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筑安全防范体系 确保劳教场所稳定(论文文献综述)
王捷[1](2020)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研究 ——以广州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在册吸毒人员250.4万名;据司法部提供数据,2008年以来,全国各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已累计收治140万余名戒毒人员。由此可见,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在现有四种戒毒措施中,占据着主要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期限为两年。在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中,戒毒人员一般会经历生理脱毒期,脱瘾训练期和戒治巩固期三个阶段。近年来社会飞速发展,两年的强制隔离生活也让戒毒人员与外界社会有所脱节。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能回归社会。若戒毒人员不能成功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便容易陷入会复吸的循环,所以,再社会化也成了戒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从管理者的视角,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相关理论,采用文献分析法、调查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访谈分析法,在对强制隔离戒毒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分析对比得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并以广州为例,进行具体案例分析。本文拟从戒毒人员生理脱毒期,脱瘾训练期和戒治巩固期三个阶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剖析,深入对比研究监狱管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模式,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实际需求和特点,找到最适合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方案。在既考虑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作为被监管对象,有天然的对立性的特点,保障监管场所稳定,戒毒人员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又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需求,达到有效促进强隔戒毒人员成功戒毒并回归社会的目的的情况下,提出进一步的完善意见和对策。
陈珏[2](2020)在《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女犯改造与男犯改造的区别不仅在于监管场所的男女隔离,而且在于两者在改造难度、改造方式上有很大不同。建国70年来我国在女犯改造上进行了理论和实务的长期探索,已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出现了不同于男犯改造的理论成果。了解这段历史时期女犯改造的变迁情况,无论对于女犯改造思想理论的整理和研究,还是以史为鉴、指导女犯改造实务工作都是极其宝贵的。但目前尚未发现针对建国70年来女犯改造文献整理分析的系统研究。从历史史料看,与女犯改造相关史料主要有两类:一类为文献史料,一类为口述史料。文献史料以上海保存最为丰富完整、公开透明。上海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在民国时期便建有女子“监狱”、管理上兼具中西特色,新中国成立后吸收和借鉴了其好的经验,在70年的历史中成为中国女犯改造工作的翘楚。上海有属于自己的监狱志,记载了1949年以来的监狱改造全貌,并且在2000年后每年均编写年鉴可供查阅。另外,上海有关政法类的报纸和书刊等文献资料也存有记载女犯改造的史料,这些均可公开查阅。口述史料是建国以来监狱监管实务工作中有关罪犯监管方法、工作体会等方面的口述资料,通过它可以更细致地了解不同时期监狱管理的实际情况。但目前,这类资料极少,仅在报纸或档案中零星出现。但建国以来上海从事女犯监管的退休人员健在的仍有不少,他们对不同时期监狱工作的实际情况最为熟悉,这些潜在资料是研究这段历史的最好补充。因而,及时地对健在的历史见证者进行访谈、固定这些口述史料极为紧迫、也很必要。鉴于以上原因,本文拟通过书面和口述史料的广泛收集、整理、分析,系统研究上海1949~2019年这70年的女犯改造情况。论文将综合采用史料收集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个案访谈法、数量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多种方法,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和提炼,以期对女犯的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等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提供一定的启示与参考。全文包括导言和五个章节。导论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明确了选题的意义,对文章中提到的“女犯”和“女监”概念进行界定,以便后续论述的展开。第三部分对目前学界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包括中外理论界、实务界对女犯改造和女犯改造历史研究成果的梳理和研究内容的提炼,发现在建国后上海女犯改造历史研究领域是一块空白。第一章对建国后上海女犯改造的历史阶段进行划分,分为初创与停滞阶段、恢复与重振阶段、改革与创新阶段。初创阶段的女犯管理没有单独的关押机构,在管理手段上与男犯管理差别不大,比较强硬。经历了文革的停滞阶段后,女犯改造进入恢复与重振阶段,法制体系逐渐完善,工作制度逐渐完备,并建立了专门的女犯监狱,形成分类改造模式。进入21世纪后,开始进入改革和创新阶段,女犯改造开始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教育改造的比重,并创新性地研发了全国独有的女犯评估量表,打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女犯改造品牌。第二章论述了上海女犯改造70年指导思想的变迁,从以惩治为主过渡到以管理安全为主,最终确定到以再社会化为主的思想变化历程。以惩治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来源于建国初期反革命罪犯数量多,阶级斗争激烈的历史状况,形成了男女无差别对待的女犯改造表现形式。以管理安全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来源于改革开放后犯罪类型的增多、女犯结构的日益复杂化和向西方学习借鉴的成果。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对女犯改造的要求就是守住安全底线,但同时也兼顾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手段,并尝试对表现较好的女犯以人文关怀的形式实现文化改造。以再社会化为主指导下的女犯改造思想强调通过狱内改造帮助女犯实现回归后顺利开始社会生活的目标。