本文通过剖析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情况进行把脉,寻找出完善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的对策,对症下药,维护大连市文化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崔有波[5](2019)在《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每一轮科技革命都可能会引发一轮教育革命,教育和学习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社会活动,始终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革新。文字和学校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教育革命的到来,教育成为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教育史上的第二次革命的到来,知识传播更为便利;第三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期,班级授课制的出现推动了规模化教学的发展,教育普及才真正得以推进。人类历史上第四次教育革命发生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期,网络信息技术正引发教育系统的全面变革,教育方式、教育手段、教学内容、教育体制与教育目标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整个教育生态被重塑,信息和知识瞬息万变,不断学习成为社会成员的基础性需求。再加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口素质需要提高,教育公平问题需要解决,社会创新活力需要激活,而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因此,建设全民、终身、全面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既是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又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基于以上研判,本研究将学习型社会建设置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运用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教育冲突理论等理念工具,从社会学视角出发,界定学习型社会的基本内涵,理清学习型社会建设理念的思想来源和历史演变,探究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主要进展,分析在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比较传统教学模式和网络时代的教学模式的主要区别,辩证分析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探寻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导论部分首先解释了本研究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概括了人类历史上的四次教育革命,并从当代中国发展的实际出发分析了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这一话题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然后,从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多个视角总结了学习型社会研究的主要进展,对网络教育、网络学习、虚拟学习社区等概念做了区分,在此基础之上界定了互联网和学习型社会的主要内涵。通过分析已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社会转型理论、网络社会理论和教育冲突理论,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都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发展过程。古代中国的“有教无类”教育思想和古希腊的“博雅教育”理念都可以看作是中西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思想萌芽,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古代中西方都未能实现。现代中西方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都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多个时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求知欲望大增,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成为必然之举。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学习的兴起和国家的鼓励支持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重塑了教育生态。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互联网时代的教学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教学主体经历了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从小众化到大众化的转变;教学内容经历了从有限性到无限性、从同质化到异质性的转变;教学从同时空性转变为超时空性,从年级年限制转变为无年级年限制;教学理念也经历了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的转变;教学目的也从培养人才转变为实现人的自我完善。互联网的内在特性与功能对学习型社会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人们的闲暇时间,打破了教学的时空限制,助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了条件;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学习毅力、学习能力、学习效率和学习转化力;助推实现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促进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能够满足学习者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能够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型思维的培养,推动社会创新。同时,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首先,“数字鸿沟”的存在会加剧地域之间、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的教育不平等。其次,“信息超载”现象会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再次,“碎片化学习”方式的盛行会降低学习者的辨识能力和深度学习能力,并助长不良学习习惯的养成,最终降低学习的实际效果。另外,“网络依赖”会助长学习者的学习惰性,抑制社会成员的原创能力,并加剧网络安全威胁。最后,“网络失范”现象的频发可能会加剧网络不良信息和消极网络文化对社会成员的误导。因此,中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要用好互联网这柄双刃剑。网络时代的学习型社会建设首先要营造公平、绿色、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这就需要打破网络壁垒、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法规和发展最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其次还要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打造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和高质量的网络学习资源,提高网络教学的效率,不断革新网络教学的方式。另外,还要加强对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监管,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提高网络教学的规范性。结语部分回顾了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指出可能的拓展研究方向。
