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解嘉彬[1](2020)在《新电改背景下S省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研究》文中认为电力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保障作用。电价作为电能商品的价格,通常在反映其价值的同时,还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为此世界各国的电力行业都处于政府严格监管范围,我国电价同样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手段,呈现极强的政策管制属性。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路径,而输配电价作为整个电力产业价格链条的中间环节,自然成为新电改进程的核心与研究重点。目前我国尚处于输配电价改革初期,虽然初步建立了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机制,将电网企业的收益模式由购销价差逐步转变至“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但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政策性电价交叉补贴等问题依然没有妥善解决;单纯核定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无法满足电力市场化深入发展的要求。因此研究构建合理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模型,促进电力市场有序发展,成为电力行业内外的迫切需求。基于此,本文根据国际主流国家相关经验,结合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实际,开展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研究;依据输配电成本分摊及定价的相关理论,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输配电准许收入核定方式为基础,按照我国电压等级的划分维度,采用“先功能化归集准许收入,再根据电能传输路径分电压等级逐级传导”的方式,构建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模型。最后通过选取S省2016-2018年电量、成本、收入等信息为样本,对电价模型进行实例验证。本文以我国输配电价改革相关政策规则为基础,结合电网企业现行财务核算及电能统计模式,构建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相对合理可行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模型,为政府监管部门科学合理完善输配电定价机制提供了一定参考。
王玉璋[2](2019)在《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镇供热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城镇供热一直采用福利供热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投资主体单一和国有供热企业低效率问题严重制约了城镇供热行业的供给能力提升。为了消除投资瓶颈、改进生产经营效率,上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供热行业开始进行以产权改革和放松资本准入为主线的市场化改革。以特许经营为主要形式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简称PPP)模式在吸引投资、优化行业资本结构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①。为了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经营,2014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出台推广应用PPP模式的政策文件。随后,在城镇供热领域,PPP模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根据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的统计,截止2017年底,北方15省②②(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供热PPP项目共有260个,总投资额达807.91亿元。如今,PPP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的主流模式之一。从理论角度看,私人部门进入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必然会引发新的市场失灵问题。为此,针对PPP模式的有效政府规制必不可少。目前,我国城镇供热领域尚未建立完善的政府规制体制,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规制机构和有效的规制政策工具。因此,结合城镇供热PPP的规范性目标,开展系统的规制政策研究,对改善城镇供热行业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遵循从“为何规制”到“怎样规制”的思路,本文首先从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入手,分析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并选取相关数据,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继而根据分析结果提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最后,本文对相关规制政策进行逐项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如下:(1)对相关的文献进行了简要梳理。本文从规制起因、规制方式选择两个层面对现有城镇供热规制文献进行了梳理。城镇供热规制主要根源于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自然垄断特征。PPP模式下,受信息不对称影响,传统规制方式无法实现多维规制目标,激励性规制方式将是城镇供热规制的必然选择。文献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比较少,研究重点仍然停留在为何规制层面。此外,相关研究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非常缺乏。(2)提出了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本文从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入手,分析了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并结合PPP模式的规范性目标,构建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分析结果表明,现行规制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镇供热行业供给总量和投资规模,改进了项目企业生产效率,但在优化行业投资结构、控制供热服务价格、提升普遍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本文提出了包含政策导向、政策内容、政策工具选择和政策运行体系在内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3)探讨了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与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本文首先分析了现行城镇供热市场结构的缺陷:一是大型国有供热企业高度垄断,妨碍公平竞争;二是众多小型供热企业分散经营,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三是新企业准入门槛较高,难以参与经营。本文以有效竞争为基准,探讨了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模式选择,并给出了四项政策建议:深入推进实质性政企分离、对在位大型供热企业进行横向拆分、推进小型供热企业并购和保障公平接入。随后,本文对城镇供热PPP项目竞标资格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保障公平竞标资格审查的政策建议。针对城镇供热PPP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合谋围标行为,本文就其发生机制和防范机制设计展开分析,并给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完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项目招标监督机构、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创新招标监管方式、设施合理的拦标价格并建立城镇供热企业诚信档案制度。