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妇女参政机制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张雪飞[1](2021)在《人衣关系视域下的晚清民国女性服饰变革研究》文中指出衣之于人,自人类文明伊始就如影随形、相伴相生。中国古代服饰文化倾向于遮蔽人身形体,不太强调人的生物属性和个体特性;彰显等秩阶次,关注人的文化表征和社会意蕴。晚清民国是服饰传统、规制、风格和文化剧变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形态、社会认识、女性社会角色转轨的关键阶段。人衣关系经历了抗争与冲突、困顿与反思,在张力和矛盾中蜕变和进化。研究这一时期女性服饰变革,对于社会制度变迁、服饰文化转型、妇女解放进程具有重要的学术与现实意义。论文包括四个主体部分:第一章站在人衣关系的视角,以服饰潮流的方式发掘和梳理女性服饰变革的历史脉络;第二章从纺织原料、分析并阐述产业进步、技术革新和女性服饰变革的关系。从纺织原料、面料的技术革新、成衣制造方式和产业更新,以及纺织贸易市场变化三个方面,讨论服饰变革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分析产业进步、技术革新和女性服饰变革的关联,也即从“衣”的层面对人衣关系的变革动力进行历史透视;第三章从带着服饰烙印的社会文化现象、伴随服饰行为的社会运动和彰显服饰主张的社会思潮这三个层面,探讨社会变革和女性服饰变革的关系,剖析伴随其间的人衣关系的变化特征;第四章从夷夏之防、道器之辨、礼俗之隔和荣耻之变四大关系入手,揭示文化变革与服饰变革的内在联系,厘清服饰变革的深层机理。本文主要观点和创新如下:1.服饰潮流是一种能够同时揭示服饰变革现象和本质所在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本文试图打破以往以主流历史分期、社会变革为纲的近代服饰史叙事,以及服饰品类、服饰流派、服饰空间扩散的服饰专题分类,由人衣关系的生理要求、观念思想、社会生活、审美文化、技术支持等不同侧面考察服饰潮流的变革趋势,抽象概括出“衣以容身”“衣以立身”“衣以适人”“衣以彰人”四大服饰潮流。以服饰潮流的方式展现服饰变革的全貌,既符合服饰本身的历史脉络和嬗变轨迹,尊重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规律,又呈现服饰变革的创新性与继承性、往复性与多样性,揭示种种复杂多栖的规律和特性,为研究服饰变迁的技术、社会和文化因素提供线索和链接。2.产业技术变革与服饰变革的关系为供给带动需求、需求拉动供给给出历史的有力借鉴。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与技术变革,特别是机械化、电气化和化学化的进步,根本地改变了服饰面料性能、服用加工技艺,为服饰结构的改良和变革提供了可能的物质和工艺基础,形塑了纺织服装贸易和消费的全新格局,为晚清民国女性服饰时尚的兴起和潮流的延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本文绘制出服饰潮流与相关因素的关联机制分析框图,展示说明了产业技术变革如何对服饰变革发挥作用,特别是对影响方式、路径和机理方面的系统阐释。技术变革是对“衣”的物理特性、生产方式、市场供给和美学价值的创新,为“人”提供可消用、选择和适配的服用方案。作为服饰消费主体的“人”根据自身的穿用需求、经济基础和消费偏好以及文化审美,影响纺织、服装的贸易市场格局,对服装原料面料、剪裁结构方式提出需求。技术变革与服饰变革的关系实质上通过改变“衣”的供给进而影响“人”的需求,“人”的需求又进而促进“衣”的技术和产业升级改革。3.社会变革与服饰变革相互促进、互为因果,服饰时而领着、时而跟着,既能动于社会变革,又从动于社会变革。一方面,社会变革是服饰变革的引领者。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妇女解放思潮启蒙、引导着近代女性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运动之中,推动着服饰潮流的发生和传播。以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和长江三角洲的“摩登”为代表的服饰社会现象为女性服饰潮流蓄能积力;另一方面,服饰变革是社会变革的能动者。代表性女性和女性群体以或拟男化、中性化的服饰行为,或个性化、大众化的穿衣方式,推动着妇女解放,成为社会变革不容小觑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服饰既作为被社会生活、时代思潮改良和引导的主要对象,同时又充任着女性参与社会变革的道具、工具和面具。社会变革与服饰变革的内在互动,本质上是服饰与人的主体性关系。从被“衣”掩饰的“人”到以“衣”修饰的“人”,再到借“衣”立身的“人”,透过近代女性的服饰行为,抑或是社会舆论对女性服饰的评价和反应,“衣”之功能得到重新辨析,服饰下的人性得到解放,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得以进化。4.文化变革既是阻碍服饰变革的重要防线,反过来又是催化服饰变革的深层动因。长久以来,华夏服饰是区辨夷夏族群、承载文野观念的文化载体。无论是葆有华夷文化优势的历史时期还是闭关自守被强力冲击的晚清之际,拥护文化传统和民族尊严的“庙堂”及士大夫们反对服饰变革。而随着近代西方传教士的“诱导”,本来象征文明的缠足成为野蛮文明的标记,夷夏之别破防、文野之位互换,趋新大势和尊西倾向成为服饰变革的新动向。在西学东渐、西器东传的时代背景下,服制是扞卫“中体”的“重器”,象征着传统儒家文化的伦常名教、制度文物以及体统规矩,不可“轻言”变革。而在改良政治制度的维新变法时期,服制改革成为复兴民族、更易“人心”的方略,由器而道的“天演”进化论提倡优胜劣汰、强权竞争,成为推动服饰变革的重要力量。在传统礼俗社会中,服饰是“礼治”的重要媒介,以礼化俗,以礼节俗。礼乐制度的高度发展是服饰文化长期保持稳定、难以遽变的根本。晚清宗法秩序遭遇挑战,作为民众生活“风俗”的服饰改良提出变革要求,女性服饰潮流甚或走在了服制法规之前,由俗入礼。文化是慢变量,近代服饰变革的不易和反复,皆出自于文化内核“面子”、服饰面子即文化里子,能小变则不大变,能形变则不质变。而服饰变革的发端和剧变,仍需归因于文化内核“面子”。在敏感于外人观感、维护文化“面子”的同时,服饰悄然生变,服饰由宗族和伦理走向民族和国家,再走向个体和自我,“人衣关系”不再等同于纲常伦理的“人人关系”。5.晚清民国女性服饰变革的路径并完全不遵循“器物-制度-文化”的现代化三阶段,而是多个范畴兼而有之,各个阶段均有参与。服饰变革属于物质器技,亦成为寄托人伦关系的社会制度,甚至还是文化思想的重要表征,事实上是“器物”“制度”和“精神”的“三位一体”,难以区分先后甚至彼此。整体来看,女性服饰变革是在制度层变革时生发的。反缠足运动发端于呼吁制度改革的戊戌维新,辛亥以后服饰等级制度改弦更张,服饰听取民便。新文化时期反思文化,女性服饰在更大范围、更大波次、更大程度上发生变革,服饰潮流渐趋成型,人衣关系也随之转换、调整。但局部而言,在学习西器的洋务时期,洋纱、洋布大量进驻开埠城市,上海等地的年轻、时尚、社交女性已开始穿用洋布衣。在民风开放、趋新入时的地区,原料面料、穿衣方式等物质层面的变化来的较早,相对顺利地被一部分女性所接纳,但并未涉及到服饰文化层面的对抗与哲思。对于广大乡村地区的劳动女性,质地厚实、自产自销的土布更便于劳作,物质层面的服饰变化来得更为迟滞、缓慢,或许到生产关系、社会组织发生变化之后,服饰才相随而变。晚清民国女性服饰变革呈现出多轨道、多征候、多阶段并行不悖的复杂格局。6.服饰变革本质而言是“人衣关系”的更新与重构。服饰不是纯粹单一的自然物,而是典型的文化产物。变革时期人衣关系变化的意义在于,“人”既是具体的、个体的人,同时也是群体的、社会化的和历史性的人。“衣”既是具有物质属性的衣,同时更是代表民族风俗、承载社会功能、表征时代特征的“衣”。服饰变革之前,衣的礼治、标示、文化功能更为显着;服饰变革之中,衣的工具、道具、面具功能更加显露;服饰变革之后,衣服重归保暖和装饰的基本功能。考虑到人衣关系的复杂多元性,“人的穿着”可以分为四个层次:适身、得体、体面和得当/适境。初级层面的“适身”强调作为生物体的人和作为自然物的衣。更高级层面的“得当/适境”更看重中国文化下具有多种属性之“人”的穿衣要领和不同穿着场合下“衣”的服饰文化要素。广而言之,人衣关系甚至可能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互动交融、和谐共彰应该是人类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
