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嵊州市出台具体办法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赵娟[1](2020)在《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腾飞,为了适应现代化发展步伐,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政府从农村大量征用集体土地为城镇扩容,从而导致大批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土地征收的规模也在日益的扩大,与此同时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些问题又容易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增多,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如何发挥政府职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也成为社会关注和学术研究的重点,本文主要对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析。本文以征地补偿理论、公共政策价值理论、服务型政府职能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作了梳理,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了概念界定,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作了分析。选取J市X镇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其实施作为实际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国内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情况和经验教训,通过给不同时期的被征地农民发放问卷调查和对相关职能部门、经办人员、被征地农民进行访谈相结合,了解当前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现状及满意度情况,从公共政策价值理论和政府职能理论视角出发,剖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研究发现,J市X镇被征地农民征地后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征地补偿政策不够健全、被征地农民自身不足、政策衔接不够以及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当前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征地补偿不足、养老保障水平低、医疗保障覆盖面窄、就业压力大等一系列问题,结合J市X镇的经济水平和实际需要,从建立多元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配套措施以及保障资金筹措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能够进一步改善X镇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钟晓菲[2](2020)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对策研究 ——以潍坊市G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09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绩效管理的概念从企业逐步拓展到政府,追求经济效益,在国内已经发展成一种趋势。本文对潍坊市G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绩效评价。首先结合时代背景,介绍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绩效评价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阐述了近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对该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并对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及绩效评价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总结。其次,通过选取政府这一主体作为绩效评价的目标,从制度设计、制度运行和制度效果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13项评价指标建立了绩效评价体系,采用政策研究法、数量研究法和调查问卷法等,对13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发现其中做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由此看出绩效评价对于完善政策设计、增强政府操作、查找政策实施中的弊端、加强政策执行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再次,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发现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完善与居民缴费能力相适应的缴费制度、制定统一的养老保险强制政策、重视经办机构建设人才和软硬环境建设、保障养老保险工作业务经费、提高便民率和资金发放率、做好养老保险宣传及动员和加强基金监管等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方法,为G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出谋划策,进而推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健康稳定发展。
董华丽[3](2020)在《浙江省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新时期。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攀升,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面临生存、发展、保险、就业等诸多方面的困难,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变成了新的弱势群体,由此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权益保障问题,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无后顾之忧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全国各地都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探索研究,制定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以社会保障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和土地置换理论为基础,结合比较国内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情况,概括阐述失地农民和社会保障的概念,并分别从土地征用、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等方面分析瑞安市在保障失地农民社会权益方面的建设情况,发现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征地补偿的保障可持续性差、安置留地的适用有限制、基本生活保障和“转保”(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筹措难等问题,提出完善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安置留地指标制度的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失地农民转基本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创新失地农民就业新形式等。由此,进一步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丰富沿海县级市保障失地农民社会权益制度的研究成果,促进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
张孝斌[4](2020)在《温州市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转型速度加快,温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提速,作为温州市中心城区的鹿城区有大量农村土地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而被征用。自2003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至今,鹿城区被征地农民人数逐年增加,现已达到10万多人,并且伴随着鹿城区中心功能区建设和两个健康先行区的推进,失去土地的农民的数量在不久的将来会越来越多,预计将在2023年达到13万之多。他们是大美鹿城建设的牺牲者,更是鹿城区现代化建设的参与者,做出了属于这一群体特殊的贡献。但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鹿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征地工作的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暴露出就业难、缴费标准高、待遇水平低、基金筹集不合理等不利于征地工作推进的难题。甚至有受教育水平低的被征地农民因读不懂相关文件政策不配合征地工作的进行,严重阻碍了鹿城区平安城区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迫切的需要完善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本文将深入研究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现状,从鹿城区被征地情况、基本参保情况、2004年—2019年15年间的待遇增长情况、筹资渠道及基金出资比例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情况及被征地农民其他可享受待遇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出鹿城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低、范围小、缺乏持续稳定的被征地政策、筹资方式不合理、养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养老保障待遇低及增长机制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生活需要、配套服务机制缺失等一系列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结合鹿城区实际,本文提出针对性对策: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增值保值、完善就业服务,以就业促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健全配套措施、探索新型养老模式、摸索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新方式等。
