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提高进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论文文献综述)
阮孟烨[1](2021)在《我国检验检疫制度与WTO、WHO协调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疫情的日益肆虐,全世界各国传来令人惊悚的死亡案例和传染案例数量,中国也时有进出口货物外包装携带新冠病毒的新闻的传来,我国更加应当注重做好卫生防控,以防止疫情在中国的传播扩大。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的同时也要利用我国自己的优势来制定相应的境外贸易措施应对局势复杂的外贸环境,保证中国能够在预防好疫情的情况下能够进行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检验检疫制度是在法律层面上有明文规定的,能够通过各种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的鉴定、检验、检查等手段分辨并阻隔传染病源进入,它是行之有效的防止境外与境内之间传染病传播的一种制度。我国的检验检疫制度虽然在近年经过了修订,但是仍然还是有许多空缺需要被填补和完善,难以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和国际贸易状况。而国际贸易壁垒不仅是我国需要面对的其他国家进行国际贸易时需要翻越的一种阻碍,同时在分析国际贸易壁垒时,研究背后的原理,与我国自身的检验检疫制度相结合,我国也可以使用在WTO规则范围内的国际贸易措施来防止一些不合格的或者是带有病毒的产品流入中国市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文将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详细介绍检验检疫制度的定义和中外发展,并介绍现如今中国的检验检疫制度。第二部分从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卫生法入手,从软法到硬法,无论是世界贸易组织还是世界卫生组织都有相应的关于检验检疫的部分用以保护全世界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但却因此造成了不少的国际贸易壁垒,研究相关协议的基本原则,用案例来说明技术发达的国家或者是联盟如何灵活运用协议里的原则来保护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第三部分将列举出我国检验检疫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如何从内部以及通过运用WTO下协议的规则来弥补完善我国的检验检疫制度。
吴凌梓[2](2021)在《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物流多样化的深入发展,加上全球气候恶化等不利因素,世界各地新发和变异病原频繁出现,非洲猪瘟、沙漠蝗和新冠肺炎等疫情非常严重,外来物种入侵、物种资源流失、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受破坏等生物安全事件持续不断,造成了巨大危害;此外,转基因农产品、食品和生物恐怖袭击等潜在生物安全问题,让人类和动植物以及生态环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安全风险。生物安全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和动植物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这种非传统安全威胁给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造成潜在、深远的危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最重要的屏障,完善和健全的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是有效防止上述生物因子传入传出国境口岸的支柱与基石。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根据中国国情,为有效保障我国生物安全和经济安全,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和《国际卫生条例》等国际规则的视角审视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结合对比域外先进国家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有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系统地梳理分析、深入地调查研究,提出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的健全和完善之建议。论文分绪论、四部分主要内容和结论。绪论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主要内容四方面,第一,概述生物安全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的内涵,归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阐述其重要意义。第二,梳理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包括立法和实践现状,并通过分析一些实际数据、案例,论述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国境口岸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第三,介绍域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规则、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的法律法规。第四,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议。立法建议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保障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适应性,以《国际卫生条例》《SPS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规则为基础,同时借鉴和汲取域外国家生物安全立法经验。建议的内容包括:一是健全国境口岸生物安全主要法律规定存在的共性问题,包括明确执法和管理机构、增设社会共治规定、增加进口货物和物品实施检疫处理的法律制度等。二是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的立法宗旨、国境口岸分级建设要求、入境申报和跟踪制度、口岸监测和应对能力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和通报程序、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三是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和范围等五方面法律制度。四是完善日常进出境查验监管法律制度,包括完善《海关法》,出台《生物安全法》配套法规与规章,健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物种资源流失、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查验监管和防控口岸生物恐怖袭击的法律制度。
