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IDC市场商家扫描(论文文献综述)
钟明华[1](2021)在《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移动支付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深度融合的产物,也是社会消费需求升级作用的结果。作为基础性商业设施,移动支付可以极大提升整个经济社会的商业交易效率;作为重要的技术赋能手段,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极大地助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当前,能否对移动支付发展实践进行系统理论地归纳总结,放大有利于移动支付发展的因子,疏通不利于移动支付发展的堵点,对维持移动支付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理论联系实际,以移动支付产业的理论分析为基础,围绕移动支付快速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展开分析,主要着力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移动支付领域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商业模式?移动支付快速发展对于货币、消费需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移动支付产业自身发展的宏微观因素有哪些?以这些具体问题为导向展开定性与定量分析,并围绕如何抓住移动支付技术新趋势,加快推动我国移动支付产业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构建了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移动支付领域商业模式。移动支付是一种创新型商业模式,而当前关于这种模式的定性分析较多,而具体分析移动支付市场主体间博弈发展的研究不多,尤其是前沿研究较少。虽然也有学者基于博弈理论对移动支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其假设多局限于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卡公司两类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如今随着以支付宝、腾讯金融等为代表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崛起为移动支付市场的头部平台,这就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综合研究金融机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三类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逻辑。基于此,论文将数理模型引入移动支付三方参与主体的博弈分析之中,并将共享资源、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分配系数、资源吸收利用能力系数、背离收益、单独研发收益、罚金等系数纳入博弈模型之中,求解三方博弈最优解。第二,构建计量模型分别分析了移动支付与货币及消费之间的关系。当前关于移动支付的实证论文相对较少,而分析移动支付与货币、消费关系的论文就更加稀缺。论文从国家宏观层面和家庭微观层面两个维度分析移动支付的发展对现金支付、消费偏好产生的影响,一方面研究移动支付与货币之间的关系,基于宏观时间序列数据,检验了移动支付与货币乘数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移动支付可以使得广义货币乘数变大;并基于宏观时间序列数据分析移动支付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发现移动支付与居民消费存在协整关系,能够促进居民消费的增长;另一方面,基于微观家庭数据,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了移动支付对家庭货币需求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年龄、教育、城乡、区域、城市等因素在两者关系中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了移动支付与家庭消费水平和家庭消费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金融素质对移动支付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第三,构建量化分析模型研究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通过文献资料梳理发现,当前关于移动支付影响因素的分析多为定性研究,且现有文献还没有关于移动支付产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有鉴于此,一方面,从宏观视角出发,综合采用知名咨询机构关于移动支付的统计数据作为论文被解释变量,并通过误差修正模型(ECM)定量研究了经济发展水平、线上支付场景、线下支付场景、硬件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水平、市场化发展水平、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等宏观变量对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从微观视角出发,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双向固定效应模型(TWFE)定量研究了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等三类变量对我国家庭移动支付使用情况的影响。第四,提出了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移动支付本身兼具商业属性和技术属性,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支付方式,可以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体验升级,对提升整个经济社会的组织运行效率作用极大;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赋能手段,需要高度重视技术的优化升级,要始终在技术上引领潮流,并深度融入于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中,实现裂变式发展,这也符合金融“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基于此,论文依据对移动支付产业的理论分析、实证检验以及技术分析,并充分结合移动支付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从“细分市场优化移动支付产业结构、增强移动支付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移动支付应用与实体经济融合”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Ivan Sarafanov[2](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吴煜[3](2020)在《大数据背景下B公司营销策略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大数据产业在中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且大数据技术对于其他产业场景的应用,使得很多传统产业的经营业态与发展模式都出现了明显的转变。