芦雨[5](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城镇化也进入了深度变革期,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历史的必然。但与此同时,城市的不断扩张使得失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在农村原有格局受到冲击、土地不断流失的大环境下,一系列与失地农民有关的社会问题相继涌现。土地是农民的安身之基,一旦土地被征用,农民便失去了最根本的生产资料与最重要的生活来源,城市将成为他们的唯一归宿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落实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失地农民无法在户籍身份、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市民得到同等对待,流入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以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养老困境日渐突出。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即将突破亿人,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乎国家的兴盛、社会的稳定与乡村的振兴,这也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本文从失地农民养老的实际需求出发,在搜集查阅大量文献与政策的基础上,对文章的有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综合运用社会公平理论、地租理论及可持续生计理论,厘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失地农民思想价值观念三个方面入手,详尽阐释了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而提出优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健全养老保险运行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具体的应对措施。在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将养老保障和失地农民问题相结合,通过对国内部分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典型模式的比较述评,多维度思考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处置办法。探索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失地农民新型养老保障模式,明确了发展路径及可突破的方向,以期弥合现行养老保障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提高城镇化质量,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李晓晓[6](2019)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浙江省C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需要征用大量的农用土地,进而产生了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至关重要,同时也对城市化建设产生影响。但是,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导致近年来失地农民保障问题越发严重,甚至引发了失地农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给当地乃至全国范围的经济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本文以责任政府理论、社会公共产品理论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理论等为基础,对浙江省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状和案例做了具体研究,并分析、提炼出现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目前失地农民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参保水平不高、缴费比例不合理、保障机制衔接不畅、监督机制缺失、失地农民保障意识淡薄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尝试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各个环节,探索更符合农民利益和国家发展需求的失地农民保险制度。第一,加速促进融合,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第二,明晰权能职责,构建政府部门多管齐下的监管机制;第三,加强村官监管,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第四,发动广泛宣传,强化树立失地农民自我保障意识。
敢凡凡[7](2019)在《连云港花果山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我国社会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周边的大量农用土地被征收为建设用地,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农民由此成为“失地农民”。由于地方补偿机制、安置途径及“失地农民”自身文化水平、劳动技能和思想观念等多方面的限制,有些失地农民生活艰难,甚至沦为新的“城市贫民”,从而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可见,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的社保安置现状怎样,其在生活方面面临哪些困境?如何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繁荣和稳定?这既是理论研究者的重大课题,也是当前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论文中首先以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街道为调查样本,并就这一地区被征地农民安置的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由此取得了该地区征地过程中不同年龄、不同家庭被征地农民对于征地安置满意度的相关数据。笔者又进一步从年龄、学历、被征地情况以及社保情况等方面认真分析了影响农民满意度的诸多因素,发现在新旧政策交替下,当前花果山街道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主要存在补偿标准较低、补偿信息更新滞后、补偿范围过窄等问题,由此产生了农民对于社保制度的不信任、农民入保名单难以确定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土地征收工作停滞不前,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工作陷入困境。论文针对当前存在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问题,建议应通过前期全面分析土地价值、被征地农民共享土地增值以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等举措,实现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同时,建议通过深入的政策宣讲和土地经营权换社保的补充制度,实现被征地农民全员入保,给被征地农民提供最基础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之上,论文又探讨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在解决被征地农民温饱的同时确保其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希望本文可为连云港及其他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工作提供参考借鉴,从而促进整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