林海云[2](2021)在《广东省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妇女是扎根农村的主要劳动力和建设者,也是基层治理与乡村和谐的参与者、稳压器。但因受传统观念与自身素质等影响,农村妇女政治参与行为更多表现为点缀、非权力的外围参与。互联网的出现为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开辟了新途径,也为政府与农村妇女之间建立起新的桥接[1]。广东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各市县之间普遍面临经济实力、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情况明显不平衡的共性现象和问题。农村妇女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主力军之一,其网络政治参与观念和能力至关重要。基于自身在惠州市乡镇工作背景,为提高惠州市农村妇女网路政治参与行为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治理在惠州市的落实到位,需要从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现状出发,了解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哪些、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了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等重点问题,以此为我国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和路径的优化改善提供参考性建议和对策。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和问卷调查法,在民主参与理论和公民自愿模型的理论基础上,以政治效能感、政治兴趣和社交媒体使用作为主要自变量,以人口学特征为控制变量,以农村妇女网络参政行为为因变量,提出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均存在正相关关系假设,通过问卷调查法搜集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相关数据,并运用实证分析法进行相关性和回归性统计分析。研究结果发现,目前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表现情况处于一般水平,这意味着目前惠州市农村妇女对于网络上进行政治参与这一新路径并未表现出过多的倾向和参与意愿。政治兴趣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相关性最强,具有较显着的正向影响作用以及正向预测力。其次为政治效能感,而社交媒体使用的正相关关系相对较弱。此外,农村妇女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水平等影响因素也会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产生明显差异和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包括激发农村妇女参与兴趣、充分利用社交媒体使用属性、提升农村妇女政治效能感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建议。
庄细细[3](2020)在《近代中国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研究(1890-1949)》文中提出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是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产物,同时也是妇女解放的一种实践方式。妇女解放运动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激发了妇女“国民责任”,成为了她们从事慈善事业的动力。同时,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为女性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使其初步具备从事慈善活动的物质基础。而公共空间的扩大为妇女团体开展慈善活动创建了有利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近代中国战乱频发和灾荒饥馑,具有善心的近代妇女积极结成团体从事慈善活动。众所周知,近代中国是一个不断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思想意识与社会环境也发生变化,这亦推动了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发展。维新变法至清末新政时期是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萌芽阶段,中国近代妇女在妇女解放思潮中觉醒,开展了有别于传统的妇女慈善活动。在慈善观念上,由传统的“福报”观念转为“女国民”责任;而在慈善组织上,由妇女个体慈善向妇女团体慈善转变;慈善方式上,从“捐款捐物”走向“筹款筹物”。到了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运动的高涨使得近代妇女团体的力量得到壮大,这一时期慈善活动开始多样化;在慈善救济理念上,由“养”转变到“教”;在慈善组织上,基督教妇女团体开始出现。到了抗战时期,受到民族精神的激发,妇女团体把慈善事业与民族救亡联系起来,慈善活动重心由筹款赈灾转向“民族救亡”。这一时期也是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鼎盛时期,各妇女团体在慈善活动中的合作关系更为密切。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妇女团结一致,开展全国性的慈善活动,而这时基督教妇女团体慈善活动也更加活跃。抗战结束后到新中国成立前,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近代妇女团体慈善事业的重心转向以经济复员为中心的战后救助,寡弃妇女成了重要救助对象,而举办廉价托儿所成了新的慈善内容。由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发展演进所知,近代中国妇女团体慈善活动内容极为丰富,主要有赈济灾荒、抗敌后援、慈善教育、儿童保育和戒除烟瘾、法律援助等。透过其慈善活动的内容,亦可窥探出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特点。首先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特点进行探究,发现近代妇女团体更擅长通过娱乐活动为慈善事业筹款,更加关注儿童保育。其次,引入社会阶层理论对近代开展慈善活动的妇女团体进行研究,发现上层阶级妇女引领近代妇女慈善。最后,分析妇女的生理特质、性格特征与社会角色,指出近代妇女团体逐渐从辅助男性开展慈善活动的配角转变为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主体,逐渐撑起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半边天。同时,通过考察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内容与特点,亦可看出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开展的慈善活动宣扬了妇女解放思想,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战争中的募捐救济活动还为战争取得胜利做出一定贡献。当然,受到近代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亦有一定的局限性。
王瑞超[4](2020)在《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三从四德”的礼教道德要求将女性置于屈从的地位,传统社会妇女的主要职责也始终是辅佐夫婿、教育子女等家庭义务。在这一道德标准的衡量与牵引下,女性几乎完全被禁锢于家庭这一私人生活领域之内。长久的家庭生活将传统女性与社会职业领域隔断,使得她们成为男性眼中肢体纤弱、思想狭隘、意志柔弱、优柔寡断的弱势群体。在现代人的认知中,中国传统社会法律活动的参与者仿佛只有男性,女性几乎完全被排除出法律相关活动之外。有关中国传统社会真实的女性法律活动者记述模糊、含混,甚至有关传统女性与法律活动的记载亦零星,犹如沧海之一粟。女性正式获得官方允准参与法律职业的空白局面直到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修改律师法,去除了对律师执业资格的性别限制始被打破。自1927年中国女律师被准许执业至今已经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回望中国女子法学教育以及女律师的沉浮变迁可以发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国家教育与社会职业不断发展完善的根本保障。就女性法律职业而言,尽管历史演进过程中女律师的发展状态各不相同,但性别差异及其带来的男女职位差距却始终存在,女律师始终无法突破职业进路中的玻璃天花板。始终存在的性别差异的背后,是女性法律职业者无法回避的来自工作与婚嫁家庭等诸多方面的社会压力,是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下,女性法律职业者的必然经历。本文以女性法律职业人中的典型代表——女律师为例,通过对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演进、上海女子法政教育、上海女律师及其执业状况的梳理与考察,探寻民国女律师兴衰沉浮的历程。通过对女律师发展进程的历史审视,进而找出中国女性法律职业者弱势地位形成的历史成因,以期启发当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民国上海女律师的兴起。