但由于很多企业无法掌握大数据技术,只能委托新兴的大数据企业进行精准获客,解决精准营销的问题。因此,本文以B公司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获客的方案为例,在对B公司的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以及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获客案例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同时也在研究B公司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获客的营销环境的基础上,分析了B公司使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营销策略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本文研究发现:首先,本文分析了B公司通过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获客的营销环境,认为国家与地方政府对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宣传,经济发展中企业的转型需要,社会各界对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认可,大数据技术自身与配套设备的发展,以及B公司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现有的成功案例等,为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实施精准获客策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B公司的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也需要面对大数据行业中较强的竞争,尤其是其他同类型企业的替代产品。但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自身具备的优势,以及良好的外部机会,还是能够保证其为B公司可以设计良好的精准获客方案。其次,本文分析了B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获客的营销策略,认为通过大数据技术的数据分析与模型分析,B公司精准获客的主要目标市场应为位于一二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的各行业的中小规模商户,市场定位为通过赠送免费的POS设备,或是免费更换POS设备的途径吸引市场消费者,并通过长期的客户手续费获取盈利,而营销策略则主要通过产品策略与价格策略实施,即针对不同细分市场商户的特征采取免费赠送POS设备、免费更换POS设备、降低POS设备费率的策略。再者,本文认为B公司应从制度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硬件保障、财务保障等方面实施对精准获客的保障措施。
田维琳[4](2020)在《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大数据技术与人们生产和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社会公众方方面面的信息正在不断的以数据的形式被采集、归类和分析,成为体积庞大且容量仍然不断快速增长的大数据的一部分。大数据技术的产生、发展和运用必然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而大数据时代的人类社会交往也必然伴随着一种新型的伦理——大数据伦理——的产生。由于大数据技术发展发展较快,相应的伦理规范相对滞后,由此产生了种种大数据运用中的伦理失范现象。大数据伦理失范现象的产生有着技术、经济、法律等各种复杂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们对大数据伦理这种新型伦理的自觉意识不够。大数据伦理意识就是人们关于大数据技术运用全过程的规范意识。人们的日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自觉不自觉地都会受到自身意识的影响和调控,同样,人们的大数据伦理意识也会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直接关系到大数据技术发展的进程,而且深刻影响网络时代人们的社会交往,因此研究大数据伦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实际意义。本文从大数据伦理失范行为的现象出发,着重分析了各种成因中大数据伦理意识这一主要因素。在对一些相关基本概念探讨的基础上,对大数据伦理、大数据伦理意识等既做了理论内容上的概括,又做了结构层次上的分析。本文比较系统地阐释了伦理意识的概念,认为伦理意识具有知、情、意三个方面的层次结构,这为大数据伦理意识的探讨提供了理论逻辑脉络。据此,本文在借鉴学界对伦理、伦理意识等概念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大数据伦理意识概念的内涵,详细总结了大数据伦理意识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七个方面的特征。从上述基本思路出发,结合大数据伦理意识的知、情、意的层次结构,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技术运用中其伦理意识在这三种不同层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及成因。思想政治教育(学)可以说是一门应用型学科,本文立足于本学科特征,在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培育方面做了比较深入和全面的探讨,提出了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几项主要原则、培育的三种路径和七种具体方式。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在国内较早对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进行研究,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内容结构、层次特征和培育思路。人们的伦理意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化,大数据伦理和大数据伦理意识是伴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社会运用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而尚未得以充分研究。