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罗欢欢[1](2021)在《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拐卖妇女不仅是世界各国重点打击和惩治的犯罪行为之一,也是学界和实务界在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关注的重点。1997年我国刑法修改后取消了原有的拐卖人口罪,设置了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不仅反映了我国对妇女、儿童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也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拐卖妇女犯罪出现新的态势,犯罪手段变得更加隐秘。与此同时,司法认定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因此,探究拐卖妇女犯罪司法认定中的问题,对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更好的保障和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于对人类生存权、发展权的保护,研究拐卖妇女罪十分必要。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对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等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当前国内外对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问题的研究现状,从中寻找研究思路,为后续研究打好基础。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拐卖妇女犯罪的国内刑事立法沿革和司法现状。介绍我国拐卖妇女罪刑事立法基本情况,为下文详细展开论述做铺垫;通过对相关案例及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我国拐卖妇女罪的司法现状和犯罪特征。第三部分,分析当前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被害人承诺对拐卖妇女罪性质的认定的影响、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界限、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行为性质的认定以及拐卖妇女罪中居间介绍行为的认定等几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主要以域外部分国家为例,分析国外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积极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以促进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的完善。第五部分,针对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和对策,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本文通过对拐卖妇女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旨在让拐卖妇女犯罪的定性更加清晰明了和规范,有利于更好的实现惩治和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提高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曹楠楠[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坚持不懈的反贫困过程中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扶贫脱贫道路,创造了为全球减贫70%的“当惊世界殊”的瞩目成绩,这其中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对妇女在反贫困过程中的“半边天”作用的重视与发挥。伴随农村农业生产和经济结构呈现出鲜明的“农业女性化”结构性变化,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成为当前农村脱贫攻坚的主要对象和主体力量。无论基于妇女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视野,还是当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及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作为主体的自我发展诉求,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更是当前脱贫攻坚全面决战阶段和2020年以后攻克相对贫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此,本文综合运用学科交叉、系统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研究方法,着重从贫困现状、理论资源、历史进程、品牌项目、经验启示等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以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历史经验回应当前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困境,以求促进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尽快摆脱贫困并实现主体身份转变,在未来的反贫困事业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的巾帼之力。具体来说,论文由六部分构成: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论文研究依据、意义和系统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宏观介绍研究思路方法、基本内容、创新之处等,以阐释论文选题价值、把握论题研究动态、展现论文研究基本概况,为论文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述。在对贫困、农村贫困家庭及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基于地理环境、制度设计、历史文化、社会参与等维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原因进行深度剖析,系统阐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在贫困程度、健康状况、受教育水平、可行能力等方面的致贫表象及相应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影响,宏观展现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况,为深入研究奠定基础。第三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理论资源。从经典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外相关理论及中国传统文化四个维度,对相应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妇女解放思想和共同富裕理论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可行能力贫困理论和女性主义经济学思想、中国传统妇女观和中国传统贫富观等相关理论思想进行阐述,为整个研究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撑。第四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意义及进程。以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对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意义为出发点,历史梳理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历史实践过程,将其划分为通过体制改革、开发式扶贫、“两轮驱动”扶贫、精准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四个阶段,展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历史脉络,从宏观视野为探索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经验规律提供实践性基础。第五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品牌项目。围绕健康、科教、金融、就业创业、社会五大扶贫领域分别对母亲健康快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降消”项目等健康扶贫脱贫项目,春蕾计划、“双学双比”活动、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科教扶贫脱贫项目,母亲小额循环、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母亲创业循环金等金融扶贫脱贫项目,巾帼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妈妈制造等就业创业扶贫脱贫项目,幸福工程、母亲水窖、母亲邮包等社会扶贫脱贫项目的发展状况、运行模式进行阐释分析,总结项目扶贫经验,从微观视野为探索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经验规律提供实践性素材。第六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结合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历史实践,立足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客体身份,从明确目标导向上要实现全面自由发展、推动脱贫致富、提升可行能力,重视主体能动作用上要激发主体意识、摆脱观念束缚、弘扬优良品质,增强综合脱贫素质上要提升科技文化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保障平等发展权利,强化全方位扶贫格局上要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导向优势、加强社会联动参与四个维度揭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为新时代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事业提供经验遵循。
