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刍议(论文文献综述)
唐晓晴,文稳[1](2020)在《中国语境下的权利论题与罗马法尤斯(IUS)传统的变异——以展示相关术语使用的困惑及其理顺之建议为焦点》文中认为本文把中国语境下权利论题所遇到的困惑与矛盾统称为"梅氏困境"(Mei’s Dilemma)。中西方文化差异虽然是造成"梅氏困境"及其延伸问题的其中一个原因,但在没有这种差异的英美甚至一些欧陆国家处理相关论题时也在不同程度上有类似的困难。近现代"权利"一词及其概念并非中国古已有之,而是在19世纪通过美传教士自英语"right(s)"一词翻译而来,并在公共话语领域逐渐流行;随后东渡日本,在法学领域成为通行译法,复又传回中国。欧陆法学和英美法学虽同样继受了罗马法的尤斯(IUS)传统,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尤斯主观化道路,但是在术语的使用上,英语世界基本实现了权法分离,而欧陆世界则因为直接继受罗马法的制度和制度名称,最终无法实现分离而以主观客观之分替代。本文认为,在非法律术语领域翻译时应把英语词right译成汉语词"权利"。在法律术语的范畴,当翻译单独出现的德语词Recht时,视语境译为"法"或"权",而遇有疑问时均应译为"法权";subjektives Recht应译为"主观法权",objektives Recht应译为"客观法权"。古罗马文献中的IUS应音译为"尤斯",或根据其语境按意义译出。
郝海鹏[2](2019)在《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占豪”内容运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微信成为新时代不可或缺的信息生产与传播工具。作为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与流量影响的代表——“占豪”微信公众号,成为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研究的典型案例。“占豪”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超过130万,平均每篇原创推文点击量近10万,新榜2018年微信公众号500强年报中综合排名第七位,实力媲美央视新闻、人民网、环球时报等“传统大咖”,取得如此强大的传播影响力与“占豪”微信公众号独特的时事内容运营方式紧密相关。本论文选取“占豪”微信公众号2018年全年推文作为研究对象,细分其内容运营的角度进行分析。从选题来看,它对立统一,普及性兼具创新性,具有统一的中国立场以及鲜明的价值观;从标题来看,它形式灵活,风格统一,场景化与符号化的关键词以及数字与导向词、判定词组合搭配叙事化、口语化等灵活多变的形式;从表达特点来看,它理性与感性兼具,多样化的表达,搭配质朴的语言风格;从内容编辑呈现形式来看,它采用了多种“爆文”文体,呈现大量趣图与评论,文字搭配图片呈现统一编排的朴素风格;从内容推送来看,它固定时间,保质保量,全面覆盖每日热点的同时,选择擅长的角度垂直深入,推送频率高产高效,推送时间固定且特殊。时事类微信公众号作为服务用户,注重用户体验的内容传播平台,只有回归内容创作的本质,打造内容运营的系统能力才能拥有抓住用户的核心力量。从内容运营的选题、文本生产、内容编辑呈现和推送等方面借鉴“占豪”微信公众号的经验方法,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与特点,逐步形成符合自身微信公众号目标定位的内容创作的系统能力,从而保证用户可以依赖的确定性。
王文娟[3](2018)在《高中《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研究》文中认为高中思想政治课作为一门德育课程,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具有国家意识的合格公民的职责,《政治生活》作为集理论学习、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的课程是高中思想政治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意识又是公民教育的组成部分,《政治生活》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学生进行国家意识培养的针对性。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虽然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没有被明确提出,但其内容和精神却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中渗透贯穿整本《政治生活》教材,依托高中《政治生活》课对学生进行国家意识培养已经成为共识。所以本文试图在准确把握和界定国家意识内涵的基础上,结合课程标准对教学内容的规定,明确高中《政治生活》课要培养学生国家意识的内容;结合调查问卷明确当前高中生国家意识培养的现状、追本溯源探究原因,寻求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高中学生的国家意识培养水平。本文从四个部分论述这一问题。第一部分为引言。当前全球化潮流的深入发展严峻挑战主权国家国民的国家观念,国内高中生思想上没有形成强烈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观念,结合这一现状在认真听取指导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选题。通过研究,希望在理论上能够丰富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内容,在实践教学中能够增强培养高中生国家意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笔者通过查阅文献,明确国内和国外在课堂教学学生国家意识培养已有研究成果和存在的研究缺口。最后说明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理论概述。在这一部分首先对国家意识等相关概念进行准确界定,其次结合国内外关于国家意识已有研究成果、《政治生活》教材内容及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高中《政治生活》课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国家主权意识和国家利益意识。最后从民族发展、课程发展、学生发展三个方面分析《政治生活》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国家意识培养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为现状分析。