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标准化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霍圣录[1](2021)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文中认为发行体育彩票是我国基于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至今,中国体育彩票已历经了27年。据统计,我国体育彩票销售量总计达到了2.15万亿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过5600亿元,为公益事业、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有效地促进了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的建设。随着体育彩票公益金募集大幅增长、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理论的发展及广泛应用以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乱象等新形势,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迫在眉睫。因此,进行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就显得尤为必要。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可以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更好地规范管理,促进体育事业更好地健康发展。相关研究有利于丰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体系,有利于建立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的理论意义,有利于强化绩效的理念,有利于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配置效率,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等实践意义。本研究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调查与社会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运用文献综述法和对比分析法,从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体系、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等五个方面进行一一分析。自1994年体育彩票发行以来,主要贡献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体育事业发展、助推公益事业发展等三个方面。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呈现出以下的特点:全民健身全面化、公共服务体系化、赛事活动多元化、体育扶贫常态化。(2)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围绕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构建的指导原则、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方法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及其结果应用分析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遵循整体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可行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从目标的含义、重要性、目标管理的意义进行目标的设置,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分为四个层级,界定了主客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通过建立标准体系,选择了德尔菲法、文本分析法、系统综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机器学习法进行本文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3)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文本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报告和文献的分析,归纳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预评价指标表。在此框架基础上,根据指标相关绩效评价理论、评估目的与原则,通过两轮专家咨询评议,利用德尔菲法构建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的综合评价层次模型并计算了每个指标相应的权重。构建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4个一级指标(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影响指标);17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4)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研究发现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四项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较为均衡,其中,产出指标的权重系数最高(0.2611),过程指标和投入指标次之,分别为0.2512和0.2497,影响指标最低,为0.2380。为此,在针对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的实际评估中,需更加重视产出方面的几个因素及相应的评估结果。(5)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在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使用全国和江浙沪皖的体育事业年鉴的公开统计数据,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进行的实证评价研究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可行的,指标数据采集方式是合理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首先,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年四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绩效评价。其次,对数据较为全面的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四个省市2018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进行了全指标体系的绩效评价,排名依次为江苏、浙江、上海和安徽。(6)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运用机器学习中的经典模型进行了验证和探索分析。首先,使用了非监督学习情形下的k均值聚类算法模型,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四年使用情况数据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分类结果。其次,监督学习下的经典回归分析模型运用了线性岭回归模型、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和随机森林算法的决策树回归模型,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各模型的20018年预测结果。其中,随机森林算法回归模型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通过该模型预测的结果与2018年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全指标评价结果进行比对,结果完全一致,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后,研究提出了五个对策与建议:一是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在国家层面立法:健全宏观层面顶层法律法规。在部级层面立规:订立中观层面部局管理规定。在省级层面立制:建立微观层面省级实操制度。二是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在社会层面:建立社会公益的意识。在管理层面:树立绩效管理的意识。三是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工作机制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预算管理上:实施预算管理制度。过程管理上: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审计管理上:开展事后经费审计。四是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在领域分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项目分配要优化分配、引入竞争。平衡分配要注重绩效、奖罚分明。五是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系统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寻求智力支持数据支撑。
李刚[2](2021)在《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老龄化正持续加深,形势十分严峻。在体育产业和健康产业政策规划引领和市场创新驱动的共同作用下,体医融合不断推进,运动干预、慢病防治、健康促进、体质评估、运动监控、运动康复等产品与服务不断形成,各种运动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涌现,运动健康服务逐渐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渠道。运动健康服务的相关研究日益引起学界和业界的高度重视,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相关研究还是一个相对新兴的研究领域。本文以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服务主导逻辑理论、MOA理论,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逐层进行分析,探讨了运动健康服务、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相关理论,按照“动因-行为-结果”的逻辑主线构建了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分析框架,并系统分析了各要素的内涵与维度,实证揭示了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通过全文的分析论证,得出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运动健康服务是指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运动干预为手段,通过体医部门协同、技术融合、资源整合等方式,提供运动干预慢性病、运动康复、运动促进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运动健康服务具有产品混合性、对象广泛性、过程融合性、价值多样性和主动参与性等特征。从功能属性和消费需求角度,运动健康服务可划分为健康修复类、健康维护类和健康促进类;从产业角度,运动健康服务运可划分为运动医疗服务、运动健身服务、运动信息服务、运动保险服务、运动组织管理服务以及运动装备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等。运动健康服务作为一项综合性服务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其划分为核心、次核心和边缘利益相关者三种类型。第二,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的顾客参与具有独特内涵,在参与方式上具有体育参与和服务参与双重属性,在服务生产方式上兼具合作生产和独自生产;其特征包括主动健康、全程参与、沉浸体验;在类型划分方面,按照参与动机可分为被动参与和主动参与,按照参与强度可分为强参与和弱参与。企业不能直接提供价值,只能提供价值主张,顾客在价值共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需要投入健康知识、运动技能、运动经验等资源;顾客价值内生于合作生产之中,并由顾客感知获得;顾客价值有着较为复杂的高阶结构,包括显性价值(如健康促进、慢病干预、愉悦身心、健康生活、休闲娱乐等)和隐性价值(包括降低医疗支出,提高劳动能力,促进家庭和睦及社区和谐等)。第三,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框架涉及参与动机、参与机会、参与能力、顾客参与和顾客价值5个核心范畴及其14个主范畴,其中,参与动机包括健康动机、社交动机,参与机会包括地理可达性、内容可适性,参与能力包括知识储备、身体能力,顾客参与包括人际互动、信息分享和合作行为,顾客价值包括实用价值、享乐价值、学习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参与动机、参与机会、参与能力三者均能显着正向影响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参与动机通过参与机会、参与能力间接作用与顾客参与。顾客参与显着正向影响顾客价值。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新时代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逐渐发生变化,健康服务发展逻辑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发展理念,转向预防、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运动健康服务体系,转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模式,由此建议政府部门要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运动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完善运动健康服务需求管理。