(4)探讨了与PPP模式相适应的激励性热价规制政策。本文首先提出PPP模式下热价规制的四维目标:防止垄断高价损害用户利益、激励项目企业改进效率、维护项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潜力、促进清洁供热。然后,本文从现行成本加成定价机制缺陷入手,分析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需求。与成本加成定价相比,激励性价格规制方式至少具有三重机制优势:竞争性价格形成机制、动态性价格调整机制和针对性补贴机制。最后,本文以一般价格上限模型和标杆价格模型为基础,结合我国城镇供热PPP实际,对两类激励性热价规制模型设计和相应政策进行了探讨。(5)探讨了适应PPP模式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本文以PPP背景下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制度困境为切入点,分析了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认为,PPP模式下,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正面临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遵循体制转型过程中普遍服务模式的一般演化路径,应当建立由责任主体、服务对象、实现机制三部分组成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框架。鉴于现行城镇供热管理体制的过渡性特征,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有两种现实选择:政府补贴模式和普遍服务基金模式。除存在影子成本外,对城镇供热企业的普遍服务补贴不但扭曲企业的成本分配,而且会偏离普遍服务目标。为此,应当转变定价方式、强化企业成本监审、建立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并完善补贴监督机制。针对居民用热补贴的不公平和低效率问题,应当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弱势群体用热补贴制度。在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是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必然趋势。为此,本文提出了五项政策建议:完善普遍服务基金法律法规、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管理机构、健全普遍服务基金监督体系、强化供热企业成本监审、改善普遍服务市场环境。结合以往的研究,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1)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提供了的经验证据。由于行业数据比较缺乏,现有城镇供热规制研究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定量分析比较缺乏,所得结论不够严谨,缺乏说服力。本文在搜寻和整理城镇供热行业相关数据基础上,基于PPP视角,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回归结果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2)探讨了激励性价格规制政策在城镇供热PPP模式中的应用,丰富了城镇供热价格规制研究的内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供热行业的激励性价格规制研究比较少见。本文以热价规制目标为起点,在PPP风险分担与收益分享框架下,探讨能够权衡多重规制目标的激励性热价机制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城镇供热价格规制研究,并为制定适应PPP模式的城镇供热价格规制政策提供了思路。(3)探讨了与PPP模式相适应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政策选择,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制定提供了依据。公用基础设施领域的普遍服务规制研究多集中于电信、电力、邮政等领域,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研究较为少见。由于缺乏具体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内涵界定,相关研究呈现显着的碎片化特征。本文结合行业特点界定了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基本内涵,并以此为基础,从PPP背景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困境入手,探讨了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为制定相应的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
高丹[3](2019)在《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靠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公用事业作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和市场性属性交织,产业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错综复杂,公用事业领域的深化改革问题一直是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伴随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如何处理好这一领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做到引得进、干得好,即如何激励社会资本规范投资、自主运行、高效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文章梳理了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明确市场化改革进程减慢这一现实,成为本文的研究初衷;在概述激励性规制理论与实践的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发现了其中的理论争议以及未来的研究发展方向。文章始终以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的实例为论据,以多学科理论为支撑,坚持公共管理学研究范式,探讨激励性规制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机制建构、工具选择及现实应用等问题,描绘出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博弈和合作关系。文章运用信息经济学解释市政公用事业何以需要运用激励性规制;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和合同治理理论阐释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问题;借助政策工具理论展现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现有可供选择的工具,以及工具的合理配置问题。以政策评估理论为基础介绍政府规制领域常用的评估方式;最终本文选择目前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绩效评估模式,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作为评估样本,通过大量调研和资料整理,对激励性规制的实践应用状况展开评估检验。文章认为激励性规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都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政府规制机构要重视激励性规制的制度化建设,拓宽工具选择空间,科学评估市场化改革成效,正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科学合理的运用激励性规制,切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高速发展和运行效率,为规制双方建构更加融洽的合作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平台。