臧艳明[3](2020)在《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研究》文中指出男女平等一直是社会的热门话题,古代女性的法律地位也是法律史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家庭是社会的主要组成单位,因此,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是女性社会地位的缩影,研究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女性一直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受制于男性,生活在夹缝之中,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女性的这种被支配地位,又因朝代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清代作为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一方面,君主专制达到顶峰,社会控制日益严重,经济上依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男主外女主内”是生活常态,思想上程朱理学依然是主流,要求女性为夫守节,限制寡妇再嫁,女性被封建枷锁牢牢禁锢;另一方面,由于统治者为满族,其民族习惯与汉族存在差异,满族掌权后保留了一部分民族习惯,因此统治阶层的女性与被统治阶层的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也会存在差别。本文从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入手,分别研究在室女、作为妻妾与作为母亲的女性的法律地位,总结归纳出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处地位的基本特征并进行评析。本文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清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历史渊源及清代女性所处的复杂的社会环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的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整个封建社会,女性地位虽然整体上呈现出一种被压迫的状态,但每个朝代又会存在区别,本部分首先会对清代之前女性的地位进行梳理。清代女性生活的环境比较复杂,少数民族执掌政权,满人和汉人在婚俗家庭等方面观念不同,旗人和汉民之间存在较大差别,这种民族特色决定了女性的婚姻家庭地位不仅因为身份的变化发生变化,而且还会由于民族的不同存在差异。第二部分,在室女的法律地位。在室女是女子出嫁前的家庭身份,本部分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梳理。首先是在室女的人身权,主要指人身自由;其次是在室女的财产权,这一部分是核心,财产权是家庭或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最后是教育权,女子在未出嫁时是否可以接受教育,对于女性的思想影响极大。第三部分分析了作为妻妾的女性的法律地位。在室女出嫁后其身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成为“人妻”或者“妾室”,其中妻子的地位是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法律地位的核心和关键。本部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女子的婚姻权,主要分析在婚姻缔结、终结和再嫁时,女性是否享有自主权;二是对夫妻妾关系进行研究,分析在婚姻生活中妻子、妾与丈夫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妻妾的财产权,探究妇女是否可以继承娘家和夫家的财产,是否可以拥有私财。第四部分分析作为母亲的女性的法律地位。在倡导男尊女卑的同时,封建社会也推崇长幼人伦之序,因此当女性成为母亲后,其地位也会有所提升。本部分主要从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讨论母亲地位的提高。第五部分,清代女性婚姻家庭法律地位的基本特征及其评析。在第二、三、四部分中,除了分别研究女性在不同人生阶段的地位外,还对旗人女性特殊的权利地位进行梳理。从中可以看出,清代女性不仅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地位不同,在不同的民族中地位也存在差异。本部分最后对女性的法律地位做出总结归纳,并依此思考对现代社会实现男女平等有何启示。
张小宝[4](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梁宝伟[5](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认为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路娇[6](2019)在《从“失语主体”到“新女性”的权利建构 ——以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妇女期刊为例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统社会下中国女性身份卑微、地位低下,但随着传统社会结构的解体和时代的变迁,女性发出了“男女平等”的声音,女性地位得到提高、在生活中的命运也发生着变化。目前学术界对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中国共产党如何维护妇女权利、妇女权利话语如何转变及话语转变背后的逻辑问题还很少涉及。深度挖掘当时报纸期刊的原材料,可以发现女性意识形态与国家政策变化紧密相关,而阐释其中女性权利建构的机制和发生逻辑,对找出当时女性权利发展历程和为现代女性权利的发展提出一个历史起点和发展方向,则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章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如何“发现”妇女权利,以及为女性权利保护展开的一系列艰难探索。在经济上,中国共产党指出妇女问题的本质是经济问题,若想妇女从压迫的环境中解放出来就必须解决妇女在经济上不能独立的问题。政治生活上,中国共产党通过鼓励妇女参加爱国救亡运动来争取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文化上,中国共产党灌输民族意志以推行新生活运动,将妇女的旧道德、旧伦理观念赋予新的内容,使得妇女拥有独立人格。教育上,中国共产党为妇女开办专门的学校,旨在培养拥有独立人格思想的新时代女性。第二章从社会视角和国家制度视角分析当时妇女权利在报刊中的表达,具体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为建构女性权利话语变化做出的各种努力。在社会层面上,中国共产党从思维习惯、主体意识、文化符码三个维度对女性权利话语进行重构,为女性成为“人”塑造丰满形象。除了在意识形态上对女性权利话语进行重新构建外,中国共产党还在国家制度层面为保护妇女权益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积极寻求妇女解放之路,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文化权利四个方面奠定了法律规范的基础。第三章主要对中国共产党建构女性权利话语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以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为切入点,即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对中国二十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的妇女权利进行话语改造作出的合理解释是:在经济上,实现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经济基础的转变;家庭生产方式上,女性承担着家庭劳动和社会劳动双重负担,需要将妇女从传统的家务劳动、家庭生产、劳动的性别分工等解放出来;在父权制意识形态上,实现从依赖男子到自身独立的意识形态转变;最后,中国共产党将社会的革命事业与妇女解放联系,给予妇女新的身份。第四章主要讲述了该时期妇女权利话语演进背后的实质,即隐藏的权力在运行,是一个被伪装的权力形成权利话语的逻辑。中国共产党正确运用马克思妇女观这种意识形态的转变引导女性权利话语构建,帮助女性完成自身社会角色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使得她们快速成长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人”,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其进步意义不可低估。