第三章详细论述了70中上海女犯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文化改造的变迁历程。政治改造作为具有统领作用的改造手段,始终贯穿于女犯改造中,并且与国家政治思想工作同步发展和跟进。监管改造是监狱工作的基础,内容丰富和多样,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但总体是不断发展前进的。教育改造和文化改造在总体上其内容和形式都呈现出不断丰富的过程。劳动改造则从以生产效能为主演变为以培养劳动技能为主的变迁过程。第四章介绍了与女犯改造相关的法律环境、生活卫生环境、管理环境和改造主体环境的变迁。法律环境方面,针对女犯的减刑假释、通信会见、探家、安置等法律制度均发生了变化。生活卫生环境方面,对女犯人权保障不断增强,在女犯伙食、医疗卫生、生产生活、囚被服和作息时间等方面均有较大进步。管理环境方面,监狱警戒和应急条件明显提升,惩戒和证据保全条件逐步完善,体现了监狱执法不断规范。主体环境方面,其变迁进程表现为监狱民警来源的正规化、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培养机制不断优化,科研能力也不断增强。第五章是对前述四章的总结和思考,论述了女犯改造变迁的动力,分析了女犯改造与同时期男犯改造相比较的特点,以及研究70年变迁历史带来的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反思,对女犯改造和女性犯罪预防工作的启示。
张凡涛[3](2020)在《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发展,各省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下简称为戒毒所)也在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在信息技术采纳方面不甚理想,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戒毒所信息技术建设与应用的长期实践中,成功与失败一直相伴相随,很大程度上可能因为忽视了以民警的视角去建设和应用信息技术。因此,本研究试图寻找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首先,总结分析国内外关于戒毒场所信息技术建设和应用、信息技术采纳方面的研究,结合实际的调查评估和个别访谈结果,总结提炼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基于UTAUT模型,提出研究假设,构建了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研究初始模型。其次,基于S省5个戒毒所开展实证研究。在已有成熟量表的基础上,结合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特点,编制了调查量表,形成了调查问卷,并通过问卷星在线发放。共回收问卷345份,其中有效问卷332份。然后,利用Smart PLS3.2.7,首先对有效数据样本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分析,验证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并得出如下结论:绩效期望、努力期望、强制压力、个人创新性与采纳意愿正向显着相关,其中,强制压力与采纳意愿的正向关性最强,其次分别是个人创新性、绩效期望,努力期望最小;便利条件、社会影响和采纳意愿与使用行为正向相关;其中,采纳意愿与使用行为的正相关性最强,其次是便利条件,社会影响最小。基于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将“以民警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信息技术建设和应用的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为信息技术工作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多角度提升民警运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为信息技术采纳创造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相关工作机制。从以上五个方面,以期能够提高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的采纳水平。
牛天宝[4](2020)在《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刑法在近年的修订过程中呈现逐渐犯罪化的趋势,犯罪圈不断扩大,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趋强。学界对刑法犯罪化趋势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在这种背景之下讨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问题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然而,近年来由于跟踪纠缠行为未得到有效规制所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所闻,却没有获得充分的关注。刑事立法犯罪化应当保持必要的谦抑,但是谦抑并非全盘非犯罪化,在世界各地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已渐成趋势,跟踪纠缠行为危害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应立足于现实考虑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问题。导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归纳梳理国内外关于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研究状况。在此基础上总结研究方法,进而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创新和研究限制之处。第一章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概述。虽然我国大陆地区对于跟踪纠缠行为的研究不足,但是域外对于跟踪纠缠行为的研究相对较为充分,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了犯罪化的立法目标。在列举、比较国内外关于跟踪纠缠行为的内涵界定以后,首先总结本文研究对象跟踪纠缠行为的内涵界定及其特征。行为人多次持续反复跟踪、尾随、纠缠、骚扰被害人,足以使被害人陷入恐惧不安的状态,严重影响被害人日常生活的,即应视为本文所界定的跟踪纠缠行为。其次,参考域外的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跟踪纠缠行为分为跟踪接近型、通讯骚扰型、远程监控型、网络跟踪型和其他类型。最后,回顾国内外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立法过程,观察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刑事立法经验与教训,希望我们可以基于理性思考做出刑事立法的决定,而不再以残酷的惨案作为推动立法的导火索。第二章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首先,回顾既有的犯罪化正当性根据,何种行为应当纳入犯罪化的范畴,其最终的落脚点应在于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犯罪化正当性根据的两大核心要素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法益侵害。