王春[3](2021)在《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我国对外开放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使得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各项业务规模和数量都在持续扩大和增长,直接给我国各个层级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提出了高要求。随着世界贸易形势的发展和检验检疫工作背景的不断变化,我国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其公共管理开展方面也显现出一定的问题和亟待完善之处,例如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政策规定相对滞后于市场发展、内外检验检疫检不统一、技术法规标准要求落实不到位等,亟待通过相应的研究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加以解决。据此,本文以Y市海关作为研究的对象案例,对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机构和部门的发展现状、管理职能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首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以Y市海关为例,分析了我国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现状;其次,通过访谈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剖析了我国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上所存在的问题,并运用访谈法和鱼骨分析法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基于已有分析,本文提出了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改善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在其三大基本职能以及衍生职能的履行方面存在相应的问题。其中商品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商品检验检疫重出口轻进口、跨境电商类商品检验检疫相对不足等;动植物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行政执法管理缺乏依据、动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效率较低、多头管理等;卫生检验检疫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基层海关的检疫关口职责意识有待提升、卫生检验检疫技术标准和制度有待补充完善等;衍生职能履行的问题包括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职能作用存在质疑、检验检疫管理的规范性存在不足、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窗口效率不足、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专业度不足等。通过归因分析,本文将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纳为管理体制类原因、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类原因以及管理服务类原因三个方面。据此,本文研究提出应从顶层设计、职能重点转变、加强国门防疫安全监管、服务管理强化等四个方面改进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从而更好地履行相应的职能和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作用的实现。
史晓玲[4](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安鹏涛[5](2020)在《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蓬勃发展,为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作出了贡献。其中,海运直邮业务以个性化的商品选择、较低的运费成本等优势取得了迅猛发展,成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兴模式之一。但是,海运直邮业务的蓬勃发展给海关带来了巨大的监管压力。如何提升海关监管能力,促进海运直邮业务平稳发展,值得深入研究。国家已于2016年和2019年出台了零售进口新政,为海关提供了执法依据,但各地海关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仍然会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本文以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为研究对象,运用政府监管、多中心治理、流程再造、新公共服务等理论,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等方法,结合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发展现状,对大连市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工作进行研究,就监管业务中的实际问题展开研讨,寻找监管问题背后的原因,向国内其它海关和国外海关学习先进做法和理念,从而提出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论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本领域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分析,结合海关监管特点和地方实际进行论说,进而阐明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就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等概念进行解释,分析其特点和概念间的联系,并指出本文运用了哪些理论予以指导分析,以及在海关监管中是如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第三部分,从监管机构的设置、执法人员的配备、监管设备的升级等几个方面论述了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工作近几年开展的工作和成效,并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和当地实际,指出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工作中已知和潜在的问题,采用数据分析、综合对比等方法,详细阐释了监管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第四部分,对国外海关的先进监管理念及规定和国内其它海关的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和先进做法进行阐述,并结合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现状进行对比分析,为大连海关海运直邮监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第五部分,根据问题原因分析和国内外经验汇总,通过汇总、剖析调查资料,主要从国门安全监管、通关监管、满足人力物力监管需求、促进“关、政、企”协同监管等四个方面,就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提出切实可行的海关监管方案。第六部分,就论文的选题原因和写作思路进行概括,希望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工作不断改进优化,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提高大连海关海运直邮业务的监管能力,保证大连海运直邮业务的平稳发展。海运直邮作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主要模式之一,将在大连市以及东北地区的外贸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大连市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问题,对于提高一线海关跨境电商监管能力,更好地发挥海关监管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经过详尽的论证与研究,对当前海运直邮业务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持续应对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让海关充分发挥其本身的监管职能,保障相关行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消费质量。
