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监管中的博弈(论文文献综述)
周冰[1](2021)在《央地关系视角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法治化路径》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得到高度重视,中央也开始在一系列政策文件中处理地方政府监管职责的配置问题。然而,在我国区域性资本市场建设的历史中,央地政府两股力量的反向作用促成了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的非制度化倾向,并且持续影响着当下的发展。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处理央地关系的过渡性制度安排策略,导致了区域性资本市场监管权的非法治化配置,是当前发展困境的制度根源。为了摆脱既往路径的束缚,需要对央地政府的证券监管权进行重新审视和规范化配置。地方政府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中的核心角色应当定位为反证券欺诈的执法者。中央政府则应当扮演好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并且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自主性,鼓励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和政府间的良性竞争。
陈桂秀[2](2020)在《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区县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也在从各个方面着手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食品安全状况也有较大好转。但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监管方式落后等现实状况,尤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中薄弱环节的食品小作坊监管,因多方面原因和矛盾,使食品小作坊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因此,加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理论和实际方面均具有深刻意义。本文以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通过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研究的路径对文章的结构进行整体性把握。在查阅国内国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实地考察调研了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经营现状和市场监管情况,进而分析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在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方面,山亭区依据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分类监管和分级监管,多措施实现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从源头至终端过程中的全链条监管,同时持续改进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对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改善当地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现状。通过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监管现状的阐述和分析,发现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存中在的以下问题: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适用法律较少,配套法规制度有所欠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同时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未能完全匹配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的现状,可执行度不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监管力量方面,有限的监管主体与庞大的监管对象之间不平衡较为突出,监管力量薄弱,社会共治尚未形成;监管形式方面,监管手段单一粗放,监管技术条件落后;监管效能方面,食品小作坊条件改善不明显,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相似市、县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的优秀做法,结合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食品小作坊增强政策支持。二是在监管主体方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监管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发挥监管合力。四是在监管手段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模式,以提高监管效能。五是对监管对象加强培训引导,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以期通过以上解决方案能够使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水平得到提高,进而推动山亭区整个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冯秋月[3](2020)在《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的推动下,公安机关积极寻求自我革新路径,改革“大治安”工作理念,清除落后的监管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业内学者对其监管职能的研究,多集中在治安执法层面,较少提及市场监管方式对市场的影响,未能合理处理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造成阻碍经济发展的不可逆结果,使得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饱受争议。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管理职能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一方面没有准确认清其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中的定位,一方面没有合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路径选择,致使公安机关改革方式一直囿于控制层面,未及病症根部,仅做隔靴搔痒。本文以市场决定论为背景,以市场民主论为佐证,将公安机关承担监管职能的市场领域分门别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促进市场经济和维护公共安全之间做以权衡,在辩证关系中寻求公安机关改革的着力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而维系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本文除去引言、结论外,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以市场决定论、市场民主论为理论基础,明确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目标。简要分析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依据和范围。第二部分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市场监管存在的法律困境,权力滥用和干预过多三个方面分析公安机关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公安机关监管功能、监管本质和监管主体的定位偏差是造成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分析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从自由平等、自由竞争和市场主体利益三部分论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进一步阐述公安机关现有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公安机关监管职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定位。第四部分提出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方向。简要论述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提出追求市场公平、减少过度干预、规范监管依据的改革理念,从市场准入、行为监管、行业发展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本文从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入手,分析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以市场决定论作为理论支撑,对公安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监管职能改革分析,进而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角度建议改革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1)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汤培磊[4](2020)在《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的作用变得日益显着。