刘小峰[8](2019)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以S省C市为例》文中认为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和占用,从而导致在我国社会群体中产生了一个独特的组成部分—失地农民群体。随着人数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之政策配套不够健全,导致针对该群体的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为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有效应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从而缓解因征地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当前,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领域,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政策体系。一些省、市的逐步摸索建立了地方性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政策的供给、执行以及监管评估等诸多环节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也成为研究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该类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当前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为对象的研究相对较多,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则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背景,对该类政策运行全流程进行的研究就更少了,而这正是目前亟待探索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以城乡一体化建设为背景,以S省C市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为研究对象,在回顾历史沿革、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尝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剖析深层次原因,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对策建议。首先,对失地农民、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政策等核心概念进行归纳和解释,然后着重引用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文的理论指导,并选取正义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然后从政策的建立、内容和运行现状等三个方面入手,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概况进行梳理。其次,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背景对C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对现阶段的政策供给、执行现状以及监管评估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力求发现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并认真探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在对浙江、上海、北京等国内实践进行借鉴与反思的基础上,结合C市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几点建议。
雷丽萍[9](2018)在《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城市化进程的建设。目前,厦门市翔安区相关征地政策、机制、就业保障管理的发展滞后。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三无”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津贴。他们生活在城市边缘,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翔安区是厦门市经济特区第一年轻的行政区,同时农民失去土地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相应而生。本文在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的总体情况和就业保障政策的研究背景下,界定了“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和“土地发展权”的具体概念,制定研究路线,采用公共管理的政府职能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并以文献调研法和经验借鉴,以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所采用的就业保障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土地补偿政策和生命保障政策内容的探究。通过“城乡统筹”的农村方式进行经济战略结构调整,增强农业优势,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渠道,增添更多的农民增收办法。因此,失地农民已成为历史发展的新名字,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性。根据政府需求失去土地,不但达成政府的愿望,也是很多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农村转变城市农民可以变得更富有,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但在实际情况中也注意到,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就形成了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石的“重要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根本,当那些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后应该要做好后续相关的工作,也该想到如何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经济来源和就业保障的相关问题。为此,本文深刻分析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完善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的对策,以期引导、制约和规范政府行为,健全政府就业保障政策。在国内相关的文献中现有学者对我国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内容、就业保障责任分配、就业保障系统执行、就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怎样统筹现有的资源等方面依然存有许多不同的见解,对就业保障的定义,政策存在的问题,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研究进行综述。
付文凤[10](2018)在《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大,建设用地规模急剧扩张,建设用地规模日益逼近资源环境承载的极限,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有效推进。而我国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巨大、挖潜乏力,城镇建设用地供不应求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浪费并存,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供需错位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是破解其供需矛盾的重要路径。因此,2005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随后以试点先行的形式逐步推广实施,实现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同时保障城镇发展用地需求。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自上而下实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以政府为主导、主体间收益分配失衡,农民(集体)土地权益受损,极易引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是增减挂钩中迫切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在总结、归纳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剖析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梳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机理,分析增减挂钩利益主体成本-效益变化,识别利益主体所作贡献与承担的风险,探讨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机理。其次,从建新区农地征收出让和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两实践环节分析当前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并结合实证评价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探讨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总结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存在的问题。然后,遵循贡献与收益对等、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建立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模型,定量测度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在利益主体之间共享的比例。