随着西方国家的军事入侵,律师制度在领事裁判权的庇护下,通过租界进入中国。为了收回法权,清政府变法修律引入律师制度。辛亥革命的爆发,使这一制度未来得及实施。民国政府初建后即颁布《律师暂行章程》,律师制度在我国最终建立起来,然而这一章程明确地将女性排斥在律师行业之外。1912年通过的《律师暂行章程》只赋予男性律师从业资格,女律师被排斥在外,直至1927年7月23修订后的《律师章程》公布,律师职业的性别限制被彻底打破。这一权力的实现过程始终以男性为主导,中国女性表现得沉默而被动。中国女律师执业资格实现的背后力量凸显了中国“赋权式”女性解放运动的性别悖论。第二章介绍了与女律师职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即民国女子法政教育的开展情况。没有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近代女子教育诞生于外国人创办的教会女子学校中,女子学校教育的对象是社会的上层女性。上海的女子法政教育脱胎于这一教育理念中,同样也在艰辛的努力中形成自己的模式。早期女子法政教育带有极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争取女权,实现完全参政权是这些法政学校创办的根本目的,这种实用主义体现在近代女子法政学校的方方面面,“速成”“预备”“参政权”等字眼异常醒目。凭借不服输的个性和努力,法学院女学生在学业上追求卓越,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她们见识前瞻,让同校的男同学汗颜。考察法学院女学生的就业情况发现,她们在职业的选择上同今天的法学院女学生相似,同样可以选择与法律专业相关或者不相关的多种工作,但律师职业似乎更加被她们偏爱,很多法科女毕业生直接会选择律师这一职业。第三章立足民国实际,通过对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执业状况的考察,追溯第一代女律师在案件代理中遭遇的困境,找出中国女性法律执业者弱势地位形成的历史成因,以期启发当下。随着民国女律师的出现,中国女性参与法律职业的近乎空白状态终于被打破,成为中国男女在法律职业上平等之起点。由于“赋权”式执业资格的实现方式,女律师执业权利实现后的经营面临着诸多的困境。初入职场的女律师备受时人瞩目,但旧有的律师评价体系仍旧用“女流之辈”这类标签,高傲地认为妇女与法律职业是相矛盾的。民国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同时克服来自时代、自身以及同业男性律师三重困境。面对既存的男性律师网带来的压力,她们没有甘心屈居“他者”的地位,反而调动一切资源开展业务,试图跻身民国律师中的佼佼者行列。第四章描述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的职业生涯。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更多地展示了自己作为女性的特别责任,她们将维护女权、提高妇女地位当作自己从事律师行业的初衷和动力。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妇女事业中。女律师本着维护女权的执业初衷,在执业过程中积极加入妇女组织,并利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参与了大量的女权保障活动。在执业生涯中,同样本着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使命感从业,受到了妇女界的广泛认可。加入妇女团体之后,她们积极参与社会改造,真正为妇女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其中较为突出的例子是以女律师为代表的妇女团体对中国近代刑法演进中“通奸罪”的贡献。作为新兴的职业女性,社会各界给予她们不同于男性的评价标准,女律师的社会评价较男律师要高。除了诉讼业务以外,她们也同样参与到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由于人数、从业时间、律师职业特点本身的影响,她们的职业圈子狭小,力量相对薄弱。第五章讲述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的幕后人生。女性走上律师这条执业道路固然离不开法律的开放,也离不开社会提供的种种教育资源和工作环境,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女律师自身的性格特征以及家庭背景因素的重要影响。女律师鲜明特立的性格让她们对自由、平等、维权等等意识较之一般女性更加强烈。她们的家庭背景既为她们走上律师道路开阔了视野,也为她们提供了物质基础。女律师的婚嫁观念以及婚嫁情况恰好反映出她们的独立、自主的时代新女性一面,因而加以提及。女律师的婚嫁观念以及配偶从很多层面都更能反映她们在所处时代的社会地位。民国时期上海的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活动的同时也十分关注社会政治,并以其独特的身份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国家存亡攸关,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时,上海律师对政治活动的参与也越来越直接,越来越踊跃。
戴吴婷[5](2020)在《从“小我”到“大我” ——《妇女共鸣》的女性形象研究(1929-1944)》文中指出在传统的宗法社会中,女性的身份无外乎就是为女、为妻、为母,在“父权”、“夫权”的多重压制下,女性的地位愈发卑微。近代以来,随着妇女解放思潮的传播,女性形象开始有了质的转变。这种转变,既是近代妇女解放不断深入的表现,也是先进女性群体开始以女性为主体,通过去构建理想的女性形象来表达自身诉求的过程。然而,无论是妇女解放还是女性群体,在近代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在追求平等、表达女性诉求的同时,都会受到包括政治环境在内的外界因素的影响。通过对某一时期女性形象的考察,从中可以分析这一时期女性的成长与困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出于防共以及巩固统治的需要,在限制包括妇女运动在内的民众运动的同时,开始注重培养妇女的“母性”,并通过新生活运动使“母性论”得到进一步发挥。《妇女共鸣》作为国民党背景的妇女刊物,以追求男女平等为宗旨,努力为女性争取平等权利。随着南京国民政府保守的妇女政策逐渐明显,《妇女共鸣》开始关注妇女与家庭的关系。新生活运动期间,《妇女共鸣》在反对妇女回家的前提下,提出妇女在家庭中应该做一个“贤妻良母”,同理男子也应该做“贤夫良父”的“新贤良主义”。这种整合家庭与社会的女性形象与国民政府想要塑造“入则治理家庭,出可服务社会”的女性形象基本一致。抗战的爆发使民族危亡再次成为压倒一切的主题。在全民抗战的时代环境下,国民政府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抗战的同时,仍然没有放弃对于妇女应该具备“母性”的要求。《妇女共鸣》作为妇女刊物,不但热情鼓励妇女参与抗战,并且对于国统区内出现的“妇女回家论”多次给予批评,表明了知识女性在战时的成长与逐渐走向成熟。然而,不管是鼓励妇女抗战还是批驳“妇女回家论”,《妇女共鸣》的最终立场是民族解放,它想要塑造的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国民形象。《妇女共鸣》作为知识女性运营的妇女刊物,在南京国民政府保守的妇女政策下,为争取妇女平等权利而发声,并且面对国民政府的某些政策敢于发出不同的声音,表明了以知识女性为代表的女性群体在近代妇女解放过程中的发展与成长。与此同时,通过对《妇女共鸣》中女性形象的考察,可以看出在国家、民族、政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以女性为主体的发声仍然是有限的,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妇女解放始终难以得到真正独立的发展。