朱利民,赵全新[4](2018)在《价格成本监管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价格成本监审是改革开放以来价格部门在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基础上拓展成本工作领域,根据法律授权进行创新性成本规制的前期有益探索,是价格成本监管工作的初期阶段。价格成本监审在规范价格部门自身行为、科学合理制定调整政府定价,约束经营者成本及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首先通过梳理文献,界定了价格成本监审与成本监管内涵,总结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成效与经验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价格成本监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构建价格成本监管的制度规制体系及其实现路径。
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课题组[5](2017)在《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前言当前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核心特征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行。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完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个体制进行变革的问题。研究的第一步是发现问题。为此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大规模调研,同时对物业的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对业主的调查结果显示:普通住宅的大部分业主对于当前的物业服务的态度是不满意或特别不满意,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常规物业管理;且不满意的对象并不集中于某个特定的方面,而是涵盖物业的所有方面。与之相比,而非普通住宅对于物业服务的整体满意度要高很多。
孙琦[6](2018)在《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2002年第一次提出“成本监审”的概念,形成初具雏形的法规制度,从此,我国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成本作为确定价格的基础,必须通过科学、合理地调查和测算才能最终确定,尤其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与服务。在我国,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主要是指重要商品与服务由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前,对这些商品与服务的成本进行调查,并在全面分析、计算和审核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的价格,这一过程就是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这不仅是政府一项重要的价格管理职能,也是科学决策的保障,同时也是约束重要商品与服务提供者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主要研究分析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发展现状,探索我国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现存的问题。虽然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和经验的积累,我国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项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行业成本监审无据可依,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部门对企业约束力不高,成本数据审核方法效率低,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与定价机制存在脱节等,进而从法律法规、制度、成本监审主体和社会认知上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从以下四个层面提出相对应地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基础理论研究;二是深化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体制机制改革;三是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队伍的建设;四是提高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社会影响力。从政策、制度、法律和社会影响力的层面提出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完善路径,从而促进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健康高效发展。
马凯[7](2006)在《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文中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们对原国家计委发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5号令)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特制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姜榕兴[8](2003)在《扎实推进成本监审工作 努力创建价格管理新机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成本监审工作是价格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福建省物价局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本文对此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思考与建议。
黄子容[9](2020)在《广西成本监审项目管理研究 ——以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为例》文中提出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在强调效率和质量的新时代,对价格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重要依据,作为价格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未来发展对于价格体制改革进程影响匪浅。广西属于后发展地区,在成本监审项目管理方面相对发达省市比较滞后,广西成本监审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目前,成本监审的领域现在主要集中在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和与民生密切相关行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区成本监审项目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已不能跟上新时代的发展步伐。本文以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为例,并结合广西成本监审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发现我区成本监审项目管理存在计划管理、团队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没有在成本监审项目管理中树立项目管理的意识,二是没有建立成本监审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制度。为了解决我区成本监审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在成本监审机构中树立项目管理的理念,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和工具,优化广西成本监审项目管理,逐步提高我区成本监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陈兵[10](2019)在《新中国70年价格机制运行的基本经验与改革路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建设70年以来,价格机制作为市场体制机制探索与改革的关键,其变化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与改革同步同频,灵敏表征了不同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样态,对推动不同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探索与改革起到了显着作用。