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代理权悬置与内部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左官春[1](2020)在《体育产权概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西方体育产权的私有论与中国体育产权的模糊论反映了体育产权概念本身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双重属性。摒弃中西在体育产权方面的唯私有论和唯经验论,才能明确中国体育产权发展的趋势是走出模糊地带走向带有明晰特征的现代产权制度。受制于中国既有的经济制度和职业体育市场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体育产权内涵带有公私属性并存的特征,但这并不妨碍公-私二元体育产权制度的确立,尤其是体现体育市场精神的开放性、独立性以及法治化的二元产权结构是未来一定时期内体育产权概念建构的重心。
廖丽环[2](2019)在《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文中提出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顶层设计与地方摸索相结合”、“改革于法有据”重大理论判断,一方面,从高位推动的层面肯定了试点作为司法改革的现实路径,另一方面,为试点改革开辟了新的时代征程的同时也带来了更严峻的现实挑战,这些新的发展态势以及新的现实问题因应了试点改革理论研究的现实必要性与重要性。司法领域的试点改革是政策试点方法在司法领域的延伸性运用。它是指地方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或中央默认特定地区、期限以试点项目的形式展开具有特色的法律先行、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试验,而后通过暂行条例等规范的出台巩固地方试点经验,再经中央认可吸收到正式制度并向全国铺开的先行先试——由点到面的改革路径。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是由我国司法改革现状与基本特性、渐进政治的总体安排以及降低制度变迁成本所共同决定的。同时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长期选择,是基于对有限理性与知识分立、调适的正确认知上所形成的司法改革方法。从当前试点改革运行的整体样态来看,“司法权为中央事权”是本轮试点改革的基础理论主张,并在此逻辑之上展开了央地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制度建构,通过借助小组机制、示范机制、指标管理机制以及传导机制作为盘活二者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机制。透过这一行动框架,可以得出本轮试点改革具有政策型倾向,以维持委托代理关系的高度同质性作为其关系目标,以政策的主动反应作为其行动进路,以政策的可控性作为其治理逻辑。但现阶段的政策型试点改革衍生了改革体系的结构失调、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地方建构的难以成长、社会建构的严重匮乏问题,进一步加剧央地关系的结构性失衡以及试点改革的非制度化与非规范化,试点改革亟需加以修正。试点作为司法改革的现实路径,应当致力于路径的规范化、成熟化与制度化,可以实验治理作为技术进阶,以法理型试点改革作为规范进路,从而建构一个制度化的体系。具体制度设想是确立不同梯度的主体构造、区分直接决策与边际决策、推动改革体系深化、建立学习型推广、诊断性评估、问责性督导、科学性预测、权限分配等保障机制。
张璇[3](2019)在《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文中研究表明由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边界都不十分清楚。就企业剩余控制权而言,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中普遍存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侵占问题。此类问题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同样存在。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企业向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选择管理层、管理层负责经营企业的过渡中,民营企业面临两方面控制权侵占:一方面,因担心企业拱手他人,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和管理层,挤占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施展才华受限、职业操守欠缺等原因,管理层也会侵占大股东或董事会的控制权。特别是在大股东或董事会缺乏监督或消极监督的企业中,管理层能够成功实施职务侵占。现实中的类似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国美CEO陈晓通过让渡企业利益给董事会而操纵控制权侵占大股东的资产和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宝能联合万科大股东通过持续增持股票而挤占管理层的控制权等。本研究发现,这些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创始人控制权保护措施缺失、大股东或管理层把控董事会、控制权与所有权边界不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统一等重要问题。因此,中国民营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这个代理链条中各主体控制权的制衡,进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不仅是流行理论认为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搭便车问题。前辈学者关于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区分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探讨,为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与侵占的难点在于:一是验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并揭示其控制权转移行为;二是在“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框架下建立一种稳健的制衡机制,降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部人实施侵占行为的“效率”,保护外部股东。为了突破以上难点,本文作了以下研究:首先,在对企业剩余权利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根据 Berle,Means、Fama、Jensen、Hart 和 Shleifer,Vishny 的分类方法,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个层次,衡量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相互攫取和侵占控制权的情况。其次,基于Grossman,Hart的控制权收益理论,运用大宗股权转让溢价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并探讨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等因素对控制权私利水平的影响;从控制权的角度审视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问题并加以改善。再次,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实现控制权收益而进行控制权争夺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因此,运用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行为及其转移路径来间接考察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私利。第四,对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进行梳理。通过国美和万科两个案例分析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争夺控制权私利提供了不同渠道:或利用资本市场排除异己,或管理层与董事会合谋侵占大股东利益,或大股东因利益分歧罢免管理层等。分析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过程中董事会和管理层可挤占的控制权及可攫取的控制权收益。第五,围绕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既定侵权状态,归纳内部人控制治理方案,构建企业控制权治理的一般数理和实证模型。同时就股权激励和报酬激励进行回归,揭示这两种治理方案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验证治理方案的效率,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在产权理论、合约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基础上,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①,对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的各因子之间的关系做出理论解释,据此逻辑关系提出假设并构建计量模型。根据计量模型的结果验证理论推断的真实性,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政策建议。本文样本数据来自于对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抽样,依据统计学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确定合理的样本数量,确保样本数据真实有效,以保证得出可靠的经验研究结论。采用面板模型考察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持股比例、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之间的关系;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考察股权激励、高层报酬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分别对样本数据回归和检验,进行参数估计以确定变量系数及系数之间的数量关系。利用数学模型建立变量之间的数理关系,为实证计量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采用典型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解剖国美控制权纠纷和万科宝能控制权争夺的案例,进一步验证理论结论的可靠性。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控制权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第三、四、五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其逻辑顺序为第三章先衡量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第四章再衡量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及由争夺控制权收益引发的控制权转移,第五章考察内部控制权侵占、治理方案及其有效性。第六章为结语。第一章,主要讨论论文的概要及其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动态、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思路和方法,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对企业合约结构和权利安排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指出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贡献及其未解决的问题,为本研究的进一步探索奠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企业合约学派将企业看成是一组不完全合约关系的集合。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逐步分离,企业内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三类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利益不一致性、监督的公共品性质和搭便车问题,代理人并不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代理人有攫取企业控制权、挤占委托人利益的倾向。委托代理理论的结论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最优的。以科斯、威廉姆森、GHM、张维迎和周其仁等为代表的企业合约理论学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合约的不完备性,因此缔约各方无法在事前(签约前)详细规定履约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尽管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明确各方的所有权,但控制权因其状态依存性而无法在事前进行安排和约定。企业合约为事后(签约后)控制权的再安排或再谈判留出了空间。剩余控制权正是来源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合约理论的结论是企业是一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它大量节约了第三方裁决和敲竹杠的成本。