郑州婷[3](2021)在《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文中指出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研究,是基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际运行乱的现实问题下提出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一个方向。研究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及其特色,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广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现养老服务公益定位、保基本生活以及满足新时代下新需求、新水平、新期待的民生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针对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中概念不清、理念不晰、机制固化、发展活力缺乏等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出发,注重社会调研,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为样本切入点,重点调查和剖析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现行运行机制,对其运行情况和特色、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以协作治理理论为理论依据,对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进行构想,设立其发展目标,提出其理想运行机制及相应的对策,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以提供政策导向。通过文献分析,本文结合现行上海社区养老服务实际操作,明晰“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等基本概念及其类型,并从老年人需求角度出发对社区养老设施进行功能分类,最终归类成社区照料护理类、社区便民服务生活类、社区休闲娱乐类三类养老设施。通过参与观察法与访谈法搜集一手资料,从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六个要素:服务对象的确定、收费与定价、税收优惠与补贴、规范性、智慧化、专业性来全面剖析上海市6个区县8个街镇三类社区养老设施的现行运行机制,并梳理出当前上海市中心城区、郊区、老旧小区、国有农场改革社区等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的特色与经验。此外,分析其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协作治理为指导,设想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通过健全准入机制、服务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支持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机制7个子机制,以及形成外部运行、内部运行、内外部作用整体运行3个平衡机制及闭环,阐述其理想运行机制,从而提出能够促进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得以更快更好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看来,目前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整体上取得了较好的运行效果,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模式可行,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积极意义;调研涵盖范围广,社区三类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特色与经验具有可推广性,可为上海市乃至全国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后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依据协作治理,本文提出了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并从多元主体协作下的政府、运营方、社会层面出发,结合目标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对策,为我国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提供经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升老年福祉。
杨佳鑫[4](2021)在《普宁市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志愿服务精神火种燃起于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学雷锋”行动,根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发展壮大。纵观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史,始终秉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助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现强国梦想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时代,志愿服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发展模式,找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发力点,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添砖加瓦。共青团作为志愿服务工作重要的指导部门之一,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县、镇等基层,是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推动者,因此,研究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志愿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出发,以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为例,解剖一只麻雀,剖析基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现状、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和问卷调查,分析普宁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现状,普宁共青团作为当地志愿服务事业的实际推动方,在过去几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保障激励制度建设,形成志愿服务强大的工作合力,提高志愿服务的工作成效,不断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还存在组织领导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培训管理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宣传引导机制不完善等五方面问题。通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五方面15个对策建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明确共青团在推动志愿服务发展上的作用,继而沟通联合其他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加强考核督查机制建设,加强培育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项目创新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系统化水平,增强主观能动性,夯实专业化基础,提升活动创新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文章通过文献研究对志愿服务理论进行分析阐述,利用实证分析、实地考察和调查问卷分析等方法深入分析普宁市志愿服务现状、共青团推动普宁市志愿服务有关经验做法、当前存在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结合普宁当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为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思路,更好发挥职能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陈欢[5](2021)在《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广州市G老人院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现实国情,养老服务质量日益受到重视,养老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养老领域方面的标准应运而生。当前国内主要尝试建立养老标准试点建设的形式在探索与推广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对于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提出了要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保障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标准。可见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和必要的手段,而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正是政府进行养老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关键和抓手。它是实现机构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障。我国有关标准化的研究起步晚于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业的标准化研究更是在近些年才得到国家的重视。所以,研究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既能促进养老服务的科学发展,又能丰富我国标准化管理理论的内涵。基于此,本文对广州市G老人院标准化建设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及研究。首先通过当前老龄化的趋势背景剖析当前养老机构实行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指导下逐步分析广州市G老人院在标准化建设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标准体系不科学、标准宣传贯彻不到位、监控方式过于粗放、评价体系不完善、改进效率低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本文通过上述研究结果,针对现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一是在标准体系方面:要根据养老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标准化服务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设计,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做到布局合理、领域完整、逻辑明确、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具有可操作性。搭建标准体系注意各项工作任务之间、各个部门之间、机构内外部之间的横向、纵向的衔接,避免机构的“部门化”以及现有标准的“碎片化”的矛盾。二是在标准的宣传贯彻要注重人才培养与培训: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督导、等级评定、认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的培训与宣传,使工作人员树立“标准成为习惯,习惯强化标准”的质量管理意识。三是在服务评价方面: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不同阶段的服务需求分类制定细化的服务评价指标,并引入智能信息化手段,将信息分析结果反馈推动标准化的不断完善。四是在总结和改进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管理者要从原来以检查、监督为主转向引导、监督并重的过程。把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品牌化,建立成可复制推广的模板,为养老服务业的标准化和行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通过推广将标准化的成果延伸到机构外部,把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在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管下,将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培育转化成满足市场发展实际需求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同时利用社会力量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监管与评价,通过增强社会对这些标准的关注,促使公办养老机构自身内部管理的完善和对外服务拓展,提高内部治理和标准化水平。
