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的原则和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王延阳[1](2021)在《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文中指出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和核心性的关键领域,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治理的主要法治机制,它在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态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促使林业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标,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果,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机制。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林业行政执法评估活动,其在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同时,也暴露出林业行政执法评估的非规范化、非合理化以及评估标准与方法的非科学化等问题,因此如何有序地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达到通过评估实现林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目标,就成为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理论课题。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就是评估主体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所进行的评价。实践中存在着国家主导型评估、社会主导型评估以及两者相互结合的合作型评估等多种评估模式。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评估,关键性的问题是评估标准、评估指标的选择和确定。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基于这一认识,本文试图在理论上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试图从基础、延伸、社会评价和支持保障等四个维度拟定出切合林业执法实践的评估指标;进而以这些标准和指标进行实践中的实样进行实证检测,发掘出影响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约束条件、对现行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工作提出有意义的改进对策。文章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也即第二章,主要是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涉及的相关概念做出基本的界定,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问题以及研究价值;第二部分是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要素进行解析,分别对评估主体(评估模式的主要划分依据)、评估对象、评估标准、评估指标等要素进行探究,试图从理论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林业行政执法评估过程的整体性认知;第三部分试图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中的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监督三个关键环节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补充第二部分对评估要素分析的不足,凸显出对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过程性;第四部分是对林业行政执法评估结果的应用环节进行解析,通过这个环节的实际考查,进一步论证和说明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有效性条件和执法效果评估的应用价值。本文试图运用行政执法理论和效果评估理论,勾画出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要素和完整过程,形成一个相对合理、完整的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框架,以期为矫正实践中存在着的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随意性、非科学性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为逐步建设起有效的、科学化的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体系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徐林[2](2021)在《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新一轮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领域之一,更是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面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现有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已经适应不了行业现实发展需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愈发显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历经近二十年的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被党中央提上了重要日程,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重要改革任务来抓。文章开篇介绍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国内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交通执法管理相关研究为切入点,阐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虽然是我国特有的机构改革,但也与现代公共管理经典理论具有高度契合之处。通过界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概念,回顾我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展历程,之后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研究对象,对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效和改革实践情况展开分析。在文章核心章节部分,通过探究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尚存的问题和成因,同时为发现更加适合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改革的对策,选取了重庆市、杭州市、沈阳市三个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案件进行剖析,总结三地改革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以期获得对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益参考。文章最后部分,在分析改革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和改革实践案例有益经验,从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身份、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打造升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以及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解决对策。
郭家宏[3](2021)在《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务员考录作为公共人事管理的首要环节及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性将直接影响行政部门后续人事工作的开展,而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能够为公务员考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因此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科学运用至关重要。本文以各级行政机关部门及其职位的类型划分为基础,通过对2009年至2020年间中央国家机关及各省级行政单位的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情形进行汇总分析,分别从部门类型、职位类型、地域差异等角度出发总结相应的专业标准限定情形和规律,发现虽然我国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水平整体上有所提升,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地区专业标准运用针对性仍有待提高,专业标准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随意性,不同地区间专业标准运用效度差异明显等,应从明确专业标准运用依据、规范专业标准运用限度以及继续提升专业标准运用规范性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针对性和规范性,提升专业标准运用效度从而保证人-职匹配的实现。
