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论文文献综述)
刘秀[1](2020)在《共产主义: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个人占有产品的权利,而只是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奴役他人的权力。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应当在保留个人正当占有的前提下而不使之发展为奴役人的权力。这就是本文的核心观点。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科学内涵,是基于对私有财产的阐述、分析和批判,论述未来共产主义财富分配、占有以及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历史内容。一直以来我们的学界把消灭私有制和消灭私有财产等同起来遮蔽马克思肯定私有财产合理性内容的维度,经常地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理解为对一般物质利益关系的批判。可是对私有财产的批判不能变成对占有财富的否定,因为私有财产经历肯定自身、否定自身到扬弃外化向人类自身回归的辩证发展过程。这表明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把异化和扬弃异化的历史过程统一于向真正的人和社会的财产回归。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就是向其对立面即真正的人的财产的归还,不仅把私有财产批判研究转化为个人占有财产的限度的研究,而且从私有财产自身的扬弃逻辑中使消灭私有制得到科学说明。本文除绪论外由五章组成:首先,必须明确私有财产是一个动态发展着的历史概念,追溯私有财产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发现私有财产在内涵和外延两个层面不断丰富其自身。私有财产从产生起就推动婚姻家庭、国家以及所有制关系的生成和变化,从不动产到动产、从占有到所有、从私人领域到社会领域的变化更是从在内容、属性、空间等范畴进一步确立私有财产的规定性。可以说不同时期私有财产具有不同的历史形式,恰好是从中获得关于私有财产本质规定性的重要依据。其次,进一步明确私有财产的构成,我们从不同派别的学者关于私有财产论述的分析与批判中发现,他们是在寻求财产占有的合理性基础、合法性内容以及正当性主题中建构起财产私有的逻辑。这恰恰为我们批判和扬弃私有财产提供新的任务与方向:必须破解关于私有财产存在的前提问题。第三,回到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关系本质的揭露上,我们发现正是基于对私有财产本质的揭露,马克思实现了其哲学任务的最终转向——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在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和国民经济学中,马克思表明私有财产的本质不是一种法权关系,而是生产关系,资本关系。不论私有财产在历史上体现为皇帝意志、自然权利还是一种社会权利,作为一种财产权归根结底是社会关系的表现。马克思在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关系中首先揭露私有财产的法权外衣,因而从法权关系推进到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描述财产关系的一般性内容不具有批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的功能,因而需要进一步从生产关系推进到资本关系认识私有财产的本质进而实现对私有财产的批判。第四,马克思揭露私有财产本质的过程也构成了其对私有财产人道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社会主义批判的路径,遵循“哲学成为现实”以及“现实成为哲学”两个原则统一起来建构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逻辑。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人道主义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相结合,一方面突破国民经济学的政治经济学前提,揭露“物与物”背后“人与人”的关系,实现对私有财产的人道主义批判;另一方面突破古典哲学“概念自我规定”的思辨逻辑,揭露“人与人”的关系背后“现实的规定性”,使私有财产向人复归的扬弃逻辑在对资本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获得现实的规定性。没有这二者之间的结合,就无法实现对私有财产科学的社会主义批判,也无法辨析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关于私有财产的批判。最后一章阐明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不再以扬弃私有财产为中介的人的本质的实现。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就在于人类社会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为内容,因为消灭财富的权力内容但不破坏个人占有,在劳动中个人将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人类社会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无限发展的过程。
董晓丽[2](2020)在《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当代政治哲学中,诺奇克素以思想的深刻、严密的论证和犀利的批判而着称。理论批判是诺奇克理论的显着标志,而理论建构则是其理论的隐性特征。如果以正义理论作为参照点,诺奇克的理论建构就显得更为重要和明显。当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是社会正义,而有着明确正义理论的思想家并不多见。除了罗尔斯的平等正义、古典的应得正义以及需要的正义之外,诺奇克的资格正义在当代政治哲学的思想谱系中占据独特的理论位置。资格正义以“权利的边界约束”为道德基础,重申和扞卫了自由的绝对价值。在理论形态上,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所主张的平等价值尖锐对立。自此之后,当代西方正义理论如果要以恰当的理论形态反映启蒙以来的自由和平等价值,它们只能是在诺奇克的绝对自由和罗尔斯的实质平等之间寻找自己合适的理论位置。本文分为五章来分析和解释诺奇克资格正义的思想构成、内在逻辑、理论特征及其理论意义。第一章,通过权利来确定正义的边界。由于对正义的认知和秉持的观念不同,每个哲学家在思考正义理论时都会寻求相应的理论起点和能够为之辩护的道德理由。诺奇克把正义理论的基石建立在权利上,并通过对权利信念的扞卫,为其整个政治哲学思想和基本立场辩护。诺奇克的权利具有否定性、绝对性和彻底性特征,它是一种“道德的边界约束”原则。诺奇克本人并没有赋予权利体系化的道德理论,而是通过对权利功利主义的批判,对康德“人是目的”原则的批判性吸收,把“生活的意义”理论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第二章,批判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指出所有的分配正义与权利原则都严重冲突。依据权利原则,任何形式的分配正义都是不合法的。诺奇克指出分配正义不是“中性”的理论,是目的-结果原则的体现,是罗尔斯理论设计和理论剪裁的结果;分配正义以“模式化”为运作方式,是一种单一性、任意性和不注重生产的分配方式,为了维持模式化而必然会侵犯人们的自由;分配正义以国家再分配为政治实践方式,而再分配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严重侵犯,违反了权利的边界约束原则。第三章,建构资格正义理论。诺奇克以“持有正义”指代自己的正义理论。持有正义由获取的正义、转让的正义和矫正正义三个正义原则构成。由于三个正义原则的核心都是“资格”,因而持有正义即为“资格正义”。资格正义的理论论证并非尽善尽美,但是,资格正义的目的鲜明,它以极端自由主义的立场来扞卫自由的绝对价值、扞卫个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宣示了义务无强加的坚决态度。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在正义的目的、实现途径和程序正义观念上都完全对立。第四章,分析和批判资格正义依赖的自我所有基础。自我所有权是权利原则的体现形式,也是资格正义直接的理论基础。资格正义的首要原则即获取的正义原则其逻辑支撑点在于“自我所有”,它也是个人财产权得以辩护的形而上学基础。只有批判自我所有原则,才能动摇诺奇克的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以平等为价值坐标,本章分析了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两种批判路径。科亨以共同所有批判自我所有,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开辟理论空间;克里斯特曼区分控制所有权和收入所有权,在权利自由主义的立场中寻求平等的理论向度。第五章,分析资格正义与平等理念的一致和区别。资格正义的目的是扞卫自由,但是也承认一定程度的平等。权利平等是资格正义在平等理念上的体现,也是诺奇克对待平等的真实态度。诺奇克反对罗尔斯式的实质平等(财富和收入的平等),仅承认一种形式的机会平等即自然的自由。不平等是一种不幸,但不能说是不正义;相反,不平等同个人选择相关,个人应该承担责任。诺奇克的平等观念对自由主义者德沃金、社群主义者沃尔泽和社会主义者科亨的平等思想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诺奇克的资格正义不是为不平等而立论,而是为绝对的自由而立论。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的区别不在于权利和自由本身,而在于权利和自由的边界在何处。在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方面,诺奇克同自由主义者、社群主义者、共和主义者以及新功利主义者们不会有实质性的差别,都承认它们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个人的意义;真正的差别在于正义是否仅限于基本的权利和基本的自由。分享社会利益和福利、每个人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否是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诺奇克在晚年以“人道”和“团结”作为正义应该构成的部分而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诺奇克在极端自由主义立场上的退步为平等留下了理论空间,但是,“人道”和“团结”如何能融贯地嵌入到资格正义之中也是诺奇克留给人们继续思考的理论课题。
金怀菊[3](2020)在《习近平劳动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劳动创造人类财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劳动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劳动美德的基础上,着眼于当今国际形势、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现实和新时代的劳动特点,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的劳动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及其中国化的新局面和新境界。习近平劳动思想体现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坚定有力地回答了新时代劳动还光荣吗?劳动还有价值吗?劳动还能致富吗?等问题,并且还表明了为什么劳动能够创造幸福、什么样的劳动才能创造幸福等问题。习近平劳动思想深刻阐述了劳动助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意义,重申了劳动的力量,这是对劳动创造价值的高度肯定,也是对劳动者地位和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风尚,明确了“创造伟大”的发展动力,突出了“劳动教育”的引领作用,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指明了“实干兴邦”的现实路径。本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依据,立足时代分析和把握习近平劳动思想,并从习近平劳动思想的形成基础、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力求对习近平劳动思想有一个较为清晰和系统的认识,汇聚起共创美好生活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我国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支柱。全文共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习近平劳动思想的形成基础。这部分主要围绕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思想资源、现实背景和实践基础三个维度展开论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劳动思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劳动美德是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思想资源;国际发展局势和国内劳动领域的新变化是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现实依据;习近平知青岁月时期的劳动实践和基层从政经验是其劳动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第二部分,习近平劳动思想的主要内容。这部分聚焦于劳动价值论、劳动创新论、劳动教育论、劳动和谐论、劳动保障论和劳动幸福论六个方面来深入分析习近平劳动思想的具体内涵。习近平坚定有力地扭转了当今社会和劳动领域出现的质疑劳动价值、看不起普通劳动者、轻视体力劳动、贪图不劳而获、崇尚暴富等错误价值观念,强调劳动创造财富和幸福,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要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强调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有机结合,以培育劳动精神,形成崇尚、热爱、尊重劳动的价值取向;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劳动者素质,保障劳动者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幸福等论断。第三部分,习近平劳动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劳动思想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生活力,彰显出新时代的风采;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提供了新时代劳动教育新思路;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拓宽核心价值观培育新路径;筑牢了共产党人的思想长城,推进伟大工程建设的行动引领。