谢伟群[6](2020)在《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 ——以S市妇联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新时期,伴随“服务型政府”这一口号的提出,为进一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快捷的公共服务,政府往往将一些政府治理部门的职能转移到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上,如妇联组织。妇联组织作为对妇女的权益具有代表性的组织,承担着为全国的妇女权益发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救助妇女摆脱生活困苦的责任,所以在社会治理中,更应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不断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服务方式多元化,才能在新时期真正发挥自身职能,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上、在携手妇女共创美好生活上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和谐与稳定贡献一份力量。本文以新时期s市妇联组织的概况作为典型案例,对其参与新时期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进行了研究。首先对妇联组织概念、职责内容以及社会治理理论、新时期公共服务理论等建立在理论实践基础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其次对妇联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时期社会治理的历程及其发展和实践进行回顾,分析和总结新发展时期妇联社会组织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发展现状;接着以新发展时期s市妇联组织的社会治理概况作为典型案例,对妇联组织参与新发展时期社会治理的典型个案进行了深入剖析解读,对新发展时期s市妇联的组织概况、妇女儿童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和s市妇联社会组织对于参与新时期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进行了研究;而后对妇联组织新时期参与社会治理的典型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综合梳理,并借助典型案例分析,提出妇联社会组织在参与新发展时期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社会治理工作定位不清晰,职能界定模糊、服务内容和方式保障措施滞后,参与社会治理方式不灵活、专职人员培养缺乏,思想政治观念固化态度保守、缺乏社会治理长效机制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深究其根源,主要是妇联组织服务对象的分类和定位不清晰、干部的服务能力跟妇女的诉求不充分匹配、组织的功能和结构无法充分满足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参与妇联组织社会治理的服务项目不明晰等所致;最后针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问题长期存在的具体原因,分别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妇联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妇联社会治理的具体工作对策和措施建议,从进一步完善妇联组织管理制度和其队伍建设,畅通社会信息交流的渠道、推进社会服务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宣传教育,提高其参与妇联组织社会服务和治理的工作主动性和能力加强社会服务素质教育,组建高素质水平的人才队伍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提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妇联社会服务和治理的具体工作路径和治理方式选择,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和特点、为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贡献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张小宝[7](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何阳[8](2019)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河南周山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极富价值的探索,这种探索既为广大留守村民提供了切合需求的服务、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与平台,又帮助政府节省了动员村民参与以及村庄维稳工作的大量成本,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崭新的思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主要立足于解决“乡政村治”结构中存在的理论悖论与实践困境,集中体现在基层政府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研究等。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则关注较少,文献相对零散,且大多研究囿于乡村社会精英视角并呈现单一问题的分析,如分析乡贤理事会、老年协会与政府合作的运行模式等等。在其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方面,学者更多关注的是农村社会组织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维护村庄秩序以及发展乡村公共精神的作用,而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影响所引起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治理方式、治理内容的变化研究甚少。本研究基于河南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试图展示农村社会组织推动村庄实现自治的图景。因此,本研究以周山村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运用参与式观察以及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进行分析,具体阐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周山村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二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域与方式;三是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周山村社会组织是由村民自愿成立,兼具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组织成员主体意识强、公益性与互助性凸显、村民参与程度高、注重性别平等的特点,在农村社会组织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自我管理与运行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采取“同心圆”式的组织结构实施管理,并以宣传、激励、说服和服务等动员方法动员村民参与,同时采用不同互动形式与社会多元主体进行互动,构建起政府、村两委、媒体、专家团队、其它组织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了较为完整且高效的内在运行机制。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周山村社会组织积极变革文化风俗,推进乡村性别平等,促进乡村德治;培育乡村行为规则,依法修订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法治;激发乡村治理主体自觉,探索社会经济,促进乡村自治。实证分析其产生的影响发现,在治理主体结构方面,周山村治理主体的结构已由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逐渐向乡镇政府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村民转变;分配规则方面,集体资源分配制度与规则注重性别公正,已落实出嫁女群体的合法土地权益;治理方式方面,治理主体间更加强调民主协商、互助合作、共同参与。故此,基于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本研究归纳出三条有益经验,一是性别平等视角应当纳入到乡村治理进程,二是采取民主协商促进民主与法治相统一,三是正视与发挥老人与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温子坚[9](2019)在《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加拿大的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是加拿大国内影响力较大的华人社团群体,一直以来是维护加拿大侨社稳定的中坚力量。