从历史维度进行考察,发现历经新中国70年经济建设与发展,我国的价格机制的运行实现了由以行政计划为主的集中统一管理到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根本性转变,市场逐渐取代计划成为形成和调控价格的基础力量和主要手段。同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探索的不断推进,我国市场价格宏观调控与管理机制日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治)体系在市场价格机制改革中的作用亦愈发明显。在全面深化市场价格机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应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法制(治)体系,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观及具体制度对价格机制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将"依法治价"贯穿于新时代我国市场价格机制创新改革的全过程,加快推进由"政策治价"向"依法治价"的全面升级。
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新电改背景下S省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本文的创新点 |
1.2.3 技术路线图 |
2 输配电定价理论基础与方法研究 |
2.1 输配电价的功能与特点 |
2.1.1 输配电价的功能 |
2.1.2 输配电价的特点 |
2.1.3 输配电定价的基本原则 |
2.2 输配电价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商品价格理论 |
2.2.2 管制经济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输配电定价方法 |
2.3.1 输配电成本的分摊方法 |
2.3.2 输配电成本分摊方法比对分析 |
2.4 输配电价的管制方式研究 |
2.4.1 投资回报率管制 |
2.4.2 价格上限管制 |
2.4.3 收入上限管制 |
2.4.4 管制方式比对分析 |
2.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5.1 国外研究综述 |
2.5.2 国内研究综述 |
2.6 本章小结 |
3 我国输配电价的发展历程及问题分析 |
3.1 我国电力价格改革的发展阶段 |
3.2 我国电力价格体系现状 |
3.2.1 上网电价 |
3.2.2 输配电价 |
3.2.3 销售电价 |
3.3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概况 |
3.3.1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进展情况 |
3.3.2 改革后输配电价执行情况 |
3.3.3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取得的成效 |
3.4 新电改对输配电定价机制的影响分析 |
3.4.1 新电改对输配电价定价机制的影响 |
3.4.2 当前我国输配电价体系尚存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基于准许收入功能化归集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方法研究 |
4.1 输配电定价目标 |
4.2 传统购销价差模式下的输配电价 |
4.3 输配电价改革后我国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的核定 |
4.3.1 准许成本 |
4.3.2 合理收益 |
4.3.3 税金 |
4.3.4 平均输配电价水平 |
4.4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现状及问题分析 |
4.4.1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现状 |
4.4.2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存在的困难 |
4.5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方法研究 |
4.5.1 基于功能化归集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准许收入 |
4.5.2 基于准许收入逐级传导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 |
4.6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方法评价 |
4.7 本章小结 |
5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以S省电网企业为例 |
5.1 S省电力价格现状及分析 |
5.1.1 S省电力价格现状 |
5.1.2 S省电力价格水平情况分析 |
5.2 S省输配电准许收入测算 |
5.2.1 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 |
5.2.2 输配电准许收益核定 |
5.2.3 税金及附加的测算 |
5.2.4 输配电准许收入的核定 |
5.3 S省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准许收入归集 |
5.3.1 分电压等级资产与折旧的归集 |
5.3.2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成本的分摊与归集 |
5.3.3 分电压等级准许收益与税金的分摊归集 |
5.4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 |
5.4.1 输配电准许收入逐级传导 |
5.4.2 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 |
5.5 S省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评价 |
5.6 S省输配电价改革的有关建议 |
5.6.1 关于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核定与实施 |
5.6.2 关于S省电网企业适应改革优化经营管理策略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城镇供热 |
1.2.2 城镇供热PPP |
1.3 研究思路、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城镇供热行业的公共产品理论 |
2.1.1 公共产品基本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
2.2 城镇供热行业的自然垄断理论 |
2.2.1 网络性产业的自然垄断理论 |
2.2.2 自然垄断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
2.3 城镇供热行业的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1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2 激励性规制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
2.4 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研究综述 |
2.4.1 规制起因 |
2.4.2 规制方式选择 |
2.4.3 现有规制研究特征 |
2.4.4 规制研究的发展趋势 |
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 |
3.1 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与PPP模式 |
3.1.1 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历程 |
3.1.2 PPP模式在城镇供热市场化过程中的应用 |
3.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分析 |
3.2.1 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 |
3.2.2 城镇供热规制需求 |
3.3 城镇供热规制现状 |
3.3.1 现行城镇供热规制框架 |
3.3.2 城镇供热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
3.4 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效果检验 |
3.4.1 指标选择与基本假定 |