方坤[6](2018)在《县级宣传系统运行机制研究 ——以县委宣传部为中心的考察》文中认为宣传工作作为县级政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广泛存在于县级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宣传工作,县委不仅将中央和上级政策与主张贯彻到县级政治的各个方面,而且努力将自身意志转化为基层民众的共同意愿。县委对中央和上级主张以及自身意志的传达,主要依靠以县委宣传部为中心的县级宣传系统来实现。在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与推动下,宣传工作已经进入到基层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不同层面。由此,我们的基本观点就是,县级宣传系统并不仅仅是一种宣传手段或宣传形式,其本身也是一种权力建构的方式和国家治理机制。党通过县级宣传系统这一“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实现对基层国家和社会的全面治理与整合。因此,县级宣传系统的组织形态及其职责,只是党在基层实现意识形态权力控制的一种外化形式和具体方式。县是我国政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县委宣传部在县级政治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职能。我们选择了县级宣传系统这一相对独特的研究对象,力图深化对县级政治运行和党的宣传工作的认识。为弄清县级宣传权力运行机制问题,我们主要从如下四个不同维度对县级宣传系统运行进行具体切入:一是如何从宣传系统这一具体对象的角度出发来解释县级宣传权力运行的问题;二是如何从宣传系统的权力与制度基础来探讨县级宣传权力运行的问题;三是如何从动态的角度解释县级宣传权力运行的制度行为问题;四是如何从政党—国家关系这条权力主线来研究县级宣传权力运行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必须将县级宣传权力运行与县级宣传系统行动及其所处的制度环境相结合进行分析,而压力型体制无疑是理解政治制度环境和政治组织行为的一个很好的视角。在压力型体制的研究视角下,上述四个不同维度问题的分析是统一于对县级宣传权力的政治制度分析过程中的,其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宣传系统的基本组织结构,二是宣传系统的运行。首先,通过对县级宣传系统基本组织形态的分析,我们发现县委宣传部的权力限度并不能满足县级宣传工作的组织需求,其部门支配能力十分有限,这是县级宣传工作中党组织内部关系的集中反映。其次,通过对县级宣传系统权力来源与分配机制的考察,我们发现县级宣传系统作为整个国家宣传体系的一部分,同样面临着“条块关系”的冲突,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权力挤压的现象普遍存在。再次,通过对县委宣传部常规工作运行面向的动态分析,我们发现县委宣传部在具体的日常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任务细化和分解的方式实现政策执行,但这种执行往往陷入形式大于实质的困境。最后,通过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种政治任务的动态考察,我们发现县委政治压力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县级宣传工作的全员参与,但这种参与主要集中在党政系统内部,其实际执行情况也缺乏有效约束。县级宣传系统的运行离不开其所处的压力型体制的整体制度环境,其运行机制也受到这一制度环境的影响。但县委宣传部对各级党政机关相对弱势的权力支配关系,使得县级宣传系统呈现出一种相对独特的“弱压力型体制”运行态势。在弱压力型体制下,作为施压主体的县委宣传部和作为执行主体的各级党政机关都呈现出相对独特的运行机制。在这两种不同运行机制的相互作用下,县级宣传系统的运行结果以宣传工作困境的形式得以呈现。以县级宣传系统为典型的弱压力型体制,在县级政治运行中普遍存在,对这一系统运行机制的分析也使得“弱压力型体制”具有了普遍的类型化的意义。县级宣传系统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或政治形式,而且是一种权力结构或统治形式。我们对县级宣传系统运行的考察始终围绕党政关系、党-国家-社会关系、党组织内部关系、上下层级关系等四组关系展开。县级宣传系统运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进国家政权建设,县级政治权力结构决定了县级宣传的本质特征,弱压力型体制则是县级宣传系统运行的基本逻辑。只有从上述四组关系入手,才能促进县级宣传工作的发展。
冯芹[7](2018)在《文化批判视角下的新媒体“欢场”文化研究》文中指出本研究借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欢场”概念,考察和研究新媒体时代网民参与社会互动的空间形式和过程,及其所呈现的一种新型“欢场”文化现象——以新媒体技术为主导,以“娱乐”和“性”为主要元素,以扩散化传播为关系的网络狂欢现象。具体而言,新媒体“欢场”文化指涉着一个由网站、论坛、博客、APP等系列空间构建的涉“性”娱乐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文化场域。随着新媒体日益渗透人们的日常生活,“欢场”文化盛行所带来的文化失范等负面效应引发了人们的许多质疑和忧虑。本研究借鉴媒介社会学的研究框架,综合运用历史分析、话语分析、内容分析与案例分析等方法,在考察“欢场”文化生成的基础上探讨从近现代大众传媒到新媒体时代的“欢场”叙事,重点探讨“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媒介呈现,进而阐释“欢场”文化生产与公众、经济、文化等因素之间的权力关系,并对其价值和负面效应进行反思与批判。本研究力图从五个方面展开新媒体“欢场”文化的研究。第一,通过梳理古代文学中的“欢场”书写主题,在历史文化语境中考察“欢场”文化的生成依据,探寻“欢场”与社会发展之关系,并进一步考察“欢场”由文学书写到新媒体叙事的连接脉络。近代报刊的产生刺激了媒介文化的欲望叙事及大众的感性诉求,孕育了近代“欢场”文化的传播特征。现代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的批判话语叙事和相关报道,在大众的认知观念和价值观中建构起了对“欢场”的刻板印象。新媒体时代,“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扩散已初步显现出“场域”的迹象,这一场域的生成可以从媒介技术的变革、声色惯习与文化资本、空间类型的集聚拓展、行动者的变化多元等分析中得到阐释。第二,参照爱德华·索亚的“第三空间”理论视角,将新媒体空间依据空间特性分为物理空间、想象空间和社会空间,通过对新媒体“欢场”文化扩散现状的梳理,探讨“欢场”文化在新媒体空间中的形态。首先梳理考察网站、论坛、博客、QQ群、微信、陌陌等“物理”空间中“欢场”形态的呈现。其次考察“欢场”文化在新闻客户端、综艺、影视、广告、直播中的渗透和扩散,探析这些新媒介形态如何以想象性为主的媒介叙述建构起“欢场”文化的第二空间。最后将社会转型期频发的道德隐私新媒体事件视为第三空间,强调其所蕴含的权力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探寻社会各方主体何以通过空间重构、话语实践及意义争夺展开社会道德、公权力等方面的关系博弈,从而在互动、抗争、协商中影响着“欢场”文化的生产与重构。第三,在梳理分析新媒体空间中“欢场”形态的基础上,以新媒体“欢场”的文化习性为主线,分别从新媒体“欢场”主体的语言、行为及身份上凝练出奇观特征、狂欢精神和快感宣泄的特征,并探讨这三大特征与“欢场”生成机制的关系以及在导引“欢场”文化建构特性中起到的作用。具体来看,新媒体“欢场”奇观特征突出地表现为“原欲/罪”奇观、名人“私生活”奇观和荧屏“污”奇观;狂欢精神体现在窥私的狂欢和以段子、神曲、恶搞等为表现形式的戏谑调侃的话语狂欢;快感宣泄则体现在基于欲望释放的生理快感、基于情感消费的精神快感和以利益诉求为目的的行动快感等方面。第四,通过考察新媒体“欢场”与公众、经济以及文化等外部场域之间的勾连,考察“欢场”文化在中国当代社会文化场域中复杂的生产张力。新媒体“欢场”文化也是性别权力争夺的重要场域,通过探讨女性如何运用身体、话语、行动等方式参与“欢场”文化的生产和建构,从性别角度阐释“欢场”文化再现的社会性别政治。以“海天盛筵”为个案进行分析,考察这一事件中各种权力主体的斗争和博弈以及对大众价值判断的影响。第五,强调新媒体“欢场”文化是消费社会出现的文化形态,对当下“欢场”文化引发网络社会道德的危机、媒介技术伦理与空间异化、消费欲望的异化等现实问题进行反思与批判。本研究提出,探寻重构新媒体文化生态的行动策略,要通过审查监管和疏导引导,来健全新媒体文化的治理体系,通过互联网内容的完善,提升新媒体文化的责任与品格,同时要加强公民理性的培育,提升个人的媒介素养。从个体理性上升到公共理性,承担起塑造新文化形态的重要传播力量,是时代提出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
陶建武[8](2017)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历史转换及其内在逻辑》文中研究指明相较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具有匿名性、便捷性和交互性等特征,互联网监管的媒介对象具有特殊性。互联网监管体制是中国国家权力介入和渗透互联网新型社会空间的支撑体制,是国家在互联网监管过程中涉及到的监管机构设置、关系隶属、职责权限划分、行动规则设定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总和。因此,中国的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历史转换及其内在逻辑值得关注。本文试图以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为研究对象,借助文本分析法、历史比较分析法和访谈法,以期对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历史转换及其内在逻辑进行系统考察。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初期的监管体制是沿着电信业监管体制的设计思路不断完善的结果,传统电信业监管机构经过重组后变为信息产业部,主要负责管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而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则主要负责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互联网媒体属性和政治属性逐渐增强,互联网从附属型舆论阵地逐渐变成舆论主阵地,互联网意识形态潜能得以彰显。互联网站的发展和网民新闻信息需求的转变催生了新的管理需求,“党管媒体”原则和传媒信息内容监管的“党政体制”开始逐步向互联网虚拟空间移植和嫁接,中宣部、国新办、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版权局等部门逐渐嵌入,传媒监管手段也随之被移植、复制和改造,形成以行政许可、属地管理、宣传引导、行政指令、网络安全审查、主体责任制和自我审查为体系的互联网监管手段。传媒监管体制的嵌入和传媒监管手段的复制引发了部门介入的连锁效应,多达23个监管部门争夺互联网监管权,中国互联网监管的“九龙治水”格局和“碎片化”体制逐渐形成。