钱沛泽[6](2020)在《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国内和国际安全形势。非传统安全问题已替代军事、政治等传统安全问题,成为威胁国家和地区安全的关键性问题,其中尤以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的跨境传播最为突出,因此新形势下海关如何在国境口岸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的传入,保卫我国的生态安全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探讨在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深度融合的条件下,如何优化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把控住外来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守卫住国门安全。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比较研究等方法,总结分析出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存在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检疫查验有效性不足,风险管控的能力不足,实验室和口岸检测能力不足,对禁止进境的动植物产品的宣传力度欠缺,具有岗位资质的人员不足,违法成本低等主要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成因是信息共享较弱与失信追查机制不健全、跨境电商给传统动植物检疫风险防控带来的新考验、缺乏竞争激励机制、动植物检疫宣传工作未引起领导的重视、岗位资质需较强的专业背景、立法未跟上贸易水平的发展步伐。本文研究分析国内上海在信用建设方面、南京在邮检信息化管理系统方面的检疫模式以及国外在进境动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物、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做法,借鉴学习他们在进境动植物检疫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D市目前的具体情况,提出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的优化方案:一方面,在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方面创新管理制度,实现对可疑货物、人员、邮寄物的重点查验,另一方面,在动植物货物检疫方面,加强对进境动植物疫病疫情的风险管控能力,双管齐下从而实现在旅检、邮检、货检等全方位,更科学、更合理的风险布控,使得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研判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坚实地筑牢动植物检疫防线,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大局。同时根据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的优化方案,提出该模式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二是加强防控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三是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六是强化法律保障。
冯晓鹏[7](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认为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吴佩龙[8](2019)在《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文中指出检验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进出境货物和人员,通过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减少有害生物的传播,保障国门卫生安全,维护对外贸易的公平;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出入境公共卫生检疫等。现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外贸易迅猛发展,贸易额不断勇创新高,出入境检验检疫作为我国外贸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保护着国民健康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同时也起到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保障对外贸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的作用。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但货物进出口量仍保持快速增长,检验检疫业务也持续增长,现有的工作机制存在流程繁琐,通关时间较长,进出口企业意见较大的情况,亟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能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原国家质检总局全力推行检验检疫流程管理改革,力争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立审单放行制度是检验检疫流程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它运用合格评定程序和风险管理理念,针对进口流程繁琐堵点,简化检验检疫流程,建立审单放行工作机制,与抽批检验检疫相结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017年,在对货物风险、企业信用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原国家质检总局集中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公告》,运用合格评定程序科学简化检验检疫流程。此举充分利用审单放行模式,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设定科学的检验检疫流程,降低流程时限和抽批比例。根据估算,八成入境货物在通过审单合格评定后,将不再进行现场抽查或者实验室检测,而直接通关放行。但全新的工作流程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因素。在2018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家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全部划入了海关总署,原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并入成都海关。本文拟以成都海关为例,介绍实施审单放行后的工作现状,分析发生的典型案例,对审单放行模式下的风险管控的意义、背景、预期效果,查找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模式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及对策建议。
罗根[9](2018)在《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关乎海南省的自然环境、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海南检验检疫机关作为管控海南口岸进口煤炭质量安全的主要执法-者,必须要保证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推动贸易便利化,缩短通关时长,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目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进口煤炭的政策,但海南省地理位置特殊,高速发展中又极度缺电,所以在政策日趋严格的背景下,进口煤炭量不降反升。海南检验检疫机关原有的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己不再适应检测项目严格、检验批次增多的外部环境变化。本文深入的分析了海南口岸近三年进口煤炭的形势,运用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审核要点和审核思路设计访谈提纲,对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人员和检验监管对象进行访谈。通过扎根理论综合分析,得出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主体、客体、环境和工作内容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和对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影响。