这一部分笔者结合教育实习经历,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第一手资料,整理发现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高中生的爱国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国家主权意识和国家利益意识方面都在不断提高,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针对这一现状本文结合课堂教学要素主要从教师专业素养、学生主动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分析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为教学对策。针对文章第三部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部分“对症下药”,主要从提高教师素质专业化,力图使教学内容与时事政治、社会生活有机结合,做到教学内容生活化;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做到教学评价科学化;教学中将理论知识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课内教学和课外拓展相结合,做到教学方法多样化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切实增强在高中《政治生活》教学中提升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陈健[4](2016)在《深港通加快资本市场开放》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日深港通方案终于正式落地。“深港通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同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深港通《联合公告》,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安排
叶正国[5](2015)在《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洋是两岸联结的地理纽带,海洋事务是两岸合作的重要领域,两岸海洋事务具有整体性和复合依赖关系,必须合作才能增进双赢。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可以整合两岸海洋资源,维护海上秩序,保障国家的海洋主权和主权权益,推动两岸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进程,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和国家认同。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下,两岸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海洋事务领域的制度化协商,很多两岸协议涉及海洋事务,在各自海洋事务立法也有很多涉对方的规定。然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在政治层面面临着结构化政治困境,在法律层面也存在着规范缺失难题,二者交互影响,致使海洋事务合作产生范围不广、深度不够和前进乏力等问题,亟需解决。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必须镶嵌在两岸关系的背景中,以善意、诚意和同理心进行建设性对话和良性互动,相关法律机制的建构既要符合两岸关系的现状,又要坚持海洋事务的特性,更要满足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发展的需要。为此,本文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制度化协商作为研究背景,以“一个中国”框架作为研究前提,以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及其法律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总结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相关两岸海洋立法和两岸协议,并探讨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实践轨迹,引入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资源对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法理基础和法制建构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从而建构起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研究的基本框架。本文共为六章,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政治结构化困境,主要通过梳理和分析两岸海洋合作的历史、实践和问题,提出“一中争议”及其造成的政治结构化困境是海洋事务合作及其法律建构的根本问题。同时,海洋事务合作对两岸来说都非常重要,存在着机会结构来超越政治困境实现两岸合作,并可以两岸累积政治互信的突破口。根据关系标准,两岸海洋事务可以两岸间与两岸外海洋事务,两岸在二者方面的合作模式和法律机制并不完全相同。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和海洋事务的交互性,两岸海洋事务合作迄今先后经过了倡议期、接触期、波折期和制度化时期。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涉及两岸关系的诸多重大复杂问题,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存.外部的机会与威胁同存。第二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通过对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政治难题和泛政治化以及海洋合作的实践趋向的分析,认为如果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想要超越政治结构化困境,必须转向合作治理,并建构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即“合作治理——法律机制”框架。目前,两岸合作面临着理论上的“主权——治权”难题和实践中的议题政治化的双重困境,应通过两岸合作治理来避免政治纷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在本质上是两岸公权力机关和私人主体共同参与海洋事务合作的制度安排,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基石。这需要构建以内部机制为核心的开放式多层复合治理结构,包括治理框架的双轨制、治理进程的差序化、治理模式的多元化和治理主体的网络化。