签订企业合约前的权利分配影响着签约后各方讨价还价(争夺控制权)的能力,并且签约后的控制权安排存在着结构主导型和制度主导型路径依赖,所以说,权利安排或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沿着GHM、Aghion、Tirole等学者关于控制权理论的思路,企业的控制权安排会影响签约各方未来的谈判能力进而影响财务决策和管理者激励。当企业绩效变差时,控制权将从管理层转移至外部人。大股东控制权与管理层主动权之间呈负向变动关系。控制权理论更关注于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剩余控制权的转移与争夺过程,得出利益相关者应当共享控制权的结论。另外,第二章还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个层次,界定他们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第三章,根据控制权收益理论,对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展开研究。首先区分了控制权共享收益和私人收益、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其次,揭示了关联交易、占资、人事控制等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主要方式。再次,基于国内外对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测算方式的比较,改进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并归纳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通过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并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和其影响因素建立计量模型。计量结果显示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较高。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具有抑制作用;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不相关。董事会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正相关;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第四章,继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研究之后,对董事会和管理的控制权收益和转移进行研究,揭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的表现形式、为获取控制权收益而进行的控制权转移行为及两类典型的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路径(MBO和合谋),分析了 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本章利用国美和万科控制权之争的经典案例进行经验验证,诠释了不同控制权结构安排下控制权争夺和转移的发生以及如何应用公司制度解决内部人控制权侵害问题。第四章的结论是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容易造成大股东、董事会(创始人通常担任董事会主席)和管理层之间的权利挤占。合理的公司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委托人财产权利,降低控制权转移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效率损失。在签订融资协议时,完善创始人股东保护条款,设立创始人股权底线,保护创始人股东权益。创始人为了保持和强化控制权应当掌握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否则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股权优势罢免管理层。在订立公司章程时,完善创始人保护条款,在重大事项上给予创始人一票否决权。创始人应保留对董事的提名权,并在公司章程中设立相关条款防止举牌者罢免现任董事。避免过度信任管理层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使用合约框定管理层的权责利,为管理层发挥主动性和施展才能提供制度保障。合理确定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的重要作用在于决策、评估和监督。如果赋予董事会过大的权利,则有可能导致董事会“以权谋私”,逃避诚信责任。第五章,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及治理。本章揭示了隧道行为、大股东占资、扭曲的红利分配和控制公司资产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归纳了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及其他治理方案,使用数学模型和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并对股权激励、报酬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建立激励模型。计量模型的结果显示董事会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董事及管理层前三名年薪总额对企业绩效产生负向作用。本章得出结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对董事会进行股权激励是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方案,大股东持股的利益侵占效应大于利益趋同效应,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报酬激励方案效率较低。第六章,结语。本章提出有关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中国企业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制衡机制的建立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提供改革方向,对完善控制权市场、证券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最后,将未来的研究方向确定为如何防范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及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
徐明亮[4](2018)在《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市场活力逐渐被激发和释放,加上监管层对并购政策的逐步放松,导致近期出现宝能举牌万科、京基集团收购康达尔、胡氏兄弟举牌西藏旅游、李勤收购成都路桥等多起敌意收购事件,掀起新一轮敌意收购浪潮。此轮敌意收购浪潮导致控制权争夺事件诉讼迭起,还引发了某些上市公司高管集体出局,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与争鸣。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痛批“野蛮人”的强盗式收购是在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是人性和商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面对与日俱增的敌意收购威胁,上市公司对反收购工具需求越发强烈,为了防止“野蛮人”侵袭,上市公司未雨绸缪纷纷修改公司章程,设立各类反收购条款。然而上市公司自主设置反收购条款的合法性也引起监管层的广泛关注。交易所和证监局通过发函询问、约谈等手段要求上市公司解释相关反收购条款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由于现行立法规范模糊、解释存在分歧、立法存在空白地带等原因,导致收购与反收购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在面对控制权市场股权争夺事件时,现行立法却无法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与合理解释。收购与反收购本是一个事物的两面,任何一方被强力压制,都有可能导致另一方往极端方向发展,不利于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面对控制权市场的竞争威胁,上市公司通过设置反收购条款来增强防御能力,此种行为是否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还是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现有理论观点并不一致。控制权市场理论认为,控制权市场收购行为是最有效的治理机制,任何干预或限制收购的主张(包括反收购条款)都会降低社会经济福利。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控制权市场能够惩戒缺乏效率的管理层,降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而反收购条款可能会弱化控制权市场的惩戒作用,加剧代理冲突,产生堑壕效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反收购条款的设置有利于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价值。反收购条款设置是否有害,现有理论仍有争议,加上我国控制权市场制度并不完善,监管机构更不宜对我国上市公司自主设置反收购条款行为盲目定性,或者一概否定,需要后续实证研究提供经验证据。国外文献表明,反收购条款的设置会产生不同的经济后果。一部分文献认为,反收购条款能够增强并购防御能力,隔离外部接管威胁,反收购强度越大,被接管概率越小,并购溢价会更高;在免受外部干扰的情形下,管理层会专注于长期价值投资,增加创新投入,提升公司价值;另有文献认为,反收购条款对并购概率和并购溢价不会产生显着影响,但反收购条款的设置会增加代理成本,产生管理层防御效应,管理层可能做出毁损价值的并购行为,资本性支出过度扩张,对股东财富会产生负面效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反收购条款会产生什么经济后果?国外文献结论并不一致。与国外丰富的文献相比,国内学者主要研究了反收购条款对高管变更、代理成本、掏空行为、并购概率、并购溢价、公司业绩或公司价值等方面的影响,国内经验证据较少,研究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特别是反收购条款的设置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投资行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环境异质性是否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为此,本文对上述问题展开了研究。首先,本文利用手工搜集的样本数据,实证检验了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交错董事会条款能够显着抑制非效率投资,缓解投资不足更为明显;(2)限制董事提名权比例条款能够显着抑制非效率投资,抑制过度投资和缓解投资不足均很明显;(3)反收购条款数目越多,公司投资效率上升越明显,过度投资得到显着抑制,投资不足也能够显着得到缓解;(4)随着时间的推移,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与非效率投资以及投资不足之间关系的显着程度明显提高,而交错董事会条款和限制董事提名权比例条款对投资效率的影响也更为明显。上述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设置反收购条款能隔离控制权市场的竞争压力,使得管理层专注于公司整体投资效率的提升,从长期来看,效果更为明显。因此,反收购条款作为一种公司自主设置的章程条款,在维护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同时,还能够起到内部治理机制的作用,有助于引导管理层规避短视行为,做出更加合理的投资决策。其次,本文从公司内部治理的角度,实证检验了股权结构特征和董事会特征的异质性对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1)当股权集中度较低时,交错董事会条款和限制董事提名权条款的设置以及随着反收购条款数量的增加,能够有效缓解投资不足;(2)在股权制衡度较高的情形下,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比例条款的设置以及随着反收购条款数量的增加,投资不足也会明显得到缓解;(3)当管理层持股时,交错董事会条款抑制过度投资的作用更为明显;(4)非国有股权性质能够增强交错董事会条款对投资不足的治理效应;而国有股权性质会强化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比例条款与过度投资的负向关系;(5)两职合一会削弱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而两职分离强化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对整体投资效率的抑制作用;当两职分离时,随着反收购条款数量的增加,投资效率的提升越发明显,过度投资以及投资不足都得到明显改善;(6)随着董事规模的适当扩大,能够强化交错董事会条款缓解投资不足的作用以及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比例条款对过度投资的抑制作用。上述结论表明,当上市公司呈现股权集中度较低、股权制衡度较高以及管理层持股等股权结构特征,以及两职分离和较大规模的董事会等董事会治理特征时,反收购条款对投资效率的正向治理效应得到加强;而上市公司股权性质对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关系的影响要视反收购条款类型而定。