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经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条件(论文文献综述)
张晓霞[1](2020)在《列宁合作社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合作社理论初现于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并由一种美好的设想逐渐走向现实。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将合作社看做是引导小农经济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经济形式和组织载体。列宁在借鉴和继承前人合作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极大丰富和创新发展了合作社理论。这一理论成果的成熟完善紧随着俄国社会前进的步伐,经历从十月革命胜利到战时共产主义再到新经济政策时期的主要发展阶段,是对俄国合作经济的概括、总结和提升。列宁合作社思想内涵丰富,其思想的精华凝聚在他的晚年着作《论合作社》一文中,文中深刻阐明合作社是使农民感到简单易行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这一形式有效结合了私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充分体现出合作社组织形式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性质,并且列宁始终遵循俄国是落后小农国这一基本国情强调发展流通领域的合作,在坚持农民自愿参与、实行国家帮助原则,以及利用文化知识教育引导农民思想转变的过程中,促进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探索出小农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有效路径。今天重新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着作出发,结合我国合作化的具体实践,探究合作社思想的精神实质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由引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正文涵盖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列宁合作社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进行了深刻阐述,主要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合作社思想和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社思想两个方面入手,体现出列宁合作社思想形成的深厚理论基础。第二,主要阐述了列宁合作社思想的形成,从形成的背景以及形成所经历的四个阶段厘清了列宁合作社思想的发展历程。第三,主要介绍了列宁合作社思想的丰富内涵,从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鲜明特征进行了探究,并对列宁合作社思想在苏联的实践反思做了简单评述。第四,以列宁合作社思想的实践为切入点引入到我国合作社的发展实践。将合作社思想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转入到另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回顾了我国从建国后再到新时代合作社的具体实践和创新发展。第五,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出发,着重探究列宁合作社思想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价值和实践启示。
李攀[2](2019)在《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文中指出近代意义上的合作运动源于西方,却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9世纪初,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首先提出合作社的思想,并进行了实践探索。从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消费合作社成立至今,合作社的发展历经一个半世纪。在这一长期历史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对合作社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论断,成为指导合作社发展的科学指南。二十世纪初叶,在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之时,合作思想作为一种“救世”学说被引入中国,中华大地上各种政治势力、各类社会团体出于各自目的,曾试办过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国共产党与合作社渊源颇深,中共自诞生伊始就把发展合作社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问题的重要举措。1922年9月,毛泽东参与创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从此合作社的种子开始在各个革命根据地生根发芽,其中,中央苏区的消费合作社、陕甘宁边区的南区合作社是其典型代表,也是供销合作社的雏形。1950年7月,组建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全国的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社具体业务。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合作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那时起,6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走过了很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光辉的业绩,也经受了不少挫折。供销合作社因农而生、因农而兴,它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引导亿万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左”的观念的影响,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曾发生过多次改变,经营管理机构也屡遭撤并,和国营商业“三分三合”,尽管如此,其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办社宗旨始终没有变化,即便在“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左”的错误的影响下,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依然坚守岗位,为稳定农业、发展生产做了大量工作。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供销合作系统进行了改革,一度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和体制机制的制约,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遭遇经营困境,一度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90年代中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得以重建,供销合作系统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一重要指示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引领未来。本文试图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研究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决策层对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认识过程、决策过程,考察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探究供销合作社发展变化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历史经验,以期为正在进行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镜鉴和参考。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综述、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之处及研究重难点等基本情况。第一章,回顾合作社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发展演进过程,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合作社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建国前中共领导合作社的历史进行归纳,勾勒出供销合作社萌生、发展的历史脉络和轨迹。第二章,主要研究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和国家重点发展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梳理供销合作社发展方针的演化、确立过程。研究供销合作社超常规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具体过程。第三章,主要研究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供销合作社落实“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做法举措及成效。探讨供销合作社领导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第四章,探究“大跃进”期间,供销合作社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过程及原因。研究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之后,供销合作社被“下放”为人民公社“供销部”的实际影响。研究中央恢复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和实际效果。第五章,研究文革对供销合作社造成的严重损失。探讨文革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为稳定农业生产起到的重要作用。第六章,研究探讨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具体过程和实际效果。对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行总体评价。第七章,探究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二十世纪90年代陷入经营困境的具体原因。研究供销合作系统摆脱困境的历史过程。第八章,对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进行总体评价。总结党领导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经验。
