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河区社区建设实践的探索与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张琪[1](2021)在《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张唯佳[2](2019)在《财政关系适度集权视角下上海街镇改革研究 ——以静安寺街道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上海的管理层次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街道办事处是“三级管理”中的一个管理层次。街道办事处是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区级政府在居民社区的延伸,它的本职职能是指导居民区的日常事务,起到上级政府部门和居民之间的承上启下作用。然而,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日常运行中,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也暴露出了某些问题,如曾经街道办事处承担了许多本不属于街道的职能,尤其财政关系分权下的经济职能,严重影响到街道办事处本职的公共服务供给职能,2014年上海街镇改革财政关系适度集权为回归街道办事处的本职职能提供了平台,但是改革至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街道也遇到了一些需要不断优化完善的问题。本文主要以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办事处为例,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2014年“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上海街镇改革后财政关系适度集权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的影响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从街道办事处的历史沿革和职能变迁着手,结合财政关系集权与分权变化,对以静安寺街道办事处为代表的上海街镇的职能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论述了静安寺街道办积极响应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静安区政府将以招商引资为代表的经济职能从街道的职能中剥离出来,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的运行经费实行全额拨付,在财政关系适度集权的情况下街道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通过对2014年“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上海街镇改革前后市、区、街道办事处对城乡社区公共财政支出的对比,以及静安寺街道在职能调整前后街道办事处的乐龄家园助老服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服务以及城管中队、市容所、房管办的工作满意度的数据分析,发现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对街道办事处回归本职职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街道公共服务供给得到一定的优化。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财政关系适度集权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区级财政全额保障的不灵活性,职能部门“费随事转”尚未根本落实,居委会经费使用考核等问题。本文通过财政关系适度集权的角度,分析上海街镇改革对街道公共服务优化及遇到的新的问题,并探索如何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加快城市发展速度提供帮助。
朱英惠[3](2019)在《街道级社区治理体系改革与再造研究 ——以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为例》文中提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建设相对于经济建设较为滞后,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稳定问题愈来愈凸显。社会建设的步伐迫切需要加快,社会治理创新被提到重要的战略性地位。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成为社会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关键。因此,研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创新成为当下十分重要的课题。本研究以合肥市包河区在进行治理体系改革时建设的滨湖世纪社区这一街道级社区模式为研究对象,探索我国城市社会治理基本单元从传统的“单位”转变为现在的“社区”后城市社区治理出现的新趋势和产生的新问题,并对这一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讨论。试图通过“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对这种“撤街强社”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并引入中国化了的政府再造理论,将街道级社区治理模式分割为组织架构再造、治理制度再造、保障机制再造、共治平台再造等四个方面,客观剖析其改革与实践,总结其成效经验和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治理过程又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同类地区的同类社区治理提供参考,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根据本研究的分析和论述,笔者认为街道级社区治理模式为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不过笔者也发现,虽然这一模式在治理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仍然有需要讨论的地方——撤销街道办事处没有法律依据、体制障碍依旧存在、社区工作任务反增不减、居民参与依旧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跳出个案研究,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总结出几个尚需讨论的话题。一是撤销街道办事处之后,双向分割其职能的做法是否可持续;二是考虑到城市规模大小和人口多少等问题,实行街道级社区改革模式有无条件限制;三是社区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元,其规模适度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四是这种典型治理往往只是地方精英和领导者在政策要求的自由度内打造的一种模型,并没有自下而上的民众智慧,这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典型治理是否会导致国家与社会分离。