韦聪聪[4](2021)在《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政府组织的管理功能日益凸显,一方面,行政裁量权随着国家的壮大而扩充,另一方面,行政裁量权的扩张所带来的现实问题使得国家不得不制定更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制。当行政法律规范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时,行政裁量权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扩大。现代行政法便是在这样的关系中推进和发展的。如果我们以现实的视角再去回顾过往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方式,其中便会发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值得改进的地方。一直以来,将行政裁量权予以科学、合理地规制,净化行政队伍,从而改善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减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既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学者们渴望通过探讨研究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所达到的理想状态,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追求。基于上述问题,本文首先从界定行政裁量权的概念出发,分别介绍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代表国家以及我国代表学者对行政裁量权概念的界定,对此本文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由此引出行政裁量权的三大特征,即法定性、普遍性、选择性。接着本文对行政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解释,充分体现了其具有的重要价值和学术地位;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运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即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具体表现为显失公正、选择性地消极执法、越权执法),行政裁量基准不一(具体表现为不确定性概念理解不统一、制定主体过于多元化、制定基准内容交叉繁杂),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尚不完备(具体表现为司法审查范围狭窄、司法审查强度尚有欠缺);接着,本文进一步介绍了国外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经验,通过阐述德国的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司法审查模式,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越权无效原则、合理性原则,总结了一些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和启示;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行政裁量权运行现状中相关问题的具体对策,即通过内部规制和外部规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通过重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内容统一行政裁量基准,通过适当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和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强度完善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力求为科学规范、合理运用行政裁量权提供思路和方向。
苏芹[5](2021)在《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文中提出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推行,我国公务员考录中考录标准运用的有效性、科学性、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但通过在公务员考试网上,搜集2009年至202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省级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中央直选及其垂直管理部门和省直及其垂直管理部门为研究对象,发现公务员考录标准运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绝对化、不规范、针对性不突出的问题,同时中央和地方、各地区之间公务员考录标准运用差异化不断彰显,尤其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所带来的地区间差异的表现极为明显。故而,本文按照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将公务员考录公告中的职位区分为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进一步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直公务员考录在三种职位类型中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情形,提出要科学把握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这一形式标准的实质,明确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标准,提升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协调性、系统性、有效性,实现公务员考录人职匹配与队伍结构优化。
应付全[6](2020)在《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以QT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整合监管职能推进综合执法背景下,我国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如对行政执法理念、原则的理解和把握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自由裁量的适当性、行政指导的普遍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所承受的风险压力与日俱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点。因此,正确认识和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是市场监管领域重要研究课题。在研读和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的相关文献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主要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人员主观违规执法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损害了社会或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后果。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具体有行政许可风险、行政处罚风险和行政检查风险,它们都具有发生概率大、社会影响广、关联程度高的特点。近年来,QT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由人员和权责的重组,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重塑了执法组织架构,建立了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基层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了立案及案件管辖权限,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探索所中队模式不断优化基层行政执法模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这几年的职能融合中,仍存在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执法队伍人员总量相对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和构成不够合理,大大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水平与质量,是执法风险的主要内因。二是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整合后的权责体系仍然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缺乏科学的保障机制、监管方式信息化不足,这四大问题是在市场监管改革中发生的阶段性问题,是造成风险产生的内部客观原因。三是执法环境影响执法效率,法律制度环境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仍有影响、风险应对体系不完善则是很重要的外部因素。因此防范执法风险,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执法规范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多层级同时进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厘清职责,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完善内部监督并引进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建立健全考核和奖励机制,让执法人员安心工作;跟上科技发展,改进执法技术,实现靶向监管。二要完善自身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创新协作机制,将其他部门人员力量充实到基层执法力量中进行联合执法,解决人员少的问题;通过改进培训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克服本领恐慌;进一步调整人员结构,精局强所的理念,将年轻干部充实到一线执法岗位。三要完善执法环境,实现联防联控。国家层面及时更新相关法律,避免执法漏洞;执法部门要树立执法权威,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同时加强大众的法律意识;优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体系,防范因职业打假人引发的舆情风险。