其次,通过国外实证调查数据和国内裁判文书分析,阐明跟踪纠缠行为普遍多发,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进而从心理、人身安全、人际关系等方面分析对被害人的具体危害,如精神创伤、社会功能减损以及经济方面的损失等。如果跟踪纠缠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还可能危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和行动自由。最后,法益保护原则应适应社会发展,法益的概念也呈现精神化趋势,法益范围正由传统的物质法益不断向新兴的精神法益扩展。跟踪纠缠行为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打破被害人身心自洽的安宁状态,导致被害人陷入毫无安全感的恐惧不安之中,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等传统物质性法益,同时也侵害了被害人的隐私权、生活安宁权与个人安全感等新兴精神性法益。因此,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具有理论正当性。第三章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现实必要性。对于跟踪纠缠行为的规制,被害人可以根据民事法律规范要求行为人赔偿,但是往往因无法履行举证责任而很少得到法院支持;对于恐吓、骚扰等部分跟踪纠缠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较少难以抑制跟踪纠缠行为的再次发生;而纳入刑法规制的部分跟踪纠缠行为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即使定罪处刑也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往往是被害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此外,被害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但是适用对象仅仅限于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对于其他人员则无法适用。不管是单一法律规范还是刑事法律规范与非刑事法律规范组合,均难以胜任有效规制跟踪纠缠行为的任务。因此,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具有现实必要性。第四章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建议。首先明确相当一部分跟踪纠缠行为系表面上看似不会给被害人造成实际危害的日常生活行为,关于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刑事立法建议应当更加慎重,应合理划定跟踪纠缠行为的犯罪圈并匹配恰当的刑罚。其次,比较分析国内外关于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模式,制定专门法律规范规制跟踪纠缠行为是较为理想的模式。但是,考虑国内犯罪化的典型模式,制定专门规范规制跟踪纠缠行为存在障碍。本着刑事立法便宜与实用的原则,建议根据危害的大小将跟踪纠缠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分别规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减少刑事立法模式的选择给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带来的阻力。最后,参考域外立法例和我国大陆地区跟踪纠缠行为类型的实际情况,建议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刑法条文设置为:无正当理由跟踪纠缠他人,经责令停止而继续多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足以严重影响被害人日常生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1.跟踪、尾随、贴靠他人,掌握被害人的行动轨迹;2.在他人住处、工作单位、学校等经常出入地监视或安装监视设备;3.在他人的车辆、手机或电脑等个人物品上安装监控设备;4.违背他人意愿拨打被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寄送物品等;5.在社交媒体等公开他人的隐私要求他人做无义务之事;6.其他足以危害他人日常生活的跟踪纠缠行为。最后为本文的结语部分。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属于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轻微犯罪,虽没有故意伤害等传统犯罪的后果易于显现,但是长久的跟踪纠缠行为却不断侵蚀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也侵蚀着被害人的生活安宁,甚至是威胁到被害人的意思决定自由与行动自由。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轻微犯罪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遏制,日积月累,将严重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被害人的生活安宁,易于使得被害人对法律丧失信任感,迟早会危害社会治理这一堤坝,进一步蚕食社会发展的空间。
张紫薇[5](2020)在《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研究》文中提出在《禁毒法》实施后的几年里,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禁毒、戒毒相关的工作规定和指导意见,逐步规范了戒毒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使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逐渐走向正轨。现阶段,国家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各省有序开展,并形成了一套全国统一的戒毒模式。同时,H省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也正在完成规范化、专业化的进程,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包括新旧执法观念的冲突、专业人才瓶颈、戒毒业务管理评定机制不健全、戒毒警察职业倦怠等。在宏观政策背景下,本文通过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这一角度切入,界定了戒毒警察职业化内涵,分析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力图构建H省戒毒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三化”格局,积极响应司法部对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统一要求。通过基层工作经验和公共管理理论基础构建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方案,给出可以指导实践的方法。