张昊[6](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认为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曹海苓[7](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董晨雪[8](2020)在《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健康养老将健康理念引入养老领域,不仅关注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生活需要,还关注其医疗照护、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等,强调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方面统筹协调养老资源,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随着老龄社会的不断深化,健康养老已经成为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呈现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趋势,尽管与之相应的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的问题。关注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差异,在差异中寻求公平的正义,是聚焦老年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分析法、数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归纳总结法,在归纳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健康养老的重要意义及发展现况,并以江苏省太仓市、合肥市肥西县、重庆市九龙坡区为例展开调查研究,对其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及供给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无论是城乡间、还是地区间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差异也有所不同。为此,本文将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归纳为: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最后,基于罗尔斯的正义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社会福利理论,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分别为: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以期能够对我国健康养老的发展提供相关思考,促进我国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宋东明[9](2020)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与快速发展阶段,就这一新趋势特征而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已经是世界最多,且未来发展中“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以及“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将是我国人口现象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因而必须面对严重的老龄化挑战。老龄化日趋严重同时增加了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但是也为养老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我国老龄化日益加重,政府、社会对于养老产业也越来越重视,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站在战略高度提出发展养老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养老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和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增多的多层次与多类型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快速增加,为养老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等都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承担起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职责,而我国传统的养老事业的运作机制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商品性、市场性需求,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来填补这一不断扩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生活需求多样化、老年人购买能力逐渐提升,使得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客观经济条件。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是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提供进行社会福利养老,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发展养老与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社会产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之路转向,由此可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问题,同时促进老年人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发展。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但当下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明确,因此“发展什么”与“怎么发展”,尤其是发展依据,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养老产业可从技术、市场、企业与政府多维度进行,但是在这些维度内容中,法律制度都是核心与基础保障。而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视域,不仅可以依法组织和汇集养老产业发展动能,而且是养老产业增长与创新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由于养老产业在我国出现新的增长机遇,它极为需要法律的促进保障,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新课题。文中以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的发展为目标,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充分比较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以我国老龄化国情提炼我国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功能要素、制度路径等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内容,论证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而且创新提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整体立法设计、并论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的新领域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注意研究带有问题意识积极尝试理论结合实践,对积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主要设计、内容与结论分别呈现出:第一,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路径。在厘清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以国民收入和分配理论、产业成长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经济法理论等理论为依据,在分析养老产业发展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养老产业在我国的兴起,是对政府、社会、个人公平效率意识的考验,而在养老产业市场对法律制度的促进调控需求以及政府提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是形成养老产业市场秩序的供需互动。因此,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养老产业发展中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作用、引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而且由于养老产业的经济性与福利性兼具的特点,依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情况,亟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促进其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通过法定政策指引,法律手段促进,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来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养老产业,从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第二,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供给不足。在梳理了产业发展、产业促进、特别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和刚刚提出养老产业这一概念时期相比,养老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其发展生存环境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如,老年人购买养老的专门用品和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也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养老用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与生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养老用品的生产与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党和政府明确作出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养老产业,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但是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足,我们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法缺失,因而无法利用法律制度的优势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第三,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必然性。