李萌[7](2020)在《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执法部门之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我国文化市场的执法工作,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弘扬。目前我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研究中,较大一部分是对文化市场执法改革和执法机制体制的研究,很少有结合中心城区的文化市场执法现状来进行的研究,而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研究更是一片空白,本文的研究可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本文以泰安市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主体工作满意度偏低、职业认同感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执法依据的法律层次低、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执法过程中执法效率偏低、执法效果差,法律法规普及不到位等问题,并从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存在缺陷、文化市场执法能力建设不足及文化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三个方面追溯问题产生原因,结合笔者一线执法经验从加强法制建设、创新执法模式和深化执法改革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对策。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改善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状况,同时为其他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性经验。
陈慧[8](2020)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十九大明确提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保护生态环境要始终保持对打击污染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让法律长出“钢牙利齿”,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绝不姑息。生态美好是最大的美好,美好的生态需要有力的法治来保障。实践中,检察监督权常常受到环境行政权挤压和干涉,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环境“两法”衔接)严重“断裂”,监督失灵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文在环境“两法”衔接问题研究基础上,以检察监督为切入点,进行详细阐述。笔者从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的创新点。第二部分,基础理论。具体共分为三小节:一是环境“两法”衔接概述;二是对环境“两法”衔接运作模式分析;三是对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四种理论探析。第三部分,笔者从收集的环境“两法”衔接典型案例、司法实践现状公布的数据,对案例和数据进行重点分析。通过研究找出衔接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成因分析。第四部分,梳理国外对环境“两法”衔接中检察监督相关规定,通过对立法及实践的研究,借鉴有益成果。第五部分,从三个方面提出对环境“两法”衔接完善的对策和建议:第一,检察机关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第二,建议完善移送检察监督、追诉监督;第三,完善环境“两法”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工作制度。对环境“两法”衔接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环境“两法”衔接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实现环境保护案件移送顺畅,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权益。
游尚志[9](2020)在《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交通运输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水平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缩影,是体现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元素。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顺德区经济蓬勃发展和科技进步,带动交通运输产业推进,社会车辆数量大幅提升,新业态不断涌现,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考验。本文首先介绍了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研究背景,点明研究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研究意义,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研究趋势,提出研究内容及目的,并归纳相关概念及理论,包括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的概念,以及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搭建研究理论框架。顺德区镇两级作为政策的执行者,是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本文选择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下简称顺德区环运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作为研究对象,以案例分析法开展研究工作,对大部制改革后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措施和执法成效等基本面进行介绍,结合对执法人员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的调查成果,探究出当中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依据不足、部门沟通困难、执法体制紊乱等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得出问题形成原因有执法保障不足、法律法规建设存在滞后性、缺乏协作机制、机构改革不到位,然后借鉴珠海市、桂林市、临沂市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验,最后提出完善当前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措施,主要通过以下四方面: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规建设、加强多元主体协作参与执法和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
屈云娟[10](2020)在《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各方面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敏感案(事)件类型愈发复杂多样。公安机关由于其常处在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一线,需要以强制力实现国家意志等自身特点,受关注度极高。全媒体时代信息科技使新闻媒体与普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更为畅达。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的有效应对,一方面可以使涉警舆情所反映的群众关切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也对公安机关工作效能和国家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推动作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民日常生活关联重大,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职工、辅警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个人行为中稍有不慎,便极易引发全媒体时代舆论场关注,形成涉警网络舆论舆情,负面舆情若不能有效进行应对,势必“民意”难平,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极其严重。近年随着全媒体时代到来,涉警舆情形成与发展已经极大消除了地域边界,J市是华北地区一个普通的三线城市,普通城市舆情应对研究更具有普适性价值和研究意义。目前很多学者对舆情应对已经有了较多的研究,但是涉警舆情应对研究相对较少。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全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的形成与生命周期、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及其应对产生的影响、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现状进行了阐述,运用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公共危机管理中生命周期理论等理论,对J市在应对中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在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优化对策与建议。希望通过该研究,给J市公安机关提升全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提供有效帮助,为提升J市公安机关队伍形象,提升J市政府公信力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二、行政执法的原则和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执法的原则和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四)本文的研究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创新点 |