再对影响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因素进行分析,得出:海南检验检疫机关对进口煤炭相关企业管控不到位,对检验监管人员能力培养不到位、绩效考核不严;检验监管人员结构差、责任意识较淡薄、权责分配较随意、人员调配不充分;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抽制样、水尺计重、品质检测等环节的管控风险较大等问题。最后,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宏观质量管理理论,在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主体、客体和环境三个层面分别提出:筛选现有的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人员,优化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人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办法;借鉴PDCA循环质量安全体系思维模型,构建事前进口煤炭风险信息收集、风控中心的风险管理,事中的口岸监管和担保制度,事后的追溯、安全处置、责任追究和反馈改进等进口煤炭全过程监管新模式;建立合作备忘机制、企业登记备案机制、顾客满意度机制,构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协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进口煤炭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内容,加大检验监管设施投入,确保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基础稳固等一系列措施;期望借此改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行为。
张庄熠[10](2018)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文中指出政府改革风潮在全球蔓延,西方兴起了强调服务及顾客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我国也在逐步探索政府改革和治理的方向。党和政府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检验检疫机构以促进贸易便利化、简政放权等措施作为当前自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实践方向。但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其职能主要表现出规制属性,在实践中规制职能的行使难免对贸易便利化产生影响,服务与规制的矛盾冲突给检验检疫机构带来了履职困境。本文研究过程中,运用文本研究、比较研究和个案研究的方法,梳理我国检验检疫职能发展演变历程,由检验检疫机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履职困境入手,通过分析弥合检验检疫机构服务与规制的矛盾,借鉴国外检验检疫机构履职经验给出正确认识服务与规制的关系、健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完善治理体系、优化监管模式和改良信息化技术手段等五项履职对策。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规制性机构应当以良好规制为原则,通过服务手段实现规制目的,既提高规制效率,也能让行政行为人满意。
二、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提高进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提高进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检验检疫制度与WTO、WHO协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检验检疫 |
2.国际贸易壁垒 |
二、检验检疫概述 |
(一)检验检疫定义与发展历程 |
1.检验检疫定义 |
2.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制度 |
1.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 |
2.我国检验检疫管理机制 |
三、国际贸易法下的国际贸易壁垒 |
(一)检验检疫与国际贸易壁垒的关系 |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协议 |
1.《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议》 |
2.《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
3.《TBT协议》与《SPS协议》在实施中对国际贸易可能造成的阻碍 |
四、国际卫生法下的检验检疫 |
(一)世界卫生组织的法律效力 |
(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以及对贸易影响 |
五、应对疫情中检验检疫亟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
(一)我国检验检疫制度存在的问题 |
1.检验检疫制度面对疫情的压力较大 |
2.目前存在的法律问题 |
(二)针对我国检验检疫制度存在问题的建议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发展趋势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内涵 |
1、生物安全概念 |
2、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概念 |
(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内容 |
1、国境卫生检疫 |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
3、进出境日常查验监管 |
(三)完善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意义 |
1、保障公众和动植物生命健康 |
2、维护国家非传统安全 |
3、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
4、护航国家经济安全 |
二、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现状和问题分析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
1、国境卫生检疫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3、进出境生物安全日常查验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实践现状 |
1、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共性问题 |
2、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4、进出境其他生物因子查验及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域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
(一)国际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公约和条约 |
1、国境卫生检疫直接相关的国际法规和标准 |
2、动植物检验检疫直接相关的国际法规和标准 |
3、其他生物安全国际惯例、规则 |
4、主要的生物安全国际法规、惯例和规则简介 |
(二)域外国家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规定 |
1、澳大利亚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2、新西兰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3、美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 |
(一)修正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共性问题 |
1、明确执法和管理机构的权责 |
2、增设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社会共治规定 |
3、增加进口货物和物品实施检疫处理的法律制度 |
4、强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二)完善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
1、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立法宗旨 |
2、完善国境口岸分级建设要求 |