最后,基于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评价结果的问题导向和贡献-风险视角下共享比例测度结果的目标导向,结合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制约因素和典型经验分析,以权利重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和利益调整提高收益共享结果公平为治理方向,构建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是指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在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合理分配,包括共享客体、共享主体、共享标准等内容,通过制度安排可以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是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权向城镇的转移,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建新区农地征收出让等实践环节中地价变化形成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区位变换与用途转变增值、供求变化增值、投资增值等是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政府主导是我国最主要的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是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的核心利益主体,增减挂钩实践引致政府、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等核心利益主体的土地权利及成本-效益变化,各利益主体在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中均作出贡献,包括资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本贡献、管理贡献或土地贡献,同时利益主体相应承担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效应、生活成本上升、基本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风险。贡献分配理论、风险补偿理论及合作博弈论等为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支撑,综合考量主体贡献及风险修正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策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2)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偏低,农户满意度不高、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受损,收益共享过程欠公平等是当前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偏好比较明显,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均价不断上升,多数地区建新区征地补偿和拆旧区成本投入占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相对偏低,土地出让纯收益主要归政府获得。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农民(集体)的产权实施能力不足,地位弱势,政府的产权实施能力更强,缺乏制衡。同时,政府与市场失灵中,农村土地市场价格难以实现,通过土地的征用垄断和供地垄断,政府获得了本该由农民分享的土地增值收益。从收益共享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两个维度构建包括知情权、决策权、货币补偿、新房安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非农就业等指标的农户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性评价指标体系,江苏省苏州、扬州、连云港等地711份农户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共享水平总模糊指数苏州(0.4804)>扬州(0.4656)>连云港(0.2422)。其中,扬州市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过程公平评价最高(隶属度为0.5658),苏州市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结果公平评价最高(隶属度为0.5084),连云港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整体处于较差状态(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评价的隶属度均低于0.3)。此外,农户对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的总体满意度偏低,仅21.0%(其中苏州(约31%)>扬州(约25%)>连云港(约7%))的受访农户满意,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受成本效益和政策认知显着影响。(3)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比例测度结果具有较强合理性。运用合作博弈Shapley值法,梳理不同联盟收益变化衡量各利益主体的贡献程度,通过直接支出法、替代法等测算利益主体各类风险价值评估风险系数,综合考量主体贡献和风险定量测度利益主体共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江苏省5个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证研究发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中,拆旧区农民(集体)所作贡献最大,建新区农民(集体)承担的风险最高。研究区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及政府应共享的增值收益比例分别在35%~50%、25%~40%及15%~30%之间。因为拆旧区农民(集体)以失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等为代价生成增减挂钩指标,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具有较大的居住、畜禽养殖、出租经营等收益价值,因此拆旧区农民(集体)应该分享较多的土地增值收益。建新区农民(集体)以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为代价使增减挂钩指标得以落地,农用地具有农业产出收益及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社会价值,因此建新区农民(集体)应分享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政府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应以获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等长期收益为主,让渡更多的直接经济收益。与现有收益分配格局相比较,新的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能有效改善利益主体之间的土地收益格局,提高农民(集体)的土地财产性收入,使农民(集体)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符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的政策导向,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方案可为城乡建设用地置换中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提供方法支撑和标准参考,为农户补偿标准制定提供参考,有效指导政府和农民(集体)利益谈判。(4)应从治理结构优化、补偿机制改进、宏观制度完善等方面构建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首先,单一治理结构难以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应选择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治理结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通过政府主导,完善增减挂钩中制度和规则产品的供给;通过强化市场机制辅助,提高收益分配(补偿)标准的市场化程度,并提高公共事物处理效率;通过培育社会组织、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和平台等措施加强社会参与,扩大农民话语权,提高农民(集体)的收益地位和议价能力,并形成社会监督。其次,通过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化价格机制,实施货币补偿、工作安置、社会保障提高等多元补偿形式,保障补偿程序执行公开公正等措施改进补偿机制,促进实现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格局。此外,宏观制度完善包括:①通过明确产权主体、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物权属性、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等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②通过适当选择整理区域,合理控制增减挂钩规模,合理规划安置区选址和配套建设等强化增减挂钩的规划管控引导;③通过实施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入土地市场自由流转、建立城乡土地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等措施完善土地市场机制;④通过强调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指标进行政绩考核制度改革;⑤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增加地方政府土地相关税种设置改革财政分配制度;⑥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设立电话、网络、新闻等多种渠道推进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二、嵊州市出台具体办法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嵊州市出台具体办法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论文提纲范文)