本文提出的有关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路径和方法,不仅对增强公众对大数据伦理的自觉意识,也将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视阈的拓展和实际工作的有效展开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黄绍芬[5](2019)在《基于泛在网的KL卫浴公司竞争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消费者对智能产品较为追捧,行业标准使得智能卫浴与智能家电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6月,KL公司发布了可实现物物控制的KN系列产品,产品行业领先。发布会结束后的第三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九项智能家电标准。智能卫浴和智能家电之间互联互通,是将两个行业的产品进行融合。如能采用IT技术手段提供附加服务,这将使两个行业受益。通过智能家居、智慧家居、智能家电等关键字,查阅有关的IT技术行业的研究文献。最终发现,未来家庭环境下存在一个泛在网,目前的IT技术基本可实现。通过对KL公司运营状况进行盘点,采用PEST分析对宏观环境进行分析,采用战略群组理论与行业竞争分析剖析智能家居互联平台和智慧家居的竞争格局。最终确定,KL公司未来实施智慧家居策略。结合公司现状、宏观环境分析的结论和家电行业情况等信息,对KL公司开展智慧家居业务提出了三大竞争策略和三大保障措施。其中,竞争策略有:在国内一线城市成立智慧家居子公司、建设智慧家居平台和开展与房地产商为代表的伙伴深度合作;保障措施有:创新性的企业文化、实施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智慧家居的资金保障。本文在探索过程中发现,该策略与公司使命吻合,该策略可以带动相关企业的现有业务发展,该策略可充分运用数据提供智慧的、高品质的居家管理服务。
程再荣[6](2018)在《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的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是近年来共享服务在财务管理领域里的一种创新应用,是一种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它依托强大的信息系统,将集团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对企业各分部或各业务单元的相关会计作业,比如费用支出审批、资金支付等重复性业务操作进行集中,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式进行处理,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最终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财务共享服务正以席卷全球之势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跨国公司之间被实践和推广。V集团公司在国内外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同质化和重复性业务多、信息化基础好,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人员,在集团公司组织变革的战略要求推动下,V集团公司财务部也开始尝试建立和实施集团财务共享服务。本文通过对共享服务及财务共享服务的研究,将学习曲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范围经济理论及协同效应理论作为建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理论指导,并通过对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历程的介绍,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指出了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然后,将本文采用的财务共享服务的四个理论作为指导,对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给出了优化方案。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定性分析法。首先,通过文献资料的研究掌握财务共享服务的相关理论和国内外企业实践的现状,其次,经过对不同企业实践情况的对比分析,发现共性、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向,最后,运用演绎法将其运用到V集团公司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之中,通过对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情况的研究,主要是为了优化和解决V集团公司目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中存在的不足,通过研究成果推动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不断发展和完善,也为其他企业实施财务共享服务少走弯路提供一些借鉴。
郭建丰[7](2018)在《G公司基于底层一体化的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农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加快升级。农村电商平台成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三农的新方式,农村电商平台在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农业现代化推进、产业升级改造、扶贫攻坚及三农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中国各地经济和技术环境不同,各地商品和技术资源分散,各地基础资源参差不齐,存在差异化的业务和技术需求场景,各地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认识不一,各地技术人员匮乏等众多问题,呈现出各地农村电商平台缺乏顶层设计、软硬件重复投资、三农数据信息孤岛及技术服务能力和持续力薄弱等现象。G公司在三农服务中具有重要的行业地位,率先探索了基于底层一体化+三农服务的技术解决方案。本文分析我国农村电商平台技术管理现状,分析国家数据安全问题及网络基础设施情况,对全国农村电商平台软硬件重复建设及农村电商技术持续服务能力问题进行分析。本文通过底层一体化前台多样化的技术架构研究,从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应用服务(SaaS)、底层一体化对网络的管理、底层一体化对安全的管理、底层一体化对云资源的配置以及底层一体化前台多样化预计成果进行分析,最后在提高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给出合理化建议。G公司基于底层一体化前台多样化的技术研究,可将各地分散的IDC资源及技术资源整合,对三农行业数据、农民生产数据及个人消费数据进行整合,最终帮助农民生产生活,特色农产品上行,最终实现助农为农,同时解决消费者网上购买绿色优质农产品信息不对称、以假乱真及以次充好的现象,建立消费者正面积极的购买信心。本文对于改进G公司未来的技术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快G公司底层一体化私有云全国重要节点布局;二是各地技术资源整合及利用;三是提高各地电子商务技术运营及运维能力;四是培养农村电商技术人才。