赵玉石[3](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表明在新的资源环境下农村原有的发展模式出现了适应性问题,需要探求破解发展困境、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这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建构力量,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主导农村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离不开农村内生力量,由熟悉农村、对农村有着特殊情感的农民来担任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才能将农村建设成为农民想要的样貌。然而自人民公社解体后,以家户为经营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进一步“原子化”(1),特别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呈现出较大的动态变化性,农村内生力量的聚合愈发困难。“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增强农村内生力量、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作为全新的组织载体,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运用组织化手段降低风险的理性选择,相比于传统合作社具有自发性、民主性、服务性、独立性等特点,不仅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的责任,而且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民主化水平方面被寄予厚望,已经被列为国家着力培养的重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之一。但由于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特性和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强势整合农村产生的权力惯性,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产生和发展初期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嵌入的结果,因此,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规划者、服务者、协调者、规范者的角色,但基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考核、利益权衡、人情关系等因素,政府行为却往往有着更加复杂的展现,有时甚至背离了公共角色的内在要求。本文以合作社经典理论和政府行为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托,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间的深刻关联为逻辑基点,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模式、行为机制,并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做了现实考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力图客观还原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全貌,寻找政府作用于合作社的适当行为着力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设计、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论文主体,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合作社理论和政府行为理论,明晰了本文的核心概念,为后续研究确立了理论支撑和分析框架。第二章重点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内在生长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社会基础等生长机理,对合作社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政府行为需求进行了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和提炼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与行为机制。在回溯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实际,提炼出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不同作用模式,以及包括动机、方式、内容、绩效在内的政府行为机制。第四章基于对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和个案分析,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并揭示政府在新型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困境。第五章比较分析了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总结各国政府基于不同国情下的行为差异和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六章在前面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必须理清政府行为的“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划清政府行为边界,并将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以增效为目标取向,通过搭建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互动平台,统合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各种行为,凝结成契合合作社需求的政府行为合力。第三部分为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型农村合作社根据生发模式、资源与运营环境的差异可以分为企业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村治组织带动型和政府带动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政府行为既有着共性需求,又存在个性差异需求。第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基于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实施方式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国家主义模式、放任主义模式和混合模式,不同模式各有其形成机制,是一定条件、环境下的产物,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环境、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评判政府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涵盖动机、方式、内容、绩效的有机系统。在行为动机上,行政环境的差异会使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行为的内外动机上存在较大差异,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动机的层级分化;在行为方式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存在正向和反向两种方式,即“政府规制”行为和“政府俘获”行为;在行为内容上,政府行为涵盖制度建构、服务供给、监管规范等多方面、各环节;在行为绩效上,政府行为绩效由行为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三个变量构成的函数关系所决定,必须依靠三个因素的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整体提升。第四,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非均衡的博弈地位使政府时常出现越位、错位、缺位行为,越位行为挤压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造成合作社独立性的丧失;错位行为使合作社混淆了发展内源动力和外部助力的边界,增加了合作社内外整合的难度;缺位行为造成了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治理出现“真空”,导致合作社发展乏力。第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上热下冷”、条块管理、制度不足、村庄空壳化等带来的行为困境,一些基层政府还缺乏为新型农村合作社提供扶持和帮助的权能和资源,这些现实困境成为政府作用发挥的掣肘,影响了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能力。第六,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要“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宏观语境之下规范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明确其行为依据、原则,梳理“行为清单”,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实现政府行为和职能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拓宽农村合作社需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制度设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增进政府行为与合作社需求融合的可能性;三是凝合政府行为与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取向,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下建构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平台,将互动、服务意识输送至政府的行为理念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为优化。
徐田[4](2019)在《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家庭经营作为农业经营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释放我国农业农村生产新动能,不断改变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将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贯穿始终,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社情与农情,将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理论与中国发展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本文所谓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本文研究的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是由五个特征——中国农业改革的思想保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与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相统一、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农业改造基本理论、群众路线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相结合、一个与时俱进和变革发展的“动态概念”——相互渗透而共同构成的思想整体,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推动中国农业生产力解放,实现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现代化发展,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社情农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民族复兴道路的基本理论依据。