高耀芳[4](2020)在《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文中认为《资本论》及其手稿给予人类思想史的伟大贡献,不仅在于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和发展规律,指出了人的解放的历史前景,而且在于马克思对被当时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维护者所宣扬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千年王国”的偏见,通过缜密的科学分析和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占有,客观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自由平等的外表下,对工人阶级残酷剥削压迫的事实。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证明了,资产阶级只不过是用新的剥削形式和方法取代了旧的,人类解放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工人阶级的抗争必将为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奠定基础。如今,在我们研究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除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规律之外,通过当年马克思着作所揭露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制度弊端,特别是劳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以资为本,以人为手段的不道德、非伦理的生产关系或劳资关系的实质,从而研究和挖掘马克思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对于深刻把握马克思的人的解放学说,深刻认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的本质,积极扬弃资本逻辑,努力调整劳动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马克思没有伦理思想,甚至马克思反对将“伦理”和“道德”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过程中;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以其劳动伦理思想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点。事实上,研读《资本论》及其手稿,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批判,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道德和劳动伦理的现实矛盾的分析,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悖论及其产生的机制,如资本的快速增殖和扩张与劳动者社会地位和尊严的逆向生长,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界限以及阈值,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不合价值性的分析进而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规律性。打破了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千年王国”的神话。从思想史角度认识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确立、发展和历史贡献,我们看到,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思想中,亚当·斯密首次使得劳动具有了主体本质,将其提升为政治经济学关注的对象,对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具有一定影响。大卫·李嘉图将劳动视为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但却是一种“消极”的社会行为。约翰·穆勒在两者的基础上,强调劳动活动中人的主动性,并对劳动伦理的后续分配正义问题进行阐述。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跨越”了劳动的历史性,提出一套完整的理想劳动者假设,为马克思探寻劳动伦理的终极旨归提供了启示。黑格尔是第一个将劳动置于伦理学视角中考察的思想家,从劳动内在否定性出发发现了劳动的现实性和持续性,从社会历史视域出发找到人的本质和劳动的内在关联。由是,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的基础上形成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方法和观点,即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以现实的、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视野,站在劳动人民立场和劳动解放高度,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中形成了其深刻而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基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关于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统一、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统一的鲜明科学视角,马克思对《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理论批判的过程也就是其劳动伦理思想的展开过程。劳动价值理论使得马克思的伦理重心立足于劳动,从劳动发展史理解人类发展史,从劳动者的立场出发研究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对商品交换价值的极端推崇和对资本增殖的狂热追逐造成的对劳动者奴役状态的揭露和批判中彰显出了其劳动伦理思想。从劳动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工作日抗争、分工与协作的强制性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中造成劳动者生存界限的无限延伸,导致的劳资关系对立的局面,以及在资本积累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及其所导致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分离、资本扩张与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矛盾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社会两极分化恶果分析中,促使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得以扩展和丰富。可见,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深厚的理论载体。研究《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并不仅旨于构建一种合乎价值性和规律性的劳动规范和劳动原则,而在于从根本上辨析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道德界限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元伦理学”批判基点,在一切“批判”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劳动伦理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商品货币经济仍需大力发展,资本逻辑在扬弃的前提下仍然发挥着作用,探索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革命性贡献,利于我们回应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要求,从而进一步彰显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引领人类实现劳动自由自觉发展的现实解释力。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及其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新时代奋斗的历史征程中,继承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伦理思想,努力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劳动者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劳动者尊严的保护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并为构建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做出贡献。
韩璐[5](2019)在《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劳动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正是基于对劳动这一贯穿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核心命题的深入研究和逻辑展开,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非人”劳动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劳动解放前景的希冀,马克思主义哲学才从历史的审判、现实的批判,以及未来的研判中构成了一个在时空上贯连的逻辑严密的理论整体,并由此成为了在当代依然具有理论阐释力和实践价值的思想武器。而当我们潜入文本进行详细解读和阐释时,就又会发现,对劳动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这个概念本身,因为这个议题的考察可以串联成一条清晰的主线,而顺着这条脉络,我们便有可能得以探寻到历史唯物主义生成的整体性建构逻辑。也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认识和批判劳动的本质和矛盾运动规律提供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而结合资本主义发展和对于整个人类劳动境况和生存境遇的反思,历史唯物主义也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理论意涵。只有看到人,看到使人们得以生存发展的劳动,我们才能看到劳动过程所必然依托和建立的人的社会和人的历史关系,由此也才能真正寻找到历史进步的最终动力,把握住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了望到历史发展的未来方向。本文的总体研究思路为:理论溯源→文本解读→观点辨析→理解维度→当代价值。具体来说,一是以“广义”的理论来源为考察,即突破“三大来源”解读说,把马克思主义放到人类思想史的灿烂星空中考察,通过立体的、整体的、演进的马克思主义时空视野来研究。二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为依据,通过对文本按时间顺序的考察和阐释,对劳动观进行一个孕育、萌芽、创立、发展、延伸的理论发展轨迹的追寻,以期在历史动态的文本视域之中,对马克思恩格斯总体的劳动观加以梳理。三是注重劳动观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交锋”,在阐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科学道理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辨析与批判;并以尊重事实的态度,寻求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之间关于“劳动观”理论内容表述的一致性和差异性,通过对每一个阶段主要代表着作的文本解读,辨析出理论的前后联系,进而展示出劳动观阶段性和总体性的统一。四是延伸和拓展对劳动观阐释的理解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建构的内容与方法的具体联系中,深化劳动与人的本质关系,劳动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劳动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认识,深化对劳动观本身的认识和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内核的认识。五是将理论研究关照于当代现实,在前述历史的、文本的、辨析的解读基础上,让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劳动观在理论、实践、价值的当代视域中发声,进一步阐发马克思恩格劳动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上述的内容,本文总体形成的观点或可能的创新点有如下几个:其一,任何一个理论体系,都是思想家通过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总体思想资源的选择、组合、改造和原创性的阐释过程中形成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也必须在尊重思想承继关系的基础上,把握其“发展史”的历史语境,阐明理论与这些“思想酵素”的源流关系,并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评价为依据,实事求是的把他们之间的思想互动机制呈现出来,由此才能真正“走进”文本所处的历史语境和解释学处境。