首先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具有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益价值的主要功能,这体现在养老产业法律的促进功能和权利保障层面;其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是以满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完善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保证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为直接目标;最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养老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学领域以及经济法律领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第四,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为基本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首先提出促进养老产业法发展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在法律规范层级结构上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四个层级。其次,由于促进养老产业法的法之整体性,其立法成长过程需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在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上的不同立法优势与特色特征,认为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具有各自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模式,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它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升全社会养老市场购买力,保障老年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重点提出了在分析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原则要素、功能要素、协调要素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完善的法律制度路径选择。第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必然促进养老产业的稳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发展我国养老产业的战略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战略。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尤其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和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带有“促进内容”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具有促进意义的基本法,这既是将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与法律制度保障相结合的结果,也为法律作为制度架构来规范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范例。现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成为新型的产业发展动能,养老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政策的鼓励和推动,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促进、扶持和规范,促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可以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与制度保障。围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整体目标,强调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既有宏观制度要素分析,又有微观实施安排路径选择,建议形成以专门的、统一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为统领、为基础,以配套制度为补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张伟[10](2020)在《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阐述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其中包括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和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这为新时代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在此背景下,社会体育领域的治理问题也被提到了重要的日程上来。当前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实践表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需要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同时,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也是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的需要。从当前社会现实来看,社会体育公共治理的工作任务是复杂艰巨和困难重重的,在积极推进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实践的初始阶段,迫切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解决问题能用专业方法、拥有专业发展理念的社会体育组织来承接政府转移的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这类组织就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因而,专业管理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成为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重要目标。依据创新社会体育治理的目的和要求,从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现状来看,当前存在两个具体问题,一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急需构建;二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本文以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德尔菲法、问卷调查与数理统计法,构建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据指标体系对SH市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进行了尝试性评价和分析,找出其发展面临的问题,探索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的提升路径。通过研究,形成的主要结论有以下七点:第一,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由2个一级能力指标: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5个二级能力指标:获得外部认可能力,信誉维系能力,政策建设能力,标准化和专业化体育服务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13个三级能力指标:组织宣传能力较强,能获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组织社会评价良好能获得社会认可和支持,有危机处理能力能够进行危机公关,具备协调群众能力、群众诉求能得到满足,参与公共体育政策建设的能力,分析研判政策准确并能充分贯彻,专业场地设施设备,优质管理人力资源,优秀服务人力资源,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开通服务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能对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处理等指标构成;第二,SH市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普遍存在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多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参与社会体育治理的项目和内容不多;各区协会普遍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严重不足,信息服务平台运行不佳;多数区协会参与公共体育政策建设能力不足;协会受传统管理体制影响明显;协会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数量不足;指导员管理松散,流失率高;指导服务不够规范;指导员专业水平偏低;社区社会体育指导站缺乏经费保障;第三,协会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七个方面:协会人员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传统管理体制惯性导致协会工作行政干扰较多;基础服务性质难以承接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社会服务方式难以达到服务标准;自主参与形式达不到服务条件;健身指导不能完全实现健康目标;政府培育扶持不足不利于组织转型发展。第四,健身群众期望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提供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同时还希望有更多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和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以及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第五,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需要进行四个方面的转型发展。服务性质由基础服务向专业服务转变,服务方式由社会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服务形式由自主参与向岗位参与转变,服务内容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第六,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有三个方面。一是基础能力建设;二是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建设。第七,政府培育保障有三点要求。正确审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价值地位;改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生存的政策环境;培养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独立的造血功能。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第一,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依据自身优势和抓住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机遇,尽快实现转型发展,达到参与社会体育治理的能力要求;第二,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吸收借鉴先进组织的发展经验,增强组织活力,依据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内容,加强公共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提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并细化到优秀服务人力资源等多个子能力的提升上来;第三,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加大与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力度,积极拓宽合作路径,采用科学合理的合作办法,争取获得更多的政府购买和社会支持,共同治理社会体育,为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提供更佳的服务;第四,政府要重视与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在公共体育领域的合作,加大对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扶持与帮助,加大培育力度,尽快实现社会体育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民政标准化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政标准化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对象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技术路线图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1.1 关于绩效管理的研究 |