通过对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到问题的成因主要集中在:规范性管理制度不健全、专业人才瓶颈突显、职业保障不到位这三个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方法,充分调研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的影响因素,归纳出主要影响因素,同时结合理论基础,对影响因素进行再分类,给出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的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指导后续的工作激励手段。在方案章节中,笔者结合了基层工作经验和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基础,探索出了一套符合H省发展实际的职业化建设完善方案,该方案的实现途径将方案内容具体化,并给出了方案实施重点,可操作性较强。方案实施保障章节交代了方案实施的外部环境要求,证明了戒毒警察的职业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必须要在多方条件下实施开展才能取得成效。职业化建设是对公共服务发展的践行,戒毒警察的职业化建设遵从非盈利属性,职业化建设的效果需要较长时间可以显现,公共效益意义重大。
黄瑜[6](2018)在《风险管理视角下广东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机制的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广东省基层强戒所安全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安全事故率逐年下降,但突发事件层出不穷,成为安全管理一大隐患,为了守住安全管理防线,降低突发事件危害性,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本文通过研究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机制,以期为广东省基层强戒所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作用。本文遵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以风险管理为视角,采用案例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多种方法,提出A强戒所存在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问题,并分析原因,最后提出可行建议。研究发现,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信息收集工作流于形式;二、风险评估不科学不全面;三、风险决策不科学;四、风险处置不到位;五、跟踪监测工作不得力;六、管理松散,有制度不落实,预防工作难以标本兼治等六个方面的问题。通过研究可得出的结论为:预防工作运行模式不科学、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是导致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不利的主要原因,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工作,以风险管理为视角构建科学可行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
胡建刚[7](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研究说明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徐龙淦,赵荣,刘保军,熊芳远[8](2013)在《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概述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指劳教(强戒)场所各部门和有关机构在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为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应急管理措施和响应策略。它包括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是管理主体对突发事件的介入和应对行动。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是指处理劳教(强戒)
谢伦[9](2012)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劳教(戒毒)场所矫治文化高地》文中研究指明文化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永康指出,政法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扞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劳教(戒毒)场所承担着教育感化
谢晖[10](2010)在《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疆劳教(戒毒)工作新跨越》文中提出
二、构筑安全防范体系 确保劳教场所稳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构筑安全防范体系 确保劳教场所稳定(论文提纲范文)
(1)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研究 ——以广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4 理论基础 |
1.5 研究思路和方案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设计框架 |
2.2 问卷调查 |
2.3 访谈调查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现状分析 |
3.1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的系统分析 |
3.2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的过程分析 |
3.3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的效果评估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群体特征 |
4.2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存在问题 |
4.3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存在问题的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公共服务主体协同机制 |
5.1 政府及公立机构 |
5.2 非政府组织 |
5.3 市场化力量 |
5.4 协同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 |
6.1 国内相关经验 |
6.2 国外相关经验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对策与建议 |
7.1 探索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新形态,坚定戒毒人员信念 |
7.2 加大社工服务购买,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
7.3 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实现全方位监督 |
