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农委主任高德占谈完善渔业法制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黄润青[1](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提出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文世芳[2](2017)在《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文中认为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总结历史上封闭保守的深刻教训,勇于面对中国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充分认识到关起门来搞建设行不通、闭关自守实现不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虚心学习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这个伟大觉醒的重要内容,对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在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探索而成,从改革开放之初一步一步摸索而来。探求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可以从改革开放史中寻求历史的逻辑、问题的病灶和成功的钥匙。因此,从改革开放之初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和借鉴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从开放和改革的相互关系及国际经验视角探求改革开放开启并获得成功的原因,对当前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这些正是论文致力于探求的深层次问题。论文包括绪论、正文四章和小结。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意义,研究的现状、问题,研究的资料准备、特点,研究的方法、思路,研究的目标、方向。第一章,主要讨论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背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考察整个社会,国民经济遭受重创,人民生活在温饱线上长期徘徊,社会各界渴望变革;考量党内状况,使命意识空前觉醒,执政危机意识日渐浓厚,全党洋溢着把“文化大革命”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的情绪;环顾世界局势,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在两极格局下存在寻求多极化的内在张力,资本主义国家经过迅猛发展后进入滞胀阶段,亟需产业转移,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树立了发展榜样,调整和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潮流。特定的历史条件,给中国指明了方向:旧的道路难以为继,变革已是民心所向,国际形势为迎接中国融入世界大家庭、登上国际大舞台提供了历史契机。一种历史的合力,悄然引导着中国朝着改革与开放的道路走去,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条件生成。第二章,主要讨论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中共逐渐扩大对外交流,冷眼向洋看世界,以世界为参照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党内和思想理论界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和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思考已经不可抑制。中共高层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对世界局势作出新的研判,认为存在长时段和平发展的可能。在对历史的反思中,中共又逐渐从“左”的迷雾中走出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工作重心开始务实地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倾斜。在此基础上,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把握世界发展脉搏,派出大批对外考察的“侦察兵”了解世界各国发展经验和研究中国应有的对策,部署理论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国外情况。特别是派团对外考察是中共高层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政治局从听取和讨论考察汇报开始,改革开放的思想在酝酿中逐渐生根发芽,经过1978年国务院务虚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两次大讨论,改革开放决策呼之欲出。第三章,主要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经过对盲目冒进的反思,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深化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思想的过程。经过1979年对盲目引进和吸收外资的反思,在对国民经济调整的思考、讨论以及初步实施中,中共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行了总结深化,制定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对外引进规定、吸收外资政策、对外考察办法、国民经济计划。在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的改革试点和探索中,中共对建设四个现代化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在政策上、试点上、理论上都有重大的转变。在政策上,提出经济政策的三大转变,要求逐步实现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转型;在试点上,创办经济特区,使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从某个领域的试点转换为更深层次的综合性改革试点;在理论上,从四个现代化转变为“中国式的现代化”,将“中国式的现代化”作为统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指导性思想。第四章,主要讨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逐步由引进技术、外资和管理经验,朝着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国际组织发展经济经验以及引进国外智力发展和深化,并最终推动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过程。结合中国实际,探索适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是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在中共高层的支持和部署下,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和理论以及联邦德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法国经济计划化理论等,成为中国考察和学习借鉴的重点内容。布鲁斯和奥塔·锡克等东欧经济学家的来访,在中国掀起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和改革理论的热潮。在改革开放实践的锻炼和理论探讨的熏陶中,中国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终于在1984年莫干山会议上崛起,逐渐承担起为改革建言献策的使命。在和思想理论界的良性互动中,中共终于克服各种困难,出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这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对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方向的探索获得巨大成功,以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为重点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巴山轮会议为标志,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小结,主要对论文作一概括性总结,集中探讨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如何被中共重视、学习和吸收,形成了什么样的原则和路径;究竟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产生了哪些重大影响;积累了哪些重要历史经验,对当前中国的改革发展有哪些重要启示。为确保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好的效果,中共在探索之中确立和完善了自力更生为主、积极争取外援,取长补短、保持优势,多方学习、反复比较,解放思想、谨慎渐进等基本原则;形成了从境外经验的学习了解、到决策层多渠道掌握信息、到中共高层利用境外经验进行决策、到中层和基层干部掌握境外先进经验的上下贯通、良性互动的路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在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成为改革的先声;推动了改革开放决策出台和具体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社会主义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理念的突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历史关头,分析研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能带来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改革应该如何优化调查研究,如何加强顶层设计,如何重视基础性工作。
胡凯基[3](2017)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变迁研究(1979-1984)》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在社会结构方面,国家权力主动收缩,社会自主性开始成长;社会流动加快;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缩小,不同乡村之间发展差距加大,沿海地区崛起。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方面的变迁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政府松开农村经济管理(主要是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逐级控制农民集体生产核算变为取消人民公社、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自主经营)、城市企业管理(主要是放权让利)、特殊地区管理(主要是设立经济特区)的控制之手,撤回上级对下级和企业、农民个人无偿征调物资的“平调”之手,对社队企业(从1984年起称为乡镇企业)发展伸出扶持之手;社会秩序领域强调安定团结,进行了严厉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短时期内显着降低了犯罪发生率;生育领域加大力度推行计划生育,提出了更加严格然而不完全科学的人口出生率控制目标。政府府强社会弱、政府挤压社会的格局通过政府在保持强大的基础上主动把部分权力退还给社会,培育社会自主生长而开始迈向政府和社会双强的理想格局。在社会生活方面,婚姻恋爱进一步走向自主,商业化色彩变浓,女性地位进一步提高;社会风尚出现了从“以穷为荣”到“致富光荣”的转变,长期“左”的文化政策的结束后出现了求知爱美热;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消费在长期压抑之后显着增长;从相对封闭到对国外、境外各方面的交往大幅增加;精神生活虽有“左”的惯性思维的压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的冲击,但总地来说是从禁锢大幅走向解放,帕累托改进带来了的全民满怀希望的可喜局面。在社会心理方面,社会各阶层都有变化,其中最显着的是农民、知识分子、个体私营经济者。农民开始摆脱依附性心理增强自主性心理,开始告别因循泥古追求生产生活的合理化,开始注意追求享受生活。政治上歧视和不信任的消失、对现代化前景的内在认同使知识分子焕发了崇高使命感,满怀热情地投入教育、科研、文化活动。相对于一般工人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和个体私营经济者的快速致富,知识分子收入增长极其缓慢,这种长期存在而从这一时期开始愈益明显的物质生活待遇落差带来了从隐性到显性的心理失衡。个体私营经济者作为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其自我认同经历了从“边缘的人”到“光彩的人”的转变。在不同地区因为主政者的态度措施不同,个体私营经济者的心理也有所不同。这些重大变迁实现了三个突破,即实现了对文革十年极左状态的突破,对1950年代以来传统社会主义中僵化思想与体制的突破,对几千年传统社会习俗指令经济加专制政治残余的突破。这些变迁和突破能够实现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初期这几年,总的来说,政府和民意实现了良性互动。二是建国前三十年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使越来越多的领导和群众痛感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僵化缺少活力不能再继续下去,也认识到靠政治运动、阶级斗争来补救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僵化只能是雪上加霜。三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几十年历史中形成的强大的党政军系统的支撑。四是自近代以来中国逐渐积累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现代化因素。五是中国作为几千年来发达的连续文明体所享有的遗产。
