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市场构造与市场理念(论文文献综述)
陈兵,林思宇[1](2021)在《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机制——基于平台双轮垄断发生机理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信息通信技术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终端等软硬件设施的普及和适用,以互联网数字平台为核心的新经济业态、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商业模式不断发展和创新,平台经济正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新产业与新动能。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边缘计算等数据技术,平台双边或多边结构,以及直接和(或)间接网络效应等要素和特征的赋能下,数据和算法成为驱动平台经济及其创新型商业模式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因,同时也构成了驱动平台发展壮大的双轮。在数据和算法双轮驱动下,平台企业往往能够凭借其在数据和算法方面的交互优势,不断强化甚或固化其市场力量的反馈回路,对前端和后端交替市场形成牢固的锁定效应,以致平台经济领域呈现出愈来愈显着的双轮垄断态势。为避免双轮垄断可能对竞争秩序、企业创新及用户利益造成现实危害或潜在威胁,建议尽快修订或完善相关竞争法律与政策体系以有效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竞争,合理规制不正当数据封锁、数据垄断、数据霸凌等滥用数据市场力量或相对优势的行为,以系统观念为指导科学构建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治理的多元共治模式,统筹发展与安全在规范平台经济中的重要价值,培育和支持平台企业,特别是超级平台企业在数据采集、使用、流转、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意识与合规行为,在强化依法对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监管的同时,坚持科学审慎监管与开放合作监管并举,避免对平台经济领域"创新竞争"与"竞争创新"的不当干预,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融合。
刘乾[2](2021)在《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网络文学产业是版权产业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下,与互联网相互融合而出现的新型产业。文学作品经过网络文学平台的推广和宣传,以及网络的快速传播,能够迅速增加作品的知名度,进而将作品进行IP改编和衍生作品开发,为平台和作者创造巨大的经济收益和行业地位。正是在利益的驱动力面前,越来越多的作者进入网络文学领域,网络文学平台正是通过授权合同约束创作者传播作品和后续的创作。在作品创作完成前,双方在形式上基于自愿平等、诚实信用而签订的格式化合同在协议作品创作完成后继续约束着作者,导致双方因该合同而发生纠纷。网络文学行业将作者预设为弱者而在与平台缔约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平台利用其优势地位与作者签约,从而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公平。然而法院在处理网文作品授权合同案件纠纷时,往往认定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类型和内容导致作者群体与平台之间存在着分歧,究其原因是版权行业与互联网行业融合过程中发生的模式转变,以及对数字经济活动的规制方法存在不同认识,同时在产业转型过程中着作权合同需要在行业内形成自治机制。因此笔者将探索目前存在网络文学行业的各种商业模式的法律适用以及能否应对目前的合同争议问题。进而引入新的商业模式和规制路径来缓解作者与平台之间的紧张状态,以此解决双方的合同争议问题,促进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通过四个部分的内容对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之间授权合同问题进行论证。在内容安排上,本文首先介绍研究意义和研究方向,并对目前着作权领域、合同领域和经济法领域对相关问题的讨论进行梳理。本文第一章详细论述了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概况,分析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主要类型和内容,之后通过实证角度对网文作品授权合同争议案件进行梳理,其目的是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考察法院在解决平台与作家之间合同争议时的态度,为后续分析争议原因、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提供思路。第二章分析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发生合同争议是由多种原因共同导致的。不仅是传统版权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运作方法和模式差异,导致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双方在价值理念上存在分歧。而且作品在互联网模式下,平台对着作财产权扩张的需求和网络文学市场运用反垄断规制的局限性也是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的重要因素。第三章的重点在于提出规制网文作品授权合同问题的路径,先对网络文学行业提出的制定格式化合同来解决网文作品授权合同问题的方法进行批判,并对网络文学行业诸多签约模式提出应适用的法律制度,最后笔者提出加入经纪人制度是解决目前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争议的可行方法,同时提出可以尝试运用《电子商务法》中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和《反垄断法》、《指南》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定,间接调整作者与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实现作者与平台之间的利益均衡。文章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搜集整理目前网络文学市场中各个平台与作者缔结合同的主要内容,梳理合同的类型和主要条款,并对个人与平台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有关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案例进行搜集和整理,考察实践中对网文作品授权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以此来探究出现目前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现状的原因,从而提出规制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方法和对策,实现作者与平台之间的利益平衡。
潘逸洲[3](2021)在《《日本的经营》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在诸多贸易伙伴国中日本一直是我国的重要贸易对象,我国对于日本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知识具有较高的学习需求。《日本的经营》(『日本の経営』)一书主要讲述了日本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基础性经济知识。通过对本书的学习,不仅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道路提供借鉴,还能让我国的对外贸易人员在今后的中日贸易中充满自信。笔者选取了本书的第2章作为本次翻译实践报告的内容。该部分内容以法律的角度展示了日本日常经营中的整体结构,并对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要素进行了解读。本次翻译实践报告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引言、翻译实践简介、文本分析与译前准备、案例分析、结语。在本次翻译实践中,笔者以纽马克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理论为指导,通过增减译、分译、倒译等翻译技巧对文中出现的大量名词性标题、经济及法律领域的专有名词、术语以及包含各种逻辑关系的句群表达形式进行了分析,结合分析结果对翻译活动进行改进。最终得到符合文本语境、能够有效传递信息的译文。使原文内容能够顺利、准确的被译文读者接受,从而达到翻译该类型文本的目的。该文本属于信息说明类文本、专业性较强,且涉及到经济、法律等具体领域的相关知识。通过本次翻译实践活动,笔者对该领域、同类型文本的翻译总结了心得体会。笔者将会在今后的翻译实践活动中运用到这些知识,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