法律机制与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和交互依赖的关系。第三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建构,探讨合作治理为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带来的思维转向、价值导向和规范架构,以及何种法治化才能推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等问题。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理内涵的宏观论述。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和海洋事务的复杂性,功能主义法治观、回应型法治模式和交涉性法治关系使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实现规范依据的封闭性和价值认知的开放性。因此,两岸应在“一个中国”的宪制基础上依据近程法制、中程法制和远程法制的思路不断进行体制整合、制度整合和平台整合,通过规范两岸公权力机关与私人主体的关系、公权力机关的关系以及两岸与国际社会的关系,进而达到维护海洋权益和增进两岸互信的双重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完善法制建构的政治约束、民意整合机制的规范化以及政策和法律的交融互动等互嵌机制。第四章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制体系,在整体上分析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在法规范体系层面的基本框架,包括法律原则、法律形式、法律规制、法律程序和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等问题。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规范体系。由于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多中心和过程的协商性,权威和权力具有多极性,在坚持平等互惠、弹性透明、预防风险和权益导向等法律原则基础上,只要符合权威授权、规范载体和规制意图生成的规范性文件都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形式,总体上分为硬法和软法。虽然各种法律形式的位阶不同,只要符合实体有效性和程序有效性的要件都具有法律效力。由此,两岸法律规制共同体逐渐扁平化,规制工具不断组合和规制过程趋向平等协商,法律规制过程从“制度——精英”逐渐转向“制度——社会”模式。基于此,两岸应不断完善公权力机关的利益诉求表达——协商谈判——达成共识——实施推动和公众参与等法律程序机制,并建构类型化多元的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第五章是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探寻只涉及两岸的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完善的路径。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重点。以往,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治理往往采用各自推动与协议衔接、法制建构的政策导向和发挥私人主体的中介功能等方式推进,具有一定的生成机理,也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因此,两岸应该重塑基于“关系法”的两岸共治、基于作用法的社会协同和基于组织法的共识形成的法律治理框架,并通过完善各自域内海洋事务立法、健全两岸协议体系、创新行政规制手段、审视两岸司法机关角色和建构海洋事务合作组织等法律治理路径,但须由核心制度、支持性制度和技术性制度组成的法律治理体系配套。第六章是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协调,讨论了两岸在共同涉及其他主体的海洋事务合作中双方及与国际法相关机制的协调问题,主要包括法律基础、法律关系和法律模式。这是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的热点和难点。由于受国际政治的影响,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处于多重复合博弈结构中,必须对主权海洋事务和非主权海洋事务分轨做出合情合理的规范安排。基于国际法特别法理,台湾享有一定的对外交往权能,并可以通过法律技术解决相应的法律障碍,在此基础上可以“两岸”模式来解决相关身份、名义和地位的问题,并建构与之相应的法律归因的二阶构造确定行为归属及其责任承担,并在先行协商机制上基于选择策略渐讲式进路和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方式。
二、"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刍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语境下的权利论题与罗马法尤斯(IUS)传统的变异——以展示相关术语使用的困惑及其理顺之建议为焦点(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引言 |
二、场景设定:从权利论题的梅氏困境开始 |
(一)梅氏困境 |
(二)梅氏困境的延伸:“权利”还是“主观权利”之争 |
(三)梅氏困境之延伸:权与法之争 |
1.耶林为什么而斗争? |
2.《哥达纲领批判》中的特权是什么? |
(四)困惑的只是我们吗?出路何在? |
三、有凤来仪:权利论题的中国语境形成与发展进路 |
(一)语义前史 |
(二)流行之路:权利论题首次进入中国及其在公共话语层面的泛滥 |
1.美教士传经送宝 |
2.洋务先贤竞论权 |
3.李中堂越洋讨权 |
4.严又陵翻天演译权利 |
5.梁任公新民说权 |
6.中山秋瑾革命图权 |
(三)专业之路:权利一词再次进入及其作为法律术语的扎根 |
1.万国公法渡东瀛 |
2.章张旅日译耶林 |
3.沈寄簃变法留青史 |
4.律成清灭,民国延法统 |
(四)小结 |
四、万法一宗:尤斯传统的主观化道路与术语的变异轨迹 |
(一)概述(尤斯传统及其主观化) |
(二)尤斯传统主观化之伦理(价值)基础的奠定与发展 |
1.基督教正义观作为尤斯传统主观化伦理基础的起点 |
2.个人主义的理论范式与尤斯传统主观化的突进 |
3.权利的启蒙(尤斯传统主观化价值基础的建成) |
(三)尤斯传统主观化的教义应用与制度建立 |
1.教义应用与制度建立的视角 |
2.从注释与评注者到格老秀斯 |
3.从《权利法案》到《德国民法典》 |
(四)尤斯主观化进程中引致术语分裂的两个重要时刻 |
1.英语世界:霍布斯的一刀两断 |
2.欧陆世界:尤斯剪不断,理之方寸乱 |
(五)尤斯(IUS)如何转化为狄莱克图姆(directum) |
(六)小结 |
结论 |
