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 建立安全预警通报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华亚溪,郑先武[1](2020)在《安全化理论视角下的新冠肺炎疫情演进及其多层次治理》文中认为2020年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人们重新认识全球性危机与公共卫生安全治理。本文借用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以安全行为体为安全化的核心变量,打破哥本哈根学派对安全化的消极看法,将安全行为体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安全化的进程(科学议程、政治议程与安全议程)视为安全治理的一种紧急模式——安全化治理;以主导行为体与领域匹配度、不同领域间行为体互动有效性为指标,考察新冠肺炎疫情的安全化治理在全球、区域、国家层次的成功与失败。简言之,提高安全化治理效果,需要提高安全化主导行为体与领域的匹配度、加强不同领域间安全行为体的互动有效性、增强公众危机意识。大国国内的安全化治理会对相关区域和全球产生影响,后疫情时代的全球安全治理,大国需要担负起主要责任。
宋建欣[2](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南海争端”主要是指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文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改革开放后,针对南海声索国对南海岛礁的大肆侵占以及美、日等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频繁干预,中国共产党主要从外交、经济、军事、法律等多个层面着手,坚定地维护中国南海主权权益,为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南海和平做出了卓越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与勇气。本研究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搜集和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文献、报刊文本、国外相关文献等资料,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以及交叉研究等方法,从宏观透视和微观探究的双向逻辑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具体策略与实践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并在总结经验与反思不足的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尝试性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对策及启示。具体来讲,本论文主要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问题的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这部分内容系统地回答了为何开展本研究、如何开展本研究等问题,为本文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第二章是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南海争端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介绍核心概念的基本方面是开展本研究的逻辑前提。这一部分主要从产生根源、基本内涵与现实状况三个层面来介绍南海争端的基本方面。首先,从历史因素、经济因素、地缘因素以及法律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了南海争端产生的根源。其次,从岛礁主权问题、海域划界问题、海洋资源问题以及“航行自由”问题四个层面论述了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最后,概括了南海争端的现状,即域外大国继续干预,域内国家磋商合作,整体局势依然严峻。第三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这一部分主要从历史依据、法理依据、理论基础以及现实基础四个维度来阐释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与基础。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与命名、持续开发与管制,国际社会对中国南海主权的承认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历史依据。适用于处理主权争端的国际法原则、与南海问题有关的具有法律性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中国法律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理论依据。晚清政府、国民政府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有效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据南海局势的发展态势,在不同历史阶段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政策,并将其落实为了具体实践。本部分主要从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四个向度梳理与概括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本章与第四章共同构成了全文的核心部分,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本章主要从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四个方面爬梳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所作的大量工作。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具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即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顺利完成北部湾划界、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以及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本文在系统梳理与分析中国共产党南海维权实践内容的基础上,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这四个方面。最后,本文从南海问题的现状出发,并结合过去中国共产党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较具针对性地提出了此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四点启示: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友好关系、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王楠[3](2019)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政府对策》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集体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再次明确指出,要坚决应对打击重大社会风险,准确帮助穷人,防止污染,把预防和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三大运动的首位。在风险防范方面,金融风险又首当其冲。从第十九次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到七届中央政府经济发展工作小组会议,从八届全国政府财政经济工作小组会议再到2018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十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再到2019年中央政府经济工作任务报告,中央政府都要求预防和化解重大风险,并严厉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然而,在中国非法集资犯罪的当前形势依旧严峻,案件数量仍处于比较高水平,如目前在互联网行业中的P2P、虚拟货币等金融投资产品的爆雷。保证不出现区域性的金融风险的底线是中央赋予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然而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方式、方法层出不穷,再加上政府监管存在的各种问题,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可谓困难重重。本文从真实案例、真实数据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出发,层层剖析原因,并给出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够提高政府执行力,更好的打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