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组织形态与社团的主要功能发生了变化:其组织形态主要受到战后华人移民情况变化的影响,尤为突出的是社团出现了众多的女性会员,在社团领导层也出现了不少能力卓越的女性面孔,粤籍社团内部甚至出现其他族裔的会员;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内生存环境的改善,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发挥引导华人扎根加拿大的政治功能,鼓励华人参政来保障华人的政治权益;近年来,尽管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办的华文学校日益衰落,但是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在当今中国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大背景之下,依然发挥在海外传承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中加两国在当代有着许多相同的利益,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在当前发挥自身扎根加拿大久远与熟悉两国政治民情的优势,为促进两国关系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璐[10](2019)在《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女性是创造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女性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国家发展的一个主要指标,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自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占人力资源近半数的女性打破传统束缚,走进职场并走上领导岗位,在政府组织中也能见到越来越多女性的身影,一些杰出的女性凭借其独特的能力与魅力冲破了传统意义上以男性为主导的领导模式,并创造了卓越成就,女性领导干部已然成为我国政府组织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与这种客观现实相对应,女性领导干部的迅速发展意味着由这些杰出女性所承载的女性领导力也正成为推动干部队伍领导力发展水平丰富与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探讨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问题,有着理论与现实的双重需要。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及社会性别分析法,介绍了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概况,回顾梳理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成就,重点探讨其开发现状、面临的障碍,并对女性领导力开发诉求进行全面分析,探索出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路径,试图从自我、组织和环境三个层面,引领、传导和效力三个维度进行可行性论证,具体从引领能力、传导能力、领导效力、法律政策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促进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虽然目前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状况不容乐观,但对于促进女性权力意识的觉醒、推动女性的职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组织中的女性领导力开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女性领导干部自身的不断努力以及制度与政策的日益完善,在持续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中,实现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的高效开发。
二、广东省妇女参政机制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东省妇女参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人衣关系视域下的晚清民国女性服饰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起与意义 |
0.2 服饰变革文献综述 |
0.3 研究思路、框架与内容 |
0.4 研究方法与史料来源 |
0.5 创新点 |
第1章 人衣关系表里之辨——女性服饰潮流 |
1.1 衣以容身:松绑解放,开禁易俗 |
1.2 衣以立身:性别反叛,异中求变 |
1.3 衣以适人:简便合体,文明质朴 |
1.4 衣以彰人:流曲赋形,纳西慧中 |
1.5 思考与讨论:人衣关系的历史脉动与文化嬗变 |
第2章 经纬不辍纺新织异——产业进步、技术变革与女性服饰变革 |
2.1 有里有面:面料及其生产 |
2.1.1 纺、缫技术与原料更新 |
2.1.2 机织技术与质料革新 |
2.1.3 印染技术与纹样、色彩嬗变 |
2.2 有型有样:成衣及其制造 |
2.2.1 家庭生产 |
2.2.2 拎包客与前店后场 |
2.2.3 半标准化与标准化生产 |
2.3 有价有市:纺织贸易以及市场 |
2.3.1 纺织原料、纺织品贸易和市场 |
2.3.2 成衣市场及贸易 |
2.4 思考与讨论:纺织和制衣产业技术变革下的人衣关系 |
第3章 觉与不觉咸与维新——社会变革与女性服饰变革 |
3.1 局隅生变:带着服饰烙印的社会现象 |
3.1.1 广府地区缫丝女工与“自梳”现象 |
3.1.2 上海城市女性和“摩登”现象 |
3.2 起而求变:伴随服饰行为的社会运动 |
3.2.1 戊戌维新和不缠足会 |
3.2.2 辛亥前后的民权革命和女子参政运动 |
3.2.3 新文化和女学生爱国平权运动 |
3.2.4 新生活的反摩登实践与国货运动 |
3.2.5 社会运动中的女性角色和服饰角色 |
3.3 论而思变:彰显服饰主张的社会思潮 |
3.3.1 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 |
3.3.2 妇女解放思潮 |
3.4 思考和讨论:社会变革维度下的人衣关系 |
第4章 易服不易表里乾坤——文化变革与服饰变革 |
4.1 防与不防:“夷”“夏”文野观念转变 |
4.2 尊与不尊:“道”“器”体用概念解体 |
4.3 禁与不禁:“礼”“俗”治理秩序重构 |
4.4 变与不变:“荣”“耻”面子文化演进 |
4.5 思考与讨论:文化变革维度下的人衣关系 |
余论 |
5.1 余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2)广东省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民主参与理论 |
2.2.2 公民自愿模型 |
2.3 本文的理论模型及建立 |
2.3.1 政治效能感 |
2.3.2 政治兴趣 |
2.3.3 社交媒体使用 |
2.3.4 人口学特征因素 |
2.3.5 理论框架 |
第三章 惠州市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现状 |
3.1 惠州市农村居民生活状况 |
3.2 惠州市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基本状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4.1 研究设计 |
4.1.1 变量测量与问卷设计 |
4.1.2 研究假设 |
4.1.3 研究工具 |
4.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1 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变量的统计分析 |
4.2.2 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统计分析 |
4.3 人口统计学特征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差异性分析 |
4.3.1 年龄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差异性分析 |
4.3.2 婚姻状况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差异性分析 |
4.3.3 学历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差异性分析 |
4.3.4 政治面貌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差异性分析 |
4.3.5 不同职业对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差异性分析 |
4.4 相关与回归分析 |
4.4.1 相关性分析 |
4.4.2 回归性分析 |
4.5 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 |
4.5.1 政治兴趣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情况 |
4.5.2 社交媒体使用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情况 |