张文波[4](2017)在《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如何将“书本中的环境法”全面转化为“行动中的环境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上述转化过程主要涉及环境执法问题,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作为解决环境执法问题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主要涉及由哪些主体来行使环境行政执法权最有效果、最能保障“书本中的环境法”得到严格执行: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高低;另一方面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是否恰当、是否与其他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直接关系到环境行政执法权是否会被滥用。因此,可以说合理配置环境行政执法权是解决我国现阶段环境法治赤字的重要措施。从理论上讲,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这一命题包括四个层面的问题: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和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上述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并非各自独立、毫无联系的,而是一种层层递进、密切关联的关系,清晰地展示了环境行政执法权如何从一种人民让渡给政府的模糊权力逐步细化和明确为一种环保部门各内设机构可以直接行使的具体权力的过程。具体来说:在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为环境领域同时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这就决定了环境问题的解决应当统筹兼顾政府(行政)的力量和社会(市场)的力量,不应有所偏废且应随着时代变化不断进行调整,而在我国现阶段过于注重解决环境领域“市场失灵”而忽视“政府失灵”问题的现状下,应当着重构建私权利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着重强化我国环境法中的私人实施制度,最终实现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以管辖区域作为配置的基本标准而造成了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职责同构”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坚持权责匹配原则,包括在配置标准上坚持管辖区域与环境影响并重、立法明确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在配置保障上坚持“重心下移”原则,最终达到与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之间“正三角形”环境监管任务模式相适应的“正三角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保障模式,实现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权责统一;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以部门化原则作为配置的基本标准而造成了环境行政执法权分散、重叠及错位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坚持生态系统化管理原则,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同时明确行政协助原则以有效整合因职能分工而形成的碎片化的行政资源;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因我国现阶段缺乏明确的配置标准而导致环保部门内部的决策权与执行权未完全分离且缺乏有效沟通反馈,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应当坚持分权制衡原则,实现环保部门内部的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达到防止权力滥用的目的,另一方面应当坚持沟通协调原则,实现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及时高效沟通,实现决策机构的决策更具有可行性、执行机构的执行更有效果。从实践层面来讲,应当将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应当予以解决的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设计,同时不应单独推进某一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改革,而应当统筹考虑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依据配置合理的环境行政执法权来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合理构建各组监管力量的运行机制,保障其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最终形成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在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环境法的实施方式——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包括完善环境法的公共实施制度、强化环境法的私人实施制度和实现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三个方面;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配置模式问题——建立环境保护领域垂直管理制度或上级政府环保部门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现阶段我国可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模式,即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模式,并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根据本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以最大程度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不当干预;在环境问题有一定缓和之后,可以仅采取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模式,仍由各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内的环保工作负责,并行使相应的环境行政执法权;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将这一问题落脚于配置方案问题——推行环境保护大部制或继续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现阶段我国应当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但由于这一过程的困难性与长期性,还应继续完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同时推进上述两个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我国完成了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由于环境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单靠这一个部门也无法彻底解决环境问题,还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的支持与配合,跨部门、跨行业、跨规格的环境管理协调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现阶段的重点在于确立明确且统一的配置标准,推进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内部监督权独立且有效,具体来说包括在职能整合的基础上以“决策司局+执行司局”模式设置内设机构、构建综合协调中心以保证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和构建专门监督部门以保证环保部门内部监督权独立且有效三个方面。从环境法治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非法治化,四个层面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行政化、非对等性和不确定等特征,这导致环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造成了环境行政执法配置及调整的随意性,甚至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背。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将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问题纳入到环境法治的范畴,按照环境法治原则的要求来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以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规范化和稳定性。就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总体要求来说,需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同时规定四个层次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二是特别注重社会权力理论对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三是在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权责匹配原则,四是在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生态系统化管理原则,五是在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应坚持分权制衡与沟通协调并重。就《环境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来说,需要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包括重新梳理环保部门的职权职责,确保环境行政执法权不缺位、越位和错位、更加注重环境法的私人实施制度,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建立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结合与衔接的保障制度三点;二是纵向权力层面,包括采取管辖区域与环境影响并重的标准来配置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合理配置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的事权、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环境行政执法保障体系、着重强化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垂直管理制度和完善上级政府环保部门设置区域或流域派出机构制度六点;三是横向权力层面,提出了远期方案——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大部制改革和近期方案——完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模式;四是环保部门内部权力层面,包括在整合职能的基础上以“决策司局+执行司局”模式设置内设机构、构建综合协调中心以保证决策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但又有效沟通和构建专门监督部门以保证环保部门内部监督权运行独立且有效三点。
唐明华[5](2009)在《大势》文中提出历史,向来蕴藏着神秘的东西。也正因此,历史上的某个特殊时刻便显得颇有深意。1978年,英国着名经济学家F·A·哈耶克提出,在法国巴黎举办一个世纪论坛,辩论的题目——"社会主义是错误的吗?"这位被西方多国政要推崇备至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断言,赞成市场秩序的人将会证明,不管是以科学、事实还是逻辑为根据,社会主义都将寿终正寝。这是一个关于人类进步的尖锐挑战。这是一个关于中国命运的严酷拷问。就在社会主义阵营一片沉寂的时候,中国共产党用自己的方式发出了响亮的声音。1978年12月23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闭幕。会议用"改革开放"这一主题词向全世界宣布,中国要用革故鼎新的思维打造自已的诺亚方舟。这意味着中国人民将面对一次全新的尝试与努力。于是,万马齐喑的神州大地出现了万千气象。风起了,起于青萍之末。正当众人不解风情之际,那条历史的纤绳已经悄悄横上纤夫的肩头,循着晃动的绳索,一个久违的身影映入时代的视野。就这样,尽管历史的河面上烟雾弥漫,但改革的诺亚方舟义无反顾地起航了。