吴发强[4](2019)在《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研究 ——以海南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政府职责所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各项指标稳居世界前列,各级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中向好。但近年来食品安全危机事件频发,给社会发展和稳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伤害,同时也暴露出政府在应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理论,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对国内外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理论进行初步梳理。。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经验总结法、系统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使其上升为系统化的理论知识,指导我国政府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应对危机能力。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提出全文研究的主体框架。第二部分是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概况--以海南为例,主要对危机、危机管理和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内涵、特征进行概括,同时介绍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成效,为全文撰写提供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是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主要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国外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的经验及启示,介绍了美国、日本及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特点,研究提出国外先进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给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本文重点对食品安全危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机构建设、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善后管理和评估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阐述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途径和内容。
羊振夫[5](2019)在《海南省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讯信息诈骗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非洲地区,20世纪90年代由台湾传入我国大陆地区。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讯信息诈骗手法也层出无穷,对公众利益造成的损失日益增大。2016年8月份发生山东大学生徐玉玉被诈骗致死案件后,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被得到空前重视,在公安、电信、银行等多部门的协同治理下,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势头在得以遏制,但在协同治理机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从海南电信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的现状出发,探寻协同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以促进电信行业协同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本文从协同治理的理论角度出发,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研究调查法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首先从国内外通讯信息诈骗治理以及协同治理理论的研究现状出发,研究协同治理理论在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适用性,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是基于什么样的实践要求;其次对海南省电信行业目前在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构建的协同治理机制的不同主体以及运行过程进行分析,阐述政府、企业、社会主体在协同治理工作中的行为逻辑,以及在机制构建中主体与过程问题。其中主体问题包括政府主体缺乏立法保障、监管能力不足以及条块分割等,企业主体问题体现在主动参与意愿不强,而部分社会主体缺乏防范意识。过程问题主要体现在电信行业“先发展、后治理”的过程理念、以及治理信息和公共服务提供的碎片化,同时信息化协同治理缺乏必要的资金保障。最后,通过研究推导得出完善政府间、政企间、政社间协同治理机制的三条途径。一是通过加快推进立法,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等手段完善政府间协同治理机制;二是通过建立业务经营制度、责任考核、风险评估、激励、救济补偿、信息技术共享等多种机制推动政企间机制的完善;三是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培育公众参与、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完善政社间协同治理机制。经过以上研究,推导出最终的海南省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优化路径运行图。
鲍莹[6](2019)在《海南省卫生检疫管理的风险及其防控研究 ——以海口机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卫生检疫是在公共卫生框架下,基于公共卫生的理论、技术和方法,针对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安全,能跨区域、跨国、跨洲传播,构成国际、国内关注的各类公共卫生风险,实施主动监测预防和被动查验控制的公共管理行为。其最重要的使命,就是针对检疫相关范畴内的卫生风险做好预防和管控。在国家口岸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被认为是其中的核心能力之一,国家对其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而其在卫生检疫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国内外卫生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卫生问题逐渐向复杂化、多变化态势演变。基于此,在卫生检疫领域加强风险管理的应用,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对相关管理策略作出调整,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危及应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对海口机场口岸的卫生检疫管理工作和防控实际情况,选取了现行的口岸卫生检疫管理和防控体系为研究对象,在理论层面上,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海口机场口岸卫生检疫防控体系作出全面分析,从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组织功能架构以及实际工作内容展开梳理,找出当前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在实践层面上,通过调取和研究海口机场口岸近年来相关数据和防控实例,对现行管理和实施防控的效果和存在问题、及可能的原因进行总结、归纳和分析。并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和国内较先进口岸的卫生检疫管理和防控的发展情况,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全球疫情监测系统和风险管理体系、深化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人才培养与保障机制、推动信息化发展、加强紧急应变能力六个方向,就当前机场口岸卫生检疫体系给出建议。同时,也希望本次研究的相关内容,能够为海南省口岸建设,甚至国内口岸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为加强卫生检疫体系,提高卫生检疫能力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严凌万[7](2019)在《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占据财产保险份额半壁江山的机动车辆保险,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改革,而机动车辆保险销售和服务产生的问题也屡见不鲜。其中,大部分汽车销售、维修、租赁等相关企业凭借其销售渠道进行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其销售过程的也是销售乱象频频,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针对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保险相关销售行为属于银保监会及当地银保监局,但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日常也受工商、交管等政府部门监管,因此如何通过协同相关监管部门高效治理保险兼业市场成为防范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行为风险的关键。