李媛媛,王泽[4](2018)在《“一社一居”抑或“一社多居”:撤销街道办改革的模式选择——基于安徽铜陵和贵州贵阳街居制改革试点的比较》文中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构筑扁平化治理体系是部分中小城市街居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撤街"改革中形成了两种结构模式:"一社一居"和"一社多居",研究发现人口因素和地方政治精英的制度偏好是两种模式的成因。实践中,两种模式均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既有共性也有差异。铜陵"一社一居"在效率提升和赋权增能方面初见成效,贵阳"一社多居"在服务体系优化和参与形式创新方面有一定作为,但两者在社区"去行政化"层面均因受制于宏观的权威治理体制而存在一定的局限。两种模式的改革限度说明街道办的存废不是街居制改革的根源性问题。只有精简政府职能,打造"小而强"政府,同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激发居民参与,为社区赋权增能,形成多元共治局面,才能真正构建起城市现代生活共同体,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张雪霖[5](2018)在《“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国家与社会分权为核心的居民自治改革实践为明线,围绕着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和社区多元化治理结构转型的经验悖论为问题意识,基于全国多个城市的田野调查与运用以个案为基础的机制分析方法,重新去理解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的社区治理的性质、逻辑与机制。主流援引的西方国家-社会二元关系范式以及多中心合作治理理论,无法有效指导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本研究将从我国本土化的“中央-地方-民众”三层互动关系的视角,在对居民自治“袪魅化”理解的基础上,揭示我国城市公共秩序的生产原理与机制,进而去把握作为嵌入城市系统末梢的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方向。在国家与社会分权的指导思想下,我国自社区建设运动推行以来,历经四轮以居民自治为目标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但是实践中却陷入“社区去行政化-多元化治理改革”→“居委会边缘化-社区治理碎片化”→“居委会再度行政化-社区治理一元化”的怪圈,其中以“深圳模式”为典型代表。在政府职能社区化具有强大的内生需求压力下,居民自治改革陷入了内卷化困境。当下城市多样化的居住形态主要有村改居社区、保障房社区和商品房社区,根据城市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与现代财政平衡原理,本研究进一步将之再分类为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其中商品房社区和保障房社区属于本文要研究的城市实质社区,村改居社区属于名义社区。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的混淆,导致以“深圳模式”为代表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错位。在开放性的经济结构下,城市实质社区由于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分离而成为一个纯地域性社区。由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和社区关系共同构成了居民个人的社会资本总量,不同居民的社会资本总量和社会资本构成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其对社区邻里交往与社区参与的内生动力强弱。社区参与呈现出“去精英化”、“老年化”以及“浅交往”式公共关系建构等特征,那么城市社区既不是完全“互不相关的邻里”,也无法培育为作为居民自治社会基础的以地域、关系、规范与认同为核心要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重新定位社区建设的目标与社会基础。遵循社区公共事务“功能分类-组织分离-权力结构变革”的社区多元化治理路径的“失败”,需要去重新审视“行政、服务、自治”三分法背后的理论假设与改革谬误。在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属性特征以及社区权威的生成机制分析基础上,本研究基于公共品溢出范围与垄断性两个维度,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分类体系进行重构,进而提出在纯粹的行政、市场与自治机制之外,我国存在独特的以社区两委组织为核心的半行政-半自治机制。在对社区邻里关系性质与社区公共事务属性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以社区两委组织为核心的通才型治理,相较于社区多元化治理结构下的专才型治理模式更为简约高效灵活而富有弹性与回应性。从“条条”、“块块”、“国家”三个维度去分析,研究发现政府职能社区化具有实践合理性,但这不必然导致社区居委会的行政与自治职能相互排斥与冲突。因为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形成的是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相衔接的链式治理结构,而非多元网式治理结构。而社区链式治理结构根源于我国城市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与“统分结合”的双层治理机制,与网式治理结构根源于美国大都市地区多中心政治体制与准市场竞争交易和合作治理机制形成两套不同的城市公共秩序原理。与美国大都市地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相比,我国大城市社会“统分结合”的双层治理模式,供给城市公共服务的经济效率并不低,而同时却有助于解决城市地区内的公平与正义等社会效率难题的体制性优势。随着大城市中心城区逐渐从城市开发向城市管理阶段过渡,城市社会也由简单社会向复杂社会转变,大量“法治剩余”事务的涌现,以及城市经济职能向上移,而城市管理与服务职能向下移,中央、地方与民众三者间的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大城市地区纵向政府之间的权责配置以及社会治理机制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与改革。当下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方向的重点不在于以政府与社会分权为基础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而在于建设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之间的制度化支持与衔接机制。