张明明[7](2018)在《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享有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以及婚姻家庭六项法律权益,1其中人身权利是妇女生存、发展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妇女人身权利保障程度的高低不仅关乎个人的生存发展,更体现了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然而近些年针对妇女人身实施的暴力犯罪屡屡发生,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妇女基本人权遭受践踏、国家法治被无视。因此,笔者以近几年发生的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大案要案为研究背景,通过多案例研究剖析,归纳总结出犯罪现状与犯罪原因,并结合犯罪防控相关理论,同时借鉴国外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为我国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建立一个科学、长效的防控机制。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研究概况。首先,笔者通过列举近几年发生的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大案,引出当前犯罪防控的背景,进而思考研究此课题的意义,以期为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防控工作做好铺垫。其次,通过文献综述,了解当前有关此课题的研究状况,以及学术界相关学术观点,作为本文研究的参考。最后,介绍了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三种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写作的创新之处,旨在让读者一目了然的领会到本文的创作方法和过程。第二部分则是对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行为特征、现状以及犯罪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犯罪行为特征作为防控对策的基础,分析此类犯罪现状为下文的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做好铺垫。从女性自身、家庭、社会环境以及防控机制四个方面剖析原因,结合犯罪防控相关理论,分解运用、找出问题症结,从而为下文制定防控措施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则介绍了域外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的防控经验。分别列举了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在防控犯罪方面的现状、具体措施以及防控得失,最后总结出三个国家的防控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基于上述四个部分的研究分析,制定我国防控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的对策、措施。首先,从立法上进行完善,制定完备系统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其次,结合被害人自身、家庭、学校、妇联以及公权力的介入共同防控,依靠警察执法、公正司法以及政府支持,构建一个多元、立体的犯罪防控体系。
赵小琳[8](2011)在《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数个世纪以来,与男人相比,妇女始终是更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几乎在所有社会和所有活动领域,妇女常常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受到不平等对待,妇女受到歧视是普遍现象。享有充分的人权,实现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是广大妇女和人类长期以来追求的崇高目标:但就当今世界来看,现代社会不仅未能使妇女实现充分享有人权这一理想,而且也未能使妇女平等地与男子分享现实的权利和利益,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在各个国家、各个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严重地阻碍着妇女的全面发展,而且也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因此,保障妇女人权、促进男女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平等,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的潮流。本文介绍了当前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事业中的发展情况,阐述了在保障人权事业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妇女人权保障事业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对国际条约的学习及总体评价和借鉴英国、美国及日本关于对妇女人权保障的经验,提出了从提高全社会保障妇女人权的意识、完善立法、完善执法以及加强社会组织的救济这四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对妇女人权保障的建议。
蒋梅[9](2009)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出了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妇女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妇女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本文对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本文简要阐述了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研究方法。随后,本文分四层讨论了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首先,主要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权益保障思想;其次,分析了列宁的妇女权益保障理论;再次,讨论了毛泽东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贡献;最后,总结了邓小平和江泽民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新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认真研究了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新要求,主要包括理论新要求和实践新要求。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新要求包括:要坚持人本性,即在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要坚持全面性,即坚持社会全面发展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内在统一;要坚持公正性,即以实现性别公正为妇女权益保障的最终目标。实践新要求包括:在保障方式上,强调用国家根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障妇女权益;在保障主体上,强调通过政府、社会组织等多元化主体来保障妇女权益;在保障内容上,强调以丰富的内涵更大限度地保障妇女权益。为此,本文从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三个层次以及妇女权益保障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反思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尽管我国妇女权利保障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第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整;第二,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第三,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不够完备;第四、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有待充实。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传统性别文化影响了妇女权益保障思想的健康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思想中法律价值定位的隐性缺失;经济和市场全球化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带来冲击;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和落实欠缺力度。