陈运山[8](2018)在《面向城市管理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研究》文中提出城市人口猛增带来的“城市病”,给城市管理者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因而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变得不再可行。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城市,运用深度的城市信息化手段来实现城市管理方式变革,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成为了解决“城市病”和突破城市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政策鼓励各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特征不匹配等问题突出。智慧城市的建设除了需要热情,更需要匹配城市功能特征的顶层规划。如何根据城市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智慧城市功能模块,如何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可靠地满足城市管理应用需求,如何保证所设计的智慧城市系统最大可能地满足未来发展需求,是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设计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也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首先,对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和相关技术进行了研究,总结了智慧城市建设的通用框架和关键技术的应用。并且在对目标城市基本情况和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该地在城市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导出了目标城市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需求。基于此,展开了对目标城市的智慧城市功能体系设计,讨论了该系统对具体支撑应用的需求,并对系统用户规模进行了分析。然后,研究了基于TPC-C基准测试的服务器性能需求计算模型,结合系统用户规模测算了目标城市智慧应用系统的服务器性能需求,同时也对系统的存储容量和传输带宽需求进行了估算,以保证系统未来发展需求。此外,根据相应的设备配置需求,讨论了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和安全设备的选型和组网方案,并展示了该地智慧城市系统实际建设效果。
俞灵灵[9](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资本市场[10](2016)在《物联网的投资机会》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看好物联网的板块为:一是车联智能家居,核心标的为振芯科技、盛路通信、国脉科技和大唐电信;二是CDN及流量经昔,核心标的为荣信股份和网宿科技;三是石计算,核心标的为光环新网、高升控股、鹏博士和华星创业;四是信息安全及国产化,核心标的为长城电脑和中兴通讯;五是军工通信及专业通信,核心标的为海格通信、中海达、海能达和佳讯飞鸿。
二、国内IDC市场商家扫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内IDC市场商家扫描(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重要概念界定 |
2.1.1 移动支付 |
2.1.2 商业模式 |
2.2 移动支付研究综述 |
2.2.1 移动支付影响因素 |
2.2.2 移动支付业务模式 |
2.2.3 移动支付安全性 |
2.3 商业模式研究综述 |
2.3.1 商业模式组成要素 |
2.3.2 商业模式创新 |
2.3.3 商业模式类型 |
2.4 理论基础 |
2.4.1 博弈理论 |
2.4.2 价值网络理论 |
2.4.3 市场均衡理论 |
2.4.4 系统动力学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移动支付产业的经济学分析 |
3.1 移动支付系统的复杂性 |
3.1.1 有关复杂系统理论的研究 |
3.1.2 移动支付系统结构解析 |
3.1.3 移动支付的系统复杂性分析 |
3.2 移动支付的双边市场特性 |
3.2.1 双边市场理论研究 |
3.2.2 移动支付产业的双边市场判定 |
3.2.3 双边市场特性对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 |
3.3 移动支付的价值网络特性 |
3.3.1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的构建 |
3.3.2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的特征 |
3.3.3 价值网络特性对移动支付产业的作用 |
3.4 小结 |
第四章 移动支付产业商业模式研究 |
4.1 移动支付产业链的构成 |
4.2 移动支付的运营主体 |
4.2.1 以移动通信运营商为运营主体 |
4.2.2 以金融机构为运营主体 |
4.2.3 以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为运营主体 |
4.2.4 三个运营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 |
4.3 博弈论视角下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析 |
4.3.1 三方博弈模型 |
4.3.2 博弈模型的求解 |
4.3.3 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
4.3.4 博弈案例分析 |
4.4 价值网络视角下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析 |
4.4.1 价值网络各参与方价值 |
4.4.2 价值网络的价值来源 |
4.4.3 价值网络的价值形成过程 |
4.4.4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风险研究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移动支付的经济效应实证研究 |
5.1 相关文献回顾 |
5.1.1 移动支付与货币相关的文献综述 |
5.1.2 移动支付与消费相关的文献综述 |
5.2 实证研究思路和方法选择 |
5.3 移动支付对国家层面的经济效应研究 |
5.3.1 移动支付对货币乘数影响的研究 |
5.3.2 移动支付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 |
5.4 移动支付对家庭层面的经济效应研究 |
5.4.1 移动支付对家庭货币需求影响的研究 |
5.4.2 移动支付对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 |