2.1.2 关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2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与方法的研究 |
2.2.1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 |
2.2.2 关于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 |
2.3 关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3.1 关于评价指标选取原则的研究 |
2.3.2 关于评价指标体系方法的研究 |
2.4 关于彩票公益金的研究 |
2.4.1 关于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研究 |
2.4.2 关于彩票公益金制度的研究 |
2.4.3 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研究 |
2.4.4 关于彩票公益金审计的研究 |
2.4.5 关于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的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1.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2.2 公共财政绩效管理理论 |
3.2.3 “5E”理论 |
3.2.4 成本效益分析理论 |
3.2.5 程序理论评价 |
3.3 本章小结 |
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4.1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体系 |
4.1.1 管理政策 |
4.1.2 管理体制 |
4.2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
4.2.1 销售情况 |
4.2.2 筹集情况 |
4.3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
4.3.1 分配政策 |
4.3.2 中央分配 |
4.3.3 地方分配 |
4.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
4.4.1 中央集中使用 |
4.4.2 体育总局使用 |
4.4.3 地方部门使用 |
4.5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 |
4.5.1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贡献 |
4.5.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特点 |
4.5.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5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5.1 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 |
5.1.1 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分析 |
5.1.2 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框架 |
5.2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 |
5.3 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 |
5.3.1 目标的含义 |
5.3.2 目标的重要性 |
5.3.3 目标管理的意义 |
5.4 绩效评价体系的层次结构 |
5.5 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 |
5.5.1 绩效评价的法律规范 |
5.5.2 绩效评价的制度规范 |
5.6 绩效评价体系的组织体系 |
5.6.1 绩效评价的主客体界定 |
5.6.2 绩效评价的工作范围 |
5.6.3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
5.7 绩效评价体系的标准体系 |
5.7.1 评价标准分类 |
5.7.2 评价等级划分 |
5.8 绩效评价体系的方法体系 |
5.8.1 绩效评价方法概述 |
5.8.2 德尔菲法 |
5.8.3 文本分析法 |
5.8.4 系统综述法 |
5.8.5 模糊综合评价法 |
5.8.6 机器学习法 |
5.9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
5.10 本章小结 |
6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1 预选评价指标集的构建 |
6.1.1 文本的纳入 |
6.1.2 文本分析步骤 |
6.1.3 结果分析 |
6.2 第一轮专家调研 |
6.2.1 调查问卷形成 |
6.2.2 专家团队选择 |
6.2.3 专家咨询结果 |
6.2.4 专家意见汇总 |
6.3 第二轮专家调研 |
6.3.1 调查问卷修改 |
6.3.2 专家咨询结果 |
6.3.3 专家积极系数和权威系数 |
6.4 指标权重确认 |
6.5 本章小结 |
7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1 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2 长三角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3 本章小结 |
8 基于机器学习模型的实证分析 |
8.1 机器学习概述及使用意义 |
8.2 实证数据概览 |
8.3 非监督学习下的聚类算法及实证分析 |
8.4 监督学习下相关回归模型与实证分析 |
8.4.1 线性岭回归模型 |
8.4.2 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 |
8.4.3 决策树回归及树相关的模型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论文主要结论 |
9.1.1 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9.1.2 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9.1.3 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9.1.4 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 |
9.1.5 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 |
9.1.6 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 |
9.2 对策与建议 |
9.2.1 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 |
9.2.2 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 |
9.2.3 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 |
9.2.4 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 |
9.2.5 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 |
10 创新、局限与展望 |
10.1 创新之处 |
10.1.1 研究选题与视角的创新 |
10.1.2 框架系统和指标体系的创新 |
10.1.3 发展预测的创新 |
10.2 研究的局限性 |
10.2.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性 |
10.2.2 绩效评价数据获取的全面性 |
10.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一轮) |
附件2: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二轮) |
附件3:专家访谈提纲 |
附件4:机器学习与建模相关代码 |
附件5:学习经历与科研经历 |
(2)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发展诉求:人口老龄化急需发挥运动的健康促进价值 |
1.1.2 现实审视:“体医融合”催生多样化运动健康服务模式 |
1.1.3 国际经验:全民参与是政府完善健康保障体系的政策主张 |
1.1.4 趋势研判:健康社区是实现主动健康的重要阵地 |
1.2 研究问题 |
1.2.1 实践问题 |
1.2.2 理论问题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结构安排 |
1.7 本章小结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要点梳析:运动健康服务研究内容检视 |
2.1.1 运动干预、体力活动和科学健身的概念辨析 |
2.1.2 体医融合 |
2.1.3 运动健康意涵的演变历程 |
2.1.4 运动健康服务内涵的多视角审视 |
2.2 实践审视:国内外运动健康服务推进工作探索 |
2.2.1 政府在运动健康服务发展中富有成效的政策探索 |
2.2.2 运动健康服务发展的实践探索 |
2.3 总体概览:老年运动健康服务研究剖析 |
2.3.1 老年运动健康服务发展现状与困境 |
2.3.2 老年运动健康服务需求与供给 |
2.4 他山之况:顾客参与研究回顾 |
2.4.1 顾客参与的内涵 |
2.4.2 顾客参与的维度构成 |
2.4.3 顾客参与水平 |
2.4.4 顾客参与的前因变量 |
2.4.5 顾客参与的结果变量 |
2.5 理论基础 |
2.5.1 服务主导逻辑 |
2.5.2 MOA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基本理论 |
3.1 运动健康服务的概念界定 |
3.1.1 运动健康服务概念的要素结构 |
3.1.2 运动健康服务概念要素分析 |
3.1.3 运动健康服务的概念表达 |
3.2 运动健康服务的特征 |
3.2.1 产品混合性 |
3.2.2 对象广泛性 |
3.2.3 过程融合性 |
3.2.4 价值多样性 |
3.2.5 主动参与性 |
3.3 运动健康服务类型 |
3.4 运动健康服务的利益相关者 |
3.5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分析 |
3.5.1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分析框架 |
3.5.2 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顾客参与内涵、特征与类型 |
3.5.3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动因的理论分析 |
3.5.4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探索性案例分析 |
4.1 研究方法 |
4.1.1 方法选择 |
4.1.2 案例选择 |
4.1.3 研究资料收集 |
4.2 案例介绍和研究发现 |
4.2.0 案例介绍 |
4.2.1 研究发现 |
4.3 案例研究结论 |
第5章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质性分析 |
5.1 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及其研究流程 |
5.2 基于扎根理论的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分析 |
5.2.1 研究设计 |
5.2.2 质性分析过程 |
5.2.3 范畴提取与模型构建 |
5.3 模型阐述 |
5.3.1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前因变量分析 |
5.3.2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维度阐释 |
5.3.3 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顾客价值内涵及维度阐释 |