最后,本文从公司外部治理环境的角度,实证检验了行业竞争以及制度环境对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1)在产品市场竞争较低的情形下,交错董事会条款抑制过度投资的作用更加明显;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比例条款缓解投资不足的作用更加明显;而且反收购条款数目越多,对整体投资效率的治理效应也越明显;(2)在投资者法律保护水平较高的情形下,交错董事会条款的设置以及反收购条款数量的增加对提升整体投资效率的作用更加明显;(3)当政府干预程度越低,越能够显着强化交错董事会条款和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与非效率投资的负向关系,对投资不足的缓解作用尤为明显;在政府干预较低的情形下,反收购条款数目越多,对整体投资效率的治理效应越明显;(4)在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形下,交错董事会条款对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特别是有助于缓解投资不足;随着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的设置以及反收购条款数目的增加,对整体投资效率的治理作用更加明显,在抑制过度投资和缓解投资不足方面均更加显着;(5)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情形下,交错董事会条款对投资效率有正向治理作用,在抑制过度投资和缓解投资不足方面都较为显着;而且市场化水平越高,限制董事提名权持股时间条款对投资效率的正向影响也更加明显,尤其能够明显缓解投资不足;随着反收购条款数目的增加,对投资效率的治理作用也更佳。上述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处于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环境以及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时,反收购条款对投资效率的正向治理效应更为突出。本文可能的贡献如下:第一,首次利用国内数据实证检验了反收购条款与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反收购条款对投资行为会产生怎么的影响?国内文献尚未研究,而国外文献结论并不一致。为此,本文利用国内上市公司反收购条款样本数据,实证检验了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找到了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的可靠的经验证据,充实了国内反收购条款经济后果相关文献。第二,本文系统分析了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的治理机制。反收购条款作为自治类型的章程条款,其设置动机及治理效应会受到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的影响,为此,本文从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治理等内部治理以及产品市场竞争和制度环境等外部治理,分别探究了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的作用机理。特别是从制度环境视角探究反收购条款与投资行为的关系,国外相关文献甚少,国内也尚未研究,本文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找到了相关证据,证实了存在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行为的外部渠道。第三,为立法机构制定反收购制度提供经验支持。由于国内反收购制度供给不足,导致反收购条款的合法性受到诸多质疑。上市公司设置反收购条款是利是弊,在制度尚未完善之前,不宜全盘否定,需要从经济后果分析,找出实证证据。对此,本文实证检验了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找到了可靠的经验证据,也为立法机构制定反收购制度提供了借鉴
李连伟[5](2017)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文中提出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宣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675家上市公司宣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呈现出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多、民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更为普遍等特点。随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问题也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样本数据有限等原因,国内学者大多采用(0,1)虚拟变量法或配对法来检验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应,并未从股权激励水平(或高管激励比例)的角度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应问题。本文选取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衡量股权激励水平,以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衡量高管激励比例,一方面,通过考察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代理成本和投资效率的影响来检验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应;另一方面,区分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绩效的直接效应和通过代理成本、投资效率等路径影响公司绩效的间接效应,考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作用路径。本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理论分析,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二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研究,包括第三章至第五章;三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用路径研究,包括第六章,最后是结论与展望。具体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结论概括如下: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绩效水平的关系检验方面。由于现有文献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在提高公司绩效水平的同时,也诱发了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我们在利用修正的截面Jones模型计算盈余管理的基础上,采用面板数据模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检验了股权激励的盈余管理效应及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的线性关系,但股权激励也诱发了盈余管理行为,并呈倒U型曲线关系。在剔除盈余管理的影响后发现,股权激励与真实绩效水平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在4.2%至4.7%的区间范围,表明股权激励对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影响存在区间效应,只有股权激励水平超过该区间范围时,股权激励提高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作用才开始显现。本部分研究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的确定提供了经验证据和理论参考。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关系检验方面。我们采用随机前沿模型(SFM)定量测算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以及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代理成本)的影响,然后采用面板数据模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进一步检验了股权激励对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揭示了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代理成本)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治理效率为74.7%75.4%,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股权激励与代理成本呈负相关的线性关系,说明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进一步的检验结果表明,股权激励主要通过降低第一类代理成本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对第二类代理成本则没有显着影响。本部分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关系检验方面。我们在利用Richardson(2006)预期投资模型测算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基础上,首先采用虚拟变量法检验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然后针对已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以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衡量高管激励比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进一步检验了高管激励比例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整体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既能缓解上市公司投资不足,也能抑制其过度投资行为。进一步的检验结果表明,高管激励比例与非效率投资程度整体上呈负相关关系,与投资不足程度显着负相关,而与过度投资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为51%左右。本文的检验结果表明,应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积极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进一步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作用路径检验方面。现有文献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对代理成本和投资效率的影响都最终表现在公司绩效水平上。因此,我们利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将股权激励、代理成本、盈余管理、投资效率和公司绩效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挥治理效应的作用路径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能显着提高上市公司绩效水平。进一步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直接作用路径实现的,其贡献率高达87.56%,只有12.44%是通过间接作用路径实现的。其中,代理成本路径的贡献率为8.00%,盈余管理路径的贡献率为4.44%,投资效率路径表现则不显着。本部分研究全面考察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挥其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机理和作用路径,对前面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进行了综合分析。本文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影响存在区间效应,只有当股权激励水平超过4.2%至4.7%的区间范围时,股权激励提高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作用才开始显现。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平均只有2.818%,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其激励水平也只有2.748%(除2008年以外),且基本维持在2.4%-3.0%的区间范围,这意味着应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的股权激励水平,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整体水平。(2)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这进一步佐证了上述有关―应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的研究结论。(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能显着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同时,提高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能显着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具体来看,高管激励比例与上市公司投资不足程度显着负相关,而与过度投资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为51%左右。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平均只有27.37%,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应进一步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但该比例也不易过高(超过51%),因为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过高将加剧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4)基于结构方程模型(SEM)的检验结果与上述检验结论保持一致,即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显着提升公司绩效水平,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同时,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能显着抑制非效率投资水平,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效率。但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不宜太高,因为过高的高管激励比例会导致更加严重的过度投资行为,并降低上市公司绩效水平。