本文侧重从历史发展层面与理论创新层面,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发展历程、理论内核、基本内涵及实践创新开展探究。历史发展层面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为主要线索,大致分为五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探索阶段,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农业家庭经营经历了“保留——落寂——撤销”的历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四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改革创举阶段,以新的政治性体制为起点,逐渐替代人民公社经营方式;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市场化衔接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发挥农业生产经营中统与分相结合的作用,实现农户与市场多元化需求主体有机联结;从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八大,为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三农”导向阶段,通过取消农业税费等措施为亿万农民群众减负增收,不断拓展农业家庭经营的发展目标;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为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变革阶段,在“三权分置”改革推动下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借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外部性支撑作用,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在新的发展机遇中不断得以丰富与完善。本文关于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内涵及理论创新层面的论述,共三章内容,主要阐释了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四个经验”、“三重内涵”与“三点创新”。“四个经验”包括: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三重内涵”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三点创新”包括: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最后,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价值进行了探索,即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重要构成要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鲜活的时代内容。
张静[5](2018)在《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文中指出经济合作是生活在现实经济社会关系中的人自觉主动联合起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行动。中国特色经济合作是一个波澜曲折的发展历程,从建国初期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个体农民实现了由分到合的嵌入,再到改革开放后由分到合的新发展,这一过程折射出中国改革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脉络。今天,重新梳理和反思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厘清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而构建合理的经济合作框架,不仅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所必需,也为新时代中国实现更高发展所必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思想理念,也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经济合作的模式选择是经济关系的重要变革,而任何经济关系的变革都是利益关系的调整。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合作必然是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为逻辑起点,与此相适应,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就成为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经济合作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到,最大程度和范围上满足农民主体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需求是一以贯之的基本价值追求。无论经济合作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还是经济合作的组织原则,处处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尊重主体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原则。本文借鉴当前经济合作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剖析经济合作的一般机理,运用马克思主义利益分析法,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目标追求、核心本质、制度安排以及组织原则,系统分析和梳理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生动描绘和勾画了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创新实践与发展的巨幅画卷,并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展望中国经济合作的发展前景。这一研究旨在为把握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实质、分析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演进特征,把握其变迁逻辑及发展规律,进而为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推进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合作发展提供一个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解释框架和理论支撑。本论文包括七章内容,具体思路如下:第1章绪论,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第2章经济合作的基础性分析。从经济合作的概念入手、对经济合作的生成基础、功能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合作经济、合作制、合作化等与经济合作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以此作为论文展开的基础和原点。第3章从思想和理论上进行溯源。首先,梳理不同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经济合作思想,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思想源头;其次,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经济合作的伦理价值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重要理论资源;最后,从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中吸纳经济合作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理,这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参考。第4章深入阐述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基本理论。本章从经济合作的理论前提、目标追求、逻辑起点、核心问题以及组织原则等方面对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基本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和阐释,提出对于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新的见解,以期深化和充实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内涵,澄清思想误区,为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根据。第5章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分析法,分三个时期考察中国经济合作的历史变迁。具体包括建国初期经济合作的初步探索(1949-1956年);传统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化”经济合作的曲折探索(1957-1978年);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新实践与发展(1978-现在),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经济合作起承转合的路径特征和内在发展逻辑。第6章总体反思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演进历程,概括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转向特征和原则要求。可以得出,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在批判吸收和借鉴中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渐趋成熟,经济合作的目标取向由政治偏好向经济理性复归,功能定位由一元向多元扩展,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向公平与效率统一,动力机制由强制转向引导和扶持等,并在历史的渐进发展中生成了具有中国本土化特征和反映经济合作一般规律的逻辑体系。第7章本章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当前中国经济合作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长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主体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新时代中国经济合作发展优势与阻力并存,推动经济合作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思想为指导,以理论创新推动顶层设计,以深化改革突破制度和机制束缚,以政策法规完善优化经济合作外部环境,以思路转换推动经济合作主体构建。