陈兵,马贤茹[4](2021)在《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认定完善理路》文中提出从全球范围看,强化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已是大势所趋。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由于数字经济的快速革新和平台竞争方式的日益复杂,为现有反垄断规制理念、体系、方法及其实施带来了巨大挑战。主要体现在平台双边或多边市场、零定价策略、动态跨界竞争等特征凸显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适用局限;数字经济下各类新型平台垄断争议行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致使行为违法性识别和反垄断执法取证难度增加。为此,建议拓宽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思路,强调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特别要关注创新要素和消费者利益在平台反垄断规制中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优化反垄断规制方法,结合数字经济平台竞争的主要特征,运用个案分析的原则,创新反垄断规制工具,引入科技监管手段,以科学监管促进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反竞争风险的合规治理与精准规制,探索适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思路与方法,推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李金凤[5](2021)在《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模式变迁研究》文中提出战后日本女性突出的就业模式是M型就业模式,其中M型曲线的中间山谷部分在高度经济成长期内逐渐加深,很多日本研究者都认为这是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了。高度经济成长期以后,M型就业曲线的中间山谷部分虽然逐渐上升右移,但是到2020年依然是中间凹陷的M型曲线。对于日本女性一直维持M型就业模式的原因,以及M型就业曲线所代表的女性主妇化的变迁情况,中日学界目前尚无研究能够回答。本论文尝试基于压缩现代化、顺序颠倒现代化和社会结构变动论等相关理论,通过国际比较,梳理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主妇化模式变迁,分析其一直未能脱离M型就业曲线的原因,进而剖析主妇化模式变迁的相关社会结构,以及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模式中的离职时机变化和个人影响因素。本论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重新把主妇化定义作了进一步的明晰。主妇化具体是指女性在结婚、生育、育儿期等生活事件的前1年就职,到这些生活事件发生后的1年之间离职,之后或终身不再就职,或保持一段时期内无职后再就职的生命历程成为趋势,并且该生命历程模式在经历过结婚、生育、育儿期的女性中占一半及以上的社会现象即为主妇化。根据结婚后保持无职时间的长短,又细分为生涯性主妇化和阶段性主妇化两种类型,其中阶段性主妇化又根据不同的离职时机分为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和育儿期离职模式主妇化。基于以上主妇化的分类,本论文对于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主妇化模式变迁,具体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全面分析。首先,在国际比较视野的宏观层面,基于压缩现代化理论、顺序颠倒的现代化理论和福利体制论,通过分析美、法、英、德四国的主妇化过程,对比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变迁,解释日本迟迟未能脱离M型就业曲线的原因,进而论述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的时空特征。其次,在日本国内的中观层面,将战后日本女性的阶段性主妇化分为四个阶段,并基于富永健一的社会结构变动论和社会性别分工意识的变迁,分析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模式变化和相应的社会结构。最后,在个人因素的微观层面上,运用人力资本论、统计性歧视论、道格拉斯-有泽法则等相关理论,通过对《SSM调查》和《消费生活面板调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战后日本女性在结婚、生育、育儿期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离职时机变化及相关的个人影响因素。通过分析研究,本论文有以下主要观点:1.美、法、英、德四个国家的主妇化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界,大致分为生涯性主妇化和阶段性主妇化两个阶段。生涯性主妇化时期大约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阶段性主妇化时期从1950年代一直延续至1980、1990年代。对比分析欧美四个国家的主妇化变迁,因日本女性就业模式自日本主妇在大正时代诞生以来,直接形成的是阶段性主妇化的标志-M型就业曲线,并且到1955年都一直保持着平缓的M型就业曲线,未有大的变化,所以日本压缩了生涯性主妇化时期。另外,欧美四个国家在20世纪中期以前的女性劳动率是50%以下,已婚女性劳动率也大多是在30%以下,而日本因压缩式的工业革命、产业结构转换时间晚且速度快,女性劳动率自1900年到1970年左右一直保持在50%以上,即便在1970年以后女性劳动率出现了下降,已婚女性就业率也保持在50%前后不变,因此与欧美四个国家的生涯性主妇化时期相比,日本女性劳动率和已婚女性劳动率都非常高,生涯性家庭主妇比例较小,没有形成生涯性主妇化时期。日本女性1955-1975年的M型就业曲线,中间山谷部分加深,右山峰更加突出。分析这种曲线变化的原因,山谷部分的不断加深是因为这一时期的产业结构转换太快,女性雇用率的上升速度没有超过家庭从业者、自营者等就业率的下降速度,两者效果抵消,结果就是女性的就业率逐渐下降;右山峰更加突出是因为育儿期结束后的已婚女性短期被雇用者比例上升。因此1955-1975年这个时期,女性在结婚、生育、育儿期阶段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趋势没有大变化,只是离职后再就职比例上升显着,使阶段性主妇化更为凸显.1975年至2010年,M型就业曲线的中间山谷部分逐渐上升右移,这主要是因为女性未婚化、晚婚化、晚育化等造成的,已婚女性在这个时期的就业率变化不大,所以日本依旧处于阶段性主妇化时期。2010年以后,M型就业曲线的中间山谷部分上升,主要是已婚女性就业率升高引起的,日本女性的阶段性主妇化逐渐弱化。总体而看,与欧美四个国家相比,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在时间上压缩了生涯性主妇化时期,又延长了阶段性主妇化时期。这种时间上的特征与日本独特的压缩现代化模式、顺序颠倒的现代化模式、产业结构转换、1970年代以后的福利体制改革以及男女性别平等政策迟缓有很大的关系。此外,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在空间上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不同时代的元素压缩杂糅在一个空间内,如主妇现象评价的多元化、性别角色分工意识与社会现状的扭曲错位、战后日本女性政策的复杂矛盾等。2.战后日本女性整体上维持着阶段性主妇化,但内部的主妇化模式并非是一成不变。根据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模式变迁,从家庭、企业、国家政策、劳动市场、保育所、公共教育以及社会性别意识形态方面等多方面探究了相对应的社会结构变动。战后日本女性具体的主妇化模式变迁是:1950年代之前是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1960年代-1970年代是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为主,怀孕、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为辅;1980年代-2000年代是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弱化,怀孕、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变强;2010年以后是怀孕、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弱化,“小学入学”离职模式家庭主妇比例增加。