其二,作为一种新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本身的产物,从历史事实出发去形成理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科学依据。对劳动历史资料的充分考察,使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是以对历史事实材料的占有为前提的;而在人类劳动史的解读中,历史唯物主义抽象的哲学范畴和概念定义,也在现实经济活动各自具体化的事实和过程中得到了验证。哲学理论与社会经济过程紧密联系,劳动发展与人类社会形态演化内在嵌合,马克思恩格斯由此真正实现了反转抽象理性的哲学革命。其三,“劳动观”的理论内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整体,单纯的割裂它们,谈论哪一个理论自身的演进,都是单薄的。“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就是强调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意境中去探寻劳动观的全部理论内容,坚持把劳动观视为是一种具有复合性、开放性、历史性的理论学说,进而在对劳动观的整体性把握中,更深刻的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完成对自身丰富的、复杂的、完整的构建的。第四,对劳动的认识必须回归于“人类历史活动”的这一哲学概念之中,由此,劳动观的理论张力才能真正凸显出来。“劳动观”是属于历史观范畴的,正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才科学回答了劳动是人类从动物界超越出来的历史活动,也正是从对劳动、劳动力、劳动关系、劳动者、劳动解放的新的定位中,形成了解释历史的新的哲学派别,即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故此,马克思必然得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发展史必须用劳动发展史来解释这样的独特结论。第五,美好生活的希冀正与劳动者的劳动处境、劳动尊严、劳动权利、劳动价值息息相关。马克思恩格斯一生所探寻的“劳动”问题,不仅是对人类解放未来思考的珍贵启迪,也是留给今天社会主义中国理论创新和实践探寻的意义生长点。物质财富越充沛,科技越发展,越需要去反思和审视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价值,越需要去尊重和敬畏人的劳动创造和人的智慧成果。物质生产本身的历史必然性必须要靠物质生产来超越,而人正是所有物质生产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力的掌控者,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类社会才会进入文明的新境界,也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才能在这种最基本、最根本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真正的、真实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刘海军[6](2019)在《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新的历史时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牵制构成当代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构建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则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路径。故此,分配正义之于当代中国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迫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批判中与对共产主义社会图景的勾勒中蕴含深刻而丰富的分配正义思想。深入挖掘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科学要义与实践方略,对于构建当代中国分配正义的话语体系与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在分配正义问题上是以历史科学的姿态出场的,唯物史观的独特视野使其深深根植于生产方式,彻底颠覆了分配正义理论的形而上特征与思辨色彩。马克思基于生产方式的还原考虑分配正义问题,实现了对分配正义的前提性澄清,分配正义的内涵、主题与场域以及价值遵循不再被抽象的范畴所遮蔽。“现实的人”及其解放真正渗入到分配正义的“骨髓”当中。人类解放之所以成为分配正义的价值遵循,源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立场,而无产阶级解放与人类解放是高度一致的。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具有独特的理论品质:马克思通过解蔽分配正义背后的生产方式,使分配正义超越了伦理范畴并去除了抽象的“外衣”;它是对现有事物的批判与超越,并科学地勾勒出未来社会的分配正义图景;它具有强烈的革命性,是改造世界的精神力量与实践策略。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探索与其哲学思想的演进是一致的。早期的马克思在人本主义的观照下形成了自由理性的分配正义观,而这构成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萌发;唯物史观的创立为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奠定了哲学基础,开辟了分配正义的新视域和新范式;政治经济学对现代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科学揭示,推动了科学的分配正义体系的最终确立。马克思始终保持着对分配正义的科学认知:他既反对普世而永恒的绝对正义原则存在,也反对视分配正义为人类一切活动的“中枢”的狂热观点。与此同时,马克思还科学揭示了分配正义的内在限度:揭示了分配正义对意识形态的依附关系与分配正义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现实性与历史性,并厘清了分配正义之于生产方式的“内嵌”与“超越”关系。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具有独特的叙事结构,即实现了唯物史观视域下的生产方式的还原。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是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时间与空间的统一。首先,马克思扬弃了分配正义原则的绝对化取向,超越了自由权利对分配正义的狭隘限定,构建了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分配正义原则序列。其次,马克思将唯物史观作为分配正义的哲学底蕴,实现了对个人主义与普遍主义的分配正义观的矫正与超越,进而科学剖析了分配正义的基本要素、评判标准、实现策略与实践旨归。最后,马克思科学勾勒出了分配正义的历史形态,彰显了人类历史的进阶规律。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当代西方与当代中国遭遇到截然不同的境遇。在当代西方,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遭遇了诸多论争与质疑。新自由主义对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质疑构成这一论争的焦点。与此同时,以柯亨为代表的分析马克思主义试图对社会主义分配正义进行“拯救”,然而这种“拯救”最终沦为一种道德式救赎。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当代意蕴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并实现了中国化的承继与创新:逐步探索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体系;与时俱进地推动适合当代中国历史条件与现实境况的“公平—效率”制度体系的建设;推进共同富裕引导下分配正义的理论完善与道路建设;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开创了全球分配正义的社会主义道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跃迁越发凸显构建分配正义的中国话语与中国道路的紧迫性与重要性。由资本逻辑所驱使的西方逻辑绝非真正实现分配正义的普世方案;实现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与新时代境遇的融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必然路径。必须遵循分配正义原则的内在统一,型构新时代分配正义原则体系;创建“共享发展”的分配正义新格局,保障其有效的理念支撑与制度供给;加强制度正义建设,构建新时代分配正义的制度依托与协同机制;直面全球分配正义的现实危机,推进全球分配正义的中国话语与中国方案的建构。
汤素娥[7](2019)在《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研究》文中提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辉煌的历史;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高度上审视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明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归根到底要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赋予了劳动更多首创性、生动性、科学性的时代内涵、美好展望、切实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如何深入研究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捋顺其生成源流、廓清其内容构件、探究其理论品格、查摆其现实挑战、审思其实践要求,这对党中央在新时代团结带领广大劳动人民向劳动要精神力量、向劳动要社会实践、向劳动要文明素质、向劳动要生产力、向劳动要核心价值观,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蕴和实践价值。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生成源深流长。从理论渊源上看,得益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劳动学说的涵养;从价值传承上看,是对中国共产党历任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劳动论述的赓续;从文化涵育上看,深受中华优秀传统劳动伦理、中国共产党劳动文化、红色革命家庭美德的影响。从实践养成上看,离不开习近平自身在知青岁月、地方从政、治国理政等不同时期工作岗位的劳动锻造。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内容博大恢弘。其中,劳动价值论,阐述了劳动创造人类文明、劳动铸就“中国梦”、劳动成就人的价值。劳动精神论,披述了目标层面的科学劳动、体面劳动、幸福劳动的理想状态;理念层面的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德性态度;行为层面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实践道义。劳动主体论,沥述了扞守劳动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扬劳动群众的精神引领、助力劳动群众的全面发展。劳动关系论,陈述了和谐劳动关系意义深远、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全面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理论品格鲜明。其内容架构的严谨性与逻辑关涉的指向性表现在:劳动价值论阐述立论旨趣并回答“何为劳动”、劳动精神论披述价值遵循并回答“何以劳动”、劳动主体论沥述力量依托并回答“何人劳动”、劳动关系论陈述实践照应并回答“何从劳动”。其外显特征的鲜明性与内隐特质的立体性表现在:时代性与人民性的高度融汇、科学性与革命性的有机统一、传承性与超越性的紧密结合、系统性与针对性有效贯通。其现实地位的重要性与理论贡献的深远性表现在: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成为民众共识、艰苦奋斗成为主流风尚的社会底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成为国家旋律、劳动浇筑命运共同体成为世界追求。当前,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面临多方面的现实挑战。现实挑战的问题表现在,劳动价值认知异化偏向、劳动群众地位被边缘化、弘扬劳动精神知易行难、劳动关系纠纷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成因在于,正面引导乏力与负面止损迟滞、逐利本性膨胀与调解组织疲软、家庭教育流俗与全面教育脱节、认知判断犹疑与实践定力不足。其危害在于,一定程度消解民族复兴的资源投入、妨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用人单位的成本开支、弱化劳动者自由全面发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要遵循科学的实践要求。首要任务是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发挥家庭教育的育人功能、提升学校教育的育人质量、改进继续教育的育人效能、激活自我教育的内化作用。基本要求是筑造健康劳动环境,营造劳动至上的社会环境、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创造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必备保障是构建科学管用的劳动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劳动实践规范的奖惩机制、劳动权益维护的监督机制。