段端磊[6](2018)在《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及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文中认为杜润生是我国"农村改革之父",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对农村合作经济产生的诱因做了深刻的阐述,主张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龙头企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行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推进合作经营;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从杜润生合作经济思想中寻求智慧,因此,应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扎紧资本下乡的笼子,为农村提供资金保障;强化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种形式稳步推进农业合作化;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贺福中[7](2017)在《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农民收益偏低既是中国亟待解决的课题,亦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变革入手,按土地私有、个体经营,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三个时期,以及近年来推行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置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整体背景中,厘清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原因、发展过程和变革脉络,及其收益分配制度的演变路径,并预测收益分配趋势和中国农民未来走向。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遗产与西方合作思想实践。在传统社会农民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形成了社、会、合会等以应对突发事件。西方合作思想的传播与实践,影响了中国农民合作运动。国民政府将合作主义思想国策化,诱致性推行农村合作运动,与地方保甲制度结合起来,当作统治农村的工具。日本侵华时期的农民合作社是服务战争的机器,日伪掌握农民生杀大权。第二部分论述了土地私有、个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根据地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互助组为主,逐步建立合作社,按股分红。新中国成立后,为阻止农民卖地,国家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实现土地公有化。社员议定收益分配办法,评工记分。合作社把现金、粮食和其他实物统一计算后分配给社员。第三部分论述了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政社合一”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集体劳动,统一经营。定额计酬、评工记分,按照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的顺序,以实物和现金两种方式分配收益。有近1/3收益来自农民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第四部分论述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经营,满足了农民的现实诉求。土地承包期15年、30年逐步延长到永久不变。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政策引导、法治保障、道德秩序,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农民对产权、契约、制度等制约因素提出新的诉求,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第五部分则是基于山西数据的实证分析。选取山西1954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及其相关指标进行实证分析,1999年以来全国、江苏、山西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走势,预示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将加快发展。采用大量新史料是本文的一大特点,其主要来源有: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档案资料。山西吕梁汾阳市贾家庄村1953年以来,散落在村史馆、村档案室等处的原始资料,有工作汇报、生产安排、粮食产量的记载材料;有耕地面积、劳力、畜力、大小农机具等生产要素记录;评分挣工办法,粮食产量及按人口、按工分进行分配的逐年逐项记录,以及村集体固定资产,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等内容。第二,山西农业主管部门的社会调查材料。山西多次组织全省各级专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原本用于内部掌握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其真实性和可靠程度毋容置疑。这种阶段性、横切面、有重要时间节点的全面调查史料,非常珍贵。第三,大量采访整理而成的口述史料。同时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传统史学和计量史学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统一的方法,借助计量统计模型对1954-2015年山西、江苏和全国连续的统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揭示出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以及第一产业、农村金融支持等方面之间的函数关系和因果联系。综前所述,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若按农村土地所有制变革与农村经营体制演变过程则可划分为三个时期,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不同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收益分配与时代发展相吻合,有效地完成了其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并为新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基础。具体而言,分述如次:首先,农民收益和国家获取“双下降”是农村人民公社解体的根本原因。进入20世纪70年代,社队生产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增大,社员收益占总收入的比例却明显减小,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农民既看不到群体激励也没有个体受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其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采用中央确定、地方掌握、农民选择的方式进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成本低。中共中央定了基调之后,利用农民创造的大包干等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由安徽、四川等地试点后在全国推行。农民对收益分配的实现诉求是包干到户的内在动力,国家动员是家庭经营的外部推力,信息传播是农民与国家互动的纽带。而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带来的农民群体分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产物。第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利益的载体,掌握着农民收益的潜在资源。土地是农民家庭收入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是中国最大资产的管理者。然而,山西73%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空壳”型,中国近一半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经营性收益。土地制度创新是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收益的有效途径。第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当年由广大农民群众积累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和资金,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继广东、上海、北京等地推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之后,山西在资源型村、城中村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的村充分尊重民意,制定并实施“优先土地股,增配人口股,创新预留股”的股权分配原则。优先土地股配发给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村民,增配人口股面向全体在册村民,设置预留股要留给合理增加的人口,是对我国现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制度安排下新增人口的一种收益保障,也为解决不可预见性问题和困难留有余地,可以看作是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成员收益权的一种制度创新。第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中国经济改革实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1954-2015年(除去1960、1966-1976年)年度数据走势来看,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体上随着全省经济特别是第一产业发展而增加,山西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性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走势,也比较契合农村土地政策实施的三个时期。2000年以来,全国、江苏和山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都呈现出高位回落走势,预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将加快发展,农民收益再次走上加快增长的通道。2017年3月,民法总则赋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改革的深入,期望农民收益发生一次质的飞跃,城乡人均收益差距逐步缩小。