5.3.4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量化分析 |
6.1 研究假设推导 |
6.1.1 基于MOA理论的运动健康服务参与研究假设 |
6.1.2 顾客参与对顾客价值的影响 |
6.2 研究量表设计 |
6.2.1 初始量表设计 |
6.2.2 研究量表纯化 |
6.2.3 正式量表设计 |
6.3 调查问卷设计与小样本测试 |
6.3.1 调查问卷设计 |
6.3.2 小样本测试 |
6.4 大样本数据收集与分析 |
6.4.1 数据收集 |
6.4.2 样本特征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3 信度、效度检验 |
6.4.4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6.4.5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
7.2.2 优化运动健康服务供给体系 |
7.2.3 完善运动健康服务需求管理 |
7.3 研究的创新点 |
7.4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
7.4.1 研究局限 |
7.4.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社区养老设施的研究 |
1.2.2 关于公建民营的研究 |
1.2.3 关于研究角度的梳理 |
1.2.4 文献研究述评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1.3.1 社区养老设施及其分类 |
1.3.2 公建民营养老设施及其功能类型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1.6.1 创新点 |
1.6.2 难点 |
第2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照料护理类 |
2.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2.1.1 身体条件 |
2.1.2 优先入住情况 |
2.1.3 综合因素 |
2.2 收费和定价 |
2.2.1 基本入住率 |
2.2.2 基本收费 |
2.2.3 主要资金来源与支出 |
2.2.4 总体盈亏情况 |
2.3 享受的税费优惠和补贴情况 |
2.3.1 政策情况 |
2.3.2 税费优惠与补贴情况 |
2.4 规范化建设 |
2.4.1 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2.4.2 公建民营合同管理要求 |
2.4.3 监督管理 |
2.5 信息化建设 |
2.5.1 智能养老产品的使用 |
2.5.2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搭建 |
2.5.3 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
2.6 专业化建设 |
2.6.1 社会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2.6.2 专业团队成员的资质与配置 |
2.6.3 专业团队的培训 |
2.7 运行特色 |
2.7.1 医养融合,打通为老服务各个环节 |
2.7.2 运用信息系统,打造智能管理平台 |
2.7.3 精准对象,分类分层服务,降低运行风险 |
2.7.4 服务网络片区化,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
第3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便民生活服务类 |
3.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3.1.1 范围 |
3.1.2 优先享受情况 |
3.1.3 综合因素 |
3.2 定价机制 |
3.2.1 供餐内容与方式 |
3.2.2 基本收费 |
3.2.3 工作人员的工资承担及发放形式 |
3.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3.3.1 政策情况 |
3.3.2 具体补贴情况 |
3.4 规范化建设 |
3.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3.4.2 安全管理 |
3.4.3 质量监控 |
3.4.4 监督与考核 |
3.5 运行特色 |
3.5.1 强化引导,实现标准化管理 |
3.5.2 两重补贴,促进可持续发展 |
3.5.3 第三方评估,规范监督管理 |
3.5.4 多方协作,促进资源整合 |
第4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休闲娱乐类 |
4.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4.1.1 身体条件 |
4.1.2 范围 |
4.1.3 综合因素 |
4.2 资金来源与供给情况 |
4.2.1 资金来源与支出 |
4.2.2 供给内容与方式 |
4.2.3 设施使用率 |
4.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4.3.1 政策情况 |
4.3.2 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 |
4.4 规范化建设 |
4.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4.4.2 运营方招投标与合同签订周期 |
4.4.3 评估管理 |
4.5 队伍建设 |
4.5.1 团队配备 |
4.5.2 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
4.6. 运行特色 |
4.6.1 多样化、一站式运行,功能齐全 |
4.6.2 专业服务、规范运行,全面提高质量 |
4.6.3 注重团队能力建设、链接资源,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
第5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构想——基于协作治理视角 |
5.1 存在的问题 |
5.1.1 政府有关政策规范性不够 |
5.1.2 运营方服务质量偏低 |
5.1.3 社会支持网络尚未构建 |
5.2 设立发展目标 |
5.2.1 目标设立的理论依据 |
5.2.2 目标设想 |
5.3 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理想运行机制 |
5.3.1 健全七个子机制 |
5.3.2 形成三个闭环 |
第6章 协作治理下完善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对策 |
6.1 政府层面: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实施规范性 |
6.1.1 明晰社会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6.1.2 加强委托管理合同管理 |
6.1.3 优化补贴政策结构和内容 |
6.1.4 制定统一的评估考核体系 |
6.2 运营方层面:明确基本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益 |
6.2.1 运营方明确自身基本定位 |
6.2.2 参与前期建设,提高运行效益 |
6.2.3 加强智慧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
6.3 社会层面:完善资源整合机制,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
6.3.1 鼓励多渠道引入运营资金,保障资金周转 |
6.3.2 探索用财政补贴撬动市场项目,发展专业化运营 |
6.3.3 建立健全老年人需求表达与参与机制 |
6.3.4 引导市场主体的志愿服务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普宁市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国内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实证分析法 |
3.案例分析法 |
一、核心概念及理论概述 |
(一)相关概念 |
1.志愿服务有关概念 |
2.共青团 |
3.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 |
(二)理论基础 |
1.志愿服务理念 |
2.志愿服务制度 |
3.志愿服务组织 |
4.志愿服务行动 |
5.志愿服务资源 |
6.志愿服务文化 |
二、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现状分析 |
(一)普宁市志愿服务工作现状 |
1.普宁市志愿服务基本情况 |
2.普宁志愿服务管理机制 |
(二)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动因 |
1.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是共青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
2.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是共青团推动青年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 |
3.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是共青团推动治理体系发展的有效途径 |
(三)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做法 |
1.加强组织领导 |
2.加强监督管理 |
3.加强培训管理 |
4.加强项目培育 |
5.加强宣传引导 |
(四)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效果 |
1.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合力更加强大 |
2.深化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工作成效更加显着 |
3.加强志愿服务权益保障,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
三、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普宁市志愿服务发展现状问卷调查分析 |
1.答卷人员基本情况 |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
3.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动机情况 |
4.志愿服务内容选择意向 |
5.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情况 |
6.志愿者培训情况和对志愿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二)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
1.组织领导机制不完善 |
2.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
3.培训管理机制不完善 |
4.项目培育机制不完善 |
5.宣传引导机制不完善 |
(三)普宁市共青团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
1.部门职能定位不明确 |
2.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落后 |
3.志愿服务理念宣传不够广泛 |
四、志愿服务典型做法经验借鉴 |
(一)青岛的经验做法 |
(二)珠三角地区的经验做法 |
五、推进普宁市志愿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提高系统化水平 |
1.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 |
2.加强法制化建设,完善保障、激励措施 |
3.探索资金筹集方式 |
4.制定发展规划 |
(二)加强考核督查机制建设,增强主观能动性 |
1.建立志愿服务考核的指标标准 |
2.强化对各级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督查 |
(三)加强培育管理机制建设,夯实专业化基础 |
1.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加强志愿者信息化管理 |
2.丰富志愿者培训形式,提升志愿者专业化水平 |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探索志愿服务参与新模式 |
(四)加强项目创新机制建设,提升活动创新力 |
1.建立常态化开展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
2.强化项目类别创新 |
3.强化项目培植创新 |
(五)加强宣传引导机制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 |
1.培植志愿服务文化 |
2.强化志愿服务宣传 |
3.打造信息交流平台 |
研究结论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广州市G老人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1.本研究的理论意义 |
2.本研究的实践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外关于养老领域标准化的相关研究 |
2.国内关于养老机构标准化研究现状 |
3.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养老机构 |
2.公办养老机构 |
3.标准与标准化 |
4.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
(二)理论基础 |