刘亚丽[8](2019)在《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宗教是有关人类心灵和精神的“圣事”,但宗教组织却存在于“世俗”之中。宗教组织兼具实践宗教信仰的宗教性以及为自身存续发展的经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世俗中的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凸显出(自/被)商业化倾向,致使宗教组织的“圣事”和“俗事”交织,混为一体,既伤及教旨又令宗教不堪。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针对宗教组织及其教职人员的税收制度,以及税务部门对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实施税收管理的条款,然而,在我国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涉税的法律、法理及规则设定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乃至科研成果,尚属珍稀物种之际,这些原则性税收管理制度的颁布似有挂一漏万,不及就里之嫌。有鉴于此,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的涉税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特殊性、正当性及现实可行性等殊值系列探究,这也符合中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问题及税收规制。行文通过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的对比展开,得出目前我国宗教组织并不缺少世俗经济甚或商业活动的参与,但我国较为缺乏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的具体税收规范。宗教组织虽以实践宗教信仰为其基本功能,但基于其存续和发展的内在所需,以及信众和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宗教组织与经济具有自洽性。当宗教组织的经济及经济行为缺乏自律与他律表现为不自洽时,必然影响其创设和教义的本旨,同时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经济秩序,因此,通过具体的税收法律制度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具有现实必要性。第二章,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目前我国通过《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诸多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初步形成了较为原则性的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但依然存在:宗教组织作为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不清;对其经营行为的行政管理规范替代了应税规范;宗教组织的应税界定标准不准确;对其进行的税收监管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严重滞后于宗教组织财富观念的转变;滞后于宗教组织自营利性和被营利性趋势增强的经济现实;国家对宗教组织实行的自养政策,在现实中被异化、异用或他用,自养政策被放大为自养免税政策或宗教性免税政策;相关民事主体法律以及教职人员身份和收入的界定,缺乏相适应的配套规范。因此,我国宗教组织税收问题的法律规制具有现实迫切性。第三章,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在政教合一体制下,受宗教及宗教组织的历史地位、国民信仰和社会功能等因素制约,国家对宗教组织予以直接的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但这一不当的财税政策既影响了财税关系和政教关系,也影响了公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政教分离和间接的财税支助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和必然选择。与西方不同,我国古代历史上鲜有宗教支配政治或政教合一的现象,但也从不缺少国家政权与宗教或各宗教组织各样的经济和税收联系。国家因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需要,对宗教组织的财税政策极其不稳定,“不徭不役”和“亦徭亦役”政令反复交替,使得宗教组织繁盛兴衰交相更迭。在现代政教分离国家,除宗教组织的宗教性在处理政教关系时被审慎对待外,宗教组织因其非以营利性为目的,基本被纳入非营利组织进行规制。国家予以宗教组织的间接财政支持和连续稳定的税收规范,这既有利于宗教组织正常发展,也有利于国家和宗教组织间的政教关系。因此,构建和完善宗教组织的税收规范,是现代政教分离国家财税法治的必要内容。第四章,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宗教组织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宗教性,以及由宗教性而衍生出的非营利性和社会表达的公益慈善性。虽然宗教组织具有其特殊性,但对其征税或免税具有法律正当性。首先,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有遵照法律负担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即是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宗教组织是公民基于宗教信仰自由而组成的团体,属于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其拥有宗教自由的宪法基本权保障同时,当然也负有纳税的义务。其次,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表现,宗教组织拥有类国家主权的组织自治权,国家对宗教组织免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障其独立性,但国家对宗教组织征税也并不意味着是对其自治权的干涉。在政教分离体制中,宗教组织的自治权处于国家主权之下,作为组织自治权的体现,宗教组织有从事世俗经济活动的权利,同时也应遵守世俗包括税法在内的经济规范要求。再次,宗教自由体现为内在精神信仰自由和从事合法宗教活动的自由,但此种自由并非绝对而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宗教组织负有依法的纳税义务并不因为其享有宗教自由而得以免除。即使在政教合一国家,宗教组织在获得免税或财政支持的同时,其自由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因为在国家合法行使征税权时,维护良好的税收制度在各种公共利益中处于优先顺位。最后,政教分离原则要求国家政权和宗教组织分离。要求国家不得对特定的宗教加以奖励或禁止,或对人民特定信仰给予优待或非难。但政教分离不是绝对的分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征税或是免税,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政府与宗教组织之间的联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是征税都不意味着必然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免税和征税的立法目的既非促进和倡导宗教,也非抑制和反对宗教。与宗教组织类似,诸如学校、图书馆、慈善基金会等,也通常被国家给予免税,因为它们一般被认为可以与社会和谐共处,并促进社会多样化的存在。综上,国家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征税都具有合宪性或法理正当性。第五章,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宗教组织从事经济活动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共有现象。在宗教组织日趋商业化情形下,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改变了其税法上的待遇,变完全免税为有条件的免税,并加以公益慈善之社会责任,但具体做法又各不相同。美国《内地税法》规定了宗教组织获得免税的主体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身份限制和免税资格丧失的情形,对宗教组织商业活动设置了“非相关商业所得税”和“无关举债所得税”进行规范。同时规定了含申请资料、年度报告书、捐赠信息等内容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必要时的税收稽核制度。日本设置宗教法人认证制度以规定主体要件资格,而公益性的高低对宗教组织税赋多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日本《法人税法》规定宗教法人可以经营营利事业,可按低于普通法人的税率承担纳税义务。在宗教主管机关和宗教组织之间设置宗教法人审议会制度,作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缓冲机关。同时对宗教法人规定了税收优惠及支出的限制,必要时的税务调查制度,甚至宗教法人营利事业有违法行为,可以对宗教法人实行强制解散。我国台湾地区对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进行了规定,在营利事业所得税、房屋税、地价税等十余个税种税目中详细规定了宗教组织相关税收内容。宗教组织的经济行为及收入是以信众随喜布施,还是订有一定的收费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入所得。对宗教组织设有严格的公益慈善要求,其60%的年度经费依法只能用于公益目的上,并对积极作为者进行奖励。综上,在宗教组织从事经济甚或商业活动不可避免并客观存在时,反思我国大陆具体问题,域外经验具有可借鉴性。第六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在中央提出要依法管理国家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号召下,应积极善用财税法律规制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调节宗教组织相关经济关系。首先,在宗教组织纳税主体层面,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缺少法律分类的情况下,应将宗教组织细化出来,对其税收加以特别规定;明确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其次,在宗教组织应税范围层面,应重视宗教组织经济性的特征,改变禁止宗教组织过度商业化经营原则,允许其进行经济或商业活动,并运用税收法律规范,包括教职人员收入的规范;改变现有对宗教组织应税和免税以宗教性和经济性为主的多重区分标准,实行“经营征收与自养返还”相结合的标准调整。再次,在宗教组织公益慈善层面,应改变对宗教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消极定位,采用公益慈善主体的积极法律定位;在宗教组织普遍没有出具扣税资格的情况下,允许宗教组织对那些方向明确的捐赠出具扣税凭证;对宗教组织公益慈善行为实行税收激励或奖励机制。最后,在宗教组织税收监管层面,应转变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传统观念,在经济领域将之同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落实税务登记;对其不当和违法行为实行阶梯制的税收处罚措施;同时也应注重相关规范和配套措施的协调,如自养政策的规范化、宗教组织自身建设等。综上,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完善与构建具有可行性。
姜素萍[9](2019)在《马克思正义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就正义问题“回到马克思”,挖掘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历程,二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观照当代西方正义理论,以期得到社会主义新时代正义建设的相关启示。正义是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是人类的共同政治价值,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现代性的危机促使新自由主义者罗尔斯恢复了人们对政治哲学的关注,他以“作为公平的正义”使政治哲学研究恢复了活力,其正义理论回应了当代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有效地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做了解释和辩护。一石激起千层浪,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以至于正义成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政治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心,当代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共和主义和第三势力等纷纷加入争论的行列。以罗尔斯、诺奇克为首的自由主义直接或间接地对马克思的思想提出了挑战,比如,面对资源的有限性,我们能否对生产力发展的“两个必然”保持乐观?在当下的现实世界,马克思“超越性”的正义理论应该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应得的正义与平等的正义之间,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看待马克思的分配原则?对此,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提出了“马克思与正义”,探讨了马克思如何看待道德和正义的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新领域。但是,在这些思考中,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有意冷落了历史唯物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是经济主义、历史主义或阶级主义,他们普遍强调规范微观的分析论证,在诉诸于“道德工程”建设的道路上又走得太远。