苏卫全[6](2014)在《重构社区:以社会资本的名义》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20多年的社区建设中,各地创造了不同的城市社区基层管理模式,然而这些模式的通病在于政府的主导性太强,社区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不足。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得出社会资本对社区治理的积极意义,并以此为基础试图提出一种新的重构社区的思路和方法。
李宇轩[7](2015)在《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研究 ——以南京市湖南路街道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尤为重要。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为城市管理及其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与挑战。以何种方式来应对这些问题与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的新形势要求我们持续革新城市管理体系与理念,通过新的思路来面对新的问题,逐步将公众满意的城市管理模式建立起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中央政府已认识到向地方分权的重要性,管理重心下移己然成为当今政府改革的基本举措,然而城市管理的重心下移造成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基层组织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却不堪重负。本文以政府间纵向关系中的“职责同构”和“压力型体制”、街道办事处与草根阶层间的“公民社会理论”和“街头官僚理论”以及同级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政治锦标赛”为理论框架,以詹姆斯·Q·威尔逊的“应付型组织”为假设来源,来分析假设街道办事处的运作逻辑。通过南京市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在“363行动”中与上级政府的博弈和“12345工单办理”中与公民社会的互动来验证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的发挥是以一种“应付主义”的行为方式来运作,继而分析了在这种运作逻辑的背后,上级政府、街道自身以及公民社会三者之间的困境,由此引发了大众关于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文主要对南京市湖南路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进行调查研究,挖掘其存在的问题,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再通过比较国内成功的城市管理经验,从而总结出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对策和办法。
吴淑芳[8](2014)在《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体制的建设以及改革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的管理与建设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如何进一步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区管理模式,成为当前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对唐山市路南区而言,如何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城市社区治理理念,对于构建适合唐山市路南区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论文介绍了关于社区治理的理论概念,详细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等核心概念的具体阐释,基于此进一步介绍了研究界社区治理的最新相关理论。其次,通过资料收集、问卷访谈等方法详细搜集了唐山市路南区的发展概况及当前的社区治理现状,并采用深入访谈等方法获得了关于研究的一手数据资料,资料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在唐山市路南区广大社区中,各主体中物业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最为突出,其次社区居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最后是水电气暖公共服务部门与居民。再次,介绍了国内外关于社区治理较为成功的典型城市,如以行政主导为主线的新加坡社会治理模式,以社区自治为核心的美国社区治理模式等。同时,对我国近年来在社会管理方面取得成绩的典型城市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从而为唐山市路南区提供借鉴。最后,以惠民园社区为例对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社区治理进行网格化管理,并从不同参与主体角度提出模式实施的具体策略。
张辉,石玉宝[9](2013)在《贵阳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刍议》文中指出创新城市基层管理,解决街道办事处"错位"、居委会"越位"、政府公共管理"缺位"问题,成为摆在当前地方基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经验理论的梳理,着眼于贵阳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贵阳模式"进行研究,认为"贵阳模式"对构建城市基层新型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探索一条转型期的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道路,提出了一种可行的路径。