谢鹏飞[8](2016)在《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商品经济不断深入,农村小农生产和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小农生产跟不上商品经济的发展步伐,一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上世纪80年代悄然崛起,恩施州在全国的推动下,也实行了卓有成效的农村改革。恩施州因自然环境和历史原因,经济上一直处于欠发达状态。农民虽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获益,但一家一户的生产依然显得势单力薄,在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时候,更显得软弱无力,因此,恩施州部分农民自发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将早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联合起来,共同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增强竞争能力,这才是解决恩施州“三农”问题的出路,同时对团结民族地区的人民,稳定社会安定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提出问题,介绍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背景,现实和理论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问题,主要说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界定、分类和主要作用;第三章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概述,阐述了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分析我国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比较好的五种模式,着重分析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第四章,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结合,对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制约进行深入分析。第五章,透视当前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制约因素,对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第六章,针对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尝试性为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了简单的绩效评价体系,以期对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所指导。最后对全文进行简要总结。
杨贵桥[9](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刘丹[10](2014)在《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杜润生是我国着名的农村经济专家,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其对农村合作经济产生诱因、组织功能定位、务实的组织形式、独特发展思路的论述构成了他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基本内容。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对于当前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以及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二、商品经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条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商品经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条件(论文提纲范文)
(1)列宁合作社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
1.3.3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4.1 研究的重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理论渊源 |
2.1 空想社会主义者合作社思想 |
2.1.1 傅立叶的“法朗吉” |
2.1.2 欧文的“新和谐公社” |
2.1.3 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 |
2.2 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社思想 |
2.2.1 机器大工业生产孕育了合作化运动 |
2.2.2 政权夺取和土地国有化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 |
2.2.3 合作社是以生产领域的合作为主 |
2.2.4 合作社目的在于改造小农加强工农联盟 |
2.2.5 合作社是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
第3章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形成 |
3.1 列宁合作社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3.1.1 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落后各类社会矛盾尖锐 |
3.1.2 受合作化运动影响俄国合作社发展起速较快 |
3.1.3 十月革命的胜利促使俄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 |
3.1.4 革命胜利后俄国不断进行社会主义探索实践 |
3.2 列宁合作社思想形成的主要阶段 |
3.2.1 十月革命胜利前的初步认识 |
3.2.2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深入发展 |
3.2.3 新经济政策前期的成熟完善 |
3.2.4 新经济政策后期的升华飞跃 |
第4章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丰富内涵及在苏联的实践反思 |
4.1 合作社的基本概念 |
4.2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主要内容 |
4.2.1 合作社首先是在流通领域进行 |
4.2.2 合作社充分结合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 |
4.2.3 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 |
4.2.4 合作社是引导农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效形式 |
4.2.5 合作社发展中特别重视文化建设 |
4.3 列宁发展合作社遵循的基本原则 |
4.3.1 坚持自愿互利原则 |
4.3.2 树立典型示范原则 |
4.3.3 尊重依靠农民原则 |
4.3.4 坚持国家帮助原则 |
4.4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鲜明特征 |
4.4.1 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相一致的革命性 |
4.4.2 与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相结合的人民性 |
4.4.3 与俄国社会实际情况相契合的务实性 |
4.5 列宁合作社思想在苏联的实践反思 |
第5章 列宁合作社思想在我国的实践与发展 |
5.1 新中国成立后的实践与发展 |
5.1.1 以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为指导 |
5.1.2 以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主要目的 |
5.1.3 以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为主要形式 |
5.2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实践与发展 |
5.2.1 以双层经营体制的创立发展为标志 |
5.2.2 以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为指引 |
5.2.3 以新型农业合作化发展趋势为导向 |
5.3 新时代以来的实践与发展 |
5.3.1 以习近平农业现代化思想引导合作社科学发展 |
5.3.2 以国家政策法律保障农民合作社有序发展 |
5.3.3 以现代科技文化推进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 |
第6章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启示 |
6.1 列宁合作社思想的理论价值 |
6.1.1 列宁合作社理论是对马恩合作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
6.1.2 列宁合作社理论是其经济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
6.1.3 列宁合作社理论为我国乡村建设理论提供有益指导 |
6.2 列宁合作社思想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践启示 |
6.2.1 农民合作社发展必须符合我国实际国情 |
6.2.2 农民合作社发展应该坚持农民自愿参与 |
6.2.3 需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
6.2.4 以合作社引导我国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
6.2.5 注重文化建设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引导 |
6.2.6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综合合作社发展 |
6.2.7 与时俱进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模式 |
6.2.8 激发农民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
6.2.9 把准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发展路径 |
6.2.10 顺应全球化潮流寻求合作社发展的新契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二、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供销合作社的理论和实践渊源 |
一、马列经典作家关于合作社的重要论述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合作社的有关论述 |
(二)列宁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 |
二、近代中国合作运动的理论和实践 |
(一)合作思想在我国的广泛传播 |
(二)新中国成立前中共领导的合作社运动 |
第二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兴起与扩张(1949-1952) |
一、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动因 |
(一)政治动因: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
(二)经济动因:城乡物资交流的迫切需要 |
(三)重要因素:为工业化提供有效支撑 |
二、供销合作理论的建构与政策体系的形成 |
(一)供销合作理论的初步建构 |
(二)政策举措的密集出台 |
三、“放手发展供销合作社” |
(一)整顿老社 |
(二)发展新社 |
第三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与功能提升(1953-1956)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 |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
(二)供销合作社新任务的提出 |
二、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善和规范管理的加强 |
(一)加强组织建设 |
(二)强化民主管理 |
(三)健全管理制度 |
三、“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全面贯彻 |
(一)供应生产资料 |
(二)扶持农村副业生产 |
(三)新仓经验与“结合合同”的普遍推行 |
(四)开展生产救灾 |
四、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一)改造背景和改造形式 |
(二)对农村民族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三)对农村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 |