姜云燕[6](2017)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西方国家较早开始了对控制权市场研究,基于市场的高度自由化,为控制权市场的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其能充分发挥公司外部治理的作用。我国对控制权市场的研究较晚,自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控制权市场才逐渐活跃起来。随着近些年的发展,我国相关的法律也开始逐渐放宽对收购活动的约束,促进了控制权市场进一步发展。但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同时监管结果的延迟,导致控制权市场上争夺方偏好用信息披露违规的方式操作,致使纷争四起。随着2015年下半年以来,A股巨幅下跌并持续低迷,为产业资本收集了大量的廉价筹码,层出不穷的控制权争夺事件集中爆发。近些年来,国内外学者主要从控制权市场上并购行为的原因、行为进行研究,或是以实证方式针对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研究。现有文献,很少有对建立有序的控制权市场进行研究,本文正是基于此视角展开分析。一般在控制权的争夺中,被争夺方控股股东比例几乎都在30%以下。本文选取的案例公司——康达尔,是一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30%的农业型公司。在不到3年的时间,被争夺方采用隐蔽增持的方式,步步紧追其持股比例,对其控股股东地位产生了威胁。其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例研究,对我国目前混乱的控制权市场的完善具有研究意义,所以选用本案例进行研究。本文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在回顾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以京基集团对康达尔的控制权争夺的案例为研究对象。一是通过对以往文献的研究结论的整理,进行学习与借鉴。二是对公司治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进行简单介绍。三是对控制权争夺双方的基本情况进行简介,通过对案例的回顾,梳理出双方控制权争夺实施的过程,将其分为股权层面争夺和董事会层面争夺两个阶段进行叙述。四是采用相关理论对控制权争夺的动因、行为以及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一)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二)监管机构执行效率低;(三)表决权有效性的条件未能明确;(四)控制权市场未能有效发挥等结论。五是根据案例研究结论,对建立有序的控制权市场提出建议,以期为目前大量的控制权争夺事件的解决提供借鉴。
吉富星[7](2014)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 ——兼论我国公共产权改革》文中指出产权即“财产权”,兼具经济学及法学涵义。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产权改革、国企产权改革等多个领域成绩斐然,但是,快速发展的背后也累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从整体上看,公共产权依然是当前产权改革的难点和重心,其改革仍处于“半拉子”工程状态,引致了效率低下、贫富差距、寻租腐败、阶层固化等诸多问题。公有制应有的权益、经济效率、公平性并未真正得到体现,造成了“跛脚”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悬置”。其中,“公有制悬置”是一个深层基础性问题,即公有制存在于上层建筑,但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而悬在半空中。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公共产权制度的残缺,未找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我国市场经济所处的历史条件和起点与西方国家不同,公有制基础上的产权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本文旨在以公共产权为研究对象,从经济与法律、历史与逻辑、现实和理论等多个层面,探索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产权改革深化路径这一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命题。通过研究,以期使公有制很好地与市场经济相容、发挥其经济效率,又能有助于共同富裕、完善公共产权制度与财政预算体系。在行文上,全文内容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言,主要界定了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分析了国内外产权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思路与内容。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的困境,框架式描述了当前各种现实问题、弊端和深层负面影响,以及产权理论固化与滞后问题。第三章是基于法律、社会、经济视角的现有理论分析,系统梳理和评述了两大财产法系、马克思所有制理论、西方产权理论。对比分析认为,法律与经济互相影响,产权理论各有利弊。其中,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狭隘的产权观局限,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属于“归属+权能”的所有权模式,同样具有局限性,各个理论都应在新形势下互相借鉴发展。第四章基于历史发展脉络,研究了法学层面财产制度变迁、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产权演进、近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产权改革历程,总结了产权演进的趋势,公私所有制产权及其生产关系不断调整的规律,以及当前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与困境。据此,提出了产权结构化定义,从风险或收益度的动力机制看,产权结构化具有必然性,公私所有制都面临着进一步的产权改革。第五章系统分析了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提出了金融化趋势下的产权结构化SCP耦合范式(Structuring-Conduct-Performance),以及总体思路、路径和方式。第六章阐释了公有制实现形式面临的特殊性及难点,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公共产权改革的框架,形成了体制保障、机制构建、公共产权结构化等方面系统思路,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整合新建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体系。第七章则结合以上理论,针对我国公共产权改革的重点领域,如农村土地、自然资源、国企改革三个热点领域,简要回顾了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最后,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研究需改进的地方进行了阐述。本文逻辑分析是循着“所有制——所有权——产权”的线索,从法律、经济、社会、历史等多个视角展开,整体上注重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基于产权的“权利”本质、“契约”特性和“收益”核心,动态化构建了产权结构化理论,进而依托此理论来研究公共产权改革。突破了以往的公有制产权改革过程中线性、静态、平面思维,提出了动态的、立体的产权结构化。值得注意的是,“产权结构决定组织效率”这一线性决定论是静态的、片面的,本文提出了动态的、交互的产权结构化SCP耦合范式。在经济金融化趋势下,产权不完备性或残缺性、效率不确定性增大,最优产权结构是动态博弈下的暂时均衡,存在状态依存性,必须注重相机治理机制安排。产权结构化应关注无体物产权客体,重视产权或权利的平等性、可交易性、人力资本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世界范围内的公私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产权制度都在不断调整。应全面认识公有制,动态化把握公共产权,实际上,公共产权涵盖国有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等各类公有制基础上的所有权或资产,及其衍生的各类经济权利。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依托于公共产权结构化改革,落脚于公共产权制度构建。公共产权改革应以“兼容市场经济、降低公共风险、有助于共同富裕”为方向,加大产权结构化改革力度,配以适宜的相机治理机制安排,有效衔接公共财政体制、行政体制改革。公共产权制度应进一步完善三大机制构建,即“全面覆盖、权责分明的管理机制,平等竞争、激励兼容的市场机制,公平分享、和谐共富的预算及分配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整合建立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体系,形成公开、透明、规范、完整、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郑鹏[8](2014)在《现代性、国家与人口治理术(1949-1980年)》文中研究表明转型与现代性是社会学的根本议题。本研究旨在对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现代性追求过程及其独特性进行探究和阐释,试图给出一个关于社会主义现代性的竞争性解释版本。现代性的核心意识形态是对其所辖的人口满足与解放的承诺。在历史上,马尔萨斯与马克思/恩格斯就现代性的前景与可欲性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前者认为,“大自然宴席的席位”极其有限,现代性只能扩展到有限的人群,没有席位的多余人必须离开。后者认为,只要解除资本主义对物质技术现代性的桎梏以及对解放现代性的异化,现代性能够为所有人带来美好的承诺,即社会主义接管的现代性能够“保证永远不再因人口过剩而恐惧不安”。不过,马克思的人口理论同样指出过,“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有不同的人口增长规律和过剩人口增长规律”,那么是否能够对社会主义的人口规律做出归纳?沿寻这一个问题,本研究的视角聚焦在1949年以后毛泽东的时代,这是一个用理想建构现实的时代,然而现实却并不乐观。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竭尽全力弥合社会主义的“短缺”与给予其人民生命确定性之间的紧张。在改善意愿的逻辑之下,社会主义国家设计—实施了持续不断的社会工程,如福柯所言,在这些社会工程的施工中,国家必须构建出相应的人口治理术。既然“国家只是一个多重治理术体制所带来的可变结果”,既然“历史已经表明,社会主义只有嫁接到各种治理术的类型之上才能运转”,那么,“为了追求社会主义现代性,国家构建并实施了怎样的人口治理术呢?”。这就是本研究所展开探讨的问题。本研究在性质上属于理论性探讨,在文本呈现上是批判的、解释性的,本文采取了国家对人口筹划的事件——过程为研究切入点。首先,本文在总体上提出了一个“国家—现代性—人口治理术”的研究框架,以此对社会主义现代性追求过程中所实施的各种社会工程,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剩余人口的管理工程做出阐释。根据毛时代社会主义现代性的历史与逻辑,“社会主义现代性—国家—人口治理术”的解释框架包括三个方面的核心要点:(1)价值—乌托邦性,即社会主义现代性的动力与归宿:普遍拯救的承诺;(2)控制—工程性,即为物质技术现代性与解放现代性而开启的经济现代化赶超与人口改造;(3)等级化—分类—排除性,即下放经济剩余人口和秩序剩余人口,既以“下放”本身证明“拯救”的事实性,又迫使失序的社会恢复到社会主义现代性所承诺的状态。最终,以拯救为出发点和归宿,国家追求现代性的过程制造出了:“‘组织起来’/‘人口单位化—‘包下来’—‘等级化/分类/排除’—‘改造’”的人口治理环路。为了对本研究提出的解释框架做出应用或再解释,在本文的接下来的第四、五章进行了相对独立的案例研究,研究对象选取了毛时代的重大事件,分别是“大跃进”(1958)及“大精简”(1962-1963)、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1950—1980)。事件清晰地展示了毛时代社会主义现代性追求过程,现代性层次的转换,所采取的整体性方案、程式、技术。“大跃进”是毛时代时里的一场时空压缩的赶超型经济现代化试验。它试图在资本极度短缺的条件下,以共产党娴熟的群众运动方式将无限供给的过剩劳动力转换为资本,以此完成国家的经济现代化赶超。大跃进”引爆的“大危机”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在最密集的时空里制造出大规模的经济过剩人口。