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根据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情况,结合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本文从如下方面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进行了探讨:首先,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选择科学的立法模式,制订反歧视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骚扰防治法;其次,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组织体系方面,强化政府工作职能、转变妇联工作方式、加强民间妇女组织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再次,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方面,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社会化工作网络、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妇女权益保障的监督工作;最后,从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丰富和发展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莫文秀[10](200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妇女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较为全面地确认和保护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财产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合法权益。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妇女发展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把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又如何应对挑战,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妇女事业前进中的困难和障碍,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使命。本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为核心,详细介绍了该法的立法背景、修改过程和修改依据,梳理评析了修改后的主要内容,研究反思了修订过程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同时,以国际视野并从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在全面清晰地把握现阶段妇女权益的实现状况和主要障碍的基础上,对如何实施好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今后如何完善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二、论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述评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拐卖妇女罪立法沿革、司法现状及犯罪特征 |
第一节 我国拐卖妇女罪的立法沿革 |
一、拐卖妇女罪的界定 |
二、我国拐卖妇女罪立法沿革 |
第二节 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现状及犯罪特征 |
一、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现状 |
二、我国拐卖妇女罪犯罪特征 |
第二章 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被害人承诺在拐卖妇女罪中的认定问题 |
一、被害人承诺的相关理论 |
二、被害人承诺的司法功能 |
三、被害人承诺在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拐卖妇女罪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认定问题 |
一、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行为的认定存在争议 |
二、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中“奸淫”对象的认定不明确 |
三、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两种罪数形态的认定存在分歧 |
第三节 拐卖妇女罪中介绍买卖妇女行为的认定问题 |
一、介绍买卖妇女行为的性质认定之分歧 |
二、介绍买卖妇女行为与共同犯罪的关系认定不清 |
三、介绍买卖妇女行为的定性处罚的认定存在不足 |
第四节 拐卖妇女罪和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界限认定问题 |
一、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性质及含义 |
二、妇女意志在界限认定中的影响 |
三、行为人主观目的在界限认定中的影响 |
四、索财性质在界限认定中的影响 |
第三章 国外关于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关于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经验 |
一、亚洲部分国家关于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经验 |
二、欧美部分国家关于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经验 |
第二节 国外关于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中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被害人承诺司法认定方面的启示 |
二、奸淫被拐卖妇女司法认定方面的启示 |
三、犯罪主观目的认定方面的启示 |
第四章 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问题的解决对策 |
第一节 明确被害人承诺不能排除拐卖行为的犯罪性 |
一、明确“人格尊严”为拐卖妇女罪犯罪客体 |
二、明确拐卖妇女罪不须以违背被害人意志为前提 |
第二节 完善拐卖妇女罪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认定标准 |
一、明确“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行为的认定 |
二、明确“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妇女”不包含“幼女” |
三、明确“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作为一罪加重情节的合理性 |
第三节 完善拐卖妇女罪中介绍买卖妇女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
一、明确介绍买卖妇女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 |
二、将介绍买卖妇女行为作为帮助犯处理 |
三、合理认定介绍买卖妇女行为的定性 |
第四节 明确拐卖妇女罪和介绍婚姻索财行为的界限 |
一、根据妇女意志和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认定 |
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进行认定 |
三、根据索取财物的方式和性质进行认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述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贫困 |
2.1.2 农村贫困家庭 |
2.1.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 |
2.2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原因 |
2.2.1 地理环境的约束 |
2.2.2 制度设计的性别盲视 |
2.2.3 历史文化的影响 |
2.2.4 社会参与力量的不足 |
2.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表现 |
2.3.1 贫困程度深重 |
2.3.2 健康状况较差 |
2.3.3 受教育水平不高 |
2.3.4 可行能力缺失 |
2.4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影响 |
2.4.1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经济影响 |
2.4.2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政治影响 |
2.4.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文化影响 |
2.4.4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社会影响 |
2.4.5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生态影响 |