7.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自编调查问卷 |
附录2.广州S社工机构提供数据 |
附录3.访谈提纲 |
致谢 |
附件 |
(2)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㈠理论意义 |
㈡实践意义 |
二、研究对象的界定 |
㈠对“女犯”的解读 |
㈡对“女监”的界定 |
三、目前研究现状分析 |
㈠研究成果概述 |
㈡研究主要内容 |
第一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的几个阶段 |
第一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初创与停滞 |
一、建国早期女犯改造的初创阶段 |
㈠关押机构“大集中小分散” |
㈡管理手段强硬 |
二、文革时期女犯改造的停滞阶段 |
㈠文革前的社会背景 |
㈡冲击与亮点并存——“开门改造”试点 |
第二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恢复与重振 |
一、改革开放后女犯改造的恢复阶段 |
㈠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情况 |
㈡改革开放后的法制与监狱工作恢复 |
二、20世纪80年代开始女犯改造的重振阶段 |
㈠从数据看女犯改造形势已发生变化 |
㈡从管理看分类改造已形成 |
第三节 新中国女犯改造事业的改革与创新 |
一、21世纪女犯改造的改革阶段 |
㈠整合资源为女犯改造服务 |
㈡加大对女犯的文化教育比重 |
二、新时代女犯改造的创新阶段 |
㈠打造上海特色的女犯改造品牌 |
㈡研发具有可推广性的女犯评估量表 |
第二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指导思想的变迁与体现 |
第一节 以惩治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惩治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旧上海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思想 |
㈡20世纪50年代改造旧时代的运动思想 |
二、惩治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女犯关押机构未形成独立监狱设置 |
㈡看守人员未形成专业化队伍 |
㈢改造手段与男犯基本无异 |
㈣携带儿童服刑的特权逐渐被剥夺 |
㈤对孕产妇女犯的规定趋于规范 |
第二节 以管理安全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管理安全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划分警戒度的监狱管理理念 |
㈡以分类促安全的监狱管理理念 |
二、管理安全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严峻社会形势带来的新要求——安全底线 |
㈡管理手段之新尝试——宽严相济 |
㈢文化改造之初体验——人文关怀 |
第三节 以再社会化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与体现 |
一、以再社会化为主的女犯改造指导思想 |
㈠再社会化改造的思想理念 |
㈡罪犯再社会化改造的发展历程 |
二、再社会化为主的思想在上海女犯改造中的体现 |
㈠与地区衔接促进监所内外联动 |
㈡将“循证矫正”理论引入女犯改造 |
㈢实践“个体定制化”改造方式 |
㈣探索民警与女犯“同频共振” |
第三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的内容变迁 |
第一节 政治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政治改造 |
㈠20世纪50年代初期改造反革命为主要目标 |
㈡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目标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政治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政治改造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政治改造 |
第二节 监管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监管改造 |
㈠监管工作有较为规范的制度支撑 |
㈡出现了分类管理的雏形 |
㈢监管和教育工作界限不明朗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监管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监管改造 |
㈠在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注重人性化 |
㈡女犯整体结构的变化导致手段变革 |
㈢变性人之殇——监管改造面对的新形势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监管改造 |
㈠民警管理工作规范度提升层级 |
㈡女犯管理模式在稳定中求变革 |
㈢通过狱务公开检验女犯监管改造工作成效 |
第三节 教育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教育改造 |
㈠以女犯思想动态的掌握为核心 |
㈡以文化教育为重要内容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教育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教育改造 |
㈠以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为媒介 |
㈡重视综合素质提升 |
㈢以“个别谈话”解决个体问题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教育改造 |
㈠通过系列读书活动提高整体文化素质 |
㈡“高低并轨同行”提升个体女犯学历 |
㈢开展精品技术教育 |
第四节 劳动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劳动改造 |
㈠女犯劳动改造强度大 |
㈡以生产效能为主要评价标准 |
㈢劳动改造与其他改造手段高度熔合 |
二、文革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㈠准确定位适合女犯的劳动项目 |
㈡“监企分离”适度改变女犯劳动改造方向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劳动改造 |
㈠以生产安全为衡量劳动改造的红线和底线 |
㈡质量控制成为核心环节 |
㈢将女犯技能培训与劳动改造紧密结合 |
第五节 文化改造的变迁 |
一、建国早期上海女犯的文化改造 |
二、文革时期上海女犯的文化改造 |
三、改革开放时期的上海女犯文化改造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上海女犯文化改造 |
㈠以亲情专题系列教育为抓手 |
㈡以警囚互动为形式 |
㈢以科学评估为前提 |
第四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的环境变迁 |
第一节 女犯改造之法律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减刑、假释等权利的变迁 |
㈠减刑假释法律制度的变迁 |
㈡女犯减刑假释执行情况的变迁 |
二、女犯通信、会见权利的变迁 |
㈠基本通信、会见制度逐渐规范 |
㈡资源共享搭建特殊会见平台 |
㈢通讯模式电子信息化 |
三、女犯探家、安置权利的变迁 |