同时,考虑到机动车辆保险涉及数据总量大的特点,讨论数据治理参与多部门协同监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问题变得十分重要。本文以海口市机动车辆保险销售市场行为为监管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查找文献等形式,结合各部门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销售情况,归纳总结出兼业代理企业盈利模式。综合分析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销售乱象的原因: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合规经营成本较高且相关监管力度不足。同时,通过分析现有监管体系,结合数据治理现状和相关经验,提出可行性对策: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需要构建统一的多向数据平台,定制多维联动预警和处置机制,创新监管模型。协同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发挥各方面数据优势,高效预警各种销售乱象,引导兼业代理企业合规经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充分发挥机动车辆保险保障功能。
冯志峰[8](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雷小华[9](2018)在《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及时掌握东盟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一般动态和基本特征,从而为国家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积极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本文主要是以海洋权益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为重点分析对象,在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以及各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一般规律与执法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和相关概念的理论内涵和界定。重点分析海洋权益、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界定及联系与区别。指出海洋权益是国家管辖海域内,或者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但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海权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战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谋略。海权建设和海洋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维护依赖于海洋战略的成功实施。二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重点分析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目的、策略、主要行动与举措等等,探索找出南海周边各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从而为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特定的国家制定特殊性对策,实施“一国一策”等。三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执法体制。重点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海洋执法力量与执法部门间的关系与协调等内容,同时分析其优缺点并总结其各自特征。四是对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国家国情不同,其海洋权益维护也各具特色,但他们也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包括各国海洋战略目标各有侧重、目的不谋而合、手段与策略大致相似,各国都非常重视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但各国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亟须提升。
曹洋[10](2017)在《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国家“走出去”战略大力实施、与外部世界加速融合,中国公民为探亲、旅游、商务、劳务等目的前往海外的人数和频率均已位居世界前列,并将在可预见的较长时期内持续保持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中国公民在海外的权益受侵案件也呈逐年高发的态势。保护海外公民权益的最主要途径是领事保护。研究领事保护机制无论是上达国家的宏观层面,还是下至个人的微观层面都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属于领事保护的后发国家,领事保护案件自新世纪起才呈现爆发性的增长。中国特有的强势政府的传统思维使中国领事保护也呈现强政府、弱社会的单一结构,力图全能全管的政府在领事保护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有限难以适应快速增长的中国公民对海外权益保护的期望和需要。领事保护工作涉多方主体,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实领事保护工作,就必须要联动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互相协作。根据协同理论的科学原理,本文从协同主体、构建基本原则和机制内容释明我国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和案例研究,进一步分析协同机制中存在问题。进而从领保立法、协同工作机制、保障支持上针对性地提出健全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对策,为发挥协同作用,化解领事保护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挑战提供思路。
二、海南 建立安全预警通报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南 建立安全预警通报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安全化理论视角下的新冠肺炎疫情演进及其多层次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视角 |
二、安全化的核心变量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安全化进程 |
2.1核心变量:主导行为体与领域匹配度 |
2.2核心变量:不同领域间行为体的互动有效性 |
三、新冠肺炎疫情的多层次治理 |
3.1国家层次的新冠肺炎疫情安全化治理 |
3.2全球层次的新冠肺炎疫情安全化治理 |
3.3区域层次的新冠肺炎疫情安全化治理 |
结语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 |
2.1 南海争端的产生根源 |
2.1.1 历史因素 |
2.1.2 经济因素 |
2.1.3 地缘因素 |
2.1.4 法律因素 |
2.2 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 |
2.2.1 岛屿主权问题 |
2.2.2 海域划界问题 |
2.2.3 海洋资源问题 |
2.2.4 “航行自由”问题 |
2.3 南海争端的现实状况 |
2.3.1 域外国家继续干涉 |
2.3.2 域内国家磋商合作 |
2.3.3 整体局势依然严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 |
3.1 历史依据 |
3.1.1 最早发现与命名 |
3.1.2 持续开发与管治 |
3.1.3 国际社会的承认 |
3.2 法理依据 |
3.2.1 相关国际法律 |
3.2.2 相关中国法律 |
3.3 理论基础 |
3.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 |
3.3.2 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 |
3.4 实践基础 |
3.4.1 晚清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2 国民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3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第4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1978-2012) |
4.1 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 |
4.1.1 主权宣示与外交抗议 |
4.1.2 反对域外大国的干预 |
4.2 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 |
4.2.1 执行国家海防战略 |
4.2.2 发展南海军事力量 |
4.2.3 实施军事维权行动 |
4.3 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 |
4.3.1 开展南海科学考察 |
4.3.2 逐步开发南海资源 |
4.3.3 修建南海基础设施 |
4.4 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 |