二、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理论分析 |
(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价值分析 |
1.正义价值的追求 |
2.评估可以有效展示现状 |
3.评估能促进问题改进 |
4.评估能完善立法 |
(二)制约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关联性因素分析 |
1.法律本身 |
2.执法理念 |
3.执法主体 |
4.经费投入 |
5.外部环境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及构成 |
1.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分析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概念分析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构成 |
(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 |
1.法律实施效果评估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分析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体系的构造 |
(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模式的选择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国家主导型评估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社会主导型评估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国家与社会联动型评估 |
(二)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客体 |
1.评估对象的范围 |
2.选定有效的评估对象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标准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合法性标准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合理性标准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技术性标准 |
(四)设定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指标的原则 |
1.关注林业行政执法目的 |
2.突出评估重点 |
3.评估指标量化 |
(五)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维度及指标 |
1.基础维度 |
2.延伸维度 |
3.社会评价维度 |
4.支持保障维度 |
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关键环节 |
(一)林业执法依据评估 |
1.执法依据的实施状况 |
2.执法依据中存在的问题 |
(二)林业执法体制评估 |
1.林业执法体制的现状 |
2.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三)林业执法监督评估 |
1.执法监督的实施状况 |
2.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五、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结果的运用:约束性条件及提升对策 |
(一)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法治化 |
1.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立法 |
2.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
(二)林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化 |
1.完善相关程序立法 |
2.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程序 |
(三)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 |
1.强化纠错问责机制 |
2.完善内外部监督 |
3.全面铺开林长制 |
研究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现有研究不足之处 |
(三)研究主要内容及思路 |
1.研究主要内容 |
2.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1.访谈法 |
2.案例分析法 |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研究 |
(一)相关概念解析 |
1.交通运输 |
2.综合行政执法 |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1.整体性治理理论 |
2.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大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实践及现状分析 |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历程回顾 |
1.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阶段 |
2.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阶段 |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阶段 |
(二)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 |
1.大连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现状 |
2.大连市交通运输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实践 |
3.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 |
4.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基本情况 |
(三)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
1.明确了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监管职责 |
2.推动了执法力量的下沉 |
3.整合了交通运输执法职责和队伍 |
4.精简规范了执法事项 |
(四)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实证研究分析 |
1.访谈提纲设计 |
2.访谈过程 |
3.访谈结果分析 |
4.访谈总结 |
四、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问题 |
1.执法主体资格缺失 |
2.执法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矛盾突出 |
3.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
4.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 |
5.跨部门协作效率低 |
(二)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1.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不及时 |
2.人员编制规范政策出台不及时 |
3.机构设置不合理 |
4.执法信息化建设保障不足 |
5.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 |
五、其他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经验借鉴 |
(一)重庆市实行高速公路集中统一执法 |
(二)杭州市执法机构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
(三)沈阳市明确执法队机构性质 |
六、深化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对策 |
(一)修订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
1.及时修订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
2.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
(二)明确机构性质和规范人员编制身份 |
1.明确执法队性质 |
2.规范执法人员编制身份 |
(三)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
1.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