针对正义问题在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境遇,我们回到马克思的经典文本,期望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否、以及如何成为正义理论的研究方法找到可能性的回答。同样面对“马克思与正义”的问题,我们需要厘清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审慎辨别马克思对正义的态度,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对立又协作的今天,得到马克思理论给予的现实启迪。论文的基本思路就是基于这一理论困惑和现实关怀,研读和深挖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解读马克思的思想,以马克思的基本方法、阶级立场和核心观点为基本要点,初步呈现出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轨迹、理论实质与当代要义。具体来看,论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简要考察了西方思想史上的正义观。探寻了马克思正义观的思想根基,对始于苏格拉底的古典正义,到由霍布斯开启的现代正义进行了追溯,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对人类正义思想的继承、发展和超越,是正义思想史上新的里程碑。第二、三章着重研究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特征和理论实质。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在与其他思想家和现实的碰撞中逐渐发展的,其正义观的形成经过了萌芽、形成、成熟的三个阶段,大致经历了革命民主主义正义观,到人本主义正义观,再到历史唯物主义正义观的历史演变,这一过程呈现出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变”与“不变”:改变的仅仅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观点,不变的是分析方法、阶级立场和价值旨向。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实质是实现人的解放:从“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始终关注的是劳动者的权益、个人的自由尊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他的正义观是以实现人的解放为最终目标,具有实践性、历史性、阶级性三个基本特征。第四、五章是当代西方诸正义理论研究和以马克思的视角来审视其正义理论部分。在“全球正义”时代,对何谓正义、如何实现正义的讨论也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只有深入了解当代西方的正义观,在马克思的视角下对其进行批判和吸收,才能形成更具说服力、更完善、实践性更强的正义理论。这部分通过剖析西方正义理论的问题和局限,展现出马克思正义观的批判性和超越性,表明马克思正义思想在当代正义理论中的“在场性”。用马克思正义思想观照资本主义实践可以发现,西方理论不可能站在非西方立场上研究问题,也不足以解释我们国家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体制的批判时至今日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第六章是马克思正义观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价值。社会主义的正义价值理念需要依据马克思正义观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正义不是依靠抽象的理论批判就可以实现,而是要在处理各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开展,正义嬗变的根源是生产方式的变革,只有牢牢抓住在物质领域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前提,人的自由平等才能得以实现。而在当前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处理好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个体利益和共同体利益的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关注分配正义也就成为马克正义观的应有之义。概而言之,无论马克思曾经怎样嘲讽、奚落和斥责过那些泛泛而谈的“正义”,他实质上持有一种批判式的正义观,也有一个大致完备的正义论证过程。一方面,正义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本身就自带神秘感和模糊性,它具有积极担当的正面价值,但并不能作为承载社会之重的“首要德性”;另一方面,马克思重视最多的是物质生产,对自由、平等、解放和自我实现的考虑贯穿始终,他并没有明确专注地为正义下过结论,但是,这种貌似“轻视”甚至“不耐烦”,以其他价值名义进行批判的字里行间恰恰是对正义的阐释,其随处可见于文本中的关切和表述已经构成了他的正义观。马克思不是拒斥正义、不要正义,而是不要“一般的正义”,他伟大无私的品格、他倾其一生为人类事业奋斗的牺牲精神、他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理论,就是对正义最好的解读,还有谁能比马克思对正义的诠释更有力量?我们在马克思的文本中看不到确之凿凿、雄辩滔滔的正义言辞,因为,他已经将对正义的探索和追寻纳入到了波澜壮阔的人类真实的社会运动之中。马克思的理论是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理论,其立足点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类社会,是与人的实践活动密切相结合的。将马克思的理论当做绝对真理并机械地、教条地运用到社会现实,不仅不是对马克思的追随,反而是背离了马克思的精神。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能够取得成就,是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密不可分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必须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吸收其他理论的合理因素,更好地指导当代社会建设。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分享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分享广度、受益的程度仍大为不同,由此导致人们的不公平感也在增强,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任何有吸引力的规范的政治理论都必须解释政治制度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实”。①我们期望通过马克思的正义视角,观照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变化,审视中国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价值之维,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平正义概念,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以之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正义建设的价值取向。
李铁映[10](2018)在《劳动价值论笔记》文中认为(接上期)五、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15.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社会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社会。保护和解放劳动者,就表现为保护和解放劳动本身。劳动所得的财产不可侵犯,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劳动者的根本保障,体现了劳动的目的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实现了劳动和劳动结果的统一。应提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口号,以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对下述三条,要在法律上予以充分保障:①充分保护劳动权;②充分保护劳动所得权;
二、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论文提纲范文)
(1)共产主义: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私有财产的历史演变 |
2.1 私有财产的起源 |
2.1.1 私有财产与家庭 |
2.1.2 私有财产与国家 |
2.1.3 私有财产与私有制 |
2.2 私有财产的范畴变化 |
2.2.1 从不动产到动产 |
2.2.2 从个人占有到个人所有 |
2.2.3 从私人领域到社会领域 |
2.3 私有财产的历史形式 |
2.3.1 私有财产的古典形式 |
2.3.2 私有财产的封建形式 |
2.3.3 私有财产的现代形式 |
第3章 私有财产的“积极构成” |
3.1 私有财产的历史“合理性”基础 |
3.1.1 自然所得 |
3.1.2 身份所得 |
3.1.3 劳动所得 |
3.2 私有财产的历史“合法性”内容 |
3.2.1 国家意志 |
3.2.2 自然权利 |
3.2.3 社会权利 |
3.3 私有财产的“正当性”主题 |
3.3.1 正义 |
3.3.2 平等 |
3.3.3 自由 |
第4章 私有财产的本质澄明 |
4.1 作为法权关系的私有财产 |
4.1.1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 |
4.1.2 作为观念的法权关系实质 |
4.1.3 法权关系的市民社会基础 |
4.2 作为生产关系的私有财产 |
4.2.1 人的关系取代物的关系 |
4.2.2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
4.2.3 私有制和人的活动的关系 |
4.3 作为资本关系的私有财产 |
4.3.1 以商品和货币为内容 |
4.3.2 以剩余价值生产为目的 |
4.3.3 以雇佣劳动为手段 |
第5章 对私有财产积极的社会批判 |
5.1 对私有财产的人道主义批判 |
5.1.1 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 |
5.1.2 私有财产异己的对象性本质 |
5.1.3 私有财产向人的本质复归 |
5.2 对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
5.2.1 资本是私有财产的普遍形式 |
5.2.2 私有财产的事实是资本和劳动分离 |
5.2.3 扬弃以资本为逻辑的私有财产 |
5.3 对私有财产的社会主义批判 |
5.3.1 对“粗陋共产主义”的批判 |
5.3.2 对“真正社会主义”的批判 |
5.3.3 对“蒲鲁东主义”的批判 |
第6章 共产主义是扬弃私有财产的积极表现 |
6.1 “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解以私有财产的扬弃为中介 |
6.1.1 占有生产力总和 |
6.1.2 积极的共同所有 |
6.1.3 重建个人所有制 |
6.2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人自由自觉的劳动本质 |
6.2.1 人的需要的本质 |
6.2.2 劳动成为人的本质 |
6.2.3 劳动和需要实现同一 |
6.3 “自由人的联合体”——“人类社会”的自我否定 |
6.3.1 “真正共同体”的回归 |
6.3.2 人的个性的回归 |
6.3.3 基于平等的自由联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
第一章 正义与权利:分配正义的边界 |
第一节 权利作为“道德的边界约束” |
第二节 权利与“功利主义怪兽” |
第三节 边界约束与意义理论 |
第四节 权利与国家的边界 |
第二章 分配正义批判 |
第一节 分配正义与目的-结果原则 |
1.非“中性”的分配正义 |
2.解释原则与目的性 |
3.原初状态与平等的理念 |
4.无知之幕与剪裁作用 |
第二节 分配正义与模式化 |
1.历史与模式化 |
2.自由与模式化 |
3.分配正义与模式化“魔咒” |
第三节 再分配与财产权 |
1.家庭与财富分配 |
2.模式化与再分配 |
3.再分配与所有权 |
第三章 资格正义及其诸原则 |
第一节 劳动占有与获取原则 |
1.劳动占有与所有权 |
2.占有与劳动价值论 |
3.占有的限度 |
第二节 自愿交换与转让原则 |
1.转让原则的重要性 |
2.自愿与强迫 |
3.转让与限制 |
第三节 程序正义与矫正原则 |
1.矫正原则与历史正义 |
2.矫正原则与边界约束 |
3.矫正原则与程序正义 |
第四节 资格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对照 |
第四章 自我所有:资格正义的基础 |
第一节 自我所有:权利的形而上学基础 |
1.所有权与自我所有 |
2.自我所有与意志所有 |
3.自我所有与资格正义 |
第二节 自我所有与共同所有 |
1.自我所有与正义 |
2.自我所有与自由 |
3.自我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
第三节 控制所有与收入所有 |
1.自我所有与财产权 |
2.控制所有权与自主 |
3.收入所有权与分配平等 |
第五章 资格正义与平等 |
第一节 资格正义与权利平等 |
1.平等的理由批判 |
2.反对实质平等 |
3.坚持权利平等 |
第二节 权利平等与不平等之再考察 |
1.不平等的原因 |
2.不平等与责任 |
3.不平等原因之再考察 |
第三节 平等思想的影响 |
1.资源平等 |
2.复合平等 |
3.优势平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习近平劳动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3. 学界现有研究的不足 |
(四)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五) 创新与不足 |
1.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习近平劳动思想的形成基础 |