4.4.1 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4.4.2 与南海各国建立双边对话合作机制 |
4.4.3 与东盟建立政治与安全互信机制 |
4.4.4 建立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 |
4.4.5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南海主权权益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 |
5.1 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
5.1.1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
5.1.2 倡导“双轨思路”解决争端 |
5.1.3 建设强大的人民海军 |
5.2 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 |
5.2.1 升级南海行政建制 |
5.2.2 改革海上执法体制 |
5.2.3 推进南海岛礁建设 |
5.2.4 加速南海资源开发 |
5.3 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 |
5.3.1 与南海各国建立多领域务实合作 |
5.3.2 倡导“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5.3.3 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
5.4 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 |
5.4.1 警告与拦截擅闯中国南海的美舰美机 |
5.4.2 推动中国同域外大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 |
6.1.1 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 |
6.1.2 顺利完成北部湾的划界 |
6.1.3 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 |
6.1.4 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 |
6.2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经验 |
6.2.1 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 |
6.2.2 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 |
6.2.3 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6.2.4 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 |
6.3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启示 |
6.3.1 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合作关系 |
6.3.2 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 |
6.3.3 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 |
6.3.4 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政府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
1.1.2 论文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有关研究的现状 |
1.2.1 国外公共危机的研究 |
1.2.2 国内公共危机的研究 |
1.3 主要指导研究内容及主要课题理论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重难点和创新点 |
1.4.1 重点 |
1.4.2 难点 |
1.4.3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非法集资 |
2.1.2 互联网金融及P2P |
2.1.3 公共管理 |
2.1.4 公共危机 |
2.1.5 政府管理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3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管理现状 |
3.1 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情况 |
3.1.1 新发案件“双降”转为“双升”,陈案积案存量大 |
3.1.2 案件区域分布集中,跨省案件高发 |
3.1.3 行业分布广泛,部分领域风险集中 |
3.1.4 集资手段不断翻新升级,网络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 |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非法集资及管理总体现状 |
3.2.1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 |
3.2.2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及案例 |
3.2.3 我国政府对非法集资的管理总体现状 |
3.3 海南省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非法集资及管理现状 |
3.3.1 海南省非法集资现状 |
3.3.2 海南省政府对非法集资的管理现状 |
3.3.3 海南省重点案例分析 |
4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政府对非法集资管理的困难障碍 |
4.1 海南省政府对非法集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
4.1.2 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不达标 |
4.1.3 处非制度机制尚不完善 |
4.1.4 监测预警手段不足 |
4.1.5 宣传形式单一 |
4.1.6 缺乏合格金融机构引导投资行为 |
4.2 原因剖析 |
4.2.1 从投资需求的角度分析 |
4.2.2 从融资渠道的角度分析 |
4.2.3 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分析 |
4.2.4 投资者心理分析 |
4.2.5 从基层监管政府的角度分析 |
5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对政府治理非法集资的对策建议 |
5.1 政府要提高认识,重视非法集资管理工作 |
5.2 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责任的落实,做好保障工作 |
5.3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规章管理体系建设 |
5.4 加强监测预警,推动早防早治 |
5.5 强化非法集资宣传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意识 |
5.6 妥善处置大案要案,积极化解风险 |
5.7 加大对陈旧积累的案件处理速度的力度 |
5.8 推广线上信贷业务,扩充企业融资渠道 |
5.9 加强银政信息共享,形成案防联合机制 |
5.10 推动设立合格境内外金融机构,帮助优化资产配置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研究 ——以海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和主要创新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主要创新 |
2 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概况-以海南为例 |
2.1 相关概念的内涵及特征 |
2.1.1 危机的概念 |
2.1.2 危机的特征与分类 |
2.1.3 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概念 |
2.1.4 食品安全危机管理的特征与分类 |
2.1.5 食品安全危机的分类 |
2.2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成效 |
2.2.1 危机管理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
2.2.2 危机管理机构初步设立 |
2.2.3 危机预警机制逐渐发挥作用 |
2.2.4 危机的应对流程日趋合理 |
2.2.5 危机善后处置工作逐步完善 |
2.2.6 危机的评估机制基本形成 |
3 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1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设置和规定不合理 |
3.1.2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 |
3.1.3 相关食品安全模块缺乏法定性 |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3.2.1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缺陷 |
3.2.2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偏差 |
3.2.3 食品安全监管意识不足 |
3.3 我国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1 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有待完善 |
3.3.2 食品安全预警数据库不完备 |
3.3.3 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 |