为了协调不同部门间的冲突,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总体管理,但国信办从属于国新办的兼管模式不利于新设部门的职责功能发挥。2014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将国信办从国务院直属议事协调机构升格为中央直属议事协调机构,并通过部门间相近机构的合并、信息内容管理权的转移、CNNIC行政主管权的过渡以及新增网络执法权等形式对国信办进行机构重组与权力强化。这种行政组织内部的结构性变革模式迎合了“整体性政府”的改革理念,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协调和统筹下,一套以工信部、公安部和国信办为监管主导部门的整体性互联网监管体制正式形成。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两次历史变革遵循着独特的转换逻辑。首先,发展型政府的行为惯性以及政治合法性的巩固需要推动中国互联网建设形成了“发展至上”的主导策略,信息产业部顺势成为互联网基础性行业发展和管理的主导部门;“发展至上”的策略促进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但忽视了网络信息的负外部性问题,纠正互联网站信息的负外部性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发展时期监管体制变革的基本出发点。其次,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网络信息传播逐渐解构传统社会秩序,互联网违法信息、有害信息以及网络群体性事件缔造了一个新风险社会,以构建网络传播秩序为旨归、以国家权力介入为方向的网络社会维稳模式成为“中国式”社会维稳模式的映射和投影,“维稳”的互联网监管目标取向具体呈现为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保障。再次,鉴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实际和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机构和政府过程中的中轴作用,中国互联网最终选择了政府主导的监管模式,互联网整体性监管体制的形成与中国独特的“党政体制”以及政党主导体制变革的基本思路相一致,呈现出明显的政党主导色彩。中国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了一条渐进的增量改革道路,但“增量改革”论具有不足之处,当体制外的增量改革到了边际效益递减的临界点,或者当“体制存量”的问题累积到爆发点,“双轨”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彰显,体制内存量掣肘体制外增量的发展时,体制改革的重点便会从增量改革转向存量改革,增量改革能否平稳有效过渡到存量改革是衡量改革有效性的标尺。而目前学术界普遍缺乏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过渡的过程分析。事实上,增量改革分为一次增量改革和二次增量改革两个阶段,一次增量改革以“双轨制”为核心特征,二次增量改革则以双轨并轨为改革方向。中国的互联网监管体制改革本质上属于二次增量改革,大体符合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过渡的理论模型。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二次增量变革为协调处理增量与存量的冲突、促进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平稳过渡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即通过在“存量体制”内部调整、优化和重组构成要素间关系进而创造出“增量”的方式来协调“体制增量”和“体制存量”的摩擦和冲突,促进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的平稳过渡。
张晓蒙[9](2015)在《网络文学出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文学出版作为数字出版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产业带动作用,本研究试图借用出版学、文学、营销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研究我国网络文学出版,以期为网络文学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并丰富数字出版产业的研究内容。在现实方面,为网络文学运营商的发展提供参考,促进网络文学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本研究运用文献调查法、实证分析法、规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政策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展开论述。研究内容主要根据网络文学“创作——流通——消费”研究范式,分为绪论、概述、创作、经营、消费与结论六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交代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和研究的思路,并对本选题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的文献综述。梳理了关于网络文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网络文学产业相关内容。概述部分,首先分别阐述网络文学与网络文学出版的概念与特点,然后梳理了网络文学出版的发展历程,最后从网络文学网站发展情况、网络文学写手整体情况、网络文学市场收入、网络文学用户规模四个维度综述我国网络文学发展整体情况。网络文学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文学出版的基本流程,依托网络文学网站平台或社交媒介,作者直接接触读者,所以在网络文学创作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三个要素,即创作主体、创作环境、创作客体。论文从宏观与微观视角揭示了创作环境在网络文学创作中发挥的核心作用,分析了我国网络文学创作主体的创作行为及动机,对网络文学创作题材、创作语言进行了阐述,并得出网络文学创作特征体现为创作主题虚拟、创作门槛低、创作过程互动化、创作主体团队化,创作动机商业化的结论。经营是产业的中心工作,网络文学作为一个新兴的文化产业,探索合适的经营模式至关重要。并且,网络文学经营在“创作——经营——消费”的研究范式中,处于中心地位。经营部分从微观角度和宏观角度分别分析了网络文学出版组织的经营运作和市场结构。按照营销学中4P理论的逻辑,首先对网络文学经营的内涵、主体、业务进行了一般性分析,然后结合网络文学特性,研究了涉及网络文学经营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包括网络文学作品的产品组织形式、定价方法、分销渠道及促销推广策略。网络文学消费环节使得网络文学在经历创作、经营阶段之后,其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得以实现。消费部分本文主要从四个维度进行阐述:第一,从职业、性别、年龄分析网络文学的消费群体;第二,从文化、技术、社会三个角度分析影响网络文学消费的客体因素,得出网络文学消费心理表现为免费心理、娱乐心理、参与心理与微审美心理;第三,基于AIDMA、AISAS、SICAS模型分析网络文学消费者的行为模式;第四,网络文学的消费趋势主要有:消费终端多元化、内容格调“去庸俗化”和消费群体国际化。结论部分,运用传播学理论,展望网络文学出版未来的趋势:传播者角度,作者群体的草根化与精英化的两极分化;传播受众方面,读者群体的多元化、国际化;传播内容上,作品题材与作品形式的多样化明显;传播媒介方面,从PC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的迁移:传播效果娱乐化。
蔡健[10](2015)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指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我国特有的出版规制。它在降低交易成本、抑制机会主义、保护受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报刊出版规制与组织出版自由权利相互博弈的产物。规制设计的初衷是:面向大众传播媒介的报刊规制与面向组织传播媒介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形成互补,调整所有具有连续性出版物特征的出版物,共同构建无缝对接的连续性出版物规制体系。然而,由于运行规制、规制客体法律属性存在局限性,这个初衷未能兑现。规制局限性即规制失灵。规制失灵影响资源配置效率,造成社会福利损失。本文运用现代出版理论、政府规制理论、日常生活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理论,采用抽样、比较、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论述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成因、特征和功能,梳理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的内容构成、认识演变和社会关联,选取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现状、存在问题及规制变迁进行了系统研究,旨在为规制创新提供参考借鉴。源自《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静态出版安全观的产物。它以消除负外部性为基点,以控制数量增长为重点,以强化实施进入规制、运行规制并漠视规制客体客观本质属性、客观经济属性为手段,旨在确保出版不出事。这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出版规制。