庞大的经济剩余人口相对于冷却的现代化显得极为多余,而相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包下来”的现代性承诺而言则是无法承受的人口包袱。因此,紧急性地、大规模地清理—排除城市经济剩余人口成为治理危机的根本途径。事先制造的农村剩余人口堆积地为转嫁城市危机提供了运作空间。如果说大跃进引发的大精简是一项危机治理,那么知青下放运动则说明了毛时代里周期性的政治经济危机治理手段的常态化。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前后持续长达1/4个世纪,改变了近2000万青年人命运,是一项堪称设计周密、动员完备,共和国历史上最旷日持久的社会工程。知青下放运动的工程性质与目的是多重的、并且处于变化之中。在运动之初,它主要是为了解决受教育的失业者的就业问题,一直到1968年经济动机都处于首要地位,同时,它也是应对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常规方式。但到1968年,它成为重建社会政治秩序的政治危机治理手段,之后,政治动机越发超越经济动机,导致知青下放转为一场青年人口的政治改造工程。此外,它还笼罩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缩小三大差的光环。总体而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本质是毛时代社会主义中国对剩余人口——经济与秩序的双重剩余——管理与改造的工程。毛去世之后,现代性层次从解放现代性降入技术物质现代性,人口治理术也随之转型。新的人口治理术宗旨是:国家将“包下来”的生命政治框架中的人口再生产成本转给个人,将人口包袱交给市场管理。知青自发形成的返城运动冲击波是促成这场转型的关键性力量之一。知青运动的终结标志着毛时代乌托邦工程谢幕。最后,本文提出了反思现代性的愿景。马克思的“自由人”;市场经济下的“无印痕公民”;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资本主义下的“庸众”;福柯微观权力技术下的“驯顺的肉体”,这都是现代性理论家为寻求真实的自由而对现实的人的境遇的反思。本文提出,在一个复杂社会里的自由既需要面对现实,又需要为现实加入理想。如果国家真诚地为所有人创造自由,就无须惧怕权力或计划转而与它作对。但是,多元开放、包容异见、允许不服从是将国家建设为人们获得自由的工具(而不是异化为压迫手段)的先决条件。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分子必须重拾批判与自我解放,与主流保持距离和张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主流之外的叙事,由此为社会提供另一种可能性。并且倡导一种自我的生存美学。
彭世权[9](2010)在《论职工的公司治理权》文中研究表明对公司本质认识的差异会推导出对国家与股东、职工等公司内部关系人在公司治理关系上的不同结论。公司的本质是多维的:通过对公司本质与基本法律特征的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在法律上是人为的拟制,股东在制度性地向利益相关者转移风险的同时,也承受着代理风险,这意味着公司制度内生了国家以某种方式介入公司治理的可能与必要;公司在经济上的本质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各种连接生产要素的经济组织,这表明公司治理核心是对公司权益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配,同时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与物的资本所有者一样成为公司治理的主体,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公司经营模式在法律上的法律人格、有限责任、股份自由转让、董事会结构下的授权经营管理以及投资者所有权逻辑地隐含了各方的利益冲突,而且在发生学上公司天然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的,这要求公司治理不能够否定股东利益重心,同时这些特征暗含股东可能利用公司害及他人利益,为分析职工公司治理权的范围提供了前提和路径。国家在促成公司效率与期待社会公平、稳定之间,随科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调试、平衡,从公司外部制约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国家和公司内部关系人对公司权利义务的分配,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但外部治理应该是国家立法的强制分配,而不是外部市场。公司治理权包括公司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控制权可以基于物的资本和人力资本产生,也可以基于公司经营模式的契约授权产生,而且国家为特定政策目的,同样分配公司治理权。剩余索取权的基础在于控制权或者法律规定。职工公司治理权只是职工民主管理的构成,限于职工对公司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基于人力资本性发生,应该回归公司法上范畴,而不是一个意识形态概念。公司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证明了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照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伦理正当性。人力资本的资本性,证立了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应然性;其专用性和基于与人身不可分及契约不完备的剩余控制证明了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必要性。事实上,各国在满足职工剩余索取权方面是积极的,虽然各有不同,但其基本路径包括激励工资、职工持股和劳务出资:发生重大差异的是职工的公司控制权。职工参与公司共同决定的推行与国家是否强制相关,相应的双层制公司治理模式与之更契合,有助于职工共同决定的实现与公司效率的平衡。我国职工在法律上一直有企业治理权,但却没有在公司治理中找到恰当的位置,理念的偏差、制度的残缺使其流于形式。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有管理经济,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宪法要求;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职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需要在要素主体合作伙伴关系的平台。构建我国职工公司治理权,首先要确立人力资本观念,从意识形态回到经济层面;德国模式不失为我国的直接借鉴。其次要确立构建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基本原则与路径。在具体制度上,一是改革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增加职工监事、调整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关系,确立代表对选举人负责,公司机关对公司负责的理念。二是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对违反、侵害职工公司治理权的责任,以此强化工会/职代会对公司经营的知情、质询、集体谈判制度,三是鼓励职工股东化,探索职工持股、允许劳务出资改革。四是对工会重新地位,完善职工代表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序,探讨允许工会代表代表职工介入公司决定的方式、范围和程序,以工会作为保护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后盾。
雷新途[10](2009)在《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现代主流财务理论基本上是外生性新古典完备契约理论的产物,由于持有生产函数的企业观,注定其对企业内部冲突问题存在制度性缺失。而作为内生性的现代企业契约理论中的代理理论,虽然持有企业契约观,并聚焦于企业代理契约冲突的研究,但由于“完备契约”的假设与现实相去甚远,而导致其通过事前缔结激励相容的最优契约来解决冲突问题往往效率不高甚至失灵。本文应用更贴近现实契约行为的现代企业契约理论最新发展——不完备契约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研究财务契约的缔结机制、冲突模式以及履行机制问题,初步建立起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机制基本理论体系。以全新的理论范式对企业财务契约行为进行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一方面可以弥补外生性主流财务理论内在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可为企业财务主体之间缔约、冲突和履约提供相比内生性完备财务契约理论更科学合理的理论指导。首先,论文以不完备契约理论将企业财务交易性质重构为一系列不完备财务契约的缔结和履行的过程,以及将企业财务目标重构为企业合作盈余或者组织租的最大化,其实质表现为企业剩余最大化,并且与企业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内在逻辑一致,具有状态依存性和边际修正的特征。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出构建不完备财务契约的缔结机制、冲突模式和履行机制等理论研究设想,并论证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理论问题的本质是冲突性财务理论和剩余控制权配置理论,而其缔结和履行的目标是激励和保护财务缔约主体关系型专用性资产投资。其次,论文分别运用了不完备契约理论中的交易费用经济学(TCE)和不完备契约产权理论(GHM)剖析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机制。在TCE的财务契约缔结机制研究中,从交易类型与交易的契约治理结构匹配的基本原理入手,再切入完备程度不同的财务契约与融资交易的匹配,指出当企业为高专用性资产融通资金时应当使用体现关系性契约治理的股权契约要比体现刚性契约治理的债权契约有利于节约交易费用,从而有利于激励和保护缔约主体关系型专用性投资。在GHM的财务缔结机制研究中,论述GHM融资契约缔结目标,以此引出了GHM融资契约缔结的一般机理。为了深化研究,论文以Aghion-Bolton模型为基础分析和讨论了财务契约缔结的状态依存性问题,论证债权契约的特殊意义。同时,以我国企业为样本检验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的一般机制。再次,论文研究了不完备股权契约和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的内在机理以及我国企业冲突的现状。在不完备股权契约冲突研究方面,创建了一个基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股权契约冲突分析框架,论证了经理自利行为的代理问题Ⅰ和大股东掏空效应的代理问题Ⅱ两类冲突模式具有同质性,即均是剩余搭配错位(也即企业产权残缺)引起缔约主体敲竹杠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也论证了股权契约冲突追随契约结构而具有状态依存性。这个结论在以我国企业为样本的实证研究中得检验。在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研究方面,论文剖析了导致债权契约不完备及其冲突的基础和根源,并从不完备契约理论视角重点分析和论证了债权契约冲突的两类基本模式,即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指出两类冲突均是股东利用债权契约关键变量可观察而不可证实性,攫取债权人专用性投资准租金的机会主义行为。实证也检验了我国企业债权契约冲突的基本模式,发现我国企业债权契约冲突的形态和特征在具有一般性的同时更具有特殊性。最后,论文研究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的履行一般机制及其相机控制的基本实施路径。论文论证了不完备财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的基本原理、影响因素以及促进自我履行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指出第三方私人裁决履行以及公共强制履行机制是自我履行机制的救济性机制。在此基础上,论文重点研究了不完备财务契约最重要的履行机制——再谈判机制,分析了再谈判基本要素,构建了再谈判模型,同时,对反映不完备财务契约再谈判机制具体形式的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的原理进行了深度剖析,指出一个有效率的动态配置是实现缔约主体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换,这意味着不完备财务契约具有相机控制特征。因此,论文分析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相机控制最基本的实施路径,即股东常态治理和债权人相机治理。
二、企业代理权悬置与内部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代理权悬置与内部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1)体育产权概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前 言 |
1 国内“体育产权”概念模糊 |
2 国外“体育产权”的概念比较 |
3 清晰界定体育产权概念,规避体育产权纠纷 |
4 结 语 |
(2)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进路 |
第一章 “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内部观察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问题缘起 |
一、政策试点的方法论传统与具体实践 |
二、政策试点在司法改革领域的延伸运用 |
第二节 试点改革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 |
一、探索型法制催生了试点改革路径 |
二、政策优位于法律的法制过渡性选择 |
三、司法的受制性强化了司法改革的试错色彩 |