4.5.3 政治效能感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情况 |
4.5.4 人口学特征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情况 |
4.5.5 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总体情况 |
4.5.6 政治兴趣、社交媒体使用、政治效能感与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之间的关系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提高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
5.1 做好网络政治参与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妇女参与积极性 |
5.2 充分利用社交媒体使用属性,畅通政府与农村妇女的互动渠道 |
5.3 提升农村妇女政治效能感,促进网络政治参与行为 |
5.4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保驾护航 |
研究局限与展望 |
一、研究局限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调查问卷 |
附录B 关于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研究访谈提纲 |
致谢 |
(3)近代中国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研究(1890-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资料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兴起、发展的背景 |
第一节 妇女运动的影响 |
第二节 公共空间的扩大 |
第三节 政治诉求的表达 |
第四节 灾荒饥馑的触动 |
第五节 战乱频仍的环境 |
小结 |
第二章 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维新变法至清末新政时期的妇女团体慈善活动 |
第二节 辛亥革命时期至民国前期的妇女团体慈善活动 |
第三节 抗日救亡时期的妇女团体慈善活动 |
第四节 抗战胜利以后的妇女团体慈善活动 |
小结 |
第三章 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内容 |
第一节 赈济灾荒 |
第二节 抗战后援 |
第三节 慈善教育 |
第四节 儿童保育 |
第五节 其他内容 |
小结 |
第四章 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特点 |
第一节 擅长欢娱慈善 |
第二节 关注儿童保育 |
第三节 精英女性的引领 |
第四节 从女性特质看其善举 |
小结 |
第五章 近代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评价 |
第一节 践行妇女思想解放 |
第二节 提高妇女社会地位 |
第三节 为战争胜利做出贡献 |
第四节 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的局限 |
小结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民国上海女律师的兴起 |
第一节 中国律师制度初创与早期律师行业 |
一、中国律师制度的初创与律师资格 |
二、早期律师行业发展状况 |
第二节 女律师执业资格的实现进程 |
一、民国上海女律师产生的独特背景 |
二、女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过程 |
小结 |
第二章 民国上海女子法政教育 |
第一节 女子法政学校教育背景 |
一、中国近代女子教育的对象 |
二、中国近代女子教育的理念 |
第二节 民国上海早期法政教育的开展 |
一、女子法政速成科 |
二、女子法政学堂 |
三、女子法政讲习所(女子法政学校) |
第三节 法政学院女生与女律师 |
一、民国女律师的法政出身 |
二、法科女生的个人素养 |
三、法科女生的职业选择 |
小结 |
第三章 民国上海女律师的执业困境与成就 |
第一节 男权话语下的女律师职业形象建构 |
一、备受瞩目的职场新人 |
二、旧有的男性评价体系 |
第二节 庭审内外的执业困境 |
一、台子:五忍难忍 |
二、圈子:五难实难 |
三、女子:性别禁忌 |
第三节 艰难困境中的自我成就 |
一、发挥关怀特性 |
二、开拓人脉资源 |
三、突出女性特质 |
小结 |
第四章 民国上海女律师的职业生涯 |
第一节 女权运动的护法使者 |
一、女律师与维护女权 |
二、女律师的业务优势 |
第二节 社会改造的推动尖兵 |
一、难产的“配偶奸” |
二、以女律师为代表的上海妇女团体的声援 |
第三节 女律师的事业成就与局限 |
一、独特的律师职业事功 |
二、律师业务的拓展力量 |
三、弱小的职业圈子 |
小结 |
第五章 民国上海女律师的幕后人生 |
第一节 时代新女性与不俗背景 |
一、个性鲜明的新女性 |
二、显赫的家庭出身 |
三、才华横溢的时代新女性 |
第二节 婚嫁观念与现代婚配 |
一、妇女解放从我做起 |
二、现代版的才子佳人 |
第三节 时局动荡与女律师的人生沉浮 |
一、关心政治共赴国难 |
二、上海沦陷与人生挣扎 |
三、去与留:新中国成立前后的艰难抉择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民国上海女律师名录 |
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从“小我”到“大我” ——《妇女共鸣》的女性形象研究(1929-194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近代妇女史研究 |
(二) 有关《妇女共鸣》的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一、《妇女共鸣》的创办背景与概况 |
(一) 清末以来女性形象的发展与变化 |
1.清末民初:与男子同尽义务的女国民 |
2.五四前后:走出家庭的“娜拉”形象 |
(二) 《妇女共鸣》的创办背景 |
(三) 《妇女共鸣》的概况 |
1.发展历程 |
2.编辑群体 |
3.指导思想 |
二、平等且独立:创办之初《妇女共鸣》中的女性形象 |
(一) 社会背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妇女政策 |
(二) 追求男女平权 |
1.争取妇女参政权 |
2.争取女子的财产承继权 |
(三) 追求人格独立 |
1.追求经济独立 |
2.《妇女共鸣》对旧礼教的反击 |
三、“新贤良主义”:新生活运动期间《妇女共鸣》的女性形象 |
(一) “新贤良主义”的社会背景 |
1.社会中的“花瓶”形象 |
2.新生活运动时期国民政府的妇女政策 |
(二) “新贤良主义”的内容:“贤妻良母”与“贤夫良父” |
(三) “新贤良主义”的社会反响 |
四、成就大我:抗战建国中《妇女共鸣》的女性形象 |
(一) 社会背景:全民抗战 |
1.社会对女性抗战的动员 |
2.《妇女共鸣》的自身选择 |
(二) 国家兴亡,匹妇有责:《妇女共鸣》与抗战救亡 |
1.经济绝交 |
2.政治救国 |
(三) 关于妇女抗战的再讨论:《妇女共鸣》与“妇女回家” |
1.国统区重燃的妇女回家论 |
2.《妇女共鸣》对“妇女回家论”的驳斥 |
结语 |
(一) 国族主义下被弱化的性别问题 |
(二) 女性知识分子的成长与困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 ——以S市妇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内容框架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和局限性 |
一、创新之处 |
二、局限性 |
第一章 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妇联组织的概念及职责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展历程和现状 |
第一节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历程回顾 |
一、新中国成立的萌芽期(1950年-1955年)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曲折探索期(1956年-1966年)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年-1976年) |
四、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年-2012年) |
第二节 新时期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
一、建立完善妇联组织各项制度 |
二、推动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积极引领广大妇女主动参与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常态 |
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展现新作为 |