与此相反,动态出版安全观以鼓励正外部性为基点,以尊重出版自由权利为重点,以在强化内容规制、质量规制、激励性规制的同时放松进入规制、运行规制为手段,旨在实现文化影响力。这是一种脱胎于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规制变迁的内因是规制失灵,规制变迁的外因是规制对象的客观需求和制度环境的发展变化。1997年1月至今,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规制类型、规制体系均发生变迁。就规制类型来说,经济性规制经历了由不断强化到不断放松的变迁,社会性规制经历了由相对放松到不断强化的变迁,呈现“双拐点”现象。“双拐点”现象的表面原因是认识的变化,本质原因是出版安全观的变迁。就规制体系来说,规制变迁呈现“分界线”现象。“分界线”现象的动因也是出版安全观的变迁。意识形态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集中反映和高度凝结。“双拐点”现象和“分界线”现象表明,出版安全观作为核心意识形态是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的重要外因。2008年11月,江苏省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市属)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辖市。审批实践中,绝大多数省辖市依法执行进入规制,但也有个别省辖市擅自增加许可条件。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全国15个副省级市及其所在的11个省。另外,从《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市属)审批权限是否下放以及下放程度来看,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上述情况说明,出版安全观作为核心意识形态是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方向的决定性因素。由于意识形态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静态出版安全观与动态出版安全观的博弈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济性规制不断放松的进程,其主要内容是以审批权限下放为代表的进入规制放松,与此同时,运行规制没有放松,规制客体客观本质属性、客观经济属性没有回归。现实生活中,“县市报”、“公关刊”、“理事会”、“数字化”等一直在挑战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运行规制。上述情况说明,规制变迁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国家规制主体应该发挥规制变迁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稳妥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创新在借鉴参考江苏省及其他地区规制变迁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必须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保持一致。规制创新的基本思路是:宏观上坚持动态出版安全观,中观上促使规制客体法律属性归位客观属性,微观上实现放松经济性规制、强化社会性规制与确保规制执行力有机统一,调整并不断优化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特点的市场经济出版规制。总之,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创新必须融入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与规制创新相融合、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相结合、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相配合的基本路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2002年“扫黄”“打非”部分重大典型案例回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扫黄”“打非”部分重大典型案例回眸(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1978-201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提出:转折与建构 |
0.2 中国共产党文化发展道路相关理论的研究 |
0.3 研究创新之处 |
0.4 研究方法 |
0.5 概念界定 |
0.5.1 文化建设 |
0.5.2 文化发展道路 |
0.5.3 文化受众主体性 |
0.6 研究思路 |
第1章 目标、任务与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与定位 |
1.1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
1.1.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提出与目标设定 |
1.1.2 1986 年“精神文明决议”指导思想的转变 |
1.1.3 “四有”的概念提出及其演变 |
1.2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1.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提出与精神文明的新定位 |
1.2.2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
1.2.3 “文化强国”的概念形成 |
1.3 文化的战略意义:“文化为社会主义服务” |
1.3.1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
1.3.2 从服务于政治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1.3.3 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越发突出 |
1.3.4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
1.4 小结 |
第2章 现代性与民族性:当代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
2.1 批判封建主义与反思传统文化 |
2.1.1 批判封建主义是反思“文革”的必然 |
2.1.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与评价 |
2.1.3 新启蒙主义思潮与传统文化危机 |
2.2 文化的民族性: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 |
2.2.1 “思想政治斗争”视角下的传统文化弘扬 |
2.2.2 继承与弘扬: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之困 |
2.2.3 超越“精华”与“糟粕”二元划分 |
2.3 文化现代性的探索:从学习西方到中国气派 |
2.3.1 “西为中用”与盲目崇拜西方的问题 |
2.3.2 “体”“用”相关:盲目崇拜西方的问题由来 |
2.3.3 中国气派:文艺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现代性探索 |
2.4 小结 |
第3章 政府、市场与人民:文化发展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
3.1 “政府办文化”与文化受众的矛盾与调试 |
3.1.1 政府包办下阻碍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思维定式 |
3.1.2 “以文补文”、“双轨制”:文化体制改革的尝试 |
3.1.3 改革难以推进的原因:对文化受众主体性的忽视 |
3.2 重新认识人民与市场: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 |
3.2.1 重新认识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时代意义 |
3.2.2 区分市场导向的文化产业与公益导向的文化事业 |
3.2.3 商品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的统一:全面改革的展开 |
3.3 小结 |
第4章 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文化发展 |
4.1 改革开放初期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发展 |
4.1.1 “二为”方向的提出:文化与政治关系的新界定 |
4.1.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
4.1.3 主体性觉醒及其应对的经验教训 |
4.2 主旋律与多样化: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的新思路 |
4.2.1 重在建设,以立为本 |
4.2.2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
4.3 信息技术革命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化发展 |
4.3.1 信息技术革命与文化受众主体性的觉醒 |
4.3.2 网络文化建设与增强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凝聚力 |
4.3.3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4.4 小结 |
结语: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文化发展道路的经验与新时代的新发展 |
参考文献 |
(2)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网络直播平台 |