2.不断优化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
(四)打造升级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
1.整合搭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
2.加大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 |
(五)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
1.建立健全执法协作制度 |
2.继续深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致谢 |
(3)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一)我国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研究 |
(二)我国公务员考录其他标准运用研究 |
(三)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研究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综述总结 |
(一)研究趋势分析 |
(二)研究内容分析 |
(三)研究不足 |
五、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及其功能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界定 |
一、考录标准界定 |
二、招考标准界定 |
三、专业标准界定 |
四、专业标准运用界定 |
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原则 |
一、法制化原则 |
二、人-职匹配原则 |
三、公平性原则 |
第三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的功能 |
一、专业标准运用保证了公务员考录人-职匹配的实现 |
二、专业标准运用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的实现 |
三、专业标准运用保证了公务员考录公平性的实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2009 年至2020 年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总体情形分析 |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总体情形 |
二、各省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分析 |
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与学历标准运用关联性分析 |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与学历标准关联性分析 |
二、各省公务员专业标准与学历标准关联性分析 |
第三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
一、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理性化不断提升 |
二、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差异性得以彰显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专业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 |
二、专业标准运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完善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对策分析 |
一、明确专业标准运用依据 |
二、规范专业标准运用限度 |
三、提升专业标准运用规范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4)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行政裁量权概述 |
2.1 行政裁量权的概念 |
2.1.1 国外行政裁量权概念的发展和演变 |
2.1.2 国内学者对行政裁量权概念的界定 |
2.1.3 本文对行政裁量权概念的界定 |
2.2 行政裁量权的特征 |
2.2.1 法定性 |
2.2.2 普遍性 |
2.2.3 选择性 |
2.3 行政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行政裁量权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 |
3.1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裁量权 |
3.1.1 显失公正 |
3.1.2 选择性地消极执法 |
3.1.3 越权执法 |
3.2 行政裁量基准不一 |
3.2.1 不确定性概念理解不统一 |
3.2.2 制定主体过于多元化 |
3.2.3 制定基准内容交叉繁杂 |
3.3 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尚不完备 |
3.3.1 司法审查范围狭窄 |
3.3.2 司法审查强度尚有欠缺 |
3.4 本章小结 |
4 国外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经验及启示 |
4.1 德国 |
4.1.1 德国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经验 |
4.1.2 德国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4.2 英国 |
4.2.1 英国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经验 |
4.2.2 英国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4.3 本章小结 |
5 行政裁量权法律规制的对策 |
5.1 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
5.1.1 行政裁量权的内部规制 |
5.1.2 行政裁量权的外部规制 |
5.2 统一行政裁量基准 |
5.2.1 重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 |
5.2.2 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内容 |
5.3 完善行政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 |
5.3.1 适当扩大司法审查范围 |
5.3.2 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强度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5)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简要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及其功能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界定 |
一、考录标准和招考标准界定 |
二、工作经历标准界定 |
三、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界定 |
四、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内容 |
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原则 |
一、与制度法规相一致原则 |
二、与职位诉求相一致原则 |
三、公平性原则 |
第三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功能 |
一、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保证人职匹配性 |
二、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保证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 |
三、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保证公务员考录公平性 |
四、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促进公务员培养 |
第四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互动性 |
一、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与专业标准运用的契合性 |
二、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与年龄标准的契合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2009至2020 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分析 |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 |
二、各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 |
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
一、理性化程度不断提升 |
二、差异性不断彰显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工作经历标准运用问题及对策分析 |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存在一定随意性 |
二、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一定程度上绝对化 |
三、工作经历标准运用针对性不够突出 |
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问题成因分析 |
一、对工作经历标准本质认识存在误区 |
二、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标准缺乏 |
三、工作经历标准运用规范性缺失 |
第三节 完善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对策分析 |