因此,战后日本女性的阶段性主妇化整体上逐渐弱化,但也出现了新模式的阶段性家庭主妇。伴随着主妇化模式的变化,家庭、企业、国家政策、劳动市场、保育所、公共教育及性别角色分工意识等各方面相对应的社会结构也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3.利用《SSM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从出生队列来看,1930-1934年出生队列开始,日本女性初次离职与结婚有关,到1950-1954年出生队列,初次离职与结婚的关系最强,说明1950-1954年出生队列结婚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比例达到峰值;从1955-1959年出生队列开始,结婚后离职增加,初次离职与第1子生育关联变强,也就是说,1955-1959年出生队列的第1子生育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比例升高。其二,从结婚队列和第1子生育队列来看,从1960年代以前开始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增强,持续上升至1986年后达到顶峰;第1子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在1981-1985年开始上升,1986年以后增强幅度明显.由此看来,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并没有走向去主妇化,尤其是经历过结婚、生育、育儿期的女性主妇化,在1975年之后只是主妇化模式发生了变化,具体从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转换到第1子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其三,从初次离职成为家庭主妇后,再就职的Logistic回归分析中,可以得出出生年龄、结婚队列、第1子生育队列、本人学历、丈夫学历、性别角色分工意识等都对再就职有显着影响,从侧面证明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不是一结婚就离职,之后终身不再就职的生涯性主妇化,是阶段性主妇化.进一步利用《消费生活面板调查》数据对战后日本女性的离职模式变化和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模式有以下一些特征:其一,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越来越少,同时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也有弱化倾向,而“小学入学”离职模式家庭主妇已经出现,并有进一步强化的倾向;其二,分析女性在第1子生育前后、第1子小学入学前后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影响因素,结果得出性别角色分工、丈夫收入、与父母同居·准同居·近居、高学历等都有显着影响。只是这些影响因素在第1子生育、第1子小学各个阶段的影响力有所不同,说明女性的个人因素在面临选择是否离职成为家庭主妇时有重要影响.本论文通过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综合分析,认为日本女性的主妇化与欧美四个国家不同,压缩了生涯性主妇化时期,1920年代以后出现的是欧美四个国家二战后才出现的阶段性主妇化,并一直持续到2020年。目前日本女性的主妇化依旧存在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也出现第1子“小学入学”离职模式的家庭主妇,更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因此,有必要继续完善育儿休业制度、保育所、儿童俱乐部和家庭育儿支援等更加综合性的支援政策和措施,以有效应对这种现象。以上政策措施只是促进女性在结婚、生育、育儿期的继续就业,并不等于充分有效地发挥了女性的作用。日本要实现经济的长期发展,需要在以上支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女性相关政策、企业雇用、劳动市场等方面实施彻底的社会性别平等政策,尤其是大力改革企业的长时间劳动等雇用习惯和劳动市场的多维度二元结构,为女性提供更为自由的选择环境。从中国的角度看,中国也是与日本相同的压缩现代化模式,加上当前“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将来很可能会出现生育、育儿期离职的家庭主妇。了解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的相关情况,可以为我国应对生育、育儿期的家庭主妇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陈兵[6](2020)在《互联网市场固化趋态的竞争法响应》文中认为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和数字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深度融合,市场行为、生产组织结构以及具体商业模式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动态竞争、跨界竞争及数据竞争等竞争形式成为互联网市场竞争的主要特征。在互联网市场下准入基准发生了变化,不再成为限制潜在经营者进入市场的屏障,市场结构对竞争效果的影响逐渐弱化,多边市场和跨界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创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动态竞争下竞争新模式和新方法能有效增强竞争活力和效率,但是在双边或多边市场结构及交互传导效应、用户锁定效应下,互联网市场从早期的低门槛准入和去中心化运行逐渐向数据资源高度中心化和组织行为聚合化转向,导致以超级平台竞争为表征的固化竞争成为互联网市场发展的趋态,使市场竞争样态及相关竞争行为的违法构成的识别与认定日益复杂化。
苏梦颖[7](2020)在《中国煤炭能源国际定价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点决定了煤炭将在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主导地位。尽管中国的煤炭储量总量很大,但随着改革开放40年,经济快速增长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已经导致煤炭资源供给压力增大,资源枯竭趋势正在快速显现。目前中国煤炭的储产比仅为38年,远低于世界132年的平均水平。虽然近年来中国加强了能源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的比例,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非化石能源还不能完全替代化石能源,煤炭能源的消耗仍将维持较高的比例,煤炭作为中国的长期主要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能源的加速消耗以及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导致中国从2009年开始成为煤炭净进口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煤炭进口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下,中国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缺失已成为众所周知的现象,无论作为全球最大的进口国还是出口国,中国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中始终均缺乏国际定价影响力,常常是国际交易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长期被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体系边缘化,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进口国,在未来仍存在持续性的煤炭需求,我们应当以史为鉴,未雨绸缪,积极争取煤炭国际定价权,避免中国陷入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当中。因此探讨如何取得中国煤炭能源的国际定价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取得中国煤炭国际定价权。