小结 |
第3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理论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1.1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
3.1.2 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2.1 妇女解放思想 |
3.2.2 共同富裕理论 |
3.2.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 |
3.3 国外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3.1 可行能力贫困理论 |
3.3.2 女性主义经济学思想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4.1 中国传统妇女观 |
3.4.2 中国传统贫富观 |
小结 |
第4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意义及进程 |
4.1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重大意义 |
4.1.1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
4.1.2 彰显我国政治优势的集中标识 |
4.1.3 提升我国文化实力的现实途径 |
4.1.4 巩固我国社会安定的必要保障 |
4.1.5 打造我国美丽生态的重要环节 |
4.2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历史进程 |
4.2.1 通过体制改革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2 通过开发式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3 通过“双轮驱动”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4 通过精准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小结 |
第5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品牌项目 |
5.1 健康扶贫脱贫项目 |
5.1.1 母亲健康快车 |
5.1.2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5.1.3 “降消”项目 |
5.2 科教扶贫脱贫项目 |
5.2.1 春蕾计划 |
5.2.2 “双学双比”活动 |
5.2.3 巾帼科技致富工程 |
5.3 金融扶贫脱贫项目 |
5.3.1 母亲小额循环 |
5.3.2 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
5.3.3 母亲创业循环金 |
5.4 就业创业扶贫脱贫项目 |
5.4.1 巾帼家政服务 |
5.4.2 手工编织 |
5.4.3 妈妈制造 |
5.5 社会扶贫脱贫项目 |
5.5.1 幸福工程 |
5.5.2 母亲水窖 |
5.5.3 母亲邮包 |
小结 |
第6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 |
6.1 明确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目标导向 |
6.1.1 实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全面自由发展 |
6.1.2 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实现脱贫致富 |
6.1.3 提升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可行能力 |
6.2 重视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体能动作用 |
6.2.1 激发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体意识 |
6.2.2 摆脱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观念束缚 |
6.2.3 弘扬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优良品质 |
6.3 增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综合脱贫素质 |
6.3.1 提升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科技文化水平 |
6.3.2 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就业创业发展 |
6.3.3 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平等发展权利 |
6.4 强化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全方位扶贫格局 |
6.4.1 坚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政府主导作用 |
6.4.2 发挥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市场导向优势 |
6.4.3 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社会联动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1. 清代女性的法律地位 |
2. 清代婚姻制度 |
3. 女性的财产权 |
4. 其他研究 |
(三) 研究方法 |
1. 文本研究法 |
2. 比较研究法 |
3. 案例研究法 |
一、清代女性婚姻家庭生活的时代背景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 清代 |
2. 女性 |
3. 旗人 |
(二) 清代女性婚姻家庭生活的历史情境 |
(三) 清代女性生活的社会环境 |
二、在室女的法律地位 |
(一) 人身权 |
(二) 受教育权 |
(三) 在室女的财产权利 |
1. 户绝之家的继承权 |
2. 嫁妆的所有权 |
三、作为妻妾的女性的法律地位 |
(一) 女性的婚姻权 |
1. 婚姻的缔结 |
2. 婚姻的终结 |
3. 再嫁 |
(二) 夫妻妾之间的人身关系 |
(三) 妻妾的财产权利 |
1. 对于娘家财产的继承权 |
2. 对于夫家财产的继承权 |
3. 其他财产权 |
四、作为母亲的女性的法律地位 |
(一) 母亲的尊长权 |
1. 教令权 |
2. 主婚权 |
(二) 母亲的财产权 |
1. 财产管理权 |
2. 自有财产权 |
3. 签订契约权 |
五、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法律地位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法律地位的特点 |
1. 男尊女卑与夫为妻纲 |
2. 女性地位随身份角色的不同而变化 |
3. 旗人女性和汉族女性的地位存在差异 |
4. 晚清时期女性地位的嬗变 |
(二) 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评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6)从“失语主体”到“新女性”的权利建构 ——以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妇女期刊为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女性权利的发现 |
(一)近代以来女性权利观念的萌生 |
(二)中国共产党关于妇女权利的探索 |
二、女性权利的话语表达 |
(一)女性权利话语的形成 |
(二)女性权利的规范尝试 |
三、女性权利的话语生产 |
(一)将妇女解放与社会革命事业相连 |
(二)经济基础:从私有制到公有制 |
(三)家庭生产方式:从家庭生产到工厂工业 |
(四)父权制意识形态:从依赖到独立 |
四、女性权利话语建构的本质及意义 |
(一)话语就是权力 |
(二)意识形态对女性权利话语的指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 |
(一)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行为特征 |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的现状 |
(三)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原因分析 |
三、域外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 |
(一)美国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 |
(二)英国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 |
(三)日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 |
(四)域外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四、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防控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的相关立法 |
(二)构筑良性社会防控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选题目的及意义 |
1.1.1 论文选题的目的 |
1.1.2 论文选题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我国国内妇女人权法律问题研究的现状 |