3.4 我国食品安全危机应对机制存在的问题 |
3.4.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待完善 |
3.4.2 舆论引导有待加强 |
3.4.3 食品安全危机应急保障不到位 |
3.5 食品危机善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
3.5.1 缺乏独立的善后综合协调机构 |
3.5.2 缺乏对受害者心理引导 |
3.5.3 善后管理对产业扶持不足 |
3.6 食品安全危机评估存在的问题 |
3.6.1 评估对象单一 |
3.6.2 食品安全危机评估指标不规范 |
3.6.3 食品安全危机管理评估监督不到位 |
4 国外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
4.1 美国的食品安全危机管理体制及特点 |
4.1.1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
4.1.2 美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 |
4.1.3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特点 |
4.2 日本的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模式及特点 |
4.2.1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
4.2.2 日本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 |
4.2.3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特点 |
4.3 欧盟的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模式及特点 |
4.3.1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能 |
4.3.2 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 |
4.3.3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特点 |
4.4 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4.4.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4.4.2 建立精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4.4.3 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 |
4.4.4 完善危机应对机制建设 |
4.4.5 完善善后处置机制建设 |
4.4.6 完善危机评估管理建设 |
5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5.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5.1.1 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5.1.2 建立健全与国际标准相当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5.1.3 推动食品相关模块法制化建设 |
5.2 完善机构体系,建立高效迅速的协调机制 |
5.2.1 建成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5.2.2 加强执法,落实监管职责 |
5.2.3 提高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
5.3 完善危机预警机制 |
5.3.1 完善基础检验检测体系 |
5.3.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预警体系 |
5.3.3 提高信息共享和互动性 |
5.4 完善食品安全应对机制 |
5.4.1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
5.4.2 加强舆论引导 |
5.4.3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保障 |
5.5 完善食品安全善后管理机制 |
5.5.1 建立独立善后管理机构 |
5.5.2 注重危机心理干预 |
5.5.3 加强产业扶持力度 |
5.6 完善食品安全评估管理机制 |
5.6.1 丰富食品安全评估对象 |
5.6.2 合理制定食品安全危机管理评估指标 |
5.6.3 加强食品安全危机管理评估监督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海南省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基本概念 |
1.3.1 通讯信息诈骗 |
1.3.2 协同治理 |
1.3.3 机制 |
1.4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1.4.1 协同学 |
1.4.2 治理理论 |
1.4.3 分析框架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1 通讯信息诈骗治理研究现状 |
1.5.2 协同治理研究现状 |
1.6 研究方法思路、创新点及数据来源 |
1.6.1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6.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6.3 本文数据来源 |
2 构建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的实践要求 |
2.1 通讯信息诈骗犯罪特点 |
2.1.1 通讯信息诈骗犯罪经济成本低 |
2.1.2 通讯信息诈骗抓捕人员难度大 |
2.1.3 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技术对抗强 |
2.2 维护电信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
2.2.1 通讯信息诈骗利用了行业管理、技术漏洞 |
2.2.2 通讯信息诈骗引发公众对行业的质疑 |
2.3 电信行业监管体制的要求 |
3 海南省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现状分析 |
3.1 机制现状分析 |
3.1.1 政府部门间协同治理机制 |
3.1.2 政企间协同治理机制 |
3.1.3 政社间协同治理机制 |
3.1.4 信息技术协同治理 |
3.2 协同治理机制主体分析 |
3.2.1 政府主体行为逻辑分析 |
3.2.2 企业主体行为逻辑分析 |
3.2.3 社会主体行为逻辑分析 |
3.3 协同治理过程分析 |
3.3.1 治理系统逐步开放扩充 |
3.3.2 协同治理机制稳定有效 |
4 海南省电信行业协同治理通讯信息诈骗机制存在的问题 |
4.1 协同治理机制主体存在的问题 |
4.1.1 立法滞后 |
4.1.2 政府主体间条块分割 |
4.1.3 主管部门监管能力不足 |
4.1.4 企业主体主动意愿较弱 |
4.1.5 部分社会主体欠缺防范意识 |
4.2 协同治理机制过程存在的问题 |
4.2.1 “先发展、后治理”的过程理念 |
4.2.2 通讯信息诈骗行为模式不断演进 |
4.2.3 治理信息碎片化 |
4.2.4 公共服务提供的碎片化 |
4.2.5 技术防控体系滞后 |
5 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建议 |
5.1 实现政府间主体与过程协同治理 |
5.1.1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
5.1.2 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电信行业监管力度 |
5.1.3 合理保障协同治理机制的开放性 |
5.1.4 探索建立电信主管部门网状协同治理机制 |
5.1.5 强化防范通讯信息诈骗部门间协同治理 |
5.2 强化政府与企业主体与过程协同治理 |
5.2.1 探索建立严格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 |
5.2.2 执行严厉的责任考核制度 |
5.2.3 完善业务风险评估体系 |
5.2.4 完善激励机制建设 |
5.2.5 建立救济补偿机制 |
5.2.6 建立技术手段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
5.3 加强政府与社会主体与过程协同治理 |
5.3.1 多渠道强化宣传引导 |
5.3.2 完善政府与社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海南省卫生检疫管理的风险及其防控研究 ——以海口机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介绍 |
2.1.1 卫生检疫 |
2.1.2 卫生检疫管理的含义 |
2.1.3 卫生检疫管理的风险因素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公共卫生理论 |
2.2.3 风险管理理论 |
3 卫生检疫管理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卫生检疫管理的发展历程 |
3.1.1 我国卫生检疫萌芽阶段 |
3.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卫生检疫事业的发展 |
3.2 我国卫生检疫面临的严峻形势 |
4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管理的现状与成效 |
4.1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管理现状 |
4.2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管理的内容 |
4.2.1 机场传染病与重大疫情管理体系 |
4.2.2 机场信息化风险管理体系 |
4.2.3 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紧急应变体系 |
4.2.4 卫生处理与效果评价体系 |