(二)监管模式 |
二、理论基础 |
(一)回应性监管理论 |
(二)理论适用性分析 |
第二章 网络直播平台监管现状 |
一、网络直播平台的主要问题 |
(一)直播内容低俗化 |
(二)平台间竞争恶劣 |
(三)直播侵权现象严重 |
(四)欺诈与诈骗泛滥 |
二、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 |
(一)监管模式的分类 |
(二)政府单一监管模式 |
(三)监管模式的基本情况 |
第三章 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案例分析 |
一、快手直播平台“未成年孕妈”事件 |
(一)案例选择 |
(二)事件概述 |
(三)产生的负面影响 |
二、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缺陷分析 |
(一)政府监管手段单一 |
(二)常态化监管缺失与重复监管 |
(三)缺乏平台责任认定与追究 |
(四)网络直播平台责任意识不足 |
(五)行业协会监管缺位 |
三、缺陷的形成原因分析 |
(一)监管理念陈旧 |
(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 |
(三)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
(四)平台与政府权责不对等 |
(五)行业协会发展滞后 |
第四章 走向合作型监管: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优化 |
一、网络直播平台合作型监管模式设计 |
(一)合作监管的必要性 |
(二)模式设计 |
二、优化路径建议 |
(一)转变监管理念,改变主体间关系 |
(二)加强政府建设,提升回应能力 |
(三)塑造主体意识,增加监管积极性 |
(四)建立协同机制,实现彼此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3)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作为行动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及现状 |
一、常规行政管理方式被移植 |
二、运动式行政监管日见成效 |
三、运动式行政监管趋于成熟 |
四、运动式行政监管纵深发展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界定 |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
二、管理行政与治理行政 |
三、互联网治理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动逻辑 |
一、行政主体的主导性 |
二、行政方式的强制性 |
三、秩序优位的导向性 |
第二章 作为规制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 |
一、管制型行政传统和秩序追求 |
二、制度资源不足的外部局限性 |
三、互联网典型事件爆发的刺激 |
四、行政路径依赖的消极性因素 |
五、治理主体选择的积极性因素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 |
一、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 |
二、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繁复重叠 |
三、运动治理与常态治理时有冲突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过渡性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责与职权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客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
三、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及其实施机制 |
第四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结果评价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正向结果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负向结果 |
第五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 |
一、对治理价值的正面评价 |
二、对治理价值的负面评价 |
三、治理的价值评价的否定之否定 |
第三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困境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法律困境 |
一、治理的法律价值平衡之难 |
二、治理的法律规制文本之失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体困境 |
一、治理主体的构成同质和单一 |
二、治理主体内部行政协调不良 |
三、治理主体的合法性日趋弱化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客体间的相对困境 |
一、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思维限制互联网的优势发挥 |
二、运动式治理的分割治理阻碍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
第四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和目标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 |
一、法治中国建设指引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二、公共治理理念影响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三、互联网法治建设引导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目标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健全化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良好实施 |
第五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保障 |
第一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路径 |
一、治理的法律观念的转型路径 |
二、治理主体的转型路径 |
三、治理主客体间相对性困境的缓解路径 |
第二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法制输送机制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文本输送机制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制度输送机制 |
第三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配套机制 |
一、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治理学习机制 |
二、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技术反塑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目录 |
后记 |
(4)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完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阐释 |
1.2.1 出版物、非法出版物 |
1.2.2 出版物政府监管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工作现状 |
2.1 出版物政府监管体制 |
2.1.1 出版物监管体制变革 |
2.1.2 大连市出版物监管机关 |
2.1.3 大连市出版物监管制度 |
2.2 大连市出版物监管机关的主要职能 |
2.2.1 组织职能 |
2.2.2 监督职能 |
2.2.3 协调职能 |
2.3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情况调查 |
2.3.1 调查目的和方法 |
2.3.2 调查开展情况和基本成果 |
3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3.1.1 出版法治建设不到位 |
3.1.2 监管机关协调不畅 |
3.1.3 监管投入不足 |
3.1.4 社会治理水平不高 |
3.2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出版产业发展与法治建设不相适应 |
3.2.2 机构改革不够彻底 |
3.2.3 对监管工作重视不够 |
3.2.4 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有限 |
4 国内外出版物政府监管经验借鉴 |
4.1 国内经验借鉴 |
4.1.1 广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经验借鉴 |
4.1.2 上海市出版物监管基层治理手段借鉴 |
4.2 国外经验借鉴 |
4.2.1 德国出版物管理立法体系借鉴 |
4.2.2 日本出版行业协会经验借鉴 |
5 完善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工作的对策 |
5.1 健全出版法律体系 |
5.1.1 完善立法体系 |
5.1.2 提高执法水平 |
5.1.3 加强守法教育 |
5.2 理顺监管机关关系 |
5.2.1 强化业务主管部门主体地位 |
5.2.2 明确出版执法部门 |
5.3 加大监管保障力度 |
5.3.1 强化人员保障 |
5.3.2 强化经费保障 |
5.4 优化社会治理手段 |