它既是普通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又是很多关联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它的迅猛发展还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如今,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加强政府的监管,尤其是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特别有必要。本文通过文献分析、资料整理、数据收集等研究方法,通过对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研究,回顾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三个历程,概括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必要性及监管手段,总结特色监管及取得的成效。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从供给监管、需求监管、价格监管及质量监管四方面展开体现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手段,并结合以上四方面从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不均衡,土地拍卖围标现象普遍、被监管对象规避监管、“价外价”等监管不力的现象频出及监管主体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处理不得当来体现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监管制度方面中央对地方的考评机制等我国特有的监管环境的制约有关,同时也有缺乏有效的监管依据、监管主体单一,监管力度不足等原因。最后,本文提出完善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通过改革并完善现有地方中央财政关系、加强多主体供给、规范土地拍卖制度等手段来理顺监管环境、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通过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制法规建设、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及规范市场监管办法来完善监管依据;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合监管、加强行业组织的互通、增加社会公众监管力量等手段来建立多主体参与的监管体系;另外还提出要注重对房地产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管,并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刘洪瑞[5](2020)在《西南民族地区市场监管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及对策研究 ——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文中提出
张昭,李安渝[6](2020)在《市场监管边界与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监管中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考虑到市场监管措施包含惩罚与激励两个层面,笔者从演化博弈视角考察了医疗器械监管背后的经济学逻辑,进而探讨了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边界。研究发现:(1)如果市场监管策略只侧重于惩罚或激励机制中的一方而忽视另一方作用,可能导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监管博弈处于不稳定状态,从而陷入"监管困境";(2)市场监管的理想边界应当是设计足以覆盖企业违规收益的"重奖轻罚"或"轻奖重罚"策略,而非"轻奖轻罚"或"重奖重罚"策略,如此方能为企业在合规经营下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双赢";(3)违规收益的负面冲击和高质量发展的诱导效应都是影响监管博弈的重要因素,设计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时不应忽略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张佳盈[7](2020)在《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造就了网络文化的诞生,近几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大幅攀升,网民数量、移动网络规模均居世界首位,随之而来的各种网络文化产品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网络文化产品的逐步发展使网络文化市场欣欣向荣。然而,我国网络文化市场的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其市场机制不够成熟,加上对比传统文化市场,其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等特征,这使网络文化市场展示出无与伦比的魅力的同时,也会由此产生诸多问题。比如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泛滥,盗版、侵权现象层出不穷,网络文化企业违规经营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出现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制约了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威胁到文化市场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因此,网络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水平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我国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目标和深入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背景之下,通过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经验进行阐述,结合对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现状的分析,总结了C市网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在监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并从法律法规、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方式、社会监督四个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结合笔者在C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经验,联系我国当前的网络文化发展趋势,从完善以法治网的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制度化水平;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监管团队、提供充分的执法保障、通过强化培训和加强考核来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并设置专门的网络文化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树立网络文化市场和传统文化市场并重的监管理念,加大技术监管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以形成监管合力;创建和谐的市场监管环境,充分引导市场主体发挥行业自律,通过普法宣传让网民自觉守法并参与网络治理四个方面,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从而推动C市网络文化繁荣发展提出可行性方略。
丁凇涵[8](2020)在《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新时代旅游业快速发展,形成了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景象,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满足人民群众品质旅游需求的重要保障。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冰雪旅游资源、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品牌第一大省,自然旅游资源富集,历史文化多元,民俗民情独特,把冷资源做成了热经济。但是,天价鱼、雪乡导游宰客、825火灾等一系列事件,反映出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缺位的现状。与大众需要不匹配的旅游市场监管,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侵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抹黑了来之不易的宝贵旅游品牌和城市形象。分析研究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现状及问题,丰富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回应大众对更多旅游产品、更好旅游服务、更优旅游消费环境的需求。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现状的审视,依靠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其他兄弟省份旅游市场监管优秀经验,结合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了适合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的可行性对策,为解决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问题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为重塑黑龙江省旅游良好形象,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奠定基础。