㈠“周末监禁”、探家等回归前的探索与尝试 |
㈡通过安置政策确保顺利回归 |
四、女犯其他法律权利的变迁 |
㈠申诉、控告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
㈡法律援助保障女犯权益 |
㈢保护狱内的其他合法权利 |
㈣关注外籍女犯合法权利保护 |
五、女犯深挖工作的变迁 |
第二节 女犯改造之生活卫生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伙食条件变迁 |
二、女犯医疗卫生条件变迁 |
㈠女犯医疗机构专业化 |
㈡对重点时间段和重点病犯的管理不断加强 |
㈢规范疾病预防和病情档案整理工作 |
三、女犯生活和生产条件变迁 |
四、女犯囚被服、作息时间变迁 |
第三节 女犯改造之管理环境的变迁 |
一、警戒条件的变迁 |
㈠提高监狱二大门科技水平以加强警戒 |
㈡监管信息技术化的实现为警戒工作护航 |
㈢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组织策划和管理 |
㈣集约警务与增强责任意识并举 |
二、应急条件的变迁 |
㈠应急预案演习种类不断完备、形式更加科学 |
㈡通过单位联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
㈢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单元格 |
三、惩戒条件的变迁 |
四、证据保全条件的变迁 |
第四节 女犯改造之管理者环境的变迁 |
一、女犯改造管理者的变迁 |
㈠监狱管理者来源正规化 |
㈡监狱管理者工作制度详细化 |
㈢监狱管理者培养机制化 |
二、女犯改造科研环境的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的思考 |
第一节 女犯改造变迁的动力 |
一、政治是女犯改造变迁的原动力 |
㈠国家的政治走向决定女犯改造的政策指导方向 |
㈡国家的政治变革引起女犯改造的重要变化 |
㈢国家的重大政治事件可能引发女犯改造方式的变化 |
二、经济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物质基础 |
㈠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女犯改造的物质条件 |
㈡国家的经济进步促进女犯改造的物质环境改善 |
㈢国家的经济政策变革可能造成女犯改造具体措施的改变 |
三、法制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规则支持 |
㈠国家的法制精神是女犯改造的制度渊源 |
㈡国家的法制原则是女犯改造原则的形成依据 |
㈢国家的重大法制事件可能引起女犯改造制度的变化 |
四、文化为女犯改造变迁提供精神助力 |
㈠国家的文化底蕴是女犯改造的精神基础 |
㈡国家的文化氛围制约女犯改造的变迁速度 |
㈢国家的文化进步是女犯改造变迁的起点 |
第二节 女犯改造变迁的特点与原因分析 |
一、女犯改造变迁的三大特点 |
㈠在法制层面比男犯相对宽松 |
㈡在改造手段上比男犯更多样 |
㈢在文化领域比男犯更易受影响 |
二、主要原因分析 |
㈠政治改造上把女性社会责任融入 |
㈡监管改造上能兼顾女性生理特点 |
㈢教育改造上与女性特色贴近匹配 |
㈣劳动改造上向培养适宜女犯的实用技能倾斜 |
㈤文化改造上用女性元素构建氛围 |
第三节 女犯改造变迁历史带来的启示 |
一、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反思 |
㈠社会文化决定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
㈡女性法律地位的提升是社会地位提升的体现 |
㈢女犯改造的进步依赖于女性整体社会地位的提升 |
二、对女犯改造的启示 |
㈠改造精神上注重树立培育自立女性的矫治理念 |
㈡改造原则上注重形成有利于女犯回归的矫治目标 |
㈢改造手段上注重建立符合当地发展的矫治模式 |
㈣预防警囚“互害”模式的产生 |
三、对女性犯罪预防的启示 |
㈠从“女权主义”分析女性犯罪原因 |
㈡改变女性的依附从属地位 |
㈢增强女性的个人能力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目标和内容 |
第一章 :模型框架的构建与研究假设的提出 |
第一节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探索性研究 |
一、开展探索性研究的目的 |
二、开展探索性研究的过程 |
三、探索性研究的基本结论 |
第二节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研究模型框架的构建 |
一、构建思路 |
二、Police-UTAUT初始模型 |
第三节 :研究假设的提出 |
一、绩效期望与采纳意愿 |
二、努力期望与采纳意愿 |
三、社会影响与采纳意愿 |
四、个人创新性与采纳意愿 |
五、便利条件与使用行为 |
六、强制压力与使用行为 |
七、采纳意愿对与使用行为 |
第二章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前测 |
第一节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设计过程 |
第二节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结构和内容 |
一、问卷第一部分:导语 |
二、问卷第二部分:基本信息 |
三、问卷第三部分:问卷主体 |
第三节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前测与数据分析 |
一、问卷前测 |
二、信度分析 |
三、探索性因子分析 |
四、问卷修正 |
第三章 :基于S省5个戒毒所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基于S省5个戒毒所的问卷发放与数据分析 |
一、抽样方案 |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二节 :S省5个戒毒所问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一、测量模型构建 |
二、模型有效性分析 |
三、显着性检验 |
第三节 :模型修正 |
一、基于强制压力感知假设的模型修正及检验 |
二、基于社会影响感知假设的模型修正及检验 |
三、Poliec-UTAUT最终模型确定 |
第四节 :S省戒毒所民警样本差异分析 |
一、S省戒毒所民警的性别因素对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感知差异 |
二、S省戒毒所民警的年龄因素对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感知差异 |
三、S省戒毒所民警的岗位类别对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感知差异 |
四、S省戒毒所民警的计算机熟练程度对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感知差异 |
第四章 :研究结论、对策与展望 |
第一节 :基于S省5个戒毒所的实证研究结论 |
一、强制压力非常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意愿 |
二、个人创新性非常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意愿 |
三、绩效期望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意愿 |
四、努力期望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意愿 |
五、便利条件非常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使用行为 |
六、社会影响显着影响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使用行为 |