5.4.1 促进群众积极参与 |
5.4.2 强化行业协会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大连市出版物市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附录 B 大连市出版物市场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
附录 C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完善对策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 D 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完善对策研究电话访谈记录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5)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互联网 |
(二)学习型社会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社会转型理论 |
(二)网络社会理论 |
(三)教育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历史脉络 |
一、古代中西方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思想渊源 |
二、现代中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三、西方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进展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性 |
一、信息时代人民的求知欲望大增 |
二、传统的教学体系存在缺陷 |
三、应对未来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
第三节 互联网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可能性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二、网络教学的兴起 |
三、国家鼓励开展网络教学 |
第二章 互联网时代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比较 |
第一节 教学主体的不同 |
一、从“单主体论”到“双主体论” |
二、从“小众化”到“大众化” |
第二节 教学内容的不同 |
一、教学内容从“有限性”到“无限性” |
二、教学内容从“同质性”到“异质性” |
第三节 教学时空的不同 |
一、教学从“同时空性”到“超时空性” |
二、教学从“年级年限制”到“无年级年限制” |
第四节 教学理念的不同 |
一、从“师传生受”到“主动自学” |
二、从重视“传授知识”到重视培养“信息素养” |
三、教学目的从“培养人才”到“自我完善” |
第三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 |
第一节 为全民终身全面学习创造条件 |
一、增加闲暇时间 |
二、打破教学的时空限制 |
三、助推教育公平的实现 |
第二节 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学习力 |
一、激发社会成员的学习动力 |
二、提高社会成员的学习能力 |
三、有助于培养学习毅力 |
四、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
五、有助于提高学习转化力 |
第三节 有助于构建学习型组织 |
一、有助于组织成员实现自我超越 |
二、有助于改善组织成员心智模式 |
三、有助于凝聚共同愿景 |
四、促进开展团队学习 |
五、有利于进行系统思考 |
第四节 满足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
一、互联网有助于促进多元化学习 |
二、互联网有助于促进个性化学习 |
三、互联网时代个性化与多元化学习的技术与实践 |
第五节 促进创新性学习 |
一、互联网促进科研和学术的交流合作 |
二、互联网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
三、互联网促进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
第四章 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消极影响 |
第一节 “数字鸿沟”挑战教育公平 |
一、“数字鸿沟”的影响因素与具体表现 |
二、“数字鸿沟”可能扩大“教育鸿沟” |
第二节 “信息超载”模糊学习焦点 |
一、分散学习注意力,浪费学习时间 |
二、增加信息辨识难度,降低学习质量 |
三、导致信息迷航,迷失学习目标 |
第三节 “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一、“碎片化学习”的成因与特征 |
二、“碎片化学习”降低学习效果 |
第四节 “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一、“网络依赖”的成因与表现 |
二、“网络依赖”降低学习动力 |
第五节 “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一、“网络失范”的原因与表现 |
二、“网络失范”误导学习方向 |
第五章 互联网时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营造良好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一、实现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 |
二、营造健康的网络教学环境 |
三、为网络教学提供安全保障 |
第二节 提高网络学习的质量 |
一、建设高水平的网络教学平台 |
二、提高网络学习的效率 |
三、利用最新信息技术革新教学方式 |
第三节 提升网络教学的规范性 |
一、加强网络教学的审核与管理 |
二、防范资本对网络教学的过多干预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互联网的内在特征顺应了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需要 |
(二)互联网只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种辅助性手段 |
(三)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 |
(四)互联网促进了“泛教育”和“泛学习”时代的到来 |
(五)互联网时代学会“学习”比学习知识更重要 |
二、可能的拓展研究 |
(一)教学活动在互联网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的规律与趋势 |
(二)教育事业的进步对互联网发展的影响 |
(三)网络时代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警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县级宣传系统运行机制研究 ——以县委宣传部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一、作为现实问题的宣传系统行动 |
二、作为理论问题的宣传系统行动 |
三、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的衔接及操作化 |
第二节 研究文献综述 |
一、关于县级政治的研究 |
二、关于党的宣传工作的研究 |
第三节 理论基础、论述框架与核心概念 |
一、相关理论基础 |
二、研究视角与论述框架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 |
二、研究资料来源 |
第二章 组织形态:县级宣传系统的基本构成 |
第一节 县委宣传部的组织架构与基本职责 |
一、县委与县委宣传部 |
二、县委宣传部的基本职责 |
三、县委宣传部的级别和内设机构 |
第二节 县级宣传口的基本构成与职责 |
一、县委宣传部直接管理的二级单位 |
二、县直广电新闻事业单位 |
三、县政府文教口相关单位 |
四、上级文宣单位分支机构 |
第三节 县级党政系统中的其他宣传主体与职责 |
一、县级组工系统及其群团组织 |
二、县级机关单位中的党组织 |
第四节 乡镇和社区中的宣传组织与职责 |
一、乡镇的宣传主体与阵地 |
二、社区的宣传主体与阵地 |
第五节 “名实分离”: 宣传工作的组织需求与权力限度 |
第三章 权力基础: 县级宣传系统的权力来源与分配 |
第一节 县级宣传系统的权力来源 |
一、政治授权的方式 |
二、行政分权的方式 |
第二节 县级宣传系统中的权力关系类型 |
一、党组织之间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权 |
二、不同行政层级对宣传工作的资源控制权 |
第三节 县级宣传系统权力分配的影响 |
一、事权多元与多头管理 |
二、职能重合与权力分割 |
三、权责分离与责任推诿 |
四、外部冲击与机构变动 |
第四节 “条块冲突”:宣传工作权力基础与任务来源之间的矛盾 |
第四章 日常宣传:县委宣传部的常规工作表达 |
第一节 意识整合:面向各级党组织的理论教育 |
一、服务县委主要领导理论学习 |
二、指导全县机关单位理论学习 |
三、开展基层理论培训与宣讲 |
第二节 信息管控:县级新闻管理与新闻宣传 |
一、新闻策划与相关活动 |
二、新闻管理与业务联系 |
三、县级通讯员培训 |
四、党报党刊征订 |
第三节 价值引导:县级社会文化宣传 |
一、“双宣讲”活动 |
二、文明创建: |
三、文艺宣传 |
第四节 舆情调控:县级网络信息管理 |
一、网络新闻宣传 |
二、网络舆情管理 |
第五节 “虚事做实”:县委宣传部日常权力的表达 |
第五章 政治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的宣传表达 |
第一节 以对象为中心的政治任务:县级精神文明建设 |
一、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出与内涵 |
二、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向文明单位创建的集中 |