(2)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占豪”内容运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样本的选取与方法 |
2 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及“占豪”概况 |
2.1 时事类微信公众号概况 |
2.1.1 微信公众号发展情况 |
2.1.2 时事类官方传统媒体公众号 |
2.1.3 时事类自媒体公众号 |
2.2 “占豪”新媒体运营与发展现状 |
3 “占豪”微信公众号的选题 |
3.1 立足中国时事,面向全球热点 |
3.1.1 具有普及性,坚定中国立场 |
3.1.2 兼具创新性,独辟评论角度 |
3.2 鲜明的价值取向,贯穿始终 |
3.2.1 塑造中国的大国形象 |
3.2.2 剖析时事的理性精神 |
3.2.3 传播积极的人生态度 |
3.3 软文数量少,关注教育话题 |
4 “占豪”微信公众号的文本生产 |
4.1 “占豪”微信公众号的标题 |
4.1.1 标题中使用关键词吸引注意力 |
4.1.2 标题中数字的应用增强说服力 |
4.1.3 标题形式灵活、风格达到统一 |
4.2 “占豪”微信公众号的表达特点 |
4.2.1 理性与感性兼备 |
4.2.2 满足多方受众需求,表达质朴 |
5 “占豪”微信公众号内容编辑呈现与推送 |
5.1 “占豪”微信公众号内容编辑呈现形式 |
5.1.1 采取爆文文体,呈现大量互动 |
5.1.2 内容编排朴素,呈现形式统一 |
5.1.3 讲究界面布局,呈现趣味配图 |
5.2 “占豪”微信公众号内容推送特点 |
5.2.1 热点覆盖广,全面深刻 |
5.2.2 推送频率,高产高效 |
5.2.3 推文时间,特殊且固定 |
6 “占豪”内容运营对时事类微信公众号的启示 |
6.1 对立统一的选题 |
6.2 形式灵活,风格统一的标题 |
6.3 理性与感性,多样化的表达特点 |
6.4 趣图与评论,编排统一的内容编辑呈现形式 |
6.5 固定时间,保质保量的推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高中《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之处 |
一、《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的含义和意义 |
(一) 国家意识的内涵 |
1.国家的含义 |
2.国家意识的含义 |
3.国家意识培养的内容 |
(二) 《政治生活》教材中国家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 |
1.爱国意识 |
2.民族团结意识 |
3.国家主权意识 |
4.国家利益意识 |
(三) 《政治生活》教学中加强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
1.加强学生国家意识培养是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
2.加强学生国家意识培养是《政治生活》课程性质和课程内容的要求. |
3.加强学生国家意识培养是落实核心素养的要求 |
二、《政治生活》教学中国家意识培养现状及原因分析 |
(一) 《政治生活》教学中国家意识培养的现状分析 |
(二) 《政治生活》教学中国家意识培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
2.学生主体性发挥有限 |
3.国家意识培养内容的时效性落后于时事发展 |
4.国家意识培养的教学方法相对单一 |
5.国家意识培养评价不够科学 |
三、《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国家意识培养教学对策 |
(一) 增进教师素质专业化 |
1.教师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专业知识 |
2.教师要以身作则,提高道德素质 |
3.教师不断提升人格魅力,形成和谐师生关系 |
(二) 丰富教学内容 |
1.教学内容与时事政治相结合 |
2.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相结合 |
(三) 优化教学方法 |
1.精选契合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 |
2.课内教学和课外补充结合 |
(四) 优化评价机制 |
1.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
2.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深港通加快资本市场开放(论文提纲范文)
不仅仅是开放 |
五大制度安排 |
短期资金南下热情或高于北上 |
多主线把握投资策略 |
(5)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图目次 |
表目次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六、基本概念 |
第一章 政治困境中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 |
第一节 趋向合作的两岸海洋事务 |
一、作为描述类型的两岸海洋事务 |
二、两岸海洋事务的分类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及其类型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发展回顾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倡议期(1949-1990.9)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接触期(1990.9-2000.5)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波折期(2000.5-2008.5) |
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制度化时期(2008.5-)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争议性议题 |
一、基于政治互信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 |
二、争议性议题及其政治结构化问题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SWOT分析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优势分析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劣势分析 |
三、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机会分析 |
四、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威胁分析 |
第二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 |