张利军[10](2013)在《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社区管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和作用更加重要。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已成为现如今促进社会体制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非常关键和紧迫的工作任务。但是,在我国的大部分城市中,社区的功能已经很难满足社会的需要和居民的需求,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自治功能比较薄弱等问题普遍存在,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等方面也都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在我国城市变革速度加快的背景下,创新城市社区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以城市社区管理为切入点,回溯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发展历程,通过对我国社区体制改革工作有特色的几个城市的社区管理实例分析和对比,对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的方向、途径和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理论探讨。文章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国家层面分析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发展历程,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对每一阶段中各分段的形成过程进行了阐述,对各段的特征做出了归纳,在此基础上指出改进社区管理不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而且是社区服务主体转变的现实要求和走出目前社区管理困境的客观要求。第二部分从包头市昆都仑区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本构成和任务职责入手,对包头市昆都仑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应该保持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工作运行机制,进而分析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选取贵阳市小河区、铜陵市铜官山区、南京市建邺区、南通市崇川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客观评价四种模式的成效和不足,探索社区管理的经验。第四部分提出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应坚持政府行政行为与社会自主行为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试点先行相结合三项基本原则,使社区管理达到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社区自治能力、下移管理服务重心的目标。第五部分提出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的模式构架由三个方面构成,分别是党政管理模式、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工作运行模式、社区内部工作运行模式,与此同时,构建和完善五种配套机制: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机制、社区便民服务机制、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人员力量支持机制、社区工作评价机制。
二、小河区社区建设实践的探索与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小河区社区建设实践的探索与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2)财政关系适度集权视角下上海街镇改革研究 ——以静安寺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街道办事处 |
二、社区公共服务 |
第二节 理论基础:政府间财政关系 |
一、财政分权理论 |
二、财政集权理论 |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上海街镇改革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沿革、职能定位变迁 |
一、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沿革 |
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及变迁 |
第二节 上海街镇改革之前存在的问题——以静安寺街道为例 |
一、静安寺街道办事处概况 |
二、财政关系适度集权之前街道办事处存在问题 |
三、财政关系适度集权之前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三节 上海街镇改革的措施 |
一、赋予更多权利、配备更强资源 |
二、精准定位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本职职能 |
三、注重培养社工队伍、挖掘工作积极性 |
四、探索网格化管理、理顺条块机制 |
第四章 上海街镇改革的成效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上海街镇改革的成效 |
一、规范街道内设机构 |
二、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三、在基层政府实行财政关系适度集权 |
第二节 上海街镇改革后静安寺街道的成效 |
一、静安寺街道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 |
二、乐龄家园助老服务 |
三、社区文化服务 |
四、新增管理力量 |
第三节 上海市街镇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以静安寺街道为例 |
一、财政适度集权模式缺乏灵活性 |
二、“条块关系”未实现“费随事转” |
三、居委会自治工作层次不齐 |
第五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经验借鉴 |
一、社区自治型 |
二、政府主导型 |
三、混合型 |
第二节 国内经验借鉴 |
一、贵阳市“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模式 |
二、包头市青山区“精街道、强社区”改革 |
三、北京市街道“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 |
第三节 国内外经验借鉴对上海的启示 |
一、国外经验借鉴对上海的启示 |
二、国内经验借鉴对上海的启示 |