一、科学把握工作经历标准的本质 |
二、明确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标准 |
三、提升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协调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以QT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成果总结 |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第2章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风险概述 |
2.1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的概念 |
2.2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风险 |
2.2.1 行政许可风险 |
2.2.2 行政处罚风险 |
2.2.3 行政检查风险 |
2.3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风险的特点 |
2.3.1 发生概率大 |
2.3.2 社会影响广 |
2.3.3 关联程度高 |
第3章 QT县防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分析 |
3.1 近几年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 |
3.1.1 重塑执法组织架构 |
3.1.2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
3.1.3 提高干部执法能力水平 |
3.2 目前防范风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
3.2.1 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
3.2.2 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 |
3.2.3 执法环境影响执法效率 |
第4章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对策 |
4.1 建立健全制度,实行规范化执法 |
4.1.1 厘清职责,强化部门协作 |
4.1.2 健全制度,实现全面监督 |
4.1.3 改变理念,完善激励机制 |
4.1.4 改进技术,实行靶向监管 |
4.2 完善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
4.2.1 融合多方力量,扩充基层执法力量 |
4.2.2 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
4.2.3 调整人员结构,实现执法人员年轻化 |
4.3 完善执法环境,实现联防联控 |
4.3.1 完善法律体系,夯实执法基础 |
4.3.2 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执法权威 |
4.3.3 优化应对体系,防范舆情风险 |
第5章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4 研究框架 |
0.5 创新与不足 |
1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相关概念及理论 |
1.1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相关概念 |
1.1.1 文化市场 |
1.1.2 行政执法 |
1.1.3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 |
1.2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相关理论 |
1.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1.2.2 政府规制理论 |
2 泰山区文化市场发展及行政执法概况 |
2.1 泰山区文化市场发展情况 |
2.1.1 泰山区文化市场现状 |
2.1.2 泰山区文化市场特点 |
2.2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概况 |
2.2.1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架构 |
2.2.2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重点 |
2.2.3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工作方法 |
2.2.4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成效 |
3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问卷设计及发放 |
3.2 泰山区文化市场执法存在的问题 |
3.2.1 执法主体方面的问题 |
3.2.2 执法依据方面的问题 |
3.2.3 执法过程方面的问题 |
3.2.4 法规普及方面的问题 |
3.3 泰山区文化市场执法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
3.3.2 文化市场执法能力存在不足 |
3.3.3 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
4 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完善对策 |
4.1 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 |
4.1.1 健全文化市场制度体系 |
4.1.2 做好法律教育和宣传工作 |
4.1.3 提升文化市场法制化行政执法能力 |
4.2 创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模式 |
4.2.1 转移行政执法重点 |
4.2.2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
4.2.3 整合执法工作资源 |
4.3 深化文化市场执法改革 |
4.3.1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
4.3.2 改进执法机构设置 |
4.3.3 完善工作考评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文献检索概况 |
1.3.2 国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研究 |
1.3.3 国内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理论研究 |
1.3.4 国内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分析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数据分析法 |
1.4.4 比较分析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础理论 |
2.1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缘由 |
2.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运作模式 |
2.2.1 行政牵头主导运作模式 |
2.2.2 司法审查主导运作模式 |
2.3 检察监督职能的性质 |
2.3.1 司法权说 |
2.3.2 行政权说 |
2.3.3 法律监督权说 |
2.3.4 双重属性说 |
3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衔接问题分析 |
3.1 检察机关环境监督规范样态分析 |
3.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典型案例 |
3.3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践考察 |
3.3.1 内蒙古 |
3.3.2 河北省 |
3.3.3 江西省 |
3.3.4 珠海市 |
3.4 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的问题 |
3.4.1 移送当中监督困难 |
3.4.2 立案追诉监督失灵 |
3.4.3 起诉环节监督失效 |
3.5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成因 |
3.5.1 监督范围狭窄 |
3.5.2 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刚性约束 |
3.5.3 专业人才配备不足 |
4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域外经验及借鉴 |
4.1 俄罗斯 |
4.2 巴西 |
4.3 美国 |
4.4 德国 |
4.5 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的对策 |
5.1 坚持基本原则 |
5.1.1 依法监督原则 |
5.1.2 及时监督原则 |
5.1.3 有限监督原则 |
5.1.4 惩处与预防相结合原则 |
5.2 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机制 |
5.2.1 优化移送环节的监督机制 |
5.2.2 追诉环节监督 |
5.2.3 设立专门监督机构 |
5.2.4 构建多元监督体系 |
5.3 完善衔接工作制度 |
5.3.1 完善信息移送和报备工作 |
5.3.2 相互沟通协作 |
5.3.3 风险评估 |
5.3.4 提前介入 |
5.3.5 考核评价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文献综述 |
2、国外文献综述 |
3、文献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四)研究对象及方法 |
1、研究对象 |
2、研究方法 |
(五)研究内容、目的及创新之处 |
1、研究内容 |
2、研究目的 |
3、创新之处 |
一、基本概念界定、基础理论概述及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行政执法 |
2、交通运输 |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概述 |
(二)基础理论概述 |
1、整体治理理论 |
2、协同治理理论 |
二、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
(一)顺德区城市现状 |