3.4.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3.4.3 检验方法 |
3.4.4 检验结果分析 |
3.4.5 结论 |
3.5 城镇供热PPP规制政策框架 |
3.5.1 规制政策导向 |
3.5.2 规制政策内容 |
3.5.3 规制政策工具 |
3.5.4 规制政策运行体系 |
3.6 本章小结 |
4 市场结构重组与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 |
4.1 市场结构与PPP项目准入的交互影响机理 |
4.1.1 市场结构是PPP项目准入的前提条件 |
4.1.2 PPP项目准入能促进市场结构演化 |
4.2 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政策 |
4.2.1 市场结构重组政策目标 |
4.2.2 现有市场结构特征及其缺陷 |
4.2.3 市场结构重组模式选择 |
4.2.4 市场结构重组政策建议 |
4.3 城镇供热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 |
4.3.1 竞标资格审查 |
4.3.2 竞标过程监管 |
4.4 本章小结 |
5 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政策 |
5.1 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需求 |
5.1.1 PPP模式下的热价规制目标 |
5.1.2 现行定价机制的缺陷 |
5.1.3 激励性热价机制优势 |
5.2 PPP模式下的热价上限规制政策 |
5.2.1 热价上限规制优势 |
5.2.2 PPP模式下的热价上限模型设计 |
5.2.3 煤(气)热价格联动下的热价上限模型 |
5.2.4 PPP模式下热价上限规制的关键问题 |
5.2.5 PPP模式下热价上限规制的实施条件 |
5.3 PPP模式下的标杆热价规制政策 |
5.3.1 竞争性热价形成机制与标杆价格 |
5.3.2 PPP模式下的标杆热价模型设计 |
5.3.3 PPP模式下标杆热价规制的实施过程 |
5.3.4 PPP模式下标杆热价规制的实施条件 |
5.4 本章小结 |
6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 |
6.1 PPP模式与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转型 |
6.1.1 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内涵 |
6.1.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困境 |
6.1.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 |
6.2 政府补贴模式的政策优化 |
6.2.1 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两种政府补贴形式 |
6.2.2 供热企业补贴 |
6.2.3 居民用热补贴 |
6.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基金政策 |
6.3.1 实施普遍服务基金制的动因分析 |
6.3.2 普遍服务基金的建立与运行 |
6.3.3 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基金制度的政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7.2.1 城镇供热行业发展趋势 |
7.2.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发展趋势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综述与研究评价 |
第二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内生需求 |
第一节 提高规制效率的显性需求 |
第二节 规避信息不对称的隐性需求 |
第三节 达到“良好的规制”发展需求 |
第三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 |
第一节 机制设计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机制设计的基本目标 |
第三节 机制设计的主要原则 |
第四节 机制设计的核心要点 |
第四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工具选择 |
第一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类别 |
第二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依据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五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评估模式 |
第一节 政策评估模式的知识基础 |
第二节 规制评估模式的主要类别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评估模式建构 |
第六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实践评估 |
第一节 实践评估的设计背景 |
第二节 实践评估的指标体系 |
第三节 实践评估的综合评判 |
第四节 规制行为主客体综合分析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的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绩效考核相关表格 |
表格1: 总表 |
表格2: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3: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4: 特许经营过程中部分工程项目情况 |
致谢 |
(4)价格成本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价格成本监审与监管研究综述 |
二、价格成本监审与监管的内涵界定 |
(一) 价格成本监审与价格成本监管的政策渊源 |
(二) 成本监审与成本监管概念的界定 |
三、价格成本监审与监管的发展历程 |
四、我国价格成本监管体系的构建 |
(一) 构建价格成本法律法规体系 |
(二) 构建行业管制会计成本规制体系 |
(三) 构建价格成本动态调整体系 |
(四) 构建价格成本事后追踪监管体系 |
(五) 构建价格成本信息公开体系 |
(六) 构建价格成本数据共享体系 |
(七) 构建市场调节价价格成本监管体系 |
(5)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关于完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课题组成员名单 |
目录 |
前言 |
第一章引言 |
1.1研究背景 |
1.2研究内容 |
1.3研究对象 |
1.4相关概念辨析 |
1.5研究综述 |
1.6研究方法 |
1.7研究思路 |
第二章中国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历史发展 |
2.1计划经济时代(1949-1978):政府定价 |
2.2商品经济时代(1978-1992):探索“非政府定价”的方式 |
2.3步入市场经济时期(1992-2003):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定价并行 |
2.4市场经济的深化时期(2003至今):政府定价让位于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2.4.1《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提出政府指导价 |
2.4.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
2.4.3《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07)2285号):旨在为提高“政府指导价”的科学性 |
第三章现行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
3.1现状 |
3.2物业费与物价水平的数据分析 |
3.3业主满意度、权利义务认知度和公共事务参与度的问卷调查 |
3.3.1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3.4物业服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诉求的问卷调查 |
3.5关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和问题的政府访谈 |
第四章现行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局限性分析与改革方向 |
4.1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理由并不成立 |
4.1.1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理由 |