第四章 大跃进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下放”与 “恢复”(1957-1965) |
一、农村基层供销社下放“人民公社” |
(一)县以上机构合并及所有制性质的改变 |
(二)农村基层社“下放”人民公社 |
二、大跃进狂飙中的“大购大销”风潮 |
三、“多重压力”下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恢复 |
(一)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决策过程 |
(二)供销合作系统的重建 |
四、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继续发展 |
(一)“轻装上阵”——开展“三清”运动 |
(二)“强化服务功能”——开展改善经营管理运动 |
(三)“拓展服务网点”——大力发展代购代销店 |
第五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徘徊与曲折发展(1966-1976) |
一、对供销合作社的“大批判”及后果 |
(一)“大批判”引发思想混乱 |
(二)供销合作社的组织撤并和性质变化 |
(三)“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普遍推行 |
二、在“文革”中的曲折发展 |
(一)供销合作社的再次恢复 |
(二)为稳定农业生产发挥关键作用 |
第六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1977-1991) |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争论 |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农村市场的变化 |
(二)改革大潮中供销合作社改革方向的有关争论 |
二、二十世纪80年代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
(一)恢复“三性”,启动供销合作社改革(1979-1983) |
(二)实行“五个突破”,变“官办”为“民办”(1984-1985) |
(三)抓好“六个发展”,建立综合服务体系(1986-1991) |
三、二十世纪80年代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评价 |
第七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脱困”与“新生”(1992-2002) |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经营困境 |
(一)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农村供销社陷入经营困境 |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陷入困境的多维分析 |
二、全行业扭亏为盈目标的实现 |
(一)《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明方向路径 |
(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恢复为“脱困”提供组织保障 |
(三)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为脱困提供政策保障 |
三、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创新发展 |
第八章 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和基本经验 |
一、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 |
二、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演进的基本经验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 |
一、关于合作社的经典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合作社理论 |
(三)博弈论对合作社理论的创新发展 |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 |
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
(二)近代政府行为理论 |
(三)现代政府行为理论 |
第二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社会基础 |
(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类型化分析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类型 |
(二)不同类型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差异 |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行为机制 |
一、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变迁 |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自发到行政主导的农村合作社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全面控制 |
(三)改革开放后:主体意识觉醒下的农村合作社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市场导向型农村合作社的萌芽 |
二、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模式 |
(一)国家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二)放任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混合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机制 |
(一)行为动机 |
(二)行为方式 |
(三)行为内容 |
(四)行为绩效 |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 |
一、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尝试与努力 |
(一)以政策法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以资源输出帮扶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三)以监督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四)以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博弈地位的失衡 |
(二)越位行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社丧失独立性 |
(三)错位行为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有序运作 |
(四)缺位行为致使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乏力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困境 |
(一)“上热下冷”夹缝中的尴尬 |
(二)条块分割体制下的权力虚化 |
(三)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行为失范 |
(四)农村社会流动增加与村庄空壳化 |
四、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个案研究 |
(一)J省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简介 |
(二)J省 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基本经验 |
(一)美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三)以色列经验 |
二、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互动关系的差异 |
(一)美国——松散外源型关系 |
(二)日本——致密主导型关系 |
(三)以色列——混合交互型关系 |
三、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主要启示 |
(一)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行为须兼顾共性与个性 |
(二)市场机制是主要动因,政府行为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社员需求是价值归宿,政府行为须尊重“人”的意愿 |
第六章 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规范行为,限定政府行为的“度” |
(一)法治政府建设语境中政府行为的规范与梳理 |
(二)实践回应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审视与完善 |
二、以需求引导扶持,建构需求导向的政府行为模式 |
(一)“发声”与“倾听”——构建合作社需求表达的有效机制 |
(二)“约束”与“激励”——促进双重角色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融合 |
(三)“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推动基于需求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
三、以扶持增强绩效,统合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
(一)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基础的变化 |
(二)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机制的目标取向 |
(三)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平台的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调研样本B市典型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 |
附录二: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内容 |
附录三:“十五”以来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
附录四:地方政府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结论与思考 |
1.3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及相关概念界定 |
1.4.1 农业 |
1.4.2 农业家庭经营 |
1.4.3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改造与农业经营的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小生产方式改造的论述 |
2.1.2 考茨基关于农业改造、农业生产与家庭经济密切关联问题的论述 |
2.1.3 列宁关于俄国化的小农改造以及农业经营的论述 |
2.2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两个层面 |
2.2.1 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集体化合作化论述层面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农业集体化合作化理论的自主创新层面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历史发展 |
3.1 艰辛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业家庭经营 |
3.1.1 土地改革运动下农业家庭经营的保留 |
3.1.2 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落寂 |