分析核心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定价权的形成机理以及作用机制,因此核心问题分为三个子问题,子问题1,从影响因素视角分析定价权形成机理。子问题2,中国煤炭的国际地位和定价权现状。子问题3,从现货和期货市场视角研究影响定价权的传导机制。在解决以上问题之前,我们考虑到中国在未来是否仍存在持续性的煤炭需求和进口是争取定价权的逻辑前提,因此有必要对中国煤炭需求和进口趋势进行讨论。遵循问题导向,本文的研究思路为:首先对煤炭定价权的产生、煤炭定价权与市场势力的关系、煤定价权与煤炭期货市场的关系,煤炭现货市场与煤炭期货市场之间的关系从理论上分析其影响机制;其次,对中国煤炭未来趋势进行实证分析,以验证本文对于中国煤炭定价权研究的必要性;再次,采用面板数据,从市场势力视角研究中国煤炭在全球煤炭贸易市场的定价权现状;然后,对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的短期和长期动态关系进行研究,探究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关系;接着,从时间序列实证研究角度,分析中国煤炭在全球期货市场上的定价影响力,以综合考察中国是否同时具有期货市场上的定价权;最后,根据分析所得结论,为加强中国煤炭国际定价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共有9章内容,首先进行理论基础的梳理,然后按照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思路撰写实证章节。第一,从供求定价理论开始,从理论上对定价权、市场势力、期货市场产生的脉络及研究必要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二,接下来是四章主体实证,中国争取煤炭定价权的必要性的实证分析、中国在全球煤炭现货市场上的定价权研究、中国煤炭市场和期货市场动态关系研究、中国在全球煤炭期货市场上的定价影响力研究。最后为结论总结和政策建议。按照这个思路,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章到第4章的内容。第1章是绪论,主要内容为背景、章节安排和创新点等,第2章是理论梳理和文献综述,对本文涉及的理论知识和前人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找出优点与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展开研究。第3章是对全球及中国煤炭市场现状的研究。第4章根据前述章节的研究论述了中国煤炭定价权的形成及构建,对中国煤炭定价权影响因素及传导路径做了分析,为后续实证研究提供思路及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为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主体部分。包含第5章至第8章内容。第5章,首先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并将环境库茨涅兹曲线纳入进来,重新预测煤炭需求峰值,考察中国树立和争取煤炭能源定价权的现实需要。本章运用煤炭消费EKC曲线空间计量模型对中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煤炭需求拐点测算。同时,构建了ARMA模型,对中国煤炭进口总量进行回归分析,以此对未来中国煤炭进口量的走势做出合理预测。本章对中国未来煤炭需求趋势做出了两个判断:第一,2013年并非煤炭需求下降拐点,若按6.5%的年均GDP增长率,在2037年才会达到煤炭需求拐点。第二,未来几年,中国煤炭进口量会处于上升状态。既然中国未来一定时期内处于煤炭需求上升期、煤炭进口增长期,煤炭价格的巨幅波动将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国家能源供给,因此,积极研究中国煤炭市场的国际定价权现状已刻不容缓。第6章,从市场势力的视角,分析全球主要煤炭进出口国贸易情况以及中国主要煤炭进出口国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关系。以煤炭价格为例采用面板数据,利用PTM模型估算了全球主要进出口大国的市场势力,并基于PTM的结果选择进一步对中国煤炭进出口的市场势力建立了基于剩余需求弹性模型的SMR模型。结果表明,在PTM模型框架下,澳大利亚、印尼、俄罗斯、中国均在煤炭出口市场中市场势力显着,具有煤炭出口定价权。煤炭进口市场中,仅中国拥有较弱的煤炭定价权,印度、韩国、日本均没有煤炭定价权。煤炭国际贸易在主要煤炭出口市场均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属于卖方市场。煤炭出口贸易中,优势出口国可以通过汇率的传导在目标市场进行差别化定价,进而表现为在目标出口国拥有市场势力。煤炭进口贸易中,日本和韩国不存在市场势力与其煤炭完全依赖进口有密切关系。印度不存在市场势力,印度国内煤炭价格的上涨会导致进口价格的上涨,进而使得印度进口商的收益减少。以上结论反映了进口国在煤炭贸易上的弱势地位,同时也反应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煤炭能源产业落后的事实。由于本文主要侧重研究中国的市场定价权,第6章在通过进口商的PTM模型测度得到中国具有国际煤炭影响力后,选择了进一步构建基于Lerner指数理论的修正后的剩余需求弹性模型SMR,通过纳入更多变量对中国的进口定价权进行补充实证。结合PTM模型及SMR模型的实证结果,对中国煤炭的国际定价权的整体评估如下:第一,中国对印尼煤炭进口有市场势力,对澳大利亚的煤炭进口没有绝对市场势力。第二,在市场势力PTM及SMR模型下,影响煤炭进出口价格的主要因素是美元汇率、煤炭替代品如天然气等能源的价格、双方国家的GDP增长率、运输距离和进口国的需求弹性因素等。第三,在整个煤炭国际贸易市场中,中国具有一定的卖方市场势力,但中国煤炭出口量很少,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在中国煤炭出口的十一个主要目标市场上,除印尼外,均存在市场势力,由于目标出口国仅是亚洲国家,且出口量较小,可以认为,中国拥有亚洲范围内的煤炭出口定价权。可以成为全球煤炭能源定价的重要力量。第7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煤炭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影响机制,通过建立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煤炭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的动态关系,考察煤炭期货市场的价格是否能够引导现货市场价格。本章运用2013-2019年的1521组日度时间序列数据,将中国郑州动力煤市场价格对秦皇岛动力煤现货价格先后进行了单位根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协整检验、VAR向量自回归模型回归、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等,发现中国动力煤期货和中国动力煤现货的变动具有联动效应,他们在短期和长期内都存在稳定的动态联系。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有引导作用。说明中国动力煤现货价格和动力煤期货价格互为影响,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已经具备价格发现功能。这为进一步研究中国煤炭期货市场的国际定价影响力提供了重要基础。第8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期货市场与定价权之间的互动机制,然后通过理论分析构建了一个金融市场视角下的价格传递理论模型,并对期货价格的传递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对中国煤炭期货市场的定价影响力与欧洲ICE理查德湾煤炭期货市场及ICE鹿特丹煤炭期货市场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本章选取ICE南非理查德湾煤炭期货、ICE荷兰鹿特丹煤炭期货、中国郑州动力煤期货三个品种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和广义谱分析方法对2013年-2019年间共1940组期货价格日度数据进行分析,实证显示中国郑州动力煤期货市场与ICE南非理查德湾煤炭期货市场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二者之间存在单向的价格引导关系,ICE南非理查德湾煤炭期货市场对中国郑州动力煤期货市场的影响更大。中国郑州动力煤期货市场与ICE荷兰鹿特丹煤炭期货市场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二者之间存在单向的价格引导关系,但中国郑州动力煤期货市场对ICE荷兰鹿特丹煤炭期货市场的影响非常微小。研究表明,中国缺乏与第一大进口国地位相匹配的定价权优势。最后一部分为第9章,为全文的总结部分。