(1)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简要评述 |
三、结构安排与研究路径 |
(一) 结构安排 |
(二) 研究路径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法 |
(二) 访谈法 |
(三) 问卷法 |
(四) 个案研究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一) 被征地农民 |
(二) 社会保障 |
(三)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二、理论基础 |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 公共政策价值理论 |
(三) 服务型政府职能理论 |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
(一)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利于被征地农民自身发展 |
(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发展进程 |
(三)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
第二章 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其实施现状 |
一、X镇区域概况及被征地农民整体状况 |
(一) X镇区域概况 |
(二) X镇被征地农民整体状况 |
二、J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分析 |
(一) J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变迁 |
(二) J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新旧政策比较 |
(三) J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行政策体系 |
三、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现状 |
(一) X镇征地补偿状况 |
(二) X镇养老保障实施状况 |
(三) X镇医疗保障实施状况 |
(四) X镇就业保障实施状况 |
(五) X镇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和意愿选择分析 |
第三章 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一、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征地及征地补偿方面存在不足 |
(二)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低 |
(三) 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覆盖面窄 |
(四) 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压力大 |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征地与征地补偿政策不够健全 |
(二) 被征地农民自身存在不足 |
(三)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政策衔接不够 |
(四) 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 |
第四章 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完善对策 |
一、健全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
(一) 建立可持续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机制 |
(二) 构建低水平、多层次、广覆盖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多渠道的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 |
(四) 构建规范性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法律机制 |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配套措施 |
(一)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
(二) 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 |
(三) 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
(四) 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衔接 |
三、引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 |
(一) 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来源 |
(二) 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标准 |
(三) 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责任 |
(四) 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制度 |
(五) 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审核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对策研究 ——以潍坊市G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管理绩效概述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概念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含义以及形成原因 |
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
三、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的含义 |
二、绩效管理在我国政府部门中的应用 |
三、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的重要性 |
第二章 潍坊G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取得的成绩 |
一、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
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
三、居民参保水平的不断提高 |
第二节 潍坊G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评价主要指标及应用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评价主体的选择 |
二、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体系 |
三、潍坊市G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绩效评价 |
第三章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重视资金筹措,加强资金保障 |
一、缴费标准合理设置 |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金的及时划转和入保 |
第二节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一、建立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 |
二、做好保险衔接制度 |
第三节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
一、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
二、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及信息化建设 |
第四节 强化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
一、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
二、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 |
三、强化稽核检查,做好监督工作 |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浙江省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失地农民社会权益保障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状况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失地农民 |
2.1.2 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保障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土地置换理论 |
第三章 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本状况 |
3.1 瑞安市征地和失地农民概况 |
3.2 瑞安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 |
3.3 瑞安市失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 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1 征地补偿制度的问题及分析 |
4.2 安置留地指标制度的问题及分析 |
4.3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转保”制度的问题及分析 |
第五章 完善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