四、司法改革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期性加剧改革的试验步伐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发展阶段 |
一、试点改革的低度活跃期: 1978—2002 |
二、试点改革的中度活跃期: 2003-2012 |
三、试点改革的高度活跃期: 2013-至今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基本性质 |
一、试点改革的总体特征 |
二、试点改革的形式特征 |
三、试点改革的路径特征 |
第五节 试点改革的基本立场 |
一、试点改革的基本限度 |
二、试点改革的路径意义 |
第二章 “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外部考量与理论支撑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政治考量: 服从渐进政治改革 |
一、西方渐进政治的决策模式 |
二、我国渐进政治的发展及改革目标 |
三、渐进政治改革下的司法试点改革 |
第二节 试点改革的制度考量: 降低制度变迁成本 |
一、制度变迁的局部性与渐进性 |
二、制度变迁的成本计算 |
三、通过试点降低司法制度变迁成本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理性支撑: 批判理性与实践不及 |
一、批判理性: 否定唯理主义与虚无理性 |
二、实践不及: 质疑计划思维 |
三、理性论对司法试点改革的启示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知识依据: 知识的分工与调试 |
一、知识的存在状态: 无知与分立 |
二、知识的获取方式: 默会知识的实践性 |
三、知识的进化过程: 试错与调试 |
四、知识论对司法改革试点的启示 |
第三章 试点改革的运行概貌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行动框架 |
一、前期准备阶段 |
二、先行先试阶段 |
三、扩点总结 |
第二节 试点改革的规范类型 |
一、两类重要主体的规范梳理 |
二、原则性规范 |
三、指导性规范 |
四、执行性规范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项目配置 |
一、尚未推进项目和难以推进项目 |
二、外源性应激项目与内源性需求项目 |
三、试点项目立法吸收的整体成效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空间分布 |
一、总体试点的地区分布 |
二、单项试点的地区分布 |
第五节 试点改革的目标体系 |
一、纵向上的政策目标体系:总体目标VS框架目标VS任务目标 |
二、横向上的政策目标群:单一型VS复合型 |
三.政策目标分级对试点改革实效的影响 |
第四章 基于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的政策型试点改革 |
第一节 司法权的属性判断: 中央事权的基本主张 |
一、中央事权的判断标准与具体内容 |
二、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的规范表达与正当理据 |
第二节 中央事权的行动逻辑: 基于委托一代理关系的试点改革 |
一、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 |
二、委托一代理关系在试点改革的情境演化 |
第三节 委托一代理关系的特殊运作机制 |
一、解决改革主体内部组织关系的小组机制 |
二、解决试点单位与非试点单位关系的示范机制 |
三、解决技术管理与信息反馈关系的指标机制 |
四、解决内部与外部制度扩点的传导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权为中央事权对试点改革的政策型导向与表征 |
一、以维持委托代理关系的高度同质性作为其组织目标 |
二、以政策反应的主动性作为其行动进路 |
三、以政策的可控性作为其治理目标 |
第五章 当代政策型试点改革的问题诊断 |
第一节 改革体系的结构失调: 综合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 |
一、综合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的体系关系 |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现存问题 |
第二节 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 过度依赖顶层设计 |
一、计划作为顶层政策推动的主要调整手段 |
二、固化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 |
三、强制型与供给主导型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 |
第三节 地方建构的难以成长: 路径依赖与试点异化 |
一、地方改革缺乏自我激励的成长 |
二、强化地方路径依赖与制度同化的效应 |
三、引发技术指标恶性竞争的机会主义与效果导向主义 |
四、衍生地方司法机关的应声虫行为 |
第四节 社会建构的严重匮乏: 空间的压缩与垄断 |
一、社会主体参与试点改革的空间极为有限 |
二、社会主体的参与身份和地域具有高度垄断性 |
第六章 法理型试点改革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二阶修正 |
第一节 政策型试点改革的技术进阶: 实验治理 |
一、治理技术的革新: 作为新兴治理范式的实验治理 |
二、实验治理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精进: 异质关系与决策开放 |
三、实验治理在中国司法试点改革样本: 本土化实践与不足 |
第二节 政策型试点改革的制度规范: 法理型试点改革 |
一、法理型试点改革的理论渊源: 法理型支配的法治特性 |
二、法理型支配与司法试点改革的历史关联:解构与重构 |
三、法理型支配对司法改革的当代重塑: 法理型试点改革 |
第三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鼎故革新: 匡正与耦合 |
一、法理型试点改革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匡正 |
二、法理型试点改革与实验治理的二象耦合 |
第四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主体梯度: 国家—地方—社会的三重建构 |
一、主体构造的前提: 国家、地方与社会的关系再定位 |
二、主体构造的核心: 利益相关者的识别与分类 |
三、主体构造的具象: 参与主体的阶梯层次 |
第五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决策优化: 直接决策与边际决策的区分 |
一、直接决策法律拰制化的现实国情: 改革于法有据 |
二、法律推制化的现实途径: 授权改革的法定化 |
三、边际决策的自主协商化 |
第六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体系深化: 综合配套改革的功能定位 |
一、综合配套改革对主体改革的四种功能 |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改进方向: 突出核心功能 |
第七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机制保障 |
一、学习型的制度推广机制 |
二、实质诊断的评估机制 |
三、问责性的督查机制 |
四、科学性的预测机制 |
五、合理的权限分配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3)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1 控制权收益 |
1.4.2 控制权转移 |
1.4.3 控制权安排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剩余权利 |
1.5.2 内部人和内部人控制 |
1.5.3 人力资本产权和非人力资本产权 |
1.6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方法 |
1.6.3 数据来源和处理 |
1.6.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企业合约的结构和权利安排 |
2.1 企业的合约属性 |
2.2 委托代理合约中的两权分离 |
2.2.1 两权分离及其后果 |
2.2.2 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 |
2.2.3 委托代理合约的所有权结构 |
2.3 企业合约中的权利分配 |
2.3.1 不完备性 |
2.3.2 事前的权利安排 |
2.3.3 事后的权利安排 |
2.3.4 所有权结构 |
2.4 控制权合约中的权利安排 |
2.4.1 控制权的来源 |
2.4.2 第一和第二代控制权理论 |
2.4.3 控制权安排的层次 |
3 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 |
3.1 共享收益与私人收益 |
3.2 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 |
3.3 大股东的控制权私利 |
3.4 实证研究 |
3.4.1 国内外关于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的缺陷及改进 |
3.4.2 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 |
3.4.3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3.4.4 实证结果 |
4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转移 |
4.1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1.1 董事会的控制权收益 |
4.1.2 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2 控制权转移行为 |
4.3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一: MBO |
4.3.1 形成机理 |
4.3.2 管理层收购的实现机制 |
4.3.3 中国MBO的融资障碍及解决途径 |
4.4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二: 合谋 |
4.4.1 形成机理 |
4.4.2 实现机制 |
4.5 控制权转移的案例研究 |
4.5.1 国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权之争 |
4.5.2 万科与宝能的控制权之争 |
5 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与治理 |
5.1 内部人控制问题 |
5.1.1 管理层多元化经营掩饰隧道行为 |
5.1.2 大股东占资 |
5.1.3 大股东和董事会扭曲红利分配 |
5.1.4 公司高管对资产的控制 |
5.2 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方案 |
5.2.1 股权激励 |
5.2.2 报酬激励 |
5.2.3 控制权激励 |
5.2.4 其他激励 |
5.3 数学模型分析 |
5.3.1 公司高层的股权和报酬激励 |
5.3.2 大股东的股权激励 |
5.4 实证研究 |
5.4.1 理论基础 |
5.4.2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5.4.3 实证结果 |
6 结语 |
6.1 结论与启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控制权市场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美国反收购制度 |
一、反收购立法 |
二、反收购条款类型及其作用机理 |
第三节 我国反收购制度背景 |
一、反收购立法 |
二、股权争夺存在的问题 |
三、股权争夺出现问题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反收购条款经济后果文献回顾 |
第一节 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概率 |
一、单个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概率 |
二、多个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概率 |
第二节 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溢价 |
一、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溢价正相关 |
二、反收购条款与并购溢价无显着相关 |
第三节 反收购条款与短期市场效应 |
一、设立反收购条款的市场效应 |
二、撤销反收购条款的市场效应 |
第四节 反收购条款与资本性支出 |
一、反收购条款与价值投资正相关 |
二、反收购条款与价值投资负相关 |
第五节 反收购条款与公司价值 |
一、反收购条款与公司价值正相关 |
二、反收购条款与公司价值负相关 |
第六节 文献述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反收购条款与投资效率 |
第一节 问题引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理论分析 |
二、假设提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
第四节 回归分析 |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结果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反收购条款、内部治理与投资效率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
第三节 回归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反收购条款、外部环境与投资效率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
第三节 回归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贡献 |
四、研究局限与后续研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本文的选题背景 |