第一节 两岸合作治理的生成机制 |
一、两岸合作的政治难题 |
二、两岸合作的泛政治化 |
三、两岸合作治理的趋向与生成 |
第二节 形成中的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 |
一、海洋治理的提出及应用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实践逻辑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的合作治理结构 |
一、合作治理模式的二元化 |
二、合作治理进程的差序化 |
三、合作治理方式的多样化 |
四、合作治理主体的网络化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与法律机制的互动融合 |
一、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治理的制度地位——场域理论的视角 |
二、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制度化的政策空间及其实践趋向 |
三、作为制度核心的法律机制:界定及构成 |
第三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建构 |
第一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治化路径 |
一、功能主义法治观 |
二、回应型法治模式 |
三、交涉性法治关系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的内在构造 |
一、宪制基础: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
二、目标导向:从权益到互信 |
三、内容要素:整合机制 |
四、路径策略:阶段化 |
五、结构面相:非对称均衡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治化的互嵌机制 |
一、法制构建的政治约束 |
二、民意整合的规范化 |
三、政策与法律的交融互动 |
第四章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制体系 |
第一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原则 |
一、平等互惠原则 |
二、弹性透明原则 |
三、预防风险原则 |
四、权益优位原则 |
第二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形式 |
一、法律形式的多样化及其构成要件 |
二、硬法与软法的界分与互融 |
三、法律效力的双重维度 |
第三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规制共同体的扁平化 |
二、法律规制工具的组合运用 |
三、法律规制过程的“制度——社会”模式 |
第四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程序机制 |
一、公权力机关合作的程序机制 |
二、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机制 |
第五节 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争端法律解决机制 |
一、争端法律解决机制的界定 |
二、类型化多元模式的构建 |
第五章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 |
第一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实践 |
一、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进路 |
二、生成机理的四维面向 |
三、“有组织的无序”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结构 |
一、基于“关系法”的公权合作 |
二、基于作用法的社会协同 |
三、基于组织法的内部共识 |
第三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路径 |
一、完善各自域内海洋事务立法 |
二、健全两岸海洋事务协议体系 |
三、创新行政规制方式 |
四、检视司法机关的角色 |
五、建构海洋事务合作组织 |
第四节 两岸间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治理体系 |
一、核心制度 |
二、支持性制度 |
三、技术性制度 |
第六章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协调 |
第一节 多重复合结构下的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 |
一、多重复合博弈结构的提出及展开 |
二、按照海洋事务类型分轨处理 |
三、合情合理安排的规范思路 |
第二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基础 |
一、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困境 |
二、基于两岸互信的台湾对外交往权能——特别法理的视角 |
三、通过法律技术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
第三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关系 |
一、通过“两岸”模式吸纳政治思虑 |
二、“两岸”模式适用的法理分析 |
三、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归因的二阶构造 |
第四节 两岸外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进路 |
一、两岸合作方式的多样化 |
二、策略性渐进的路径选择 |
三、构建先行制度化协商机制 |
结论 |
附件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刍议(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语境下的权利论题与罗马法尤斯(IUS)传统的变异——以展示相关术语使用的困惑及其理顺之建议为焦点[J]. 唐晓晴,文稳. 交大法学, 2020(02)
- [2]时事类微信公众号“占豪”内容运营研究[D]. 郝海鹏. 塔里木大学, 2019(07)
- [3]高中《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国家意识培养研究[D]. 王文娟. 山东师范大学, 2018(12)
- [4]深港通加快资本市场开放[N]. 陈健. 上海金融报, 2016
- [5]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D]. 叶正国. 武汉大学, 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