5.5 小结 |
第六章 移动支付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6.1 相关文献回顾 |
6.2 实证研究思路和方法选择 |
6.3 基于宏观层面的实证研究 |
6.3.1 实证相关的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 |
6.3.2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3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
6.4 基于微观层面的研究 |
6.4.1 模型构建与实证方法及数据来源 |
6.4.2 实证相关的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 |
6.4.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移动支付技术研究 |
6.5.1 关键推动技术影响因素研究 |
6.5.2 技术决定论探究 |
6.5.3 技术风险研究 |
6.6 小结 |
第七章 移动支付发展趋势与对策建议 |
7.1 移动支付技术发展趋势 |
7.1.1 区块链移动支付 |
7.1.2 AI刷脸移动支付 |
7.1.3 指纹移动支付 |
7.1.4 可穿戴无线电移动支付 |
7.2 移动支付发展对策和建议 |
7.2.1 细分市场优化移动支付产业结构 |
7.2.2 增强创新水平紧密跟踪新技术 |
7.2.3 推动移动支付应用于实体经济 |
7.2.4 促进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融合 |
7.2.5 加强监管预防风险 |
7.3 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论文工作总结 |
8.2 下一步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大数据背景下B公司营销策略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大数据技术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研究 |
1.2.2 大数据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研究 |
1.2.3 大数据技术在企业市场营销的应用与问题研究 |
1.2.4 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市场营销分析方法与相关理论概述 |
2.1 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方法 |
2.2 SWOT分析方法 |
2.3 市场细分理论 |
2.4 4P营销理论 |
第三章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的案例概述 |
3.1 B公司大数据产品及营销部概述 |
3.2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概述 |
3.3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的案例概述 |
3.3.1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案例的背景概述 |
3.3.2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案例的方案概述 |
3.3.3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案例的数据安全概述 |
3.3.4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业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四章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的营销环境分析 |
4.1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宏观营销环境的PEST分析 |
4.1.1 政治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社会环境 |
4.1.4 技术环境 |
4.2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行业营销环境的五力模型分析 |
4.2.1 行业内同业竞争分析 |
4.2.2 潜在的新企业竞争分析 |
4.2.3 潜在的替代产品分析 |
4.2.4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分析 |
4.2.5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分析 |
4.3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的内部环境分析 |
4.3.1 部门定位 |
4.3.2 核心优势 |
4.3.3 组织架构 |
4.4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的SWOT分析 |
4.4.1 优势分析 |
4.4.2 劣势分析 |
4.4.3 机遇分析 |
4.4.4 威胁分析 |
4.4.5 SWOT矩阵分析 |
第五章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营销策略分析 |
5.1 STP分析 |
5.1.1 市场细分 |
5.1.2 目标市场 |
5.1.3 市场定位 |
5.2 营销策略分析 |
5.2.1 产品策略 |
5.2.2 价格策略 |
5.2.3 渠道策略 |
5.2.4 促销策略 |
第六章 B公司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客的营销保障措施分析 |
6.1 制度保障 |
6.2 人力资源保障 |
6.3 硬件保障 |
6.4 财务保障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网络伦理的研究 |
1.2.2 关于大数据伦理的研究 |
1.2.3 关于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的研究 |
1.2.4 关于现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 |
1.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2 研究方法 |
2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内涵和特征 |
2.1 主要概念概述 |
2.1.1 伦理和大数据伦理 |
2.1.2 伦理意识与大数据伦理意识 |
2.2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主要内容 |
2.2.1 隐私意识 |
2.2.2 所有权意识 |
2.2.3 名誉意识 |
2.2.4 监督意识 |
2.3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特征 |
2.3.1 存在方式的内隐性 |
2.3.2 意识主体的多元性 |
2.3.3 作用方式的复杂性 |
2.3.4 培育过程的长期性 |
2.3.5 意识形成的动态性 |
2.3.6 影响因素的多样性 |