1、顺德区城市面貌 |
2、顺德区经济实力 |
3、顺德区交通状况 |
(二)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框架 |
1、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概括 |
2、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 |
3、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对象 |
4、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内容 |
(三)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措施 |
1、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动 |
2、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
3、非现场执法科技建设 |
4、执法案件年度考评制度 |
(四)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成效 |
1、执法重心下移 |
2、执法效能提升 |
3、执法经费保障 |
4、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三、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查 |
1、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
2、调查的初步结论 |
3、访谈提纲 |
(二)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存在问题 |
1、执法力量薄弱 |
2、执法依据不足 |
3、部门沟通困难 |
4、执法体制紊乱 |
(三)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执法保障不足 |
2、法律法规建设存在滞后性 |
3、缺乏协作机制 |
4、机构改革不到位 |
四、国内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经验借鉴 |
(一)国内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验 |
1、珠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验 |
2、桂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验 |
3、临沂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经验 |
(二)对顺德区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借鉴 |
1、组建综合执法主体 |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3、开展多元主体执法 |
4、实施垂直管理模式 |
五、完善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对策 |
(一)完善执法队伍保障机制 |
1、完善执法人员录用及退出制度 |
2、强化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 |
3、加强执法保障 |
(二)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规建设 |
1、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
2、完善法规建设 |
3、规范处罚裁量权 |
(三)加强多元主体协作参与执法 |
1、行政执法决策参与 |
2、行政执法活动参与 |
3、行政执法监督参与 |
(四)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 |
1、机构改革前充分调研 |
2、理顺区镇两级执法分工 |
3、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2.3 研究现状评述 |
0.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0.3.1 研究方法 |
0.3.2 研究思路 |
0.4 论文创新点及难点 |
0.4.1 论文创新点 |
0.4.2 论文难点 |
1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 |
1.1.1 全媒体时代 |
1.1.2 涉警网络舆情 |
1.1.3 涉警网络舆情应对 |
1.2 相关理论 |
1.2.1 沉默的螺旋理论 |
1.2.2 公共危机管理生命周期理论 |
2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及其应对的影响 |
2.1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产生的影响 |
2.1.1 发声门槛降低 |
2.1.2 传播信息更便捷 |
2.1.3 各类炒作盛行 |
2.1.4 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斗争掺杂其中 |
2.1.5 影响波及范围更扩大 |
2.2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产生的影响 |
2.2.1 亟需更有效应对 |
2.2.2 对舆论传播“把关”变难 |
2.2.3 对应对队伍专业素质要求更高 |
2.2.4 永久在线要求应对更经得起时间检验 |
2.2.5 处置更需“法、理、情”统一 |
3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概述 |
3.1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类型 |
3.1.1 行政事项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2 队伍建设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3 重大案件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4 执法争议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5 其他敏感事件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2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现状 |
3.2.1 组织架构与保障 |
3.2.2 应对体系与流程 |
3.2.3 典型案例 |
4 全媒体时代J市公安机关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4.1 全媒体时代J市公安机关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
4.1.1 舆情应对过于“官方”不亲民 |
4.1.2 舆情应对媒介素养低 |
4.1.3 舆情潜伏期预警疏导水平不足 |
4.1.4 舆情爆发期反应迟缓管控不力 |
4.1.5 舆情发展期引导力欠缺 |
4.1.6 舆情消解期警示意义挖掘不够 |
4.2 存在问题之原因分析 |
4.2.1 对应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
4.2.2 应对体系不健全 |
4.2.3 应对机制不能与时俱进 |
5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优化对策与建议 |
5.1 贯彻一盘棋应对理念 |
5.1.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 |
5.1.2 加强自身建设减少风险 |
5.2 完善应对体系 |
5.2.1 加强组织建设盘活应对体系 |
5.2.2 加强保障力度支撑应对体系 |
5.2.3 强化总结反馈机制形成体系闭环 |
5.3 健全应对机制 |
5.3.1 与传播格局相结合建全应对机制 |
5.3.2 与生命周期相结合建全应对机制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行政执法的原则和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D]. 王延阳.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2]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徐林.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3]公务员考录专业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D]. 郭家宏.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韦聪聪.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5]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分析 ——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D]. 苏芹.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6]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以QT县为例[D]. 应付全.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7]泰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 李萌.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8]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D]. 陈慧.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06)
- [9]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游尚志.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7)
- [10]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D]. 屈云娟.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