1.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定义 |
2.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内容 |
3.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现实意义 |
4.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二、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以广州市G老人院为例 |
(一)全国养老领域标准化建设概况 |
(二)广州市养老标准化建设概况 |
(三)广州市G老人院基本概况 |
(四)广州市G老人院的标准化建设具体情况 |
1.成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确定工作机制 |
2.在体制框架的基础上搭建标准化体系 |
3.全员参与标准化的宣贯与实施 |
4.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评价模式 |
5.通过反馈信息进行持续改进 |
(五)广州市G老人院标准化建设的成效 |
三、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以广州市G老人院为例 |
(一)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存在问题 |
1.标准体系规划性和科学性不足 |
2.标准贯彻实施后劲不足 |
3.监控与评价方式过于粗放 |
4.总结与改进执行效率较低 |
(二)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标准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 |
2.对宣传贯彻标准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够强 |
3.对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还不够精细化 |
4.对标准化建设过程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误区 |
四、他山之石:日本养老机构标准化工作现状与启示 |
(一)坚持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并重 |
(二)运用多维评价体系 |
(三)评价重点注重过程 |
五、完善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
1.体系完善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 |
2.体系搭建要做好横纵向的衔接 |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 |
1.加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
2.加强标准培训与宣传 |
(三)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 |
1.要研制完善各类评价标准 |
2.引入智能信息化手段 |
(四)内外结合提升改进效果 |
1.要坚持“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导督并举”的方针 |
2.将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成果延伸到外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五)研究思路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供给理论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三)渐进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健康养老是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 |
(二)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
(三)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但仍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评述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调查分析法 |
(三) 数据分析法 |
(四) 对比分析法 |
(五)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一) 研究内容 |
(二) 技术路线图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健康 |
(二) 老年健康 |
(三) 养老 |
(四) 健康养老 |
(五) 健康养老服务 |
(六)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
(七)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
二、理论工具 |
(一)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二) 正义论 |
(三) 社会福利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 |
一、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一) 宏观需求 |
(二) 中观需求 |
(三) 微观需求 |
二、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一)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现状 |
(二)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投入供给现状 |
第三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基于三个地区的调查 |
一、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
(一) 数据来源 |
(二) 样本基本情况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
二、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情况 |
(一) 信息来源 |
(二) 三个地区推进健康养老服务的背景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分析 |
三、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 |
(一) 总体服务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二) 城乡间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三) 地区间城乡供需差异有所区别 |
第四章 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 |
(一) 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 |
(二) 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
(三) 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 |
(四) 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 |
二、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 |
(二)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 |
(三) 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 |
(四) 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 |
第五章 基于差异的正义——构建我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 |
一、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一) 建立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健康养老制度 |
(二) 构建“基本+补充”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二、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 |
(一) 扎根健康养老实际需求 |
(二) 夯实健康养老基础建设 |
(三) 完善健康养老服务内容 |
(四) 加强健康养老人才保障 |
(五) 优化健康养老资源配置 |
三、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 |
(一) 深化健康养老研究探索 |
(二) 推进健康养老理念传输 |
四、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 |
(一) 统筹配置城乡养老资源 |
(二) 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
(三) 协调区域健康养老差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附录 |
后记 |
(9)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方法 |
1.3.2 比较研究方法 |
1.3.3 价值分析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选题创新 |
1.4.2 方法创新 |
1.4.3 研究思路创新 |
第2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理论概述 |
2.1 养老产业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概念 |
2.1.2 养老产业特征分析 |
2.1.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形态 |
2.2 养老产业发展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学理论 |
2.2.2 社会学理论 |
2.2.3 经济法理论 |
第3章 我国养老产业制度溯源与现状 |
3.1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回顾 |
3.1.1 1999年之前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2 2000年-2013年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3 2013年以来的养老产业情况 |
3.2 我国养老产业政策和法律现状分析 |
3.2.1 养老产业政策 |
3.2.2 养老产业立法 |
3.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 |
3.3.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不完善 |
3.3.3 养老产业财政支持制度存在问题 |
3.4 养老产业相关制度问题成因 |
3.4.1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不足 |
3.4.2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效益性不足 |
3.4.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缺失 |
第4章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 |
4.1 美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征 |
4.1.1 美国养老产业发展特色 |
4.1.2 美国以法案形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有历程 |
4.2.1 日本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发展三大阶段 |
4.2.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特色 |
4.3 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范例 |
4.3.1 韩国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作为法律制度引导 |
4.3.2 韩国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计划 |
4.4 德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以法律政策并重表现 |
4.4.1 法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
4.5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启示 |
4.5.1 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础 |
4.5.2 通过促进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