1.1.2 本文的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2.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2.2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公司治理机制及分类 |
1.3.2 股权激励模式与选择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企业投资研究 |
2.2 文献综述 |
2.2.1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 |
2.2.2 代理成本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
2.2.3 投资-现金流敏感度的理论分歧与检验 |
2.2.4 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绩效水平的实证检验 |
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1 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 |
3.1.2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 |
3.1.3 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与公司绩效 |
3.2 计量模型与数据选取 |
3.2.1 模型设定与变量测度 |
3.2.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3.2.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3.1 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绩效的实证检验 |
3.3.2 股权激励影响盈余管理的实证检验 |
3.3.3 股权激励影响真实绩效水平的实证检验 |
3.3.4 稳健性检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实证检验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金字塔结构下的双重治理关系 |
4.1.2 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治理效率 |
4.1.3 股权激励与两类股权代理成本 |
4.2 计量模型与变量设计 |
4.2.1 随机前沿模型(SFM) |
4.2.2 变量设计与数据选取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3.1 随机前沿模型估计结果 |
4.3.2 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分析 |
4.3.3 进一步分析 |
4.3.4 稳健性检验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实证检验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股权激励计划与上市公司投资效率 |
5.1.2 高管激励比例与上市公司投资效率 |
5.2 计量模型与变量设计 |
5.2.1 基准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设计与数据选取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股权激励计划影响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检验 |
5.3.2 高管激励比例影响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检验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用路径的实证检验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直接效应检验 |
6.1.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间接效应检验 |
6.2 计量模型与变量设计 |
6.2.1 结构方程模型(SEM) |
6.2.2 变量设计与数据选取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1 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效应分析 |
6.3.2 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绩效的路径分解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基本结论 |
7.2 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3 相关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框架 |
2.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控制权 |
2.1.2 控制权争夺 |
2.1.3 控制权争夺的动因 |
2.2 公司治理理论 |
2.2.1 股权制衡理论 |
2.2.2 控制权市场理论 |
2.3 信号传递理论 |
2.4 相关利益者理论 |
3.康达尔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例介绍 |
3.1 康达尔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股权结构 |
3.1.3 经营状况 |
3.1.4 财务状况 |
3.1.5 一致行动人 |
3.2 控制权争夺方概况 |
3.2.1 京基集团简介 |
3.2.2 一致行动人 |
3.3 控制权争夺的实施过程 |
3.3.1 股权层面争夺阶段 |
3.3.2 董事会层面争夺阶段 |
4.康达尔控制权争夺的案例分析 |
4.1 控制权争夺的动因分析 |
4.1.1 财务动因 |
4.1.2 内部治理动因 |
4.1.3“壳资源”动因 |
4.2 控制权争夺的行为分析 |
4.2.1 京基一方隐蔽地收购股份 |
4.2.2 康达尔的屡次举报 |
4.2.3 董事会剥夺股东表决权 |
4.2.4 董事会席位的争夺 |
4.3 控制权争夺的影响分析 |
4.3.1 股权结构的相对制衡 |
4.3.2 重大事项决策的延迟 |
4.3.3 财务风险的增加 |
4.3.4 诉讼纠纷的增加 |
5.对策、结论与启示 |
5.1 对策 |
5.2 结论 |
5.3 启示 |
5.3.1 规范与完善法律制度 |
5.3.2 提高监管执行效率 |
5.3.3 加强财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
5.4 展望与研究局限 |
5.4.1 展望 |
5.4.2 研究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 ——兼论我国公共产权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研究范畴及选题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对象和核心概念的界定 |
1.1.3 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案 |
1.3.1 本文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
2 我国公共产权领域面临的现实困境和理论缺失 |
2.1 在实践上,公共产权改革处于“半拉子”工程 |
2.1.1 公共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
2.1.2 问题与弊端分析 |
2.2 在理论上,公共产权领域存在缺失 |
2.2.1 国内产权改革研究现状 |
2.2.2 理论困境:邓小平猜想与公有制“悬置” |
2.2.3 静态“物”化、固化、线性思维的局限性 |
2.3 本章小结 |
3 基于法律、社会、经济视角的现有理论分析 |
3.1 财产法律制度:法律视角 |
3.1.1 两大法系的所有权、物权、产权(财产权) |
3.1.2 与产权经济学的关联 |
3.2 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社会、政治视角 |
3.2.1 所有制理论 |
3.2.2 与产权相关的逻辑 |
3.3 西方产权理论:经济学视角 |
3.3.1 科斯产权理论 |
3.3.2 其他西方产权理论的拓展 |
3.3.3 相关逻辑 |
3.4 理论分析与评述 |
3.4.1 两大产权理论的逻辑起点、范式与视角 |
3.4.2 两大产权理论局限性 |
3.4.3 法律、社会、经济视角的综合 |
4 历史变迁视角的所有权到复杂产权的演进分析 |
4.1 基于法学视角看财产制度的变迁 |
4.1.1 两大法系的财产法体系变迁 |
4.1.2 趋势:交融互鉴 |
4.2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所有权及产权制度的演进 |
4.2.1 人类社会的所有权、产权制度变迁脉络 |
4.2.2 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动产权扩围与衍生 |
4.2.3 回顾与展望 |
4.3 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产权制度变迁与调整 |
4.3.1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私有财产及公有财产制度变迁 |
4.3.2 社会主义国家公共产权变迁:以我国国有企业和农地为例 |
4.3.3 小结 |
4.4 从所有权到产权的动态演进趋势与结构化的必然性 |
4.4.1 所有权到产权的演进趋势 |
4.4.2 产权结构化成为必然,公私所有制都面临产权改革 |
5 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逻辑分析 |
5.1 所有制的核心与产权研究的视角 |
5.1.1 范畴与联系 |
5.1.2 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 |
5.1.3 权利、契约视角的产权更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5.2 经济金融化趋势下,产权不完备性与效率不确定性日显 |
5.2.1 先验性的私有产权效率最高的传统思维有局限性 |
5.2.2 产权不完备性日趋增强,产权只能相对清晰 |
5.2.3 产权结构化加深导致主体属性淡化 |
5.2.4 产权的效率受多因素影响,最优的产权结构存在状态依赖 |
5.3 金融化发展趋势下的产权结构化:建构、动态均衡、效应与量度 |
5.3.1 产权结构化的立体建构 |
5.3.2 产权结构化过程中的博弈与均衡 |
5.3.3 产权结构化程度的效应 |
5.3.4 产权结构化程度的量度 |
5.4 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分析思路和框架 |
5.4.1 逻辑分析的起点与线索 |
5.4.2 所有制实现形式依托于产权结构化基础上的产权改革 |
5.4.3 产权SCP耦合范式:所有制实现形式及产权改革路径和方式 |
5.4.4 公私所有制都面临着具体实现形式的创新和适度产权结构化 |
6 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及其产权结构化的理论思考 |
6.1 公共产权改革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联系的桥梁 |
6.1.1 本质及目的分析与联系 |
6.1.2 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分析 |
6.1.3 公共产权制度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制度基础 |
6.2 公共产权改革的历史条件与逻辑思路分析 |
6.2.1 公共产权改革的历史条件分析 |
6.2.2 公共产权改革在宏观层面上要破解几大关系 |
6.2.3 公共产权改革的方向与思路 |
6.3 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公共产权改革的框架、体制与机制安排 |
6.3.1 一个分析框架:公有制实现形式依托于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化改革 |
6.3.2 体制保障:纳入民主化、法治化、市场化轨道 |
6.3.3 机制构建:建立健全公共产权制度 |
6.3.4 公共产权在运行层面的产权结构化改革 |
6.4 探索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整合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 |
6.4.1 完善“分税、分产”,建立并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 |
6.4.2 整合、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形成全口径预算体系 |
6.4.3 更为直接体现公共产权收益的公共性、公平性 |
7 关于我国公共产权重点领域的改革设想 |
7.1 完善农地产权改革的体制与机制建议 |
7.1.1 思路 |
7.1.2 相关产权改革建议 |
7.2 完善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体制与机制建议 |
7.2.1 思路 |
7.2.2 相关产权改革建议 |
7.3 完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体制与机制建议 |
7.3.1 思路 |
7.3.2 相关产权改革建议 |
8 结论和讨论 |
8.1 结论 |
8.2 研究的待改进之处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现代性、国家与人口治理术(1949-1980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专栏目录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问题 |
1.2 文献综述 |
1.2.1 现代性研究 |
1.2.2 治理术研究 |
1.2.3 国家、现代性与人口治理术的综合评述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借鉴 |
第二章 “包下来”:社会主义现代性与生命政治的建构(1949-1980年) |
2.1 总体性危机的社会诊断:由国家重建社会 |
2.2 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方案:“组织起来” |