对前面每章的研究进行了总体总结,针对总结的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针对本文研究的不足,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基于上述研究工作,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四点政策建议。第一,整合与完善中国煤炭产业链,规范煤炭现货市场;第二,实施企业联盟,争取国际价格谈判优势;第三,提高煤炭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信息有效性;第四,健全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参与国际煤炭定价,形成权威的国际煤炭基准价,积极打造国际煤炭定价中心。经过深入思考和总结后,笔者认为本文存在如下三个创新点:1.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本文较合理地将包含三次项的EKC曲线纳入空间计量模型,并以此预测煤炭需求峰值(拐点)。使用逻辑及高斯曲线的研究中,大多忽略了空间因素。经济增长对煤炭需求的影响同样缺乏细致讨论,本文试图引入EKC这一经验假说并对其验证。结合EKC与空间计量的研究中,或不直接涉及煤炭消费需求,或将EKC中经济增长对因变量的倒N型关系以简单的倒U型关系取代,本文将三次项纳入模型可以得到更为稳健的估计与预测。2.研究视角上的创新。从现货及期货市场两个视角测度中国煤炭国际定价权。相关研究通常只关注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中单个市场的定价权,而忽略了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基于市场势力相关理论与计量经济学方法,不仅对中国在煤炭现货市场是否具有市场势力进行了检验,还对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对全球其它主要期货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研究了煤炭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间的动态关系,从而能够更全面地测度中国煤炭能源国际定价权。3.研究内容上的创新。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替代品,或者拥有交易中心左右煤炭相关金融产品价格,对于煤炭定价权研究相对较少。中国学者则多侧重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本文展开对中国煤炭定价权的直接研究,是对能源定价权相关文献的有益补充,也能为解决中国能源结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陈兵[8](2020)在《因应超级平台对反垄断法规制的挑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线上线下的市场要素和市场力量不断集聚,超级平台从市场要素发展为要素与市场的联合体。在互联网市场动态竞争的场景下,现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目标、逻辑及方法正面临巨大挑战。建议引入多元利益动态平衡机制,更新反垄断法规制理念,关注互联网市场生态竞争系统的健康运行,主张对超级平台施行"强监管、早监管、长监管"的规制模式,探索建立审慎科学的"预防+事中事后+持续"的规制逻辑,革新SSNIP和CLA,结合SSNDQ和SSNIC,强调非价格因素和用户体验在超级平台反垄断法适用时的实际价值和作用。与此同时,激励超级平台自身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积极主动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反垄断合作规制项目,培育和提升超级平台的自治能力和社会责任。在此过程中,应总体抱持对超级平台包容审慎的规制态度,既要持续激励超级平台的竞争动能与效能,也要防治超级平台走向竞争固化所带来的弊病,最终实现互联网市场上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的稳定运行。作为新兴科技产业与新兴经济业态的典型代表,超级平台还需特别关注竞争规制与产业促进之间的互动,以增进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杨明忠[9](2019)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价格的控制策略浅析》文中研究指明在建筑工程的发展过程中,项目招标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部分。因此,招标价格越来越受到有关人员的关注。在实施建筑项目投标的价格确定与计算时,很容易就会产生风险,所以要对风险进行避让,这样才能将风险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在这种环境下,本文对项目招投标价格的控制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影响因素,
薛涵予[10](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既汲取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金融思想的精华,也继承了自中国革命时期至党的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同时结合现代金融理论,根据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地将它运用到具体的金融工作当中。实践证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推动新时代中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将原理和现实相结合,使真理和价值相统一,以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强调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以经济为本源,以改革促发展,以市场为机制,以人民为中心,以开放为重点,以治理为手段,以安全为底线,以中国共产党为主体。它以原则,方法,对象,目标等构成了一套完整的指导体系,它融合传统和现代,协调主体和客体,兼顾国内和国际,突出重点和难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主要欲解决金融安全和效率问题。为抵御金融风险,我国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始终将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加强对外开放与合作,完善监管与法治;为提高金融效率,我国金融必须深化体制改革,让市场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本文试图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相关内容的阐述和论证,展现一个完整的思想形成过程,并且详细说明根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需要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指导我国金融工作,解决实际金融问题。我认为,当代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极其复杂,中国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国内推行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金融工作面临着重大的风险与挑战。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金融体制也亟待全面深化改革,此时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中国市场构造与市场理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市场构造与市场理念(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机制——基于平台双轮垄断发生机理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 |
二、平台双轮驱动的表征及内在机理 |
(一)平台商业模式的基本特征 |
1. 网络效应与交互作用显着 |
2. 零定价模式和补贴模式频现 |
3. 聚焦消费者用户注意力及消费数据 |
4. 围绕核心业务构筑生态系统 |
(二)平台双轮驱动模式的运作机理 |
1. 类型化视角下平台商业模式的共性 |
2. 数据和算法是驱动平台运作的双轮 |
三、平台双轮垄断的发生及危害 |
(一)平台双轮驱动下的垄断竞争态势 |
1. 数据与算法的双轮驱动放大和强化竞争优势 |
2. 反馈回路对前后端交替市场上用户形成锁定效应 |
3. 数据与算法双轮驱动优势传导至相邻市场或其他市场 |