3.1.3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业家庭经营的撤销 |
3.2 改革创举: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特征的农业家庭经营的重新确立 |
3.2.1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农业家庭经营奠定体制性起点 |
3.2.2 以农业家庭经营替代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式的经营 |
3.2.3 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家庭经营的活力释放 |
3.3 市场衔接:农业家庭经营的转型升级 |
3.3.1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农业家庭经营提出新课题 |
3.3.2 农户经营主体与市场需求主体相衔接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新方向 |
3.4 三农导向: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新目标 |
3.4.1 农民减负增收成为农业家庭经营需要突破的难题 |
3.4.2 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变革 |
3.4.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坚持和创新农业家庭经营方式 |
3.4.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丰富农业家庭经营的新内涵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理论内核 |
4.1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与农民群众首创相结合 |
4.1.1 党的核心领导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组织基础 |
4.1.2 农民群众首创为农业家庭经营提供实践路径 |
4.2 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原理 |
4.2.1 农业家庭经营是生产关系层面的变革与创新 |
4.2.2 农业家庭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力解放与发展 |
4.3 赋予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两项权利 |
4.3.1 农业家庭经营激活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 |
4.3.2 农业家庭经营盘活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4.4 注重党和政府、农民与市场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
4.4.1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党和政府主导性作用的体现 |
4.4.2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农民主体性活力的释放 |
4.4.3 农业家庭经营注重市场导向性作用的发挥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基本内涵 |
5.1 内涵一: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 |
5.1.1 稳定集体所有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根本 |
5.1.2 落实承包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 |
5.1.3 激活经营权是农业家庭经营的保障 |
5.2 内涵二:自我管理、自愿劳动与自主经营“三重职责” |
5.2.1 自我管理增强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责任感 |
5.2.2 自愿劳动调动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
5.2.3 自主经营提高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的决策力 |
5.3 内涵三:政治作用、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三效合一” |
5.3.1 巩固工农联盟的政治作用 |
5.3.2 维护城乡稳定的社会作用 |
5.3.3 繁荣市场经济的经济作用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家庭经营的实践探索与思想创新特征 |
6.1 培育农业家庭经营多元化主体 |
6.1.1 规模适度农业家庭农场的新发展 |
6.1.2 多功能性庭院经济的新探索 |
6.2 增强农业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 |
6.2.1 农业家庭经营纵向一体化生产性服务 |
6.2.2 农业家庭经营横向多元化经营性服务 |
6.3 完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化体系 |
6.3.1 构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化体系 |
6.3.2 健全农业有效供给的制度化体系 |
6.3.3 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化体系 |
6.4 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的创新特征 |
结束语: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促进农业家庭经营思想新发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5)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合作的基础性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合作及其生成基础 |
2.1.2 经济合作与合作经济 |
2.1.3 合作制与合作化 |
2.2 经济合作的功能 |
2.2.1 规模经济效益功能 |
2.2.2 对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
2.2.3 对经济运行的整合提升功能 |
2.3 经济合作的影响因素 |
2.3.1 主体的合作能力和愿望 |
2.3.2 组织的规模、结构 |
2.3.3 组织内部的制度安排 |
2.3.4 外部制度环境 |
2.3.5 作为非制度性规范的文化 |
第3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思想溯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济合作思想的源起与传承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2 列宁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3 毛泽东的经济合作思想 |
3.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思想 |
3.2 经济合作的中国传统智慧与启示 |
3.2.1 “和合”精神——经济合作的理念原则 |
3.2.2 “义利统一”——经济合作的价值取向 |
3.3 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及评述 |
3.3.1 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合作观 |
3.3.2 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 |
3.3.3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效用最大化合作理论 |
3.3.4 公共选择理论的集体行动逻辑 |
第4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基本理论 |
4.1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和目标指向 |
4.1.1 理论基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
4.1.2 目标指向:“自由人联合体” |
4.2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核心问题和价值追求 |
4.2.1 最大限度满足主体的利益需求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 |
4.2.2 利益关系协调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 |
4.2.3 利益共享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价值追求 |
4.3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原则 |
4.3.1 资本产权制度:劳动联合还是资本联合? |
4.3.2 分配的基础和原则:按劳分配还是按资分配? |
4.3.3 组织原则:自愿互利、平等民主 |
第5章 建国后中国经济合作的历史变迁 |
5.1 建国初期经济合作的初步探索与成就 |
5.1.1 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路径特征及效果评价 |
5.1.2 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成就 |
5.2 传统计划经济时期“集体化”经济合作的曲折探索 |
5.2.1 “集体化”经济合作的路径特征 |
5.2.2 “集体化”经济合作的低效根源 |
5.2.3 经济合作回归正轨 |
5.3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新实践与发展 |
5.3.1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产生背景与发展阶段 |
5.3.2 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的创生形式 |
第6章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转向和原则遵循 |
6.1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转向 |
6.1.1 目标取向——由政治偏好转向经济理性 |
6.1.2 功能定位——由一元向多元扩展 |
6.1.3 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向公平与效率统一 |
6.1.4 动力机制——由强制转向引导和扶持 |
6.2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原则遵循 |
6.2.1 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 |
6.2.2 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分配原则 |
6.2.3 坚持尊重主体自愿与政府合理引导相结合 |
6.2.4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第7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前景展望 |
7.1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
7.1.1 合作模式更加多样 |
7.1.2 合作领域不断扩大 |
7.1.3 合作层次不断提高 |
7.2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意义和价值 |
7.2.1 为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促进生产力发展提供新动力 |
7.2.2 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利益共享提供有效制度安排 |