2.2.1 “一张白纸,正好写字”:毛的现代性图景 |
2.2.2 “组织起来”:人口治理的总战略 |
2.2.3 “包下来”与“单位化”:社会主义现代化与生命权力 |
第三章 “下放”:稀缺的现代性席位与剩余人口的治理术(1949-1980年) |
3.1 社会主义的“剩余人口”生产与排除 |
3.1.1 作为现代性读本的《人口论》与《新人口论》:“人口剩余”与“席位稀缺” |
3.1.2 社会主义的“剩余人口”生产机制 |
3.1.3 分类与排除的人口治理术:人民与人口的断裂 |
3.2 小结:社会主义现代性的特征及其人口治理术的逻辑 |
第四章 “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发展危机与人口分流术 |
4.1 规训乡村:剩余人口堆积空间的制造 |
4.1.1 降服“作为变数”的乡村与“难对付的”农民 |
4.1.2 剩余人口堆积地的制造与强制移民工程的开启 |
4.2 紧急的现代化:“大跃进”与“大危机” |
4.2.1 启动大跃进的缘由 |
4.2.2 大跃进的极端现代化本质 |
4.2.3 “大跃进”:时间的压缩与数字的跃进 |
4.2.4 “大危机”的爆发及其诊断 |
4.3 治理“危机”:“人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 |
4.3.1 人“从哪里来”? |
4.3.2 回到“哪里去”? |
4.3.3 “哪些人”回去?怎样送“他们”回去? |
4.4 小结 |
第五章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剩余人口管理与改造的社会实验 |
5.1 教育大跃进与“受教育的”失业者:“就业”的新动向 |
5.2 经济剩余人口下放工程的系统构建:从危机到常规的治理术 |
5.3 从经济剩余到秩序剩余的人口治理术:改造人的政治工程与乌托邦 |
5.3.1 降服“红卫兵” |
5.3.2 谁是下放者:“青年”、“社会青年”到“知识青年”的构建 |
5.3.3 最后的乌托邦?剩余人口的管理与青年人的改造 |
5.4 下放运动为何止于1980年:现代性话语的重构与人口治理术的转型 |
5.4.1 社会主义现代性的层次转换:从革命到发展 |
5.4.2 生命政治的重构与人口治理术的转型:从拯救到满足 |
5.4.3 构建发展:“知青下乡运动”的去政治化 |
5.4.4 “倒逼”:知青的命运抗争与领导人的加快顺应 |
5.4.5 解决之道:政治问题的经济化治理方式 |
第六章 结语 |
6.1 “社会主义现代性—国家—人口治理术”的解释框架 |
6.2 乌托邦之殇 |
6.3 反思现代性:复杂社会里的自由与自我解放 |
参考文献 |
(9)论职工的公司治理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思路、内容和结构 |
四、本文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职工公司治理权的相关界定 |
第一节 公司治理的原因及其概念 |
一、法上原因:公司本质与特征 |
二、价值原因:国家价值导向 |
三、公司治理的概念 |
第二节 公司治理权及其依据 |
一、公司治理权的概念 |
二、公司治理权的构成 |
三、公司控制权依据 |
四、剩余索取权依据 |
第三节 职工公司治理权的界定 |
一、职工的界定 |
二、职工公司治理权与职工民主管理 |
三、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含义与构成 |
第二章 职工公司治理权的理论争议 |
第一节 公司社会责任与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界定 |
二、公司社会责任命题的争议 |
三、公司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四、对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影响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说与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影响与评价 |
三、利益相关者与职工公司治理权 |
第三节 人力资本论与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人力资本论 |
二、人力资本与公司治理权争议 |
三、人力资本论对职工公司治理权证立 |
四、人力资本地位的改变 |
第三章 国外职工公司治理权实证 |
第一节 德国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共同决定机制 |
二、共同决定机制的评价 |
第二节 法国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公司控制权方面 |
二、公司剩余索取权方面 |
第三节 美国职工公司治理权 |
一、公司控制权方面 |
二、剩余索取权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职工公司治理权的正当性、模式和路径 |
第一节 我国职工公司治理权述评 |
一、立法现状 |
二、我国职工公司治理权不足 |
第二节 完善的我国职工公司职权正当性 |
一、基于经济合作与民主的考量 |
二、基于人民宪政权利的考量 |
三、基于改革、发展生产力的考量 |
第三节 职工公司治理权理论模式探讨 |
一、标准模式 |
二、内部人模式 |
三、经理人模式 |
四、利益相关者模式 |
五、"劳工共同决定"模式 |
第四节 职工公司治理权路径构成 |
一、法定与约定 |
二、控制权逻辑路径 |
三、剩余索取权逻辑路径 |
第五章 我国职工公司治理权的完善 |
第一节 职工公司治理权的限度 |
一、基本原则 |
二. 范围 |
第二节 职工公司治理权的保障 |
一、改革董事会、监事会制度 |
二、职工股东化 |
三、改革工会/职代会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财务契约研究范式转换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内生性财务契约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1.3 本文研究目标和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4 本文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内生性完备契约与不完备契约的理论比较 |
2.1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整体描述与分类 |
2.1.1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整体描述 |
2.1.2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分类 |
2.2 完备契约缔结和履行的机理:代理理论 |
2.2.1 内生性完备契约的内涵及特征 |
2.2.2 内生性完备契约缔结和履行的一般问题 |
2.2.3 内生完备契约理论视角下的最优契约设计 |
2.3 不完备契约理论的基础、经济后果和基本观点 |
2.3.1 不完备契约理论的基础 |
2.3.2 契约不完备的经济后果 |
2.3.3 交易费用理论和不完备契约产权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不完备财务契约理论的逻辑起点、实质与目标 |
3.1 企业财务交易性质的不完备契约理论解构和重构 |
3.2 企业财务目标的不完备契约理论解构和重构 |
3.2.1 基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企业财务目标解构 |
3.2.2 企业财务目标的状态依存 |
3.2.3 财务目标的边际修正过程 |
3.3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与履行的本质 |
3.3.1 不完备财务契约理论的提出 |
3.3.2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的本质 |
3.4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与履行的缘起与目标 |
3.4.1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缘起:专用性资产价值分析 |
3.4.2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目标:专用性资产套牢规避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机制研究 |
4.1 企业融资的契约性及其完备程度分析 |
4.1.1 企业融资的契约性 |
4.1.2 融资契约的完备程度分析 |
4.2 基于TCE理论的财务契约缔结机制 |
4.2.1 一般交易的契约治理结构及其治理成本的比较 |
4.2.2 一般交易的类型与契约治理结构匹配原理 |
4.2.3 企业资产专用性与融资契约安排 |
4.2.4 不完备融资契约缔结的交易费用理论的局限 |
4.3 基于GHM理论的财务契约缔结机制 |
4.3.1 财务契约安排与控制权的争夺 |
4.3.2 企业内部机会主义与专用性资产的投资激励和保护 |
4.3.3 GHM融资契约缔结目标和一般机理 |
4.4 GHM融资契约缔结的进一步讨论 |
4.5 我国企业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机制的实证研究 |
4.5.1 研究目的 |
4.5.2 研究设计 |
4.5.3 描述统计 |
4.5.4 回归检验 |
4.5.5 实证结果讨论与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不完备股权契约冲突模式研究 |
5.1 股权契约不完备性与缔约主体机会主义分析 |
5.1.1 股权契约不完备性根源分析 |
5.1.2 经理机会主义行为 |
5.1.3 股东机会主义行为 |
5.2 股权契约冲突模式的不完备契约理论解释 |
5.2.1 股权契约冲突的基本分析框架 |
5.2.2 股权契约两类冲突的度量 |
5.2.3 股权契约结构与冲突模式 |
5.3 我国企业股权契约冲突的实证研究 |
5.3.1 研究目的 |
5.3.2 研究设计 |
5.3.3 描述统计与分析 |
5.3.4 回归检验 |
5.3.5 实证结果讨论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模式研究 |
6.1 债权契约完备性悖论:是保护还是陷阱? |
6.1.1 标准债权契约及其完备契约思想 |
6.1.2 债权人理性束缚与债权契约不完备性根源 |
6.1.3 股东机会主义与债权契约 |
6.2 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的基本模式 |
6.2.1 过度投资 |
6.2.2 投资不足 |
6.3 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的其它模式 |
6.3.1 债权稀释 |
6.3.2 清算性股利 |
6.4 我国企业债权契约冲突的实证研究 |
6.4.1 研究目的 |
6.4.2 研究设计 |
6.4.3 描述统计分析 |
6.4.4 回归检验 |
6.4.5 实证结果讨论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不完备财务契约履行机制研究 |
7.1 不完备财务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 |
7.1.1 完备契约和不完备契约的自我履行比较分析 |
7.1.2 不完备财务契约自我履行的基础 |
7.1.3 不完备财务契约自我履行的原理 |
7.1.4 不完备财务契约自我履行的救济性机制 |
7.2 不完备财务契约的再谈判机制 |
7.2.1 不完备财务契约再谈判的内涵 |
7.2.2 不完备财务契约再谈判的基本要素 |
7.2.3 不完备财务契约再谈判的模型 |
7.3 基于再谈判机制的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 |
7.3.1 不完备财务契约剩余控制权初始配置的非合作博弈 |
7.3.2 资本产权特征与剩余控制权配置及谈判力的关系 |
7.3.3 不完备财务契约剩余控制权调整的合作博弈与过程模型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完备财务契约相机控制基本实施路径 |
8.1 剩余控制权相机配置与主要实施路径选择 |
8.2 不完备财务契约股东常态治理 |
8.2.1 股东治理的核心:董事会机制 |
8.2.2 董事会治理辅助机制:机构投资者治理 |
8.2.3 股东相机治理机制:代理权竞争和接管市场 |
8.3 不完备财务契约债权人相机治理 |
8.3.1 完备契约理论下债权契约治理 |
8.3.2 不完备财务契约债权人相机控制基本原理 |
8.3.3 债权人相机控制和持续控制比较:经验与启示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创新之处与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创新之处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企业代理权悬置与内部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 [1]体育产权概念研究[J]. 左官春. 浙江体育科学, 2020(06)
- [2]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D]. 廖丽环. 厦门大学, 2019(07)
- [3]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D]. 张璇.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4]反收购条款影响投资效率研究[D]. 徐明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D]. 李连伟. 吉林大学, 2017(09)
- [6]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为例[D]. 姜云燕. 新疆财经大学, 2017(06)
- [7]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 ——兼论我国公共产权改革[D]. 吉富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12)
- [8]现代性、国家与人口治理术(1949-1980年)[D]. 郑鹏. 中国农业大学, 2014(08)
- [9]论职工的公司治理权[D]. 彭世权. 西南政法大学, 2010(09)
- [10]不完备财务契约缔结和履行机制研究[D]. 雷新途. 中南大学, 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