王爱群[6](2007)在《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却不是农业强省,有着丰富的资源禀赋,而对资源禀赋依赖性很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都不尽如人意。问题出在哪里?吉林省究竟差在哪里?本文运用中观、微观经济理论,在充分了解全国及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历史、现状的基础上,对影响其发展的每个关键因素(竞争力、辐射能力、生产基地、经营机制等)系统地进行了横向(静态,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省内各区相比)、纵向(动态,与历史相比)的比较研究,并运用主成分、对应分析等先进的定量分析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1.关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生产与农户密切相关的特性,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利用该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进行了总体排序。吉林省由于资源禀赋优势强劲(全国排名第一),其竞争力在全国的总体综合排名为第一位。显着特征是:吉林省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指标在全国排序均居前列,而经济效益方面的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关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力。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建立的指标体系,对吉林省9个地区的龙头企业辐射力进行了描述分析,并运用相关分析法从履约率与驰名着名商标数之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与其带动的农户数之间的相关关系等角度对吉林省各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结论为:吉林省大型、特大型龙头企业较少,严重影响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整体辐射力;中、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辐射力显着高于西部,尤其是东部的通化地区履约率、驰名商标数、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销售收入比重、龙头企业数、带动产户数等指数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显现了很强的辐射力;中部地区的长春、吉林两地因合同履约率较低,使其辐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3.关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依据搜集的基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吉林省种植基地主要在中部的长春、东部的延边、西部的白城;而大牲畜饲养基地主要在西部,并优势凸显;禽类饲养基地主要在中、东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地规模不大,建设水平不高,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接不够紧密;龙头企业发展的资源要求与基地生产脱节,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基地生产科技创新不足。4.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本文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分为三种:公司制、合作制、股份制。按照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的观点,交易频率及交易双方资产专用性的不同,决定了经营机制的不同选择。当双方(龙头企业与农户)资产专用性都很强并严格互补、而且交易频率很高时,双方就垂直一体化——采用股份制经营机制,否则采用合同制或合作制(合作制因稳定性较差,本文略)。合同制的特点是:因市场机制的刺激,合同双方的生产成本都比较低,但双方之间的交易成本较高;股份制的特点是: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但因缺少市场机制的刺激,生产成本可能有所上升,而且会明显增加内部管理成本。只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经营机制,才能提高农业产业化的效率和效益,所以正确选择经营机制以及正确解决每种经营机制下的主要问题,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各种经营机制比例,按2000——2005年平均计算,合同制60.1%,合作制15.7%,股份制11.5%,其他12.7%。其中,合同制所占比例逐年下降,股份制逐年上升,合作制变动不大。这说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层次还较低,但正在逐渐提升。本文通过对上述关键要素的关键问题的深入分析,找出了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对策。
雷玉明[7](2006)在《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 ——以湖北为例》文中提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就是首先从农村开始的。农业要从传统落后的小农经济中走出来,必须实行产业化经营,逐步建设现代农业,才能有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解决农业发展中的一些现实矛盾和问题,使中国农业走出一条既能够调动农民积极性,又能够克服原来分割的小农经济的缺陷,过渡到农业社会化为基础的现代化大农业的道路,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 利益分配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出现了龙头企业与农户间多形式、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既有经营层面的结合,也有产权层面的结合;既有松散型,也有紧密型。 目前国内外有关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少,宏观分析比较成熟,个案分析和典型调查也有一定份量和数量,对策研究较多。但是,有关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的理论分析不够,特别是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特殊性分析比较少;系统分析不够,以前的研究侧重于某一个方面,缺乏系统的概括和科学的归纳;缺乏对各种联结方式及机制的成因、适用条件的系统研究。 本项研究系统梳理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的各种理论,力图建立有关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系统理论。本文以作为中部地区代表的湖北龙头企业以及农户的调查研究资料为依据,实证分析影响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的各种因素,包括农户的文化程度、农民收入水平、专用设备投入等,以及农产品的目标市场、经营的规模化、商品化程度、农产品类型、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和农业公共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对各种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评价分析。 本项研究通过借鉴河南、山东的一些利益联结机制的经验,提出了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的思路与重点。在上述基础上,本项研究进一步探讨在市场化原则下,建立和完善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湖北省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为中部崛起提供有利的支撑条件。 本论文共分四部分,八章内容。 第一部分为导言及文献综述,包括导言,第一、第二章。 导言部分主要介绍本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创新点及本论文的不足。第一章全面论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的概念,主要的理论
林青[8](2006)在《区域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研究》文中指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新农村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主题。农业科技园区作为推动区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增长极,正是实践这一发展主题的重要实践范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时代赋予农业科技园区的重要历史使命。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本文把示范带动能力作为农业科技园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试图跳出传统的创新线性研究思路,以区域创新环境论和区域创新系统论为基础,集目前有关园区、创新与技术扩散的研究成果,从企业集群、社会组织网络和策略博弈角度,研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的示范带动机理,设计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的动力机制与对策体系,并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把经济外部性纳入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的研究范畴。从理论角度系统地阐述了示范带动能力的定义、时空演进模式和系统结构,分析了示范带动能力的宏观网络特性及其内在机理,从供求两个方面论述了示范带动能力发挥影响的均衡过程。重点研究了创新采纳的博弈过程与均衡、非对称性博弈条件下创新采纳者参与创新的进化稳定态、有限理性的协调博弈采纳学习过程,网络外部性条件下偏好不一致的采纳者预期协调行为和创新特性对扩散的影响。并围绕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视角。 强调园区示范带动能力建设的着力点要放在园区的持续创新上。围绕园区持续创新,对集群—园区创新的新空间进行了理论总结,分析了园区企业集群的创新机理和创新效率,研究了学习网络中知识流动的动念模式及空间转换规律,对创新文化的结构层次与文化类型进行了理论分析,比较了国内外园区的管理体制。从企业集群、学习网络、文化支持和园区管理服务效能四个方面,构造了示范带动能力的动力机制。 强调园区示范带动能力建设的落脚点要放在技术扩散上。着重分析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委托代理推广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在园区示范带动能力体系中的作用,农村社会中关键采纳者的形成。并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创新供给、中介体系、关键采纳者和农村信息化五个方面,设计了提升园区扩散效应的具体对策。 确立了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评价的基点。认为农业科技园区评价应以网络协同为切入点,围绕示范带动能力这一农业科技园区的主体功能展开。指标的设置不仅要能反映科技园区发展所依赖的区位条件和积极因子的成长与变化,突出科技园区结网和协同的度量,而且还要体现创新主体的意愿。在这一评价基点上,提出了示范带动能力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构建了反映示范带动能力的指标评价体系。
黎已铭[9](2006)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保险理论和发展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由于我国在推行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很多地区农业保险曾一度停止,作为农村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保险重要作用得不到发挥,人们对农业保险在“三农”问题上的作用认识不清,为此,很有必要对我国农业保险理论及实证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现将自己撰写的《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现代农业保险理论是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及应用和推广的指导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理论我国将农业保险界定为农作物或农畜动物等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而由保险人进行的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界定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农业保险的概念,在改革开放以前比较适合中国国情。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农业的概念得到了更大范围的扩展,农业养殖业、畜牧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的风险不单指农作物的风险,粮食种植仅仅是农村经济和农民需求的一部分。与农村经济相关的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农民的人身意外、以及农村城镇化建设迫切需要建立风险转移制度,规避其自身风险,以更好地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本文对农业保险为广义上的农业保险或现代农业保险,这种定义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保险概念,将农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农作物以外的并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人、财、物,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目前我国财政体制下的农业保险的经营问题和投资问题,实现“以险养险”,更好的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2、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以及农业风险的可保性是农业保险制度制定和实施的基础 农业风险是农业保险的基础,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导致了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但是,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并不代表农业风险没有可保性,农业风险具有以下特点:(1)多数农业风险的风险单位较大、风险难以分散。(2)农业风险具有明显的区域性。(3)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和关联性。(4)风险事故与风险损失的非一致性,出险后可能会因这种原因导致损失的同时带来其他的益处或收益。(5)农业风险评估与风险损失测定非常复杂和繁琐。(6)农业风险发