第六章 进一步完善街镇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街道职能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二、优化制度建设 |
三、运用信息化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水平 |
第二节 理顺街道与区政府关系 |
一、形成区级政府向街道部署工作的把关机制 |
二、完善财政及资源保障机制 |
三、建立健全街道资金筹措机制 |
第三节 理顺街道与职能部门的关系 |
一、明确街道办的性质及工作职责 |
二、探索“负面职责”清单和事务下沉“准入制度” |
三、落实“权随事走、费随事转” |
第四节 理顺街道与居委会的关系 |
一、明晰居委会职责 |
二、完善下沉事务的经费保障机制 |
三、提高社区自治能力 |
第七章 结论与不足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街道级社区治理体系改革与再造研究 ——以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1. 关于社区治理类型的研究 |
2. 关于社区治理模式的研究 |
3. 关于社区治理体系的研究 |
4. 研究述评 |
(三) 案例来源与基本情况 |
1. 案例来源 |
2. 案例介绍 |
(四)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 研究方法 |
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变革与街道级社区的产生 |
(一) 城市社区治理的时代转型 |
1. 放管结合:政府职能发生重要转变 |
2. 治理下沉:社区成为主要治理场域 |
3. 模式互嵌:多地改革措施相互融合 |
(二)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
1. 街道功能膨胀与社区自治本位相冲突 |
2. 社区规模分异与社区治理现代化未同步 |
3. 服务供给碎片化与服务体系系统化不匹配 |
(三) 街道级社区产生的结构性条件 |
1. 现实基础:撤销街道办事处改革正在发生 |
2. 政策基础:强化社区治理政策的出台 |
3. 价值基础:社会整合功能进一步强化 |
三、组织架构:以减少层级为思路的街道级社区治理格局再造 |
(一) 三位一体,以党委领导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
(二) 扁平定位,以结构升级提升社区治理总效能 |
四、制度建设:以服务为民为核心的街道级社区治理基础再造 |
(一) 双向分权,以权力分割理顺街居职能 |
(二) 三会一评,以程序公平扩大基层民主 |
(三) 五社联动,以多元主体激活社区治理 |
五、机制建构:以整合资源为目的的街道级社区保障措施再造 |
(一) 六事协同,保障协商为民落到实处 |
(二) 四个纳入,保障资源人员科学配置 |
(三) 四个外包,保障公共服务优质供给 |
六、共治平台:以居民自治为导向的街道级社区治理载体再造 |
(一) 社区共治理事会激发社区组织新潜能 |
(二) 小区网格多方联席会化解矛盾冲突新思路 |
(三) 楼栋自治微平台引导居民自我服务新渠道 |
七、讨论与反思 |
(一) 街道级社区的治理限度 |
1. 改革缺乏法律依据,社区治理难持续 |
2. 体制障碍依旧存在,社区改革易回头 |
3. 工作任务不减反增,社区服务难优化 |
4. 居民参与仍然不足,社区自治难升级 |
(二) 关于街道级社区治理体系改革的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一社一居”抑或“一社多居”:撤销街道办改革的模式选择——基于安徽铜陵和贵州贵阳街居制改革试点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一、撤销街道办事处:城市街居制改革的一种路径 |
二、“撤街”后的模式选择及其解释 |
1.“一社一居”:安徽铜陵模式 |
2.“一社多居”:贵州贵阳模式 |
3. 不同模式的成因:人口因素与地方政治精英的制度偏好 |
三、两种“撤街”模式的成效分析 |
1. 铜陵“一社一居”:效率提升和赋权增能初见成效 |
2. 贵阳“一社多居”:服务体系优化与参与形式创新 |
3. 两种模式的改革限度:“去行政化”诉求与国家权威治理体制的张力 |
四、讨论:城市街居制改革的前景 |
(5)“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范式下的社区研究 |
1.3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范式下的社区治理:一个新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1.5 概念界定与章节安排 |
2 政府职能社区化与居民自治改革内卷化 |
2.1 居民自治:政府与社会的分权改革 |
2.2 深圳悖论:一元化治理-多元化治理-再度一元化 |
2.3 一元化治理:体制性障碍还是体制性优势? |
3 社区邻里性质:社区分类与共同体建设的可能性 |
3.1 城市公共服务的生产机制与社区的分类治理 |
3.2 城市社区邻里关系:共同体是否可能 |
3.3 小结:城市社区建设目标与社会基础的重置 |
4 社区权威的生成与公共事务的再分类 |
4.1 行政、服务与自治三分法的理论假设与辨析 |
4.2 社区实践的逻辑:社区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与属性特征 |
4.3 社区权威的生成:行政、服务与自治之间的关系 |
4.4 小结:社区公共事务分类体系的重构 |
5 链式治理结构:城市社区治理的有机构成 |
5.1 社区基层组织:通才型治理还是专才型治理 |
5.2 “条条”进社区:行政辅助职能的分流与生产机制的选择 |
5.3 “块块”进社区:街居治理共同体的重构 |
5.4 “国家”进社区:居民自治的培育 |
5.5 小结:链式治理结构下行政-半行政半自治-自治机制的衔接 |
6 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与“统分结合”双层治理 |
6.1 城市开发时期的公共品供给体制与机制 |
6.2 城市治理转型:从城市开发逐步迈向城市管理新阶段 |
6.3 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我国大城市地区治理经验的理论考察 |
6.4 小结:多中心政治体制与多层级核心政治体制的比较 |
7 结论 |
7.1 中央-地方-民众三层互动关系:社区研究的范式转换 |
7.2 “找回”城市: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体制性优势 |
7.3 “袪魅”的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的政策选择 |
7.4 我国城市的结构化分类与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 |
附录二 调研材料 |
(7)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研究 ——以南京市湖南路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若干核心概念 |
1.2.1 街道办事处 |
1.2.2 城市 |
1.2.3 城市管理 |
1.3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2 理论框架和基本假设 |