4.1.2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市场并非完全垄断市场 |
4.1.3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市场也不是自然垄断市场 |
4.1.4取消政府指导价对基层民生不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
4.2“政府指导价”运行的经济学模型分析 |
4.2.1.理想状态一 |
4.2.2理想状态二 |
4.2.3现实状态 |
4.3“政府指导价”根本局限性 |
4.4“政府指导价”的变革方向——市场调节价 |
第五章“市场调节价”的功效 |
5.1市场调节价的基本功效 |
5.1.1促进市场主体以平等为原则定价 |
5.1.2促进市场主体以各自的剩余最大化为目标定价 |
5.1.3促进供需双方以各自的弹性为参照定价 |
5.1.4促进供需双方以自由协商为核心定价 |
5.2市场调节价的核心功效1:迅速达到真正的均衡 |
5.2.1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和需求曲线(边际效用曲线) |
5.2.2物业服务企业的供给和供给曲线(边际成本曲线) |
5.2.3物业市场的均衡 |
5.3市场调价价的核心功效2:对市场变化快速做出调整 |
5.3.1物业服务需求的变动 |
5.3.2物业服务供给的变动 |
5.3.3物业服务需求和供给的同时变动 |
5.4以“市场调节价”为核心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特征 |
5.5“市场调节价”的现实功效:业主归位、企业尽责 |
第六章全国各地对于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探索案例3 |
6.1被遗忘的“早期尝试” |
6.2沈阳:放开后的混乱 |
6.3沿海地区:很多已经突破政府指导价 |
6.4长沙和重庆:超出菜单中的服务可自行定价 |
6.5昆明:对超出指导价进行一定程度的默认 |
6.6中西部的一些中小城市: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
6.7湖北省:前后反复 |
6.8数据:很多城市的物业服务费均价均突破政府指导价上限 |
6.9总结:前期物业服务价市场调价并非“洪水猛兽” |
6.10反思:亟需重新澄清《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思想 |
第七章市场调节价背景下的政府责任和实现 |
7.1制定科学合理的“参考基准价” |
7.1.1“参考基准价”的性质和实施的现实必要性 |
7.1.2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概念与内涵 |
7.1.3确立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机制的三大要件 |
7.1.4确立住宅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现实作用 |
7.2实现住宅物业服务的“参考基准价”的制度保障 |
7.3住宅物业服务“参考基准价”的适用对象和情景 |
7.3.1适用对象:普通住宅 |
7.3.2“参考基准价”的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情景 |
第八章物业服务“参考基准价”的测算示例 |
8.1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物业服务费参考基准价的构成 |
8.2参考基准价的测算步骤 |
8.3人工、材料、机械的每月“消耗量指标” |
8.3.1公共秩序维护 |
8.3.2共用设备设施维护 |
8.3.3清洁维护 |
8.3.4绿化维护 |
8.4人、材、机的价格取定 |
8.4.1人工费 |
8.4.2材料费 |
8.4.3机具使用和设备运维费 |
8.5人、材、机的价格同物价水平的联动 |
8.6管理费和利润的测算 |
8.7规费的测算 |
8.8增值税的测算 |
8.9物业服务费总额和物业服务单价的计算 |
第九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研究结论 |
9.2研究建议 |
9.3其他相关政策建议 |
9.4本课题研究的贡献(创新) |
附录1:物业服务消耗量指标的回归模型 |
1.数据计算模型的拆解和分析 |
1.1数据模型 |
1.2数据模型的建立 |
2.数据的采集来源 |
3.应用和互相推导 |
3.1计算模型的应用 |
3.2计算模型的实际项目验证 |
附录2:针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调查问卷 |
问卷1: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问卷2: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常规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问卷3: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调查问卷(非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 |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第二部分物业满意度 |
第三部分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调研问卷4: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诉求的调研 |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经营情况 |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诉求 |
附录3:针对政府主管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4: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分析 |
一、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二、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普通住宅的常规物业管理)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三、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看法的问卷调查(非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 |
1.基本信息 |
2.业主满意度 |
3.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参与度 |
四、物业服务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诉求的问卷调查 |
1.公司基本情况 |
2.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
3.物业服务企业的诉求 |
五、关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和问题的政府访谈 |
后记 |
(6)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论文选题的目的 |
(三) 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相关研究 |
(二) 国外相关研究 |
(三) 文献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案例分析法 |
(三) 归纳总结法 |
四、创新点 |
(一) 关于定价成本监审这一主题的研究较为新颖 |
(二) 由下而上提出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的现存问题 |
(三) 提出了通过队伍建设和提升社会影响力完善成本监审 |
第二章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概述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 政府定价 |
(二) 定价成本监审 |
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构成 |
(一)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对象 |
(二)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程序 |
三、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历史沿革及取得的成绩 |
(一) 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历史沿革及取得的成绩 |
(二) 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取得的成绩 |