4. 平台系统向多轮交互式生态型闭环系统演化 |
(二)双轮垄断的现实危害及潜在威胁 |
1. 双轮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
2. 双轮垄断抑制企业创新 |
3. 双轮垄断侵害用户利益 |
四、平台双轮垄断的治理思路 |
(一)完善相关竞争法规体系,促进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 |
(二)建立系统观念下的多元共治模式 |
(三)规范平台数据采集、使用、管理的动态过程与具体行为 |
1. 数据采集环节 |
2. 数据使用环节 |
3. 数据流通与管理环节 |
(四)强化科学审慎监管与开放合作监管相结合 |
五、结语 |
(2)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文作品授权合同分析及司法实践现状 |
第一节 网文作品授权合同分析 |
一、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基本内容 |
二、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特点 |
三、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的缔约过程 |
第二节 网络文学产业的运营模式 |
一、互联网产业下文学作品发展状况 |
二、网络文学行业不同缔约模式探讨 |
第三节 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纠纷处理现状 |
一、网文作品授权合同纠纷案件整体梳理 |
二、司法实践中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
第二章 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争议原因剖析 |
第一节 网文作品授权合同问题归纳 |
一、格式化许可合同问题 |
二、协议外作品授权问题 |
三、着作财产权扩张问题 |
四、创作期转换平台问题 |
第二节 文学作品传播模式的转变 |
一、传统文学作品版权产业模式探析 |
二、文学作品在互联网产业下的发展方向 |
第三节 网络文学平台权利需求的扩张 |
一、着作权法的立法原理与现实困境 |
二、互联网经济下合同内容的扩张 |
第四节 网络文学市场的规制争议 |
一、网络文学平台具有互联网平台的共同特征 |
二、网络文学市场在相关市场的规制争议 |
第三章 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应对路径探讨 |
第一节 行业内制式合同无法应对网络文学市场 |
第二节 网络文学行业不同缔约模式的法律适用 |
一、出版社模式 |
二、“淘宝”模式 |
三、职业作家模式 |
四、经纪人模式 |
第三节 推出网络文学行业经纪人制度 |
一、经纪人制度的运作方式 |
二、经纪人制度的运作优势 |
三、经纪人制度的监管 |
第四节 探索互联网平台市场规制体系 |
一、相对优势地位规制路径 |
二、市场支配地位规制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日本的经营》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摘要 |
第1章 引言 |
1.1 翻译实践的背景 |
1.2 翻译实践的目的和意义 |
第2章 翻译实践简介 |
2.1 内容简介 |
2.2 翻译理论指导 |
第3章 文本分析与译前准备 |
3.1 文本内容分析 |
3.2 文本类型分析 |
3.3 文本语言特点分析 |
3.4 译前准备 |
第4章 案例分析 |
4.1 标题的翻译 |
4.2 名词的翻译 |
4.2.1 专有名词 |
4.2.2 术语 |
4.3 句群的翻译 |
4.3.1 解证句群 |
4.3.2 因果句群 |
4.3.3 转折句群 |
4.3.4 并列句群 |
4.3.5 多重句群 |
4.4 小结 |
第5章 结语 |
5.1 翻译实践总结 |
5.2 问题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原文/译文对译 |
致谢 |
(4)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认定完善理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球掀起针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规制浪潮 |
(一)欧洲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持严格的反垄断规制 |
(二)美国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由宽松转向审慎 |
(三)其他主要竞争法辖区正积极推进数字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
二、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行为认定的难点 |
(一)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竞争给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带来困难 |
(二)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行为违法性识别困难 |
1.“二选一”行为 |
2. 算法合谋行为 |
3. 数据驱动型并购行为 |
三、完善数字经济平台下企业垄断认定的思路与方法 |
(一)拓宽反垄断规制思路,强调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 |
(二)优化反垄断规制方法,注重运用个案分析原则 |
(三)创新反垄断规制工具,引入科技监管手段 |
四、结语 |
(5)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模式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谢辞 |
摘要 |
要旨 |
序章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日本国内对战后女性的主妇化研究 |
1.1.1 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形成的社会结构研究和主妇化走向研究 |
1.1.2 日本1980年代以后的女性相关政策对女性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影响研究 |
1.1.3 战后日本女性个人因素对离职成为家庭主妇的影响研究 |
1.2 中国对日本战后女性的主妇化研究 |
1.3 遗留问题 |
第2章 本论文的研究思路 |
2.1 本论文的理论框架 |
2.1.1 宏观理论框架 |
2.1.2 中观理论框架 |
2.1.3 微观理论框架 |
2.2 主妇化概念界定 |
2.3 研究方法和研究数据 |
2.3.1 研究方法 |
2.3.2 研究数据 |
2.4 研究内容、框架结构及创新之处 |
2.4.1 研究内容 |
2.4.2 框架结构 |
2.4.3 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3章 战后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变迁和时空特征 |
3.1 欧美国家的主妇化变迁 |
3.1.1 美国和法国的主妇化变迁 |
3.1.2 英国和德国的主妇化变迁 |
3.2 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变迁及持续时间特征 |
3.2.1 日本女性的主妇化变迁 |
3.2.2 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的持续时间特征及相关原因 |
3.3 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的空间压缩特征 |
3.3.1 主妇现象评价的多元化 |
3.3.2 男女性别角色分工意识和社会现状的扭曲错位 |
3.3.3 战后日本政府女性政策间的相互矛盾 |
第4章 战后日本女性主妇化模式的阶段性变迁及相应的社会结构 |
4.1 战前至1950年代的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 |
4.1.1 战前的女性劳动及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 |
4.1.2 战后至1950年代的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 |
4.2 1960年代至1970年代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及相应的社会结构 |
4.2.1 1960年代至1970年代的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 |
4.2.2 1960年代至1970年代女性结婚离职模式主妇化的社会结构 |