1.2.2 国外妇女人权问题的立法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人权理论在性别领域的运用 |
2.1 中国妇女人权的产生和发展 |
2.1.1 我国古代社会妇女人权严重缺失 |
2.1.2 我国近代妇女人权的产生 |
2.1.3 新中国妇女人权的发展 |
2.2 妇女人权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
2.2.1 妇女人权的含义 |
2.2.2 妇女人权的主要内容 |
2.3 保障妇女人权的意义 |
2.3.1 保障妇女人权有利于人权事业的发展及完善 |
2.3.2 保障妇女人权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进步 |
2.3.3 保障妇女人权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第3章我国对妇女人权法律保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妇女人权实现的现状 |
3.1.1 我国妇女政治权利法律保障实现的现状 |
3.1.2 我国妇女文化教育权利实现的现状 |
3.1.3 我国妇女劳动权利实现的现状 |
3.1.4 我国妇女人身权利实现的现状 |
3.2 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现存问题产生原因剖析 |
3.2.1 公民的意识滞后 |
3.2.2 相关的立法滞后 |
第4章 域外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的简介及其启示 |
4.1 妇女人权保障的国际法律框架 |
4.1.1 促进妇女人权平等的基本人权公约 |
4.1.2 保障妇女人权的专门公约 |
4.2 国外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的简介 |
4.2.1 英国的妇女人权问题法律研究的现状 |
4.2.2 美国的妇女人权问题法律研究的现状 |
4.2.3 日本妇女人权问题法律研究的现状 |
4.3 域外妇女人权法律保障制度的启示 |
4.3.1 国际人权公约的总体评价与启示 |
4.3.2 国外妇女人权法律保障制度的启示 |
第5章 完善我国妇女人权保障的法律对策及建议 |
5.1 培养与提高全社会对妇女人权保护的意识 |
5.1.1 提高妇女自身对妇女人权保护的意识 |
5.1.2 提高公民对妇女人权保护的意识 |
5.1.3 提高执法主体对妇女人权保护的意识 |
5.2 完善妇女人权保障的相关立法 |
5.2.1 完善妇女劳动权利保障方面的相关立法 |
5.2.2 完善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方面的相关立法 |
5.3 完善执法方面的建议 |
5.3.1 明确执法主体 |
5.3.2 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 |
5.4 妇女人权救济机构的作用与完善 |
5.4.1 充分发挥妇联的作用 |
5.4.2 加大救助力度 |
5.4.3 完善救济途径 |
第6章 结论 |
6.1 妇女人权的发展有利于法治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 |
6.2 我国应采取有效的法律保障措施,确保妇女人权的实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9)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权益保障思想 |
二、列宁的妇女权益保障理论 |
三、毛泽东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贡献 |
四、邓小平和江泽民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新发展 |
第三章 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新要求 |
一、科学发展观对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理论新要求 |
二、科学发展观对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实践新要求 |
第四章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初具规模 |
二、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五章 构建科学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 |
一、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组织体系 |
三、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 |
四、进一步扩大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由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四、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外妇女争取自身解放的理论和实践简述 |
第一节 国外女权主义理论探索 |
一、自由主义女权主义 |
二、激进主义女权主义 |
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 |
四、社会主义女权主义 |
五、后现代女权主义 |
六、第三世界女权主义 |
第二节 国外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实践 |
一、美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实践 |
二、英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实践 |
三、日本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实践 |
四、韩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实践 |
第二章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概述 |
第一节 旧中国妇女法律地位的缺失为中国妇女争取权利培养了社会意识 |
第二节 妇女人权意识的觉醒为新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奠定了思想基础 |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妇女立法为新中国妇女 权益保障立法积累了实践经验 |
第四节 男女平等的宪法规定为新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确立了基本原则 |
第五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标志着新中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 |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背景和依据 |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内容 |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历史意义 |
第三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概况 |
第一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背景 |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理论依据 |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时代要求 |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实践依据 |
四、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法治需要 |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原则、思路、过程及特点 |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过程 |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特点 |
第三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总则内容的修改 |
二、六大基本权利的修改 |
三、法律责任的修改 |
四、附则的修改 |
第四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的基本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入法 |
一、男女平等是党的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 |
二、男女平等是新中国的立宪原则之一 |
三、男女平等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四、将“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推进现 实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事业的需要 |
五、运用法律和政策杠杆推进男女平等进程,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势所 趋和人心所向 |
第二节 明确妇女权益保障的责任主体 |
一、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主体是妇 女权益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决定的 |