2.1 国家与社会关系 |
2.1.1 压力型体制 |
2.1.2 职责同构 |
2.1.3 公民社会 |
2.1.4 街头官僚理论 |
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1 公民本位与社会本位 |
2.2.2 政府间关系调整 |
2.2.3 政府职能转变 |
2.3 基本假设:街道办事处的运作逻辑——“应付主义” |
2.3.1 “应付型组织” |
2.3.2 “应付主义” |
3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案例分析 |
3.1 南京市湖南路街道办事处的概况 |
3.1.1 城市街道管理体制的设置 |
3.1.2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历史沿革 |
3.1.3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城建城管科的管理内容 |
3.1.4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职能的管理依据 |
3.2 “363”动迁拆违、治乱整破工作 |
3.2.1 整治背景 |
3.2.2 整治过程中的官员激励问题 |
3.2.3 整治过程 |
3.2.4 行政问责 |
3.2.5 居民质疑 |
3.2.6 对居民质疑的思考 |
3.2.7 案例分析 |
3.3 推进“12345”工单办理工作 |
3.3.1 背景及起因 |
3.3.2 作流程 |
3.3.3 成效与反响 |
3.3.4 具体事例 |
3.3.5 处理诉求的不足之处 |
3.3.6 讨论与分析 |
4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困境及原因分析 |
4.1 街道办事处与上级政府之间 |
4.1.1 认识不足 |
4.1.2 区、街权责不明 |
4.1.3 只下任务不下权 |
4.1.4 权限不对等 |
4.2 街道办事处内部 |
4.2.1 缺少法律依据 |
4.2.2 人力资源不匹配 |
4.2.3 街道职能日益庞大 |
4.2.4 难以协调的“两站一中心” |
4.2.5 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 |
4.3 转型时期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之间 |
4.3.1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严重 |
4.3.2 社区居委会缺乏财务管理自主权 |
4.3.3 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成熟 |
4.3.4 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诉求 |
5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改革启示及对策 |
5.1 国内街道办事处改革经验 |
5.1.1 南京淮海路模式 |
5.1.2 贵阳小河区模式 |
5.1.3 安徽铜陵模式 |
5.1.4 北京鲁谷模式 |
5.2 改革对策 |
5.2.1 人力资源优化 |
5.2.2 改革绩效问责制度 |
5.2.3 四种社区工作站模式 |
5.2.4 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 |
5.3 讨论与思考 |
5.3.1 改革动力 |
5.3.2 改革阻碍 |
5.3.3 改革出路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社区的概念 |
2.1.2 社区管理的基本概念 |
2.1.3 社区管理创新的概念 |
2.2 基本理论 |
2.2.1 城市社会学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4 桑德斯的社会体系理论 |
第3章 唐山市路南区社区管理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
3.1 路南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情况调查 |
3.1.1 调研问卷的设计 |
3.1.2 调查表收发情况 |
3.1.3 被调查者信息统计 |
3.1.4 对主体存在问题的统计分析 |
3.2 存在问题的描述统计分析 |
3.2.1 社区存在问题的整体分布状态 |
3.2.2 社区存在问题分布状态 |
3.3 各主体存在问题对社区管理的影响分析 |
3.3.1 各主体存在问题严重程度计算 |
3.3.2 各主体存在问题对社区管理影响的严重程度 |
第4章 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实践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
4.1.1 日本的社区管理模式 |
4.1.2 新加坡的社区管理模式 |
4.2 国内城市社区管理实践 |
4.2.1 上海嘉定社区管理实践 |
4.2.2 贵阳小河区社区管理实践 |
4.3 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经验的比较 |
4.3.1 坚持以人为本是前提 |
4.3.2 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是基础 |
4.3.3 创新管理体制为根本策动力 |
4.3.4 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是重要助推力 |
第5章 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及实施策略——以惠民园社区为例 |
5.1 惠民园社区简介 |
5.2 惠民园社区网格化管理设计 |
5.2.1 实施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 |
5.2.2 惠民园社区网格化管理构想 |
5.2.3 惠民园社区网格化管理具体模式 |
5.3 惠民园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策略 |
5.3.1 深化社区党建——促进社区管理工作创新 |
5.3.2 完善社居自治职能——实现社区自治 |
5.3.3 实行网格管理员、助理员“首问联络制”和“零冲突责任制” |
5.3.4 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完善社区管理体系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贵阳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现状及弊端 |
(一) 社区组织管理结构紊乱 |
(二) 社区管理主体地位不突出 |
(三) 社区自身自主性欠缺 |
二、构建新型基层管理体制的现实理论探索 |
(一) 国外已有的实践探索 |
(二) 国内已有的实践探索 |
三、贵阳市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效果及借鉴意义 |