3、完善入境申报和跟踪制度的规定 |
4、完善口岸监测和应对能力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和通报程序的规定 |
5、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强制措施的规定 |
(三)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制度 |
1、完善立法目的 |
2、确立动植物检疫基本原则和制度 |
3、完善动植物检疫的内容和范围 |
(四)完善日常进出境查验监管法律制度 |
1、完善《海关法》加大监管力度 |
2、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与规章 |
3、健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监管制度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及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路径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2.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及履行现状 |
3.1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发展概况及管理职能 |
3.2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组织结构现状 |
3.3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现状 |
第4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分析 |
4.1.1 商品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2 动植物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3 卫生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不足 |
4.1.4 基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衍生职能履行不足 |
4.2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管理体制建设存在缺陷 |
4.2.2 法律和执法体系建设不健全 |
4.2.3 管理服务存在欠缺 |
第5章 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改善的对策建议 |
5.1 将职能履行重点从微观检验向宏观管理转变 |
5.1.1 强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宏观管理职能 |
5.1.2 加大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 |
5.2 强化国门防疫安全的监管职能 |
5.2.1 设置国门安全重点领域严防疫情 |
5.2.2 加强疫情预警评估降低国门安全风险 |
5.2.3 建立多部门协作共同保障国门安全 |
5.3 持续强化检验检疫的服务管理职能 |
5.3.1 服务外贸优进优出 |
5.3.2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参考文献 |
附件1 Y市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4)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跨境电商 |
2.1.2 海运直邮 |
2.1.3 海关监管 |
2.1.4 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理论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流程再造理论 |
2.2.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现状分析 |
3.1 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目前所采取的举措与成效 |
3.1.1 所采取的举措 |
3.1.2 取得的成效 |
3.2 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出现的主要问题 |
3.2.1 缺少全面的跨境电商国门安全防控方案 |
3.2.2 跨境电商海运直邮通关风险应对不足 |
3.2.3 缺乏人力物力应对快速增长的监管需求 |
3.2.4 “关、政、企”之间缺乏协同监管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对跨境电商国门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3.3.2 通关监管没有根据业务特点“量体裁衣” |
3.3.3 人才与信息化建设落后于监管需求 |
3.3.4 监管理念的创新和转变不足 |
4 国外与国内其它地区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概况 |
4.1.1 美国: 多种监管政策综合使用 |
4.1.2 英国: 强化数据和信息交换 |
4.1.3 日本: 利用电子政务提升跨境电商监管水平 |
4.2 国内其它海关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概况 |
4.2.1 杭州: 先进的海关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 |
4.2.2 广州: 推进“两类通关”改革 |
4.2.3 宁波: 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
4.3 经验借鉴 |
4.3.1 制定全方位的监管策略 |
4.3.2 推进海关监管理念创新 |
4.3.3 加强海关信息化建设与跨部门合作 |
5 进一步加强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的对策 |
5.1 按门类打造跨境电商海运直邮国门安全监管方案 |
5.1.1 提升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监管能力 |
5.1.2 提升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检疫监管能力 |
5.1.3 加大文化产品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
5.1.4 提高毒品走私海关监管能力 |
5.2 创新跨境电商海运直邮通关监管举措 |
5.2.1 实现海运直邮快件的便利化监管 |
5.2.2 以精准监管遏制跨境电商偷逃税违法行为 |
5.2.3 加快科技创新打造“智慧海关” |
5.3 加强海关自身人力物力建设 |
5.3.1 加快跨境电商海运直邮监管设备升级换代 |
5.3.2 整合现有监管资源 |
5.3.3 强化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 |
5.4 促进“关、政、企”协同监管 |
5.4.1 加快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 |
5.4.2 以信用为核心推行联动监管 |
5.4.3 在监管查缉上加强与其它政府部门的协同共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核心概念阐释 |
1.2.1 动植物检疫 |
1.2.2 国门生物安全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3.2 简要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概况及现状 |
2.1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监管发展沿革 |
2.1.1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发展 |
2.1.2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责与作用 |
2.2 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概况 |
2.2.1 进境动植物货物检疫模式 |
2.2.2 进境携带物、邮寄物检疫模式 |
2.3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的现状 |
2.3.1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情况 |
2.3.2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的现状调查 |