第一节 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思想资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劳动思想 |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 |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劳动美德 |
第二节 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现实背景 |
一、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国际背景 |
二、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国内背景 |
第三节 习近平劳动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
一、知青岁月时期的劳动实践 |
二、基层从政时期的劳动实践 |
第二章 习近平劳动思想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劳动价值论 |
一、重视劳动本身的地位与价值 |
二、突出劳动的价值引领作用 |
三、关注劳动者素质的提升 |
第二节 劳动创新论 |
一、培育新型创造性人才 |
二、建树革命性创新精神 |
三、建构高效化工作机制 |
第三节 劳动教育论 |
一、实施以劳育人的教育方针,统筹五育并举育人格局 |
二、家校社携手合作,构筑劳动教育共同体 |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导向 |
第四节 劳动和谐论 |
一、弘扬劳动精神,创造浓厚的劳动文化 |
二、关爱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促进个体全面发展 |
第五节 劳动保障论 |
一、完善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
二、加大政策扶持,做好保障工作 |
三、加强法治建设,促进保障力度 |
第六节 劳动幸福论 |
一、以劳动创造为基础的劳动幸福论 |
二、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导向的劳动幸福论 |
三、以人民幸福为价值旨归的劳动幸福论 |
第三章 习近平劳动思想的重大意义 |
第一节 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生活力,彰显出新时代的风采 |
一、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宝贵治理经验 |
二、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
第二节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提供新时代劳动教育新思路 |
一、全面部署新时代劳动教育内容的总体要求 |
二、客观把握新时代劳动教育对象的整体特征 |
三、勇于创新新时代劳动教育手段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拓宽核心价值观培育新路径 |
一、在国家价值目标层面,劳动支撑起民族的价值追求 |
二、在社会价值取向层面,劳动激荡起社会的实干精神 |
三、在个人价值标准层面,劳动促使人们实现行为自觉 |
第四节 筑牢了共产党人的思想长城,推进伟大工程建设的行动引领 |
一、劳动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本色的重要途径 |
二、劳动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
三、劳动是共产党人发扬优良作风的重要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4)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选题意义 |
一、研究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劳动立场”创新 |
二、理论研究视角创新 |
三、理论主线创新 |
四、文本和现实的视域融合创新 |
第五节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从《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梳理劳动伦理与道德批判思想 |
二、从资本逻辑的制约中探究道德对资本的限制 |
三、从历史演进的向度解析劳动伦理的内在蕴含 |
四、从实践的维度挖掘劳动伦理及劳资关系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六节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第一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和价值的真正结合 |
一、亚当·斯密:劳动创造财富 |
二、大卫·李嘉图:劳动是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 |
三、约翰·穆勒:劳动的福利原则 |
第二节 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劳动者假设 |
一、圣西门:神的道德原则引领 |
二、傅立叶:协作制度设计方案 |
三、欧文:劳动共同体的试验 |
第三节 黑格尔的劳动哲学思想 |
一、劳动是人自觉的理性活动 |
二、社会性是劳动的本质属性 |
三、市民社会中的劳动者贫困 |
第二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马克思话语追溯 |
第一节 劳动伦理的概念定位 |
一、“劳动”的概念分析及道德蕴含 |
二、“劳动力”的概念分析及伦理蕴含 |
三、“劳动伦理”的概念蕴含 |
四、劳动伦理生成的逻辑架构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原初话语追溯 |
一、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文本溯源 |
二、马克思的“劳动的立场”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坐标 |
一、理论定位:一本“大写的劳动伦理” |
二、隐性线索:人的存在方式批判 |
三、双重维度:事实指向性与价值规范性 |
四、逻辑走向: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统一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道德”、“伦理”与美德 |
二、“资本”、“资本逻辑”与“资本拜物教” |
三、“道德资本化”与“资本道德化” |
四、“劳动资本化”与“资本劳动化” |
第三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逻辑理路 |
第一节 商品·货币·资本·证券:劳动伦理思想批判奠基 |
一、商品到商品拜物教:劳动的“一般化” |
二、货币到货币拜物教:劳动的“社会化” |
三、资本到资本拜物教:劳动的“抽象化” |
四、证券到符号拜物教:劳动的“虚拟化” |
第二节 剩余价值论:劳动伦理思想批判的核心 |
一、劳动价值论:伦理重心由“资本”转向“劳动” |
二、工作日抗争:剩余价值获取的双重界限 |
三、分工与协作:资本控制和主导劳动主体 |
四、机器的应用:两大阶级矛盾激化 |
第三节 资本积累:劳动伦理思想的分析空间 |
一、资本的“原罪”:资本对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剥夺 |
二、所有权的悖论:劳动伦理制度化批判内核 |
三、资本规模扩张:资本主义抽象劳资关系的形成 |
四、资本垄断峰值:劳动关系被金融绑架 |
第四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内涵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前置性问题 |
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 |
二、分工与协作的强制型 |
三、扩大再生产增加了劳动道德的可能性 |
第二节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个人所有制的组织形式 |
二、社会协作的劳动伦理方式 |
三、工人主导的劳动伦理原则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基本属性 |
一、劳动伦理的历史性 |
二、劳动伦理的社会性 |
三、劳动伦理的阶级性 |
四、劳动伦理的主体性 |
五、劳动伦理的受制性 |
六、劳动伦理的发展性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资本主义劳资关系 |
一、两种生产力的耦合构筑伦理基点 |
二、法权与伦理的张力形成阐释空间 |
三、分配关系掩盖了其的实证性用法 |
第五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向 |
第一节 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之维 |
一、感性的活动是现代转向的变革机理 |
二、劳动时空的解放是现代转向的桥梁 |
三、“人之为人”的劳动现代转向梯次 |
第二节 剖析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脉络 |
一、信用体系在劳动活动中的道德审视 |
二、知识劳动指涉伦理价值的理性求证 |
三、诚实劳动视域下劳动教育伦理诉求 |
第六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劳动伦理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当代映证 |
一、劳动道德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状态 |
二、劳动伦理推进了我国工会组织的发展进程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
一、双重和谐关系是社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特质 |
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是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
三、企业家精神是实现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基本条件 |
四、注重企业道德是构建我国劳动伦理的现实任务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
一、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 |
二、坚持基本分配制度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时代底色 |
三、完善劳动法律关系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 |
四、共享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精神导向 |
第四节 实现劳动不断解放的现实道路指向 |
一、数字劳动是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新常态” |
二、制度正义是实现劳动伦理的文化指引 |
三、人的自由自觉构成劳动伦理的至善之境 |
四、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构建是客观历史的必然 |
五、劳动神圣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伦理追求 |
参考文献 |
1.着作类 |
2.期刊类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形成的思想探源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思想来源的总体评述 |
第二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劳动思想 |
一、荷马时代:分配的正义与劳动的价值 |
二、古希腊时期:被鄙视的劳动与初期的分工 |
三、古罗马时期:劳动者的惨景与公正的希冀 |
第三节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劳动救赎说与价格公平论 |
二、新教伦理:劳动天职说与神意分工论 |
第四节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古典经济学派的先驱:劳动是财富之父和剩余价值的存在 |
二、亚当·斯密:劳动分工学说与劳动尺度概念 |
三、大卫·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与相对工资说 |
第五节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从康德到谢林:人是什么和“活动”的原则 |
二、黑格尔:“否定性行动”与自由真正的“显现” |
第六节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中的劳动思想 |
一、圣西门:实业制度和差别分配原则 |
二、傅立叶:和谐社会和劳动协作制 |
三、欧文:劳动价值论和分配正义思想 |
第七节 青年黑格尔派与费尔巴哈 |
一、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行动哲学和“实践”的范畴 |
二、从费尔巴哈到赫斯:“感性直观的人”和行动的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克思劳动观形成史的文本解读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思想萌芽 |
一、德语作文:“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职业选择观 |
二、博士论文:对“自我意识”的哲学史探寻 |
三、《莱茵报》时期:对“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的关注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路径的探寻 |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唯物主义立场的确立 |
二、《德法年鉴》时期:向实践的唯物哲学的转变 |
三、《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劳动与资本对立的历史之谜 |
四、《神圣家族》: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