5.1 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 |
5.2 安置留地指标制度的完善 |
5.3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转保制度的完善 |
5.4 创新就业新形式,拓宽失地农民自我保障面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本文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温州市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国内外文献评述 |
(三)本文相关概念厘定 |
1.核心概念 |
2.理论基础 |
(四)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研究方法 |
2.研究内容 |
一、鹿城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现状 |
(一)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参保现状 |
1.鹿城区的征地情况 |
2.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 |
3.鹿城区被征地养老保障基金筹集情况 |
(二)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现状 |
1.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及保障待遇 |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
3.被征地农民其他可享受待遇 |
二、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面临的问题 |
(一)被征地农民参保率不高 |
(二)被征地资金筹集方式单一且难以持续 |
(三)被征地政策缺乏持续稳定性 |
(四)被征地农民就业难 |
1.被征地农民文化水平低 |
2.被征地农民就业观念滞后 |
三、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成因分析 |
(一)被征地养老保障标准偏低,范围小 |
(二)被征地养老基金筹集方式不合理 |
(三)养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基金支付能力持续下降 |
(四)就业政策未有效开展,配套服务缺失 |
四、国内其他地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经验借鉴 |
(一)成都市的城保模式 |
(二)青岛市的农保模式 |
(三)重庆市的混合模式 |
(四)上海市的镇保模式 |
五、完善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
(二)资金渠道和土地补偿方式多元化 |
1.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 |
2.土地补偿方式多元化 |
(三)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基金增值保值 |
(四)健全就业扶持机制,以就业促保障 |
1.完善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 |
2.积极扶持创业 |
3.利用“互联网+”搭建信息平台 |
(五)健全配套措施,探索新型养老模式 |
1.完善医疗、住房、精神保障 |
2.探索新型养老模式 |
(六)探索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新方式和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新模式 |
1.探索企业养老保险新型缴纳方式 |
2.探索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新模式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4.1 重点 |
1.4.2 难点 |
1.4.3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新型城镇化 |
2.1.2 失地农民 |
2.1.3 养老保障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公平理论 |
2.2.2 地租理论 |
2.2.3 可持续生计理论 |
2.3 相关关系阐述 |
2.3.1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征收的关系 |
2.3.2 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关系 |
第3章 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
3.1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 |
3.1.1 失地农民养老状况 |
3.1.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制度 |
3.1.3 失地农民安置措施 |
3.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
3.2.1 传统养老模式难以持续 |
3.2.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低 |
3.2.3 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
第4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亟需规范 |
4.1.1 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 |
4.1.2 征地补偿程序不透明 |
4.2 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矛盾丛生 |
4.2.1 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不科学 |
4.2.2 养老保障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3 社会保障相关立法迟滞 |
4.3 失地农民思想价值观念制约 |
4.3.1 失地农民参保意愿不足 |
4.3.2 失地农民就业观念落后 |
4.3.3 失地农民自我身份认同感欠缺 |
第5章 国内部分地区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实践及总结 |
5.1 国内部分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践 |
5.1.1 成都: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5.1.2 青岛: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5.1.3 上海: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
5.1.4 嘉兴: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
5.1.5 重庆:纳入商业保险体系 |
5.2 对比述评及经验总结 |
5.2.1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践对比述评 |
5.2.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经验总结 |
第6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 |
6.1 优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
6.1.1 规范征收流程 |
6.1.2 提高补偿标准 |
6.1.3 拓宽安置方式 |
6.2 健全养老保险运行体系 |
6.2.1 提升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保障水平 |
6.2.2 加强城乡养老保险的立法支持 |
6.2.3 扩大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 |
6.3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
6.3.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
6.3.2 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 |
6.3.3 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浙江省C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
1.4 个案的选取和代表性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失地农民的概念 |
2.1.2 养老保险的概念 |
2.1.3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概念 |
2.1.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 |
2.2 相关公共管理理论 |
2.2.1 责任政府理论 |
2.2.2 社会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 |
3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案例分析 |
3.1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
3.1.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
3.1.2 土地征用补偿情况和失地农民总量 |
3.1.3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开展情况 |
3.1.4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机制 |
3.1.5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制 |
3.2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机制案例分析 |
3.2.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的来源 |