三、县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实施重点与考核程序 |
四、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在部门中的动员与实施机制 |
五、弱政治压力向部门间竞争压力的转化 |
第二节 以主体为中心的政治任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
一、从宣传工作责任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本内容与责任清单 |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基层的实施与考核 |
四、强政治压力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消解 |
第三节 政治任务沟通的形式与变异:宣传系统中的压力传导 |
一、宣传任务分配中的动员、传达与沟通形式 |
二、宣传任务执行中的沟通与督导形式 |
三、宣传工作运行的程式化与压力的制度化 |
四、宣传工作的泛政治化与执行的形式化 |
第四节 “全员参与”:宣传中心工作中的压力动员及其限度 |
第六章 弱压力型体制:县级宣传权力运行机制的初步总结 |
第一节 弱压力型体制运行的制度基础 |
一、县级宣传系统压力化运行的基本层级 |
二、县级宣传系统压力化运行的制度环境 |
三、弱压力型体制形成的制度根源 |
第二节 弱压力型权力主体的施压机制 |
一、县级宣传工作的执行模式 |
二、弱压力型体制下政策工具的选择 |
三、弱压力型体制下权力主体对施压机制的选择 |
四、施压主体的制度困境与施压机制的选择 |
第三节 弱压力型执行主体的应对机制 |
一、县级宣传工作中的执行主体偏好 |
二、宣传工作过程中执行主体的行为选择 |
三、执行主体权力处境对宣传系统行动的影响 |
第四节 弱压力型体制运行的政治社会后果 |
一、上下一体化:上级宣传对本级宣传的挤压 |
二、权力内卷化:社会影响的缺失与本级宣传的困境 |
三、地位边缘化:信息时代县级宣传的功能缺失 |
四、运行部门化:县级宣传权力的双重“脱嵌” |
第七章 余论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一、县级宣传系统运行的基本逻辑是“弱压力型体制” |
二、县级政治权力结构决定了县级宣传的本质特征 |
三、县级宣传系统运行的根本目的是国家政权建设 |
第二节 县级宣传系统运行再审视 |
一、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宣传系统运行 |
二、宣传系统运行与国家基础权力的增长 |
三、弱压力型体制与国家治理困境 |
第三节 县级宣传工作发展 |
一、上下层级关系的明确 |
二、党组织内部关系的整合 |
三、党政关系的调整 |
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文化批判视角下的新媒体“欢场”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及理论框架 |
一、空间、新媒体空间 |
二、场、场域 |
三、“欢场”、“欢场”文化 |
四、本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欢场”:从文学书写到新媒体叙事 |
第一节 古代文学中的“欢场”书写 |
一、声色歌舞的“欢场”主题 |
二、晚清狭邪小说中的欢场书写 |
三、欲望宣泄、消遣享乐、消费倾向的“欢场”蕴涵 |
第二节 近代传媒中的“欢场”叙事 |
一、社会转型与近代报刊的欢场叙事 |
二、“黄色小报”的内容倾向 |
三、捧妓、“选花榜”:情色的舆论造势 |
四、商业广告的欲望叙事 |
第三节 现代传媒中的“欢场”叙事 |
一、作为社会问题的卖淫与嫖娼 |
二、酒吧、夜总会等欢场空间的暗喻 |
三、身体、性的煽情话语生产 |
四、从“小姐”到“女性工作者”:性别身份的建构 |
第四节 新媒体“欢场”的场域生成 |
一、技术动力:媒介技术的变革 |
二、场域结构:“声色”惯习与文化资本 |
三、空间拓展:类型的多元集聚 |
四、主体变化:“欢场”行动者的多元 |
第二章 新媒体空间中的“欢场”形态 |
第一节 情欲、技术、伦理与“性息”空间 |
一、网站:开启“性息”传播之门 |
二、论坛:性息交流的空间聚集 |
三、博客:草根女红人的成名空间 |
四、微信:“熟人+陌生人”的交往快感 |
五、陌陌:以“约炮”为名的陌生人社交 |
六、QQ群:隐秘的“温床” |
第二节 视觉欲望、身体情色与想象空间 |
一、新闻客户端中感官议题的呈现 |
二、新媒体娱乐“欢场”:综艺狂欢与明星消费 |
三、新媒体影视“欢场”:身体、情色与场景奇观 |
四、新媒体广告“欢场”:强化欲望叙事 |
五、网络直播“欢场”:窥私与“视淫” |
第三节 主体多元、话语博弈、价值重塑与社会空间 |
一、“道德隐私新媒体事件”及话语分析 |
二、主体多元:作为行动者的名人、明星、官员及公众 |
三、话语博弈:社会道德、公权力的抗争诉求 |
四、价值重塑:“公”与“私”界限的打破 |
第三章 新媒体“欢场”的特征 |
第一节 奇观特征与新媒体“欢场” |
一、赛博空间的潘多拉:“原欲/罪”的奇观 |
二、隐私窥探:名人“私生活”奇观 |
三、娱乐无极限:荧屏“污”奇观 |
第二节 狂欢精神与新媒体“欢场” |
一、快乐至上:欢场中的狂欢精神 |
二、道德为名:窥私的狂欢 |
三、戏谑调侃:段子、神曲、恶搞的话语狂欢 |
第三节 快感宣泄与新媒体“欢场” |
一、欲望释放:生理的身体快感 |
二、情感消费:感官愉悦的精神快感 |
三、利益诉求:抵抗的行动快感 |
第四章 新媒体“欢场”的权力关系 |
第一节 公众诉求与娱乐表达 |
一、娱乐消费与公众的感性诉求 |
二、情感动员与公众的抗争诉求 |
三、参与赋权与公众的表达诉求 |
第二节 资本催生与商业逻辑 |
一、资本运作:新媒体“欢场”的经济动力 |
二、流量诉求:实现价值增殖 |
三、商业逻辑:融入新媒体“欢场”的生产 |
第三节 文化“契合”与多元共生 |
一、与消费文化的“结盟” |
二、与网络亚文化的“契合” |
三、与精英文化的“博弈” |
第四节 性别政治与女性话语赋权 |
一、女性与“欢场”:从“主体虚位”到“高频率出场” |
二、另类的张扬:裸露、“写作”与展演 |
三、名利收益:主动发声与话语赋权 |
四、成名的幻象:阈限空间中的“欢场”女性 |
第五节 个案分析:“海天盛筵”事件 |
一、海天盛筵概述 |
二、情色化、狂欢化、奇观化的“欢场”特征 |
三、海天盛筵中的权力博弈 |
四、海天盛筵的批判反思 |
第五章 新媒体“欢场”文化的反思与批判 |
第一节 网络社会道德的危机 |
一、网络道德观的失范 |
二、传统价值观的弱化 |
三、感官愉悦功能的夸大 |
四、公共理性的缺失 |
第二节 媒介技术伦理与空间异化 |
一、媒介技术与文化的悖论 |
二、媒介技术的伦理困境 |
三、“藏私”的空间危机 |
第三节 消费欲望的异化 |
一、诱导感官欲望消费 |
二、病态消费观的蔓延 |
三、女性身体消费的泛滥 |
第四节 重构新媒体文化生态 |
一、健全新媒体文化治理体系 |
二、提升新媒体文化责任与品格 |
三、加强公共理性的培育 |
结语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历史转换及其内在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与问题意识 |
(一) 文献综述 |
(二) 问题意识 |
三、理论基础、核心概念与主要观点 |
(一) 理论基础 |
(二) 核心概念 |
(三) 论文的逻辑结构与主要观点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一) 主要研究方法 |
(二) 研究的资料来源 |
第一章 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时期的监管体制 |
第一节 信息化发展与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
第二节 电信监管体制改革的历史过程 |
第三节 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初期的监管体制 |
第二章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发展时期的监管体制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媒体的监管体制 |
(一) 党管媒体原则 |
(二) 传媒信息内容监管的“党政体制” |
(三) 传统媒体的监管手段 |
第二节 互联网的媒体化与传媒内容监管体制的嵌入 |
(一)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发展与互联网的媒体化 |
(二) 传媒内容监管体制的嵌入 |
(三) 传媒监管手段的复制 |
第三节 传媒监管体制嵌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初期监管体制的负效应 |
第三章 中国互联网整体性监管体制的形成 |
第一节 国信办成立与兼管模式的生成 |
第二节 网信领导小组建立与中央网信办权力重组 |
第三节 中国互联网整体性监管体制的安排与运行 |
(一) 横向政府间的体制安排 |
(二) 纵向政府间的体制安排 |
第四章 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转换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发展至上”的互联网建设主导策略 |
(一) 发展型政府的惯性行为 |
(二) 巩固政治合法性基础 |
(三) 网络媒体发展与信息的负外部性 |
第二节 “重构传播秩序”的互联网监管目标取向 |
(一) 网络信息传播对传统秩序的解构 |
(二) 社会维稳模式的映射 |
第三节 “政党主导”的互联网监管体制变革 |
(一) 国际互联网监管的两种模式 |
(二) 政党主导体制变革 |
结语 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过渡的互联网体制转换经验 |
参考文献 |
附件 中国互联网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总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9)网络文学出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产业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1.3 技术背景 |