第三节 迈向成熟“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 |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感性活动”的哲学革命 |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劳动”唯物史观的形成 |
三、《哲学的贫困》: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 |
四、《雇佣劳动与资本》:雇佣关系的对抗性及向自由劳动的复归 |
第四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成熟发展时期 |
一、《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一般劳动”的概念 |
二、《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创造资本的劳动 |
三、《1863-1865 年经济学手稿》:“社会劳动”的本质内涵 |
四、《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成熟表述 |
第五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进一步深化发展 |
一、《哥达纲领批判》:“共产主义劳动论” |
二、“两大历史笔记”:人类社会发展史与劳动解放的真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扞卫与发展 |
第一节 恩格斯早期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思考 |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天才萌芽” |
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劳动者的现实考察 |
第二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科学劳动观的扞卫 |
一、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创立所做出的贡献 |
二、《反杜林论》对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扞卫 |
第三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劳动观的创造性引申与发展 |
一、《自然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反自然性和反人性的批判 |
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劳动”地位的评述 |
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历史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一节 释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 |
一、马克思恩格斯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意义上谈论“劳动”? |
二、劳动唯物主义在何种意义上属于实践唯物主义范畴? |
三、能否以“劳动”来透析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劳动——人 |
一、青年马克思为什么选择伊壁鸠鲁? |
二、“自由意志”如何关照到“现实的人”? |
三、批判的矛头何以指向“劳动”? |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何以是“劳动——人”? |
第三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逻辑:劳动的历史与现实的人 |
一、一般劳动与人的自然属性 |
二、生产劳动与人的社会存在 |
三、雇佣劳动与人的异化状态 |
四、自由劳动与人的解放理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理论回应与时代关照 |
第一节 理论回应: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一、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二、马克思恩格斯会怎样回应? |
第二节 时代关照:现代科技所催生的新劳动形态 |
一、三次科技革命与劳动形态的改变 |
二、新劳动形态下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遇到的质疑 |
第三节 当代价值:体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
一、体面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本质诉求 |
二、新时代对劳动主体地位的强调 |
第四节 未来理想:通往自由之路 |
一、共产主义是劳动自由解放的理想社会 |
二、共产主义是实现人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一、马克思是如何看待分配正义的 |
二、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有何独特性 |
三、分配正义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课题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外研究的主要议题与核心判断 |
二、国内外研究分歧与评析 |
三、研究趋向与可能突破 |
第三节 核心问题、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核心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分配正义的前提性澄清:沿着马克思的思路 |
第一节 分配正义的内涵:根植于生产方式 |
一、分配正义内涵的诸多“迷雾” |
二、分配正义内涵的真实诠释 |
第二节 分配正义的主题与场域:对“现实的人”生存境遇的关切 |
一、分配正义的主题 |
二、分配正义的场域 |
第三节 分配正义的价值遵循:人类解放的旨趣 |
一、分配正义价值遵循的决定要素 |
二、分配正义价值遵循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立场、特征与逻辑 |
第一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立场 |
一、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无产阶级立场 |
二、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立场的多重意蕴 |
第二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基本特征 |
一、现实性与历史性:解蔽分配正义背后的生产方式 |
二、预见性与超越性:勾勒未来社会的分配正义图景 |
三、革命性与实践性:改造世界的精神力量与实践策略 |
第三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逻辑 |
一、建构逻辑 |
二、实践逻辑 |
三、未来逻辑 |
第三章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历史演进与内在限度 |
第一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人本取向的分配正义观的形成 |
二、唯物史观视域下分配正义的批判性演绎 |
三、政治经济学与分配正义的确立 |
第二节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内在限度的阐述 |
一、分配正义的意识形态意蕴 |
二、作为历史性实践的人类现实活动 |
三、“内嵌”关系与有限度的“超越”:与生产方式的联动 |
第四章 唯物史观视域下分配正义的生产方式还原 |
第一节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主要原则的阐述 |
一、扬弃分配正义原则的绝对化取向 |
二、彰显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的主张 |
三、作为分配正义原则具体样态的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 |
第二节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基本架构的解剖 |
一、基本要素:自由时间、劳动状态与社会制度 |
二、评判标准:基于生产方式的历史判断 |
三、实现策略:前提条件、根本策略与实践指向 |
四、实践旨归:创造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 |
第三节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历史形态的勾勒 |
一、发展形态:低阶分配正义走向高阶分配正义 |
二、共同体形态:“虚假的共同体”走向“自由人联合体” |
第五章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当代西方论争 |
第一节 新自由主义对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质疑及其逻辑困境 |
一、罗尔斯与马克思的理论冲突 |
二、哈耶克对分配正义的双重批判 |
三、诺奇克对权利主义分配正义的扞卫 |
四、新自由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逻辑困境 |
第二节 分析马克思主义:基于柯亨对正义的“拯救” |
一、自由总会维持正义吗 |
二、揭开自我所有权的面纱 |
三、拯救正义意指平等 |
四、平等主义信仰与乌托邦 |
第三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当代西方论争的启示 |
一、作为历史哲学的分配正义 |
二、作为实践智慧的分配正义 |
三、作为生活哲学的分配正义 |
第六章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当代中国意蕴 |
第一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中国化承继与创新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和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效率”观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发展 |
三、分配正义制度及其协同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
四、当代中国分配正义的理念向导与现实道路 |
五、改革开放进程中全球分配正义社会主义道路的构建 |
第二节 当代中国实现分配正义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
一、分配正义制度及其协同机制有待健全 |
二、市场经济与资本逻辑引发的负效应 |
三、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对分配正义进阶的制约性 |
第三节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当代中国实践意义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诠释及制度化运用 |
二、生产方式诸领域公平正义的构建 |
三、坚持分配正义的“人民性”取向 |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构建 |
第一节 新时代分配正义的原则遵循 |
一、实现平等原则与贡献原则的有机统一 |
二、实现程序正义原则与实质正义原则的有机统一 |
三、实现按劳分配原则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有机统一 |
四、构建新时代社会共同需要的共享原则 |
第二节 “共享发展”的分配正义新格局 |
一、理念支撑:“共享发展”的文化土壤与价值体系 |
二、制度供给:经济利益、公共权利与社会服务的共享机制 |
第三节 制度正义:分配正义的制度依托与协同机制 |
一、分配正义的政治驱动机制 |
二、分配正义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 |
三、“嵌入”社会正义的国家治理体系 |
四、分配正义协同机制的健全与创新 |
第四节 全球分配正义的中国方案 |
一、全球分配正义实现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
二、全球分配正义的中国方案 |
结语 构建分配正义的中国话语与中国道路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3.3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生成源流 |
2.1 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劳动学说的涵养 |
2.1.1 根植马克思劳动学说的沃土 |
2.1.2 汲取恩格斯劳动学说的精粹 |
2.1.3 吸收列宁劳动学说的精华 |
2.1.4 承袭斯大林劳动学说的精髓 |
2.2 价值传承:中国共产党历任领导人劳动论述的赓续 |
2.2.1 坚持毛泽东劳动论述的价值底色 |
2.2.2 延续邓小平劳动论述的价值取向 |
2.2.3 拓深江泽民劳动论述的价值内涵 |
2.2.4 丰富胡锦涛劳动论述的价值要义 |
2.3 文化涵育:中国优秀劳动理念的影响 |
2.3.1 中华优秀传统劳动伦理的规范 |
2.3.2 中国共产党劳动文化的浸润 |
2.3.3 红色革命家庭美德的习礼 |
2.4 实践养成:自身成长经历的劳动锻造 |
2.4.1 萌芽阶段:知青岁月时期的劳动锤炼 |
2.4.2 发展阶段:地方从政时期的为民服务 |
2.4.3 完善阶段:治国理政时期的运筹帷幄 |
第3章 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内容构件 |
3.1 劳动价值论 |
3.1.1 劳动创造人类文明 |
3.1.2 劳动托起“中国梦” |
3.1.3 劳动成就人的价值 |
3.2 劳动精神论 |
3.2.1 目标层面:劳动的理想状态 |
3.2.2 理念层面:劳动的德性态度 |
3.2.3 行为层面:劳动的实践道义 |
3.3 劳动主体论 |
3.3.1 扞守劳动群众的主体地位 |
3.3.2 发扬劳动群众的精神引领 |
3.3.3 助力劳动群众的全面发展 |
3.4 劳动关系论 |
3.4.1 和谐劳动关系意义深远 |
3.4.2 着力化解劳动关系纠纷 |
3.4.3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
第4章 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理论品格 |