4.3 1980年代至2000年代的女性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及相应的社会结构 |
4.3.1 1980年代至2000年代的女性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 |
4.3.2 1980年代至2000年代女性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的社会结构 |
4.4 2010年至2019女性年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弱化及相应的社会结构 |
4.4.1 2010年至2019年女性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弱化 |
4.4.2 2010年至2019年女性生育离职模式主妇化弱化的社会结构 |
第5章 战后日本女性的离职时机及相关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SSM调查》中女性结婚、生育离职模式家庭主妇的实证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
5.1.2 女性结婚、生育离职模式家庭主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1.3 女性结婚、生育离职后再就职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 《消费生活面板调查》中女性结婚、生育、育儿期离职模式家庭主妇的实证分析 |
5.2.1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
5.2.2 女性结婚、第1子生育、第1子小学入学离职模式家庭主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3 女性第1子生育、第1子小学入学离职的影响因素分析 |
终章 |
1. 本论文的主要结论 |
2. 本论文的不足之处与今后的课题 |
3. 本论文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一 中文文献(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
二 日文文献(按姓氏五十音图排序) |
三 英文文献 |
四 政府统计数据 |
五 网站资料 |
附录 |
附录1《SSM调查》数据的调查问卷 |
附录2《消费生活面板调查》数据的调查问卷 |
(6)互联网市场固化趋态的竞争法响应(论文提纲范文)
一、互联网市场竞争的特征与效果 |
(一)市场准入基准降低与跨界竞争普遍 |
(二)市场结构对竞争效果影响弱化 |
(三)多边市场构造上价格的非对称性 |
(四)创新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 |
二、互联网市场固化趋态的演化维度 |
(一)交叉网络外部效应引发的竞争固化趋态 |
(二)用户锁定效应导致的竞争固化趋态 |
(三)大数据优势诱发的竞争固化趋态 |
三、互联网市场固化对竞争法的挑战 |
(一)相关市场界定困难 |
1. 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 |
2. 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 |
3. 相关时间市场的界定。 |
(二)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方法失灵 |
(三)传统竞争违法行为需要重读 |
四、应对互联网市场固化的若干建议 |
(一)相关制度亟待革新与补强 |
(二)实施机制有待优化与改进 |
(7)中国煤炭能源国际定价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章节安排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国际定价权与国际定价影响力 |
1.5.2 国际定价中心与期货交易所 |
1.5.3 价格发现 |
1.6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供求规律与价格理论 |
2.1.2 市场势力相关理论 |
2.1.3 期货市场相关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定价权的形成 |
2.2.2 能源需求相关研究 |
2.2.3 关于国际市场势力与国际定价权的相关研究 |
2.2.4 关于期货市场与国际定价权的相关研究 |
2.2.5 简要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3 全球及中国煤炭能源市场发展现状研究 |
3.1 煤炭能源市场供需形势分析 |
3.1.1 全球煤炭能源市场总体供需形势分析 |
3.1.2 中国煤炭能源市场总体供需形势分析 |
3.2 煤炭能源市场贸易现状研究 |
3.2.1 全球煤炭贸易形势 |
3.2.2 中国煤炭贸易形势 |
3.3 煤炭定价方式分析 |
3.3.1 全球煤炭能源主要定价方式 |
3.3.2 中国煤炭能源定价历史变迁 |
3.4 中外煤炭期货市场发展状况 |
3.4.1 国际煤炭期货市场发展状况 |
3.4.2 中国煤炭期货市场发展状况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煤炭定价权的形成及构建 |
4.1 煤炭定价权的形成 |
4.1.1 煤炭能源定价权的形成 |
4.1.2 煤炭期货市场在定价中的作用 |
4.2 影响煤炭定价权的主要因素 |
4.2.1 现货市场因素 |
4.2.2 期货市场因素 |
4.3 中国煤炭定价权缺失的影响因素及传导路径 |
4.3.1 中国煤炭定价权缺失的影响因素 |
4.3.2 煤炭定价权缺失对中国现货及期货市场的传导路径 |
4.4 中国构建煤炭定价中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4.4.1 中国构建国际定价中心的意义 |
4.4.2 中国构建煤炭定价中心可行性分析 |
4.5 实现煤炭定价权的路径规划 |
4.6 本章小结 |
5 基于空间计量模型的中国煤炭需求拐点预测及进口量研究 |
5.1 基于空间计量模型的中国煤炭需求拐点预测 |
5.1.1 煤炭需求拐点理论假设 |
5.1.2 煤炭需求拐点模型 |
5.1.3 煤炭消费EKC曲线空间计量实证研究 |
5.2 基于ARMA模型的中国煤炭进口量预测 |
5.2.1 变量与数据 |
5.2.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3 实证过程 |
5.2.4 实证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6 基于市场势力视角的中国煤炭能源定价权研究 |
6.1 市场势力与定价权的互动机理 |
6.1.1 定价权的经济学机理 |
6.1.2 市场势力的测度方法 |
6.1.3 市场势力与定价权的关系 |
6.2 基于PTM模型的全球主要煤炭贸易国市场势力研究 |
6.2.1 模型的选择与推导 |
6.2.2 变量与数据来源 |
6.2.3 全球主要煤炭出口国市场势力实证检验 |
6.2.4 全球主要煤炭进口国市场势力实证检验 |
6.3 中国煤炭能源进出口市场势力研究 |
6.3.1 基于PTM模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市场势力研究 |
6.3.2 基于SMR模型的中国煤炭进口市场势力研究 |
6.3.3 模型的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中国煤炭能源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动态关系研究 |
7.1 煤炭期货市场对取得煤炭定价权的意义 |
7.1.1 大宗商品期货定价机制的产生 |
7.1.2 煤炭期货市场对取得煤炭定价权的意义 |
7.2 中国煤炭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相互作用机理 |
7.2.1 煤炭现货市场对期货市场价格的作用机理 |
7.2.2 煤炭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的作用机理 |
7.3 煤炭期现货市场的动态关系分析方法与理论模型 |
7.3.1 分析方法 |
7.3.2 理论模型 |
7.3.3 变量与数据来源 |
7.4 煤炭期货与煤炭现货长期与短期关系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基于期货市场的中国煤炭能源定价权研究 |
8.1 国际煤炭价格对中国煤炭价格的期货传导路径 |
8.1.1 国际煤炭价格对中国煤炭价格的期货传导路径 |
8.1.2 中国与ICE期货市场联动现实基础 |
8.2 期货定价机制下国际定价权的测度方法 |
8.2.1 期货定价机制下国际定价权的测度方法 |
8.2.2 不同期货市场联动过程中的表现 |
8.3 研究方法与数据选取 |
8.3.1 研究方法 |
8.3.2 数据选取 |
8.4 中国煤炭期货价格与ICE 理查德湾煤炭期货价格关系的实证研究 |
8.5 中国煤炭期货价格与ICE鹿特丹港煤炭期货价格关系的实证研究 |
8.6 本章小结 |
9 主要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一览 |