3.2.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的处置 |
3.2.3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分配不公、不均案例 |
3.3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制案例分析 |
3.3.1 失地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
3.3.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程序 |
3.3.3 失地养老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利益纠纷案例 |
4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C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1 失地农民保障的覆盖面窄,参保水平不高 |
4.1.2 缴费机制不合理,失地农民难以承担保险支出 |
4.1.3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不畅 |
4.1.4 缺乏监督机制,管理难度较大 |
4.2 影响C县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因分析 |
4.2.1 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
4.2.2 政府责任方面的缺失 |
4.2.3 农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低下 |
4.2.4 失地农民法纪和保障意识薄弱 |
5 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
5.1 加速促进融合,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 |
5.2 明晰权能职责,构建政府部门多管齐下的监管机制 |
5.3 加强村官监管,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机制 |
5.4 发动广泛宣传,强化树立失地农民自我保障意识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连云港花果山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 选题的背景 |
1.1.1 选题的政策背景 |
1.1.2 选题的社会背景 |
1.2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2.1 选题的目的 |
1.2.2 选题的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研究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社会保障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社会保障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研究动态 |
2.3.2 研究动态评析 |
第三章 花果山街道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的历史背景与现状 |
3.1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变迁 |
3.2 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常见方式 |
3.2.1 货币安置 |
3.2.2 社保安置 |
3.2.3 入股安置 |
3.2.4 工作安置 |
3.3 花果山街道基本情况 |
3.3.1 原政策执行情况 |
3.3.2 新政策执行情况 |
第四章 被征地农民对新政策满意度调查 |
4.1 被征地农民生活调查 |
4.1.1 调查问卷基本情况 |
4.1.2 样本户基本情况 |
4.2 不同年龄层满意度调查 |
4.2.1 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满意度调查 |
4.2.2 16-60周岁被征地农民满意度调查 |
4.2.3 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满意度调查 |
4.3 不同家庭情况满意度调查 |
4.3.1 土地没有被征收的家庭满意度调查 |
4.3.2 土地被征收一部分的家庭满意度调查 |
4.3.3 土地完全被征完的家庭满意度调查 |
4.4 其他情况满意度调查 |
4.4.1 不同文化程度被征地农民满意度调查 |
4.4.2 是否已有社保满意度调查 |
4.5 影响满意度因素分析 |
4.5.1 年龄因素 |
4.5.2 被征土地情况因素 |
4.5.3 学历因素 |
4.5.4 是否已有社保因素 |
4.5.5 其他因素 |
第五章 社保安置新政策的困境原因 |
5.1 补偿标准 |
5.1.1 补偿标准低 |
5.1.2 补偿标准更新严重滞后 |
5.2 补偿范围确定 |
5.2.1 补偿范围相对狭小 |
5.2.2 补偿认定人为因素影响大 |
5.3 农民对社保政策的态度 |
5.3.1 社保不划算 |
5.3.2 政策变动大 |
5.4 被征地农民入保名单确定困难 |
5.4.1 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名单确定工作流程 |
5.4.2 已货币安置农民再征地难以入保 |
5.4.3 少数人无法正常入保 |
第六章 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新政策落实的对策 |
6.1 全面评估土地价值 |
6.1.1 评估协议的公平公正 |
6.1.2 土地价值评估应考虑的因素 |
6.1.3 土地价值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
6.2 全员共享土地增值 |
6.2.1 共享土地增值包含的要素 |
6.2.2 共享土地增值的实施和推进 |
6.3 加强社保宣教力度 |
6.3.1 社保宣教的主要目的 |
6.3.2 社保宣教的主要方式 |
6.4 财政兜底全员入保 |
6.4.1 财政兜底全员入保的重要性 |
6.4.2 财政兜底全员入保的主要方式 |
6.5 政府放权民众参与 |
6.5.1 财政放权民众参与的重要性 |
6.5.2 财政放权民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
6.6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6.6.1 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解决被征地农民问题的必要性 |
6.6.2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被征地农民生活满意度调查问卷 |
(8)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以S省C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图 |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相关理论 |
三、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基本情况 |
(一)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建立 |
(二)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内容 |
(三)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实践 |
四、C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C市各时期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
(二)C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分析 |
(三)C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五、国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实践与启示 |
(一)浙江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实践 |
(二)上海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实践 |
(三)北京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建设实践 |
(四)国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启示 |
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几点建议 |
(一)提升政策的公平性 |
(二)完善经办服务模式 |
(三)建立健全评估机制 |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的国内研究 |
二、文献综述小结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一、研究前提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技术路线、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与不足 |
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失地农民 |
二、就业保障界定 |
三、土地发展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及保障政策 |
第一节 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概况 |
一、失地农民结构分析 |
二、失地农民就业情况分析 |
第二节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和翔安区委现有的保障政策分析 |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政策 |
二、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政策 |
三、失地农民生就业培训政策 |
第四章 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分析 |
第一节 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发展性保障政策尚未健全 |