4.5.3 完善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5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要素 |
5.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 |
5.1.1 通过基本法模式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
5.1.2 依法促进养老产业升级转型 |
5.1.3 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 |
5.1.4 依法明确养老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5.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原则要素 |
5.2.1 公平正义原则 |
5.2.2 市场竞争原则 |
5.2.3 依法治理原则 |
5.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功能要素 |
5.3.1 养老产业市场不健全的调节功能 |
5.3.2 对养老产业不平衡的调节功能 |
5.3.3 养老产业市场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调节功能 |
5.3.4 养老产业企业唯利性的调节功能 |
5.4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协调要素 |
5.4.1 养老产业法律制度与政策协调 |
5.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综合协调配套建设 |
第6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安排 |
6.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作为制度基本法 |
6.1.1 确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之意义 |
6.1.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的关键内容 |
6.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主要法律制度路径选择 |
6.2.1 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完善 |
6.2.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完善 |
6.2.3 养老产业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 |
6.2.4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6.3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多元共治:创新社会体育治理需要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参与 |
1.1.2 能力建设: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需要具备专业的公共治理能力 |
1.2 问题的提出 |
1.2.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急需构建 |
1.2.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对象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资料法 |
1.5.2 访谈法 |
1.5.3 案例分析法 |
1.5.4 德尔菲法 |
1.5.5 问卷调查与数理统计法 |
1.6 研究内容与思路、创新点 |
1.6.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6.2 研究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研究综述 |
2.1.1 社会组织治理相关研究 |
2.1.2 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相关研究 |
2.2 国外社会体育组织研究综述 |
2.2.1 取得成就及面临的困难 |
2.2.2 社会体育组织的绩效 |
2.2.3 社会体育组织的能力建设 |
2.3 小结 |
3 研究的理论基础、核心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分析 |
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1.1 治理理论 |
3.1.2 公共治理理论 |
3.1.3 创新社会治理 |
3.1.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1.5 小结 |
3.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3.2.1 社会服务组织 |
3.2.2 社会体育组织 |
3.2.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 |
3.2.4 公共治理能力 |
3.2.5 社会体育公共治理 |
3.3 基础理论分析 |
3.3.1 社会体育公共治理主体关系分析 |
3.3.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在社会体育治理中的作用分析 |
3.3.3 小结 |
4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4.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
4.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构建 |
4.2.1 工具NVivo概述 |
4.2.2 评价指标构建步骤 |
4.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形成 |
4.3.1 指标内容初步拟定 |
4.3.2 指标筛选流程与方法 |
4.3.3 专家选择与权威程度 |
4.3.4 指标的筛选与修订 |
4.3.5 德尔菲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最终结果 |
4.4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因子分析 |
4.4.1 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维度探索性因子与验证性因子分析 |
4.4.2 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维度探索性因子与验证性因子分析 |
4.5 评价指标的考察点、权重及评分办法 |
4.5.1 评价指标的考察点 |
4.5.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 |
4.5.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评分办法 |
4.6 评价指标适用性 |
4.7 小结 |
5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以SH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例 |
5.1 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概况 |
5.1.1 协会管理架构 |
5.1.2 协会制度建设 |
5.1.3 协会参与的社会体育管理活动 |
5.1.4 协会参与的公共体育服务工作 |
5.2 SH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分析 |
5.2.1 公共治理能力整体评价与分析 |
5.2.2 公共治理一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2.3 公共治理二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2.4 公共治理三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3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望分析 |
5.3.1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望问卷相关性分析 |
5.3.2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待结果分析 |
5.4 SH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问题诊断 |
5.4.1 协会管理方面 |
5.4.2 服务队伍建设方面 |
5.4.3 指导站点建设方面 |
5.4.4 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能力方面 |
5.5 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
5.5.1 协会人员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青年人才 |
5.5.2 传统管理体制惯性导致协会工作行政干扰较多 |
5.5.3 基础服务性质难以承接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 |
5.5.4 社会服务方式难以达到服务标准 |
5.5.5 自主参与形式达不到服务条件 |
5.5.6 健身指导不能完全实现健康目标 |
5.5.7 政府培育扶持不足不利于组织转型发展 |
5.6 小结 |
6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提升路径 |
6.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转型发展 |
6.1.1 服务性质由基础服务向专业服务转变 |
6.1.2 服务方式由社会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 |
6.1.3 服务形式由自主参与向岗位参与转变 |
6.1.4 服务内容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 |
6.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建设 |
6.2.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基础能力建设 |
6.2.2 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建设 |
6.2.3 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建设 |
6.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政府培育保障 |
6.3.1 正确审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价值地位 |
6.3.2 改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生存的政策环境 |
6.3.3 培养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独立的造血功能 |
6.4 小结 |
7 结论、建议、不足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建议 |
7.3 研究不足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协调系数计算公式及阈值设定 |
附录3 SH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度一览表 |
附件4 部分资料图片 |
附录5 访谈提纲 |
附录6 科研情况 |
四、民政标准化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D]. 霍圣录.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D]. 李刚.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3]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D]. 郑州婷.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普宁市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研究[D]. 杨佳鑫.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5]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广州市G老人院为例[D]. 陈欢.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D]. 张昊. 吉林大学, 2020(03)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8]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D]. 董晨雪. 苏州大学, 2020(03)
- [9]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D]. 宋东明. 辽宁大学, 2020(01)
- [10]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D]. 张伟.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