4.2.5 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
4.2.6 国际旅行卫生服务体系 |
4.3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的成效 |
5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机场卫生检疫法规与管理需求脱轨 |
5.1.2 处置流程不合理 |
5.1.3 与地方联防效率低 |
5.1.4 一线专业人员不足 |
5.1.5 硬件设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
5.1.6 入出境人员配合度低 |
5.2 海口机场卫生检疫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国际疫情复杂 |
5.2.2 工作模式守旧 |
5.2.3 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弱 |
5.2.4 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 |
5.2.5 防控资金不足 |
5.2.6 公众缺乏防疫意识 |
6 改进海口机场卫生检疫防控体系的对策 |
6.1 提高认识,明确新时代海南卫生检疫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
6.1.1 新时代对海南的新要求 |
6.1.2 新时代对海南卫生检疫管理的新要求 |
6.2 多措并举,提高海口机场卫生检疫管理的效率与效能 |
6.2.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6.2.2 建立全球疫情监测系统和风险管理体系 |
6.2.3 深化口岸联防联控机制 |
6.2.4 健全人资保障体系和培训体系 |
6.2.5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 |
6.2.6 提升口岸应急管理能力 |
6.3 强化领导,完善海口机场卫生检疫保障建设 |
6.3.1 明确各部门指责与考核评价流程 |
6.3.2 加强科学规范管理 |
6.3.3 构建绩效评价方法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的相关研究 |
1.2.2 境外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3.1 资料收集方法 |
1.3.2 资料分析方法 |
2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2.1 相关概念 |
2.2 机动车辆保险监管相关理论 |
2.2.1 政府规制经济学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交易成本理论 |
3 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现状 |
3.1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基本情况 |
3.1.1 机动车辆保险保费增长迅猛 |
3.1.2 机动车辆保险保费占比持续高位 |
3.1.3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主体繁杂 |
3.1.4 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成本偏高 |
3.2 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乱象 |
3.2.1 捆绑销售机动车辆保险等产品 |
3.2.2 “返佣”等恶性竞争违法行为 |
3.2.3 相关机构涉嫌商业贿赂 |
3.2.4 销售过程存在销售误导乱象 |
3.2.5 销售非备案登记险种等违法行为 |
3.2.6 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流程和管理不规范 |
3.3 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现状与困境 |
3.3.1 监管制度不完善 |
3.3.2 监管手段力度有限 |
3.3.3 监管信息分割 |
4 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的监管原则与模型 |
4.1 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基本原则 |
4.1.1 信息公开和共享原则 |
4.1.2 多主体共同参与原则 |
4.1.3 预警违法违规情况原则 |
4.2 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模型 |
4.2.1 监管模型数据基础 |
4.2.2 监管模型制度基础 |
5 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可能遇到的困境 |
5.1 数据治理与传统监管差异性所带来的困境 |
5.1.1 政府部门分割所带来的信息“鸿沟” |
5.1.2 非政府组织、企业与公民个人参与面临困境 |
5.1.3 兼业代理机动车保险体系数据治理过程管控面临的难题 |
5.2 数据信息安全及有效利用性的挑战 |
5.2.1 信息安全问题 |
5.2.2 信息资源意识制约监管 |
5.2.3 虚假信息干扰监管 |
6 推动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对策 |
6.1 完善数据治理参与监管的体系 |
6.1.1 理顺监管体系中政府各部门间关系 |
6.1.2 提高其他数据治理框架主体的参与度 |
6.1.3 加强数据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升级 |
6.2 加强和丰富制度化建设 |
6.2.1 完善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和相关监管制度 |
6.2.2 建立健全信息权限评级制度 |
6.2.3 监管预警和综合评价制度 |
6.3 落实数据治理过程管控 |
6.3.1 要求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进行压力测试 |
6.3.2 引导和鼓励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评级制度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9)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 |
二、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重点难点 |
(四) 主要观点 |
(五) 主要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海洋权益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海洋权益的概念 |
二、海洋权益的基本特征 |
(一) 法律制度之上的确定性 |
(二) 客观存在状态上的稳定性 |
三、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区别 |
(二)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联系 |
四、海洋执法体制的概念 |
第三章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越南海洋概况 |
二、越南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1. 越南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2.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二) 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强化海洋权益意识 |
1. 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 |
2. 开展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常态化宣传 |
(三) 不断扩张海洋国土,不断宣示海洋主权 |
1. 不断攫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海洋国土 |
2. 在侵占的南海岛礁上进行各种活动以宣示主权 |
3. 通过立法将南海纳入其领海主权 |
(四) 加大国际石油开采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1. 利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岛争端国际化 |
2.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五) 千方百计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 |
1. 调整海上防卫体制 |
2. 大量采购先进海空武器装备,提升立体作战能力 |
3. 加强金兰湾建设,并向国际开放 |
(六) 频繁开展外交活动,推进南海争端国际化 |
1. 不断深化越美关系,谋求与美国进行军事合作以应对南海争端 |
2. 继续巩固与俄罗斯的关系,争取俄罗斯对越南南海主张的支持 |
3. 加强与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合作,增强日本的介入深度 |
4. 加强与印度的合作,把印度引进南海争端 |
5. 越南试图绑架东盟拉入南海冲突 |
三、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基线的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开展南海主权归属越南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研究 |
5. 关于海洋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加强海洋执法体制和执法力量建设 |
1. 越南涉及海洋执法管理的机构 |
2. 越南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 |