蔡养军[10](2004)在《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新政府进行了土地改革,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因为长期战争,农村极为贫困,一些农民为生活所迫,在分到土地不久就卖地买粮。这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根本不符。于是,政府利用它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积累的对农村居民的强大的动员能力,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既有的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社,以便达到发展生产、公私两利的目的。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国家确立了以农业积累为基础,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方针。合作社逐渐演变成为替政府掠夺农村剩余的工具。建国初期,国家允许农民自由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导致城市发生粮食供应危机,为应对此种形势,政府逐步建立了隔离城乡的一系列政策,在农村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以方便国家实施计划经济。这就是合作社异化为苏式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过程。在农村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民公社副业生产队,即社队企业,是乡村集体企业的前身。党和政府对发展社队企业有时热情支持,有时又严厉打击。1958年大炼钢铁成立了大批的集体企业,经过整顿之后,只有很少一部分留了下来。“文化大革命”中,城市工厂的开工严重不足,一批社队企业乘势而起。改革开放以后,社队企业基础较好,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东南沿海地区的乡村集体企业率先发展起来,并成为以后乡镇企业的主力军。乡村集体企业是乡村干部为主导的,利用乡村各种资源组织起来的,因此乡村集体企业可以说就是乡村公有企业。既是公有企业,那它就避免不了公有企业一般的弊病。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这样一种企业形态可以兼得计划与市场的好处,因而得到迅猛发展。然而,随着政治环境的宽松,市场范围的扩大,私营企业的竞争力逐渐表现出来。与此同时,乡村集体企业自身也在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经过长期的合同结构调整,终于走上改制之路。乡村集体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自始至终是分离的。企业控制权最初是在乡村干部手中,因为乡村干部可以为企业谋得更有利的经营条件,此后集体企业的控制权逐渐落入企业管理层手中,因为乡村干部对企业经营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有限了。但是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却是与其职位不可分离的,因而也是不可交易的。因此企业领导人的交接总是一件麻烦的事。集体企业的家族化在企业改制之前就已经形成。当政治条件宽松,经济形势紧迫时,集体企业私有化的浪潮就开始了。集体企业私有化的过程有的是权贵攫取式的,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有的则经过了股份合作等过渡阶段,有着或多或少的民主私有化的意味。乡村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其所承载的社会职能就直接地由乡村政府来承担了。<WP=5>基层政权的变革在此之后立即启动了。企业与乡村的关系,逐渐摆脱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走上了正规化建设的道路。具体表现为政府、基层组织与企业、居民之间财务请求权基础的变化。乡村政治的演变有诸多的变数,发展方向并不确定。在乡村企业发展最好的地方,可能出现财产支配权力的局面。而在大多数乡村,经济实力有限,乡村民主仍然不能避免政府主导的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中国乡村集体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土地的不可流动性既是集体企业低成本崛起的秘密,又构成集体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乡村集体非农用土地的流转引起国家与农民利益的冲突,对长期以来国家剥夺农村土地利益的法律规则提出强烈的挑战。在我国的实际情况约束下,政府无力向大多数农村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这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继续存在的理由。在乡村经济基本上以工业为主的地区,模仿城市建立了一套养老保险制度。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这些制度仍旧保留下来,土地租金成为维系村庄公共机构运行的基本来源。在那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城市周边的农村,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共同努力,利用土地增值收益基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乡村,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更为迫切,因为一旦失去土地,农民的生存就会成为问题。总之,民法合作社意义的集体逐渐异化为苏式集体所有制意义上的集体,苏式集体农庄在中国国情下又演变为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开放之后乡村社会关系逐渐地摆脱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集体作为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组织体的法律地位正在形成。
二、全国人大农委主任高德占谈完善渔业法制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人大农委主任高德占谈完善渔业法制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1)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资料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资料 |
三、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 |
(一) 研究的基本状况概述 |
(二)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
(三)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一) 历史分析法 |
(二) 文献分析法 |
(三) 比较分析法 |
五、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背景 |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国民经济遭受重创 |
二、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
三、社会各界渴望变革 |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中共党内思想状况 |
一、执政使命意识逐渐觉醒 |
二、执政危机意识日益浓厚 |
三、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世界形势 |
一、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 |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 |
三、产业转移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 |
四、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推行改革 |
第二章 对外交流考察与改革开放决策的作出 |
第一节 历史大转折前的思想“解冻”和发展探索 |
一、世界局势的新研判 |
二、思想解放潮流涌动 |
三、工作重点逐渐转移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 |
一、邓小平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支持 |
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境外经验 |
三、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 |
四、有计划地组织对外考察“探路” |
第三节 中共高层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内部讨论 |
一、中央政治局听取讨论考察汇报 |
二、国务院务虚会讨论如何加快现代化建设速度 |
三、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境外快速发展经济经验 |
第三章 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总结深化与“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第一节 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反思 |
一、陈云、薛暮桥等对盲目引进的批评 |
二、中共高层讨论和部署经济调整 |
三、控制引进规模和制定引进政策 |
四、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大规模经济问题调研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深化和落实 |
一、对外考察专业性、针对性加强 |
二、境外访问团和专家的来访与“传经” |
三、参与和召开国际会议 |
四、成立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和举办企业管理研究班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说的引入 |
一、西方经济学说引入的主要路径 |
二、三次大型西方经济学讲座(讲习班) |
三、西方经济学引入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
第四节 “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一、经济政策的转变和建立经济特区 |
二、两份《初步意见》的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 |
三、邓小平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 |
第四章 借鉴境外经济体制改革经验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出台 |
第一节 学习借鉴重点转移到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 |
一、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考察 |
二、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引入 |
三、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探讨和研究 |
四、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等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 |
第二节 学习和借鉴重要国际组织的经验 |
一、联合国提供的考察与培训 |
二、世界银行对中国的两份考察报告 |
第三节 引进国外智力决定的出台和初步成效 |
一、引进国外智力的历史经验与新的探索 |
二、邓小平关于引进国外智力的讲话和引进国外智力政策出台 |
三、引进国外智力政策的初步落实和成效 |
第四节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阶段 |
一、改革中的问题和境外因素的影响 |
二、邓小平视察南方与商品经济意见再次提出 |
三、1984年莫干山会议与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崛起 |
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 |
五、巴山轮会议标志借鉴境外经验进入新阶段 |
小结 |
一、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原则和路径 |
二、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作用和影响 |