3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
3.1.1 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检疫查验有效性不足 |
3.1.2 风险管控的能力不足 |
3.1.3 实验室和口岸检测能力不足 |
3.1.4 对禁止进境的动植物产品的宣传力度欠缺 |
3.1.5 具备岗位资质的人员不足 |
3.1.6 违法成本较低 |
3.2 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2.1 信息共享较弱与失信追查机制不健全 |
3.2.2 跨境电商给传统动植物检疫风险防控带来的新考验 |
3.2.3 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
3.2.4 动植物检疫宣传工作未引起领导的重视 |
3.2.5 岗位资质需较强的专业背景 |
3.2.6 立法未跟上贸易水平的发展步伐 |
4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优化方案的设计 |
4.1 国内外经验 |
4.1.1 国内经验 |
4.1.2 国外经验 |
4.1.3 国内外经验借鉴 |
4.2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的优化 |
4.2.1 检疫模式优化的总体目标 |
4.2.2 检疫模式优化的原则 |
4.2.3 检疫模式优化的主要内容 |
4.3 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4.3.1 政策背景方面 |
4.3.2 成本分析 |
4.3.3 预期效果 |
5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优化的保障措施 |
5.1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
5.1.1 加强数据的搜集与共享 |
5.1.2 制定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标准 |
5.2 加强防控平台的信息化建设 |
5.2.1 建立综合性防控平台 |
5.2.2 建立智能化物流监控平台 |
5.3 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
5.3.1 提高实验室检测范围与精确度 |
5.3.2 引入竞争机制 |
5.4 加强宣传引导 |
5.4.1 充分利用内部资源 |
5.4.2 发挥行业协会和口岸部门的辅助作用 |
5.5 加强组织领导 |
5.5.1 加强人才培养 |
5.5.2 强化统一领导 |
5.6 强化法律保障 |
5.6.1 助推动植物检疫法律的完善 |
5.6.2 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满意度及改进方向调查问卷 |
附录 B 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7)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研究 |
1.2.2 国内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理论 |
2.1 风险管理理论 |
2.1.1 风险的概念 |
2.1.2 风险管理的概念 |
2.1.3 风险管理的原则 |
2.2 检验检疫风险 |
2.2.1 检验检疫风险的概念和分类 |
2.2.2 检验检疫风险的特点 |
2.3 检验检疫风险管理 |
2.3.1 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概念 |
2.3.2 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的流程 |
2.4 国内检验检疫机构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
2.4.1 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商品检验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
2.4.2 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动植物检疫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
2.4.3 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卫生检疫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
2.4.4 检验检疫机构风险内控经验总结 |
第三章 成都海关审单放行模式的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案例描述 |
3.1 成都海关概况 |
3.1.1 成都海关机构概况 |
3.1.2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业务概况 |
3.2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模式描述 |
3.2.1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实施审单放行模式的背景 |
3.2.2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模式的关键工作 |
3.2.3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工作规则 |
3.2.4 检验检疫审单放行主要审核内容 |
3.3 成都海关审单放行模式下的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工作描述 |
3.3.1 商品检验风险管理 |
3.3.2 动植物产品检疫风险管理 |
3.3.3 卫生检疫风险管理 |
3.4 管理实例 |
第四章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评估”研究 |
4.1 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做法 |
4.1.1 E-CIQ主干系统电子审单风险评估及其命中原则 |
4.1.2 风险点检测与定期考核 |
4.2 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
4.2.1 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
4.2.2 原因分析 |
4.3 改进对策 |
4.3.1 更新风险数据对命中规则动态调节 |
4.3.2 进一步完善数据支撑 |
第五章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处置”研究 |
5.1 风险处置主要工作做法 |
5.1.1 人工干预布控查验 |
5.1.2 高风险商品监督抽查 |
5.2 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
5.2.1 风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
5.2.2 原因分析 |
5.3 改进对策 |
5.3.1 加快出台规章制度,为执法提供依据 |
5.3.2 推进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
5.3.3 提高抽查针对性和科学性 |
第六章 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反馈”研究 |
6.1 风险反馈主要做法 |
6.1.1 全国动植物疫情上报系统 |
6.1.2 卫生检疫疫情信息审核与发布 |
6.1.3 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上报 |
6.2 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
6.2.1 风险反馈中存在的问题 |
6.2.2 原因分析 |
6.3 改进对策 |
6.3.1 加强企业在风险反馈中的作用 |
6.3.2 强化风险信息反馈的有效性 |
第七章 总结与启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的背景 |
2. 研究的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3. 现有研究的评价 |
(三) 研究的方法和内容 |
1. 研究的方法 |
2. 研究的内容 |
(四) 可能创新之处 |
二、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一) 概念界定 |
1.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辖区 |
2. 煤炭与质量安全 |
3. 宏观质量管理 |
4.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 |