3. 越南海洋执法力量 |
(三)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1. 协调内容 |
2. 协调机制 |
(四)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
1.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优点 |
2.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
(五) 对我国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1. 尽快制定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
2. 完善我国的海洋执法合作机制 |
3. 不断改善和增强海洋执法力量 |
4. 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管理 |
5. 加强海洋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中越关系发展趋势及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一) 中越关系总体发展走向分析 |
1. 近期走向分析 |
2. 海上合作走向分析 |
(二)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1. 越南维护所谓的海洋权益的既定方针、政策不会改变 |
2.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五、结语 |
第四章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海洋战略目标——成为东亚海洋强国 |
二、海洋战略的目的——实现国家海洋利益 |
三、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开发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
(二) 加快岛礁建设,妄图换取“合法”地位 |
(三) 为争夺南海不懈进行国际努力 |
1. 菲律宾导演“南海仲裁案”闹剧 |
2. 利用舆论宣传,唱衰装“可怜” |
3. 妄图绑架东盟国家施压中国 |
4. 谋求引入域外势力制衡中国 |
(四)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五) 加强海洋安全多双边合作 |
1. 菲美海洋安全合作 |
2. 菲印尼海洋安全合作 |
3. 菲马海洋安全合作 |
4. 菲中海洋安全合作 |
5. 菲越日海上合作 |
(六) 借助美国抗衡中国及提升武装实力 |
四、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菲律宾宪法》(1987年) |
2. 宏观海洋政策 |
3. 关于领海的立法 |
4.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5.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6. 《地方政府法》(1991年) |
7. 《菲律宾渔业法》(1998年) |
8. 打击非法捕捞的法律和政策 |
9. 其他海洋法律 |
10. 其他海洋政策 |
(二) 菲律宾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建立海洋管理协调委员会 |
2. 海洋执法管理的部门与职责 |
3.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的衔接运作机制 |
4. 菲律宾海洋执法力量 |
5.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6.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7. 对我国加强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五、杜特尔特执政后菲律宾外交政策新走向与海洋权益维护 |
(一)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外交政策新走向 |
(二)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美南海合作 |
(三)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中菲南海合作 |
(四)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日南海合作 |
(五)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东盟南海合作 |
六、结语 |
第五章 印度尼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与海洋经济 |
(一) 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 |
(二) 快速发展海洋经济 |
二、印尼海洋战略目标 |
三、印尼海洋利益与海洋战略目的 |
四、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双轮驱动”之政治、外交手段 |
1. 积极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2. 主张用政治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
3. 树立新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
(二) “双轮驱动”之实力手段 |
1. 加强军事现代化,逐步提升其军队作战能力 |
2. 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洋权益 |
3.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 |
五、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基本立法 |
2. 宏观政策 |
3. 具体法案 |
4. 地方分权 |
5. 法律与政策执行 |
6. 印尼划定的群岛海道和海洋划界 |
(二)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相对集中的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 |
2. 海上执法协调机构——海上安全协调委员会 |
3. 执法强力部门——印尼海空军与警察部队 |
4. 其他相关中央执法部门 |
(三)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特征 |
1. 不断提高海军、海警的执法能力 |
2. 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
3. 依托东盟框架,加强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
4. 加强马六甲海峡的联合巡逻 |
5. 多种方式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
6. 地方分权 |
(四)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不足 |
六、“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背景下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挑战及应对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
1. 海上安全威胁 |
2. 海洋环境保护 |
3. 自然灾害 |
4. 保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意愿与能力的脱节带来的挑战 |
5. 强硬保护海洋资源引发地区国家关系紧张带来的挑战 |
6. 武装海盗周期性反弹带来的挑战 |
(二) 印尼为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主要措施 |
1. 佐科政府执政前印尼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的措施 |
2. 佐科政府执政后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措施 |
(三) 印度尼西亚海洋安全管理的展望及评价 |
1. 打击非法捕捞政策会持续,维护海洋权益成效显着 |
2. 军事现代化会逐步提升其作战能力,但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
3. 继续大国平衡战略,提升防卫安全合作 |
(四) 中国应对:提升两国智慧,积极妥善解决重叠水域纠纷 |
七、结语 |
第六章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马来西亚海洋战略目标与目的 |
(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国力增长提供“蓝色动力” |
(二) 构筑海洋安全,为国家保卫提供“蓝色屏障” |
(三) 确保重要航道影响力,为国家影响提供“蓝色话语权” |
二、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坚持国防自主,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二) 积极开展海洋安全合作与寻求大国平衡 |
1. 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的海洋安全合作 |
2. 借助域外势力,寻求大国平衡 |
3. 借助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
三、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的海洋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马来西亚涉及海洋渔业管理的法律与机构 |
(二)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与基本体制 |