三、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经验和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件1 中国领导人出访一览表(1976. 10—1984. 12) |
附件2 1978年引进22项工程项目表 |
附件3 赵人伟等就经济改革问题向布鲁斯的提问 |
附件4 一个大学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资本主义部分)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3)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变迁研究(1979-198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研究范围界定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结构变迁 |
一、国家权力与社会 |
(一) 经济领域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变迁 |
(二) 社会秩序领域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变迁 |
(三) 生育领域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变迁 |
二、地区发展差距变动 |
(一) 三类乡村发展差距变动 |
(二) 沿海崛起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生活变迁 |
一、婚姻恋爱 |
(一) 进一步走向自主 |
(二) 商业化加剧 |
二、社会风尚 |
(一)从“以穷为荣”到“致富光荣” |
(二) 从文化压抑到求知爱美热 |
(三) 消费增长 |
(四) 对国外、境外交往增加 |
三、精神生活 |
(一) 从禁锢走向解放 |
(二) 帕累托改进带来的全民希望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心理变迁 |
一、农民心理变迁 |
(一) 从依附性到自主性 |
(二) 从因循泥古到合理化转向 |
(三) 开始追求享受生活 |
二、知识分子心理变迁 |
(一) 使命感勃发 |
(二) 物质待遇影响 |
三、个体私营经济者心理变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发表论文 |
(4)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四、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概述 |
一、公共权力体系中的行政执法权 |
二、环境行政执法权的概念及特征 |
三、环境行政执法权的具体形式 |
第二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范畴 |
一、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意义 |
二、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三、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四、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五、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三节 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价值标准 |
一、环境民主 |
二、环境法治 |
三、环境正义 |
四、环境效率 |
第二章 社会权力语境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与社会分野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一、政府与社会的分野 |
二、政府与社会分野对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 |
三、行政主体多元化趋势对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影响 |
第二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演变 |
一、1949年—1973年:环境行政执法权缺失期 |
二、1973年—2014年:环境行政执法权不断强化期 |
三、2014年至今:环境行政执法权调整期 |
四、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演变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现状 |
一、政府干预环境领域的必要性: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 |
二、政府干预环境领域的不足:环境领域的“政府失灵” |
三、行政主体多元化趋势背景下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社会权力语境下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三章 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必要性及域外考察 |
一、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必要性 |
二、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制度形态 |
三、西方国家政府间纵向行政权力配置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宪法、组织法关于政府间纵向的行政权力配置规定 |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关于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规定 |
三、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职责同构” |
二、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调整的行政化 |
三、上级政府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制约不足,政令不畅通 |
四、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无法有效解决部分特殊环境问题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政府间纵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四章 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必要性及与外考察 |
一、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必要性 |
二、西方国家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三、我国政府间横向的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关于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规定 |
二、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实践研究 |
三、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非法治化 |
二、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分散、重叠及错位 |
三、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模式效果不佳 |
四、环境行政强制权逐步强化但实践应用较少 |
五、环境行政执法权的司法保障逐步强化但作用未发挥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政府间横向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五章 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一节 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基础理论 |
一、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二、行政三分制改革与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三、大部制改革与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 |
第二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现状 |
一、我国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总体情况 |
二、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具体情况 |
三、我国环保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问题 |
一、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非法治化 |
二、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标准不明确 |
三、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模式不科学 |
四、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的沟通协调不足 |
五、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中的监督制约不足 |
第四节 我国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律完善 |
一、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原则 |
二、环保部门内部的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完善措施 |
第六章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的法治化之路——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 |
第一节 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制定《环境行政组织法》的总体要求 |
第三节 《环境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构想 |
一、环保部门的职能职责方面 |
二、纵向权力层面 |
三、横向权力层面 |
四、环保部门内部权力层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的背景和目标 |
1.2.1 选题的背景 |
1.2.2 选题的目标 |
1.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成果综述 |
1.3.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定义的论述 |
1.3.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用的论述 |
1.3.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关键问题的研究 |
1.3.4 农业产业化推进中的政府行为问题 |
1.3.5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 |
1.3.6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论述 |
1.4 研究程序和方法 |
1.4.1 研究程序 |
1.4.2 研究方法 |
1.5 相关资料的来源及研究对象说明 |
1.6 研究特色与创新说明 |
1.6.1 研究特色 |
1.6.2 创新说明 |
1.7 研究的技术路线和内容安排 |
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基本理论研究 |
2.1 分工、专业化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2 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3 交易成本(费用)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3.1 交易成本(费用)与企业的存在 |
2.3.2 有限理性和投机性假设与违约可能 |
2.3.3 合同关系、垂直一体化概述 |
2.4 制度创新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5 比较优势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6 竞争力理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
2.6.1 产业竞争力 |
2.6.2 企业竞争力 |
3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作用 |
3.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概念 |
3.1.1 “农业产业化”的概念 |
3.1.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概念 |
3.2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作用 |
3.2.1 农业产业化形成的经济学解释 |
3.2.2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作用 |
4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状况分析 |
4.1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历程 |
4.1.1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历程 |
4.1.2 对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总体评价 |
4.2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特征 |