五、动员妇女参与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培树 |
第三章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个案解读——以S市妇联为例 |
第一节 S市妇联组织的基本情况 |
一、S市妇联组织的概况 |
二、S市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
第二节 S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
一、搭建拓展平台,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
二、做好“家”示范文章,弘扬家庭建设文明新风尚 |
三、维护妇女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
四、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巾帼力量 |
五、创新工作理念,探索工作新模式 |
六、夯实组织基础,激发创新活力 |
第四章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 |
一、工作定位不清晰,职能界定模糊 |
二、服务方式滞后,参与方式不灵活 |
三、专职人员缺乏,思想固化保守 |
四、缺乏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
第二节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服务对象定位不清晰 |
二、干部能力跟妇女诉求不匹配 |
三、组织结构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
四、参与社会治理的目的不明晰 |
第五章 完善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
第一节 推进制度建设,优化沟通机制 |
一、建立完善妇联干部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 |
二、构建扁平化、规范化、现代化工作体制 |
第二节 推进项目建设,大力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
一、以品牌活动建设为载体,推动妇女工作的开展 |
二、建立需求对接平台,实现资源需求的有效对接 |
第三节 加大推广力度,鼓励并引导社会民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
一、传播先进事迹,提高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
二、发挥榜样带动力量,提高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
三、培树更多典型,凝聚各方治理的力量 |
第四节 加强素质教育,组建高水平人才队伍 |
一、完善妇联干部的激励考核制度 |
二、完善妇联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河南周山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 |
(二)社会组织与农村社会组织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内关于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 |
(二)国外关于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 |
四、理论基础 |
(一)社会互动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人的主体性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境 |
第一节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与特征 |
一、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 |
二、当前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征 |
第二节 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实基础 |
一、乡村社会发展呈现新特征 |
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与行动支持 |
第三节 乡村治理视角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 |
一、运行低效:村民参与程度低 |
二、依附性强:依赖政府与村庄能人 |
三、意识淡薄:性别平等意识相对缺失 |
四、定位模糊:公益性与互助性不明 |
小结 |
第二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概况及特点 |
第一节 周山村及其社会组织概况 |
一、周山村的基本情况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概况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特点 |
一、组织成员主体意识强 |
二、公益性与互助性凸显 |
三、村民参与程度高 |
四、性别平等观念注入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生长的动力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推力 |
小结 |
第三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 |
第一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 |
一、有机性组织结构的内涵 |
二、“同心圆”式组织结构 |
三、“同心圆”式组织结构的特征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骨干:社会动员的主导力量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策略 |
三、周山村妇女:社会动员不可或缺的群体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的社会互动 |
一、周山村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 |
二、周山村社会组织与内外主体的互动 |
三、周山村妇女的发展与社会互动 |
小结 |
第四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领域 |
第一节 推进性别平等 |
一、性别平等的风俗变革 |
二、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 |
第二节 修订村规民约 |
一、参与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及方式 |
二、促进村规民约的深化与完善 |
三、推动村规民约的全面落实 |
第三节 探索社会经济 |
一、社会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
二、周山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理念 |
三、周山村社会经济的运行模式 |
小结 |
第五章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影响 |
一、拓宽民主政治的参与途径 |
二、提升村民的政治效能感 |
三、优化乡村治理主体结构 |
第二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经济影响 |
一、丰富乡村经济的发展理念 |
二、促进乡村集体资源公正分配 |
第三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文化影响 |
一、推进乡村性别文化的重构 |
二、培育乡村集体意识与公共精神 |
第四节 周山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社会影响 |
一、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
二、丰富乡村社会公共服务 |
小结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结论 |
(一)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已具备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 |
(二)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并完善着乡村治理主体的格局 |
二、本研究的启示 |
(一)正视老人、妇女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