孟铂林[9](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郑葳[10](2019)在《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为例》文中认为2018年度全国烟草行业共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1556.2亿元,同比增长3.69%,连续四年上缴财政总额达万亿,实现高增长基础上的持续发展,对国家高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是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在维护“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烟草行业价值观,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有力保障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研究发现,目前除了中国、朝鲜、泰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外,传统烟草市场巨头欧美、日本等国都陆续废除了烟草专卖制度,政府开放烟草市场由行业或集团垄断,而目前国内对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研究多集中在行政执法或行政许可中的某一环节上。研究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访谈调查法,以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问题为研究案例,对该局不同层级的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同时运用文献法大量收集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相关研究资料,试图通过对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在证件管理、市场治理、内部监管三个主要环节存在的“证件后续监管之困、卷烟非法流通之困、内部监管效率之困”等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希冀能为基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升市场监管的效率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市场监管中的博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市场监管中的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1)央地关系视角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法治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国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与路径特征 |
(一)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变迁历史 |
(二)央地博弈与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的非制度化倾向 |
三、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现实困境 |
(一)区域发展失衡,两极分化严重 |
(二)一级市场融资不活跃,二级市场流动性差 |
(三)资本市场业务本末倒置,发展迷失方向 |
四、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制度缺陷 |
(一)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体制基因 |
(二)路径依赖与当前央地监管权配置的制度缺陷 |
五、央地监管权的重新审视与规范化配置 |
(一)地方政府的核心角色是反证券欺诈的执法者 |
(二)地方政府的监管权配置与机构设置方案 |
1. 地方政府证券执法权的配置 |
2. 地方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的设置 |
(三)中央政府的角色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权力 |
六、结论 |
(2)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食品小作坊 |
2.1.2 食品安全 |
2.1.3 市场监管 |
2.2 相关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3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和市场监管现状 |
3.1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现状 |
3.1.1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情况 |
3.1.2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经营存在的问题 |
3.2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现状 |
3.2.1 监管依据初步形成 |
3.2.2 监管主体明确统一 |
3.2.3 监管合力逐渐形成 |
3.2.4 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
3.2.5 监管成效初步显现 |
4 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依据针对性弱 |
4.1.1 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 |
4.1.2 监管法律法规可操性不强 |
4.2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力量薄弱 |
4.2.1 监管主体能力不足 |
4.2.2 监管合力不够 |
4.3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方式落后 |
4.3.1 监管手段传统单一 |
4.3.2 监管技术支撑欠缺 |
4.4 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效能不高 |
4.4.1 监管存在盲区 |
4.4.2 监管效果不理想 |
5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经验及启示 |
5.1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的经验 |
5.1.1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集中监管模式 |
5.1.2 贵州省清镇市食品小作坊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
5.1.3 青岛市多举措提升食品小作坊安全水平 |
5.1.4 佛山市顺德区构建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机制 |
5.1.5 广安市岳池县点线面构建立体监管模式 |
5.2 国内食品小作坊监管经验的启示 |
6 完善山亭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对策 |
6.1 健全法律法规,增强政策支持 |
6.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主体责任 |
6.3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监管合力 |
6.4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
6.5 强化培训引导,促进规范提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之处 |
五、本文研究范围的说明 |
第一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和法律依据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理论 |
(一)市场决定论 |
(二)市场民主论 |
(三)市场监管主体的价值 |
二、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依据 |
(一)当前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依据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范围 |
第二章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及原因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法律困境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的权力滥用 |