4.2.1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特征描述性分析 |
4.2.2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特征相关性分析 |
4.3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行业分布 |
5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状况分析 |
5.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 |
5.1.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动态分析 |
5.1.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空间分布特征 |
5.1.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行业分布 |
5.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比较优势分析 |
5.2.1 农业产业化比较优势指标体系 |
5.2.2 全国各省区农业产业化比较优势的比较与分析 |
5.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条件分析 |
5.3.1 工业化条件 |
5.3.2 农业商品化条件 |
5.3.3 经济基础设施条件 |
5.3.4 农业组织化条件 |
6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分析 |
6.1 企业竞争力内涵及其基本特征 |
6.1.1 企业竞争力的基本定义 |
6.1.2 企业竞争力的来源 |
6.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及其构成要素 |
6.2.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的构成要素 |
6.2.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6.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的评价 |
6.3.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
6.3.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
6.3.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评价方法的选择 |
6.3.4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的评价与分析 |
7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分析 |
7.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的内涵及其存在性、显着性 |
7.1.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的内涵 |
7.1.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的存在性及显着性 |
7.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
7.2.1 影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的因素 |
7.2.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 |
7.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的评价、分析 |
7.3.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评价 |
7.3.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能力进一步分析 |
7.4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户能力案例 |
7.4.1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户能力 |
7.4.2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户能力 |
7.4.3 非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户能力 |
8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 |
8.1 生产基地建设概述 |
8.1.1 生产基地的内涵 |
8.1.2 生产基地的类型 |
8.1.3 生产基地建设的要求 |
8.1.4 生产基地建设的基本思路 |
8.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情况评价 |
8.2.1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现状 |
8.2.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
8.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案例 |
8.3.1 大成实业集团公司 |
8.3.2 德大公司 |
8.3.3 皓月公司 |
8.3.4 华正公司 |
8.3.5 吉林敖东集团公司 |
8.3.6 吉林省乳业集团(广泽)有限公司 |
9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评价与分析 |
9.1 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概述 |
9.1.1 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内涵 |
9.1.2 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分类和特点 |
9.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评价与分析 |
9.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分析——合同违约问题 |
9.3.1 不完全合约、资产专用性与合同违约 |
9.3.2 设计合同条款以降低违约率 |
9.3.3 针对市场结构环境、农产品交易特性选择适宜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以规避合同违约 |
9.4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分析——不同经营机制的选择问题 |
9.4.1 合同制及其应用条件 |
9.4.2 垂直一体化制及应用条件 |
9.4.3 正确选择经营机制 |
9.4.4 “垂直一体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10 主要结论、发展方向及对策建议 |
10.1 主要结论 |
10.1.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均衡性问题 |
10.1.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比较优势问题 |
10.1.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问题 |
10.1.4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能力问题 |
10.1.5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问题 |
10.1.6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机制问题 |
10.2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 |
10.2.1 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 |
10.2.2 要加快扶持建设一批“巨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10.2.3 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理布局 |
10.2.4 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 |
10.2.5 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能力 |
10.2.6 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
10.2.7 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研究和建设 |
10.3 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10.3.1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10.3.2 集中全省力量,建设若干农业产业化大型或超大型龙头企业 |
10.3.3 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融资问题 |
10.3.4 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理布局和集聚 |
10.3.5 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竞争力 |
10.3.6 延长产业链,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能力 |
10.3.7 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
10.3.8 加强和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机制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片目录 |
表格目录 |
致谢 |
(7)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 ——以湖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独创性声明 |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假设、方案和内容 |
四、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农业产业化的概念(agricultural vertical coordination) |
二、龙头企业的概念(agribusiness firms) |
三、农户的概念(peasant household) |
四、利益联结机制的概念(profit mechanism)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交易费用理论 |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 |
三、现代产业组织理论 |
第二章 国外的利益联结机制概述 |
第一节 美国农业一体化经营 |
第二节 日本农业利益共同体 |
第三节 巴西农工综合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基本模式 |
第一节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概况 |
第二节 利益联结机制的内涵及功能 |
一、利益联结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
二、利益联结机制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 |
第三节 利益联结机制的基本模式 |
一、不同的利益联结机制 |
二、不同利益联结机制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实现评价 |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湖北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概述 |
第一节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概况 |
第二节 湖北利益联结机制的组织载体模式 |
一、“公司+农户”组织模式 |
二、“公司+中介组织(或中介人)+农户”组织模式 |
三、“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组织模式 |
四、“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间商+农户”组织模式 |
第三节 湖北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机制的状况概述 |
一、湖北利益联结机制的主要类型 |
二、湖北利益联结机制的特点 |
三、完善湖北利益联结机制的初步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联结机制的选择——基于农户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决策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农户决策的内部因素 |
二、农户生产经营状况对农户决策的影响 |
三、公共政策及其他 |
第二节 农户选择利益联结机制的过程分析 |
一、农户参与产业化的原因与绩效分析 |
二、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机制的选择 |
三、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 |
四、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利益约束机制 |
第三节 影响农户决策因素的计量经济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利益联结机制的选择与构建——基于企业层面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利益联结机制选择与构建的描述性分析 |
一、利益联结机制选择的总体情况 |
二、影响企业构建利益机制因素的假设 |
三、影响企业构建利益机制的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企业选择和构建利益机制的过程分析 |