2.3.7 涉及领域的广泛性 |
3 大数据伦理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后果和成因分析 |
3.1 大数据伦理意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1 认知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2 情感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3 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 |
3.2 危害后果 |
3.2.1 社会后果 |
3.2.2 个体性后果 |
3.3 成因分析 |
3.3.1 监管法规缺失 |
3.3.2 经济利益诱惑 |
3.3.3 大数据伦理教育缺位 |
3.3.4 技术自身的缺陷 |
4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原则、思路和方式 |
4.1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主要原则 |
4.1.1 自主性原则 |
4.1.2 公正性原则 |
4.1.3 普惠性原则 |
4.1.4 可持续发展原则 |
4.2 国内外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经验借鉴 |
4.2.1 国外的培育实践 |
4.2.2 中国当前实践 |
4.2.3 经验总结和评价 |
4.3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基本思路 |
4.3.1 从“灌输”到“启发” |
4.3.2 从“隐性”到“显性” |
4.3.3 从“分散”到“系统” |
4.4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主要方式 |
4.4.1 专业教育与伦理教育相结合 |
4.4.2 特定群体教育与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相结合 |
4.4.3 网络道德教育与现实道德教育相结合 |
4.4.4 数据技术与人文精神培育相结合 |
4.4.5 规范与构建相结合 |
4.4.6 道德感化与机制调控相结合 |
4.4.7 技术提升与创新管理相结合 |
5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创新点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基于泛在网的KL卫浴公司竞争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智慧家居 |
2.1.2 泛在网 |
2.1.3 物联网 |
2.1.4 战略群组 |
2.2 相关理论 |
2.2.1 合作博弈理论 |
2.2.2 五力模型与竞争策略理论 |
2.2.3 传感器网络、物联网和泛在网的关系 |
第3章 KL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 |
3.1 KL公司概况 |
3.2 公司内部运营状况 |
3.3 PEST分析 |
3.3.1 政治与法律因素分析 |
3.3.2 经济因素分析 |
3.3.3 社会因素分析 |
3.3.4 技术因素分析 |
3.4 行业竞争分析 |
3.4.1 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 |
3.4.2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3.4.3 替代品的替代能力 |
3.4.4 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
3.4.5 供应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
3.5 结论 |
第4章 KL公司发展智慧家居竞争策略 |
4.1 在国内一线城市成立智慧家居子公司 |
4.1.1 差别化的薪酬策略,利于新旧业务发展 |
4.1.2 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降低赋税 |
4.1.3 有利于股权融资及上市 |
4.1.4 国内一线城市成立公司 |
4.2 建设智慧家居平台 |
4.2.1 建设基于泛在网在家庭环境下应用的IT系统 |
4.2.2 建设互惠共赢的实物合作平台 |
4.2.3 建设互惠共赢的、互补的服务合作平台 |
4.3 开展与房地产商为代表的伙伴深度合作 |
4.3.1 利用全装修政策迅速打开市场 |
4.3.2 利用工程渠道拓展新业务 |
第5章 KL公司竞争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创新性的企业文化 |
5.2 实施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 |
5.3 公司发展智慧家居的资金保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国内外企业实践状况 |
1.3.1 国外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状况 |
1.3.2 国内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状况 |
1.4 研究方法及路线图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路线图 |
2. 共享服务概述及其理论基础 |
2.1 共享服务产生的背景及发展历史 |
2.1.1 共享服务产生的背景 |
2.1.2 共享服务发展的历史 |
2.2 共享服务的理论基础及本质 |
2.2.1 共享服务的理论基础 |
2.2.2 共享服务的本质 |
2.3 财务共享服务的理论基础 |
2.3.1 学习曲线理论 |
2.3.2. 规模经济理论 |
2.3.3 范围经济理论 |
2.3.4 协同效应理论 |
2.4 财务共享服务的实施条件 |
2.4.1 财务共享服务的适用范围 |
2.4.2 财务共享服务实施的必要条件 |
3.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现状分析 |
3.1 V集团公司介绍 |
3.2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历程 |
3.2.1 V集团公司BU区域共享财务部建设 |
3.2.2 V集团公司集团共享财务部建设 |
3.3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目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
3.3.1 组织结构存在缺陷 |
3.3.2 业务流程存在缺陷 |
3.3.3 信息系统存在缺陷 |
3.3.4 人员流失的问题 |
3.3.5 运营费用分摊不符合财税规定 |
3.3.6 部分业务效率不高 |
3.4.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的优化 |
4.1 优化的总体思路 |
4.2 优化的具体内容 |
4.2.1 组织结构的优化 |
4.2.2 业务流程的优化 |
4.2.3 信息系统的优化 |
4.2.4 人员流失问题的优化 |
4.2.5 运营费用分摊的优化 |
4.2.6 提高业务效率的优化 |
5. 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后预期的实施效果 |
5.1 岗位人数明显减少 |