7.2.3 为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新力量 |
7.3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优势和阻力 |
7.3.1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优势 |
7.3.2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阻力 |
7.4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发展的路径选择 |
7.4.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 |
7.4.2 以深化改革突破经济合作制度和机制束缚 |
7.4.3 以政策法规完善优化经济合作外部环境 |
7.4.4 以思路转换推动经济合作主体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科研成果 |
致谢 |
(6)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及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 对农村合作经济产生必然性的深刻阐发 |
(二) 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龙头企业,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三) 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 实现政社分设制, 推进规模化经营 |
(四) 因地制宜, 多形式多方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必要性 |
(一) 适应发展新形势, 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二) 激活农村内生活力,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 |
(三) 打造农村发展新业态,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 |
三、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 |
(一)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为农业合作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二) 强化农业合作组织建设, 促进资源整合,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 以龙头企业打破城乡要素流通的壁垒,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
(四) 制定计划, 稳步推进, 多种形式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和规模化发展 |
(7)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二 学术史梳理 |
三 研究内容与架构 |
四 运用资料与方法 |
五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与西方合作思想实践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农民经济组织 |
第二节 中国近代农民经济组织的探索 |
第三节 西方合作思想传播和中国农村合作运动 |
第四节 日伪统治时期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
小结 |
第二章 土地私有个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根据地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合作化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小结 |
第三章 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人民公社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收益分配 |
第三节 人民公社改制的动因 |
小结 |
第四章 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时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
第一节 农民的现实诉求和组织发动 |
第二节 国家分配理论的政策牵引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分化 |
第五节 山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析 |
第六节 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山西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准备和预处理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模型分析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概述 |
2.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界定 |
2.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类型 |
2.3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
3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概况 |
3.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 |
3.2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情况 |
3.3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和典型案例 |
3.4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作用 |
4 影响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 |
4.1 成员素质 |
4.2 外部环境 |
4.3 运行机制 |
4.4 合作意愿 |
5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5.1 区位条件不利 |
5.2 资金短缺较突出 |
5.3 内部机制欠完善 |
5.4 产品竞争力不足 |
6 促进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
6.1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体发展思路 |
6.2 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体应对措施 |
6.3 建立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结束语 |
注释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 关于农村合作经济产生诱因的深刻阐述 |
1.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催生农村合作经济的直接因素。 |
2.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农村合作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
(二) 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的定位 |
1. 整合功能。 |
2. 制度创新功能。 |
3. 服务功能。 |
4. 载体功能。 |
(三) 务实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 |
1. 在种植业部门,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必须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 充分尊重农业生产的特点。 |
2. 在非种植业部门, 农村合作经济形式的选择首先要立足于提供产前、产后服务, 形成农工商一体化的联合。 |
(四)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独特思路 |
1. 改革供销社, 使其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商业。 |
2. 发展各种类型的服务机构及农产品加工工业, 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
3. 改革农村信用社, 使其成为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 |
4. 适时促进土地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二、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的启示 |
(一) 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启示 |
1. 科学的组织形式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关键。 |
2. 制度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保证。 |
(二) 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启示 |
1.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是我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
2. 农村合作经济是农村朝着市场化迈进的途径之一。 |
四、商品经济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 [1]列宁合作社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D]. 张晓霞. 新疆大学, 2020(07)
- [2]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D]. 李攀.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玉石.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4]中国共产党农业家庭经营思想研究(1978—2017)[D]. 徐田.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5]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研究[D]. 张静. 吉林大学, 2018(12)
- [6]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及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J]. 段端磊. 新疆农垦经济, 2018(05)
- [7]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收益分配 ——以山西省为中心的分析[D]. 贺福中. 山西大学, 2017(02)
- [8]恩施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问题研究[D]. 谢鹏飞. 华中科技大学, 2016(11)
- [9]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10]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研究[J]. 刘丹. 黑河学刊,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