(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干预过多 |
二、公安机关产生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 |
(一)市场机制功能上的差异性 |
(二)监管价值认定上的差异性 |
(三)监管主体行为上的差异性 |
第三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一、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影响市场经济价值的实现 |
(一)影响自由平等原则的实现 |
(二)影响自由竞争价值的实现 |
(三)影响市场主体利益的实现 |
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职能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一)从市场准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二)从监管投入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三)从利益相关人考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 |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应充分维护公共安全 |
(一)公共安全的价值导向 |
(二)公共安全的职能定位 |
(三)经济活动中的公共安全 |
第四章 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建议 |
一、市场决定背景下市场监管模式 |
(一)形成多元共治 |
(二)柔性监管并举 |
(三)授权走向控权 |
二、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思路 |
(一)追求市场公平 |
(二)减少过度干预 |
(三)规范监管依据 |
三、公安机关监管职能改革的方向 |
(一)危险品类监管改革 |
(二)交通安全类监管改革 |
(三)特种行业类监管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支撑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房地产 |
二、房地产市场 |
三、公共产品 |
四、政府监管 |
五、监管手段 |
第二节 理论支撑 |
一、公共利益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二章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历程与政府监管手段 |
第一节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历程 |
一、1999-2003年苏州房地产市场起始发展阶段 |
二、2004-2013年苏州房地产市场飞跃发展阶段 |
三、2014-2018年苏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探索阶段 |
第二节 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手段 |
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
二、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手段 |
第三节 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特色与成效 |
一、特色监管 |
二、监管取得的成效 |
第三章 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一、房地产土地供给结构不均衡、土地拍卖围标现象普遍 |
二、被监管主体规避监管 |
三、“价外价”等监管不力现象频出 |
四、监管主体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处理不得当 |
第二节 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受监管环境制约,监管政策执行不力 |
二、缺乏法律制度支撑,监管依据不充分 |
三、监管主体单一,监管执行力度不足 |
四、监管主体与建设工程主体间利益复杂 |
第四章 完善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理顺监管环境,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
一、改革并完善现有地方中央财政关系 |
二、加强多主体供给,丰富保障渠道 |
三、规范土拍制度,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
第二节 健全房地产法律制度,完善监管依据 |
一、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建设 |
二、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建设 |
三、完善并更新市场监管办法 |
第三节 建立多主体参与的监管体系 |
一、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合监管 |
二、加强行业组织间的互通,做好行业内监管 |
三、增强社会公众监管力量 |
第四节 注重质量监管,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 |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注重质量监管 |
二、注重对房地产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管 |
三、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市场监管边界与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监管中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国情景与文献路径 |
三、监管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
(一)监管博弈模型设定 |
1.代表性企业。 |
2.政府部门。 |
(二)复制动态与演化博弈 |
(三)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四、市场监管边界与最优监管策略 |
(一)基准模型仿真检验 |
(二)惩罚机制 |
(三)激励机制 |
(四)惩罚与激励政策组合 |
(五)违规收益的负面冲击 |
(六)高质量发展的诱导效应 |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
(7)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网络文化 |
2.网络文化市场 |
3.政府监管 |
(二)基础理论 |
1.政府规制理论 |
2.公共治理理论 |
3.法治政府理论 |
二、C市网络文化市场的政府监管现状及问题 |
(一)C市网络文化市场政府监管现状 |
1.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
2.执法队伍初具雏形 |
3.执法方式趋于多样 |
4.执法对象种类繁多 |
5.执法内容较为庞杂 |
(二)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现存问题 |
1.法律法规制定不健全 |
2.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 |
3.执法方式未适应发展需要 |
4.社会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 |
三、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一)法律法规层面的原因 |
1.立法速度滞后与网络文化市场发展速度 |
2.网络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位阶较低 |
3.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细则规定不完善 |
(二)执法队伍建设层面的原因 |
1.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人员配置不足 |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更新不及时 |
3.缺乏有效支持监管工作的执法保障 |
4.执法机构设置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现象 |
(三)执法方式层面 |
1.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 |
2.监管手段落后与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需要 |
3.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未能有效运转 |
(四)社会监督层面 |
1.行业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
2.公民监督缺乏正确宣传引导 |
四、国内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一)国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1.美国网络监管采取多元监管模式 |
2.新加坡网络监管采取政府指导下的行业自律模式 |
(二)国内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1.上海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2.深圳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3.天津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 |