5.2 工作效率显着提高 |
5.3 人员离职率大幅降低 |
5.4 预算管控成效显着 |
6.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研究结论 |
6.2 本文研究的不足 |
6.3 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G公司基于底层一体化的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学位论文数据集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4 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 |
2.2 国内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底层一体化前台多样化的技术服务管理框架 |
3.1 底层一体化总体设计框架 |
3.2 基础设施服务(IaaS) |
3.3 平台服务(PaaS) |
3.4 应用服务(SaaS) |
3.5 底层一体化对网络的管理 |
3.6 底层一体化对安全的管理 |
3.7 底层一体化对云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
3.8 底层一体化效益分析 |
第4章 G公司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问题 |
4.1 G公司全系统技术资源分散 |
4.2 各地差异化技术及需求对接 |
4.3 各地技术资产问题 |
4.4 各地技术人员能力问题 |
第5章 提高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 |
5.1 加快底层一体化私有云重要节点部署 |
5.2 各地技术资源整合及利用 |
5.3 提高各地技术运营及运维能力 |
5.4 培养农村电商技术人才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和导师简介 |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8)面向城市管理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注释表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建设现状 |
1.2.1 国外建设现状 |
1.2.2 国内建设现状 |
1.3 课题研究意义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背景技术介绍 |
2.1 物联网技术 |
2.1.1 物联网技术概述 |
2.1.2 物联网的技术架构 |
2.1.3 物联网的关键技术 |
2.2 云计算技术 |
2.3.1 云计算技术概述 |
2.3.2 云计算的关键技术 |
2.3.3 云计算的特点 |
2.3.4 云计算的部署模式 |
2.3.5 云计算的商业模式 |
2.3 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架构 |
2.3.1 感知层 |
2.3.2 网络层 |
2.3.3 服务层 |
2.3.4 应用层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面向城市管理的智慧城市需求分析 |
3.1 XX新区基本情况介绍 |
3.1.1 XX新区城市规划情况 |
3.1.2 XX新区的功能定位 |
3.1.3 XX新区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 XX新区智慧城市功能体系设计 |
3.2.1 XX新区智慧城市系统目标定位 |
3.2.2 XX新区智慧城市系统功能体系设计 |
3.2.4 XX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内容 |
3.3 XX新区智慧城市功能模块需求分析 |
3.3.1 智慧管井监控系统 |
3.3.2 城市规划及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
3.3.3 智慧XX新区APP系统 |
3.3.4 电子警察系统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XX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设计 |
4.1 XX新区智慧城市系统业务处理能力需求测算 |
4.1.1 服务器基准测试TPC-C体系介绍 |
4.1.2 基于TPC-C测试基准的服务器性能需求计算模型 |
4.1.3 XX新区智慧应用系统业务处理能力需求测算 |
4.2 XX新区智慧城市设备选型方案 |
4.2.1 XX新区智慧城市设备选型原则 |
4.2.2 服务器选型方案 |
4.2.3 存储设备选型 |
4.2.4 网络和安全设备选型 |
4.3 XX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方案 |
4.3.1 智慧管井监控管理系统 |
4.3.2 城市规划及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
4.3.3 智慧XX新区APP系统 |
4.3.4 电子警察系统 |
4.3.5 智慧云平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5.1 论文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9)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四、国内IDC市场商家扫描(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D]. 钟明华.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2]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3]大数据背景下B公司营销策略的案例研究[D]. 吴煜.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4]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D]. 田维琳.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5]基于泛在网的KL卫浴公司竞争策略研究[D]. 黄绍芬. 南昌大学, 2019(02)
- [6]V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营的优化研究[D]. 程再荣. 兰州交通大学, 2018(04)
- [7]G公司基于底层一体化的农村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管理研究[D]. 郭建丰. 北京化工大学, 2018(02)
- [8]面向城市管理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研究[D]. 陈运山. 重庆邮电大学, 2018(01)
- [9]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10]物联网的投资机会[J]. 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 2016(Z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