一、利益保障机制的选择 |
二、公共政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
三、利益约束机制的实证分析 |
四、利益联结机制的绩效分析 |
第三节 企业选择和构建利益机制的计量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利益联结机制的实践——个案研究 |
第一节 仙桃市外婆家食品公司的实证分析 |
第二节 武汉小蜜蜂食品公司的实证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利益联结机制的创新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利益联结机制的创新 |
一、“延津模式”——经营模式的创新 |
二、“五合一模式”——组织模式的创新 |
三、“天士力模式”——产权关系的创新 |
第二节 建立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政策建议 |
一、建立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政策建议 |
二、当前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的目标与重点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及获奖情况统计 |
致谢 |
(8)区域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其评述 |
1.2.1 园区基础理论 |
1.2.2 国外研究重点 |
1.2.3 国内研究重点 |
1.2.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 |
1.3.1 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动因及历程 |
1.3.2 农业科技园区的类型模式 |
1.3.3 农业科技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结构 |
2 示范带动能力的系统原理 |
2.1 系统的模式分析 |
2.1.1 能力的新界定 |
2.1.2 系统的时空演进范式 |
2.1.3 系统的结构说明模型 |
2.2 系统的宏观网络特性分析 |
2.2.1 网络的根植性 |
2.2.2 网络的随机结构与小团体倾向 |
2.2.3 网络的运行机制 |
2.3 本章小结 |
3 示范带动能力的影响过程 |
3.1 微观采纳行为分析 |
3.1.1 创新采纳的博弈过程与均衡 |
3.1.2 非对称性条件下创新采纳者参与创新的进化稳定态 |
3.1.3 有限理性的协调博弈采纳学习过程 |
3.1.4 网络外部性:偏好不一致的采纳者预期协调 |
3.2 创新特性影响分析 |
3.2.1 创新特性(兼容性、表现性能)影响采纳闭值的模型 |
3.2.2 创新特性(兼容性、表现性能)与扩散 |
3.3 本章小结 |
4 示范带动能力的动力机制 |
4.1 培植集群 |
4.1.1 集群-创新的新空间 |
4.1.2 集群的创新效率分析-垄断、竞争与合作 |
4.1.3 农村发展集群的成功经验借鉴 |
4.1.4 集群创建的路径 |
4.2 构建学习型网络 |
4.2.1 学习网络中知识流动的动态模式及空间转换规律 |
4.2.2 组织间的合作学习网络 |
4.2.3 非正式组织的学习网络 |
4.2.4 “企、学、研、农”相结合的虚拟研发网络 |
4.3 创新的文化支持 |
4.3.1 组织的文化意识形态、知识类型与创新 |
4.3.2 创业文化的知识管理 |
4.3.3 创业文化的思想建设 |
4.4 推进园区管理的服务效能化建设 |
4.4.1 建立灵活的管理体制 |
4.4.2 管理定位:高效率服务 |
4.5 本章小结 |
5 示范带动能力的提升对策 |
5.1 深入开展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 |
5.1.1 推进农村成人教育 |
5.1.2 做好新时期农村科普工作 |
5.1.3 夯实农村基础教育 |
5.2 创新供给策略的相机选择 |
5.2.1 兼容性或个性化的创新 |
5.2.2 优越性能开发的创新 |
5.2.3 产品改进的创新 |
5.3 加强技术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建设 |
5.3.1 发展市场科技中介机构 |
5.3.2 发挥好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 |
5.3.3 引导农民组建自我服务的合作组织 |
5.4 着力培育关键采纳者 |
5.4.1 关键采纳者的选择 |
5.4.2 政府的政策扶持 |
5.5 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信息化 |
5.5.1 充分认识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长期性 |
5.5.2 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构想 |
5.5.3 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路径 |
5.6 本章小结 |
6 示范带动能力的评价体系 |
6.1 国内、国外科技园区评价 |
6.1.1 国外科技园区评价 |
6.1.2 国内科技园区评价 |
6.2 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架 |
6.2.1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6.2.2 指标体系的基本结构 |
6.3 本章小结 |
7 示范带动能力的实证 |
7.1 牡丹江国家级持续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现状 |
7.1.1 园区所在地区的自然经济概祝 |
7.1.2 园区的发展成效 |
7.2 牡丹江国家级持续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发展辨析 |
7.2.1 园区发展所取得的经验 |
7.2.2 园区存在的问题 |
7.3 牡丹江国家级持续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7.3.1 园区示范带动能力持续发展的对策 |
7.3.2 园区示范带动能力持续发展的建议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独创性声明 |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
(9)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引言 |
第1章 总论 |
1.1 研究的问题与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的数据及资料 |
第2章 农业保险基础理论及相关理论借鉴 |
2.1 农业保险的界定及分类 |
2.1.1 农业保险概念的界定 |
2.1.2 农业保险的分类 |
2.1.3 农业保险的性质与特点 |
2.2 农业保险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
2.2.1 农业保险使用价值的质与量 |
2.2.2 农业保险的价值 |
2.3 发展农业保险的意义与必要性 |
2.3.1 农业保险的职能 |
2.3.2 发展农业保险的作用和重大意义 |
2.3.3 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2.4 农业保险补贴理论 |
2.4.1 新国际贸易理论 |
2.4.2 经济福利理论 |
2.4.3 公共财政理论 |
2.4.4 农业的多功能性理论 |
2.5 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理论 |
2.5.1 制度变迁概述 |
2.5.2 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 |
第3章 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现状与管理体制 |
3.1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现状 |
3.1.1 农业保险经营数据分析 |
3.1.2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经营分析 |
3.1.3 我国农业的灾害成因分析 |
3.1.4 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结果 |
3.2 中国农业保险的体制现状 |
3.2.1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沿革 |
3.2.2 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状况 |
3.2.3 农业保险的管理体制 |
3.2.4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及管理模式 |
4.1 美国农业保险经营及管理模式 |
4.1.1 美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
4.1.2 美国农业保险经营的特点 |
4.1.3 美国经营模式的小结 |
4.2 法国农业保险经营及管理模式 |
4.2.1 法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
4.2.2 法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特点 |
4.3 日本农业保险经营及管理模式 |
4.3.1 日本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模式 |
4.3.2 日本农业保险的特点 |
4.3.3 日本经营模式的小结 |
4.4 菲律宾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模式 |
4.4.1 菲律宾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
4.4.2 菲律宾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特点 |
4.5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对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启示 |
第5章 农业保险的经济性分析 |
5.1 农业保险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 |
5.1.1 农业保险保证农业生产与再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
5.1.2 农业专业化经营与多元化经营的风险比较及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
5.1.3 农业保险降低农民收入过度波动的风险理论分析 |
5.2 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对农业产出与收益的关联性影响分析 |
5.2.1 农业信贷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 |
5.2.2 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关系 |
5.2.3 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对农业发展及产业化的影响 |
5.3 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性与市场失灵特性 |
5.3.1 农业保险经营与农业系统性风险 |
5.3.2 农业保险经营的信息不对称性 |
5.3.3 农业保险产品的准公共物品性质 |
5.3.4 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性 |
5.3.5 规避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弱可保性的对策探讨 |
第6章 农业保险的社会性分析 |
6.1 农业保险的政府行为 |
6.1.1 政府行为的必要性 |
6.1.2 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 |
6.1.3 农业保险中的政府行为 |
6.2 农业保险与农民的互助行为特征 |
6.2.1 农业保险中农民行为的特点 |
6.2.2 农民的互助行为──合作保险 |
6.3 农业保险的农民需求 |
6.3.1 农业保险的自然需求 |
6.3.2 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
6.4 农业保险的政策需求 |
6.4.1 农业保险需要政策支持的必要性分析 |
6.4.2 农业保险的政策需求 |
第7章 农业保险的组织与管理 |
7.1 农业保险的组织与管理概况 |
7.1.1 我国农业保险组织形式 |
7.1.2 农业保险的组织管理 |
7.2 农业保险的营销策略 |
7.2.1 农业保险的产品开发 |
7.2.2 农业保险的营销渠道 |
7.2.3 农业保险的促销策略 |
7.3 农业保险的再保险 |
7.3.1 农业再保险的概述 |
7.3.2 农业再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
7.3.3 农业再保险的方式 |
7.4 农业保险的资金运用 |
7.4.1 农业保险资金的主要特点 |
7.4.2 农业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
7.4.3 加强农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措施 |
第8章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 |
8.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 |
8.1.1 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现状 |
8.1.2 我国农业保险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 |
8.1.3 我国农业保险法律改革的方向 |
8.2 我国农业保险的财政问题 |
8.2.1 我国农业的财政性问题 |
8.2.2 我国农业保险的财政性问题 |
8.2.3 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模式 |
8.3 农业保险发展的投融资体制问题 |
8.3.1 我国农业保险的投资问题 |
8.3.2 我国农业保险融资问题 |
8.4 农业保险发展的人才问题 |
8.4.1 我国农业保险人才管理与储备状况 |
8.4.2 我国农业保险人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9章 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探索 |