1.1.4 学科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综述 |
1.4.1 关于网络文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
1.4.2 关于网络文学产业问题 |
1.5 重点与难点 2 网络文学出版概述 |
2.1 网络文学及其出版 |
2.1.1 网络文学概念与特征 |
2.1.2 网络文学出版概念与特点 |
2.2 网络文学出版发展历程 |
2.2.1 萌芽时期 |
2.2.2 免费文学网站时期 |
2.2.3 商业化运作时期 |
2.3 网络文学出版发展整体情况 |
2.3.1 网络文学网站发展情况 |
2.3.2 网络文学写手整体情况 |
2.3.3 网络文学市场收入 |
2.3.4 网络文学用户规模 3 网络文学创作 |
3.1 创作环境 |
3.1.1 微观创作环境 |
3.1.2 宏观创作环境 |
3.2 创作主体 |
3.2.1 网络文学作家 |
3.2.2 网络写手 |
3.2.3 业余爱好者 |
3.3 创作题材 |
3.3.1 网络文学作品题材确定的原则 |
3.3.2 网络文学作品题材分类的现状 |
3.3.3 当前网络文学作品题材存在的问题 |
3.4 创作语言 |
3.4.1 网络文学语言类型与特点 |
3.4.2 网络文学语言批评 |
3.5 创作特征 |
3.5.1 创作主题虚拟 |
3.5.2 创作门槛低 |
3.5.3 创作过程互动化 |
3.5.4 创作主体团队化 |
3.5.5 创作动机商业化 4 网络文学经营 |
4.1 网络文学经营概述 |
4.1.1 网络文学经营的内涵 |
4.1.2 网络文学经营主体 |
4.1.3 网络文学经营业务 |
4.2 产品与服务 |
4.2.1 组织作品 |
4.2.2 作品的编辑审核 |
4.2.3 衍生版权营销 |
4.2.4 广告服务 |
4.3 阅读服务定价 |
4.3.1 按阅读字数定价 |
4.3.2 按用户类型定价 |
4.3.3 按写手或作品地位定价 |
4.3.4 按阅读时间定价 |
4.4 分销渠道与促销 |
4.4.1 网络文学网站直销 |
4.4.2 电信代理商分销 |
4.4.3 其它第三方分销 |
4.4.4 APP分销 |
4.4.5 促销推广 5 网络文学消费 |
5.1 网络文学消费群体 |
5.1.1 年龄因素 |
5.1.2 性别因素 |
5.1.3 职业因素 |
5.2 网络文学消费心理 |
5.2.1 影响网络文学消费心理的客观因素 |
5.2.2 网络文学消费心理表现 |
5.3 网络文学消费行为 |
5.3.1 基于AIDMA模型的网络文学消费行为 |
5.3.2 基于AISAS模型的网络文学消费行为 |
5.3.3 基于SICAS模型的网络文学消费行为 |
5.4 网络文学消费趋势 |
5.4.1 消费终端多元化 |
5.4.2 内容格调“去庸俗化” |
5.4.3 消费群体国际化 6 结论与展望 |
6.1 网络文学写手两极化 |
6.1.1 草根化倾向 |
6.1.2 精英化趋势 |
6.2 网络文学受众多样化 |
6.3 网络文学内容多元化 |
6.3.1 作品题材 |
6.3.2 作品形式 |
6.4 网络文学传播媒介移动化 |
6.5 网络文学传播效果娱乐化 中外文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后记 |
(10)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范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概念辨析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综述 |
1.5 理论基础 |
1.5.1 现代出版理论 |
1.5.2 政府规制理论 |
1.5.3 日常生活理论 |
1.5.4 公共产品理论 |
1.6 研究方法 |
第2章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概述 |
2.1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法律渊源 |
2.2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成因分析 |
2.2.1 基于组织行为视角的分析 |
2.2.2 基于组织传播视角的分析 |
2.2.3 基于组织生活视角的分析 |
2.3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基本特征 |
2.3.1 互动性 |
2.3.2 依附性 |
2.3.3 针对性 |
2.3.4 互益性 |
2.3.5 思想性 |
2.4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主要功能 |
2.4.1 工作指导 |
2.4.2 信息沟通 |
2.4.3 形象塑造 |
2.4.4 资料留存 |
2.4.5 文化娱乐 |
2.5 小结 |
第3章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及其变迁 |
3.1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及制度 |
3.1.1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 |
3.1.2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制度 |
3.2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的历时性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
3.2.1 社会性规制变迁 |
3.2.2 经济性规制变迁 |
3.3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的共时性研究——以江苏省省辖市为例 |
3.3.1 社会性规制抽样分析 |
3.3.2 经济性规制抽样分析 |
3.4 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分析 |
3.4.1 规制变迁原因分析 |
3.4.2 规制变迁方式分析 |
3.4.3 规制变迁特征分析 |
3.4.4 规制变迁局限性分析 |
3.5 小结 |
第4章 规制视角下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现状及存在问题 |
4.1 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发展阶段 |
4.1.1 过渡期(1997年1月—2001年12月) |
4.1.2 紧缩期(2002年1月—2008年8月) |
4.1.3 壮大期(2008年9月至今) |
4.2 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现状分析 |
4.2.1 总体状况分析 |
4.2.2 典型案例描述分析 |
4.3 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抽样分析 |
4.3.1 出版形式 |
4.3.2 经费来源 |
4.3.3 从业人员 |
4.3.4 出版质量 |
4.3.5 数字化 |
4.3.6 发展建议 |
4.4 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问题分析 |
4.4.1 影响出版发展的静态问题 |
4.4.2 挑战现行规制的动态问题 |
4.5 小结 |
第5章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创新 |
5.1 规制创新目标 |
5.1.1 维护和保障社会组织的基本政治权利 |
5.1.2 肯定和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决定作用 |
5.1.3 涵养和增强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实力 |
5.1.4 保护和实现内部资料的日常生活价值 |
5.2 规制创新原则 |
5.2.1 职权法定原则 |
5.2.2 公开透明原则 |
5.2.3 属性归位原则 |
5.2.4 宽严相济原则 |
5.3 规制创新思路 |
5.3.1 在宏观上创新规制理念定位 |
5.3.2 在中观上创新规制客体认识 |
5.3.3 在微观上创新规制内容调整 |
第6章 结束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四、2002年“扫黄”“打非”部分重大典型案例回眸(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1978-2012)[D]. 谢春涛. 中国人民大学, 2021(12)
- [2]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模式研究[D]. 刘奇.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3]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D]. 王丽娜.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大连市出版物政府监管完善对策研究[D]. 王璐.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5]互联网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影响研究[D]. 崔有波.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6]县级宣传系统运行机制研究 ——以县委宣传部为中心的考察[D]. 方坤.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2)
- [7]文化批判视角下的新媒体“欢场”文化研究[D]. 冯芹. 苏州大学, 2018(12)
- [8]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历史转换及其内在逻辑[D]. 陶建武. 武汉大学, 2017(06)
- [9]网络文学出版研究[D]. 张晓蒙. 武汉大学, 2015(01)
- [10]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蔡健. 南京大学,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