1.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 |
2.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基本体制 |
3.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三)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不足 |
(四) 对我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1. 海洋管理体制向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方向发展 |
2. 加强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
3. 不断完善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 |
4. 加强海洋渔业和海洋执法的国际合作 |
第七章 文莱、泰国的海洋战略和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一、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与目的 |
二、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
(一) 关于文莱的领海立法 |
(二) 关于文莱的大陆架的立法 |
(三) 关于文莱与其邻国和相向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
三、泰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形成 |
(一) 地缘安全因素 |
(二) 历史文化因素 |
(三) 利益因素 |
(四) 泰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四、泰国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推动海军现代化,加强海洋管理 |
(二) 深化外部合作,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第八章 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比较分析 |
一、雄心勃勃的海洋战略目标 |
二、不谋而合—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目的 |
(一) 发展海洋经济是海洋战略的基本目的 |
1. 印尼希望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 |
2. 马来西亚希望发展海洋经济以促进国力的增长 |
3. 菲律宾希望海洋产业成为为国家发展重点 |
4. 越南希望通过发展海洋经济“靠海致富” |
(二) 维护海上安全与海上主权是海洋战略的主要目的 |
1. 印尼:确保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周边局势安全 |
2. 马来西亚: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战略通道安全 |
3. 菲律宾:维护争议地区海上主权和海上安全 |
4. 新加坡:重视国际安全合作,保护国家独立 |
5. 泰国:努力维护和平的海洋安全环境 |
6. 越南:确保海上主权完整与领土扩张 |
三、手段相似—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策略 |
(一) 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海洋战略 |
(二)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1. 印尼: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海军保卫能力 |
2. 马来西亚:坚持国防自主原则,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3. 菲律宾:不断努力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 |
4. 泰国:努力推动海军现代化 |
5. 越南:千方百计加快海军建设 |
(三) 借助域外大国势力,谋取海上利益的最大化 |
四、加强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 |
(一) 海洋法规逐步制定,但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
(二) 建立海洋协调机构或者委员会,但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
(三)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
(四) 引进域外大国势力,重视海洋执法国际合作 |
五、结语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论文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外相关领事保护研究评述 |
二、国内外相关协同理论研究评述 |
三、相关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研究评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海外中国公民 |
二、领事保护 |
第二节 协同理论 |
一、基本内涵 |
二、主要内容 |
第三节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理论构建 |
一、协同理论与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契合性 |
二、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模型构建 |
第三章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基本情况 |
一、领事保护事件频发 |
二、领事保护事件特点 |
三、境外安全信息通报和预警 |
四、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及安保联动网络 |
第二节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主体分析 |
一、政府 |
二、企业 |
三、个人 |
四、社会组织 |
第三节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构建原则 |
一、政府主导原则 |
二、责任共担原则 |
三、利益平衡原则 |
四、信息共享原则 |
第四节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主要内容 |
一、政府与政府间的协调机制 |
二、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机制 |
三、政府与社会间的协作机制 |
第四章 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协同机制缺乏统筹规划 |
一、缺少顶层设计和规范 |
二、缺乏统筹与整体规划 |
第二节 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 |
一、缺乏协同职能的专职机构 |
二、地方协同工作机制缺失 |
第三节 协同机制体系保障不足 |
一、协同机制法律保障滞后 |
二、协同机制综合性保障不足 |
第五章 完善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协同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领保协同机制的法律法规建设 |
一、加快海外领事保护专门法制定 |
二、依法立规加强统筹规划 |
第二节 健全领事保护协同工作机制 |
一、建立执行协同职能的专门机构 |
二、完善层级领保协同工作机制 |
第三节 强化领事保护协同机制保障支持 |
一、强化领事保护专项经费保障 |
二、构建一站式领事保护信息共享工作平台 |
三、加强领事保护人员专业化培训和交流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海南 建立安全预警通报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安全化理论视角下的新冠肺炎疫情演进及其多层次治理[J]. 华亚溪,郑先武. 太平洋学报, 2020(11)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D]. 宋建欣. 吉林大学, 2020(08)
- [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政府对策[D]. 王楠. 海南大学, 2019(05)
- [4]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研究 ——以海南为例[D]. 吴发强. 海南大学, 2019(06)
- [5]海南省电信行业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协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D]. 羊振夫. 海南大学, 2019(06)
- [6]海南省卫生检疫管理的风险及其防控研究 ——以海口机场为例[D]. 鲍莹. 海南大学, 2019(06)
- [7]数据治理参与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机构监管的研究[D]. 严凌万. 海南大学, 2019(06)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9]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D]. 雷小华. 厦门大学, 2018(07)
- [10]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的协同机制研究[D]. 曹洋.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