二、明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顺利实 施 |
第三节 明确妇联组织维权的职能与责任 |
一、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完善妇联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的必要性 |
二、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完善妇联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的可行性 |
三、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强化妇联组织职能和作用的基本思路 |
第四节 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
一、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弥补妇女权益保障法不足的需要 |
二、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是明确保障妇女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需要 |
三、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是履行国际义务的体现 |
第五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的具体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妇女参政比例问题 |
一、提出各级人大代表女候选人1/3 以上比例的必要性 |
二、规定人大代表女候选人1/3 比例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妇女生育权保护问题 |
一、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生育保险规定的必要性 |
二、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生育保险规定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同龄退休与妇女休息权问题 |
一、退休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难以回避的问题 |
二、现行男女差别退休政策存在诸多弊端 |
三、原则规定男女退休平等是国家根本利益的体现 |
四、在部分职业中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已有政策基础和群众基础 |
五、对几种误解的认识 |
第四节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及相关财产权益问题 |
一、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及相关财产权益的重要意义 |
二、问题的表现形式及救济障碍 |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重点 |
第五节 妇女尊严与性骚扰问题 |
一、中国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要求 |
二、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需要 |
三、维护妇女人身权利的迫切需要 |
第六节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 |
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进展 |
二、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三、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行性 |
第六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相关问题研究 |
第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总则部分的创新与突破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地方法规 |
二、强化政府责任主体地位 |
三、明确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作用 |
四、完善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细则)〉》具体权利的创新与突破 |
一、规定妇女参政比例 |
二、突出保护女童的受教育权 |
三、全面保障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四、重点关注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 |
五、完善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 |
六、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
第七章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评价 |
第一节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肯定 |
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
二、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增强了法的适用性 |
三、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内容,增强了法的针对性 |
四、细化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增强了法的可操作性 |
五、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妇女人权保障的国际影响 |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存在的局限 |
一、法律调整不足 |
二、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不畅 |
三、刚性规定较少,强制力仍然有限 |
四、没有对一些重要概念进行界定 |
五、没有明确规定妇女参政比例 |
六、没有在男女同龄退休方面取得突破 |
第八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的实施与展望 |
第一节 营造有利于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社会氛围 |
一、大力宣传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立法精神 |
二、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
三、强化政府责任意识,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 |
第二节 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
一、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 |
二、制定保障妇女权益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
三、制定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 |
四、继续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细则)〉》的修改工作 |
第三节 《妇女权益保障法》展望 |
一、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法地位 |
二、注重国内法与国际公约的衔接 |
三、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论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拐卖妇女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D]. 罗欢欢.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D]. 曹楠楠. 吉林大学, 2020(03)
- [3]清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研究[D]. 臧艳明. 山东大学, 2020(02)
- [4]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从“失语主体”到“新女性”的权利建构 ——以二十世纪20至40年代妇女期刊为例分析[D]. 路娇.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犯罪防控对策研究[D]. 张明明.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8]我国妇女人权法律保障问题研究[D]. 赵小琳. 东北大学, 2011(05)
- [9]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研究[D]. 蒋梅. 湖南师范大学, 2009(02)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研究[D]. 莫文秀. 中国政法大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