第二节 :提升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水平的对策建议 |
一、将“以民警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信息技术建设和应用的全过程 |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信息技术工作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
三、多角度提升民警运用信息技术应用的意识和能力 |
四、为信息技术采纳创造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 |
五、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相关工作机制 |
第三节 :局限与展望 |
一、影响因素界定 |
二、样本选择 |
三、研究对象 |
参考文献 |
附录1 :XX软件采纳情况调研评估 |
附录2 :XX软件使用问题反馈清单 |
附录3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访谈提纲 |
附录4 :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影响因素问卷修正过程和最终问卷版本 |
致谢 |
(4)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选题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与研究限制 |
第一章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概述 |
第一节 跟踪纠缠行为的界定 |
一、跟踪纠缠行为内涵界定概览 |
二、跟踪纠缠行为内涵界定比较分析 |
三、跟踪纠缠行为的内涵及其特征 |
第二节 跟踪纠缠行为的类型 |
一、跟踪接近型 |
二、通讯骚扰型 |
三、远程监控型 |
四、网络跟踪型 |
五、其他类型 |
第三节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立法发展 |
一、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发展趋势 |
二、部分地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历程简述 |
三、部分地区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受阻分析 |
小结 |
第二章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 |
第一节 犯罪化正当性根据的选择 |
一、现有犯罪化正当性根据理论回顾 |
二、犯罪化正当性根据理论评析 |
三、犯罪化正当性根据的核心要素 |
第二节 跟踪纠缠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
一、跟踪纠缠行为普遍多发 |
二、跟踪纠缠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后果 |
三、跟踪纠缠行为潜伏着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
第三节 跟踪纠缠行为严重侵害法益 |
一、传统法益向新兴法益的变迁 |
二、跟踪纠缠行为侵害传统法益 |
三、跟踪纠缠行为侵害新兴法益 |
小结 |
第三章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现实必要性 |
第一节 现有非刑事法律规制跟踪纠缠行为分析 |
一、民事法律规范对跟踪纠缠行为的规制 |
二、反家庭暴力法律规范对跟踪纠缠行为的规制 |
三、治安管理法律规范对跟踪纠缠行为的规制 |
第二节 现有刑事法律规制跟踪纠缠行为分析 |
一、跟踪纠缠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分析 |
二、跟踪纠缠行为涉嫌其他罪名分析 |
三、跟踪纠缠行为涉嫌犯罪预备行为分析 |
第三节 现有法律规范难以全面有效规制跟踪纠缠行为 |
一、现行法律规范难以全面规制跟踪纠缠行为 |
二、现行法律规范规制跟踪纠缠行为渠道不畅通 |
三、劳动教养废除导致跟踪纠缠行为的惩处缺位 |
小结 |
第四章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建议 |
第一节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模式选择 |
一、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模式比较分析 |
二、我国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二节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罪状设计 |
一、罪状设计应符合明确性原则 |
二、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客观要件 |
三、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主观要件 |
四、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罪状建议 |
第三节 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刑罚配置 |
一、域外跟踪纠缠行为刑罚配置比较分析 |
二、域内关联犯罪刑罚配置对比分析 |
三、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的刑罚建议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特色 |
第2章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现状 |
2.1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1 戒毒警察 |
2.1.2 职业化 |
2.1.3 戒毒警察职业化的内涵 |
2.1.4 戒毒警察职业化的特征 |
2.1.5 理论基础 |
2.2 H省戒毒警察队伍构成情况 |
2.2.1 组织结构状况 |
2.2.2 人员构成情况 |
2.3 H省戒毒警察队伍建设情况 |
2.3.1 组织制度 |
2.3.2 人员任用 |
2.3.3 队伍管理 |
2.4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2.4.1 存在问题 |
2.4.2 问题成因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的影响因素 |
3.1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影响因素调查 |
3.1.1 调查设计 |
3.1.2 调查过程及数据处理 |
3.1.3 结果分析 |
3.2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影响因素 |
3.2.1 政策法规 |
3.2.2 职业道德 |
3.2.3 职业培训 |
3.2.4 工作经验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方案设计 |
4.1 设计目标、原则和整体框架 |
4.1.1 设计目标和原则 |
4.1.2 整体框架 |
4.2 职业化建设方案内容 |
4.2.1 整体规划 |
4.2.2 组织机构 |
4.2.3 资源配置 |
4.2.4 管理标准 |
4.3 职业化建设方案实施途径 |
4.3.1 构建组织目标 |
4.3.2 科学岗位管理 |
4.3.3 充实业务技能 |
4.3.4 强化激励效果 |