第三章 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不够科学 |
(二) 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存在空白 |
(三)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部门对企业约束力不高 |
(四)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数据审核方法效率较低 |
(五)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与定价机制脱节 |
二、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理论研究滞后 |
(二)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
(三)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
(四)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发展受阻 |
第四章 解决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的对策 |
一、深化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理论研究 |
二、完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法律法规 |
(一) 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
(二) 分行业制定成本监审办法 |
(三) 加强对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监管 |
三、深化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体制机制改革 |
(一) 大力推进定期监审 |
(二) 优化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程序 |
(三) 创新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方法 |
(四)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四、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队伍建设 |
五、提高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社会影响力 |
(一) 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宣传工作 |
(二) 积极引入第三方,提高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公信力 |
(三) 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扎实推进成本监审工作 努力创建价格管理新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成本监审工作的实践探索 |
1.统一认识。 |
2.强化职能。 |
3.规范运作。 |
4.配套措施。 |
5.建设队伍。 |
6.着眼发展。 |
二、对进一步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思考 |
(9)广西成本监审项目管理研究 ——以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案例分析法 |
1.4.2 访谈法 |
1.4.3 参与观察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成本监审 |
2.1.2 成本监审项目 |
2.1.3 成本监审项目主体、对象和内容 |
2.2 理论基础 |
2.2.1 项目及项目管理 |
2.2.2 项目管理工具 |
2.2.3 项目管理与成本监审项目管理的可结合性 |
3.广西成本监审基本情况和总体现状 |
3.1 广西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
3.1.1 广西成本监审的发展历程 |
3.1.2 成本监审工作特点 |
3.1.3 广西成本监审项目范围 |
3.2 广西成本监审总体现状 |
3.2.1 成本监审机构职能现状 |
3.2.2 成本监审人力资源现状 |
3.2.3 成本监审制度体系现状 |
3.2.4 成本监审项目开展现状 |
4.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
4.1 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
4.1.1 X公司概况介绍 |
4.1.2 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总体情况 |
4.2 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管理情况 |
4.2.1 项目启动阶段和准备阶段管理 |
4.2.2 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
4.2.3 项目结束阶段管理 |
4.3 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
4.3.1 缺乏项目计划管理 |
4.3.2 项目团队管理不科学 |
4.3.3 项目进度管控不严 |
4.3.4 项目质量控制欠缺 |
4.3.5 项目风险管理空白 |
4.4 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产生问题的原因 |
4.4.1 缺乏项目管理理念 |
4.4.2 缺乏项目管理规范 |
5.广西成本监审项目管理优化对策 |
5.1 成本监审项目计划制定 |
5.1.1 认清成本监审项目的生命周期 |
5.1.2 明确成本监审的目标和范围 |
5.1.3 制定成本监审项目计划 |
5.2 成本监审项目团队管理 |
5.2.1 成本监审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与素质 |
5.2.2 成本监审项目组的团队组建 |
5.3 成本监审项目进度管理 |
5.3.1 编制成本监审项目进度计划 |
5.3.2 成本监审项目进度计划的控制与调整 |
5.4 成本监审项目质量管理 |
5.4.1 成本监审项目数据的分类和质量标准 |
5.4.2 成本监审项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 |
5.4.3 成本监审项目数据质量改进 |
5.5 成本监审项目风险管理 |
5.5.1 成本监审项目风险的组成 |
5.5.2 成本监审项目风险管理责任 |
5.5.3 成本监审项目风险管理策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组成员的访谈记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电改背景下S省分电压等级输配电定价研究[D]. 解嘉彬.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2]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D]. 王玉璋.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3]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D]. 高丹. 厦门大学, 2019(07)
- [4]价格成本监管体系研究[J]. 朱利民,赵全新.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8(03)
- [5]关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价格机制的研究[A]. 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课题组. 2017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 2017
- [6]我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问题研究[D]. 孙琦. 东北大学, 2018(02)
- [7]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J]. 马凯.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6(12)
- [8]扎实推进成本监审工作 努力创建价格管理新机制[J]. 姜榕兴.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03(11)
- [9]广西成本监审项目管理研究 ——以X公司输配电成本监审项目为例[D]. 黄子容. 广西大学, 2020(07)
- [10]新中国70年价格机制运行的基本经验与改革路向[J]. 陈兵. 兰州学刊,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