4.1 内容架构的严谨性与逻辑关涉的指向性 |
4.1.1 劳动价值论阐述立论旨趣并回答“何为劳动” |
4.1.2 劳动精神论披述价值遵循并回答“何以劳动” |
4.1.3 劳动主体论沥述力量依托并回答“何人劳动” |
4.1.4 劳动关系论陈述实践照应并回答“何从劳动” |
4.2 外显特征的鲜明性与内隐特质的立体性 |
4.2.1 时代性与人民性高度融汇 |
4.2.2 科学性与革命性有机统一 |
4.2.3 传承性与超越性紧密结合 |
4.2.4 系统性与针对性有效贯通 |
4.3 现实地位的重要性与理论贡献的深远性 |
4.3.1 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成为民众共识 |
4.3.2 艰苦奋斗成为主流风尚的社会底色 |
4.3.3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成为国家旋律 |
4.3.4 劳动浇筑命运共同体成为世界追求 |
第5章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现实挑战 |
5.1 现实挑战的问题表现 |
5.1.1 劳动价值认知异化偏向 |
5.1.2 劳动群众地位被边缘化 |
5.1.3 弘扬劳动精神知易行难 |
5.1.4 劳动关系纠纷时有发生 |
5.2 现实挑战的成因剖析 |
5.2.1 国家层面:正面引导乏力与负面止损迟滞 |
5.2.2 社会层面:逐利本性膨胀与调解组织疲软 |
5.2.3 家校层面:家庭教育流俗与全面教育脱节 |
5.2.4 个人层面:认知判断犹疑与实践定力不足 |
5.3 现实挑战的主要危害 |
5.3.1 消解民族复兴的资源投入 |
5.3.2 妨碍和谐社会的有序构建 |
5.3.3 加大用人单位的成本开支 |
5.3.4 弱化劳动者自由全面发展 |
第6章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的实践要求 |
6.1 首要任务:着力加强劳动教育引导 |
6.1.1 发挥家庭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 |
6.1.2 提升学校劳动教育的育人质量 |
6.1.3 改进继续劳动教育的育人效能 |
6.1.4 激活自我劳动教育的内化作用 |
6.2 基本要求:全面筑造健康劳动环境 |
6.2.1 营造劳动至上的社会环境 |
6.2.2 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
6.2.3 创造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 |
6.3 必备保障:构建科学管用劳动机制 |
6.3.1 建立健全劳动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 |
6.3.2 建立健全劳动实践规范的奖惩机制 |
6.3.3 建立健全落实劳动理念的监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及税收规制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以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为展开 |
二、对两组案例的比较分析及反思 |
第二节 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之必然 |
一、宗教组织的需要 |
二、社会信众的需要 |
三、外部环境的影响 |
第三节 经济不自洽税收规制之必要 |
一、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的意义 |
二、宗教组织经济不自洽的影响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现行税收规范 |
二、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的现行税收规范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现行税收规范 |
四、宗教组织税收相关信息公开的规范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二、宗教组织应税界定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四、对宗教组织的税收监管规范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
一、宗教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滞后 |
二、受宗教自养免税政策的影响 |
三、相关的配套法律规定不协调 |
第三章 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 |
第一节 政教合一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财税支持的基础及表现 |
二、宗教组织涉税法制评析 |
第二节 政教主从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政教主从下的宗教经济 |
二、宗教组织“不徭不役” |
三、宗教组织“亦徭亦役” |
第三节 政教分离下宗教组织涉税理论及评析 |
一、社会型理论依据及分析 |
二、经济型理论依据及评析 |
三、宗教组织涉税之本文观点 |
第四章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 |
一、内在特殊宗教性 |
二、外在特殊法原则 |
第二节 对宗教组织征税的正当性分析 |
一、对宗教组织征税与主权概念不冲突 |
二、对宗教组织征税不违反宗教自由原则 |
三、对宗教组织征税应有所限制 |
第三节 对宗教组织税收减免的正当性分析 |
一、政教分离原则实质上是适当的分离 |
二、宗教组织税收减免不违反政教分离 |
第四节 国家税收与宗教组织的互惠作用 |
一、国家税收对宗教组织的支持作用 |
二、宗教组织教义对国家税收的遵从 |
第五章 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规范 |
二、宗教组织的应税规范 |
三、宗教组织的信息公开 |
四、宗教组织的税务稽核 |
第二节 日本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法人纳税主体规范 |
二、宗教法人的减免税优惠 |
三、宗教法人有特色的制度 |
四、对宗教法人的税务调查 |
第三节 台湾地区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 |
二、宗教组织的税收优惠 |
三、宗教组织的监管制度 |
第四节 域外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 |
一、注重对宗教组织免税资质的审查规范 |
二、注重对宗教组织经济活动的应税规范 |
三、注重对宗教组织捐赠抵扣的税收规范 |
四、注重对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规范 |
第六章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一节 规范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法律规定 |
一、宗教组织应予以特别的税收规范 |
二、民间宗教组织纳入应税主体范围 |
三、完善宗教组织的纳税主体要件 |
第二节 明确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一、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界定的前提 |
二、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三、宗教教职人员收入的应税规范 |
第三节 改进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税收机制 |
一、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积极法律定位 |
二、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具体税收措施 |
第四节 加强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法律规定 |
一、转变宗教组织税收监管观念 |
二、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内容 |
三、切行宗教组织税收监管措施 |
四、完善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马克思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的研究背景 |
二、论文的研究意义 |
三、论文的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 |
第一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古典正义观:等级正义 |
一、苏格拉底的德性正义观 |
二、柏拉图的秩序正义观 |
三、亚里士多德的现实正义观 |
第二节 现代正义观: 形式正义 |
一、霍布斯的契约正义观 |
二、洛克的权利(财产权)正义观 |
三、卢梭的公意正义观 |
四、黑格尔的理性正义观 |
第二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过程 |
第一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萌芽时期 |
一、正义的诉求 |
二、正义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
第二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形成时期 |
一、对正义的思辨性反思 |
二、人本主义正义话语 |
第三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成熟时期 |
一、哲学信仰的清算 |
二、正义的宣言 |
第三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实质 |
一、人的解放的意蕴 |
二、人的解放的正义逻辑 |
三、人的解放的真正实现 |
第二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特征 |
一、实践性 |
二、历史性 |
三、阶级性 |
第四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话语语境 |
第一节 自由主义: 平等、权利与正义 |
一、罗尔斯: 作为公平的正义 |
二、诺奇克: 正义意味着权利 |
第二节 社群主义: 正义与善、共同体 |
一、自由主义批判 |
二、正义与善 |
三、共同体 |
第三节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与正义” |
一、资本主义剥削是否正义 |
二、马克思以何批判资本主义 |
三、正义自身的限度 |
第五章 马克思正义观的批判视野 |
第一节 对自由主义正义观的批判 |
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是最大的不正义 |
二、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存在物 |
三、不存在普遍永恒的正义原则 |
第二节 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实质 |
一、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内容 |
二、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批判的理论局限 |
三、马克思视角下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 |
第三节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异质话语 |
一、正义研究的历史唯物主义困境 |
二、马克思正义观合法性的境遇 |
三、“道德工程”不能承受之重 |
第六章 马克思正义观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价值 |
第一节 马克思正义观作为社会主义正义的价值取向 |
一、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正义转向 |
二、马克思正义视域下的社会主义正义建构 |
第二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重心调试:物质生产 |
一、物质生产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 |
二、正义嬗变的根源是生产方式的变革 |
三、正义的实现无法脱离物质生产领域 |
第三节 马克思正义观的“超越方式”:基于应得与平等的分配正义 |
一、分配正义: 分配什么 |
二、分配要适应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 |
三、在应得正义与平等正义之间 |
结语:我们应承担起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正义之重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论文参考文献)
- [1]共产主义: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D]. 刘秀. 吉林大学, 2020(08)
- [2]诺奇克的正义观研究[D]. 董晓丽. 吉林大学, 2020(08)
- [3]习近平劳动思想研究[D]. 金怀菊.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4]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D]. 高耀芳. 兰州大学, 2020(01)
- [5]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D]. 韩璐. 兰州大学, 2019(02)
- [6]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刘海军.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7]习近平新时代劳动观研究[D]. 汤素娥. 湖南大学, 2019(07)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刘亚丽.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马克思正义观研究[D]. 姜素萍. 云南大学, 2019(09)
- [10]劳动价值论笔记[J]. 李铁映. 中华魂, 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