二、动态调整机制尚待完善 |
三、补偿标准各不相同 |
四、保障政策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二节 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国家法律制度原因 |
二、补偿标准测算不尽合理 |
三、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偿资金使用和分配不均衡 |
四、政策执行力偏差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厦门市同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问题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厦门市同安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问题典型模式 |
一、“金包银”工程概念 |
二、“金包银”工程建设模式 |
第二节 厦门市同安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问题的启示 |
一、“金包银”工程的借鉴意义 |
二、“金包银”工程发展方向 |
第六章 完善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切实改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及就业保障体系 |
一、生活保障体系 |
二、就业保障体系 |
第二节 规范土地征用行为,补偿措施建议 |
一、规范土地征用 |
二、补偿措施建议 |
第三节 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 |
一、法律援助 |
二、法律保护 |
第四节 、改善基层政府保障政策执行力的措施建议 |
一、增强基层政府保障政策理解力 |
二、完善基层政府就业保障的宣传政策 |
三、增强基层政府保障政策创新力 |
第五节 加强民主监督 |
一、主要做法 |
二、意见建议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10)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归纳与理论演绎 |
1.3.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3.3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可能的不足之处 |
1.6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 |
2.1.1 增减挂钩政策形成机制 |
2.1.2 增减挂钩实施模式 |
2.1.3 增减挂钩影响因素 |
2.1.4 增减挂钩效益评价 |
2.2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 |
2.2.1 土地增值收益形成机理 |
2.2.2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策略 |
2.2.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 |
2.3 研究评述 |
第3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 |
3.1.1 农村建设用地 |
3.1.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3.1.3 土地发展权 |
3.1.4 成本和收益 |
3.1.5 贡献与风险 |
3.1.6 治理机制 |
3.2 理论基础 |
3.2.1 贡献分配理论 |
3.2.2 合作博弈论 |
3.2.3 风险补偿理论 |
3.2.4 利益均衡论 |
3.2.5 土地产权理论 |
3.2.6 地租和地价理论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机理分析 |
4.1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 |
4.1.1 收益共享目标 |
4.1.2 收益共享特征 |
4.1.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确定 |
4.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机理 |
4.2.1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路径 |
4.2.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原因 |
4.3 增减挂钩利益主体贡献-风险识别 |
4.3.1 增减挂钩利益相关者分析 |
4.3.2 核心利益主体贡献-风险识别 |
4.4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逻辑 |
4.4.1 贡献与风险分析在收益分配中的适用性 |
4.4.2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思路 |
4.4.3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思路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评价 |
5.1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1.1 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1.2 拆旧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水平评价 |
5.2.1 收益共享现状总体判断 |
5.2.2 农户收益共享水平测度 |
5.3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
5.3.1 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3.2 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5.4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存在的问题 |
5.4.1 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受损,收益共享过程欠公平 |
5.4.2 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偏低,农户满意度不高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比例测度 |
6.1 收益共享原则 |
6.1.1 贡献与收益对等 |
6.1.2 风险与收益对等 |
6.2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模型 |
6.2.1 基于贡献的增值收益分配测算 |
6.2.2 兼顾风险的增值收益分配修正 |
6.3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实证检验 |
6.3.1 研究区增值收益分配现状格局 |
6.3.2 基于贡献的增值收益分配结果 |
6.3.3 兼顾风险修正的增值收益分配结果 |
6.3.4 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结果与现状格局比较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 |
7.1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制约因素 |
7.1.1 制度环境不完善 |
7.1.2 利益主体非合作博弈 |
7.2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典型地区实践经验 |
7.2.1 征地补偿安置的改革探索 |
7.2.2 宅基地置换的创新举措 |
7.2.3 实践经验总结 |
7.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构建 |
7.3.1 优化治理结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 |
7.3.2 改进补偿机制,促进“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格局 |
7.3.3 完善宏观制度,规范和引导利益主体行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四、嵊州市出台具体办法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 [1]J市X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赵娟. 苏州大学, 2020(03)
- [2]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绩效对策研究 ——以潍坊市G区为例[D]. 钟晓菲. 青岛大学, 2020(02)
- [3]浙江省瑞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董华丽.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4]温州市鹿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孝斌. 长安大学, 2020(06)
- [5]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 芦雨.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浙江省C县为例[D]. 李晓晓. 四川师范大学, 2019(04)
- [7]连云港花果山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的问题研究[D]. 敢凡凡.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8]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以S省C市为例[D]. 刘小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研究[D]. 雷丽萍. 华侨大学, 2018(01)
- [10]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付文凤.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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