(二)性别平等视角应当纳入乡村治理进程 |
(三)民主协商促进民主与法治相统一 |
三、可能的拓展研究 |
(一)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创新研究 |
(二)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规范性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周山村社会组织成员及部分村民调查问卷 |
附录2:周山村社会组织部分采访提纲 |
致谢 |
(9)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学术研究综述 |
1.关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研究状况: |
2.关于“加拿大华人社团”的研究状况: |
3.“海外华人社团”研究状况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思路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形态的变化 |
第一节 人员构成的变化 |
一、社团人员性别结构的变化 |
二、社团人员来源变化 |
第二节 部门设置的变化 |
一、妇女部门的出现 |
二、青年部门的出现 |
第三节 组织管理的变化 |
一、会员管理方式的简化 |
二、摆脱国民党海外力量的控制 |
第四节 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形态变化的原因 |
第二章 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政治功能的变化 |
第一节 政治认同导向功能的转变 |
一、战前引导华人在政治上认同中国 |
二、战后引导华人扎根加拿大 |
第二节 积极参与加拿大政治 |
一、支持华人参加民主选举 |
二、促成全加华人联会 |
第三节 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政治功能变化的原因 |
第三章 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文化功能的变化 |
第一节 华文教育功能的变化 |
第二节 中华文化传承与传播功能的强化 |
一、保育华人历史文化 |
二、积极传播优秀中华文化 |
第三节 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文化功能变化的原因 |
第四章 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对外功能的变化 |
第一节 与中国关系上的功能变化 |
一、与中国保持友好关系 |
二、为中加经贸牵针引线 |
第二节 与加拿大关系上的功能变化 |
一、与加拿大主流社会保持沟通 |
二、为加中交流搭桥铺路 |
第三节 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对外功能变化的原因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内容 |
四、本文创新与不足 |
(一) 本文创新之处 |
(二) 本文不足 |
第一章 女性领导力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领导力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领导力 |
(二) 女性领导力 |
(三) 领导力开发 |
(四) 政府组织中的女性领导力开发 |
二、女性领导力开发的理论依据 |
(一) 女性领导风格理论 |
(二) 人力资本理论 |
(三) 社会性别理论 |
(四) 领导胜任力模型 |
第二章 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概况 |
一、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成就 |
(一) 女性参政人数和比例增加 |
(二) 女性领导力的开发力度加大 |
二、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的现状 |
(一) 女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 |
(二) 女性领导干部决断力和胆商仍处劣势 |
(三) 女性领导力多表现于共情式领导 |
(四) 部分女干部重细节而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略弱 |
三、当前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障碍 |
(一) 自我障碍:女性领导干部成就动机和自信心不足 |
(二) 组织障碍:政府组织倾向“男性化” |
(三) 环境障碍:领导环境日益复杂和充满挑战 |
四、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诉求 |
(一) 发挥引领作用 |
(二) 激发传导效应 |
(三) 确保领导效力 |
(四) 改善开发环境 |
第三章 我国政府组织中的女性领导力开发路径分析 |
一、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总体思路 |
二、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三个层面 |
(一) 提升女性领导干部的自我领导力是开发基础 |
(二) 增强女性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力是开发关键 |
(三) 优化女性领导干部的领导环境是开发方向 |
三、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的三个维度 |
(一) 引领维度:视野、思维、专长 |
(二) 传导维度:关系、沟通、团队 |
(三) 效力维度:执行、项目、变革 |
四、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路径的可行性 |
(一) 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 |
(二) 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趋势利于女性发挥领导力优势 |
(三) 开发女性人力资源价值是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
第四章 我国政府组织中的女性领导力开发对策 |
一、提高女性领导干部的引领能力 |
(一) 拓宽女性领导干部的视野 |
(二) 转变女性领导干部的思维 |
(三) 发挥女性领导干部的专长 |
二、增强女性领导干部的传导能力 |
(一) 鼓励女性领导干部构建关系网络 |
(二) 强化女性领导干部的沟通技能 |
(三) 提升女性领导干部的团队建设能力 |
三、提升女性领导干部的领导效力 |
(一) 加强女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 |
(二) 增强女性领导干部的项目管理本领 |
(三) 培养女性领导干部的变革能力 |
四、强化对女性领导干部的法律政策支持 |
(一) 完善有利女性参政的性别配额制 |
(二) 健全女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政策体系 |
(三) 推进公共政策社会性别主流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致谢 |
四、广东省妇女参政机制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人衣关系视域下的晚清民国女性服饰变革研究[D]. 张雪飞. 东华大学, 2021(01)
- [2]广东省惠州市农村妇女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研究[D]. 林海云. 兰州大学, 2021(12)
- [3]近代中国妇女团体慈善活动研究(1890-1949)[D]. 庄细细.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4]民国时期上海女律师研究[D]. 王瑞超.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从“小我”到“大我” ——《妇女共鸣》的女性形象研究(1929-1944)[D]. 戴吴婷.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6]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 ——以S市妇联为例[D]. 谢伟群. 青海师范大学, 2020(06)
- [7]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河南周山村为例[D]. 何阳.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二战后加拿大粤籍华侨华人社团的变化研究[D]. 温子坚. 暨南大学, 2019(02)
- [10]我国政府组织中女性领导力开发研究[D]. 王璐.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