4.4 职业化建设方案重点 |
4.4.1 加强职业心态管理 |
4.4.2 职业心态管理方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方案的实施保障 |
5.1 职业化制度保障 |
5.1.1 完善戒毒警察职业化政策法规 |
5.1.2 构建戒毒警察职业化保障机制 |
5.2 职业化资金保障 |
5.2.1 基层建设资源合理分配 |
5.2.2 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 |
5.3 职业化人员保障 |
5.3.1 加强戒毒警察队伍建设力度 |
5.3.2 准确定位戒毒警察职业关系 |
5.4 职业化设施保障 |
5.4.1 巩固安防设施建设 |
5.4.2 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6)风险管理视角下广东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机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核心概念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思路 |
2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的现状 |
2.1 广东省A强戒所的情况简介 |
2.2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类型 |
2.3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现状 |
2.4 广东省A强戒所预防突发事件取得的成效 |
3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存在问题 |
3.1 广东省A强戒所学员自杀事件案例回顾 |
3.2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
4 广东省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不力的原因分析 |
4.1 信息收集工作缺乏制度约束 |
4.2 风险识别不清晰,风险评估缺乏科学的标准和方法 |
4.3 缺乏科学的风险决策体系 |
4.4 风险处置能力不强,决策执行不到位 |
4.5 部门联动机制缺失,风险监测跟踪不得力 |
4.6 制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强戒工作主次不分 |
5 完善预防机制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制度保障,建立信息收集加工和处理机制 |
5.2 建立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机制 |
5.3 建立突发事件的预防决策机制 |
5.4 加强管理与考核,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工作 |
5.5 建立预防突发事件的监测反馈机制 |
5.6 强化制度建设,培养科学理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劳教(戒毒)场所矫治文化高地(论文提纲范文)
一、牢牢把握劳教(戒毒)场所科学发展的根与魂 |
(一)劳教(戒毒)场所科学发展的内涵之义 |
(二)劳教(戒毒)场所科学发展的精神之魂 |
(三)劳教(戒毒)场所科学发展的承载之根 |
二、积极发挥劳教(戒毒)场所文化建设的效与能 |
(一)现实导向作用 |
(二)约束规范作用 |
(三)和谐凝聚作用 |
(四)牵引激励作用 |
三、创新建设劳教(戒毒)场所矫治文化高地的思与行 |
(一)打造安全文化品牌,构筑体系确立安全稳定的内聚力 |
1、围绕基点强意识,形成牢固的安全稳定理念文化。 |
2、围绕支点树规范,形成牢固的安全稳定制度文化。 |
3、围绕赛点抓落实,形成牢固的安全稳定执行文化。 |
(二)打造矫正文化品牌,潜移默化提升教育矫治的软实力 |
1、用常规教育突出矫正文化的治本功能。 |
2、用方式创新彰显矫正文化的重庆特色。 |
3、用后续帮教扩大矫正文化的拓展空间。 |
(三)打造习艺文化品牌,职业培训增强解教就业的竞争力 |
1、确保项目最优化,形成“向安全要效益”的习艺文化。 |
2、确保习艺基地化,形成“向教育要效益”的习艺文化。 |
3、确保技能等级化,形成“向改革要效益”的习艺文化。 |
(四)打造所区文化品牌,统筹兼顾扩散环境育人的辐射力 |
1、秉承传统文化元素,散发劳教工作特征。 |
2、彰显法制文化元素,突出强制处罚特性。 |
3、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展现巴渝风貌特色。 |
(五)打造警察文化品牌,以人为本激发队伍建设的原动力 |
1、激发政治建警和素质强警的原动力,全面建设“政治建警”支撑“业务强警”为根本要求的警察文化。 |
2、激发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原动力,全面建设“从严治警”保障“从优待警”为根本方法的警察文化。 |
3、激发制度管警和文化育警的原动力,全面建设“红烛之光”牵引“亮剑之魂”为根本途径的警察文化。 |
(10)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疆劳教(戒毒)工作新跨越(论文提纲范文)
一、坚持解放思想, 努力在促进劳教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
二、加强作风建设, 努力在转变作风上展现新面貌 |
三、维护场所稳定, 努力提高场所安全防范能力 |
四、创新教育理念, 努力在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上取得新成效 |
五、完善基础设施, 努力在场所规划建设中实现新布局 |
六、加强队伍建设, 努力在强化队伍战斗力上取得新提高 |
四、构筑安全防范体系 确保劳教场所稳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研究 ——以广州为例[D]. 王捷.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2]上海女犯改造70年变迁研究(1949-2019)[D]. 陈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戒毒所民警信息技术采纳的影响因素研究[D]. 张凡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4]跟踪纠缠行为犯罪化研究[D]. 牛天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H省戒毒警察职业化建设研究[D]. 张紫薇.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6]风险管理视角下广东A强戒所突发事件预防机制的研究[D]. 黄瑜. 暨南大学, 2018(02)
- [7]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8]劳教(强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 徐龙淦,赵荣,刘保军,熊芳远.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13(02)
- [9]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劳教(戒毒)场所矫治文化高地[J]. 谢伦. 中国司法, 2012(02)
- [10]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疆劳教(戒毒)工作新跨越[J]. 谢晖. 中国司法,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