(9)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价格的控制策略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控制的现状 |
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控制的作用 |
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控制的有效方案 |
提升财务管理方案 |
建设完善的工程索赔管理制度 |
综合实际状况表明合同价格 |
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 |
结语 |
(10)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研究的缘由 |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
(三)研究的实际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逻辑推理论证法 |
(三)定性分析法 |
(四)比较分析法 |
五、研究重点和创新点 |
(一)本文的研究重点 |
(二)本文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金融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根本依据 |
一、马克思的金融思想 |
二、恩格斯的金融思想 |
三、列宁的金融思想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历史发展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历史资源 |
一、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25-1949) |
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78—1992) |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的金融思想(1992-2002) |
五、进入二十一世纪初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2002 年—2012 年) |
第三节 现代金融理论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重要的理论借鉴 |
一、货币基础理论 |
二、信用理论 |
三、利息与利率理论 |
四、货币均衡论 |
五、货币政策理论 |
六、开放金融理论 |
七、金融危机理论 |
八、金融创新理论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金融工作 |
一、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25-1927 年) |
二、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28-1934 年) |
三、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37-1945 年) |
四、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45-1949 年)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党的金融工作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年)党的金融工作 |
二、社会主义改造至改革开放前(1953-1978 年)党的金融工作 |
第三节 改革开放至十八大以前党的金融工作 |
一、金融体制的初步改革和金融业务的初步改组 |
二、金融体系的加强和巩固 |
三、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
第四节 十八大以来党的主要金融工作 |
一、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加大金融开放程度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国内背景 |
一、经济结构亟待转型升级 |
二、金融业“脱实向虚”问题日益严重 |
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三大攻坚战 |
四、为实现金融强国梦需做好战略规划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国际背景 |
一、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 |
二、美元霸权局面仍然持续 |
三、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 |
四、国际金融体系现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 |
第一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我国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
一、关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论述 |
二、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论述 |
三、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论述 |
四、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论述 |
五、关于金融安全的论述 |
六、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的论述 |
七、关于国际金融的论述 |
八、关于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论述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思想 |
二、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思想 |
三、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的思想 |
四、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的思想 |
五、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思想 |
六、完善全球金融治理的思想 |
七、维护金融安全的思想 |
八、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思想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主要内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价值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金融宏观与微观相配合 |
二、金融以经济为基础,以政治为导向 |
三、金融以实体经济为主,虚拟经济为辅 |
四、金融改革与开放相结合 |
五、金融供给与需求相平衡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重要价值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理论价值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实践价值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有关研究积累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中国市场构造与市场理念(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机制——基于平台双轮垄断发生机理的考察[J]. 陈兵,林思宇. 中国流通经济, 2021(06)
- [2]网络文学作品授权合同问题研究[D]. 刘乾.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日本的经营》翻译实践报告[D]. 潘逸洲.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1(02)
- [4]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认定完善理路[J]. 陈兵,马贤茹.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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