(二) 相关理论 |
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 宏观质量管理理论 |
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
三、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现状 |
(一) 海南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行为概述 |
1.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的职能 |
2. 检验监管的目的和依据 |
3. 检验监管的模式和流程 |
(二)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结构 |
1.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来源 |
2.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种类 |
3.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形势 |
(三)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成效 |
1. 进口煤炭的质量安全得到初步保障 |
2. 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 |
3. 海南省省内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
(四)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中的不足 |
1. 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人员少且素质较低 |
2. 检验监管对象配合度低 |
3. 检验监管设施陈旧 |
4. 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的法律法规不严 |
四、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影响因素的提炼 |
(一) 研究方法介绍 |
1. 扎根理论的基本思路 |
2. 扎根理论的研究流程 |
3. 扎根理论的分析方法 |
(二) 访谈设计和数据收集 |
1. 访谈设计 |
2. 数据收集 |
(三) 数据处理和分析 |
1. 样本选择和分析 |
2. 访谈内容分析 |
(四) 研究检验 |
1. 资料来源的检验 |
2. 研究人员检验 |
五、影响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因素的分析 |
(一)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主体分析 |
1. 检验监管人员配置 |
2. 检验监管人员结构 |
3. 检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 |
4. 检验监管人员的权责分配 |
5. 能力培养 |
6. 绩效考核 |
(二)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客体分析 |
1. 相关企业利益 |
2. 相关企业人员的个人利益 |
3. 进口煤炭的对外索赔 |
(三)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环境分析 |
1. 政府法律法规 |
2. 检验监管设备 |
3. 企业支持 |
(四) 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工作内容分析 |
1. 进口煤炭抽制样管控 |
2. 进口煤炭水尺计重管控 |
3. 进口煤炭品质管控 |
六、完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对策 |
(一) 完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基本思路 |
1. 以公共利益和服务理念为核心 |
2. 运用宏观质量管理的理念 |
(二) 主体层面完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对策 |
1. 优化海南检验检疫机关组织管理 |
2. 建立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新模式 |
(三) 客体层面完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对策 |
1. 建立合作备忘机制 |
2. 加大进口煤炭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 |
3. 建立顾客满意度机制 |
4. 建立企业登记备案机制 |
(三) 环境层面完善海南口岸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行为的对策 |
1. 健全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
2. 规范进口煤炭贸易合同 |
3. 加大进口煤炭检验监管设施的投入 |
七、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访谈提纲 |
附录Ⅱ 访谈提纲 |
附录Ⅲ 访谈提纲 |
附录Ⅳ |
致谢 |
(10)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二、服务型政府与规制性职能:检验检疫职能的理论分析 |
(一) 规制性职能的涵义 |
(二) 作为手段的服务型政府 |
(三) 检验检疫职能的规制特征 |
三、我国检验检疫职能的发展演变 |
(一) 改革开放前的检验检疫职能:绝对权威和无限规制 |
(二) 改革开放后检验检疫职能转变:职能法定化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检验检疫职能发展:规制更良好 |
(四) 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检验检疫职能优化的新要求 |
四、服务型政府下检验检疫机构的履职困境 |
(一) 服务与规制的错位 |
(二) 法律法规滞后造成的履职困境 |
(三) 治理结构陈旧造成的履职困境 |
(四) 监管模式落后造成的履职困境 |
(五) 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落伍造成的履职困境 |
五、优化检验检疫职能的对策 |
(一) 正确认识服务与规制关系 |
(二) 健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良好规制的法治基础 |
(三) 完善治理体系——良好规制的组织保障 |
(四) 优化监管模式——提升规制效率的程序要求 |
(五) 改良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良好规制的工具 |
结语:服务型政府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
参考文献 |
四、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提高进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检验检疫制度与WTO、WHO协调问题研究[D]. 阮孟烨.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 吴凌梓.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3]Y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春. 扬州大学, 2021(05)
- [4]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5]大连跨境电商海运直邮海关监管研究[D]. 安鹏涛.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6]D市进境动植物检疫模式研究[D]. 钱沛泽.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7]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8]成都海关检验检疫审单放行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D]. 吴佩龙.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9]海南口岸进口煤炭的检验监管行为研究[D]. 罗根. 海南大学, 2018(03)
- [10]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D]. 张庄熠. 厦门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