9.1 农业制度构建的物质基础 |
9.1.1 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形势不断好转为农业保险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
9.1.2 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政策空间 |
9.1.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保险的发展 |
9.1.4 农民收入增加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市场潜力 |
9.2 构建农业保险制度的制度基础 |
9.2.1 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
9.2.2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调整,有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
9.2.3 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政策,有利于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
9.2.4 保险经营管理技术的进步,农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有利的制度环境 |
9.3 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 |
9.3.1 制定我国《农业保险法》 |
9.3.2 设立国家农业保险公司 |
9.3.3 实行“三级财政”补贴的政府补贴模式 |
9.3.4 发展农村合作保险 |
9.3.5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
9.3.6 重点推行省级农业保险制度 |
9.3.7 设立巨灾风险基金和再保险基金 |
第10章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
10.1 政府主导并由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 |
10.1.1 模式特点 |
10.1.2 模式的优缺点 |
10.2 政府支持下的农业保险互济合作社经营模式 |
10.2.1 模式特点 |
10.2.2 模式的优缺点 |
10.3 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
10.3.1 模式特点 |
10.3.2 模式的优缺点 |
10.4 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
10.4.1 模式特点 |
10.4.2 模式优缺点 |
第11章 重庆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证研究 |
11.1 重庆农业风险的基本特征 |
11.1.1 重庆农业风险的主要类型 |
11.1.2 重庆农业灾害的特点 |
11.2 重庆主要农业风险的统计分析 |
11.2.1 农作物风险分析 |
11.2.2 其他风险与农业发展的相关性 |
11.2.3 城市化风险与农业发展的相关性 |
11.2.4 经济体制风险与农业发展的相关性 |
11.2.5 农业风险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 |
11.3 重庆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
11.3.1 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沿革 |
11.3.2 重庆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
11.3.3 重庆农业保险的产品及经营状况 |
11.3.4 重庆农业保险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4 重庆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 |
11.4.1 重庆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 |
11.4.2 重庆农业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 |
11.4.3 加强农业保险的风险控制 |
11.5 重庆农业保险的经营与发展策略 |
11.5.1 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基础作用 |
11.5.2 加强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 |
11.5.3 设计和开发符合重庆农业风险和保障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 |
11.5.4 建立农业保险补偿基金和再保险基金 |
第12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12.1 研究结论 |
12.2 政策建议 |
12.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导 言 |
一、 本文问题的缘起 |
二、 国内外有关乡村集体企业研究文献的概述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回顾和研究 |
(二) 乡村集体企业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
(三)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机制 |
(四) 乡村集体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
(五) 基层政权与乡村集体企业 |
(六)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 合作社 |
(二)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
(三) 制度变迁 |
四、 研究方法说明 |
五、 本文的基本脉络 |
第一章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生 |
一、 1949年以前的合作理论与实践 |
(一) 薛仙舟的合作理论与实践 |
(二) 华洋义赈会的合作实践 |
(三) 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合作实践 |
(四) 国民政府的合作实践 |
(五)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的合作事业 |
(六) 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指导下的实践 |
二、 合作社向集体所有制的变异 |
(一) 理论上的准备 |
(二) 合作制向集体制的变异 |
(三) 集体制与合作制的联系与区别 |
三、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生 |
(一) 乡村集体企业的萌芽 |
(二) 社办企业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迅速发展 |
(三) 社队工业的整顿 |
四、 文化大革命”中乡村集体企业的复苏 |
(一) 毛泽东的“五七指示” |
(二) 农业机械化运动 |
(三) 邓小平提倡工业支援农业 |
五、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乡村集体企业 |
(一) 发展社队企业的制度保障 |
(二) 农业中的包产到户 |
(三) 乡镇企业的概念取代社队企业的概念 |
(四) 乡村集体企业内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
(五) 新型乡村集体企业的形成和乡村集体企业的改制 |
六、 其他类型集体企业的发展简况 |
(一) 供销合作社 |
(二) 信用合作社 |
(三) 城镇集体企业 |
七、 本章的结论 |
第二章 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结构与功能分析 |
一、 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法律结构 |
(一) 社队企业的所有权结构 |
(二)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的企业所有权结构 |
(三)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法律构造 |
(四) 乡村集体企业的税收制度 |
二、 实际运行中的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 |
(一) 乡村集体工业企业创办初期的所有权运行状况 |
(二)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后的所有权运行状况 |
三、 法律规定与改革实践冲突的根源 |
(一) 乡村集体企业的所有权与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差异 |
(二) 为什么合同结构的调整只能收一时之效? |
(三) 股份合作制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
(四)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逻辑 |
四、 本章的结论 |
第三章 乡村集体企业的另一面:村庄案例研究 |
一、 村庄概况与集体经济的兴起 |
(一) 天津大邱庄 |
(二) 河南南街村 |
(三) 浙江横店镇 |
二、 村办企业产权的特点 |
(一) “魅力型企业家”控制的企业 |
(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三) 意识形态的方面的制度 |
(四) 公有制企业的“外部性” |
三、 产权结构的再发展 |
(一) 大邱庄企业产权的演化 |
(二) 南街村企业的变化 |
(三) 社团型公有制的演化 |
四、 本章结论 |
第四章 乡村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 |
一、 乡镇企业的支农义务 |
(一) 支农义务的起源、形式和理由 |
(二) 乡村企业的变化与支农义务法律规则的确立 |
(三) 支农义务的未来 |
二、 乡(镇)财政与乡镇办集体企业的发生 |
(一) 乡镇财政的确立 |
(二) 财政包干制下乡镇政府办企业的财政激励 |
(三)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关系 |
三、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改制 |
(一)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力量对比的变化 |
(二) 乡(镇)政府在乡(镇)办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
(三) 乡(镇)办企业改制后的乡镇财政 |
四、 村企改制与村庄自治 |
(一) 新中国村庄治理的沿革 |
(二) 村办企业与村庄公共开支 |
(三) 村办企业私有化之后村庄公共建设资金的来源 |
五、 本章结论 |
第五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乡村集体企业 |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乡村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结构与功能 |
(二) 集体土地所有权对乡村集体企业的意义 |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基层政权 |
二、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法律控制的和市场机制 |
(一)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法律控制 |
(二)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市场机制 |
(三) 法律控制失效的原因 |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利益分配 |
(一) 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权益分配 |
(二) 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收益分配 |
(三) 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土地权益分配 |
四、 本章的结论 |
结 论 |
主要参考书目 |
四、全国人大农委主任高德占谈完善渔业法制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2]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D]. 文世芳.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3]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变迁研究(1979-1984)[D]. 胡凯基. 安徽大学, 2017(07)
- [4]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权配置研究[D]. 张文波.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8)
- [5]大势[J]. 唐明华. 中国作家, 2009(20)
- [6]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研究[D]. 王爱群. 吉林农业大学, 2007(02)
- [7]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 ——以湖北为例[D]. 雷玉明. 华中农业大学, 2006(02)
- [8]区域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能力研究[D]. 林青. 东北林业大学, 2006(11)
- [9]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D]. 黎已铭. 西南大学, 2006(12)
- [10]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D]. 蔡养军. 中国政法大学, 2004(04)