(一) 精简管理层级, 建立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 |
(二) 扩大工作覆盖, 构建区域化党组织体系 |
(三) 资源配置下沉, 强化区域化党建工作保障 |
(四) 发挥非营利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
(五) 扩大基层民主, 凝聚区域化共建合力 |
(10)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2. 社区和社区管理 |
3. 相关研究动态 |
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1章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历程 |
1.1 改革开放前的社区管理 |
1.1.1 “街居制”与“单位制”的形成和各自发展阶段 |
1.1.2 “单位制”全面膨胀、“街居制”高度萎缩阶段 |
1.2 改革开放后的社区管理 |
1.2.1 “街居制”逐步恢复和“社区制”萌芽发育阶段 |
1.2.2 “社区制”的创新阶段 |
1.3 社区管理的意义 |
1.3.1 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 |
1.3.2 社区服务客体变化的现实要求 |
1.3.3 社区管理改革的客观要求 |
第2章 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社区管理的传统模式 |
2.1 传统社区管理的主体构成 |
2.1.1 街道办事处 |
2.1.2 社区居民委员会 |
2.2 传统“街道——社区”的社区管理机制 |
2.2.1 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运行机制的应然状态 |
2.2.2 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运行机制的实然状态 |
2.3 包头市昆都仑区传统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2.3.1 运行机制不顺畅 |
2.3.2 职责划分不明确 |
2.3.3 专业人员较缺乏 |
2.3.4 服务工作不到位 |
2.4 传统城市社区管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2.4.1 法律依据不足 |
2.4.2 社区职能定位不准 |
2.4.3 社会组织调动困难 |
2.4.4 条件支持不够到位 |
第3章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启示 |
3.1 社区管理的典型案例 |
3.1.1 贵阳市小河区模式 |
3.1.2 铜陵市铜官山区模式 |
3.1.3 南京市建邺区模式 |
3.1.4 南通市崇川区模式 |
3.2 社区管理的经验与不足 |
3.2.1 社区管理的经验 |
3.2.2 社区管理的不足 |
3.3 社区管理的启示 |
3.3.1 社区管理要取得政府的重视 |
3.3.2 社区管理模式要因地制宜 |
3.3.3 社区管理的财力保障要到位 |
3.3.4 居民参与机制要进一步强化 |
第4章 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的趋势、原则和目标 |
4.1 社区管理的趋势 |
4.1.1 管理观念创新 |
4.1.2 管理制度创新 |
4.1.3 管理过程创新 |
4.1.4 管理手段创新 |
4.2 社区管理的基本原则 |
4.2.1 行政行为与社会自主行为相结合 |
4.2.2 管理创新与试点先行相结合 |
4.2.3 管理与服务并重 |
4.3 社区管理的主要目标 |
4.3.1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
4.3.2 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 |
4.3.3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 |
4.3.4 下移管理服务重心 |
第5章 包头市昆都仑区社区管理的实践 |
5.1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 |
5.1.1 强化党政管理模式 |
5.1.2 创新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工作模式 |
5.1.3 优化社区内部工作运行模式 |
5.2 社区管理的机制探索 |
5.2.1 深化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机制 |
5.2.2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机制 |
5.2.3 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
5.2.4 培育人员力量支持机制 |
5.2.5 建立社区工作评估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小河区社区建设实践的探索与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D]. 张琪. 西安工业大学, 2021
- [2]财政关系适度集权视角下上海街镇改革研究 ——以静安寺街道为例[D]. 张唯佳.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1)
- [3]街道级社区治理体系改革与再造研究 ——以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为例[D]. 朱英惠.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4]“一社一居”抑或“一社多居”:撤销街道办改革的模式选择——基于安徽铜陵和贵州贵阳街居制改革试点的比较[J]. 李媛媛,王泽. 学习与探索, 2018(05)
- [5]“找回”城市与“袪魅”的居民自治 ——中央、地方与民众三层关系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D]. 张雪霖.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5)
- [6]重构社区:以社会资本的名义[J]. 苏卫全. 生态经济评论, 2014(00)
- [7]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研究 ——以南京市湖南路街道为例[D]. 李宇轩. 南京理工大学, 2015(02)
- [8]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创新研究[D]. 吴淑芳. 西南交通大学, 2014(01)
- [9]贵阳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刍议[J]. 张辉,石玉宝. 经济研究导刊, 2013(22)
- [10]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社区管理研究[D]. 张利军. 中央民族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