(三)国内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经验启示 |
五、加强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以法治网的监管制度建设 |
1.制定和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
2.提升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制度化水平 |
(二)强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
1.组建高水平的专业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团队 |
2.从人力物力财力三个方面来提供充分的执法保障 |
3.通过强化培训和加强考核来提高监管技术水平 |
4.设置专门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部门 |
(三)创新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方式 |
1.树立网络文化市场和传统文化市场并重的监管理念 |
2.加大技术监管在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中的应用 |
3.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以形成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合力 |
(四)创建和谐规范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环境 |
1.充分引导网络文化市场主体发挥行业自律 |
2.通过普法宣传让网民自觉守法并参与网络治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旅游市场监管相关理论及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旅游市场监管理论概述 |
一、旅游市场定义及分类 |
二、旅游市场监管含义及作用 |
第二节 旅游市场监管主体及内容 |
一、旅游市场监管主体 |
二、旅游市场监管内容 |
第三节 旅游市场监管的依据 |
一、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
二、旅游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 |
第四节 旅游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公共利益理论 |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现状 |
一、旅游市场管理方面 |
二、旅游服务质量方面 |
三、旅游投诉方面 |
第二节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取得的成绩 |
一、旅游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
二、旅游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更加便民 |
三、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
四、文明旅游工作更进一步 |
五、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 |
六、旅游诚信基金实现先行赔付 |
第三节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普遍存在 |
二、拼团旅游存在监管盲区 |
三、监管部门职能不匹配 |
第四节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监管力量薄弱 |
二、监管主体权责交叉 |
三、辅助监管作用不足 |
四、责任主体经营管理不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对策 |
第一节 建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机制 |
一、突出整治重点 |
二、强化案件查办 |
三、强化信用监管 |
第二节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
一、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
二、凝聚综合监管合力 |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第三节 构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
一、加强明察暗访 |
二、开展媒体网络监测 |
三、加强执法力量建设 |
四、强化宣传引导 |
第四节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
一、坚持标准化引领 |
二、发展智慧旅游 |
第五节 保障旅游市场安全 |
一、压实监管责任 |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 |
三、加强旅游安全提示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10)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烟草专卖品与烟草专卖法 |
二、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府规制理论 |
二、政府规制理论的应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组织架构及市场监管现状 |
第一节 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组织架构 |
一、机构概况 |
二、组织结构 |
三、部门职能 |
四、法律体系 |
第二节 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概况 |
一、证件管理方面 |
二、市场治理方面 |
三、内部监管方面 |
第三节 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中的优势与不足 |
一、访谈调查样本介绍 |
二、市场监管中的优势 |
三、市场监管中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证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 |
二、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市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卷烟非法流通问题 |
二、卷烟非法流通的成因分析 |
第三节 内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内部监管成效低下问题 |
二、内部监管成效低下的成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对策 |
第一节 证件管理中许可证后续监管层面 |
一、构建联合巡查机制 |
二、搭建在线政务平台 |
三、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
第二节 市场治理中卷烟非法流通监管层面 |
一、制定合理营销策略 |
二、挖掘用活法律武器 |
三、推行诚信终端建设 |
第三节 内部监管中监管成效低下层面 |
一、严格规范内管调查流程 |
二、创建业务技能培训平台 |
三、推行“督导+考核”监管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 |
附录 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情况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市场监管中的博弈(论文参考文献)
- [1]央地关系视角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法治化路径[J]. 周冰. 上海金融, 2021(08)
- [2]山亭区食品小作坊市场监管问题研究[D]. 陈桂秀.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3]市场决定背景下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的改革探究[D]. 冯秋月.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4]苏州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研究[D]. 汤培磊. 苏州大学, 2020(03)
- [5]西南民族地区市场监管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及对策研究 ——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D]. 刘洪瑞. 贵州民族大学, 2020
- [6]市场监管边界与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监管中的经济学分析[J]. 张昭,李安渝.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0(06)
- [7]C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问题研究[D]. 张佳盈. 吉林大学, 2020(08)
- [8]黑龙江省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丁凇涵.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9]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10]基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州市B区烟草专卖局为例[D]. 郑葳. 福建师范大学,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